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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法无禁止则可行”下的资本之肆无忌惮 -- 西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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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位,真的是以前写金融危机和中国发展的西瓜子么

全文读下来,真的有一点替作者捉急。

一,中国的法律制度,在1840年以后,逐步经过清政府,民国政府,以及人民共和国政府,一步步将立足于中华法系精神的法律体系,转型成为以德法大陆法系为根本的法律体系。

二,目前的中国法律制度,不光是楼主所讲的什么 法无禁止则可行 ,还有很多其他准则。准确地说,法无禁止则可行,是用于个人(含法人)私权范畴的。相对应的,则是用于公权范畴的,法无授权则禁止。同时,还有民法体系下的,民不告,官不究,以及刑法体系下的,刑案公诉。这些,都是现代法律体系下的一些基本原则。

三,楼主所说的,基本都是网络上的情绪宣泄,而与事实,以及问题,乃至解决,都没有丝毫的益处。

四,一切以制造流量为目的,为了利益可以炒作一切,这些自古有之,古今中外皆有之,包括没有资本主义的共和国前三十年:为了xxx可以做任何(不道德但合法)的事。

所以,然后呢?还是要回归到现实生活中来:1,有没有活着的人权益受损?有的话,可以去法庭起诉。2,有没有死的人不明死因?有的话,可以去警局报警,由警方立案,查案,检察院定案起诉。

至少,上面两条在目前的中国,还是有途径,有方法,有结果的,参照江歌案后续的民事案判决。

如果上面都没有,或者至少没有人觉得有,那么,就在网上宣泄一下情绪,骂骂人,然后洗洗睡吧,睡醒后做自己想做,能做,必须做的事情吧。

通宝推:从来,笑看风雨,响水湾,普鲁托,辣椒,假日归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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