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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美国宪法读书笔记 -- 唵啊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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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呵呵~ 花~ 个人认为讲美国政治的书里面~ 林达和薛涌的都不错~
    • 家园 (4)赓密里恩状告莱特福(黑人崛起)

      一、 故事Gomillion v. Lightfoot

      话说1881年,华某在阿拉巴马州某县城建立了一所黑人学院,这个县城里的黑人人口就越来越多,以至黑人对白人的比例接近四比一。二战期间这个学院为美国空军培养了一千多名飞行员。二战后,县城里越来越多的黑人登记选举,在1954年的一次竞选市政教育总长职位时,黑人差一点就获胜了。市议会当时是清一色的白人,感觉到他们的白人统治地位受到威胁,于是在1957年阿拉巴马州议会无异议地一致通过了地方140号法律,重新划分这个县城的选区,把原来四四方方的县城选区,划成一个28边形的海马形状的选区,把黑人学院和许多黑人划到县城选区之外,而保留了所有的白人居民。

      赓密里恩是这所黑人学校的一名教授,他的家被划到了市选区之外,他以宪法修第14和第15修正案赋予的公民选举不受种族歧视的权利,把市长莱特福告到地方法院,地方法院不与受理,说他们无权干涉地方选举。赓密里恩又把状子递到上诉法庭,上诉法庭判赓密里恩败诉。赓密里恩又把案子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判赓密里恩胜诉。

      二、 最高法院理由

      这是选区划分问题,大家如果记得可里各洛夫告格林一案的话,就应该记得最高法院是不受理这类政治案件的,而且可里各洛夫告的也是选区问题。海洋法系,是案例法,案例法的特点,就是援引前例。即法律不一定正确,但同样的案子一定是同样的处理,这是案例法的一视同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最高法院要判此案,一定得说出此案和前案有什么不同。

      可里各洛夫一案的选举不公平问题,法官说,是地方立法机构被动造成的,即没有采取措施重新划分选区的措施来实现公平选举,那个不公平不是立法机构行为造成的,而是地方立法机构不行为造成的,是人口自然变动造成的。而此案是立法机构刻意歧视性划分选区,是主动侵害公民选举的公平权利行为。

      三、 讨论

      纯法律逻辑推理有点像经院哲学式的叫真,这里姑且跳过,因为没有哪两个案子是可以一模一样的,要找出与前案不同的地方总是不难的,更何况是最高法院同时即解释法律又判案,总之是他说了算,要不,前案所说的根据宪法第一章第四款法院无能力处理怎么没有效力了呢?这个案子,是说明宪法解释的变化,反映社会的变化。二战中黑人英勇奋战,为自己增得了社会地位,同时马丁路德·金领导的黑人民权运动正如火如荼,法院再以前例为由踢皮球不受理,很可能会激起民愤。而且,该黑人学院在军界应该有相当的势力,或许该教授在军界还是桃李满天下呢,如果由民愤激起兵变政府怎么办呢?想想好莱坞大片《第一滴血》,就知道军人不好得罪,尤其是空军。而且,此案判在1960年,正赶在越战前夕,又要黑人上战场了。

      总之,最高法院百多年不处理选举问题的原则,终于被社会变动和国内外政治形势逼得破戒了。此戒一破,引出惊天动地的一案,欲知后案,且听下回分解。

      四、 链接

      http://supreme.justia.com/us/364/339/case.html

      http://law.jrank.org/pages/13388/Gomillion-v-Lightfoot.html

      http://www.nps.gov/history/museum/exhibits/tuskegee/intro.htm

      关键词(Tags): #美国黑人#选区#选举#最高法院
    • 家园 (3)可里各洛夫状告格林(权利平等)

      一、 故事Colegrove v. Green

      这个故事,要与前边一个故事和后边两个故事一起来读,才能体会出最高法院如何从不干政变成干政的。路德告波登是关于1841年罗德岛州的选举规则问题,当时最高法院说改变选举规则不在最高法院的管辖范围。这个原则100年后还没变。

      话说1901年伊利诺斯州划分了选区,每个选区选一名议会代表。这是一战前的事了。到了二战以后,这个选区的划分还是原封不动,但各区的人口变化却很大,有些选区只有11万人口,而有的选区人口却达到90万。住在90万人口选区的选票效力就没有11万人口的选票高。这不公平。可里各洛夫所在的选区,就是人口多的选区。1946年,可里各洛夫把伊利诺斯州主持选举的官员格林告到联邦法院,抱怨选区划分不公平,联邦法院判可里各洛夫败诉。可里各洛夫于是上诉到最高法院,又被最高法院驳回。

      二、 最高法院的理由

      最高法院的司法评论写道,对于这种政治问题,法院实在无能为力。法院承认可里各洛夫有道理,即公民选举应该平等,不公平的选区划分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的平等权利。但是,宪法第一章第四款规定,选举的地点、时间和方式由州立法机构决定,如果其决定不公平,有国会矫正。所以,这样的政治问题完全在最高法院仲裁辖域之外,最高法院无法满足可里各洛夫要法院判格林重新划分选区的请求。

      三、 讨论

      这是一个踢皮球的事情,不是说可里各洛夫没有道理,而是权力就在州立法机构,可里各洛夫告到最高法院也没用。当然,可里各洛夫可以要求其选区的议员在国会提出议案,但是,他们这样的选区的议员未必回比人口少的选区议员多,他们是代表不足的选区,议案不容易通过。这种明明知道对错的问题却无法解决的事情,这种政府部门踢皮球的事,被称为官僚主义。

      路德告波登告的是选举权利问题,是人权问题。可里各洛夫告格林告的是选民的代表比例问题,是民主规则的公平问题。路德那么严重的问题都没有得到最高法院支持,可里各洛夫就更没办法了。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吗?最高法院不干政一百年,以后都不干政吗?欲知最高法院后来怎么放弃了不干政的原则,裁决选区划分问题,且听下两回分解。

      四、 链接

      http://caselaw.lp.findlaw.com/cgi-bin/getcase.pl?court=us&vol=328&invol=549

      http://www.law.cornell.edu/supct/html/historics/USSC_CR_0328_0549_ZD.html

      关键词(Tags): #选举权#选民代表性#选区#公平#宪法
    • 家园 (2)路德状告波登(民运失败)

      一、 故事 Luther v Borden

      话说美国1776独立后的第65年,美国宪法1789年生效后第52年,也就是1841年,罗德岛州的一场民主运动被镇压下去了。那时候罗德岛的宪章基本还是1663年的殖民地宪章,选举权只是土地价值超过一定数额的土地所有者的权力。这对1663年的移民没有什么问题,因为早期移民基本是农民,都有土地,然而,经过工业革命以后,这个州宪章就非常不民主了,已经有超过60%的男性成人没有选举权了。

      民运分子铎尔(Thomas Dorr)【1】对不民主的州宪章不满,举行公众集会,制定了一个所有男性自由白人(不包括奴隶和有色人种)都有选举权的新的州宪章,并根据这个新宪章举行了选举,选出了铎尔为新的州长【2】。这样一个州就同时有两个州政府。原州政府不承认这个新民主政府,对罗德岛州实行军事管制,宣布铎尔为颠覆叛乱分子,派出军队对铎尔的人民大会进行镇压,铎尔逃离罗德岛州。1844年罗德岛政府改写了州宪章的选举规则后,铎尔才自首,被判终身牢期,一年后因身体健康问题提前出狱【3】。1854年法院为铎尔平反,同年铎尔去世。

      铎尔的追随者路德被执行原州政府命令的军人波登逮捕。路德把波登告到联邦法庭,说铎尔的政府才是合法的政府,结果败诉。路德又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维持联邦法院的原判。

      二、 问题

      两个州政府,究竟哪个是合法政府呢?

      三、 讨论

      法院给出的理由之一,就是根据宪法第四章第四款的规定,保护各州的共和制政府。共和制政府就是议会政府,没有权力的世袭。所以,原来的罗德岛州政府虽然不民主,但却是共和制的,所以是得到承认的合法政府。这个理由很有意思,即美国建国初并不是民主国家,而只是共和国家。美国建国的时候,“民主”一词还是贬义词,与暴民政治联系在一起。历史上真正实行国民主的是希腊城邦,那时是全民集会决定国家大事的,而不是由议会代表来决定的,有点像文革,群众集会决定的事就实行了,没有什么公检法机构。民主这一词在的含义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有人黑人叫Black还是Negro,不同历史时期其褒贬之义会颠倒不同。当然,这个判决在以后的案例中倍推翻了,宪法还有其它文字支持普选民主制度。可见对宪法的解释,在不同时期是不一样的。

      法院给出的理由之二是叛乱就得镇压,因为法院是维护秩序的,不是支持无政府状态的。如果总统任务对,法院就支持总统。

      法院给出的理由之三是政治问题不在法院仲裁权限之内,应该由国会裁决哪个政府是合法的。这是回避问题,因为要判肯定是铎尔的选举规则更民主。

      这第二和第三个理由是推卸责任。三权分立,每一权都争取更大的权力,同时争取最小的责任和义务。事实上,最高法院在以后的许多案例中都干预政治。此案中的选举制度问题不过问,但以后却裁决了许多选举案。文字很抽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不同背景的法官有不同的解释。理论上法院裁决应该公正独立,实际上法院裁决难以摆脱政治势力和利益集团的影响

      美国宪法的第一句说“我们,美国人民……”,这个人民的定义,显然随着时代不同而变化。依稀记得老毛有专论,讨论不同时期人民的定义,以此论说人民民主专政。美国宪法没说人民怎么定义,但是根据个个时期有美国选举权利人来定义的话,即罗德岛州的人民定义到1841年还仅仅包括土地财产超过一定数额的男性白人。如果不是这个“人民”定义得含糊,美国现在的民主政治就没有宪法基础了。

      四、 链接:

      【1】 http://www.sec.state.ri.us/Archives/docs/Dorrpamphlet.pdf/download

      【2】 http://en.wikipedia.org/wiki/Dorr_Rebellion

      【3】 http://law.jrank.org/pages/6260/Dorr-Thomas-Wilson.html

      【4】 http://caselaw.lp.findlaw.com/scripts/getcase.pl?court=US&vol=48&invol=1

      关键词(Tags): #选举权#民运#叛乱#共和#民主
      • 家园 有一段话没明白

        民主这一词在的含义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有人黑人叫Black还是Negro,不同历史时期其褒贬之义会颠倒不同。

        • 家园 手指太肥了,yr应该选“犹如”的,选下了“有人”了。

          民主这一词在的含义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犹如黑人叫Black还是Negro,不同历史时期其褒贬之义会颠倒不同。

          早期学英文时,老师谆谆教导negro是尊敬黑人的叫法,出来后发现过时了,negro变成贬义词了。

      • 家园 年份好像有问题

        1884(1844?)年罗德岛政府改写了州宪章的选举规则后,铎尔才自首,被判铎尔牢期,一年后因身体健康问题提前出狱【3】。1854年法院为铎尔平反,同年铎尔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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