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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那些电影中的爱情 -- 卢比扬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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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那些电影中的爱情

    今天我们来聊聊爱情。

    船长从小就认为爱情是件伟大的私人事务,一经影视作品专门呈现于大众视野即为媚俗,便不足观;于是船长小时候的家庭生活主题之一就变成了与母亲和姐姐争夺电视遥控器支配权的漫长战争,她们是《梅花三弄》等琼瑶剧的忠实拥趸,我则要为观看《时间隧道》(谁还记得这部早年间的科幻美剧?)、《加里森敢死队》、《特警4587在行动》、《军情五处》、《海魂》,以及现在想来其实是央视从Discovery Channel(探索频道)、History Channel(历史频道)和National Geographic(国际地理频道)引进的各种人文历史地理科教纪录片的权利而奋斗。在这场漫长的战争中,有时候我能打赢,大多数时候不能,直到最后彻底战败;现在船长回到家乡看望老母时,只有老老实实规规矩矩捏着鼻子陪母亲看狗血韩剧的份儿,哪里还敢造次。

    这种对于爱情影视作品的偏见一直持续到了高中时代,那时有一部牛逼的一塌糊涂的经典爱情日剧《东京爱情故事》风靡全国,船长老家的小小县城也不能逃出尤尾完治君与赤名莉香君的魅力攻势,集体沦陷。《东京爱情故事》(Tokyo Love Story)秉持了日剧的一贯风格,制作精良,不狗血,不拖沓,三观正,在昏暗丑恶的生活中彰显人性的伟大,在一地鸡毛中透出一丝丝“小而确定的幸福”,格调清新,总有一丝温暖在心头。完治与荔香的爱情正是这样的。我无意再去指摘荔香与社长之间那层若即若离的暧昧情愫,也不想再为里美剥夺了完治与荔香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权利和机会而愤怒;毕竟比起那个青涩、木讷的完治,社长无疑更有能力为无依无靠的荔香提供支持和保护,毕竟里美君也只是在为自己的爱情和幸福而战斗,最后利用完治典型东方男人的道德责任感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也只能说完治君求仁得仁,别人当然无权再置喙。只不过,荔香最后离开东京这个伤心地,远渡重洋前往美国时的背影,至今想起来,犹不禁泪目;只不过,《东爱》的最后一集,据说两人又在东京街头邂逅,割袍断义,这一集,船长始终没有去看。一杯酒,一滴男儿泪,一段文字,敬那个勇敢、善良、可爱、执着、且永远笑着的莉香姑娘。

    另外一部影响巨大的东方式爱情悲剧当然就是《大话西游》。《大话西游》最妙的地方就是安排紫霞仙子爱上至尊宝时,用了一个貌似及其无厘头的原因:至尊宝无意中拔出了紫霞仙子的紫青宝剑。这算是个什么理由?有人不小心把我手机撞掉到地上我就得爱上她么?——可是爱一个人需要理由么?不需要么?需要么?……反正船长的感觉是,你在爱上什么人之前,往往会在心里对于理想的对象有一个大致的勾勒,比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11、985优先,英语过6级、计算机过2级,至少两年相关工作经验……啊不,又串词了~应该是有车有房有户口,身高年龄性格爱好云云……您上超市买个物件还得挑半天呢,何况挑对象,弄一堆条件慢慢往里框也是人之常情~~不过当你真正一不留神爱上什么人的时候你就会发现,我操,原来这些统统他妈的不重要,每天能看到TA就是多么的幸福,只要TA能开心幸福,你愿意为TA做任何事情,每天早起一小时为TA准备早餐,下班晚了去接TA等等这都不叫事;你本来是个视金钱如粪土的大好青年,现在开始忙活着玩命上进、挣钱,因为你要TA过的衣食无忧,你自己吃糠咽菜啃方便面不要紧,你绝不能允许你的TA和你一起吃糠咽菜啃方便面;原本你是一个有志于文学艺术旅游扯淡的文艺青年,有朝一日你也可以让自己的理想梦想统统去见鬼,脱下心爱的仔裤体恤卡其布军装外套,换上三件套的西装革履,混迹于国贸和三元桥,冒充精英商务人士,每天见客户喝酒喝的像狗一样,只为自己的那个TA不用冒充商务范,不用应酬喝酒喝的像狗一样回家,可以想学画画就去画,想旅游就说走就走,想穿什么衣服就穿什么衣服,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不管再忙再累,你只要看到TA画的逊到爆的烂画就开心的像个孩子一样咧着嘴笑……而对于至尊宝来说,他能为他的爱人所做的,就是以放弃他的爱情和自由为代价,戴上那个狗日的金箍,换来一身法力,把自己的爱人从牛魔王的魔掌里捞出来。他做到了,他失去了。当最后《一生所爱》的音乐响起,猴哥挂着一脸悲伤到极点的表情快步离去时,难说眼下的这个法力无边的齐天大圣,和之前那个弱小但却为了爱人不顾一切的至尊宝,谁更像个男人。“那个人好像一条狗哎~”。让我们最后再念一遍这个剧最经典的台词;“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我却没有珍惜;如果上天给我再来一次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是的,一万年。

    真正做到爱你一万年的,是一个来自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绿弓镇的男人,名叫福雷斯特·甘普(Forest Gump),他有一个更加广为人知的名字,叫做阿甘。《阿甘正传》已经上映20年了,船长第一次看这个片是在1999年,地点是在大学电影放映厅,其实就是偷放盗版光碟。船长从阿甘被同龄人欺负、撒腿就跑、最后在奔跑中跑掉了小儿麻痹矫正器、克服了身体残疾变得和正常人一样时,就被感动到了:人生就应该这样,不服输,不被困难吓倒,勇敢,坚强,“你可以消灭我,但就是打不败我”……不过一直想不明白一件事情,阿甘为什么爱珍妮?从剧情本身看,阿甘似乎没有道理一直深爱珍妮,这首先是因为珍妮自始自终都不爱阿甘。是的,人生的真相总是残忍的,你爱的人往往并不爱你,这时候你该怎么办?阿甘告诉了我们答案。

    让我们从两情相悦、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窠臼中暂时跳出来面对现实吧,是的,珍妮从来就没有真正爱过阿甘。在影片临近末尾,有一次,珍妮在外面漂泊累了,回到绿弓镇,回到阿甘身边,阿甘快乐地每天傍晚牵着珍妮的手在林中散步,给她讲他们不在一起的这些年他的过往经历,愉快地说个不停,而珍妮只是听着,并不说话。两个人根本没有多少共同语言,傻子阿甘也绝非文艺女青年珍妮心目中的理想对象,她只是把阿甘当作一个特别的朋友,一个从小玩到大的男孩子,一个可以唯一去信任的人。阿甘在向珍妮表白时,珍妮说:“You don’t know what love is.”(你不明白什么是爱),已经清楚地说明了珍妮对于阿甘的情感定位;至于阿甘闻听此言,生气了,背过身去,用尽量控制愤怒的语气说出那句催人泪下的台词:“I am not a smart man, but I know what love is.”(我并不聪明,可我知道什么是爱。)时,足以打动荧幕前的观众,却丝毫不能打动身在此山中的珍妮。

    阿甘为什么不能放下一个不爱自己的姑娘,而去寻找一个真正欣赏自己、爱自己的女人做爱人呢?这个问题似乎没有答案,大多数遇到相似窘境的人,在扪心自问相同问题的时候,给出的答案往往是放下。然而阿甘做出了完全相反的选择,他选择了忠于自己的内心。他甚至没有“选择”的概念,他的人生没有“选择”的余地,他只是像忠诚于上帝一样忠诚于珍妮,当有做皮肉生意的性感妙龄女郎盘在他健硕男人身体上的时候,他只是一把推开了那个可怜的女人;一起扛过枪、一起在嫖娼的铁哥们丹中尉不解地问他原因时,他并没有口若悬河地说出一番感天动地酸倒牙齿的爱情宣言,他只是朴实地说那个女人嘴里有烟味,他不喜欢。可是珍妮不但抽烟,而且还吸毒。那么阿甘到底为什么深爱珍妮呢?就为了小时候珍妮在校车上给他让座?为了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不,这都不是原因,船长自己孩提时代也有青梅竹马的玩伴,那姑娘也曾经说以后要嫁给船长,那时船长6岁,那姑娘是船长这辈子第一个一本正经说要嫁给船长的女孩子,我至今记得她的名字,可是见鬼这姑娘的样子我已经全忘了,我相信即便在马路上、地铁上擦肩而过也不会认出来…………所以两小无猜绝不是阿甘至死不渝爱着珍妮的理由,那么到底是为什么呢?这个问题困扰了船长十多年,上周某天晚上重温这部电影的时候终于想明白了,阿甘爱珍妮不需要理由,只是一个男人爱着一个女人,爱情不需要理由。世界很大,时间很长,不会有人在乎一个男人爱着一个女人,可是阿甘在乎,他爱着她。

    作为报答,珍妮在某个夜晚,睡了阿甘;第二天清晨,就不辞而别,离开了。阿甘醒来,发现珍妮离开后,那幅伤心欲绝到木讷痴呆的表情令人心碎。船长也有被爱人抛弃的经历,船长理解珍妮为什么离开,也能感同身受到阿甘彼时的心疼,看到阿甘穿着珍妮送给他的跑鞋呆呆坐在门前躺椅上魔症的样子,不禁潸然泪下。多情未必不丈夫。

    我们中国也有一位多情未必不豪杰的好汉子,他叫瞿秋白,讲他和杨之华女士不朽爱情的电影,名字就叫作《秋之白华》。我看这部电影,大约是在2010年某个夏日的夜晚,在奥体公园暴走,累了就找了个影院钻进去想找个电影看看休息一下,于是就邂逅了这部伟大的爱情电影。秋白陪情那场戏深深震撼了我。之华去上海求学时,已经是一个5岁女孩的母亲,夫家也不是我们想像的封建土豪劣绅,而是绍兴地方的开明绅士,主动送她出来求学读书,这份气度胸襟令人击节;但是慢慢地之华与前夫沈剑龙之间出现了感情梳理,两人人生追求发生错位,而之华也渐渐爱上了老师瞿秋白。为了和秋白在一起,之华果断回乡离婚(那会儿的共产党总书记可不是今天的神级大佬,那是个妥妥的随时掉脑袋的职业~),去向秋白辞行;彼时两人还未挑明关系,然而秋白知道她的意图后,毫不犹豫地说:“我陪你去。”……当时在影院里惊的我瞳孔都放大了,啥叫纯爷们儿?这特么就是!更牛逼的是之华的前夫沈剑龙居然也是条汉子,两个爷们关上门彻夜讲数,用的“武器”居然是诗文~最后剑龙毅然放手,三人同时在申报上登出三条启示:1前夫与之华解除婚姻关系;2秋白与之华成婚;3两条汉子结为兄弟。何等气魄胸襟,而且居然是历史上真实发生的事情!今天去档案馆查那天的《申报》,白纸黑字。秋白的文章是写的极好的,他的狱中绝笔《多余的话》船长读过,喜欢的紧;70多年前,秋白在临刑前写《多余的话》,写完最后一句“中国的豆腐也是极好的,天下第一。”,然后淡然赴死,“此地甚好”,就义。

    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有一个深爱着的人,而你看到此处,脑海里浮现出来的第一个面孔,就是那个你深爱着的家伙;不管你们现在是什么状态,不管TA身在何处,且拿起手机,对TA说出那三个字;如果TA已经不愿再听,就把这篇文章转发给TA,再让TA替你做件麻布衣衫,上面不用缝口,也不用针线,她就会是你真正的爱人;然TA替你找一英亩土地,就在沙滩和大海之间,TA就会是你真正的爱人;让TA用一把皮镰收割香芹、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用石楠草捆扎成束,TA就会是你真正的爱人。

    “只有在乌尔比诺死后弗洛伦蒂诺才重新检视对费尔米娜的爱情,他慢慢地通过自己的文字消弭了两人之间的隔膜。在一次船上的旅行中,年迈的一对发现自己重坠爱河。费尔米娜担心这桩情事可能引起丑闻,于是船长升起了一面代表霍乱流行的黄旗,护送着这自我放逐但永远不分离的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全文完)

    通宝推:野芹,乌江亭长,上古神兵,贼不走空,時千峰,NoName,低谷,遥仰凤华,领班军机,jellobean,陈王奋起,渔儿漂漂,
    • 家园 别的不说,瞿秋白有一点倒是非常牛逼。

      在翻译《国际歌》时,将Internationale直接音译成英特纳雄耐尔,堪称一绝。避免了翻译成国际主义或共产主义在四个音节里根本无法绕的困局。

      后来,唐朝翻唱时对“英特纳雄耐尔”的嘶吼一样让人过瘾。

    • 家园 讲的可不都是影视作品里的爱情嘛
    • 家园 是嘉木把河中的老坛友都翻出来了吗,好叫人吃惊啊?!
    • 家园 猛一看以为是2005年写的

      再一看,就是昨天的新作。

      坚决宝推,在现在还有这样为纯情感动的人。

    • 家园 阿甘是一个生硬造出来的冤大头,编剧还算厚道,说他是个傻子

      现在国内的无良编剧则把冤大头的角色编排给我们理工科的男生,当然了,目前厚道些了,程序猿开始担当冤大头的主力了。

      国外的编剧有良心,知道正常的男人是不可能像阿甘那样,所以设定他为弱智。珍妮每次折腾不下去了,需要一个肩膀的时候就借用一下阿甘的肩膀,只因为阿甘足够傻才能继续下去,这里我没看到一点爱情的成分。

    • 家园 一看到有人评论《阿甘正传》就好喜欢

      我也觉得阿甘爱珍妮,但是珍妮并不爱阿甘。你看阿甘对于珍妮的感情包含所有的爱情元素。当他看珍妮的演出时,就能强烈地感到他欣赏她。当珍妮在教他跳舞时,他遵循她的指导。当他看到珍妮被前男友殴打时,气愤异常,挺身而出,英雄救美。当珍妮跌倒在老屋前痛苦失声时,他同情并怜悯她,静静地蹲在她旁边陪着她。当他在越南战场上感到孤独和生死无依时,他深深地思念珍妮。他们一起长大,他信赖她,觉得她聪明善良美丽。他对珍妮的爱既丰富又热烈还持久。

      反观珍妮对阿甘,始终是一种主导地位的,师长般的老朋友。她告诫他遇到危险要跑。她教他如何跳舞。她展示自己的身体让他对女人有些了解。她总是跑在时代前面,她不曾想念过他。她只是在最落魄的时候去找他。她知道他始终在那,他始终在等她,他的心永远也只对对她敞开。我觉得珍妮后来和阿甘走到一起,很可能是她累了,她尝够了爱情的滋味,酸甜苦辣。她想成家了。这个时候的阿甘是个很好的结婚对象,忠心耿耿,事业有成。你看,爱情就是这么不公平。两个人中,总有一个爱的少些,就洒脱些,就令另一个爱得更多些。

      • 家园 她尝够了她自以为的爱情的滋味

        我想。

        • 家园 这个评价很精准

          我觉得珍妮最后也不能说完全不爱阿甘。她和阿甘一起生活应该是体会到了爱情里除了激情以外其他美好的东西。比如,尊重,亲密,信赖,平和,温暖。珍妮之前对爱情的看法是两性间的吸引,化学反应,刺激和新鲜。所以她说阿甘不懂爱情。而阿甘认为他懂。他的爱情是责任,爱护,忠诚,至死不渝。后来珍妮无可选择。她的生命即将到头。她对爱情已经死心,不过是想和阿甘过几年平静的生活。她给了阿甘一个机会,阿甘也给了珍妮一个机会。他让珍妮体会了她之前对爱情看法的另一面。我觉得最终,他们是相爱的。只不过这样的爱情和家庭完美到极致则满而溢,戛然而止,留下了无尽的遗憾。所有完美的事,哪个不是以悲剧收场呢。

          • 家园 其实珍妮童年的阴影对她的影响很大,否则她可能就是

            普普通通一个女大学生,然后找个普通人工作结婚,阿甘根本没机会。但是童年被父亲性骚扰甚至强奸完全破坏了她的安全感。所以她想成为生活的强者,在追寻强者梦想的过程中受尽磨难。最后发现只有阿甘能给她安全,一个港湾。她心里还是爱阿甘的,要不然也不会生下他们的孩子。

            • 家园 是呀

              正是珍妮的破碎家庭使她不对家庭生活抱有太多的幸福幻想。她早早地进入社会。一个来自小城镇的社区大学毕业的纯真女孩,在复杂的社会中闯荡,可想而知她遭受过多少挫折和磨难。问题的关键是,她的爱情看似轰轰烈烈,最终却都无疾而终,甚至让她丧失生活的信念。我记得有一幕,珍妮穿着华服,显然是派对后,她吸食了毒品。她对着灯火通红的大厦,迷失了,她攀上栏杆,几欲纵身而下,融入她一直追逐的繁花生活。但是她却缺少这样决绝的勇气。她最终退缩了,坐在凉台的沙发里瑟瑟发抖。那一刻,她明白了,她就是个普通人。

              后来珍妮折腾到无可折腾了。她返回老家去探望阿甘。她怀了阿甘的孩子。那应该是个意外,而不是出于爱。不过我想,正是那个孩子让珍妮踏实下来,做个普通人。你看啊,阿甘去探望珍妮的时候,珍妮住在公寓里,穿着像是清洁工的服装。我也觉得珍妮最后是爱阿甘的。在她洗尽铅华后,过上普通人的生活后,她才明白她所追求的爱,那种让她在半夜里不会惊醒,不会看着照亮黑夜的灯火而感觉空虚,其实就在原点等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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