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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确实是各自认识上的问题 -- 皖江吴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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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确实是各自认识上的问题

    阁下说得不错,确实是你我各自认识上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强奸“我们”的问题。

    阁下的原话是

    我不认为76年以后我们是吃了二茬苦。

    现在俺问你,中国大陆自76年(大约9亿人)至今(13亿人),这些人包括新增的人在内,难道所有人都没有“吃二茬苦受二茬罪”?(如果您的回答是否定的,咱们就不必继续讨论了)

    只要有一部分人(不必争论数字多少)确实“吃了二茬苦受了二茬罪”(这个判断,不是由你我,而是这部分人自己作出的),他们就不属于您说的“我们”。

    既如此,您凭什么无视他们的存在,而大言不惭地说什么

    我不认为76年以后我们是吃了二茬苦。
    ???除非,他们根本就不属于您所理解的“我们”。

    所以,无论您无视也好,您认为不属于也罢,您都强奸了“我们”。

    在此提醒您,“人民”这个词儿,是有阶级性的政治性词汇。“人民”并不是指所有人,也不是指“我们”,而是指多数人(毛泽东所说的95%的人。这里请别纠缠95这个数字)。“公民”就不同了,是个法律性的词汇,可以指所有人,也可以指“我们”。

    “人民”、“草根”,与“公民”、“我们”,都是集体名词,但前者涉及到多数人和少数人的问题(相关阶级性),是阶级性名词;后者是指向一个特定集合所有人的(回避或淡化、抹杀阶级性),是非阶级性名词。

    强奸民意的“民意”,也是一个阶级性名词。在中国古代,民意的“民”,可不是指所有人的。皇帝说“民意”时,这个“民”至少不包括他自己的。皇帝要强奸民意的话,至少不会强奸他自己的意(帝意)的。皇帝要是说“朕广纳天下美女,是我们的共同愿望”,那可真真是强奸“我们”了,却没有强奸朕意哦。

    既然是谈“吃二茬苦受二茬罪”的问题,可见其基本语境就是阶级语境了。如果您说

    我不认为76年以后大多数人是吃了二茬苦。
    ,这倒没有脱离阶级语境。俺可能会同你争论者“大多数人”究竟是多少比例的“大多数人”,但不会往脱离阶级语境的“我们”上去想。

    一言以蔽之,阁下没有强奸阁下自己的意(己意),也没有强奸某一部分人的意(这部分人和您立场、观点至少一致),恐怕强奸了大多数人的意,铁定强奸了“我们”的意了。

    这里要指出,“我认为”这三字救不了您哦。您说话,谁不知道您发表的观点,其省略语是“我认为”啊。难不成您怕自己不加上“我认为”,别人就会将您的观点奉为客观真理了?您也太杞人忧天了吧?

    您加不加“我认为”,不是什么问题,问题是您要慎用“我们”这个词儿。

    除非您说“我们大家都是人,不是猪”,这样就没人跟您说“那个我们不包括本大爷,您凭啥代表了大爷?”

    就这么简单的事儿,咱这里啰得也太唐僧了,鄙视下自个儿。

    “不争论”的问题,下次再扯。您要是没有头戴紧箍咒,俺就可劲儿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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