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下半场开踢 -- 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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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的法制改革,越来越背离了所谓的“初心”。
立法、执法的“初心”是什么?
我认为“初心”应该是“为民”,而不是“为官、为钱”。
我一直推崇以前重罪宣判的一句话“……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还有以前判死刑的重罪,教唆犯和主犯是同罪同罚的,指使别人杀人和动手杀人同样判死刑的。
如果指使他人杀人,没有亲自动手杀人就不判死刑,那有钱有权者就可以永远免死了!这样的法是为谁“免死”而特设的?老百姓会认为公平么?
经济犯罪免死是为了什么呢?是因为经济犯罪对社会的危害轻么?以为经济犯罪不会害死人么?
那个曲婉亭的妈贪污了安置下岗工人的几千万安置款,用于她的女儿在国外逍遥。曲天天在国外为她妈喊冤,却宁肯她妈蹲监狱也不归还赃款。现行法律对她们是不是太仁慈,而对那些下岗工人和他们的家庭太残忍!特别是对那些自杀者尤其不公平。
最后,经济犯罪不杀,好像也没多少年,不到三十年吧?我记得九十年代末,浙江民间集资大案,案犯是个女的,人称“小姑娘”,判的就是死刑。争论了好几年,最后还是执行了。
通宝推:西安笨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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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老百姓,不看他杀了多少贪官,还能看啥? 3 俺老孫 字0 2024-04-07 07:54:46
🙂现在单纯经济犯罪一般不判死刑 3 zwx650 字1289 2024-04-07 14:44:22
🙂写了这么多,没有一个是事实,也真难得 16 寄意寒星 字2106 2024-04-05 13:36:46
🙂江苏乐燕案件罪名太重 3 燕人 字91 2024-04-06 09:55:07
🙂把幼童锁到屋里2个月你觉得没有主动意图吗 8 寄意寒星 字1342 2024-04-06 13: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