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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四小名捕之穿拖鞋拿了二等功 (上)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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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四小名捕之穿拖鞋拿了二等功 (上)

    能穿着拖鞋买菜的功夫落一个二等功,尹自己后来想想也觉得不可思议。

    老实说,我原来真不知道当个警察要立功是件很难的事情。

    萨曾经在另外一篇文章里提到老尹的一个案子,当时写的内容如下:

    “照老尹说法,这案子确有点儿新鲜。案犯的车让老尹按住,竟然还能坦然地侃侃而谈,自称是上京办案的外地警察,又拿证件又说关系,谈得颇为合榫。不过一团和气之下终于双方的斗智还是显示出了各自的境界 – 老尹是最先反应过来的 – 这小子神色可算泰然,但证件不争气,伪造的终究还是有破绽;而对手也堪称人精 – 在第一时间发现了老尹的疑惑,而且判断准确 – 碰上老手了,不要周旋,三十六计,走!

    老尹说的“不冷静”,就发生在这小子一踩油门的时候 -- 车子蹿出去,把拉着车门的老尹带了个趔趄,老尹一扬手,手中的对讲机砸了过去,与此同时那小子猛打方向盘,对讲机在车玻璃上砸了个粉碎。。。

    老尹说不冷静,在于自己的第一反应本来应该是叫人,现在把对讲机扔出去,砸坏了,没法呼叫同伴,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手扬长而去。“

    实际上这段话不尽不实,跟他的小警察说那次实际比写出来要悬得多,老尹是被那辆车硬甩下来才掏对讲机砸他的,这之前抓着车门让那小子一拖几十米,警靴的底儿磨穿,地面上一路烧橡胶的糊味,可见这小子加速的力道多狠,老尹又跟他使了多大的别扭劲儿。

    事后问老尹(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了,您想啊,人家外号“小尹”,从相貌上看也跟老字不沾边,可人家怎么也比我大。。。算了,咱乱写,您乱看)当时干么那么玩命呢?老尹手一推鼻梁上的眼镜,振振有词 – 那小子他拿着枪啊!我得把他那支枪缴了啊!

    为了证明自己是警察,那小子曾经把挎包里的一支五四手枪给老尹看。

    他扒着车门,一直在和那小子争那个藏枪的包呢!

    因为老尹砸花了那小子的车窗玻璃,其他的干警顺藤摸瓜破了一个大汽车走私案。

    我问老尹,这个案子是二等功?还是三等功?

    老尹有点儿诧异,想了一下才基起来我是外行,只好解释 – 这属于日常工作。

    的确,对尹来说,抓了几百号案犯,记功的,不过是有数的那么几次,其他的 – 日常工作。当警察吃的就是抓贼破案这碗饭,公安部给功很吝啬的。

    从这个话题引申一下,后来我才发现,很多警察在遇到持枪案犯的时候往往会特别兴奋,反应激烈。这是因为中国毕竟是枪支管制的国家,想弄到枪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有枪,往往就意味着大案。不过他们的第一反应是缴枪,第二反应才是抓人。夺了案犯的枪,基本就把他变成了没牙的老虎,即便跑了下次还可以抓。而如果让他把枪带跑,成了惊弓之鸟的案犯特别凶残,随时会做出极端举动,闹不好下次抓捕时这支枪就是另一个警察的一条命。

    老尹大概就是这样看见枪特别执著的情况,不过警察也多种多样,也有在关键时刻挺不住的,萨在日本认识一位华人餐馆老板,原来是作乘警的,他有一段很难忘的经历。

    这位乘警曾在闻名全国的“通缉二王”期间和王宗钫,王宗炜两人在火车上狭路相逢,这两人藏在车上的水房里逃避检查,被乘警发现。

    现场只有三个人,双方同时意识到了危险,也几乎同一时间掏枪射击,仓促中乘警的一枪打中了车窗框,而王宗炜的一枪准确地击穿了这位老大的耳朵 -- 据说此人曾在保密厂作过验枪员,枪法是子弹喂出来的,所以二王案件虽然起因于他哥哥王宗钫的盗窃,此后一路上的几十条人命,多半却是丧在这个身材高大,颇有几分英俊的王宗玮手里。

    子弹的冲击让这位乘警向后一仰,被车门接口处一绊,直摔在后面一节车厢里。十几年后作了餐馆老板的他说起当时的场面还是心有余悸。不过他自称当时的表现极为丢人 – 他没有起来开第二枪,而是倒在那儿再没敢动,自己说 – 装死。

    二王没有过来察看他的生死,跳车逃跑了。

    给我们看至今留着弹痕的耳朵(直到现在,因为当时鼓膜震破,他的听力还有问题),餐馆老板说,那时候列车窗户外面的冷风吹在脸上,心里又怕,又愧,又恨,又担心那两个家伙过来给自己补一枪,又想如果他们乘机洗劫列车如何?时间似乎极短,又似乎极长,五味杂陈。说的时候仿佛要哭出来。

    他因此受了处分,不久,就离开了警察的队伍。

    其实,我们当时在座的几个人,非常理解他的心情,而且觉得他这样作也无可厚非 – 你一个对两个,负了伤,枪法也不如对方好,起来打不是白送一条命?何况也没什么不良后果么,毕竟二王还是跳车了,没有其他人因为你装死受损失么?因为这个受处分似乎严厉了些。

    老板摸摸耳朵,叹口气,说,处分是应该的。你们不懂,我是警察啊。

    跑题了,接着说老尹。

    那天本来是个休息日。根据日历,我查到那一天应该是10 月里一个星期四,警察的休息日很没准,公安部总不能发布告 – 各位不良同志,你们好,每星期六日请勿作案,我部没警力抓人。。。

    警察都熬夜多,所以好容易有个休息日,多半是多睡会儿,睡醒了 --老尹这个人前面交待了,很顾家的一个人,睡醒了就决定出去买菜。这很正常,做家务么,哪个男人能跑得了?公安部二级英模也跑不了。

    没穿警服,趿拉着拖鞋,穿件外套,老尹就奔了北京站口。

    嗯,不是买菜么?怎么又奔北京站了?

    首先说老尹家离火车站不远,从站口绕一下去菜市场不很远。更主要照老尹说法,习惯啦,出门就上那儿遛一圈 – 我琢磨在老尹眼里,北京站站口这片跟他家后院的菜园子似的,每天不瞅瞅他难受。

    本来也就是遛一遛,看看自家菜园子里边萝卜白菜的有啥变化没有,走到地铁口,忽然看见从站口走过来两个人,老尹看看,就站住了。

    火车站前头满广场都是人,他干吗专看这两位呢?

    老尹这样记这个案子 – “西服,球鞋,农民气质,皮肤黝黑,目光游移,广西口音(忘了说,老尹能说十几种方言,能听的更多,学天津话让我这天津人的后代都叫绝),手提两个密码箱,没其他行李”

    老尹低头看看,嗯,裤腿挺长,看不出来我穿的是拖鞋,好,可以抓人了。

    -- 嗯,这就能抓人了?

    对阿,老尹说了,你说他们是干什么的吧?

    暴富的农民企业家?萨问。

    公安部通报追缉的特大拐卖妇女团伙成员。老尹说,

    根据通缉令上的照片判断的?

    不是,公安部只是知道有这样一个团伙,没有抓到过,也没有照片。

    那。。。

    就是根据上面那段描述判断出来的。

    这就能判断出来?

    当然。。。也不全面,我当时就没判断出来他们俩有枪。。。

    [待续]

    (老尹,您要是有兴趣可以直接给大伙儿透底,那肯定比萨这个外行讲得透彻精彩,如果有您的点评,我更有把握写下去 – 另,您托河友转达的,兄弟有数了,不该漏的那两个题,一定会把住的)

    关键词(Tags): #拐卖#团伙#尹红志#四小名捕元宝推荐:MacArth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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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四小名捕之穿拖鞋拿了二等功 (补完)

      首先道歉一下,上文中的“张林顾钢城绑架杀人案”,应为“张林杨钢城绑架杀人案”,笔误。

      还好,说“叔叔我杀人了”的这个小子,身上倒没有携带凶器,于是老尹将他带出来接受审问。

      这两个小子,居然真的是杀了人。

      老尹的日记中这样纪录此案 –

      “张林,男,19(实际为18),吉林省XX市

      杨钢城,男,20 同上

      1989年10月15日将吴XX(男,15,5中学生)杀害后掩埋,向家属索要赎金8万元,后害怕外逃。

      破特大案件一起“

      这是当时吉林XX市建国以来发生的第一起恶性绑架案,张,杨二人看到吴家消费较高,摆设服饰高级,认为他家必是有钱,于是将其子吴XX绑架,进行勒索。被害人家当即报案,虽然当地公安干警进行了极大的努力,仍然未能避免人质的死亡,影响十分恶劣,因此公安部将其列入特大案件,不料案犯迅即被老尹抓获,案件告破。根据有关规定,为老尹记二等功一次。

      不过,老尹的审问结果,可说为当地警方保住了清白。

      当地警方最大的烦恼就是被指斥为他们的介入反而造成了人质的死亡。而根据张林的交代,实际上两个案犯在绑架成功后,立即将人质活活勒死后掩埋,时间还在勒索赎金之前!

      之所以这样做,原因十分简单 – 张杨二人都是自顾不暇的半大孩子,对于如何监禁人质又不让他逃脱毫无把握,为了省事干脆先将其杀害。

      所以,报警的时候,人质其实已经死亡,警方没有责任。

      但是,当老尹向当地警方通报案情的时候,对方听到作案的居然是两个半大孩子,都大吃一惊,表示难以相信。

      原来,由于这起绑架案为该市所仅见的恶性案件,当地警方十分重视,调集专家与案犯进行反复交手,无奈付赎金的地点一变再变,警方几次行动都归于失败,于是,当地警方分析,作案者应该属于一个经验仿佛的职业犯罪团伙!

      从实际情况看,这两个小子既不懂警察的工作流程,也毫无对抗警方的经验,如何这般天衣无缝?

      事实上,还真就是这俩小子干的,他们用了一个非常原始的手段,但这种不按牌理出牌的做法堪称有效,把一帮包括专家之类的高人都给胡弄了。

      原来,他们俩对于警方会不会介入,介入到何种程度,是否还会先给赎金,一点儿都没有概念。

      他们就是简单地采用了一个实用的办法。

      两个人分工合作,一个和警方和吴家人进行对峙,诈取赎金,另一个,就往公安局门口一蹲,只要看到有大量警察出动,马上通知同伙取消行动。每次准备交易,每次都有警察出现,几次以后两人毛了,于是弃家出走,想通过北京继续向南流窜,结果一露面就被老尹抓了。

      就他们这个简单的招数,警察愣是上当,所以很难相信这案子是两个半大孩子干的。

      对于这起案件,我是先看了资料,而后找老尹核对的。那一天,我们在一家茶社喝茶,让小姐上了一壶观音王。

      老尹还是不变的样子,有问必答,将案子中我的疑问一一澄清。

      然而,我的感觉,老尹似乎有些异样,这个二等功,他并不是特别在意。

      我问他,老尹,是不是有什么不好说的?

      老尹沉默片刻,道,不是有什么不好说的,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案件审理清楚,我们送两个小子的车走,那个走在前面的,也就是晃铁栅栏要交代的那个,忽然冲我说 – 叔叔,再见。

      叔叔,再见。。。

      观音王已冷,我们俩却良久无言,良久。末了老尹说:他杀人的时候刚好过了十八岁的生日几天。我真希望他没做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

      叔叔,再见。。。

      [完]

      感恩节,所以多发一点吧,把故事写完。写这段东西边写边沉吟 – 我对自己能否驾驭这个题材,很是担心。最主要的是外行,还有,怎样能保证内容可靠又不犯忌讳。这些,恐怕我都要一些时间读读短信整理一下,听听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才能开启下一个话题吧。

      • 家园 嗯,我想问问马宏岩的案子

        就是那个在天津北京两地追踪女学生入室的案子。

        重案六组二里有这么一集,化名为马宏升。看得人心都抖了。电视里说是强奸,采访时说是抢劫。

        警方痕迹专家王满仓采访时说::

        6.马宏岩尾随女学生入室抢劫系列案

          凶手10个手指指纹我都提取到了

          1992年,马宏岩两年多在北京、天津尾随女学生入室抢劫70余起。“我假想被抢劫的地方是我家,投入了极高的破案激情,前四起都发生在丰台,我从第四起开始调查一直到破案,这个案子可谓提取痕迹之最,他的十个手指的指纹我都提取到了。最后发现,有的指纹在同一地方连续出现,因此判断出犯罪嫌疑人有吃回头草的习惯,因此我特别画了一张作案路线图,还对再次作案地点进行预测,最后警方依据这张草图抓获了马宏岩。

      • 家园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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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叔叔,再见”一句平时很普通的话,这时候刺心。

        理解“老尹”,法不容情啊!刑警干的时间长了,可能对经历的杀三个砍五个的大案记不清了,可是对这样的一件小事,一个细节却会印在脑子里,刑警也是凡人。

        我和“小赵”曾经是同事。

      • 家园 “张林杨钢城绑架杀人案”,我看错了?

        猛一看,认为一个叫"张林杨"的小伙子在钢城犯下了绑架杀人的命案,那就是说犯罪的只是一个人啊,怎么文中说有2个呢?纳闷...纳闷...,噢,原来是张林,杨钢成,我没看错.这跟那个"南京市长江大桥欢迎您"的笑话有的一比,呵呵

      • 家园 花之。“经验仿佛的职业犯罪团伙”打错了,请改过来吧
      • 家园 还是先入为主了

        另一个,就往公安局门口一蹲,只要看到有大量警察出动,马上通知同伙取消行动。

        因为专家认为对方也是专家,所以绝不会留意一个每天蹲局子门口的半大小子.要是一开始就别乱想,也许早就可以注意到值班的小子并顺藤摸瓜了

      • 家园 谢谢老萨的好文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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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老萨,日本人对感恩节怎么看,是不是也有庆祝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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