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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黄家驹30年 -- 达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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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通俗”本身就是一个历史性称谓

“通俗”作为一种风格和唱法,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才确立的事情:

“三种唱法”

按照美声、民族和通俗三种唱法分类已经成为青歌赛的惯例,尽管多年来观众早已习惯了这样的分组方法,但自从1986年第二届青歌赛设立美声、民族、通俗分组比赛以来,“三种唱法”就一直饱受争议,直到今天依然争论不休。

1984年首届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播出后引起了不错的反响,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不按唱法分组,只是按照参赛选手单位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这种大杂烩的比赛很不科学。加上上世纪80年代中期,港台有大量流行歌曲进入内地,邓丽君等人的歌在内地已经颇为流行,时任大奖赛总导演的邹友开考虑,第二届比赛能不能把流行音乐纳入进来,然后按照唱法分组比赛。

“当时社会上对于流行音乐尚有争议,邓丽君等人的歌曲都被称作‘黄色歌曲’、‘靡靡之音’,这个时候把流行音乐纳入到大奖赛中来,会不会有什么不妥⋯⋯”,邹友开对此也顾虑重重。自己拿不准就找人商量,于是邹友开把时任音协主席的时乐漾和歌唱家李双江请到了办公室,关起门来开起了小会。当邹友开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两位专家的时候,二人竟然不约而同的表示支持。

时乐濛说:“音乐就是要大众化,寓教于娱乐。现在改革开放了,港台流行音乐堵是堵不住的,不如干脆将流行音乐引进大赛,为我所用”。在当时人们的印象中,流行音乐基本上就等同于港台音乐,为了有所区别,他们决定把“流行”唱法改为“通俗”唱法。李双江说:“通俗,就是通俗易懂。歌手唱歌就是要让老百姓通俗易懂”。于是,“通俗唱法”一说就此确立,从1986年第二届电视歌手大奖赛开始,就按照美声、民族、通俗三个组别进行,直到2008年的第13届青歌赛,“通俗”唱法才改回“流行”唱法。三种唱法的划分,改变了中国声乐赛事的格局,在中国的声乐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所以“通俗唱法”这一词本来就是时代性的称谓,说穿了是体制学院派对流行唱法有歧视,但挡不住人民群众喜欢,于是改头换面套了个“通俗”的皮。

现如今已经不再使用“通俗”一词,就是流行,音乐学院里也不称之为通俗唱法了,“通俗”一词已经正式走入了历史。

至于流行音乐,本身它的内涵非常丰富,虽然历史不过百年。流行音乐并不一定与文化工业或者资本主义传媒时代这些东西联系起来,虽然它很多时候确实与这些绑定。流行音乐也并不只是小情小爱,芭乐情歌。

单从艺术水准来说,流行音乐也完全不输于传统的民族或美声,虽然它的历史才不过百年。现代流行音乐的演唱者,如惠特尼休斯顿、阿来莎弗兰克琳、皮柏布莱森、布莱恩麦肯耐特等等,其演唱技艺已臻化境,并不弱于传统的美声大师。

更重要的是,流行音乐不限制自己的边界,不介意于向其他风格吸取营养,完全形成了一套庞大复杂不属于传统音乐的体系。

流行音乐根本的功能在于表达当下,表达时代。你所说的戏曲、美声一度也是流行的正因为它们也表达了它们所属的那个时代,而它们在今天没有那么流行也是因为它们短于表达当下这个时代。这跟出身、跟技艺没有什么关系,也不必“愤愤不平”。

而一个市场充分繁荣的环境并不介意百花齐放,假如听流行的有五亿,听美声的有一亿,那美声依然是小众,但也足够养活很多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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