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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令人讨厌的井底望天 -- 井底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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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这个会不会引起地方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坐大?

      第二个就是把底下的环节,比如说镇、乡和村都给撤掉。下面搞乡民和村民自治,然后派一个小的镇公所就行了。

      这个会不会引起地方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坐大,抬头?云南平远镇不就出过乱子吗?

      • 家园 宗族势力做大倒不可怕,可怕的是宗教和黑社会

        宗族势力这个中国有传统,相对还是比较无为的,而且因为年轻人都离开农村了,宗族势力做大不仅不会威胁地方秩序,反而有利于维护乡村基层的伦理秩序和亲情纽带作用。另外,宗族势力只能维持在一个村内,不能跨村,一跨村就会被另一村的宗族势力所强力抵制,不会做大得太大。

        但最怕的是真空给宗教和黑社会填充了。宗教的组织性和独立性会比较容易形成庞大的政治势力,黑社会则是暴力和犯罪温床。

        • 家园 宗族势力可不是无为啊。。。。

          宗族势力做大不仅不会威胁地方秩序,反而有利于维护乡村基层的伦理秩序和亲情纽带作用。另外,宗族势力只能维持在一个村内,不能跨村,一跨村就会被另一村的宗族势力所强力抵制,不会做大得太大

          “乡村基层的伦理秩序和亲情纽带作用”?千万别维护这个,维护就糟了。

          什么叫宗贼知道吗?族长要杀你,你干不干?

          你没干什么坏事,他拿族里的家法把你沉塘淹死了,然后随便一埋了事;宗族里的财产一部分是公有的,某位父亲死了孩子还年幼,族长直接逼着母亲带孩子改嫁,这家的财产就直接被瓜分了。(PS:九个人分钱总比十个人分钱好。祥林嫂二嫁的那家很厚道了,丈夫和孩子都死了才把她赶出去。)

          现在还这样行吗?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他范围内国法无效,等同谋逆。要是全国都这样不就完蛋了?不管是免煮还是人权,到爪哇岛去找吧。

          广西就出过这样的事,2001年的杂志写的。村里两个年轻人想结婚,可是族里的规定是同姓不婚。这二位去婚姻登记部门问了,这两位早就出了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范围,不受任何限制;结果族长不干,(PS:MD这位还是共产党员,不知哪个混蛋批准的)威胁要把这二位沉塘淹死。最后没辙了只能报警,族长被判刑1年,可是这二位在家乡也呆不住了,只能离开。

          这样会比较好?

          • 家园 你这是以极端个例来反驳普遍性

            要按你这样的思路,所有制度都是不行的,因为所有制度的极端个例都是恶贯满盈的。

            古代的宗族和上层并非割裂的,而是相互联系的,绝对不是独立王国。一般都是国家制定大法,具体实施细则则由乡村根据伦理道德和实践,进行落实,而不是国法无效!宗族组织也是古代社会的最基本基层组织,帮政府完成了不少事情,也大幅度降低基层政府工作量,由于工作量少,地方秩序已经有人维护,因此古代县令仅需带几个人就可上任,这可是真正的“小”政府啊!

            你举的个例,原因在于这六十年来,没有给宗族组织重新移风易俗,导致其风俗参照的是60年前规则,这不能不说是悲剧,但其根由还是来自上层在抽离了基层党组织后,未能及时通过特定的机制来弥补这个真空,导致“旧”宗族势力复兴,同时又由于没有重新给乡规民约重新订立标准,而导致其使用旧约。

            如果现在真的没办法,只能选择宗族势力复兴,那么,其规矩也应该重新制定,而不能任其使用60年前的规矩。

            另外,宗族组织相对于其他组织,大部分时间是无为的,而且是不需要资金去维护组织的,只是在“越轨”发生时或者是特定时间点,比如祖诞日,其机制才启动。

            而一般其他基层组织,都不是这样,都是在日常就需要维护的,尤其是黑社会,这就涉及一个成本问题。

            这个成本问题,在盛世的时候没啥难度,但一过盛世,立马就原形毕露,基层快速崩坏,大幅加快朝代更迭速度。

            • 家园 这不是什么极端个例,太多了,太普遍了!

              古代的宗族和上层并非割裂的,而是相互联系的,绝对不是独立王国。一般都是国家制定大法,具体实施细则则由乡村根据伦理道德和实践,进行落实,而不是国法无效!宗族组织也是古代社会的最基本基层组织,帮政府完成了不少事情,也大幅度降低基层政府工作量,由于工作量少,地方秩序已经有人维护,因此古代县令仅需带几个人就可上任,这可是真正的“小”政府啊!

              "具体实施细则则由乡村根据伦理道德和实践,进行落实"?

              “因此古代县令仅需带几个人就可上任,这可是真正的“小”政府啊!”

              我的天哪!我的地呀!

              怎么落实?女性失贞直接沉塘?族长有生杀予夺的大权?你凭什么这么干?

              是,没错,他带几个人就能上任,10万人一个县,领国家工资的除了他,只有7个人,真是小政府,就是啥事都管不了。基础设施建设没法干,案子麻烦的根本不审;像我说的这样的情况,父亲一死财产被侵吞了,他直接发还宗族内部处理,受害人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在明清之际,一个进士最少得苦读十年以上。除了四书五经之外几乎是不通世事。等他们考中了进士授了地方实缺上任,到了地方,首先面临方言地难关,语言不通,政务也是茫然无措。根本不知道如何治理。

              所以在上任之后,很多官员只能依靠自己的幕僚和当地的吏员,然后,就是与本地的世家豪门搞好关系,一旦需要征调钱粮和收税的时候,就只能依靠这些人来完成任务。

              地方政务考绩。收税自然是最重要地一节。然后,就是地方安静。

              所谓地方安静,便是地方上风平浪静,平安无事。一个县,大小方圆千里,十几二十万人的口,大小的事物争端如何能够完全避免?所谓安静。不过是把许多行政和法律上的事物交给了士绅和宗族势力去打理,官府则落得个相安无事即可。年底考绩,只要地方无事安静,就是上等!一个地方官员如果能够在任上修几座桥。铺一下路,就是上等好官。如果再能平断冤狱。那就是流芳千古的大清官了。

              当然,更多的时候。就是官员故意怂恿百姓打官司,只要状子进了衙门。不死也得脱层皮。很多中产之家就是因为一场小官司闹地清家破产,也并不是什么令人奇怪的事。

              在现在这个时候,地方上的宗族可以决定的事情几乎凌架在官府之上。大到修路造桥,小到婚丧嫁娶,兄弟分家,寡妇再嫁,一切事物,皆由宗族决定。而宗族的力量,也多半是掌握在地方上有威望有财力有势力的缙绅手中!

              这,就是所谓的士大夫与朝廷共治天下!

              您给封建宗族和明清官吏制度叫好?怎么不直接说“宗族是中国社会的良心”?“明朝制度是最佳政府制度?”

              • 家园 宗族制度和当时的普通法规有冲突么?

                除了这几年的那种变态情况,你见过什么时候乡规民约和政府的普通法规有冲突?没有,他们是一体两面,比如失贞沉塘,在那个时代由官府判也是这个结果。

                所以,你所说的罪恶,其实是特定时代的罪恶,而不是这种制度的罪恶。同样一个杀人者死,古代有众多变态的惩罚办法,是不是因为这些惩罚办法罪恶,你就要废除杀人者死这个制度呢?明显荒谬,事情从来没这么绝对,如果收回其内部过大的权限,比如收回置死刑权,引入民主因素,实行辩护和陪审员制度,和现代普通法庭有何区别?

                • 家园 官方的律例里面可没有"失贞沉塘"

                  这种事情最重不过杖、徒

                  • 家园 水浒里的王婆是怎么被处理掉的?

                    就是武松那段,她可不是简单的沉塘了事。

                    还有所谓的满清十大酷刑里面,对于失贞的处理方式,比沉塘如何?

                    官方本身在那个时代就残酷而已。

                    当然,官规和民约并非一一对应关系,他们之间相互关系,要仔细逐条梳理,是个大工程。但要说他们逆反,搞独立王国,这个肯定说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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