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如何定罪? -- 今生不再
虽然很无奈,但是不得不承认这就是中国的司法现实。
此案件即便按照故意伤害罪起诉,对于其伤害的认定按照现有法律,顶多三两年,而一旦牵涉到民事赔偿部分,案犯可以积极理赔还依然有望获得一定程度减刑,而那个给一个女孩子会带来一生梦魇的恶魔将来依然会在这个社会上逍遥,说不上什么时候还有可能危害到其他人,他所将面对的刑罚与他所造成的伤害实在太不成比例了。
引申到其他,最近几起引人注意的案件结案,继续在引发讨论,一是山西警察打死北京警察案件,还有大款故意撞死人事件,两个案件都是死缓,而按照其性质恶劣程度,的确是到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地步,为什么还是死缓呢?这就涉及到一个现实的问题,在中国,没有足够的社会保障前提下,对于这类恶性事件中遭受伤害的人往往不仅仅是其本人的问题,还包括其牵连的一个或者数个家庭,尤其是损失了家庭主要劳动力也可能是主要经济支柱的家庭,如何给予他的后人更多保障往往会是审判者必须考虑到的重要因素,所以现实中,能否负担民事赔偿已经成为量刑一个重要的标准,不过这两个案件有差异,山西警察案件中,其本人并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是其家人,兄弟姐妹父母之类的共同凑钱给予赔偿,此一案件对于其死缓的判决还是现实的考虑,个人也没太多异议,毕竟死者死矣,尽量给予家人扶助才能将伤害减少到最低,但是大款案件中,其本人拥有足够财产,要是法院执行力度足够的话,完全可以通过惩罚性罚款保障被害人家属的赔偿问题,不过中国现状就是如此,在其家人积极赔偿,并且好象还有帮助安排工作一类举措换取被害人家属的不再深究,大款家人有足够的资源做类似事情,这个不公正的结局却是最符合现实利益的结局。
不过现在某些地方已经出现另一种效应,在某些案件中,受害人家属获得了罪犯家属扶助补偿以后,主动表示不深究,或者是去为罪犯求情,当个人因为害怕失去获得的利益而放弃了对正义的追求,对于这个国家究竟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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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教父呗 红金龙 字0 2006-09-15 07:31:31
😠对这样的人渣,先毙了再说 1 holmers 字676 2006-09-14 15:55:42
🙂完全同意!先毙了再说! none空空 字0 2006-11-13 13:05:55
🙂【原创】国内花钱买命是现实的选择
🙂2万一条人命 山猫部落长老 字60 2006-11-13 10:40:09
🙂有了这个市场,最高兴的肯定是既得利益者,弱势群体将更惨 scorpioking 字34 2006-11-13 10:54:38
🙂清官和侠客都是社会的怪胎 山猫部落长老 字0 2006-11-13 11:06:16
🙂河里兄弟们大家凑钱 4 一柱擎天 字143 2006-09-14 15: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