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海雯娜在微博上支持大麻像极了三年前某些人支持共存的样子 -- 亮子

共:💬582 🌺2546 🌵27 新: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家园 呵呵,是我的阅读有问题还是你不要脸?呵呵,我估计你还会回避

你引用的这篇文字。

“文革”中,华先生曾在中国科学院和其他几位“资产阶级当权派”与“反动学术权威”一起,遭遇大会批判斗争。

有一次,竟然上、下午连续8个小时地被批斗,并受到拉扯推搡,强迫弯腰低头。

先生本有腿部残疾,在台上长时间罚站,受侮辱折磨,痛苦不堪。

有几个事情,第一,批判反动学术权威,批判资产阶级当权派。

这个说法,你觉得有没有问题?这个方向,你觉得合理不合理?呵呵呵。

第二件事情,批斗时间长达八小时,我在想啊,这个长达八小时是一次还是几次?

如果是几次,绝对不是这个表达方式,如果是一次,可有任何问题吗?

然后大概就是说华罗庚罚站八小时,这个应该也是肯定的,也算是批斗总时长八小时,这个也是事实。

但是和你的第三件事情,血雨腥风又有他妈的一毛钱关系吗?站八个消失,被批斗就算血雨腥风,导师带的学生跳楼自杀算什么事情?

你说血雨腥风啥意思,不是想说杀人放火,你他妈想表达什么玩意?

我承认这次批斗有一些残酷,仅此而已,说他妈血雨腥风,你真不是疯了吗?你有病吧?你在你们的劳资谈判里敢这么说吗?傻叉!

你以为别人不知道你在谈判里的狗腿角色么?

你装啥纯情小白人?

你的推论很简单,如果我说错了,你可以直接指出来,别扯尼玛你没说过。

你说斗批改,斗字第一就是往血雨腥风里面斗。

文革时候的制度下,你要是斗别人斗得越狠,说明你思想越红,越容易得到提拔,所谓以红压专。

这就人性。

这是你懒厨的卑劣人性,和别人有一毛钱关系?你试图伪装你父母是受害者,不惜使用别人的被批斗简历,别的高知被批斗进牛棚和你爹妈有一毛钱关系吗?你装什么装?

你这篇引用是哪年哪月的事情,你能说明白吗?但是根据文革的过程来判断,华罗庚是因为双选发推广而受到批判,陪绑领导挨批,这个似乎应该是文革初期,也就是68年之前的事情。

当然了,你如果有你的证据可以列出来。

但是呢,我这里有个文件。

第1面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上)

第2面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下)

第3面 林彪同志在庆祝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群众大会上的讲话(一九六六年八月十八日)(讲话实况录音)

第4面 林彪同志在接见外地来京革命师生大会上的讲话(一九六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林彪同志在接见全国各地来京革命师生大会上的讲话(一九六六年九月十五日)(讲话实况录音)

第5面 周恩来同志在接见外地来京革命师生大会上的讲话(一九六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周恩来同志在接见全国各地来京革命师生大会上的讲话(一九六六年九月十五日)(讲话实况录音)

第6面 学习十六条,熟悉十六条,运用十六条(《人民日报》社论,一九六六年八月十一日);革命青少年要向解放军学习(《人民日报》社论,一九六六年八月二十八日);用文斗,不用武斗(《人民日报》社论,一九六六年九月五日)

第7面 掌握斗争的大方向(《红旗》杂志社论,一九六六年第十二期)

第8面 工农群众和革命学生在毛泽东思想旗帜下团结起来(《人民日报》社论,一九六六年九月十一日);向工农兵致敬,向工农兵学习(《人民日报》社论,一九六六年九月十五日)

专栏:社论

  学习十六条,熟悉十六条,运用十六条

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是在毛泽东同志亲自主持下制定的。这十六条,贯串着一个基本精神,就是:信任群众,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就是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只能是群众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不能采用任何包办代替的办法。

群众是我们社会的主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要靠广大群众自觉起来,自己动手来做。

靠本学校、本单位的群众,能不能把文化革命做好?能!每个革命师生,每个革命同志,都应当有无产阶级的雄心壮志。只要大家认真地学习十六条,熟悉十六条,运用十六条,各个学校,各个单位,就一定能够依靠群众自己的力量,取得文化大革命的胜利。

革命的群众运动,是个大熔炉。每个革命师生,每个革命同志,都要在这个熔炉里,经受考验,得到锻炼,学会革命的本领。

革命群众掌握了十六条,就可以明确文化革命的方向,辨别工作中的是非,正确部署今后的行动。我们要根据十六条,分析和判断前一段运动的问题。看那些是对的,那些是错的,那些做法是正确的,那些做法是不正确的。

文化革命小组,文化革命委员会,文化革命代表大会,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群众自己起来进行文化革命的新组织形式。要按照十六条的规定,象巴黎公社那样,实行全面的选举。选什么人,怎么选法,都要经过群众充分酝酿几天,反复讨论几次。被选上的,如果不称职,还可以改选、撤换。

每个学校、每个单位的革命群众,都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搞好本学校、本单位的文化革命上面。学会具体分析本学校、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实践中亲自创造经验,这就是对其他学校、其他单位的最好支援。每个学校、每个单位的文化革命,只有靠本学校、本单位的群众自己进行,才能搞得开,搞得好。我们要相信自己,也相信其他学校、其他单位的革命群众,是能够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的,是能够自己解放自己的。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一场触及人们灵魂的思想斗争和政治斗争。这场斗争,要文斗,不要武斗。真理是在无产阶级手里。即使对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也要文斗,不要武斗。文斗,可以充分揭露资产阶级右派的丑恶面目,充分驳倒他们的谬论,使他们陷于最大限度的孤立。

十六条,是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纲领,是革命群众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的指南针。

广大工农兵、革命的知识分子和革命的干部,是坚决拥护十六条的。我们革命群众,要认真学习十六条,拿起十六条这个武器,同本学校、本单位运动的实际情况做比较。合十六条的,就继续照办。不合十六条的,就要改过来。对那些抵制十六条的负责人,就要揭发,就要批判。

这里面清晰的说了国家的要求和毛主席的要求,呵呵,请问你的斗批改等于必须往死里斗是怎么推论出来的呢?我估计你又飞尼玛那里去了。

也就是说,既不要武斗,也没有越死斗越革命,这些都是你的无耻之言,无知之言,至于为什么出现了批斗暴力化,这点你去问红二代,联动西纠,请问,联动你知道么?

你这不是瞪眼说瞎话是什么呢?故意把1968年的说法用到1966年,你是真傻么?

你四处挑事,说我不回应你,我尼玛回应了你这个傻逼,你又会如何?直面质问么?你能做到吗?

再说美共,你对美共了解多少?你对美共政治局和其他成员进入监狱怎么理解?是没有游斗上街,那么美国监狱你真不懂吗?

https://baike.baidu.com/item/%E7%BE%8E%E5%9B%BD%E5%85%B1%E4%BA%A7%E5%85%9A/3454512?fr=ge_ala

特别有意思,中国百度的美共居然不提当年的美国共产党政治局全部被抓,还得在维基里面看,呵呵呵。

但是,美国等外网说美共也信息很少,这个事情在我一上西西河就探讨了这个问题,哈哈,当时我记得达雅河友和燕人呼应了我。还通过英文网站查到了一些资料。

你懒厨在今天说,呵呵,美共没如何如何,请问,华罗庚的待遇和美共政治局的待遇谁更糟糕?啥叫你懒厨的血雨腥风。呵呵,以我对你的智商和人品的了解,呵呵,你是不会说啥的,呵呵。

而如果不是美共这么严厉,那么美共的党员的消失是因为啥呢,你说的自由民主世界么?

你要说,如何如何,我给不出足够的信息,但是可以断定的是美共全国政治局全部进入了监狱,你怎么解释,你怎么解释塔夫脱法和史密斯法对美国共产党的打击?(我估计你是不会正面回答的,呵呵)

比较有意思的是,西西河的右派网友谈美国麦卡锡主义,只谈忠诚审查,甚至简单涉及一下卢森堡,呵呵呵。

却不提美共,也是有意思。

这么疯狂而明显的反共,你们不说,确实指责中国文革,是不是很搞笑?很荒诞,很双标?

为什么斯诺出国,好,斯诺出国可以理解,为什么卓别林也被迫出国?奥本海默是不是迫害?还有史沫特莱等,你们忘记啦?

你懒厨要是叫板就直接正面回应,否则就滚蛋。

@达雅

点看全图

点看全图

点看全图

点看全图

点看全图

点看全图

点看全图

点看全图

点看全图

点看全图

丹尼斯诉合众国案

播报

编辑

上传视频

冷战时期案件

本词条缺少概述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吧!

冷战时期,美国共产党总书记丹尼斯等12名高级领导人被联邦司法部指控散布教唆和鼓吹以暴力推翻和破坏美国政府的煽动性言论,并被联邦地区法院依据《史密斯法》判罪。

丹尼斯等人认为他们并没有任何主张以暴力颠覆政府的实际阴谋,并援引宪法修正案第1条对言论自由的保护提起上诉,此即在丹尼斯诉合众国案(Dennis v. U.S.)。

中文名丹尼斯诉合众国案

类    别案件

相关文献《史密斯法》

相关人物丹尼斯

1951年,联邦最高法院以6:2多数驳回了丹尼斯的上诉书(Tom C. Clark大法官因任美国司法部长期间命令启动相关起诉程序而回避)。首席大法官文森(F. M. Vinson)代表多数派在裁决书中宣称:“凡当言论对于完成法律所禁止的罪行具有巨大而潜在的祸害之可能性时,对这种言论就应当予以制止。”政府可以采取行动反对颠覆政府的阴谋和企图,尽管这些企图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失败。共产党的言论虽无明显而现实的危险,但对国家安全已有巨大而潜在的危险,政府有充分的实际理由予以限制,不能到迫在眉睫时再采取行动。本案的判决从未被最高法院明确推翻过,但其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已因后续的多个判决而大为削弱。

到了1957年,最高法院审理了与丹尼斯案性质相同的耶茨诉合众国案(Yates v. U.S.),以6:1的多数改变了其对《史密斯法》的解读。最高法院裁定该法针对的是“对行为的宣扬,而非思想”。

宣扬抽象的教义仍然受到保护,但是明确煽动强力推翻政府的言论可根据《史密斯法》进行惩罚。

在美国煽动推翻政府是言论自由?来看看美国的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 - 众人逐鹿的文章 - 知乎

https://zhuanlan.zhihu.com/p/97468340

点看全图

至于更高级的打击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就不说了,你的引文时间地点人物都对不上。

呵呵。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