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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关于包产到户的分析之一:起源与方法 -- 懒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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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关于包产到户的分析之六:农民的迁徙与剪刀差

懒厨按:五一前上了新项目,前几天正忙着的时候,不幸被 @qq97 催稿,这家伙还拿 @柴门夜归 老兄来压我,搞得我老脸一红,还是得动笔写一下,材料来自之前我收集材料时,看到的周其仁的《城乡中国》一书,把关于土地的资料整理而来。

这些材料值得采纳,有两个原因:

其一,周其仁师从杜润生,做了详细的实地调研(比我的问卷调查深刻多了,我又再脸红一次),参与了包产到户的政策制定过程。

其二,资料具备可证伪性,任何读者不服,可以自行查资料验证反驳。

这些材料,我会分两篇来写,第一篇写农民的迁徙权利,第二篇写土地产权,理由简单:这是因为人和土地,是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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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某个人的迁徙自由受到限制,常识告诉我们,必定会影响该人的生产积极性,所以,这篇讲的是农民的迁徙权利历史,跟包产到户关系更紧密的土地问题,留在下一篇。

早在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其实是规定了公民自由迁徙权。1975年的宪法又拿下了“迁徙自由”一条。

虽说中国这一套农村户口制度,源自苏联,算是比苏联的要好一点,苏联用的名称叫居民证,俄文是“propiska”,维基的解释是“居留许可签证”的意思,可以想象有多夸张,当年苏联的农民要到城里,是要拿“签证”的!

斯大林比较实在,既然是严格管理,他就没把迁徙自由写进36年的苏联宪法,轮到中国54年起草宪法的时候,最早的稿本是没有迁徙自由的,但由于49年的《共同纲领》里面有,其他国家不少宪法也有,于是邓小平一锤定音:“写上‘迁徙’,少费唇舌”,于是54年的宪法,就有了“居住和迁徙自由”这一权利条款。

而1954—1956年是我国历史上户口迁移最频繁的时期,全国迁移人数达7700万,包括大量农民进入城镇居住并被企业招工,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当时百废待兴,急需办厂,办厂要工人,肯定要去农村招,人数多,不出奇。

但是,55年6月到57年12月,政府先后发布7份文件,“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防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制止农村人口外流”等等,已经开始限制农民入城了,到了58年1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这就是正式限制农民入城了。“盲流”一词,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了。

限制当然是有原因的,官方的理由是:如果放任农民盲目流入城市,找不到工作的话,就不得不失业流浪,而问题的关键是,国家已经给农民分田了,他们有地种,有饭吃,所以不应该盲流。

于是,我们还要接着想:如果分了田那么好,为何农民还是想入城?答案自然就是剪刀差,用农业补贴工业。

剪刀差又是怎么来的呢?还是从苏联那边学来的,中国其实一早也意识到不大对劲。早在1956年,毛主席的《论十大关系》就已经在批评苏联的模式了,说苏联的办法把农民挖得很苦。他们采取义务交售制的办法,把农民的东西拿去太多了,给的代价又极低。他们这样来积累资金,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损害。这里的积极性,就是我常挂在嘴边的人性,无论是苏联农民,还是中国农民,都一样,他们生产的粮食等农产品,政府作为唯一的买家,如果不给足够的回报,又没有迁徙选择的自由,农民一定不会积极劳动。

这里的经济解释是这样子的:国家向农民征收农产品,农产品是有生产成本的,你想低价收,就得压低生产成本,农业里面,劳动力占了成本的大头,于是,就只能压农民了,而农民又不能跑,甚至不能在不同农业生产部门与地区迁徙,意味着某方面能力较强的农民无法流动,赚取更多收入(柴门兄的资料反映基本如此),自然积极性会下降。

接着还要提到上文说的一个基本经济学概念,机会成本。

对一个农民而言,其劳动力可以有各种用途,种粮,种菜,种果树,种棉花等等,如果政府允许农民自由选择,农民必然会选最能挣钱的,产值最高那种。这就是为啥包产到户之后,从柴门兄的资料反映,五花八门,各种各样的农产品出现了,有河友还很头疼,不好统计。

如果强制农民种指定的农产品呢?由于没有选择的余地,也就不存在机会成本了,这样的话,我们也可以说,产粮的生产成本很低。

但是强制也有强制的麻烦,政府还必须有相应的其他配套措施,不能顾头不顾脚,不但要管住农民不往其他地方跑,还得管住农民不让他们种其他农产品,这样,种子化肥的责任,政府又得承担起来。没错,粮食的生产成本是被压低了,但是其他配套的成本,管理的,化肥的,种子的等等,全部又上去了。

这种做法,算是顾了头,也顾了脚,算是照顾了农民吧?从一个数字看,估计农民也没啥获益。有个数字,大伙可以去查证一下,到了78年,中国农民人均的年净收入仅130多元,其中现金收入一年不过几十元。10亿人口的8亿农民当中,约2.5亿人吃不饱。吃不饱这回事,柴门兄的资料也能反映一二。

知道苏联的方法不对劲是一回事,真正实操又是另一回事,当年政府也不是没努力过解决效率的问题,根据党史专家说,1962年大搞阶级斗争的背景,是人民公社运动遭遇的挫折和失败。本来,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是指,用之前分给农民的土地入股公社)早就席卷全中国,甚至“高级社”(即社员的入社土地和牲口都不参加分红、大家仅凭劳动力在集体里吃饭)也普遍化了,那么农村公有制已经确立了,也没有地主剥削了。

可是,效果不好,于是就再把已失去土地所有权的农民合并成数万人组成的“大社”和“超大社”,搞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可是结果事与愿违,发生了和平年代罕见的大饥荒。(看到这里,我估计左派河友会跳起来,他们会说这是因为没有化肥。)

当时政府的结论是,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民主革命不彻底”,是敌对力量混入党内,滥用权力,欺负农民。于是就大搞政治运动,搞阶级斗争。如果是因为化肥问题,当年的政策,是不是应该把重点放到化肥厂,而不是搞运动?

至于是不是真的这样,一方面可以去查一下党史,信不过党史的河友,可以去问还健在的老人验证一下,这就是我常挂在嘴边的,资料具备可证伪性,欢迎大家去验证。

农民要到什么时候才开始有迁徙的自由呢?包产到户之后也没有马上开始,要一直等到84年,是中央的一份文件:《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选若干集镇进行试点,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

从此,农民就多了一个改变自己和家人命运的合法机会。这就是我之前说的,选择的机会,从84年开始,这个机会就是合法的了。“允许落户”政策最值得称道的地方,就是把选择迁徙的权利,还给了农民。

这个改开的历程,说白了,其实就是把各种权利逐步还给了人民,从而激发人民积极性的历程,例如:

“允许包产到户”为了激发农民产粮的积极性,“允许多种经营”为了增加农民收入和轻工业原料的供给,“开放长途运输”为了克服农产品流通的瓶颈,“允许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为了增加城镇的就业。

为啥刚开始包产到户时,并没有马上把迁徙的权利还给农民呢?这是因为到了84年,农村的生产效率提高了,农村的生产力开始有富余了,而工业有开始发展,需要新的劳动力补充,允许迁徙的话,农民的就业就多了一个选择。

看着这些例子,大家就会明白,为何会有治大国如烹小鲜的说法,一点一点的权利释放出来,一点一点的改变,改开就是这么来的。

好了,这篇就先讲到这里。下篇讲土地,那个跟包产到户的关系更大。

通宝推:假日归客,普鲁托,柴门夜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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