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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对于何新〈汉武帝新传〉的几个看法 -- 曹仲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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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对于何新〈汉武帝新传〉的几个看法

(草成短文,文字没有推敲,没什么价值,加以何新是政治上的争议人物,所以这篇文章请不要转载,小范围讨论一下即可)

可能由于对汉武帝一朝历史过于熟悉的缘故,自己一直很欣赏的电视剧〈汉武大帝〉终究只看了五六集就丢下了,最近看到作为〈汉武大帝〉底本的何新著〈汉武帝新传〉,算是弥补了一些遗憾。

根据前言说这本书的观点出于何新的读史札记,对汉武帝一朝政治史事中若干历来难解之疑谜给予了解析,原先都在《深圳特区报“何新读史札记”》及《香港商报“何新异论”》两专栏发表过,似乎都是何新自己研读史书的成果。'

但应该说其中的绝大多数对“历来难解之疑谜”的看法,早就在十余年前就发表过了,并在汉史学界广泛传播,比如“《淮南子》与汉初政治斗争 ”一文,认为〈淮南子〉的编撰蕴涵着黄老之学与儒学争正统地位的政治斗争,这一观点甚至都已经编入了白寿彝主编的〈中国通史〉汉代部分,实在算不得什么新见解。

这本书有九个篇目分析汉武帝一朝“巫蛊之乱”的内在原因(“武帝晚年的巫蛊之乱”“巫蛊之乱背后的外戚集团斗争”“卫太子的平反与轮台罪已之诏”各三篇),但其中的主干观点,早在八十年代就由田余庆发表于〈论轮台诏〉中(收于1989年出版的〈秦汉魏晋史探微〉),这篇经典论文甚至已经被一些高校历史系作为课外阅读材料广泛传播。何新自己只是对田的观点作了一点扩展,将刘屈氂放在了巫蛊之乱的推动者的位置上,但即使这一仅有的新观点,也很有问题,这一点我放后面说。

当然,这本书并不是学术作品,不能严格以学术规范来要求。但以何新的名气之大,读者如我总是有些比较高的期待,这么长篇引述别人观点作为读史札记,甚至都没有顺带提一下田余庆等诸位研究者的名字,不能不说是这本书的一大缺憾。

下面我想集中谈谈这本书在论述刘屈氂是巫蛊之乱的推动者的一些错误,何新产生这种想法是依据汉武帝后来的一封诏书:“朕之不德,自左丞相与贰师阴谋逆乱,巫蛊之祸流及士大夫。朕日一食者累月,乃何乐之听?痛士大夫常在心,既事不咎。虽然,巫蛊始发,诏丞相、御史督二千石求捕,廷尉治,未闻九卿、廷尉有所鞫也。曩者,江充先治甘泉宫人,转至未央椒房,以及敬声之畴、李禹之属谋人匈奴,有司无所发,令丞相亲掘兰台蛊验,所明知也。至今余巫颇脱不止,阴贼侵身,远近为蛊,朕愧之甚,何寿之有?敬不举君之觞!谨谢丞相、二千石各就馆。书曰:‘毋偏毋党,王道荡荡。’毋有复言。”

何新把“丞相亲掘兰台蛊验”中“兰台”理解为“太子宫”,进而得出江充掘蛊的总负责人是刘屈氂的看法,这是一个让人无法理解的错误,兰台是宫中典籍收藏处,汉代有兰台令史,掌管秘书,班固就作过,哪来是太子宫一说。

他又把“巫蛊始发,诏丞相、御史督二千石求捕”中间的“御史”和史书中记载的和江充一起掘蛊的“御史章赣”联系起来,认为两人为是同一人,进而得出掘蛊太子宫的专案组是刘屈氂,章赣,江充的看法,这也是一个大错误。要知道汉代制度,是三公总领诸事,皇帝下诏给九卿执行就常常用“制诏丞相御史(大夫)”的格式,采取的是下诏给丞相和御史大夫,让他们监督九卿执行的形式。这里所谓“诏丞相、御史督二千石求捕”就是指巫蛊初起时(公孙贺案件),武帝下诏给丞相御史大夫要他们追捕党徒,并非指后来的江充陷害一事,“御史”在这里是御史大夫简称(“制诏丞相御史”这样的简称法汉代诏书中很多),而并不是和江充一起的“御史章赣”。

实际上这封诏书颁布的时候,汉武帝对巫蛊案的追究并没停止,田千秋请求停止追究,放松刑罚,汉武帝这封诏书是回应他的(千秋始视事,见上连年治太子狱,诛罚尤多,群下恐惧,思欲宽广上意,尉安众庶。乃与御史、中二千石共上寿颂德美,劝上施恩惠,缓刑罚,玩听音乐,养志和神,为天下自虞乐,上报曰:……),诏书大致意思就是说:当初巫蛊才开始的时候,我要求朝官追捕,但大家却都不当回事(“诏丞相、御史督二千石求捕,廷尉治,未闻九卿、廷尉有所鞫也”),丞相自己也掘蛊验证了,但还是不执行(“有司无所发,令丞相亲掘兰台蛊验,所明知也”),所以余党漏网很多(“至今余巫颇脱不止,阴贼侵身,远近为蛊”),现在你们请求我停止追捕巫蛊,我不能听从,你们不要再说了(敬不举君之觞!谨谢丞相、二千石各就馆。书曰:‘毋偏毋党,王道荡荡。’毋有复言).

显然何新对这封诏书的意思理解,有较大偏差。

从这封诏书中汉武帝的指责看,刘屈氂非但不是巫蛊案的积极推动者,反而是一直阳奉阴违执行不力的。而这也和他在太子起兵后的表现相吻合,刘听说太子起兵后,不是积极发兵镇压,而是仓皇逃走,连丞相印绶都掉了,还不敢对外宣布太子谋反,试图掩盖下来不让外界知道。

〈汉书 刘屈氂传〉:“其秋,戾太子为江充所谮,杀充,发兵入丞相府,屈氂挺身逃,亡其印绶。 是时,上避暑在甘泉宫,丞相长史乘疾置以闻。上问:“丞相何为?”对曰:“丞相秘之,未敢发兵。”上怒曰:“事籍籍如此,何谓秘也?丞相无周公之风矣。周 公不诛管、蔡乎?”乃赐丞相玺书曰:“捕斩反者,自有赏罚。以牛车为橹,毋接 短兵,多杀伤士众。坚闭城门,毋令反者得出。”

但何新论述时似乎没注意到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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