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求教】就中国个人所得税问题求教方家 -- bluesk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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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薪金收入每月必须由雇主代扣
2、年入超过XX万元的高收入者需要主动申报
3、按年申报总收入后,并无全年合并收入重新计算月均收入或者免税抵扣等配套规定
对大部分仅有薪金收入的“高收入者”而言,申报的意义何在呢?既没有一分钱退税,也不用一分钱补缴。不申报的话既没有逃税,也没有利益损失,既无正激励也无负激励,只有交易成本发生,真不知道这规定是不是用脚趾头想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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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就中国个人所得税问题求教方家 bluesknight 字842 2006-08-20 21:24:27
🙂很多规定缺乏内在的逻辑性,例如
🙂年底的奖金好像是可以申请分摊的 精装白沙 字0 2006-08-21 03: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