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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振衰除蔽,务实避虚,变法图强,一代“宰相之杰”--张居正1 -- 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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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振衰除蔽,务实避虚,变法图强,一代“宰相之杰”--张居正3(下)

(二)、整顿吏治、发展经济、变法图强

张居正改革是在统治机构近乎解体,财政濒于破产的局面下,自上而下发动的一场挽救王朝统治危机的运动。他有句名言: “当大过之时,为大过之事,未免有刚过之病,然不如是,不足以定倾而安国! ”这“刚过”,充分表现出他以刚毅明断的见识和魄力,把新政以迅雷之势推向全国,因此也留下“时政苛猛”的责难,是耶? 非耶? 都已成为既往。历史关注的是,他以什么样的决策,使王朝转危为安,力挽狂澜于既倒!

1.严肃法纪、信赏必罚、示信于天下

封建社会的改革,都是从上层发动的改良运动,这首先要求集权上层,做到事权归一,如果不加强朝廷对各级机构的控制力,改革就是一纸空文。万历以前法纪废弛,政多纷更的情况不改变,任何美妙的新政都不可能付诸实施。张居正清醒地看到这点,提出“尊主权”为“方今急务”。这“尊主权”并非是一般意义上的忠于君主,它强调的是发挥政府的职能,所谓“一方之本在抚按,天下之本在政府。” “一切以尊主、庇民,振举颓废为务。” 以做到“张法纪以肃群工,揽权纲而贞百度。”使尊朝廷和执法联为一体。它的要旨是以伸张法纪为重点,整顿政府机构和统治秩序。值得称道的是,他把不法权贵看成“权蝎”, 认为他们才是真正祸国殃民的大患,因此以打击不法权贵作为“励精之始”, 提出“锄强戳凶,剔奸厘弊” 的主张。把改革的锋芒指向统治阶级内部的不法现象,以触动最腐朽、最黑暗的社会势力,这比一般把镇压百姓视作首务的地主官僚,是明显的胆略过人,才高一筹。

不法权贵横行一方由来已久,恶势力盘根错结,谁也碰不得,有没有这个胆量对他们绳之以法,是能不能以法理政,取信于天下的严峻考验。张居正认为“赏罚功罪,须至公至平,人心乃服,人心服,而后可责其用命。”因此,在他执政期间,凡是违法犯纪的人,不管是皇亲国戚,还是地方豪强,一概绳之以法。张居正还在主政前夕,即面临他少年时代的恩人,江陵辽王作恶乡里,鱼肉百姓一案,地方官畏惧辽王府的势力,对辽王的罪行,不敢如实上报,张居正断然处治了失职的官员,甘冒“谋产害友”的骂名,废去辽王,惩办了江陵一霸。改革刚刚启动,又碰上最有权势的太监冯保的侄子殴打平民犯了法,这是一件引人注目的事,因为张居正当上首辅主要得自冯保的支持。然而,这件事并未难倒张居正,他当机立断,把冯的侄子革职,杖打四十大板,并通告冯保严格家教,伸张了法纪。徐阶曾任过首辅,也是推荐他入阁的人,但当徐阶的亲属对清丈全国大地主隐瞒的庄田进行破坏时,他也决不宽恕。他还依法惩治了孔夫子的后裔衍圣公,法办黔国公,用强有力的措施限制皇亲贵戚擅权,一再宣告::“所在强宗豪民,敢有挠法者,严治不贷。” 因此,他主持颁布的一切政令,“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

将抨击不法权贵与革除弊政连在一起,从规章制度上堵塞漏洞,是他最成功的一举。在明代,驿递是官方办理公务的主要交通工具,从北京到各省的交通要道都设有驿站,负责供应来往官员的吃、住、差役和车马等交通工具。这些负担都分摊给就近的民众。明初使用驿站有严格的规定,非有军国要务,不得发给印信乘驿。这些规章到明后期已经名存实亡,兵部和各省抚按,随意填发印信送人情,一张印信使用终身,或是辗转赠送。官员在驿站百般勒索,捕人掠盗,成为酷虐的暴政。张居正决心从此开刀,痛加裁革,扫除多年积弊,使人民得到实惠,这是改革取信天下,得到百姓信任的重要保证。

2.加强监察,整顿吏治

张居正认为,外之豪强兼并与内部官府舞弊,这两股势力的勾结,是社会不安定的主要弊源。要有效地约束不法权贵,打击违法活动,必须从吏治着手整顿官府机构。但是官官相护,历来如此,当事情触及大大小小官员的既得利益,那就是捅了马蜂窝,遭到众多的抵制,甚至陷入孤立,所以在封建社会中整顿官府是件冒风险的事。张居正取得成功,主要办法有三。

其一,从加强监察着手,进行机构改革,提高行政运转的效率。明朝的中央机构分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六部中又分设监察机构六科。部的最高长官是二品官,科的长官最高是七品,可这七品对二品却有封驳纠劾的权力,所以大官统率小官,小官却可以牵掣大官,六部和六科都直接向皇帝负责,内阁不干预,这遇到昏愦的皇帝那就乱了套。万历元年(1573)十一月,张居正上疏实行“考成法”,明确职责。他以六科控制六部,再以内阁控制六科。对于要办的事,从内阁到六科,从六科都到衙门,层层考试,做到心中有数。改变了以往“上之督之者虽谆谆,而下之听之者恒藐藐” 的拖拉现象。考成法的实行,提高了各级部门的办事效率,而且明确责任,赏罚分明。吏部通过询事考言,以言核事,以事核效,评定官员的勤惰,定期考勤,随事考核,以一套严密的监察制度防范玩忽职守的现象。同时,精简机构,裁汰冗员。当时行政机构雍肿,人浮于事。张居正把能合并的都合并了。如天下钱谷在户部原分属13个司掌管,他把它作了必要的归并,实行了统收统支;对不尽职或只拿钱又无事可干的官吏,尽行淘汰。在精简机构时,还进一步划清了政府各部门的权限职责,严格官吏考核制度,加强了人事管理。这样一来,既减轻了朝廷支出,又鞭策着官吏们更好地工作,提高了行政效率。

其二、以理财作为考核的准则,这是考成法的最终目的。当时官场通行的是增加赋税,向小民头上搜刮,不敢督缴正赋田税,因为逃税拖税的都是豪强权贵,追缴田税无异在是太岁头上动土,谁也不敢出这个头。张居正张居正在施行考成法时,毅然提出对官员“以钱谷为考成” 的主张,凡是追缴欠税不足的官员,都要受到批评、调离或撤职的处分。以追索田粮评定政绩,迫使官员打击不法权贵,使贪官无处藏身,不用加税而补足国家亏损。惧于降罚的各级官员不敢懈怠,督责户主们把当年税粮完纳。由于改变了拖欠税粮的状况,使国库日益充裕。据万历五年户部统计全国的钱粮数目,岁入达435万余两,比隆庆时每岁所入250余万两之数,增长了74%。财政收支相抵,尚结余85万余两,扭转了长期财政亏虚的状况。正如万历九年四月张居正自己所说的:“近年以来,正赋不亏,府库充实,皆以考成法行,征解如期之故。”可见,实行考成法虽是一种政治改革,但它对整顿田赋、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起了很大作用。

其三、不拘一格用人才,培植改革的中坚力量。有为的政治家们往往都能在用人方面破除论资排辈的偏见,但像张居正那样重视从下层提拔人才,殊属难得。他倡导:“采灵菌于粪壤,拔姬姜于憔悴。” 认为立贤无方,唯才是用,即使贱为僧道皂隶,只要出类拔萃,可以位列九卿,作为国家的栋梁。他突破成规起用行伍出身的李成梁为镇边大将,破格重用残疾小吏黄清为太仆卿高级官员,重新起用被罢官的水利专家潘季驯治理黄河。在改革推向高潮时特许府、州、县的考生越级报考京师的国子监,把各地人才收罗到中央,很快组成精干的班底,形成改革的中坚力量,为建树新政作出贡献。

3.节省用度、反奢倡廉

张居正认为人“古之理财者,汰浮溢而不骛入,节漏费而不开利源”。理财还是要以节用为主。他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几乎都在围绕这个中心进行。他通过加强对官吏的考核,裁减冗员,节省朝廷的俸禄开支。据对“两京大小九卿及各属,有沉滥者裁之”,竞“汰冗员二三”。同样,张居正也通过各种途径削减朝廷的军费开支。一方面与鞑靼人修好,通贡互市,保持边境安定,减少战争费用,另一方面也大量削减抚赏开支。到万历二年,北边“三镇二岁之中,所费不过万余,而所省已百余万”。还通过减客兵,清粮糗的办法减少支出,“岁所省,儿得数十百万”。 同时,张居正还要求封建社会的最高统治者皇帝勒紧裤带,和大家一道过紧日子。他不仅多次向神宗提出“节用爱民”,“以保国本”,而且在皇室的奢侈性花费上,也是锱株必较,寸步不让。万历七年,神宗向户部索求十万金,以备光禄寺御膳之用,居正据理力争,上疏说,户部收支已经入不敷用,“目前支持已觉费力,脱一旦有四方水旱之灾,疆场意外之变,何以给之?”他要求神宗节省“一切无益之费”。结果,不仅免除了这十万两银子的开支,连宫中的上元节灯火、花灯费也被废止。在张居正的力争下,还停止重修慈庆、慈宁二宫及武英殿,停输钱内库供赏,节省服御费用,减苏松应天织造等,使封建统治者的奢侈消费现象有所收敛。

对于自己的用度,张居正也是力戒奢华。篆修先皇实录,例得赐宴一次。张居正参加篆修穆宗实录,提出辞免赐宴。他说:“一宴之资,动之数百金,省此一事,亦未必非节财之道”他还请求将为神宗日讲的时间放在早上,可以免晚上的灯火费用。张居正在整顿吏治、厉行节约的过程中,不仅自己廉洁奉公,而且对家属也严格要求。儿子回江陵应试,他吩咐儿子自己雇车;父亲生日,他吩咐仆人带着寿礼,骑驴回里祝寿。万历八年,居正次弟居敬病重,回乡调治,保定巡抚张卤例外发给“勘合”(使用驿站的证明书),居正立即交还,并附信说要为朝廷执法,就不能以身作则。对于明王朝来说,张居正确实是难得的治国之才。他早在内阁混斗、自己政治生命岌岌不保的时候,写过一偈:“愿以深心奉尘刹,不予自身求利益。”他的确是做到了。

4.改革赋税,厚商利农,发展社会经济

作为一名杰出的理财家,张居正深知只顾节流尚不足以解决问题。而要彻底改善国家财政状况,还需要进一步开辟财源,增加收入。但张居正反对通过“开利源”来理财,因为在他看来,“夫天地生财止有此数,设法巧取,不能增多”他早年曾较多接触下层人民,深深懂得安民养民后国富的道理,他指出:“窃闻致理之要,惟在于安民。”那末,如何才能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呢?当时明王朝的庞大机器都由田赋支撑,而田赋收入因土地兼并和负担不均而很难增加。为此,张居正提出惩办贪污,清理欠赋和清查田亩等三项措施,其中尤以清查田亩声势浩大。

明朝的赋税制度是向土地所有者征收田税,按人头派差役,所以土地和户口是王朝财政和劳动力的主要来源。随着兼并势力的发展,民间的土地和人口逐渐集中到勋臣、贵戚和大地主的名下。他们倚仗特权,贿赂官府,隐占户口,瞒田偷税,逃避差役,到万历前夕法定的征粮地比明初已减少一半,人口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大批的土地、人力流进私人腰包,使国家的税源衰竭。本来国家征收田赋是,田多的多征,田少的少征,按亩核算,从法制上说是公平的,这也就是封建土地所有制条件下的均税实质性内容。有的农户土地被豪强侵占,田赋却留在原田主的名下,造成产去税存,这就发生了赋税不均的社会问题。考成法只能解决一部分欠税的问题,大量的瞒田逃税和税役不均亟需从赋役制度上加以整顿,这才能开辟理财安民的新途径。万历五年开始调查,次年即通令清丈全国田地,详审细核,三年查出漏税土地八十余万顷,从严打击了违法的权贵地主,迫使他们守法,不敢轻易欺隐,小农免受赔累,国赋按时收纳,扭转了财政亏损。后人评价这一举措说: “既不减额,亦不增赋,贫民之困以纾,而豪民之兼并不得逞。” 确实做到了公私两利。

万历六年(1578),张居正以福建为试点,清丈田地,结果“闽人以为便”。于是在万历八年,张居正上疏并获准在全国陆续展开清丈土地,并在此基础上重绘鱼鳞图册。全国大部分地区根据户部颁布的《清丈条例》对田地进行了认真的清丈,但也有一些地方官吏缩短弓步,溢额求功。如浙江海盐“水涯草堑,尽出虚弓,古冢荒塍,悉从实税。至于田连阡陌者,力足行贿,智足营奸,移东就西,假此托彼。甚则有未尝加弓之田,而图扇人役积尺积寸,皆营私窖。遂使数亩之家,出愈增而田愈窄焉。”然而由于大部分州县清丈彻底,革豪左隐占,额田大有增加。万历八年,全国田地为7013976顷,比隆庆五年(1571)增加了2336026顷。随着额田的增加,加之打击贵族、缙绅地主隐田漏税,明朝田赋收入大为增加。尽管张居正清丈田亩、平均赋税的做法被海瑞等人认为是下策,并不能真正解决民间赋税不均的问题。但从理财的角度看,清丈田亩对于朝廷比较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国的额田,增加财政收入起了积极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它还为不久推行“一条鞭法”的赋税改革创造了条件。

在赋税不均的现象初步纠正后,立即着手解决逃役问题。万历九年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即是将赋役中的各项名目,如杂泛、均徭、力差、银差等各种税收合并为一种,将力差归入田赋,一律按田亩核算,减化手续,统一征收。并可改折银两,允许被征调的差役出银雇人代役。这就扩大了货币流通的范围,削弱了人身依附关系,使商贩和工匠获得了人身自由,这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起了促进的作用。

张居正很清楚,仅靠清丈田亩还远远不能彻底改变赋役不均和胥吏盘剥问题,不进一步改革赋税制度就无法保证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将会有更多的贫民倾家荡产,不利于社会的安定。赋役改革是一个十分棘手的事情,一旦过多触犯权宦土豪的利益,弄不好就会引起强烈的反对,使自己的所有心血前功尽弃。

当时,不少地区已在试行适应本地区的赋役改革方案,如应天府(今江苏南京)的“里甲银”,浙江、广东的“均平银”,福建的“纲银”,还有江南的“十段锦”,以及有些地区的“一条鞭法”等。一条鞭法最早于嘉靖十年(1531)二月,由南赣都御史陶谐在江西实行,取得了成绩。当时御史傅汉臣曾上疏说:“顷行一条鞭法。……通将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则徭役公平,而无不均之叹矣。”此后王宗沐在江西,潘季驯在广东,庞尚鹏在浙江,海瑞在应天,王圻在山东曹县也都实行过一条鞭法。海瑞在应天府的江宁、上元两县“行一条鞭法,从此役无偏累,人始知有种田之利,而城中富室始肯买田,乡间贫民始不肯轻弃其田矣”,做到了“田不荒芜,人不逃窜,钱粮不拖欠” 。

万历五年,山东东阿知县白栋推行一条鞭法,全县钱粮均按地丁起科。但由于这种做法触犯了官绅的利益,他们便制造浮言,户科部给事中光懋说:“至嘉靖末年,创立条鞭,不分人户贫富,一例摊派;……然其法在江南犹有称其便者,而最不便于江北。如近日东阿知县白栋行之山东,人心惊惶,欲弃地产以避之。请敕有司,赋仍三等,差由户丁,并将白栋纪过劣处。”幸亏张居正及时派人前往东阿巡察,才知道光懋歪曲事实。于是张居正拟旨答复:“法贵宜民,何分南北?各抚按悉心计议,因地所宜,听从民便,不许一例强行。白栋照旧策励供职。”又致书支持白栋的左都御史李世达:“条鞭之法,近旨已尽事理,其中言不便十之一二耳。法当宜民,政以人举。民苟宜之,何分南北。”

张居正认为一条鞭法不仅不应反对,而且可以“不分南北”,在全国普遍推广。万历九年,他终于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条鞭法。―条鞭法是中国田赋制度史上继唐代两税法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它简化了赋役的项目和征收手续,使赋役合一,并出现了“摊丁入亩”的趋势。后来清代的地丁合一制度就是一条鞭法的运用和发展。一条鞭法的施行,改变了当时极端混乱、严重不均的赋役制度。它减轻了农民的不合理赋役负担,限制了胥吏的舞弊,特别是取消了苛重的力差,使农民有较多时间从事农业生产。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一条鞭法所实行的赋役没有征收总额的规定,给胥吏横征暴敛留下了可乘之机,这是它的主要不足。

张居正的理财并不限于一味地为朝廷公室谋利,而且也十分重视人民的实际生活。他通过多种渠道设法减轻人民的赋役负担,有时还直接提出减免人民的税负。万历十年,随着清丈田亩工作的完成和一条鞭法的推行,明朝的财政状况有了进一步的好转。这时太仆寺存银多达四百万两,加上太仓存银,总数约达七八百万两。太仓的存粮也可支十年之用。这年二月,张居正上疏请求免除自隆庆元年(1567)至万历七年(1579)间各省积欠钱粮。另外,张居正还反对传统的“重农轻商”观念,认为应该农商并重,并提出“省征发,以厚农而资商;……轻关市,以厚商而利农”的主张。因此也反对随意增加商税,侵犯商人利益。这些做法顺应了历史的发展潮流,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百姓的负担,缓和了一触即发的阶级矛盾,对历史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调整经济政策的同时,又把兴修水利作为发展生产的重要课题。历来治河的方针只顾漕运,为朝廷运粮,不顾民生,因此大多采用分疏黄河的办法保障运河渠道的畅通,也就是在黄河下游多开枝河,分泄河水,这种办法容易淤塞河道,垫高河床,但却急功近利为历代王朝惯用。张居正大力支持水利专家潘季驯摒弃传统方法,采取漕运与民生兼顾的方针,筑堤束水,以水攻沙,利用奔腾的河水,冲沙入海,自此多年没有大患,使得黄河两岸“十年弃地转为耕桑,河上万艘捷于运输。” 保障了生产,稳定了政府的财源。

5.力戒空谈,提倡务实

张居正自从政以来,就倡言治国理政不外乎谋求富强大事,这在当时并不容易为一些官僚士大夫所接受。宋明以来,理学被尊为儒学的正宗、统治阶级的官方思想,到明后期愈来愈走向空疏。它宣扬心外无物,不假外求,把做学问的功夫引向发掘内心世界,否认客观真理,这种完全脱离实际的学风,养育出一批文人学士谈玄说虚,好说大话、空话,鄙薄民生实事。他们嘲讽张居正说:“吾辈谓张公柄用,当行帝王之道,今观其议论,不过富国强兵而已,殊使人失望。”张居正对此报之一笑说:“过誉我矣! 吾安能使富国强兵哉!”

为了批驳迂腐的文人用祖制反对革新,张居正总结商、周、秦、汉王朝兴亡盛衰的教训,提出因时顺势的变法思想,强调:“法制无常,近民为要,古今异势。便俗为宜。”从近民便俗出发考察先朝的法规,凡是不能顺应时势,违背民众要求的,可不用遵守;只要顺时安民的,即便是凡夫俗子的见议,也不该不听从。要使各级官员摒弃旧规,面向实际,以富国强兵为首要任务,大力提倡扫无用之虚词,求躬行之实效。“强调:“人情物理不悉,便是学问不透。”这在言必称孔孟,道先贤的时代,提出不体察民情,便是学业不到家的见解,大大突破理学的禁锢。他自憾位居高官,对民间猥俗犹如隔岸观花,不如底层下属了解民间疾苦。要求当官、做学问的走出衙门和书斋,面向实际,把治学理政与解决国计民生结合起来,这对陈腐的思想界是一大触动。

对于有些道学先生借口天象灾异攻击新政的无知行为,他在严加批驳中对某些自然现象作出唯物主义的解释。他撰写《葬地论》,认为人一死,精神消散,僵硬的遗体如同土石一样,不复再有知觉。世人所谓人死变成鬼神,风水吉凶预兆祸,等等,都是一派胡言。自古以来,尸陈山野,鸟啄鹰食的,子孙后代也有显贵人士;风水再好,也不见朽木再生,枯骨复华的,哪能长保后代的富贵? 又说:“葬者,藏也。”就是避免尸身外露而已,没有什么深文大义。在《杂著》中又进一步说明,人畜死于雷击,是因为偶然与雷相撞,受到火气烧灼,身上留下焦纹是自然现象,并非符咒。张居正的无神论思想不仅反击了猖獗一时的迷信说教,也表现出对祖宗家法的批判精神,是非常难得可贵的。

张居正改革是并不是一般的政策变动,是有深刻的思想基础的。正因为他有符合历史发展的进步思想,形成自己的新政系统,所以在与反对派的斗争中,能够以犀利的锋芒,破除阻挠,把改革推向前进。对于改革的成效,清代历史学家张廷玉评论说:“自是,一切不敢饰非,政体为肃。” 重现出现强有力的政府机制。嘉靖末年国家粮仓不足一年之储,改革前财政空虚,入不敷出,赤字超过三分之一,改革后国家储粮可支十年,国库积银四百万两。《明通鉴》赞誉:“是时,帑藏充盈,国最完备。”这丰硕的成果已经载入史册,在中国历史上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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