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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说汪峰小气还不如说央视小气 -- 反光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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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您作为粉丝不应该这么污蔑汪峰

                汪峰都说了这压根不是钱的事儿。你倒说是在商言商。不带这么编的好不好。

                没说汪峰不合理合法,你别紧张。

                免费使用别人的劳动成果是不道德的,我同意。但您的粉丝加偶像刚说过,这不是钱的事儿,不是给钱就让唱的事儿,这跟免费没关系。——我觉得您是不是跟汪峰有仇啊?现编也不带这样的啊。

                不唱汪峰的歌,就不活了?靠,人家本来就是农民,大不了继续当农民,饿不死。你没听说过翻唱口水歌的?你去查查香港多少当红金曲压根就是翻唱日本歌的。其实唱红了又怎么样,等红了有人再换副嘴脸来捧?您哪,也甭太势利了,不带这么不靠谱的好不好,虽然您一直都不太靠谱。

                • 家园 这不是钱的事儿,实际上往往就是钱的事!

                  好像是老猪说的

                • 家园 香港翻唱日本歌那叫“再创作”!

                  使用别人的歌谱,从新填词,甚至连编曲配器都从新来过,即使是原词翻唱,也没有哪个巨星的专辑里会原封不动的,而且,最重要的是,人家付了版权费了!等于是买了个作曲,作者栏里也写得清清楚楚,合理合法!

                  版权所有者,的确有权利限制自己的作品出现在哪些商品(商演、专辑)中,不需要讲理由,一句“我的歌不喜欢给你唱”就足矣。

                  点击率其实很盲目的,只要有10万,很快跟风的就能到100万,过俩星期问看过有啥感想,就只剩一脸茫然,我的评价就是无聊的人太多,看了又推荐给别的无聊的朋友,滚雪球似的——纯个人极端看法,我自己是很少去跟这些潮流的。同样是个人极端看法,“民工演唱”和之前的老男孩所煽起的眼泪,我是嗤之以鼻的,凭什么自己的经历要看到别人的演绎才懂得感动?有这么多功夫多愁善感,自己也去努力一下吧。

                  老男孩的MV,有个类似的,日本歌曲,故事是一帮中年男,为了生计奔波,在音乐的感召下重拾乐器回归舞台,而老男孩的情节,是中年男在缅怀过去的时光,结尾虽然也是在表演,但我觉得没有日本作品那样积极向上,总有点无病呻吟的感觉,旭日阳刚给我的感觉,也是这样。

                  • 家园 这个辩解是在成功

                    以至于除了xz以外,实在找不到别的词来形容。

                    翻唱无所谓,翻唱以后还要立牌坊就有点过了。

                    • 家园 哪个立了牌坊?

                      香港乐坛大量改编日本欧美作品可是尽人皆知,伴随着张国荣谭咏麟的歌曲,日本的安全地带、西城秀树等等一样为香港乐迷所知,同时,原创歌曲也非常繁荣。没有哪个创作者敢厚脸皮的剽窃别人的作品说是自己的。扯远了,这贴说的不是歌手和创作者的关系么?那么,创作者与改编者的关系有啥关系?总的来说,在香港乐坛,就算翻唱,也怪不到歌手头上,至少人家很少闹过版权纠纷,你想唱,就给钱买,何其简单的买卖关系啊?

                      汪峰作为歌曲的版权所有者(按照惯例,作为商品的歌曲,权利最大的持有者是出版商,再下来是制作人,很多时候是歌手代言了这个权利,词曲作者反而没什么事,因为一早就把作品卖了),手中的商品要卖钱,是理直气壮的,不是什么大腕欺压草根,你换了凤凰传奇,可能明面上还能称兄道弟,私底下的账一样要算,他们这一帮网络歌手,不靠出专辑,每年收入几百万,凭的是什么?版权法!话说回来,现在电视台满眼的《同一首歌》之类的商演,就算再草根的网络歌手,都是唱的自己的歌的呀,怎么上过央视就能“逍遥法外”了呢?

                      • 家园 俺收回俺的话

                        俺没明白那个翻唱可以不叫翻唱,还可以叫再创作.大家都是再创作,所以就不是立牌坊了,因此俺收回俺的话.

                        至于版权法,也不用想得太高,那也就是一个分赃的协议而以.俺前面也说过一般而言那些不是钱的事儿,实际上往往就是钱的事儿!

                        那个汪锋和旭日的争执不过是钱没谈拢而以.俺也没说什么谁欺压谁的事儿.

                        前期两边人马有所合作,各取所需耳,现在分赃谈不拢,那就一拍两散,,跟什么草根部草根,上不上央视之类的无所谓.也没有什么逍遥法外的.

                        至于那个央视当然能够"逍遥法外",没听说过店大可以欺客吗?

                        央视的影响力巨大,那些个歌手出版商演出商们跟央视合作收益大大的,但是也得接受人家的不平等条约,无他预期收益比较大而已.

                • 家园 废话不多说,等他俩原唱歌曲红了再说。

                  为什么这么讲?现在汪峰不让他们再免费唱自己创作的歌了,他们俩当红的歌不能唱了,那我们就需要先看看这个组合接下来的情况如何。所以大家先看看再说话。

          • 家园 居然连续两个花都是作者通宝!

            你们的RP真是太好了!

            其实我想说的是,FR和凤姐的点击率都很高啊,上面那位是爱看FF还是看其他的美女?

            满大街的网络歌曲,虽然很俗,但人家卖彩铃和到处商演,钱赚得心安理得,理直气壮,所谓的成名曲,实打实的!提到月亮之上两只蝴蝶什么的,直接就能想到原唱者,把《春天里》说成旭日阳刚的“成名曲”,不脸红啊?

            这还是在天朝,在AV台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去年的SB会,某“作曲家”模仿了大概三分之一的旋律,创作的主题曲,完整的作曲、填词、编曲还有找人演唱可是付出了实打实的劳动的,但是被发现之后,依然赔偿了好几千万,整个损失估计上亿……为什么没人说SB会成就了冈本真夜呢?冈本在日本也不算是主流,至少没有安室和滨崎那样红,近年也是逐渐淡出,在天朝的知名度就更不要提了,这样一来出了名,凭什么不能反过来给咱们宣传费啊?

            再说回高林生、羽泉这类版权纠纷,这些实属杀鸡取卵,以前的老板,拍过一个烟草公司的形象广告,找了一个知名歌手,然后那首歌是该公司买断了,只能在广告里播,结果在当地大受欢迎,但歌手却不能公开演唱,过了不久,广告下架,于是逐渐被大家淡忘,而歌手依然活跃,烟草老板后来后悔莫及,早知当初就让你随便唱,让人一听就想起XXX品牌……

        • 家园 你这才叫拉偏架

          还是旭日阳刚痛快,汪峰帮了大忙,感恩;不让唱这个,那就不唱。

          旭日阳刚在禁唱之前,基本没在公开场合正式向汪峰表达过谢意,这说的过去么?“不让唱这个,那就不唱。”他们本来就没有权力随便唱别人的歌,搞的好像人家欠了多大人情似的。以你话里的态度,我真怀疑你是汪峰的粉丝,搞不好只是他的歌的粉丝。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我不是,但我不避讳他是中国那拨搞摇滚的人中,我比较欣赏的一个。说实话万众期待的“怒放”演唱会上,很多大牌的表现乏善可陈,而汪峰是全场表现最好的一个,光这个敬业精神就比很多号称职业的歌手强了不少。

          至于你说“就是一句话的事儿,汪峰写个三千字也说不清楚,”我真怀疑你的阅读能力,其实那篇博文说的很明白,汪峰在说旭日阳刚的经纪人黎冬不厚道,希望他们两个留神,不要利用别人更不要被别人利用。混娱乐圈的,都知道这个圈子里有多烂,我们可以说旭日阳刚的《春天里》是经典,但肯定不希望只有这一首经典,想要长红,首先要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这件事对他们算是个提醒,任何劳动果实要靠自己争取,淳朴一旦沾染铜臭,能不能保持本真,就看他们自己的努力了。

          通宝推:越夜越有机,
    • 家园 我也来歪楼:关于“汪峰的无病呻吟”

      本来写这个帖子是借汪峰和旭日阳刚的事说说当下国内知识产权或版权保护的现状。后来楼下有人说起了汪峰和他的音乐,索性我也来凑个热闹。不过,只是说说艺术创作是否可以无病呻吟。

      呻吟本意是指人体在身患疾病或身陷痛苦时发出的声音,通过这种发声可以舒缓人体对疾病引发痛苦的感觉,这是一个病理生理、心理现象。

      无病呻吟引申到艺术创作中就是指创作者没有真实体验而装腔作势。就像莱蒙托夫所言:没有痛苦岂是诗人的生涯?(《我想要生活;我想要悲哀……》,顾蕴璞 译 )。

      一般来说,痛苦和磨难是灵感的源泉。别人的痛苦和磨难能否成为自己灵感的源泉呢?似乎这样不厚道,但我看可以。崔健无论精神上、物质上都不是《一无所有》;S.C.福斯特也从未成为《老黑奴》。但他们写出了、唱出了别人的心声,这也算得成功。

      对于大多数非创作型歌手更是如此,有多少歌曲是为他们度身定做的呢。他们没有词曲作者的创作体验(虽说有创作者指导),不是照样把歌唱好了吗?

      说到《春天里》,我不知道汪峰过去是否曾有过精神、物质上将老无所依的担忧。在今天对很多还未被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覆盖的人们来说,这种担忧是随时存在的。不管汪峰是否曾有“病”,他替这些有“病”而又无法以歌呻吟之人们呻吟一下是完全可以的。

      • 家园 这首歌不只是唱老无所依吧?

        我觉得更多唱的是对逝去的青春,对逝去的拥有美好回忆的时光的一种无奈和惋惜吧。

        老无所依只是在那种无奈中一个特例化的情况而已。

        我个人的理解。

    • 家园 问题的实质

      如果大家有机会看看所有旭日阳刚上传的视频,你就会发现他们翻唱汪峰的曲子似乎比汪峰自己演唱更容易引起听者的共鸣,这就是问题的实质,这也就是为什么汪峰会强调他们进行的是针对性的翻唱,这是十分可怕的。可以这么说,如果汪峰允许他们这样继续翻唱下去,无论给钱与否,那么汪峰作为歌手的身份可能会渐渐消失,成为旭日阳刚的御用作曲者,我想这不是汪峰以及他的团队愿意看到的。我个人认为汪峰和旭日阳刚是没有合作的基础的。

      • 家园 共鸣打哪来?

        我看更多是光膀子,出租屋,农民工,手夹烟。这氛围与旭日阳刚不错的发挥对比给观众一种超现实感觉,从而产生震撼。但这震撼主要不是来自旭日阳刚的音乐本身。

        如果做blind listening,旭日阳刚和汪峰是有差距的。可不妨找汪峰带旭日阳刚上演唱会的那段听听。从鲍家街而来十几年,汪峰的创作才华和唱功都摆在那了。有无旭日阳刚,汪峰还会是原创歌手。但旭日阳刚如不自立门户, 新鲜劲一过,就烟消云散了。

        • 家园 我猜觉得民工版震撼是因为没经历过的同情吧。

          这种同情,不太算是共鸣吧?(纯个人理解)

        • 家园 一点说明

          我跟您一样也认为汪峰从音乐角度讲无论哪方面都比旭日阳刚唱得要好很多,问题是旭日阳刚唱得似乎跟能打动普通人,或者说是下里巴人,所以我用了共鸣一词。如果我们让旭日阳刚发行一张完全由汪峰写的歌的光碟,我想这张光碟的销售量一定会超过汪峰的任何一张光碟,这就是问题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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