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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求助】直播高科技创业经历,兼招聘(希望不违河规...) -- 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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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雷洋、魏则西等与你们有何关?

        当然,你们高大上想保个健还是小心一点。

        你举的三个例子都是八竿子打不到边的事,雷洋案是警察有过度执法嫌疑,魏则西是网络公司网络广告违规,深圳禁电动车是公共管理粗暴简单。确实是问题,但都是不同时间的个例,哪个国家都可能有,在你们美国,去个酒吧不小心也会被打死,在德国,跑个步也可能遭奸杀。

        我也在北京,反正我正常工作没啥顾虑,可能我命大。

        • 家园 我朝的王法向来不大讲事实和律条,

          而是以是否有利于朝廷的稳定为判案的指导依据,或者说,但看是否有利于维护皇权。朝廷委派官员有两个要求,一是治下没有刁民闹事,二是按时交纳皇粮,除此以外,官员爱怎么治理都问题不大。

          这习惯其实是延续到当朝的,我党考察干部也是看重两点,没有群体事件,不给党添堵,同时纳税数字可观,这样的干部就要提拔了。

          维稳主要依靠的是警察大军,一者要在出事的时候及时镇压,二者是,这个更重要,就是保持对屁民的威慑,让屁民闹事的情绪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好一想到警察的形象,就息了去“散步”的心。

          所以朝廷在一定程度上允许恶警欺压屁民,以造成屁民对警察的畏惧,进一步形成对其背后官府威严的畏惧。这是有利于朝廷的统治的。

          但是,如果朝廷一味放纵,则这个暴力食利阶层就会恶性膨胀,欺压屁民过火,整个国家就是火药桶,一有风吹草动,必然会造成大的社会动荡,从而危及我党的统治。

          所以,我党要找到一个平衡点,既允许暴力机关人员作恶,但又不能太放纵,必要的时候还是要打压一下,以免失控,误了我党的维稳大业。

          雷洋案就是这样一个典型。警察横贯了,遇到不服气的,一怒之下给打死了。打死了人,无毛会说美国也有,不过不要紧,接着往下看。打死人的警察接茬主持侦查举证雷洋案,抓妓女,上电视,散谣言,造伪证,并没有接受独立第三方调查。这些行为都是警方犯错以后的惯例行为,也是我党所默许的。否则,公安分局也不会为派出所的几个警察顶着雷背书。

          然而,雷案发酵以后就不一样了。民愤极大,影响也巨大,我党拨拉拨拉算盘,权衡利弊,抛弃这几个警察比死保他们更划算,更有利于维稳。

          后面的事大家都知道了,派大理寺调查,准备给社会一个交待,塑造我党伟光正的形象。

          然而,这个和杨乃武小白菜一案一样,是个特例。更多的案子仍然将以屁民的无处申冤而告终。更可能的情况是这样,我党刚打压了警察,下一步该打压屁民了,以免屁民蹬鼻子上脸。

          所以,下次你被嫖娼了,青天大老爷就不灵了,自求多福吧。

          通宝推:篷舟,乔治·奥威尔,
        • 家园 当然有关系!

          雷洋案的施暴者、魏则西案的行骗方、深圳没收电动车的执行人,都是赵家人或者赵家庇护的人。 美国和德国发生的凶案,凶手都是个体。被赵家人找上门,和被个体的凶手碰上,窃以为几率还是大不相同的。

          • 家园 这话真不像搞理工的人说的

            中国多少人,美国多少人?

            算算比例就知道谁的几率大吧。

            我看你人是回来了,但脑子已经被洗过了,回不来了。这样其实有点扭曲,还不如直接在美国创业呢。

            另外问一下,既然你原公司拥有专利,你创业是准备完全绕过原来的专利吗?那理论上应该难度很大吧

          • 家园 还不如说你们是在赵家人庇护下

            更靠谱些。

            全世界象大陆这样使出浑身劲来提倡创新创业,可以说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你们是在赵家人提供的各种便利下发挥聪明才智的。

            大陆之大,千奇百怪的事情不少,社会发展不平衡,各个层面的负面东西不少,虽然赵家人腐败、官僚等现象也不少,但从我的角度,事情还是往好的方向转移。

            好好创业,不要被负面现象气疯了脑袋,创业之艰难如再叠加负面情绪,未必好。

            通宝推:盲人摸象,
          • 家园 你能不能多聊聊内资与外企的处境不同

            外企被歧视,大概我也是去国太久,这方面实际情况太孤陋寡闻了。

          • 家园 您这也太能联想了

            雷洋案的施暴者、魏则西案的行骗方、深圳没收电动车的执行人,都是赵家人或者赵家庇护的人。

            这几个案件虽然可叹,但受害人也很可悲,稍有社会经验的人,都不会搞出这么样的结果来。 至于深圳,确实是一线城市里面公共服务最差的。和赵家人没什么关系。你老兄怕是把网络语言理解差了。

      • 家园 叹一句

        实在受不了深圳教育的低质量。

        即便是低质量,还不容易进呢。。。。。

        国际学校不知道学位是否紧张,民办都不容易进。。。

        这个对拖家带口没有户口的海归来说,是个很大的问题。。。。

      • 家园 你们在北京有办公场所?

        还是必须去深圳?

    • 家园 直播高科技创业经历,兼招聘(3)

      好久没有来更新,欠了河友很多,大家见谅啊!最近事情比较多,今天有感而发,就说说最近的经历,创业初心就下次再接着讲。

      话说真格给我钱的时候是直接打美金到我美国的个人账户上,我当时还觉着奇怪,为啥不直接给人民币到我中国的户头上。据他们说是我们这个公司未来要到美国上市,因此得用美元,如果在国内上市就可以给人民币。具体原因他们说太复杂了,没有告诉我。河里有懂行的朋友还请不吝赐教!

      接下来问题来了,这笔美元我得拿到国内变成人民币才能用啊。于是去银行问,被告知每个人每年只能兑换5万美元,这够干啥的呀。那搞个企业账户行不行呢?也不行!银行的妹子直接给了个外管局的电话,打过去人家哼哈几句,说你明天自己过来吧。

      第二天背着我能找到的公司所有相关的文件去了外管局,好家伙,电梯厅6部电梯,等着上电梯的人依然直接排队到了大厅外面!好在外管局只占一层,绝大部分排队的不去。外管局的人一如所料的不耐烦,我连“我们是相应国家号召回国创业的,拿钱回来办企业不是好事吗?”这样的话都说出来了,得到的答案是:

      1)你办的是内资企业,不能用境外的钱投资,用境外的钱投资就是外资公司或者合资公司。(现在外资或合资公司的待遇不如内资公司,我不想这么做。)

      我:“那我作为一个中国人拿自己在外国挣的钱就不能回国投资办企业了吗?”

      2)你必须证明在国外的收入是合法的。

      我:“当然是合法的,这是投资人借给我的周转资金。看,这里是我们的投资借款协议。”

      3)个人不能在海外借钱。

      我:“那我在美国注册个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借钱?”

      4)那就是外资公司投资国内,又变成外资公司或合资公司了。

      折腾了约一个小时,结论是:外汇监管不允许你这种情况!

      好吧,我只好打电话给真格。他们说:我给你几个有类似经历的公司你去问问他们是如何解决的吧。接下来的故事让我大开眼界!

      ...省略找人的过程,最后汇总的绕过外监管的办法有:

      1)境外用美元买比特币,然后在境内卖比特币换人民币。不过最近比特币被限制了。

      2)到香港开个户头(现在大陆身份证只要有具体到xxx室的住址就可以到香港开户,香港没有外汇监管),美元汇去那里,然后兑成人民币现金,再手工背过关,每次限额10万人民币。不过这样费用较高。

      3)通过内地的地下钱庄,我找人介绍了一个,但汇率较苛刻。

      4)在MITBBS找Person-to-person的兑换中介。MITBBS在国内可以上。我找了两个老ID,口碑很好,汇率也合理。我从我Bank of America的账户上通过billpay给他们指定的账户汇美元,他们收到后就通过国内的人向我的银行账户上转入相应的人民币。整个过程目前为止没有产生一分钱的费用,也没有发生卷款赖账的事情,操作简便,上网几分钟就可以搞定。唯一的缺点是每次都是数额较小,1万美元以内。而且兑换需求不是一直都有。当中还发生了一次BOA因为我突然频繁使用billpay而冻结账号的事情。

      感想1:政府手段还是太僵化了点。我能理解外汇监管的必要性,可是在这个海归创业越来越多的时候,给这样利国利民的事情行个方便很困难吗?

      感想2:人民是最伟大最有创造力的,有监管就有绕行,而且比正规渠道效率高。

      感想3:在谁也不认识谁的网络上竟然可以和陌生人大笔交易外汇,在各种短信网络欺诈横行的时代让我内心依然充满喜悦和对人性的信心!

      关键词(Tags): #创业 外汇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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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一点小小的看法

        外管局对FDI看的很严,外资必须要有地方发改委以上的项目批文才能落地。给你天使投的钱应该就是外资,没合适的渠道进来,而人民币的风投资金比美元的风投资金稀罕。天使投资可能考虑到你既然要海外上市,公司迟早要变更为外资企业,无需向国内上市一定要保持中资企业的身份。

        可以考虑在香港或BVI之类的地方开个离岸公司,你100%控股,风投的钱就进离岸公司的账户。然后用离岸公司给国内的企业下单,比如制作个工业用软件/工业设计之类的名义,金额正好是国内企业本财年打算花掉的钱,没有盈利就不用交税,离岸公司除了10-20K左右港币的年检费外没有额外开支不用缴税。

        等到实际出产品了,也就要A轮融资了,10M美元级别的钱可不是人力能搬运进来的。那时可能会变更国内企业的性质,看风投开的条件再说。但既然你准备去美国上市,公司性质迟早要变为外资企业,连中国移动之类所谓的国企都是外资企业,只要前三年用足政策就好。这时候,直接把国内企业全部股权出售给自己的离岸公司,由离岸公司作为母公司,股权分配和交易在母公司里操作,之后上市也是用母公司上市。趁企业还在初创阶段,厘清股权架构有好处。

        离岸公司作为母公司还有个好处,无人能查公司股东的名字和股权比例。当然上市时必须披露,但这时也算大功告成。

        通宝推:盲人摸象,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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