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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离婚的尊严 -- 阿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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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是的

              我们是一个意思用不同方法表达

              倒不是唱反调,说说身边的故事而已。传统来说女的被欺负了,自然是要博得天下同情的。男的么,一边舔伤口去吧。所以踏脚石的故事比较少。这是可以理解的

          • 家园 对事业的追求很执着

            从自立自强的角度说,她确实很了不起。

            只是,人,不仅应把自己当人看,也应把别人当人看。尤其是自己身边的人。她缺的就是这条。

            把别人当工具,以夫妻一场打动对方,再讹10万的时候,她何尝把这夫妻一场当一回事。前夫的善良和感情仅仅是拿来利用的,不必尊重。

            所以我才说,她是新女性的标杆。

    • 家园 这个美眉真痴

      她男人无耻到这地步,难道还有良心么?

    • 家园 同她的生存、生活状态有关,思维和现实、社会的发展脱节

      阿辉如果还有这样的女性朋友,不论年纪小、大,尽量劝对方工作.这类不工作的人的思维碰到这种事情大概是这个样子的,基本没法沟通,不可理喻.

      辛苦、勤劳工作的部分人,有的(俺办公室同事)对如此处理这种事情的第一反应:“弱智 ?有病?这个女的好傻喔!.已经是覆水难收、分道扬镳了,别在惦记一些过去的情啊密的.

      能斩多大斩多大,俺在中土偏僻地方,已见识过数个了,有男的、有女的,财产分割不手软.可怜他们结婚、生子,俺们送的红包.

      我的理解:这一百万应该拿,拿了是她的尊严,法律赋予她的尊严,是为了公平,因为这种事情,法律无法在精神层面挽回她的付出和损失。同时和她及两个孩子以后的生活、找工作、养家,逻辑上是两码事.在下文笔差,只能表达到这个意思,等那天把语言组织好了,再添上.

      他们结婚手续在哪里办的?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的?都在中国?离婚手续如果是在美国办的,她追溯赔偿的可执行性是不是大些?

    • 家园 关键是这一百万是从谁手里出的

      从前夫那里出,拿着天经地义。要是那个女人的钱,那拿着是有些别扭。

      反向举个例子,男人的美丽太太要跟一个富豪跑掉,女人觉得对不起前夫,要补偿一下,可是自已没什么钱,于是从富豪那里要了一百万。各位男性河友,把你放到这个位子,这钱你会接受吗?

    • 家园 尊严不大恰当

      用“面子”这个词大概更合适些。这种事情嘛,其实就是斗一口气。如果这100万是男方拿出来,可能她就收了。可是小三拿的,相当于把丈夫从自己身边买去,拿了不是说自己为了钱老公都能卖?不拿,还有点你视若珍宝我却弃之如敝履的意思,精神胜利法吧。

      这钱嘛,拿不拿就是个选择,无所谓对错。她是不是后悔,只有自己知道了。

      • 家园 这个确实是面子,不是什么尊严不尊严的

        那钱不拿白不拿。

        换个角度想,就很有面子了

        垃圾都能卖100万,多有能耐呀

    • 家园 只说说到这一步了该如何

      两人关系已经到了离婚不可逆这一步,怨恨、失望都只是情绪了,不能完全作为采取行动的依据。许菁不想要这个女人的“臭钱”,就是不想接受新男女给原生家庭造成损失后的弥补,要其新家庭永远背负这个道德谴责和愧疚。这里面有尊严,但更多的是一种情感的报复和弥漫在心底的恨意。恨本正常,但恨的后面,是断不开的情感纠缠和哀伤,容易将人生的责任放到别人身上去,而那样对人生反而是极大的损害。他们不是耶稣,并不会因为被钉在道德的十字架上而清洗掉许菁的痛苦。

      许菁她的内心还是和老公联系在一起,是爱和怨在主导,内心没有接受两人关系已破裂无补、真要分开这个事实,所以做出了不利于自己的选择。钱并不脏,是对人的行为的看法影响了对钱的判断,钱就是社会信用的凭据,人可以凭着钱而不遭人拒绝,去交换自己需要的资源和服务。写到这里,感慨心理学上所说的“接受”二字,有多么的困难,接受这种伤害性的分离,的确是很大的人生考验。

      看了那么多朋友的评论,觉得大家的共识基本是一致的,即接受这笔钱并不代表接受侮辱,而是接受了新家庭对原生家庭损失的一点补偿。可能那个小三付钱时的态度也是不够诚恳的,但钱和小三的态度,仍然是两回事,都要权衡考虑,不可意气而轻言放弃。

      感情,特别是孩子要在其中健康成长的感情环境是无价的,一百万美金并不值当,但损失已经造成的情况下,有这笔钱和没有这笔钱,还是有点区别的。尊严是自己能把握生活,成为生活的主人。放下怨恨去生活,好好告别那段关系,重新开始自己健康的人生,这才是重要的。在这个意义上,一百万美金,可以起很好的作用。

      若真能够不带怨恨,因为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而拒绝这笔钱,以此砥砺磨练自己的人生,反而给新家庭以祝福,希望他们能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好,这样的人,是人中的龙凤,是上品。我等普通人,受到的感情伤害无法以对自己的信心而消弭,适当接受别人的赔偿,平息一些,结束旧的,开始新的生活,是合适的选择,不丢人。

      许菁不接受赔偿而选择尊严,我佩服并祝福,但今后生活遇到困难时,应知道那更多的是自己的选择,而不全是那个狼心狗肺的“他”或“她”造成的,仍然可以要求赔偿,并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孩子父亲尽该尽的责任和义务,但别再哀怨,好好过自己的生活就是。

      很多朋友说许菁在赔偿问题上没有考虑小孩,我觉得不是没考虑,而是没有能力考虑,当时所有的精力和情绪都耗在这个伤害上了,自顾尚且不暇,何况考虑孩子。能考虑好自己的利益,自然惠及小孩。在重大事件和伤害下,还能冷静头脑,做出符合自己发展和利益的考虑,不让伤害继续扩大,这是人应该通过努力而具备的能力。

      罗嗦了这么多,不是说许菁的遭遇是应该的,那两个的作为就是理所当然的。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说,事情都到了这一步了,该怎么办,才对己对人都有利,能尽量减少损失。容易陷入死循环的想法是:“如果当场那两人不。。。。,怎么会。。。。”。很多事情已经发生,回到伊甸园似的当初只是幻想而已,伤害已经不可避免,是解决问题,还是让问题进一步扩大?只是这个范围内的一点看法。如果婚姻还能挽回,则完全是另外的努力方法和态度,就不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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