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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读史札记(1)-说说新桂系(上) -- 温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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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Re:【原创】读史札记(1)-说说新桂系(上)

请看这篇文章。

宁可错杀一千,是不是从“宁可错杀一百个秀才”而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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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也办糊涂案

――读《曾国藩》随感

作者:孟大鸣

《曾国藩》中,林明光通会匪一案,是典型的冤假错案。

林明光的母亲曾救过一个饿昏在他家门前的穷汉子。谁知,这位穷汉子五年后成了串子会的大龙头。这位大龙头为了报答昔日的救命之恩,给林明光家送来了一块串子会的令牌。林明光与本镇熊家父子有私仇,想借此事把林明光置于死地。熊家父子还将太平天国的宣传品栽赃到林明光家。林明光一案就这样人证物证俱在。林明光被关在站笼里游街,羞愤至极,只游了半天,便命归西天。

曾国藩在审理此案时也觉疑点颇多,林明光勾通串子会证据不足。林明光勾通串子会的证据就是一块令牌。太平天国的宣传品还构不成有力的证据,也有可能是熊家父子栽赃。但曾国藩还是判了林明光勾通串子会。林明光冤案大白于天下后,曾国藩对此冤案并不感到意外。这也说明曾国藩对林明光是否勾通串子会也有过怀疑。就曾国藩的才华和能力,这种并不复杂的案子,按理说是不应该错的。

曾国藩在当时的官场是以精明能干著称。就是我们当代人,也不能否认他的精明能干。曾国藩与林明光无怨无仇,更谈不上公报私仇。但为什么在证据不足,疑点颇多的情况下,要对林明光从重从快处理?

从《十五贯》到《小白菜与杨乃武》,在我国传统的历史剧中,冤假错案,无不是昏官、贪官造成的。久而久之,在国人脑子里就有了一种,遇到冤假错案,就把责任归结到昏官、贪官头上的思维定式。看来,并非昏官、贪官才制造冤假错案。

林明光的案子是个典型的冤假错案,但曾国藩绝不是一个昏官,也有人说他不是贪官。

在并不能确定林明光勾通串子会的情况下,而以勾通串子会的罪名将林明光致于死地,曾国藩有他的想法和思维逻辑。倘若轻易放了林明光,则给别的读书人存一线侥幸之机。即使林明光没投靠串子会,也要借他的头来教训其他不安本分的读书人。为了皇上江山的巩固,宁可错杀一百个秀才。这就是曾国藩从重从快制造林明光冤案的原因。

无独有偶,曾国藩在另一个案件中,也是抱着宁可错杀的思维模式。五谷丰米行老板贪婪刻薄、心肠阴毒,从而引发百姓抢米。审讯结果,是百姓惩罚奸商。百姓无罪。用现代的话说,只是行为过急,方法有错,作个一般刑事处理,就可将其释放回家。然而,曾国藩不这样想。如果不严加惩处,不法之徒便会蜂起效尤,要彻底断绝效尤者的念头,非严惩 不可。第二天早晨,天色尚末全亮,十三名抢米的百姓就被处决了。

十三名百姓,罪不该死。这也是一件典型的冤假错案。由此,曾国藩得了一个“曾剃头”的“美名”。

尽管曾国藩在中国历史上,也算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但在人治社会里,他的理想和抱负只受清王朝的约束,在为了朝廷社谡的旗帜下,不管案情如何,只管此案的意义如何,就难免不出冤假错案。

不问案情,不重证据,只凭“主义”和意义来断案,在我们当代人的记忆里也不是新鲜事。“文革”中的一些冤假错案,也有一些是在捍卫毛泽东思想的旗帜下,确保无产阶级疆山永不变色的口号下制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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