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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青蒿素到底是由谁最先提取发现的 -- Silv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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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讨论】青蒿素到底是由谁最先提取发现的

    青蒿素类抗疟药物的发现和发明,是建国后医药研究方面取得的最重大的成就。组织和与实施该项研究的523项目也因此被誉为医药界的两弹一星。在参加研究的众多科学家中,屠呦呦无疑是宣传得最多的,具有最高的知名度。根据大多数的报道,是屠呦呦首先发现青蒿低温提取的奥妙,并进一步提纯活性成分发现了青蒿素。但令人奇怪的是,屠呦呦迄今为止,既非科学院院士,也未在工程院院士中挂名。这与建国后其他的重大科技成就,如两弹一星,胰岛素合成,杂交水稻及激光照排(后三项与青蒿素并称为当代新四大发明)等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2006年原523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张剑芳编辑出版了《迟到的报告》,详细回顾了青蒿素发现和发展的历史。书中令人感兴趣地提到,青蒿被确立为研究重点是因为中医研究院屠呦呦课题组发现了青蒿的低温提取物具有神奇的抗疟功效,但青蒿素本身是由云南药物所(1973年4月)和山东中医研究所(1973年11月)首先提纯得到的。

    2007年为纪念523项目立项四十周年,《环球人物》刊登了“拯救5亿人的中国抗疟药发明家”

    http://news.sina.com.cn/c/2007-03-06/114912443499.shtml,

    其中对屠的贡献也只说到“屠呦呦对青蒿的研究和发现,是青蒿素得以诞生的关键因素”,为此屠呦呦在采访中一再强调自己是“第一发明单位的第一发明人”。

    作为回应和反击,屠呦呦在2008年出版了《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从中医研究院的角度,详细描叙了自己课题组在青蒿素研究中的经历和贡献,明确自己在1972年11月就已分离得到青蒿素。

    这些回忆性书刊的出版,让青蒿素发现权的争执公诸于众,一时引来不少热议。罗泽渊(云南药物所)和李英(蒿甲醚的发明人)都明确质疑屠的说法。目前正反双方都在网上建立了博克:

    http://blog.sina.com.cn/actstopmalaria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index1.aspx?typeid=127282&userid=396469

    http://blog.sina.com.cn/qinhaosu

    双方的支持者也纷纷到对方的博克上打擂台,砸场子。

    除去常见的人身攻击和一些枝节性的纠结,如获奖证书,论文署名,专利和国外评价(老外难道比国人知道得还清楚?)等,最主要的争议在于屠呦呦1972年提取的青蒿素II是否就是后来的青蒿素。青蒿素II在随后的临床试验中被发现有明显的心脏毒性。这在当年几乎导致青蒿的研究方向中止。而云南药物所和山东中医研究所1973年所提取的黄蒿素和黄花蒿素在临床试验中则完全没有心脏毒性,从而挽救了青蒿。后两者因为依从中药的名称,现被称为青蒿素。当年中医研究院派人分别前往昆明和济南,特地交流了心脏毒性的问题,并索取到了样品。罗泽渊还进一步提出中医研究院的提取工艺有问题。加上所用的青蒿品种所含青蒿素成分很低,因此1975年初当云南和山东按事先约定提供1克样品时,北京却以文革运动为籍口爽约。

    青蒿素的研发经过,在中国医药史占重要的一页,对我国医药业的未来发展也有重要的启示。希望有科技史研究人员对有关原始档案和记录进行认真研究和考证,还这段历史以本来的面目。由于这段历史的亲历者已逐渐老去,像周克鼎和魏振兴这样的关键人物的辞世,这种保留还原历史的工作变得更加急迫。

    关键词(Tags): #青蒿素通宝推:快刀浪子,

    本帖一共被 2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其实诺奖颁给谁不重要,科学发明从来就没有哪个人敢全部归功

      自己,只要这个成就来自某个国家的科学家,获奖人是这个国家的科学家就足够了,这是全体国民的骄傲,值得每个科学家在这个时刻自豪而不是为名利争得一地鸡毛。我仅指诺奖理工类,诺奖其他类奖项可以无视!

      通宝推:未知如之何,
    • 家园 老帖再读
    • 家园 迟到的报告网上可看到全文了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index1.aspx?typeid=127282&userid=396469

      如果《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也上网,读者就可看到双方的描叙,自行比较判断哪一方更可信。

    • 家园 屠呦呦的书

      确实屠呦呦出版的书中在青蒿素历史上依然是老调重弹,科学性差的原因在于文中对其他单位在青蒿素类药物上的进展没有任何正常的学术内容,也有很多地方在重要文献引用上做手脚,用后来的荣誉来强调自己,却不是用更多的科学历史文档来证明,很是说明其特征的。

    • 家园 青蒿素的专利后来被外国公司拿去

      这一段你能讲一讲吗?

      • 家园 不要被专利障眼

        专利的问题已经忽悠这个产业很多年了,实际上是用现代的眼光来评价历史。青蒿素没有专利,大多数中国的青蒿素类药品有的是在中国申报的生产工艺专利以及后来的药品发明专利,但这样的专利是有局限性和地域性的,对国外市场根本没有什么意义。

      • 家园 这个话题往往带有很强的感情色彩

        但实际情况并没有那么悲情

        中国1985年才颁布《专利法》,但不承认药物专利,直到1993年,专利法进行了修订,才承认药物专利。

        即使申请国外专利,首要的一点也是“新颖性”,也就是说在申请之前不能公开发表或投入使用过。而国内研究者为了抢在国外同行之前发布成果,已经在1977年3月的《科学通报》上发表了论文《一种新型的倍半萜内酯——青蒿素》,并于次年投稿于SCIENTIA SINICA(1980年5月期刊登)。

        所谓国外公司拿去的专利,应该是指目前世界卫生组织广泛使用的药物Coartem,是蒿甲醚与本芴醇的复方,由诺华公司生产。实际上,由于主要用于非洲贫困国家,这个药赚不到什么钱。国内还有青蒿琥酯、双氢青蒿素等产品,前者也属于WHO的采购范围。由于WHO的采购,带动了国内的青蒿种植与原材料提取。国内的昆明制药、华立股份等公司就是靠这个概念经常进行炒作。

      • 家园 青蒿素没有专利

        这个可以算是同一条路径上的另外一项工作了。

        在青蒿素的基础上得到了蒿甲醚,效果优于青蒿素。但蒿乙醚的专利被美国人获得了。两者的效果差不多吧。

    • 家园 我所知道的一点情况

      看了您的帖子,才知道周克鼎先生已经逝世了,在清明节来临之际,向老先生表示悼念。

      我在几年前曾经有幸参与过青蒿素有关的一点工作,主要是向一些参与过这一工作的老专家收集关于研究工作的资料。曾与周老有过一面之缘。

      在参与过青蒿素研究工作的众多研究人员中,屠教授可以说是比较孤立的,她对其他人也比较敌视。当时我以同门后学的身份,才得以拜会她,可以切身体会到一些东西。

      按我的理解,对于青蒿素的发现,屠教授功不可没,可以说是她第一次将通往成功殿堂的大门推开了一条缝。可惜的是,由于自身在植物、化学等方面的欠缺,更由于机遇没有再次光顾,所以没能继续做出更大的贡献。我想,如果屠教授本人在性格上更谦和一些,与其他研究人员的关系搞的更好一点,不过分去争个人的名利,那样的话,如果要找出一个人作为青蒿素研究工作的代表,她是当得起的,大致也是能服众的。(那样的话,院士的荣誉恐怕也是水到渠成。)

      可惜的是,已经过去的事情不能假设。

      屠教授第一次用低温提取的方法获得的提取物,在实验室取得了很好的抗疟效果,这一点,给全国的研究人员指出了一个方向。(不过连这一点,都有提出质疑的,认为不一定是她做的工作,屠教授人缘之差,可见一斑)

      不过,这一效果屠自己却没有成功进行重复(据估计,应是第二次提取时,选用原药材的问题)。而之后,山东、云南的研究组则成功的沿着这一方向进行了突破。之后的确定原植物,更往后确定化学结构等,屠本人并没有贡献。相对而言,在此基础上进行的结构修饰、剂型选择、复方配伍等工作,对于临床使用很重要,但对于一个开创性的研究工作来说,就不是很重要了。

      在后续的一系列工作中,罗泽渊、、魏振兴、李英,还有李国桥、周义清等人都作出了贡献。

      我自己的想象:如果像诺贝尔奖那样,给青蒿素的发明颁一个奖,最多授予三人,由一个相对中立的机构评选,其中是应该有屠呦呦的。(进一步想象:屠对于其他人选的工作不认可,而其他人认为屠不应该得奖,最终吵成一团,结果是大家各干各的,各吵各的,奖也不评了。屠教授对我说,她申请过院士,后来干脆不再申请了。我个人的印象,她的性格上有一些缺陷,给自己带来了很负面的影响,造成自己在青蒿素研究群体中的孤立。)

      凭着印象拉拉杂杂写了几句,只是个人的看法,那几个博客我还没有一一去细看。

      试着简单回答主帖题目的问题:屠呦呦第一次提取发现了青蒿素,但自己没能进行成功重复;其他研究者沿着这个方向,提取了后来公认的青蒿素;屠坚信自己是青蒿素的真正发现者,但由于没有重复验证,其他研究者对此并不(完全)承认。

      通宝推:渡泸,桃源客,胖骷髅,
      • 家园 不承认屠呦呦很正常,周维善先生已经因为青蒿素成为院士了

        承认屠呦呦,周院士往哪里搁,周院士的徒子徒孙往哪里搁?

      • 家园 青蒿素里埋着宝啊

        送花得宝~~~~

        青蒿素的研究充分体现了当时全国一盘棋,大会战的特色。单纯的归功于某一个或者某几个人是不合适的。

        老人们经常回忆起当年搞青蒿素的情形,基本上半个中国的力量都动用了。听中药所的同行说过一些情况,当时屠教授的一些研究不是她完成的——她也没这个能力完成,是所长书记出面协调,请动某些大佬搞的,中药所加实验药厂为了青蒿素搞攻关会战,人人参与。

        结果,最后,光荣属于一个人。屠做人上也不是没有缺陷,据说青蒿素被她视为禁脔,不许别人研究。不说国内其他单位,就是本单位对她不满的人也很多。

        她评院士,评过两次,每次消息传来,老人们都会说,她得罪的人太多,不可能评上。果然!

      • 家园 对周克鼎老人的怀念

        感谢你对周克鼎老人的怀念!事实上周克鼎作为523项目中的秘书和后来青指的秘书长,对523项目和青指工作中的科技管理贡献很大,很多当时的老科学工作者都愿意向他吐露心声,但屠呦呦除外,像你这里所说的她总是敌视这样的组织机构,因为在文革和文革后一段时期,非左即右的思维充斥着各个单位,这样的组织机构被她看成带有文革的色彩,而不是从科研管理上尊重523项目。不过现在她总算承认了她自己也是参加了523项目工作后做了青蒿方面的研究工作。

        至于说人缘不好,估计还不够,应该是实事求是的作风不好!虽然523项目是在文革中的科研管理机构,但科研作风上还是尽了最大的努力!因此在《迟到的报告》一书中把523项目办掌握的情况和人物都一一列出,就是为了还历史本来过程。如果把这些人物都能认真列出和拜访,相信应该有更多的故事。不过最令人担心的是科学讨论不足,而个人攻击、砸场子的现象总是出现在各个角落,很令人对科学历史的研究担心。

      • 家园 河里有高人

        花谢。

        • 家园 过奖了。也许只能算一家之言

          争论的两方估计都不认同这个看法。

          在屠教授这边,对于“没能成功重复”这一说法应该是不认同的,她认为其后在海南的临床试验取得了成功,其他单位只是按照她的方法又获得了提取物,进行了更多的临床。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显而易见,云南、山东,以及广东的李国桥(主要参与临床试验工作,曾被称为“青蒿素之父”,屠对此非常不满)等所做的工作,从科研的角度,其重要性确实很低。

          但山东、云南等另一方则认为,屠根本就没成功过。

          站在一个中立的角度来看,如果屠丝毫没取得一点突破性的发现,其他单位不可能对青蒿进行重点研究。要知道,当时对于抗疟药的研究(523项目),是分了好几个方向的,包括中药、针灸、西药等。即使是中药方向,筛查的范围也很大,研究重点也一度集中在“常山”。学过一点中药的人,一般都知道“常山截疟”的记载。可惜的是常山提取物虽然具有很好的抗疟效果,可惜其毒性问题一直无法解决,最后只好放弃。

          当时中医研究院根据本草记载以及全国各地收集的民间验方等资料,对数量众多的中药进行了筛查,其中就包括青蒿,但在初期的实验中,青蒿的效果并不理想。后来,屠(及其课题组)通过改变传统的提取方式(水煮),而改用有机溶剂低温提取,(据说是受到古代文献《肘后备急方》中“青蒿一握,水一升渍,绞取汁服,可治久疟”记载的启发),结果发现提取物的良好抗疟作用,并进行了通报。

          不过这只是实验室观察结果。在用同样的方法获得的提取物进行临床验证时,效果不佳、且毒副作用强(也许是提取所用药材的问题。这一点似乎屠是不承认的)。

          其他单位在得到青蒿提取物有效的信息后,自行提取、进行试验,取得了成功……

          一个人独自将一扇通往成功的大门推开了一条缝,然后他告诉大家可以开门,然而在大家注视下,他却没能再次打开,其他人按照他说的方向(并进行了改良?),终于打开了门……

          后来,第一个人说,那次在大家面前,自己也打开了,只是别人都说看不见。

          其他人则说,门是他们打开的,并且打开门之后还有好几关要过,最后才能成功。第一个人在此之前并没打开过门,(顶多和别人一起建议过开门的大致方向?),并没有什么功劳……

          先是对一件事实的看法,大家有不同意见,后来,这个“事实”到底是怎样,也众说纷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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