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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杀得了吴英,杀不了民间集资问题。 -- ka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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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谢谢各位网友回贴,再聊几句民间借贷,民间集资,地下钱庄

      首先,民间借贷是合法的。 比如小王要结婚买房,向父母亲戚朋友借钱,这就是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 不但书面契约受法律保护(凭借条打官司),而且口头契约也受法律保护(情况比较复杂,所以还是白纸黑字或黑纸白字比较牢靠)。 再延伸点儿, 如果小王父亲老王钱不够、又爱子心切想早日抱孙子,那么老王可能开口向老朋友老孙借钱,可以是直接关系:老王向老孙借钱; 或者是间接关系: 小王向老孙借钱、老王担保。 这也受法律保护。 这在世界各地几乎都是这样。 比如日本帅哥明星三浦友和担保他的朋友向银行借钱,他朋友破产,那么三浦友和就要把自己的辛苦钱垫进去换给银行。

      那么怎么才算集资呢? 

      比如老王想要炒房子,他向朋友借钱,买了第二套房子,一年后脱手翻倍赚了。他把钱如数换给了朋友和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们。这算不算民间集资呢? 进一步,如果老王向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们集了二十亿炒地皮和房产,一年后脱手并赚了个翻倍。 这是不是民间集资呢? 据说温州炒房团就是这么干的。(可惜吴英没有那个本事,而去搞商贸。)  炒一套房子而借钱不违法而炒一百套房子违法?

      也许这里有个问题就是借款有没有利息的问题,和利息多少的问题。 国家是否象英国查理一世那样,利息超过一定数字后即使违法。 中国有这样的法律条款么? 比如高利贷这个概念, 十分利不算高利贷,十点一分利算高利贷? 这线怎么划呢?

      吴英借款有利息高达百分之几十, 其实这不是问题, 因为她如果经营恰当的话还是还得上的,比如炒地皮啥的。 如果借款还得上,那么玩几辆法拉利和价值连城的珠宝也算不上什么。 只要资金链不断就没有问题。 一切都处于地下状态。

      这里就有个问题, 为什么民间集资违法?

      如果民间资金流动是客观事实,那么地下钱庄就有存在的空间, 存在即是合理嘛。 看新闻说前两年中国司法打击地下钱庄的力度很大。

      还有民间集资是如何保证运作的呢? 如果法律不保障地下集资,那么黑社会就有存在的必要,黑社会是地下暴力,司法机关是国家暴力。 都是保证秩序作用的。

      民间集资存在许久了。邓斌案和现在的吴英案只是地下的世界出了纰漏,弄到地面上来了。 事实上江浙地区民间借贷民间集资成就了无数的民营企业。没有民间集资和民间借贷,就谈不上民营经济。

      看周立波讲“打桩马子”好笑吧,那确实是个历史。 以前兑换外币的“打桩马子”就是一个个小型地下钱庄, 反复打击,就是灭不了。 因为外汇兑换有管制,汇率有地下地上差。 一旦外汇兑换开放,“打桩马子”就没有生路,不打自灭。

      所以我觉得经济问题弄到后来成了法律和政治问题了。凡是有地下和地上两个世界,那么就会有问题。

    • 家园 90年代初好像沈太福也是搞过的,人心都是贪婪的

      无论是施骗的,还是上当的

    • 家园 罪不至死。

      多少比她该死的却没死。

      死或不死,政府说了算。然后再用法律粉刷一下,以彰显还是依法治国地。

      • 家园 不堵死民间融资的路,国有银行的日子就屈指可数了
        • 家园 国有银行要过日子,非要杀死一个吴英才过得下去?

          话分两说。1,法律是政府定的。犯了,就有罪。认了。

          2,杀或不杀,也是政府裁量。不杀不行吗?哪怕一个无期又有多少社会危害性呢?

          说到底。法律,只是这个庞大的国家机器维持统治的工具。公平和正义只是形,从来不是真正的目的。虽然很多时候二者是重合的。

          有的人贩毒,可以通过关系和金钱,免死从轻量从无期到有期。虽然其赚的钱有时要用点钞机数。

          所以,千万不要和党国对抗。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明哲保身是正道。

          • 家园 在党面前,大家都是屁民。

            有点小钱不算什么,党想玩死你就玩死你。

            中国现在钱比命重,吴英非法集资判死刑,那个南京的张民宝,撞死5个,还有一尸两命的孕妇,民愤极大,到只是无期。

            • 家园 呵呵,股市也是集资呢。

              “放火”集资是合“法”的,“点灯”集资就要杀头。明眼人都知道本质是一样的。不过是“强盗”披了合法的外衣高居庙堂而已。

              • 家园 贴两则消息。

                建国以来最大的金融证券案件德隆案,其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操纵证券市场价格”,这个给国家和人民造成170亿损失的大案主犯唐万新,却只判了8年,甚至在服刑时一度被“保外就医”,相对于吴英,唐万新该是如何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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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英背后的公职放贷人

                http://finance.ifeng.com/news/20091224/1622250.shtml

                确认名单中当地官员有义乌市公安系统的某队长,义乌市政府某官员,另有浙江省政府的一名处长涉案

                在义乌6位资金掮客中,光林卫平一人就借给吴英4.7亿元。林卫平原系义乌市文化局文化稽查中队长,在义乌官场有广泛的人脉基础。单林卫平一人涉及的债权人,就包括义乌市10多名国家公务人员。

                林卫平从其他义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处非法吸收存款共计980万元,其中包括义乌市环保局干部吕荣贵60万元,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干部楼灿茂240万元、吴光荣100万元、叶荣全120万元,义乌市稠城街道干部李金财200万元,义乌市稠江街道干部楼益仁10万元,义乌市中心医院医生骆臻斌250万元。

                此外,林卫平还从亲戚、战友处吸收存款6998万元。比如从在义乌苏溪农行工作的战友蒋乐周处吸存380万元。从远房亲戚、义乌市国税局干部孙朝阳处分5次共吸存资金1750万元,这是林卫平从单个公务员处吸存的最大资金。

                除林卫平外,从官员中吸收资金最多的是杨卫陵。《起诉意见书》认定,杨卫陵从应军处吸收资金110万元(应军另借给杨志昂350万元),从杨卫清处吸收资金130万,从赵晓处吸收60万,从季诚松处吸收55万元,从傅湘华、沈珉等人处各吸收50万元。

                时代周报记者调查获悉,赵晓原系义乌市府办建设科科长,今年刚被提拔为义乌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季诚松原系义乌市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党组成员,后任义乌市市场贸易发展局副局长;傅湘华系义乌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应军系义乌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沈珉为执行庭副庭长,杨卫清原为义乌市北苑派出所副所长、现为义乌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指导员。

                此外,中国农业银行义乌经发支行行长陈忠庆亦借给杨卫陵140万元。

                掮客夫人即为政府部门领导

                在义乌籍上百名放贷者中,除民营企业老板外,还不乏官员家属、律师、教师等。甚至在义乌之外,还有更高级别领导涉案。

                知情人士透露,这么多有级别的官员之所以放心将钱借给杨卫陵等人,与杨卫陵妻子吴小英当时为义乌市府办工业科科长不无关系。

                该人士透露,2006年底,林卫平、杨卫陵等人将巨额资金借给吴英,导致大量资金从义乌流向东阳,引起当地银监部门的重视。杨卫陵和杨志昂通过特殊关系,获悉吴英资金链即将断裂的信息。2006年12月底,由两人主导,吴英被杨氏家族成员软禁达8天之久,其间被迫签署空白文件30余份。

                据吴英向律师反映,在其被软禁过程中,吴小英亦曾参与。目前,吴小英已调离义乌市府办,到义乌市科技局任科长。

                12月22日,时代周报记者联系到吴小英,希望核实相关情况。吴小英表示,她没什么好对记者说的,一切以公安机关的说法为准。

                就在本色集团被查封两天后,2007年2月12日,义乌市人民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对有关案情进行通报。全市清理社会非法融资整顿金融秩序工作小组在会上成立,时任义乌市长的吴蔚荣亲任组长。

                • 家园 浙江公务员们随便参加这么一个集资就出个上百万的,肯定还不

                  是全部身家,估计基本都是千万级以上的,杭州的房价能下的来吗,呵呵。

                • 家园 谢谢,补充得很好。
      • 家园 窃国者侯,这窃钩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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