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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钓鱼岛的逻辑---国有化的是钓鱼岛主权还是钓鱼岛产权 -- 思想的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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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关于钓鱼岛的逻辑---国有化的是钓鱼岛主权还是钓鱼岛产权

    由于安倍参拜靖国神社,中日关系越发紧张,作为一位认同邓小平“中日世代友好”战略的中国人,必须就钓鱼岛的主权或产权问题继续进行分析。

    日本的前任领导人国有化的到底是钓鱼岛的主权还是钓鱼岛的产权?

    要确定这一点,我们首先需要分析一下,一个国家的私人拥有的土地属于不属于一个国家的主权范围?

    我认为一个国家的私人拥有的土地是属于一个国家的主权范围的。

    道理很简单,如果一个国家的军队占领了另外一个国家的私人拥有的房屋,这样的行为显然将会被认为是侵略,即对另外一个国家的主权的侵占

    因此私人的土地被外国军队侵犯也被认为是主权被侵犯

    在这里我们要区分两个概念

    产权和主权

    私有仅仅拥有着土地的产权,而不拥有着土地的主权。

    私人拥有着土地的产权,国家拥有着土地的主权。

    接下来我们分析一下国有化的概念

    例如土地的国有化(在中国大陆,土地属于国有,但是在钓鱼岛所属的中国台湾,土地是可以私有的)

    ,国有化是产权的转移,即产权由私人拥有转移到国家拥有

    请注意最后一句,国有化仅仅是产权的转移,而不是主权的转移,国有化是产权从私人向国家手中转移。

    接下来我们再看钓鱼岛的日本方面的国有化

    钓鱼岛的日本方面的国有化就是钓鱼岛的土地产权由日本的私人家族向日本中央政府转移

    注意,转移的不是主权,而是产权。

    接下来,我们继续分析日本国有化中国钓鱼岛的侵权度

    首先,侵权度是需要仔细分析测量的。不能因为一个人做了一点点坏事就把人给枪毙,不能因为日本侵犯了中国,就要与日本开战,甚至是对日本发动核打击。

    那么日本把钓鱼岛产权从私人家族手中向中央政府手中转移,这是不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呢?

    确实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因为那块土地是中国主权所有的,因而中国对那块土地具有管理权,日本方面对中国土地进行产权转移,必须要接受中国政府的管理,必须到中国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申请登记,并等待批准。

    但是日本方面显然没有这么做,所以日本在国有化钓鱼岛方面是侵权了。

    但是需要确定的是日本的侵权度,是严重侵权还是轻微侵权。

    如果我们将日本政府公务船长期以来在钓鱼岛海域巡航一件事情相比较一下,可以看出日本国有化中国钓鱼岛产权的侵权度。

    日本政府公务船在几十年前就已经在中国钓鱼岛海域进行巡航,这是他们对中国主权的侵犯,但是显然不被认为是严重的侵犯,如果被认为是严重的侵犯,中国的杰出的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和邓小平也就不会在日本公务船巡航中国钓鱼岛的同时期,与日本签订中日友好条约,并且大力发展双边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

    日本公务船在中国的钓鱼岛海域巡航,不接受中国政府部门的管理,这与日本国有化中国钓鱼岛不接受中国政府部门的管理一样,都是侵权。

    既然日本公务船不接受中国政府管理就在钓鱼岛巡航不是严重侵权,因此日本国有化中国钓鱼岛并且不接受中国政府部门的管理,也不是严重侵权。

    结论

    1,日本国有化钓鱼岛仅仅是产权的转移,而非主权的转移

    2,日本国有化中国钓鱼岛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

    3,日本国有化钓鱼岛并不是对中国主权的严重侵犯

    4,中日关系不应该受到国有化钓鱼岛的过多的影响

    • 家园 按照教主逻辑,中国政府也也可将东京产权卖给美国人了?
      • 家园 是的

        如果中国企业可以把东京的所有的土地都买下来的话,昧国人要来买,当然也可以卖给昧国人

        这一点都不会违反日本法律

        • 是的
          家园 问题是日本企业什么时候从中国政府或企业手里买走了钓岛产权
          • 家园 你问的这个问题与国有化钓鱼岛无关

            日本家族获得日本方面的产权授权,是国有化以前很早很早的事情,中国人并不认为多严重。

            • 家园 你的逻辑无非是中国拥有钓岛主权,但从来没有产权

              那你所说的中国拥有的主权,是什么样的主权?没有产权的主权,是主权吗?

              • 家园 主权拥有国拥有的是产权管理权

                产权拥有国不一定需要拥有产权,仅仅需要拥有对产权买卖的管理权。

                举例来说,日本在中国的企业是日本人的产权,日本在中国办企业要遵守中国的法律,虽然企业不是中国的,但是主权是中国的。

                • 家园 原始的企业产权和土地产权是一码事吗?

                  原始的企业产权是投资人的财富建立的,当然归投资人所有。

                  土地是自然财富,不是任何人投资建立的,是一国国民首先发现而拥有的,从而说明其主权属该国的。

                  • 家园 土地是可以买卖的,特别是在钓鱼岛所属的台湾岛

                    土地的买卖分为两种,一种是产权意义上的买卖,即主要是一种财产权的买卖另一种是主权意义上的买卖,是一种国际法意义的买卖,而前者仅仅是土地主权拥有国意义上的国内法意义上的买卖。

                    • 家园 你得说清楚,最初的钓岛产权属于谁?

                      产权是如何转到日本人手里,日本政府从谁手里购买?

                      • 家园 不是回答你了吗,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即便是现在,按照主权国家中国的法律,日本政府所获得的所谓产权也是非法的,因此此前的所谓该岛属于日本某家族,也是非法的。

                        日本在钓鱼岛方面的总侵权度等于日本对钓鱼岛实施管理(包括公务船在钓鱼岛海域巡航,将钓鱼岛主权授予某家族)+日本国有化钓鱼岛=A1+A2+A3

                        现在的问题是人们普遍的认为A3>>A1+A2

                        因此日本实施了A3以后,采取了与此前的中日关系政策完全不同的政策。

                        但是实际上

                        A2<<A1(A2就是你的这个帖子追问的事情的侵权度)

                        A3<<A1

                        因此对中日关系政策做大转变是错误的。

                        • 家园 只能说明,你站在日本立场上

                          既然你承认日本政府违反中国法律,站在中国立场上,日本就无权将其产权国有化。你认为日本政府有权将其产权国有化,只能说,你站在日本人立场,认为从日本法律看,其有权搞国有化。

                          • 家园 前提和结论的关系你不懂?

                            应该说你受到的逻辑训练太少了。

                            我已经说了很多遍日本国有化钓鱼岛是侵权行为。

                            以下的话我们分别加一个前提,你看看如何

                            前提:钓鱼岛是日本的

                            日本政府转换钓鱼岛产权符合其国内法

                            因此,日本政府的行为合法

                            前提:钓鱼岛是中国的

                            日本政府转换钓鱼岛产权仅仅符合其国内法

                            因此,日本政府的行为不合法。

                            在这样两个逻辑推断中,显然我是持第二个推断的

                            而你则把我的逻辑理解成第一个推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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