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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欧洲高级封建贵族和亲王极简介 -- AleaJacta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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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欧洲高级封建贵族和亲王极简介

    在赫克托尔王子关于法国大革命的帖子里面,我和网友们交流过法国贵族爵位的问题.作为一个大仲马迷,当年为了了解小说里面那些人物的背景,在这上面花了不少闲功夫,在此胡扯几句,欢迎指正.

    欧洲的爵位,很难翻译得准确,原因是尽管东西方人都有五个手指头,但是欧洲的爵位并不是和中国一样,公侯伯子男,一一对应.

    说实在的,欧洲国家弹丸之地,再来个金字塔型的五层机构,在管理学上也不大现实.

    整体而言,欧洲的高级贵族分成公爵伯爵男爵三级.至于低级贵族,更像我们历史上的那些世袭军户,当然社会地位要高得多.三个火枪手的主角,吃了上顿没下顿,但依然摆着贵族的谱,上战场还要带个仆人.

    当然这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在东欧,贵族的界限就不那么分明.在波兰,贵族们之间,财产有很大差异,但身份基本平等.

    爵位 英语 法语 德语 最早含义

    公爵 Duke Duc Herzog 方面军司令

    伯爵 Earl Comte Graf 地方法官

    男爵 Baron Baron Freiherr 自由领主

    欧洲古时的公爵领地伯爵领地等等,在现在的地理区划上还留有痕迹.德国现在十六个州,其中有柏林等三个直辖市.当年神圣罗马帝国(以下简称神罗)开始有五个公爵,后来是七个选帝候,再后来增加到九个.法国的老Pairie de France,最早也是九个,后来扩大到十二个.英格兰面积更小,早期没有公爵这个编制,直到爱德华三世(电影勇敢的心里面索菲马索肚子里面的孩子)封几个儿子为公爵,后世才逐渐泛滥.

    德国各州,下辖一百多个城市,此外有三百个左右的地区Landkreis.当年神罗,有一百四五十个伯爵领地,看起来少了一半,不过把没有混上选帝候的公爵和主教领地算上,差不多可以对应.

    至于男爵,大点的像个中国乡长,小点的像个村长.

    孔子对于八佾舞于庭,表示"是可忍,庶不可忍!"同样的,在欧洲,也有一系列的封建糟粕,称呼不同等级的贵族必须使用不同的敬语,甚至他们的冠冕也有不同的规格式样.

    但是,不要误会,在欧洲, 九江伯不是属于江西公的,尽管两个人的地位实力相差很远.即使在割据年代,江西公理论上无非是能在九江代表国王行使一些权力.德国中世纪四分五裂,原因就是三四百位爵爷都是国有企业,所以各不相让.拿破仑把这三四百中的大部分的行政权力取消,这样才合并成三四十个诸侯国.这个改制,还有个专有名词叫做Mediatisierung.

    公爵和伯爵之间,中国有侯爵.在欧洲,相对应的是边疆地伯爵Markgraf.当年德国法国的前身法兰克王国四处扩张,国王在新征服的地区设立Mark,主管一般来说是伯爵衔,但是由于位置特殊,权力比普通伯爵大得多,可以不从中治,便宜行事.英国第一个Marquess,也是都柏林侯爵,封在和爱尔兰人交手的最前线.

    后来,一方面原来的边疆地都成了歌舞升平之处;而另外一方面,就如韦小宝说过的那样,便宜行事就是有便宜就占,不必客气的意思.最早的侯爵大多数都扩大实力,升级成功,比如说都柏林侯爵晋升为爱尔兰公爵.德国的勃来登堡边疆地伯爵,历代都要求进步,一直混到了普鲁士国王.

    英国和德国,这个爵位以后很少再封出去,最著名的例外是英国国王亨利八世,在迎娶之前把情妇安娜柏林封为女侯爵.

    与之相反,在法国最混乱的时期,很多小贵族都自称Marquis,搞得貂不足,狗尾续.往往一个侯爵在各个方面,都比不上另外一个老牌的伯爵.再后来,这里同样有个"虢国夫人承主恩"的事,路易十五把自己的情妇封为蓬巴度女侯爵,国内一般翻成侯爵夫人,其实是错的,因为这位女士虽然有老公,但老公并没有沾光成为侯爵.

    中国历史上的侯,一般翻成marquis,这倒是最合适的.

    法国历史上,还有大量的Vicomte,国内翻成子爵.这个头衔最早的来历是常务副伯爵的意思,一般来说,伯爵会有个自留地,封给自己的长子继承人,像大仲马小说里面的阿多斯是拉费尔伯爵,他儿子是布XXXX子爵.

    但又不完全如此,历史上最有名的子爵应该名将提雷纳,他是布永公爵的次子.

    至于prince,是个典型的多义词.来自于拉丁文的princeps,"第一位,主席"的意思.

    马基亚维利的名著<<君主论>>,标题里面就用的这个词,或者说,这个词的本意.

    同样用了本意的,是威尔士亲王.当年威尔士人的首领自称了一个头衔,他用的是古威尔士语,英格兰人翻成princeps Walliae,威尔士君主的意思.威尔士被征服后,成了英格兰王太子的头衔,尽管历史上没有一位威尔士亲王专门去管过威尔士的事情.

    欧洲还有几个小国如摩纳哥安道尔,一直存在到今天,这些国家元首的头衔是prince,用的也是原意.

    在德语里面,prince的本意翻译成Fürst,这个词和英语的First同源.神罗的选帝候那个侯就是Fürst.本来德国人是强调这几位的地位崇高,中国人这么一翻译,看起来还不如公爵.

    但历史上确实有比公爵低的prince,这些非王室后代的prince当中,最有名的是奥兰治亲王.家族在沉默者威廉领导下,取得了荷兰执政的地位,后来成为荷兰王室,但一直保留了奥兰治亲王的头衔.而奥兰治Orange这个地方本身,成为法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荷兰王室继续自称奥兰治领主当然很不合适,于是法荷协商,荷兰王室改称Oranje.但是他们的邻居英国人德国人嫌麻烦,继续一口一个Orange.

    在17世纪之后,法国的公爵们之前流行着一种时髦,在领地里面划出一块,建立一个prince的称号,封给幼子,孔代亲王,就是这么创造出来的.这种prince,地位当然比公爵低.

    Prince还有一种特例,滑铁卢战争的胜利者惠灵顿,被荷兰国王封为滑铁卢的prince(滑铁卢在比利时,不过当时比利时是荷兰国王的领土),这个头衔是一种类似于加九锡的荣誉.

    最后,再说说最接近于中文里面"亲王"这个词的prince,这些亲王都位在最高贵的公爵Pairie之上,自身却又分成好几等(法国人的事情还是多)

    1 Famille du roi, 王家亲王,他们是真正的王子王孙;

    2 Prince du sang, 有王室男性血统,但又不是王子王孙的亲王(这在中国叫出了几服?)最有名的是孔代亲王,由于他又是这一类亲王的首席,前面又加个premier,中文翻译成大亲王;

    3 Princes legitimes, 被国王承认的私生子及其后裔;

    4 最后一个比较奇怪,Prince etrange异邦亲王. 最有名的是宗教战争期间的吉斯Guise家族.吉斯家族是洛林公爵的分支,而洛林公爵是神罗的封臣,尽管当时这种封臣不过是一种形式,吉斯家某种程度上还是算外国人,这并没什么坏处,吉斯家的地位反而因此在公爵之上.

    并不是所有外国大家族出身的都有这个待遇,后来的名将欧根亲王,来自于意大利高贵的萨伏伊家族,在路易十四的宫廷上就没有混到异邦王子,如果当年路易十四以礼相待的话,后面可能会少了许多麻烦.

    法国还有个罗昂Rohan家族比较诡异,他们自称并且被视为传说中的古代布列塔尼国王Conan的后裔(施瓦辛格在终结者之前演过Conan,光着膀子挥舞着巨剑),尽管布列塔尼国归于法国王化已经很久,他们依然算是异邦亲王,在贵族界地位崇高.大仲马的小说<<王后的项链>>里,有位重要人物红衣主教罗昂亲王.这个故事来自于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红衣主教买了名贵项链讨好王后,由于中间人捣鬼,王后没拿到项链,商人没拿到钱.王后于是控告罗昂亲王诈骗.这下捅了马蜂窝,就像没有人会相信杨家将会造反一样,也没有人相信高贵的罗昂亲王会骗王后的项链.在开庭前,各大豪门派出代表,身穿丧服,向法官鞠躬,要求秉公审理.法官最后以"大不敬"的罪名驱逐罗昂亲王,名声扫地的却是王后.

    俱往矣!数西西河prince,还属赫克托尔!

    通宝推:西电鲁丁,晴空一鹤,五藤高庆,玉垒关2,一介书生,舒拔,五峰,kiyohide,老老狐狸,桥上,SleepingBeauty,忧心,环宇7504,dfindy,mezhan,puma2011,
    • 家园 欧洲和中国封爵的一个重要区别

      在于欧洲封爵更多是一种分类方式,其次才强调级别,而中国封爵主要是一种分级方式,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

      你附庸的附庸,不是你的附庸,这样的观念在中国古代,或者说秦朝大一统以后,就不存在了,只有个别割据时期除外。

    • 家园 赫克托是crown prince

      比一般的prince要高的多。

      希腊的国王大多是僭主,特洛伊的没准也是,那样的话正式头衔就不是王了,而是终身执政官或者大司马大将军之类。

    • 家园 其实直接找对应的汉语词汇会不会很好玩?

      比如公爵伯爵什么的都换成春秋战国乃至后来时代的对应词汇

      爵位 最早含义 古汉语相近词

      公爵 方面军司令 大将军

      伯爵 地方法官 司寇

      男爵 自由领主 封君

    • 家园 还有两个问题

      1 河里介绍奥兰治的威廉的那篇是您写的么?我实在记不得了,就记着那里提到威廉颂里面...."俺有日耳曼血统,效忠于西班牙王",然后他的领地还在法国,贵族......属于整个西欧

      2 加斯帕尔-德-科利尼提督(海军上将)的爵位是神马,怎么找不到呢。就看到他爹老加斯帕尔是沙蒂永的元帅,他自己当了二十年的海军上将,但这两个是头衔不是爵位

      3 穿袍贵族世袭的不是领地,而是职务,那怎么称呼?××院长、××参事?

      • 家园 答复

        1.那个应该是我写的.....沉默者的奥兰治亲王是从他堂兄那里继承来的,他堂兄是从母亲那里得到的.拿骚家族爵位不高,地盘很大.沉默者一人分两角,分别效忠于神罗皇帝和法国国王.

        2.Coligny是伯爵领地,后来升为公爵.沙蒂永后来也升为公爵,在<<二十年后>>里面,阿拉米斯在战场了杀了一个沙蒂永.历史上,那个倒霉蛋也是死在那场战斗中的.

        3.没有什么研究

    • 家园 问几个问题

      1Famille du roi,从字面上看,似乎没有亲王这个词在里面了,就是王上的家人的意思吧

      2 欧洲是否有一些无固定翻译的贵族头衔?最典型的是Dauphiné(道芬 或多菲内 或海豚)

      百科上这么写:“12世纪,当地统治者阿尔邦的盖伊四世(Guy IV of Albon,1095-1142)的纹章上有一个海豚,于是得到“Dauphin”(法语的“海豚”)的绰号。他的后嗣在迁居维埃纳后,将头衔从阿尔邦伯爵改为维埃纳的道芬(Dauphin of Viennois)。统治者使用这个称号一直到1349年。”

      也就是说,这家族既不是伯爵、也不是公爵,也不是亲王,就叫海豚。之后接过这个头衔的法国王太子,也不象威尔士亲王那样,多少有个Prince头衔,而是就叫海豚

      3 多菲内是海豚,奥兰治是橘子吗?(好像是,因为我看到过威廉三世的画像上,特意画橘子树)

      4 德国有个巴拉丁伯爵,也称行宫伯爵,好像匈牙利也有,这个似乎挺牛的,比一般伯爵大得多——德国一个选帝侯就是法尔茨选侯巴拉丁伯爵

      • 家园 努力回答

        1. 我漏写了prince

        2. 海豚家族的纹章上确实有一只海豚,这个来自于一位祖先,他的外号叫海豚.同样能确定的是,海豚这个乡镇,既不是公爵领地,也不是伯爵领地,后来也没有升级成功.所以领主不能自称海豚公爵或者海豚伯爵.至于为啥法国王太子选这个作为自己的头衔,我不知道.

        3. 奥兰治最早是一个凯尔特神灵的名字,发音类似于那个水果名,所以后来就这么拼写.奥兰治亲王家族的纹章,是一只号角.

        4. 巴拉丁的词源是palatinus,英语的palast,这里的伯爵,实权当然比公爵们有过之而无不及.

        • 家园 找到关于巴拉丁的一篇好文,摘要共享

          我们应当推举 赫克托尔殿下 为 巴拉丁 亲王

          英国巴拉丁权力至今尚存一个尾巴,就是英王头衔中包含兰开斯特公爵(英国三大巴拉丁领地之一,为英王自兼),兰开斯特公国被视为英格兰王国下的一个相对独立的自治公国(兰开斯特事务不归英格兰政府管辖,而由兰开斯特事务大臣和副大臣管理,后者兼任兰开斯特公国的大法官)

          当然,英王还兼马恩岛领主,马恩岛则是不属于英格兰的一个独立的领地,和英格兰的关系是共主联邦。

          “论英国巴拉丁伯爵领的兴衰”,载于2010年黑龙江社会科学

          英国伯爵源于诺曼征服前的earl,当时它不仅指荣誉而且指官职;诺曼征服后被称为count,并形成了地方伯爵与个人伯爵之分,前者是由国王封授的巴拉丁伯爵,后者则是世袭的荣誉或官职。巴拉丁伯爵所领有的地方即为巴拉丁伯爵领或巴拉丁郡。

          从词源上看,“巴拉丁”(palatine)一词源自拉丁语palatinua,原指位于罗马的一座山的名字,传说中罗马建城之地,也指属于或与此山相关者;后来罗马皇宫建于此,故又指属于或与皇帝相关者。除了拉丁语原意之外,“巴拉丁”主要用于“巴拉丁伯爵”这一短语,意即“享有王权”或“享有王权之贵族”。可见,巴拉丁伯爵是指具有巴拉丁那样位权的伯爵,并非由于伯爵之称号或爵位而带来巴拉丁之位权,而是由于国王特定的授权或因时效而取得才被称为巴拉丁。(英国的巴拉丁伯爵不那么有名,是因为英国的巴拉丁领地不一定是伯爵,其中达勒姆是主教领地,兰开斯特是公爵领地)

          从历史进程来看,巴拉丁最早萌芽于罗马帝国晚期。中世纪法国的墨洛温王朝时期,巴拉丁是国王内府的总管,同时代表国王进行司法活动,直到加洛林王朝时期发展成为代表国王享有独立司法权的官职。(因为是法官的起源,所以称为伯爵)

          随着加洛林帝国的解体和封建制度的兴起,巴拉丁也日益由中央官职转变为地方领主,这体现了伴随封建制度而来的土地分割与公共权力分割的进程。诺曼征服后,英国逐渐引进了巴拉丁一词。但该词在11-12世纪还很少被使用,直到13世纪才成为英国法律 和历史词汇。13世纪末,随着爱德华一世在法律上进一步界定国王特权,英国才形成了明确的巴拉丁制度。14世纪中叶爱德华三世封授兰开斯特巴拉丁以后,英国形成了三大巴拉丁伯爵领:彻斯特(柴郡)、兰开斯特和达勒姆。

          在16世纪之前,巴拉丁伯爵在领地上享有以下特许权。

          首先,国王的令状无效。英国的巴拉丁伯爵领与欧洲大陆独立的公国一样,国王的令状在其中无效,因而成为国中之国。巴拉丁伯爵领内的一切事务几乎不受国王的管辖。巴拉丁伯爵除了对国王宣誓效忠和采取忠诚行为以外,不受国王的其他任何约束。因此,巴拉丁伯爵领地内的特许权是指由其他人而不是由国王行使的王权。巴拉丁伯爵只是形式上或名义上承认国王是最高领主和一国之君,并宣誓忠于国王,不背叛、不挑战国王的权威。

          其次,普通法规适用于巴拉丁伯爵领地上的法庭,普通法的司法制度也被其效仿,议会法令对其也是有效的。但在行政上,巴拉丁伯爵有权效仿英王设立相应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官职。伯爵领与整个英王国不仅是异体同构的,而且受到普通法规则和议会法令的约束。在这个意义上,巴拉丁伯爵的特许权体现在他拥有较大的自主选择权。

          最后,巴拉丁伯爵在领地上几乎享有完整的统治权。他有权征税、统率地方军队、制定法律、设立法庭并进行独立审判。布莱克斯通曾具体列举了巴拉丁伯爵的特许权:赦免叛逆罪、谋杀罪及其他重罪; 任命所有法官包括治安法官;所有令状以及刑事起诉状均以其名义发布;所有侵犯和平者均是侵犯巴拉丁伯爵的和平,而不是国王的和平。可见,巴拉丁伯爵领的特许权集中体现在较为完整的司法权上。

          (估计德国的主要大诸侯,都在不同程度上享有巴拉丁权,才能建立起国中之国)

          英国巴拉丁伯爵领皆处于威尔士和苏格兰边境,它们之所以能够保留高度独立的地位和相对完整的特许权,根本原因是边疆地区安全以及对外战争的需要。通过独立的管理体系,当地居民能够安居乐业而不至于逃离边境,从而使边疆地区空虚无人;而其领有者为了维护独立地位和特许权,就会更加注意提高警惕性和抵御人侵的能力。(这一点上和边地伯爵类似,德国巴拉丁伯爵的特殊性在于它不在德国的东部边疆,而是在原来德国最发达的莱茵地区,本不应该享有如此大的特权)

          其中,达勒姆巴拉丁是主教辖区,并不能形成家庭垄断或继承关系。国王可以通过影响主教选举而使该地区处于可控状态,因而不能够像世俗封建贵族那样对王权形成强大而持久的威胁或挑战。在边疆地区以及对外扩张的过程中,巴拉丁伯爵领以及类似的组织形式成为英国乃至欧洲海外拓殖的基本模式。

          因此,巴拉丁伯爵领的历史影响极为深远。 一从总体发展趋势看,英国国王的政策是尽力把封建关系限制在国家的框架内,并采用新方法扩大国王的管辖权。即使在巴拉丁伯爵领内,英王也在不断扩大王权的影响。特别是从爱德华一世到爱德华三世时期,国王特权得到强化。在封授兰开斯特巴拉丁伯爵领时,国王仍然保留了征税权、死刑赦免权以及国王的最终裁判权。这是由于英国的封建制度从一开始就具有独创性。 正如梅特兰所指出的那样,诺曼征服后英国创造出了一种新的封建制度。在这种封建制度下,土地保有关系并没有完全取代政治联系;法律不承认任何人只为自己的领主而战,国王才是最高领主;保有土地需要承担军事义务,不保有土地并不意味着不承担这种义务;征税并未封建化,而司法管理则未完全封建化;国王的库里亚以及后来的议会并没有封建化。因此,尽管全国的土地都是遵循封建关系而由私人保有,但英国的公法并不是封建的,公共权利与义务也不是由封建关系产生的。英国的王权不但拥有 “古老威望这一神圣不可侵犯的遗产”以及较强的适应性…”,而且还拥有以上诸多制度性力量,因而日益成长壮大,逐步解决了巴拉丁伯爵领特许权问题,实现了国家形态的转变和国家结构的整合。

          在英国三大巴拉丁伯爵领中,位于西部威尔士边境的彻斯特巴拉丁伯爵最为古老,至少从征服者威廉以来就已经存在。由于没有确切的法定时间可考,因而属于“因时效而取得”。它也是最早被收归国王的,1237年亨利三世把它收归己有,1254年又把它封授给长子爱德华。从此以后,彻斯特巴拉丁伯爵领与威尔士公国一样,均由英国国王长子领有。只有在理查德二世统治时期,他通过议会制订法律, 把彻斯特伯爵领改为彻斯特公国,他本人兼任彻斯特亲王,但这部法律很快又被议会撤销了(升级失败)。

          兰开斯特巴拉丁伯爵领则是通过国王和议会授权而建立的,位于英格兰西北部威尔士和苏格兰边境之问。1351年爱德华三世以特许状的形式封授他的堂兄弟格罗斯芒特的亨利为兰开斯特公爵,并明 确规定:除了征税权、死刑赦免权以及国王的最终裁判权以外,兰开斯特公爵在他所领有的兰开斯特伯 爵领地上享有与彻斯特巴拉丁伯爵领一样的特许权。亨利死后,1362年爱德华封授其第三子冈特的约翰为兰开斯特公爵,1377年恢复该爵位于1351年所获得的巴拉丁伯爵领的特许权,1390年则允许该家族内的男性继承这一特许权。1399年约翰之子博林布鲁克的亨利逼迫理查德二世退位,并被议会推选为英国国王。这样,博林布鲁克的亨利通过继承权,把兰开斯特巴拉丁伯爵领收归国王。从此以后,英 国国王与兰开斯特公爵是一个人,该公爵所领有的兰开斯特巴拉丁伯爵领未再授予他人,成为直属英王 并由英王单独继承的遗产

          达勒姆巴拉丁伯爵领实际上并非世俗的伯爵领地,而是主教辖区,位于英格兰北部、苏格兰南部之交的边境地区。人们之所以称之为巴拉丁伯爵领,是因为该主教享有巴拉丁伯爵一样的特许权。在英国历史上,达勒姆巴拉丁伯爵领是被掌握在私人手中时间最长、特许权最大的巴拉丁伯爵领。14、15世 纪是达勒姆主教的巴拉丁伯爵领特许权发展的鼎盛时期,他在辖区拥有政治权、支配权和司法权。更为 重要的是,达勒姆主教不但与英王分庭抗礼,而且他兼任神职与世俗职能,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政教合一 格局。因此,其特许权远远超过了彻斯特和兰开斯特伯爵领。直到1536年,达勒姆伯爵领的诸多特许 权才被收归英王。 可见,早在16世纪之前,彻斯特和兰开斯特伯爵领特许权就已经衰落了,其衰落的方式是逐步消融于王权。从封建法意义上说则是逐渐复归于国王。只有达勒姆巴拉丁伯爵领是在16世纪快速衰落的。 应该看到,16世纪是所有巴拉丁伯爵领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全面丧失其独立性的关键时期。

          16世纪巴拉丁伯爵领经历了剧烈的法律与政治变革。1536年2月,英国宗教改革的第7次会议通过了63部法律,几乎涉及英国政治与社会的各个领域。其中,《国王所授特许权更新法案》在这次议会上得以通过,成为巴拉丁伯爵领丧失独立地位的标志性法律。这部法律针对 巴拉丁伯爵领明确规定:(1)巴拉丁伯爵领所有令状、刑事起诉状以及传票等均以英王之名颁行,英王 的令状在全国各地皆有效力;(2)各级法官和郡守等官员均由英王任命,国王的法庭及官员享有特许 权;(3)叛逆罪、重罪等重大刑事犯罪的赦免权全部收归英王,凡侵犯和平者均是侵犯了国王的和平而 不是其他任何人的和平。该法律还特别规定,达勒姆的主教以及大法官等从法律颁布之日起改为当地 的治安法官,与英国其他各地的治安法官地位相同;彻斯特和兰开斯特由于早已被收归国王,因而几乎 没有什么变化。可见,在巴拉丁伯爵领的历史上,1536年的特许权更新法是其特许权走向衰亡的转折 点。达勒姆巴拉丁的位权被等同于普通的治安法官,标志着达勒姆特许权的丧失。至此,在法律意义上,英国三大巴拉丁伯爵领的特许权最终被消融于英国王权之中。 在1536年法案的基础上,英王亨利八世和他的首席大臣克伦威尔在全国正式设立了三个谘议会: 北部谘议会、威尔士边区谘议会和西部谘议会。这些谘议会是中央枢密院的地方机构,具有司法和行政 管理职能,其中北部谘议会接管了达勒姆巴拉丁的权力,威尔士边区谘议会则接管了兰开斯特和彻斯特 的权力。至此,在政治意义上,英国三大巴拉丁伯爵领的特许权最终被直属于英王的中央和地方的枢密院和谘议会所接管。这是16世纪都铎王朝的政府革命的重要体现。

          在英国三大巴拉丁伯爵领之外,威尔士和苏格兰边区领主也曾被视为拥有与巴拉丁伯爵领一样的特许权。但是,在威尔士合并法以及特许权更新法等法律颁布之后,这些边区领主在法律上丧失了特许 权,在地方谘议会管理下,边区的政治地位也逐渐下降为普通的郡一级地方政府。此外,艾莱、彭布罗克、赫克夏等曾经被认为拥有巴拉丁伯爵领的特许权也在这一时期被收归国王。

          16世纪英国巴拉丁伯爵领特许权的消融,是王权强化的重要体现。也是以王权为代表的国家实现司法统一和政治统一的重要步骤。达勒姆巴拉丁伯爵领特许权被取消则具有划时代意义,因为只有在这里国王与巴拉丁无论在自然意义上还是在法律意义上都是分开的,所以它的特许权被取消是“一个 法律上的界标””。法律上的统一以及随后政治上的统一成为亨利八世推行宗教改革和发动政府革命的重要目标,也是国家整合过程中所取得的重要成就。因此可以说,伴随着达勒姆“政教合一”式特许 权被收回,英王实现了王权的“政教合一”。值得注意的是,在巴拉丁伯爵领中可以设立具有私人性质的特许权法庭,从而获得相对独 立的审判权,巴拉丁伯爵有权不执行国王的再审令状。这表明巴拉丁伯爵拥有司法上的终审权。然而,国王的特权令状包括人身保护令状、诉讼终止令状、调卷令状、训令状等在全国各地 畅通无阻。这体现了英王在全国包括在巴拉丁伯爵领所具有的至高无上地位。巴拉丁伯爵领所获得的 王权本质上只是国王所授予的封建传统特许权。 因此,在英国封建制度下土地分封与司法权(统治权)分封并不一致。按照梅特兰的说法。英国的 司法权从未完全封建化。布洛赫甚至认为,“无数小首领所行使的政治权力表面上大部分是对‘国王’ 权利的僭取”。因此,爱德华一世即位之初就开始调查各地特许权状况,并颁布法律确立了“未经国 王授予,特许权就不得存在”的原则”。这正是16世纪英国国王最终全部收回巴拉丁伯爵领特许权的法律基础。与此同时,中央集权化的法庭,如枢密院、刑室法庭、大法官法庭、债权法庭等新兴法庭在16 世纪迅速发展起来。英国司法权或者说更广泛意义上的统治权,正是随着传统封建特许权的衰落与新 兴中央集权化法庭的发展而实现了新的整合与统一。 16世纪英国巴拉丁伯爵领传统封建特许权的衰落,实质上意味着特许权享有者相对独立的法律和 政治地位被剥夺了,取而代之的是国家的地方统治机构。16世纪英国巴拉丁伯爵领传统封建特许权衰 落的过程,正是新兴民族国家成长和近代市民社会孕育的过程,也是全国市场形成的过程。罗雪尔曾说,“统一、多重秩序与自由”之间最完整的均衡状态在英国最早、最踏实地得以实现,否则,“如果一个 国民仅仅被当作彼此没有联系的个人而与中央集权相对立,则这个国民可以说不过是一粒微尘,它的生 活是落后的,一旦遭受暴风骤雨的袭击,就会立即崩溃”。16世纪英国巴拉丁伯爵领传统封建特许权 的衰落,孕育了国家、社会、市场三者之间的均衡状态,这正是英国最早发生“生产关系革命”的重要原 因之一

          • 家园 强烈反对

            可以推举为伊朗和非伊朗土地的沙汉沙,却要去当个小小的帕拉亭亲王。太委屈了。

            • 家园 现在英国的巴拉丁亲王还

              坐在王位上,伊朗的沙汗沙却流亡了......多一个头衔没坏处的

              讲一个关于沙汗沙和巴拉丁伯爵的八卦故事

              1873年世博会在维也纳召开,每位来访的君王都想一睹这位“欧洲第一美人”的风采,但茜茜照例讨厌喧嚣而以身体不适为由躲得远远的。远道而来的波斯国王(卡扎尔王朝的沙阿)无法接受这个理由,他宣称见不到皇后就不回去了,时间一长政府压力很大,最后茜茜不得不亲自为他举行告别晚会。女官记下了当时有趣的情景,波斯国王拿出金边眼镜仔细打量着皇后,从发梢看到脚尖,最后不由自主地喊了一声:“啊,多么漂亮啊!”

              这和巴拉丁伯爵有关么?当然有关,茜茜公主的本名是伊丽莎白·阿玛莉亚·欧叶妮·冯·维特巴赫,是巴伐利亚公国(后升格为王国)的公主,维特尔斯巴赫家族同时统治巴伐利亚和历史上最有名的神罗巴拉丁公国(莱茵-法尔茨选侯国)。而且当时统治巴伐利亚的是该家族的长支,之前长期是巴拉丁选侯(后来因为幼支绝嗣兼领巴伐利亚)。好吧,尊贵的沙汗沙 仰慕 巴拉丁亲王的嫡系后裔,欧洲第一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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