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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岁”之行迹一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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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第四条和第五条:误植与按某种理解可就在此年

第四条涉及“岁”——木星行迹的《左传》为:

晋侯问于史赵曰:“陈其遂亡乎!”对曰:“未也。”公曰:“何故?”对曰:“陈,颛顼之族也,岁在鹑火,是以卒灭。陈将如之。今在析木之津,犹将复由。且陈氏得政于齐而后陈卒亡。(《昭八年传》(p 1305)(10080603))。

此年是BC534年(昭八年),此年木星(岁)一到十月在角、亢二宿徘徊逗留(二宿属于十二“次”之寿星),十一月、十二月进入氐宿,向房宿方向移动(二宿均属于十二“次”之大火)。按年末冬至(1223)时状态算,应该是“岁在大火”,与“今在析木之津”(《尔雅•释天》:“析木之津,箕、斗之间汉津也。”)差一“次”(箕属十二“次”之析木)或两“次”(斗属十二“次”之星纪)。也就是说,如果把此条“晋侯问于史赵”的“灭陈”事安排在BC533年(昭九年),就与天象相合了。

而“析木之津”既指“箕、斗之间汉津”,则意味着该年年末冬至(1222)时木星是跨在析木(尾、箕二宿)、星纪(斗、牛二宿)两“次”之间,也说明有些古人(不知何时)已认识到岁星运行不完全是按一年一“次”来的,某些年份岁星会跨在两“次”之间。但是,在下图中,“岁”在年末冬至(1223)时已经离银河(图中银河边界为由点组成的曲线)很近,或者“析木之津”是指银河之“析木”(箕)一侧岸上,则此条“晋侯问于史赵”的“灭陈”事甚至就安排在昭八年(BC534年)亦无不可。

我研究了昭九年(BC533年)的《左传》,其中只有一条对于仍然把“晋侯问于史赵”的“灭陈”安排在昭八年(BC534年)可能有抵触之处,这就是第五条涉及木星行迹的《左传》:

夏四月,陈災。郑-裨灶曰:“五年陈将复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子产问其故。对曰:“陈,水属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今火出而火陈,逐楚而建陈也。妃以五成,故曰五年。岁五及鹑火,而后陈卒亡,楚克有之,天之道也,故曰五十二年。”(《昭九年传》(p 1310)(10090401))。

此BC533年(昭九年),木星一到九月在房、氐二宿徘徊逗留,十月进入心宿(以上三宿为十二“次”之大火所在),十一月、十二月在尾宿(尾宿属于十二“次”之析木),或可认为是“淫于析木”。按年末冬至(1222)时状态算,应该是“岁在析木”,与杜预所云“是岁岁在星纪(斗、牛二宿)”差了一“次”。

不过在这条《左传》((p 1310)(10090401)《昭九年传》)里,虽然提到“岁五及鹑火,而后陈卒亡”,但没说到本年“岁”之所在。按现代天文学推算,则BC533年(昭九年)以后,到BC478年(哀十七年“陈卒亡”),按年末冬至(1222)时状态算,“岁在鹑火”的年份分别是BC525年(昭十七年,在张宿)、BC513年(昭二十九年,亦在张宿)、BC501年(定九年,仍在张宿)、BC490年(哀五年,在柳宿)、BC478年(哀十七年,亦在柳宿),正好是五个年份(“岁五及鹑火”),但按十二年一个周期看,则错动了一年(BC501年与BC490年间隔只有十一年),且所在的宿亦有变动,这正是因为岁差的缘故。而且那时有些古人可能已经发现木星的移动曾经在某一年出现过跳步,即某年曾走过三个“次”(一般一年只走两个“次”——从一“次”走到另外一“次”),于是十一年就跑完十二“次”。

因此,按“五年陈将复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倒推回来,从BC478年(哀十七年)“楚-公孙朝帅师灭陈”((p 1708)(12170401)《哀十七年传》),往前经过“五十二年”(五十二个年头),“陈将复封”正当在BC529年(昭十三年)。

再考虑“五年陈将复封”,从BC529年(昭十三年)往前算五个年头,则正是BC533年(昭九年)。

所以,提到“今在析木之津”的上面那条《左传》(《昭八年传》(p 1305)(10080603)),也还是以安排在昭九年(BC533年)更合理,与各方面都能合得上,也没什么关碍。也就是说,这条《左传》(10080603)是被错误安排——误植在昭八年(BC534年)的。

而由于楚再度“灭陈”被安排在BC478年(哀十七年),按年末冬至(1222)时状态算,该年正是“岁在鹑火”(属于十二“次”之鹑火的有柳、星、张三宿),因此有认为据此可看出《左传》成书与那时相距不远。

而在《史记》中,上面各事件发生的年份也是各有参差,可见到那时,古人对这些事件发生在何时也是有疑虑或有分歧的:

《陈杞世家》:

(哀公)三十四年(BC535年,昭七年),……九月,楚围陈。十一月,灭陈。使弃疾为陈公。

楚灵王灭陈五岁,楚-公子弃疾弒灵王代立,是为平王。平王初立,欲得和诸侯,乃求故陈-悼太子-师之子吴,立为陈侯,是为惠公。

(愍公)二十四年(BC478年,哀十七年),楚惠王复国,以兵北伐,杀陈愍公,遂灭陈而有之。

《楚世家》:

(灵王)八年(BC533年,昭九年),使公子弃疾将兵灭陈。

平王以诈弒两王而自立,恐国人及诸侯叛之,乃施惠百姓。复陈-蔡之地而立其后如故,归郑之侵地。

(惠王八年,)是岁(BC481年,哀十四年)也,灭陈而县之。

下面是BC534——BC531木星行迹,图中篮色数字代表公历月日,与之相连的蓝点代表该月日木星所在,顺行的点数字标注在下,逆行的点数字标注在上;自右至左,依次是BC534年、BC533年、BC532年、BC531年之木星行迹,图中可见逆行周期所在时段逐渐向后(左)推移;底图割自王力先生《古代汉语》一书初版所附《天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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