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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25:季宿——三分公室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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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5:季宿——三分公室

    三分公室”以及二十五年后的“四分公室”是春秋时鲁国的一件大事,对于原有政治结构的崩溃极具象征意义,同时,也是当时军队性质转变的重要一步,而这些都是和季宿分不开的。

    季宿,季是“氏”,宿是“名”,后来的人一般以他的谥号尊称他为季武子,在《春秋经》中,则以季家族长的称号尊称他为季孙宿。季宿是季文子(季孙行父)的儿子。公元前五六八年(鲁襄公五年,周灵王四年,晋悼公六年),季文子去世,季宿(季武子)接任族长,成为季孙宿,但没能当上首席执政大臣,首席执政大臣由约四十一岁的叔孙豹担任。我估计季武子生于公元前五九五年(鲁宣公十四年,周定王十二年,晋景公五年),此时二十七岁。

    下一年,公元前五六七年(鲁襄公六年,周灵王五年,晋悼公七年),季武子就代表鲁国前往晋国接受晋人的谴责。以后两年,季武子又多次代表鲁国出访。

    到公元前五六五年(鲁襄公八年,周灵王七年,晋悼公九年),季武子接待来访的晋国第二号人物、中军佐范宣子(士匄),对方是来督促鲁国出兵助战的,用诗歌警告他们别误了军机,季武子只能大拍马屁:“谁敢哉!今譬于草木,寡君在君,君之臭味也。欢以承命,何时之有?”。

    下一年,公元前五六四年(鲁襄公九年,周灵王八年,晋悼公十年,宋成公十二年,卫献公十三年,杞孝公三年,曹成公十四年,齐灵公十八年,郑简公二年),季武子奉着年少的鲁襄公配合晋军攻打郑国,“晋人不得志”。回程的时候,晋悼公设宴款待十一岁的鲁襄公(公元前五七五年生),随即要求季武子马上为鲁襄公举行冠礼,让他亲政。这反映晋悼公对鲁国权臣把持朝政的不满。

    但是两年后,公元前五六二年(鲁襄公十一年,周灵王十年,晋悼公十二年),正月,季武子就策划了“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彻底架空了十三岁的鲁襄公。

    当时鲁国排首位的卿是叔孙穆子(叔孙豹),但季武子是在事情已成定局之后才通报给他,他也无可奈何,只能要求举行盟誓并诅咒来保障自家的利益。估计就在下一年,约三十四岁的季武子自己成了鲁国排首位的卿。

    三分公室”以后,季家保留了归他们统领的那一军中的将士直属于公室的名义,但分得了另外两军的孟(仲)家和叔孙家却不同:孟(仲)家让一半人保留直属于公室的名义,另一半人成为他们家的家臣;叔孙家则让所有人都变成他们家的家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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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我的一些关于“三分公室”的讨论。关于“三分公室”的内容,《春秋经》和《左传》与此有关的就是以下五条: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作三军。(《襄十一年经》(p 0985)(09110001))(087)。

    十一年春,季武子将作三军,告叔孙穆子曰:“请为三军,各征其军。”穆子曰:“政将及子,子必不能。”武子固请之。穆子曰:“然则盟诸?”乃盟诸僖闳,诅诸五父之衢。(《襄十一年传》(p 0986)(09110101))(087)。

    正月,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三子各毁其乘(shèng)。季氏使其乘(shèng)之人,以其役邑入者无征,不入者倍征。孟氏使半为臣,若子若弟。叔孙氏使尽为臣,不然不舍。(《襄十一年传》(p 0987)(09110102))(087)。

    五年春王正月,舍中军。(《昭五年经》(p 1260)(10050001))(091)。

    五年春王正月,舍中军,卑公室也。毁中军于施氏,成诸臧氏。初,作中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季氏尽征之,叔孙氏臣其子弟,孟氏取其半焉。及其舍之也,四分公室,季氏择二,二子各一。皆尽征之,而贡于公。(《昭五年传》(p 1261)(10050101))(116)。

    对比《春秋经》和《左传》,二者关心的角度不同,《春秋经》关心的是当时军队的编制(共有几军),《左传》则叙述了背景和一些细节。

    而关于这几段《春秋经》和《左传》的含义,我给自己提了如下一些问题:“征”什么?“征”的对象是什么人?“役”和“邑”指什么?“入”于何处?“入”的主体是什么人?

    先说“役”:“役”,1.使也:《玉篇》使役也。2.列也:《詩?大雅》禾役穟穟。《傳》役,列也。——《康熙字典》。我体会,作为名词,其一:“役”是指一次出征,不仅是为了打仗出征,也有为了某种工程或其他行动出征。当时的部队是临时征集起来的,那些住在“国”(城)里的“民”都有参加的义务。于是有其二:被征集来参加“役”(其一)的人员亦称“役”(其二),或称“役徒”、“役人”、“役夫”。这样的“役”既可参战、包括从事警戒等军事行动,亦可樵采、筑城、筑台、以及各种劳作。而“役”的身份虽不甚高,但只是相对于贵族而言,他们都是所谓“民”,是住在“国”(城)内的统治族群成员、大都是贵族们的“子弟”——“余子”。

    而所谓“征”,“征”的是“民”,对比其他两家“季氏尽征之,叔孙氏臣其子弟,孟氏取其半焉”,“征”都指的是人的去向,所以那几个“征”应该都指的是征集“民”参加军队,所谓“各征其军”。

    当时的军队都是临时征集起来的,但不是所有被征集参加部队的人在当时都叫“征”,只有“公臣”身份的“民”被征集参加部队才叫“征”,所以才有“季氏尽征之,叔孙氏臣其子弟”,表明被“臣”而变为家臣的人参加部队就不再是被“征”,因为“叔孙氏”那一“军”的成员都不是“征”来的,所以不是这些人没有成为那个“军”的成员,而是这些人不再被以“公臣”的身份被“征”为那个“军”的成员,只是作为叔孙家的“私属”进入那个“军”。被“征”者与所谓“役”当是一回事,是“民”。

    对比《襄十一年传》所云“以其役邑入者无征,不入者倍征”以及《昭五年传》所追述之“尽征之”,则实际上当初季家那一“军”的成员皆未“入”也。虽被“倍征”而皆不肯“入”,则“征”对于被“征”者未必无利——即“征”不是白“征”的。但由“公室”出的对“役”的报酬只发到各家族族长手上,所以那些家臣比名义上的“公臣”在这方面要不利。

    再说“入”,“入”的主体是有“役邑”的人,至少是家长。“入”到哪里?当是指把“邑”入给“三桓”,而季家宣布你要是把“邑”入给了我家我就不“征”你那里的“民”参加“役”,那里的“民”就没了参加“役”的好处,顾虑到手下“民”的态度,于是大家就都不“入”了。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由于季家的政策对于各“军”的成员有吸引力,所以后来季家的一“军”能够扩编为两“军”,而其他两家随后也都改而采用“尽征之”的政策。因此,“三分公室”以及二十五年后的“四分公室”就改变了当时鲁国军队的性质,不再以各家族的私属组合而成。

    在“三分公室”十八年后,“四分公室”之前七年,《襄二十九年传》中有记述:“射者三耦,公臣不足,取于家臣。”(《襄二十九年传》(p 1159)(09291001))(082、087)。这反映公室属下的人才凋零,或者和上面我的想法有不一致的地方。

    不过,首先:这是在“四分公室”之前七年,“三分公室”时毕竟公室属下的人(公臣)有不少被那两家变成了家臣。

    其次:虽然很多人名义上还属于公室,但《昭二十五年传》中曾提到一事与上述“公臣不足”事相类:“将禘于襄公,萬者二人,其众萬于季氏。”((p 1462)(10250603))(116),显然那些“萬者”及“其众”都是属于公室的,但仍会造成公室要用的时候用不上。

    再次:在“三分公室”十二年之后,此“公臣不足”事之前六年,也是在鲁国,季家的庶长子公鉏本来担任季家的马正,但他自己的小家富了以后,“又出为公左宰”(《襄二十三年传》(p 1079)(09230503))(105)。而鲁国左宰的实际权力远不及季家马正,可见成为公臣在那时仍然是一种荣耀。

    最后:由于“鲁”那里的手下大部分将被归为公臣,三桓难免将部分精锐调去自家采邑隐藏实力、留下后手,后来“堕三都”时“鲁”的军力不足以碾压三都,或即因三桓将精锐调去了自家采邑。

    综上所述,我以为“三分公室”和“四分公室”时虽然把公室分了,但很多人名义上仍是公臣,只不过不是原来那种公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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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了鲁国排首位的卿以后,季武子(季孙宿)首先在东面击败了莒人的进攻,抢来了“鄆”。又在西方攻灭了邿国。

    到公元前五五九年(鲁襄公十四年,周灵王十三年,晋悼公十五年,齐灵公二十三年,宋平公十七年,卫献公十八年,郑简公七年,曹成公十九年,杞孝公八年,吴诸樊二年),季武子两次代表鲁国参加各家诸侯的盟会,特别是头一次,他带上子叔齊子(叔老)为副手,得到盟主晋国的肯定,“自是晋人轻鲁币而益敬其使”。

    下一年,公元前五五八年(鲁襄公十五年,周灵王十四年,晋悼公十六年,齐灵公二十四年),北面的齐国和南面的邾国都来进攻鲁国,季武子就向霸主晋国告状。很不幸,赶上晋悼公去世,直到再下一年,新上来的晋平公才把侵扰鲁国的莒、邾两国国君扣了起来。但齐国仍在向鲁国进攻,只好又派了穆叔(叔孙豹)向晋人求情。但北面齐国和南面邾国对鲁国的进攻一直没停。

    这就到了公元前五五五年(鲁襄公十八年,周灵王十七年,晋平公三年,齐灵公二十七年,宋平公二十一年,卫献公二十二年、卫殇公四年,郑简公十一年,杞孝公十二年,曹成公二十三年),由于当初齐灵公得罪了晋平公,于是晋国派出执政的中军元帅中行献子(荀偃),亲率各国联军攻打齐国,打进了平阴、防门,横扫齐国全境,齐灵公吓得要出逃,被他儿子大子光(世子光,后来的齐庄公)拦了下来。

    因为鲁国在攻打齐国时立功,下年就从邾国割来一大片田地。季武子前往晋国拜谢,给人家说:“小国之仰大国也,如百谷之仰膏雨焉。若常膏之,其天下辑睦,岂唯敝邑?”,还给人家唱:“王于出征,以匡王国。”,把晋平公捧成了“王”。回来之后,季武子又“以所得于齐之兵作林钟而铭鲁功焉”,夸耀他自己的功绩。

    但齐人仍然是鲁国的重大威胁,鲁人也在多处筑城做出防备。

    再下一年,季武子出访宋国归来,有些得意忘形,就在鲁襄公欢迎他的宴会上唱道:“物其多矣,维其嘉矣!物其旨矣,维其偕矣!物其有矣,维其时矣!”(《诗?小雅?鹿鸣之什?鱼丽?卒章》),他是想用这首诗的最后两句“物其有矣,维其时矣!”感谢鲁襄公,说您派我去宋国的时机真好,我捞到了不少东西。但是这两句的本意是说当令的东西才是好东西,季武子这样唱在鲁襄公听起来就是在说自己过时了。于是鲁襄公回唱:“南山有台,北山有莱。乐只君子,邦家之基。乐只君子,万寿无期。”(《诗?小雅?南有嘉鱼之什?南山有台?首章》),听到最后两句“乐只君子,万寿无期”,季武子马上坐不住了,赶紧爬到坐席下边,趴下请罪说:“臣不堪也。”。

    后面两年邾国又陆续有臣子带了城邑投奔鲁国,季武子优待他们,为此还被臧武仲(臧孙纥)呲了一通,说他“召外盗而大礼焉”。季武子这么干正和他父亲季文子(季孙行父)当年赶走前来献宝玉的莒国大子“仆”的行为相反,那时他父亲还祭出臧武仲爷爷臧文仲(臧孙辰)的话为自己辩护,认为应该“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关于此事的详情可见 《《左传》人物事略23附:行父逐仆1/2》《《左传》人物事略23附:行父逐仆2/2》

    到公元前五五〇年(鲁襄公二十三年,周灵王二十二年,晋平公八年,齐庄公四年),先是季武子想要立幼子悼子(季纥)为季家族长的继承人,但顾忌长子公弥(公鉏),于是去向臧纥(臧武仲,臧孙纥)请教,臧纥自恃聪明,就采用了最直截了当的方式。在一次季家的宴会上,臧纥利用自己主宾的身份,把悼子奉上主位,然后召来公弥,让他与下面那些宾客坐在一起,至此二人君臣之分已定。

    可这样一来臧纥得罪了公弥,被公弥在季武子那里进谗言,最终被赶出了鲁国,而臧家的地位也下降了。

    四年后,公元前五四六年(鲁襄公二十七年,周灵王二十六年,晋平公十二年,楚康王十四年,齐景公二年,秦景公三十一年,宋平公三十年,蔡景公四十六年,卫献公三十一年,陈哀公二十三年,郑简公二十年,许悼公元年,曹武公九年),在晋、楚两大霸主主持下,各家诸侯举行盟誓,实现了“弭兵”。

    下一年,鲁襄公前往楚国朝见,季武子趁机夺取了邻近自家主要采邑“费”的“卞”那个城邑,扩张自家的势力。鲁襄公差点不敢回国。

    到公元前五四二年(鲁襄公三十一年,周景王三年,晋平公十六年),三十三岁的鲁襄公去世了,季武子不听穆叔(叔孙豹)的劝,立了“十九年矣,犹有童心”的公子裯,就是鲁昭公,后来给接替季武子的他孙子季平子(季孙意如)留下了很多麻烦。

    下一年,公元前五四一年(鲁昭公元年,周景王四年,晋平公十七年,楚郏敖四年,齐景公七年,秦景公三十六年,宋平公三十五年,卫襄公三年,陈哀公二十八年,蔡灵公三年,郑简公二十五年,许悼公六年,曹武公十四年),各家诸侯又在“虢”那里盟会,重申“宋”之会“弭兵”的盟约。在盟会进行时,季武子不管穆叔(叔孙豹)还在会上,带兵夺取了莒国的“鄆”,使得穆叔被楚人扣住,差点回不来。

    到公元前五三七年(鲁昭公五年,周景王八年,晋平公二十一年),上次“三分公室”二十五年以后,趁着穆叔(叔孙豹)去世,季武子推动了改变军队编制,“四分公室”,“季氏择二,二子各一”,扩张了自家的势力。在这次改编中,另外两家都采用了当初季家的政策,不再让部队成员成为自家的家臣,而是保留他们名义上直属于“公室”的身份,“皆尽征之,而贡于公”。这也是私家军队变为公家军队的一小步吧,多数部队成员对部队将领不再有人身依附的关系。

    此后,鲁国继续蚕食莒国的土地城邑。

    两年多以后,公元前五三五年(鲁昭公七年,周景王十年,晋平公二十三年),冬十有一月癸未那天(杨注:癸未,十三日。),季武子(季孙宿)去世了,接替他族长之位和鲁国首席执政大臣之位的是他孙子季平子(季孙意如)。季平子的父亲季悼子(季纥)已经在上一年先死了。

    季平子(季孙意如)的继承人是他儿子季桓子(季孙斯)。季桓子(季孙斯)的继承人是他儿子季康子(季孙肥),季康子死于鲁哀公二十六年,这就是《左传》中提及的最后一位季家族长。终春秋之世,鲁国一直“政在季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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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春秋经》和《左传》中的相关段落及我的粗略翻译和一些补充说明(087三分公室7节、117南蒯叛季2节、122叔弓知礼2节):

    通宝推:玉垒关2,逐日夸父,阴霾信仰,李根,老老狐狸,豹子头,ton,
    • 家园 好长时间没来了

      先生的这个系列还在继续,熟悉的味道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5附:叔弓知礼2/2

      《昭五年经》:

      戊辰,叔弓帅师败莒师于蚡泉。((p 1260)(10050006))(122)

      《昭五年传》:

      莒人来讨,不设备。戊辰,叔弓败诸蚡泉,莒未陈也。((p 1270)(10050701))(116、122)

      《昭六年经》:

      冬,叔弓如楚。((p 1273)(10060008))(122)

      《昭六年传》:

      冬,叔弓如楚,聘,且吊败也。((p 1280)(10061001))(122)

      我的粗译:

      两年后,我们的昭公五年(公元前五三七年,周景王八年,晋平公二十一年),莒人来向我们问罪,但部队也不派人警戒。结果在秋七月戊辰那天(杨注:戊辰,十四日。),被我们的卿叔弓率兵在“蚡泉”那里击败,莒人甚至都没来得及列阵。

      下一年,我们的昭公六年(公元前五三六年,周景王九年,晋平公二十二年,楚灵王五年),冬天,叔弓前往楚国,一方面是访问,一方面是慰问他们刚打了败仗。

      一些补充:

      杜预《注》“莒人来讨”云:“讨受牟夷。”

      杨伯峻先生注“戊辰,叔弓败诸蚡泉,莒未陈也”曰:

      庄十一年《传》云:“凡师,敌未陈曰败某师。”与此同例。

      杨伯峻先生注“冬,叔弓如楚,聘,且吊败也”云:“吊为吴所败。”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莒”——“莒父”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蚡泉”(杨注:“蚡”,《公羊》作“濆”。《谷梁》作“贲”。分、贲古音同,故从分声与从贲声之字得通假。蚡泉盖莒、鲁交界之地名。),推测位置为:东经118.19,北纬35.46(沂南县-双堠镇-盆泉村前)。

      “楚”——“秦溪之上”——“乾谿”(杨注:乾谿在今安徽-亳县东南七十里,与城父村相近。#乾谿在今安徽-亳县东南七十五里,又见六年《传》。),推测位置为:东经116.00,北纬33.28(乾谿入西淝河处,亳州-张村南七里管台子。昭五至昭七)。

      《昭八年经》:

      叔弓如晋。((p 1299)(10080003))(122)

      《昭八年传》:

      叔弓如晋,贺虒祁也。游吉相郑伯以如晋,亦贺虒祁也。史赵见子大叔,曰:“甚哉其相蒙也!可吊也,而又贺之。”子大叔曰:“若何吊也?其非唯我贺,将天下实贺。”((p 1302)(10080301))(118、122)

      《昭九年经》:

      九年春,叔弓会楚子于陈。((p 1306)(10090001))(122)

      《昭九年传》:

      九年春,叔弓、宋-华亥、郑-游吉、卫-赵黡会楚子于陈。((p 1306)(10090101))(122)

      《昭十一年经》:

      十有一年春王二月,叔弓如宋。((p 1320)(10110001))(122)

      《昭十一年传》:

      十一年春王二月,叔弓如宋,葬平公也。((p 1322)(10110101))(122)

      我的粗译:

      两年后,我们的昭公八年(公元前五三四年,周景王十一年,晋平公二十四年,郑简公三十二年),冬天,叔弓前往晋国,祝贺他们建成了“虒祁”。同时,郑国的卿游吉(子大叔)奉着郑伯(郑简公)到达晋国,也是来祝贺“虒祁”建成的。晋国的大夫史赵见了子大叔(游吉),就对他说:“甚哉其相蒙也!可吊也,而又贺之。(现在互相欺骗实在太过分了!本来这是应该来慰问的坏事,偏偏都来祝贺。)”,子大叔告诉他:“若何吊也?其非唯我贺,将天下实贺。(为什么来慰问?现在不但是我来祝贺,全天下的人都会来祝贺呢。)”。

      下一年,我们的昭公九年(公元前五三三年,周景王十二年,晋平公二十五年,楚灵王八年,宋平公四十三年,郑简公三十三年,卫灵公二年),春天,我们的卿叔弓、宋国的卿华亥、郑国的卿游吉、卫国的卿赵黡一起去了“陈”与楚子(楚灵王)会面。

      两年后,我们的昭公十一年(公元前五三一年,周景王十四年,晋昭公元年,宋元公元年),春王二月,叔弓前往宋国,参加他们平公的葬礼。

      一些补充:

      杜预《注》“叔弓如晋,贺虒祁也”云:“贺宫成。”

      杨伯峻先生注“甚哉其相蒙也!可吊也,而又贺之”曰:

      杜《注》:“蒙,欺也。”可吊而不吊,则已矣;而又贺之,相欺实甚。

      杨伯峻先生注“若何吊也?其非唯我贺,将天下实贺”曰:

      盖谓非但我贺,诸侯皆将来贺,我如何不贺而吊?一则自解,一则微言。臧琳《杂记》误读“我”字句断,俞樾《平议》、于鬯《校书》皆云当作“若可吊也”,俱未得确解。

      杨伯峻先生注“九年春”曰:

      正月初一甲午冬至,建子。

      杨伯峻先生注“叔弓会楚子于陈”曰:

      杜《注》:“以事往,非行会礼。”孔《疏》:“此与宣十五年‘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其事同也。楚子在彼,鲁敬大国,自往会之。”

      杨伯峻先生注“九年春,叔弓、宋-华亥、郑-游吉、卫-赵黡会楚子于陈”曰:

      《经》仅书叔弓,《传》书四国之大夫,杜《注》谓“非盟主所召,不行会礼,故不总书”。孔《疏》云:“服虔以为此会宋、郑、卫之大夫不书,叔弓后也。”孔《疏》主杜,李贻德《辑述》主服。

      杨伯峻先生注“十有一年春王二月”曰:

      正月二十二日甲辰冬至,建子,有闰。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虒祁”(杨注:虒音斯。《水经?汾水注》云:“汾水西逕虒祁宫北,横水有故梁截汾水中,凡有三十柱,柱径五尺,裁与水平,盖晋平公之故梁也。物在水,故能持久而不败也。”又《浍水注》云:“又西南过虒祁宫南,其宫也背汾面浍,西则两川之交会也。”则当在今侯马市附近。《韩非子?十过篇》谓“晋平公觞之于施夷之台”,卢文弨谓施夷之台似即《左传》虒祁之宫。王先慎云:“《御览》引作虒祁之台。”),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1.23,北纬35.60(新田西)。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楚”——“章华之台”——“章华之宫”(杨注:《吴语》谓楚灵王筑宫于章华之上,韦《注》以章华为地名。《文选?东京赋》薛综《注》谓章华之台在乾谿,俞正燮《癸巳类稿?章华台考》力主此说。然乾谿在今安徽-亳县东南,离楚都太远,恐不确。依杜《注》及宋-范致明《岳阳风土记》,章华宫当在今湖北-监利县西北离湖上。《寰宇记》则谓在江陵县东三十三里,未详孰是。#《水经?沔水注》云:“台高十丈,基广十五丈。”),推测位置为:东经115.97,北纬33.60(城父南4公里,高卜村-刘庄东侧,干溪沟西岸。昭七至昭三十)。

      “陈”(杨注:陈,国名,妫姓,虞舜之后,故又称虞,见《逸周书?王会篇》,亦犹杞之称夏,宋之称殷或商。今河南省-开封市以东,安徽省-亳县以北,皆其国土。都宛丘,即今河南省-淮阳县治。金文有陈侯鼎、陈子匜等,其字作“敶”。桓公二十三年入春秋,哀公三十五年,即鲁昭公八年,为楚所灭。鲁昭公十三年,惠公复兴。《史记》有《陈世家》。#《礼记?乐记》云:“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封帝舜之后于陈。”《礼记?郊特牲》孔《疏》引古《春秋左氏》说,周封黄帝、尧、舜之后谓之三恪。杜《注》以虞、夏、商之后为三恪,孔《疏》为之辩护,恐不合古人传说。#陈国之地今河南-开封市以东,安徽-亳县以北。诗有《宛丘》,陈都宛丘,今河南-淮阳县。#大皞氏旧居陈。僖二十一年《传》云:“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大皞与有济之祀。”陈为舜后,任、宿诸国始是大皞之后,不过相传大皞居陈而已。),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此时已是楚邑)。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6(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昭十五年经》:

      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乐,卒事。((p 1368)(10150002))(122)

      《昭十五年传》:

      十五年春,将禘于武公,戒百官。梓慎曰:“禘之日其有咎乎!吾见赤黑之祲,非祭祥也,丧氛也。其在涖事乎!”二月癸酉,禘。叔弓涖事,籥入而卒。去乐,卒事,礼也。((p 1369)(10150101))(122)

      我的粗译:

      四年后,我们的昭公十五年(公元前五二七年,周景王十八年,晋昭公五年),春天,我们将要为武公举行禘祭,通知了各职能部门。我们的大夫梓慎就预言:“禘之日其有咎乎!吾见赤黑之祲,非祭祥也,丧氛也。其在涖事乎!(禘祭那天恐怕会有灾祸!我见到红色和黑色的妖气,这不是祭典的兆象,而是有人将去世的气息。恐怕要应在那天主事的人身上!)”。

      二月癸酉那天(杨注:癸酉,十五日。),禘祭举行,叔弓主事,正当持籥的人入场,他突然去世。于是撤销禘祭中的奏乐环节,但仍继续完成禘祭,这是规矩。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有事于武宫”曰:

      有事,祭祀之通称。《礼记?明堂位》:“鲁公之庙,文世室也;武公之庙,武世室也。”郑玄《注》:“此二庙象周有文王、武王之庙也。世室者,不毁之名。鲁公,伯禽也;武公,伯禽之玄孙也,名敖。”至于成公六年所筑之武宫,另是一事,详彼注。

      杨伯峻先生注“籥入,叔弓卒”曰:

      孔《疏》云:“祭必有乐,乐有文舞、武舞。文执羽籥,武执干鏚。其入庙也,必先文而后武。当籥始入,叔弓暴卒。”叔弓暴卒,疑今之脑溢血或心肌梗死病。

      “籥”当为“龠”,《汉语大字典》“龠”:

      《说文》:“龠,乐之竹管,三孔,以和众声也。从品,侖。侖,理也。”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龠字)象形,象形者,象编管之形也。金文之作[UU(底部加短横)]若vv者实象管头之空,示此为编管而非编简,盖正与从A册之侖字有别。许书反以侖理释之,大悖古意。”

      下面是“龠”甲骨文和金文字形,出自徐中舒《汉语古文字字形表》页七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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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则“龠”也许是“笙”的前身,下面是“笙”的图片,出自互动百科《口琴发展史》,从图中可见“龠”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与“笙”的样子还挺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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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正牌的编管是排箫,但排箫中竹管的排列方式是从长到短顺次排列的,与“笙”之两端突出不同,不过“笙”的吹奏方式和发音方式也和编管不同,则当时到底是哪种乐器用于乐舞尚待推敲。

      或者“龠”者,竽也,就是滥竽充数的竽,下面是马王堆出土的竽的图片,出自《马王堆汉墓文物》竽,和笙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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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伯峻先生注“十五年春,将禘于武公”曰:

      顾炎武《补正》云:“此乃时禘,?记?所谓‘春禘秋尝’(《礼记?祭义》)之禘,而非五年大祭追远之禘也。二十五年将禘于襄公,定八年禘于僖公并同。”唯闵二年吉禘于庄公是大祭以审昭穆谓之禘。

      《礼记?祭统第二五》:“古者于禘也,发爵赐服,顺阳义也;于尝也,出田邑,发秋政,顺阴义也。

      杨伯峻先生注“戒百官”曰:

      先期告戒百官,使之准备并斋戒。戒,《仪礼?士冠礼》“主人戒宾”郑《注》云:“警也,告也。”

      《说文》“戒”:“警也。从廾持戈,以戒不虞。”

      杨伯峻先生注“吾见赤黑之祲,非祭祥也”云:“祲,杜《注》以为妖恶之气。赤黑,其色也。”

      杨伯峻先生注“叔弓涖事”曰:

      杜《注》:“涖,临也。”盖指当时主持祭礼之人。

      杜预《注》“去乐,卒事,礼也”云:“大臣卒,故为之去乐。”

      ————————————————————

      叔弓此人以及他所在的叔家是季家的盟友,在当时三桓已经把鲁国的军队瓜分了以后,他出征时所统领的军队应该都是由季家征集、组建并指挥的公室部队。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5附:叔弓知礼1/2

      《襄三十一年传》:

      莒-犁比公生去疾及展舆,既立展舆,又废之。犁比公虐,国人患之。十一月,展舆因国人以攻莒子,弑之,乃立。去疾奔齐,齐出也。展舆,吴出也。书曰“莒人弑其君买朱鉏”,言罪之在也。((p 1189)(09310801))(090、122)

      《昭元年经》:

      秋,莒-去疾自齐入于莒。莒-展舆出奔吴。((p 1198)(10010007))(122)

      叔弓帅师疆鄆田。((p 1199)(10010008))(122)

      《昭元年传》:

      莒-展舆立,而夺群公子秩。公子召去疾于齐。秋,齐-公子鉏纳去疾,展舆奔吴。((p 1216)(10011101))(122)

      叔弓帅师疆(jiāng)鄆(yùn)田,因莒(jǔ)乱也。于是莒-务娄(lóu)、瞀(mào)胡及公子灭明以大厖(máng)与常仪靡(mí)奔齐。((p 1217)(10011102))(122)

      君子曰:“莒-展之不立,弃人也夫!人可弃乎?《诗》曰,‘无竞维人’,善矣。”((p 1217)(10011103))(122)

      我的粗译:

      莒国的国君犁比公生了两个儿子去疾及展舆,先是立展舆为大子,后来又废了他。这个犁比公非常残暴,莒国的国人都很不满。在我们襄公的三十一年(公元前五四二年,周景王三年,齐景公六年,吴夷末二年),十一月,展舆依靠他们的国人袭击莒子(犁比公),杀了他,自立为国君。去疾逃去齐国,因为他是齐国女子所生;而展舆则是吴国女子所生。《春秋经》上写“莒人弑其君买朱鉏”,点了“买朱鉏”的名,就是表示罪责在此人一方。

      莒国的展舆当上国君之后,取消了群公子的俸禄。那些公子就派人去齐国联络上了去疾。不到一年,在我们昭公元年(公元前五四一年,周景王四年,晋平公十七年,齐景公七年,吴夷末三年),秋天的时候,齐国的公子鉏就带兵送回了去疾,展舆逃去吴国。

      同在这一年,我们的卿叔弓趁着莒国的此次内乱,带兵重修了“鄆”那里田地的护墙。当时莒国的务娄、瞀胡以及公子灭明带着“大厖”与“常仪靡”投向了齐国。

      贵族们都说:“莒-展(展舆)之不立,弃人也夫!人可弃乎?《诗》曰,‘无竞维人’,善矣。(莒国那个“展”站不住脚,就因为拢不住人啊!拢不住人怎么行呢?《诗》里说,“无敌只有人”,这是正道。)”。

      一些补充:

      杜预《注》“叔弓帅师疆鄆田”云:“春取鄆,今正其封疆。”

      杨伯峻先生注“莒-展舆立,而夺群公子秩”曰:

      秩,俸禄。与庄十九年《传》“收膳夫之秩”同意。古代秩禄,或以田,或以谷。

      杨伯峻先生注“叔弓帅师疆鄆田,因莒乱也”曰:

      疆有两解,杜《注》谓“正其疆界”。竹添光鸿《会笺》云:“疆者聚土为堑,其外沟之,为关以通出入也。《周礼?封人》,凡封国,封其四疆。造都邑之封域亦如之。”此说虽辩,而《传》凡四言疆田,文元年“晋侯疆戚田”、成四年“郑帅师疆许田”、襄八年“莒人疆鄫田”及此,其义应同。前此皆作定疆界解,此不应独异。且《周礼?封人》言封为聚土,疆仍是疆界义,竹添氏之说似是而非。自后鄆长为鲁所有,昭二十五年齐侯取鄆以居公,即此鄆也。

      杨伯峻先生注“莒-展之不立,弃人也夫!”曰:

      展舆省称展,犹晋-重耳省称重,古有此例。

      杨伯峻先生注“《诗》曰,‘无竞维人’,善矣”曰:

      诗句在《周颂?烈文》。竞,强也。无为发语词,无义。句言能强者惟人才。若竞作争义,无竞犹无与相争,即无敌之意,亦通。

      《诗?周颂?清庙之什?烈文》:“烈文辟公,锡兹祉福。惠我无疆,子孙保之。无封靡于尔邦,维王其崇之。念兹戎功,继序其皇之。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不显维德,百辟其刑之。於乎,前王不忘!”。高亨先生注“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云:“维,於也。训,借为顺。(《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引作顺)。此二句言:你能不与人争,四方就归顺你了。”(《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78))。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莒”——“莒父”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吴”(杨注:吴,姬姓,周太王之子太伯、仲雍之后。《史记》有《吴世家》。孔《疏》引《谱》云:“至寿梦而称王。寿梦以上世数可知而不纪其年。寿梦元年,鲁成公之六年也。夫差十五年,获麟之岁也。二十三年,鲁哀公之二十二年,而越灭吴。”吴国自称为“工?”(者減钟)、“攻[(又/又/一)攵]”(吴王剑)、“攻吴”(吴王夫差鑑),亦称为“干”,详刘宝楠《愈愚录》卷四《干越》、《墨子?兼爱中》孙诒让《閒诂》及郭沫若《奴隶制时代?吴王寿梦之戈》。亦称禺邗,传世有禺邗王壶,即哀十三年黄池之会后所作。吴自称王,彝器如此。《吴语》又称“吴伯”“吴公”,《春秋》则称“吴子”。吴初国于梅里,据高士奇《地名考略》,今江苏省-无锡县东南三十里之梅李乡,旧称泰伯城者是其地。至诸樊始徙于吴,今之苏州市。),推测位置为:东经119.62,北纬31.84(葛城遗址,江苏最早西周至春秋城址。阖闾以前)。

      “鄆”(杨注:“鄆”音運,《公羊》作“運”,同音假借。鲁有两鄆,东为东鄆,昭元年《传》云:“莒、鲁争鄆,为日久矣。”此时属鲁,故季孙帅师城之。必帅师者,备莒以兵来争也。《谷梁传》谓“称‘帅师’,言有难也”,恐未必然。成九年楚伐莒,“莒溃,楚遂入鄆”,襄十二年,“莒人伐我东鄙,围台,季武子救台,遂入鄆,取其钟以为公盘”,则其时鄆在莒矣。家炫翁《春秋详说》谓“鄆有三,莒之别邑亦曰鄆”,则成九年及襄十二年之鄆另是一鄆,恐不确。昭元年三月鲁复取鄆。诸及鄆皆与莒相邻。鄆当在今山东省-沂水县东北五十里。西鄆见成四年《经》并《注》。),推测位置为:东经118.77,北纬35.95(东鄆,沂水县-高桥镇-徐家荣仁村)。

      “大厖”和“常仪靡”(杨注:大厖、常仪靡,莒之二邑。当在今山东-莒县之西北。),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8.7,北纬35.8(莒县西北一带)。

      《昭二年经》:

      夏,叔弓如晋。((p 1226)(10020002))(122)

      《昭二年传》:

      叔弓聘于晋,报宣子也。晋侯使郊劳,辞曰:“寡君使弓来继旧好,固曰‘女(rǔ汝)无敢为宾’,徹命于执事,敝邑弘矣,敢辱郊使?请辞。”致馆,辞曰:“寡君命下臣来继旧好,好合使成,臣之禄也。敢辱大馆!”叔向曰:“子叔子知礼哉!吾闻之曰:‘忠信,礼之器也;卑让,礼之宗也。’辞不忘国,忠信也;先国后己,卑让也。《诗》曰:‘敬慎威仪,以近有德。’夫子近德矣。”((p 1229(10020301))(122)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的昭公二年(公元前五四〇年,周景王五年,晋平公十八年),我们的卿叔弓访问了晋国,这是对晋国中军元帅宣子(韩宣子,韩起)的回访。

      晋侯(晋平公)要派人为叔弓举行郊劳的仪式,他推辞说:“寡君使弓(叔弓)来继旧好,固曰‘女无敢为宾’,徹命于执事,敝邑弘矣,敢辱郊使?请辞。(敝国主上派了我“弓”来延续我们的传统友好关系,本来就交代我“你不能拿自己当客人”,现在劳动贵方的执事,已经让敝邑非常荣光了,怎敢再劳动郊使?还是别麻烦了。)”。

      然后又请他去馆舍休息,他又推辞说:“寡君命下臣来继旧好,好合使成,臣之禄也。敢辱大馆!(敝国主上下令让下臣来延续我们的传统友好关系,只要完美的维持两国的友好关系,就是臣下的福气,怎敢再住进高贵的宾馆。)”。

      于是晋国的大夫叔向评论说:“子叔子知礼哉!吾闻之曰:‘忠信,礼之器也;卑让,礼之宗也。’辞不忘国,忠信也;先国后己,卑让也。《诗》曰:‘敬慎威仪,以近有德。’夫子近德矣。(子叔大人真是懂规矩啊!我听说:“‘忠’和‘信’,都是规矩的表现;‘卑’和‘让’,则是规矩的起始。”,讲起话来始终把“国”放在头里,这就代表了“忠”和“信”;先“国”后己,这就体现了“卑”和“让”。《诗》里说:“庄重有礼节,品行不会差。”,这位大人的品行差不了。)”。

      一些补充:

      杜预《注》“叔弓聘于晋,报宣子也”云:“此春韩宣子来聘。”

      杨伯峻先生注“忠信,礼之器也”云:“无忠无信,礼无所载。”

      杜预《注》“卑让,礼之宗也”云:“宗犹主也。”

      杨伯峻先生注“辞不忘国,忠信也”云:“一再曰寡君继旧好,又言敝邑,故云不忘国。”

      杜预《注》“先国后己,卑让也”云:“始称敝邑之弘,先国也;次称臣之禄,后己也。”

      敬慎威仪,以近有德”出自《诗?大雅?生民之什?民劳?三章》:“民亦劳止,汔可小息。惠此京师,以绥四国。无纵诡随,以谨罔极。式遏寇虐,无俾作慝。敬慎威仪,以近有德。”(《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21))。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昭三年经》:

      夏,叔弓如滕。((p 1231)(10030002))(122)

      五月,葬滕成公。((p 1232)(10030003))(122)

      《昭三年传》:

      五月,叔弓如滕,葬滕成公,子服椒为介。及郊,遇懿伯之忌,敬子不入。惠伯曰:“公事有公利,无私忌。椒请先入。”乃先受馆。敬子从之。((p 1240)(10030501))(122)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的昭公三年(公元前五三九年,周景王六年,晋平公十九年),五月,我们的卿叔弓(子叔敬叔)前往滕国,参加滕成公的葬礼。我们的大夫子服椒(子服惠伯,孟椒)是他的副手。到达滕国郊外那天,正赶上子服椒父亲懿伯(子服叔仲,子服懿伯)的忌日,于是敬子(叔弓,子叔敬叔)停下先不进城。但是惠伯(子服椒,子服惠伯,孟椒)说:“公事有公利,无私忌。椒(子服椒,子服惠伯,孟椒)请先入。(办公事只考虑是否对公室有利,不考虑个人的忌讳。就让我“椒”先行吧。)”,于是他率先进入馆舍接受欢迎仪式,敬子也跟着接受了欢迎仪式。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五月,叔弓如滕,葬滕成公”曰:

      据三十年《传》“先王之制,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叔弓以卿送葬,盖滕近鲁,且恭,故厚礼。

      杨伯峻先生注“及郊,遇懿伯之忌,敬子不入”曰:

      《礼记?檀弓下》云:“滕成公之丧,使子叔敬叔吊,进书,子服惠伯为介。及郊,为懿伯之忌不入。”一谓吊丧,《传》谓送葬,略异。《檀弓》孔《疏》引《世本》,叔肸生声伯?婴齐,齐生叔老,老生叔弓。又云,庆父生穆伯-敖,敖生文伯-谷,谷生献子-篾。又据杜氏《世族谱》,蔑生庄子-速及懿伯-叔仲,懿伯-叔仲生惠伯-椒。据此,懿伯乃子服椒(惠伯-椒)之父。忌,逝世之日,亦曰忌日。《礼记?檀弓上》:“故君子有终身之忧,而无一朝之患,故忌日不乐。”又《祭义》:“君子有终身之丧,忌日之谓也。忌日不用,非不祥也。”则古人于父母逝世纪念日,不作他事,不举音乐,谓之不用。此时两人已至滕、鲁两国相接之郊,又逢副使(介)父亲之忌,正使(敬子,即叔弓)因之不入滕境,入滕境,则子服椒必受滕之郊劳、授馆等礼仪,故为之稽缓一日。

      杨伯峻先生于此(惠伯曰:“公事有公利,无私忌。椒请先入。”)注云:

      惠伯不以己父之忌日废公事。忌日不用,乃指私事言。若公事,则无私忌。

      杨伯峻先生于“敬子从之”之后注云:

      《檀弓下》续云:“‘政也,不可以叔父之私不将公事。’遂入。”依上所引《世本》及《世族谱》,懿伯于叔弓为叔父。叔父之私即懿伯之私忌也。

      “滕”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8,北纬35.04(滕,滕州-东滕城村周围,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内城?:东555,西590,南850,北800。周-汉)。

      下面是与叔弓的活动有关的一些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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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5附:南蒯叛季2/2

      《昭十二年传》:

      平子欲使昭子逐叔仲小。小闻之,不敢朝。昭子命吏谓小待政于朝,曰:“吾不为怨府。”((p 1338)(10121005))(091、117)

      我的粗译:

      平子(季平子,季孙意如)想让昭子(叔孙昭子,叔孙婼)出头赶走叔仲小(叔仲穆子),“小”(叔仲小,叔仲穆子)听说以后,不敢参加早上的朝会。昭子就下令办事人员通知“小”到朝廷等待裁决,并且说:“吾不为怨府。(我可不担这仇恨。)”。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平子欲使昭子逐叔仲小”曰:

      小离间二家,平子失理,欲逐小以自说解。

      杨伯峻先生注“吾不为怨府”曰:

      季平子不自逐之,而使昭子逐之,故昭子云“不为怨府”。杜《注》:“言不能为季氏逐小,生怨祸之聚。为明年叔弓围费传。”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昭十三年经》:

      十有三年春,叔弓帅师围费。((p 1342)(10130001))(117)

      《昭十三年传》:

      十三年春,叔弓围费,弗克,败焉。平子怒,令见费人执之,以为囚俘。冶区夫曰:“非也。若见费人,寒者衣之,饥者食之,为之令主,而共其乏困,费来如归,南氏亡矣。民将叛之,谁与居邑?若惮之以威,惧之以怒,民疾而叛,为之聚也。若诸侯皆然,费人无归,不亲南氏,将焉入矣?”平子从之,费人叛南氏。((p 1343)(10130101))(117)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的昭公十三年(公元前五二九年,周景王十六年,晋昭公三年,齐景公十九年),春天,我们的卿叔弓率兵去围攻“费”,没打下来,还吃了败仗。平子(季平子,季孙意如)火了,要下令让手下看到费人就抓起来,用做奴隶,但他的家臣冶区夫劝他:“非也。若见费人,寒者衣之,饥者食之,为之令主,而共其乏困,费来如归,南氏亡矣。民将叛之,谁与居邑?若惮之以威,惧之以怒,民疾而叛,为之聚也。若诸侯皆然,费人无归,不亲南氏,将焉入矣?(不能这么干。我们要是看到费人,见他们冷了就给他们衣服穿,见他们饿了就给他们东西吃,表现出是他们的好主人,会帮他们解决问题,那“费”自然像回家那样投奔我们,“南”某人立刻就会完蛋。“民”都脱离了他,他还靠谁守住城邑?要是我们用武力压迫他们,发出怒火吓唬他们,“民”受气就会离开我们,那是帮他团结了他的“民”。要各家诸侯都这么干,费人无处可去,不依靠“南”某人,还能去哪儿?)”。

      平子接受了他的建议,费人最终背叛了“南”某人。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十有三年春”曰:

      正月十五日乙卯冬至,建子。

      杜预《注》“十三年春,叔弓围费,弗克,败焉”云:“为费人所败,不书,讳之。”

      杨伯峻先生注“平子怒,令见费人执之”云:“令叔弓之军见费人则执之。”

      杨伯峻先生注“谁与居邑?”云:“谁与南氏居于围城之中。”

      杨伯峻先生注“若惮之以威,惧之以怒,民疾而叛,为之聚也”云:“若季氏执费人为囚俘,费民将憎恨季氏而叛,是为南氏聚民也。”

      杜预《注》“平子从之,费人叛南氏”云:“费叛南氏在明年,《传》善区夫之谋,终言其效。”

      “费”推测位置为:东经117.94,北纬35.35(费县-上冶镇-古城村,有遗址)。

      下面是南蒯叛季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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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十四年传》:

      南蒯之将叛也,盟费人。司徒老祁、虑癸伪废疾,使请于南蒯曰:“臣愿受盟而疾兴。若以君灵不死,请待间而盟。”许之。二子因民之欲叛也,请朝众而盟。遂劫南蒯曰:“群臣不忘其君,畏子以及今,三年听命矣。子若弗图,费人不忍其君,将不能畏子矣。子何所不逞欲?请送子。”请期五日。遂奔齐。侍饮酒于景公。公曰:“叛夫!”对曰:“臣欲张公室也。”子韩皙曰:“家臣而欲张公室,罪莫大焉。”司徒老祁、虑癸来归费,齐侯使鲍文子致之。((p 1364)(10140201))(117)

      我的粗译:

      当初南蒯将要叛乱时,事先与费人举行了盟誓。但他手下的司徒老祁和虑癸假装得了病,让人请示南蒯说:“臣愿受盟而疾兴。若以君灵不死,请待间而盟。(臣下正准备参加盟誓,可忽然生了病。要是靠主上的保佑死不了,请允许我们等以后再参加盟誓。)”,南蒯答应了。

      到再下一年,我们的昭公十四年(公元前五二八年,周景王十七年,晋昭公四年,齐景公二十年),这两位大人趁那些“民”都有背叛的想法,就提出让大家都参加朝会并举行盟誓。借这个机会,他们控制住了南蒯,然后对他说:“群臣不忘其君,畏子以及今,三年听命矣。子若弗图,费人不忍其君,将不能畏子矣。子何所不逞欲?请送子。(这里的群臣没忘了我们主上,只因为害怕大人才忍到现在,听从大人的主张已经三个年头了。大人要没什么好主意,我们费人惦念自家主上,不会再害怕大人了。大人在哪里不能大展威风?就让我们把大人送走吧。)”。南蒯提出要给他五日的缓期,然后他就逃去了齐国。

      在齐国,南蒯伺候景公(齐景公)饮酒。那位“公”说他:“叛夫!(反贼!)”。南蒯赶紧说:“臣欲张公室也。(臣下是要加强公室的。)”。旁边齐国的大夫“子韩皙”马上反驳他:“家臣而欲张公室,罪莫大焉。(身为家臣却想要加强公室,没什么比这罪过更大了。)”。

      然后,“费”那里的司徒老祁和虑癸来接洽让“费”重新属于我们,同时齐侯(齐景公)也派了大夫鲍文子来把“费”送还我们。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南蒯之将叛也,盟费人”云:“欲与费邑之有关诸官吏相盟誓,同心反季氏。”

      杨伯峻先生注“司徒老祁、虑癸伪废疾”曰:

      孔《疏》引《世族谱》谓司徒老祁为一人。司徒,服虔以为姓,马宗琏《补注》则云,“此司徒盖即小司徒,季氏家臣为之”,亦有据。虑癸为又一人。马宗琏又云:“盖老祁、虑癸二人皆为司徒也。”二人服虔以为皆季氏家臣,杜《注》以为“南蒯家臣”,当从服说。杜预据下文二人于南蒯称臣,故云“南蒯家臣”。顾炎武《补正》云:“其请于南蒯亦称臣者,古人之谦辞尔。《史记?高祖纪?注》张晏曰:‘古人相与言多自称臣。’”此说是。俞樾《平议》云:“废当读为发。伪发疾者,言伪为疾发也。下文云‘臣愿受盟而疾兴’,兴即发也。若废疾,则是痼病矣,岂能即愈乃曰‘请待间而盟乎’?”此说是。

      杨伯峻先生注“请待间而盟”曰:

      间即《论语?子罕》“病间”之间,病稍稍痊愈也。

      杨伯峻先生注“请朝众而盟”云:“众即民,疑为费城内自由民。”

      杜预《注》“群臣不忘其君”云:“君谓季氏。”

      杨伯峻先生注“费人不忍其君”云:“忍,今言狠心,谓不能对季氏狠心。”

      杨伯峻先生注“子何所不逞欲?”云:“言到处可以快其意愿,不必在费。”

      杜预《注》“请期五日”云:“南蒯请期,冀有变。”

      杜预《注》于此(公曰:“叛夫!”)云:“戏之。”

      杨伯峻先生注“子韩皙”曰:

      杜《注》:“齐大夫。”梁履绳《补释》引周氏?附论?谓“七年《传》齐有公孙皙,子韩疑是其字”。章炳麟《左传读》以周说为是。

      杨伯峻先生注“齐侯使鲍文子致之”曰:

      费久为季氏采邑,南蒯以费叛季氏而致齐,费人不欲从南蒯,故齐景公亦伪为好,使人还费于鲁。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

      南蒯之事可说是后来“陪臣执国命”的先声,也是面对着包括季家所为在内的礼崩乐坏的洪流时,那些有想法的人重新定位家臣与公室关系的一种尝试吧。

      • 家园 古人都这么直接。。。

        齐景公也是够奇葩的,不喜欢就不要接纳,接纳了又指着人鼻子骂。

        这要是碰上个有个性的,说不定就又搞出点啥事来。

        而且张公室也是齐国需要的,活该几代就亡了。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5附:南蒯叛季1/2

      《昭十二年传》:

      季平子立,而不礼于南蒯。南蒯谓子仲:“吾出季氏,而归其室于公,子更其位,我以费为公臣。”子仲许之。南蒯语叔仲穆子,且告之故。((p 1335)(10121001))(117)

      季悼子之卒也,叔孙昭子以再命为卿。及平子伐莒克之,更受三命。叔仲子欲構二家,谓平子曰:“三命踰父兄,非礼也。”平子曰:“然。”故使昭子。昭子曰:“叔孙氏有家祸,杀適立庶,故婼也及此。若因祸以毙之,则闻命矣。若不废君命,则固有著矣。”昭子朝,而命吏曰:“婼将与季氏讼,书辞无颇。”季孙惧,而归罪于叔仲子。故叔仲小、南蒯、公子慭谋季氏。慭告公,而遂从公如晋。南蒯惧不克,以费叛如齐。子仲还,及卫,闻乱,逃介而先。及郊,闻费叛,遂奔齐。((p 1335)(10121002))(091、117)

      我的粗译:

      在我们的昭公十二年(公元前五三〇年,周景王十五年,晋昭公二年,齐景公十八年),季平子(季孙意如)当上了季家的族长,但他却对季家主要采邑“费”的大管家南蒯不尊重。于是南蒯就对我们的一位卿子仲(公子慭)提出:“吾出季氏(季平子,季孙意如),而归其室于公,子更其位,我以费为公臣。(我把季某人赶走,将我掌握的季家财产献给咱们“公”,大人取代季某人执政,我仍然管理“费”,但成为公臣。)”,子仲同意了。然后,南蒯把这话告诉了我们的一位大夫叔仲穆子(叔仲小),并把原因告诉了此人。

      当初季悼子(季纥)去世的时候,叔孙昭子(叔孙婼)成为“再命”的卿,到平子(季平子,季孙意如)进攻莒国得手,又得了“三命”。此时叔仲子(叔仲穆子,叔仲小)想挑拨季、叔孙二家的关系,就对平子说:“三命踰父兄,非礼也。(他得了“三命”,超过了他的叔叔和哥哥们,这不合规矩。)”,平子说:“然。(没错。)”。

      于是平子让昭子(叔孙昭子,叔孙婼)自己去掉“三命”,但昭子说:“叔孙氏有家祸,杀適(嫡)立庶,故婼(叔孙昭子,叔孙婼)也及此。若因祸以毙之,则闻命矣。若不废君命,则固有著矣。(我们叔孙家有家祸,杀適立庶,所以我“婼”才到了现在的位置上。要当初借着那次家祸把我搞掉,我只能认命。但到现在,要不想改变主上的成命,那朝廷本来就有既定的位次。)”。

      然后昭子去参加早上的朝会,吩咐我们主上(鲁昭公)的办事人员:“婼将与季氏讼,书辞无颇。(我“婼”要和季某人打官司,你作好记录别偏心。)”。季孙(季平子,季孙意如)害怕了,只好归罪于叔仲子(叔仲小,叔仲穆子)。所以,叔仲小(叔仲穆子)、南蒯、公子慭(子仲)一起策划对付季家。慭(子仲,公子慭)把他们的打算通报给“公”(鲁昭公),然后他就跟着“公”去了晋国。可南蒯害怕谋划不能实现,竞抢先带着“费”叛投了齐国。等子仲(公子慭)返回,走到卫国,听说事情有变,马上扔下自己的副手加速往回赶。到达城郊,得知“费”叛投了齐国,于是也逃往齐国。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季悼子之卒也,叔孙昭子以再命为卿”曰:

      悼子,季武子之子,平子之父。悼子之卒,《经》未书,又谥悼,张文檒《螺江日记》则谓悼子立未久而卒,然《论语?季氏》“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注家俱指季友、文子、武子、平子、桓子,而不数悼子,疑未嗣位为卿。季武子死于七年冬,疑平子以孙继祖。叔孙昭子于五年即位,七年春见于《经》,季悼子当死于五年后,七年前。

      杨伯峻先生注“及平子伐莒克之,更受三命”曰:

      据十年《经》,鲁之季孙意如、叔弓、仲孙貜皆率师伐莒,不过季平子为主帅而已。昭子虽未与师,其四分公室所得之师必出,或由叔弓率之,故亦以功受三命。杜《注》云“昭子不伐莒,亦以例加为三命”,可商。

      杨伯峻先生注“叔仲子欲構二家”曰:

      杜《注》:“欲構使相憎。”構乃离间义。叔仲子即叔仲小。二家,季平子与叔孙昭子。

      杨伯峻先生注“三命踰父兄,非礼也”曰:

      父兄指父辈兄辈,古代礼制,一命之官于乡里中依年龄大小为次,二命之官于父辈中论年龄大小,三命之官则不论年龄,其官大,可以在父辈兄辈之先。《周礼?地官?党正》所谓“一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父族,三命而不齿”(文亦见《礼记?祭义》)是也。叔仲子此言盖以为昭子伐莒未参加,不得有三命。

      杜预《注》“故使昭子”云:“使昭子自贬黜。”

      杜预《注》“若因祸以毙之,则闻命矣”云:“言因乱讨己,不敢辞。”

      杨伯峻先生注“若不废君命,则固有著矣”曰:

      杜《注》:“著,位次。”此即去年《传》“朝有著定”之著。

      姚鼐《补注》关于“南蒯惧不克”有云:“公子慭与蒯盖初谋假晋援以去季氏,故慭从公如晋。值晋拒公不得入,蒯所以惧不克而更叛附齐。”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莒”——“莒父”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费”(杨注:费为季氏私邑,《孟子》有费惠公,《吕氏春秋?慎势篇》谓“以滕、费则劳,以邹、鲁则逸”,《楚世家》谓“驺、费、郯、邳者,罗鸗也。”足见费国,倾襄王时尚存,盖亦与鲁国同灭于楚。说详沈钦韩《补注》。#费故城在今山东省-费县西北二十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7.94,北纬35.35(费县-上冶镇-古城村,有遗址)。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6(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昭十二年传》:

      南蒯之将叛也,其乡人或知之,过之而叹,且言曰:“恤恤乎,湫乎攸乎!深思而浅谋,迩身而远志,家臣而君图,有人矣哉!”南蒯枚筮之,遇《坤》 (000000)之《比》 (000010)曰,“黄裳元吉”,以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彊(强)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此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p 1336)(10121003))(117)

      将适费,饮乡人酒。乡人或歌之曰:“我有圃,生之杞(qǐ)乎!从我者子乎,去我者鄙乎,倍其邻者耻乎!已(yǐ)乎已乎!非吾党之士乎!”((p 1338)(10121004))(117)

      我的粗译:

      南蒯准备叛离时,有个与他一个“乡”的人已经知道了。于是那人从他的门前经过时就叹了气,还大声说道:“恤恤乎,湫乎攸乎!深思而浅谋,迩身而远志,家臣而君图,有人矣哉!(麻烦啊,愁人啊,糟心啊!想得深却算得浅,身份低却想的高,只是个家臣却惦着为主上出力,真是人物呢!)”。

      南蒯为起事进行占筮却不明言要占筮何事,结果得到《坤》 (000000)之《比》 (000010)的卦象,卦辞是“黄裳元吉”,他以为表示的是大吉。就拿去给子服惠伯(子服椒,孟椒)看,并且问:“即欲有事,何如?(要是准备办什么大事,这卦怎么样?)”,惠伯就告诉他:“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彊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此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我是学过这东西的,要是干忠信之事它就能灵,不然,必败。对外坚定对内谦和,这就是“忠”;为维护平安而占筮,这才能“信”,所以说“黄裳元吉”。“黄”,就是“中”的颜色;“裳”,那是在“下”的服饰;“元”,是指“善”里头最重要的部分。“中”里头要是不“忠”,颜色不会对;在“下”的要是不“共”,就用不着服饰;打算办的事要是不“善”,占筮了也没准。在外在内都维护平安才是“忠”,办事坚持守“信”才是“共”,始终保持这三种好的品德才是“善”,要没有这三者就配不上这卦象。而且说到《易》,那是不能占筮侥幸之事的,你占筮的是什么事呢?用得到服饰吗?“中”要是好了就会有“黄”,“上”要是好了就能成为“元”,“下”要是好了就会用到“裳”,这三样都齐备了才可以占筮。要不能齐备,占筮出来的卦象就算是“吉”,也不灵。)”。

      南蒯准备前往“费”了,临行请那些和他一个“乡”的人喝酒,其中就有人唱道:“我有圃,生之杞乎!从我者子乎,去我者鄙乎,倍其邻者耻乎!已乎已乎!非吾党之士乎!(我家有圃,长出杞树喽,留下的是大人喽,要走的是下人喽,离开邻里的人会后悔喽,算喽算喽,反正不是我们一样的人喽!)”。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恤恤乎,湫乎攸乎!”曰:

      俞樾《平议》谓“恤,忧也。湫即愁之假字。攸即悠之假字。愁,忧也;攸,忧也。恤恤乎愁乎悠乎三句一意,深忧之,故重言之”。

      杨伯峻先生注“深思而浅谋”曰:

      欲去累年专政之季氏,深思也。谋援于远且恶鲁之晋,则浅谋矣。

      杨伯峻先生注“有人矣哉!”曰:

      人谓人才,如《诗?小雅?节南山》“人之云亡”、《论语?雍也》“女得人焉耳乎”、《宪问》“人也”,诸人字皆人才义。句言若如此,须大有为之人,而南蒯非其人也。

      杨伯峻先生注“南蒯枚筮之”曰:

      杜《注》:“不指其事,汎卜吉凶。”盖古代卜筮必先述所卜筮之事,如《仪礼?特牲?馈食礼》有命筮之辞;若卜,则有命龟之辞。若不言所卜所筮之事,则曰枚卜或枚筮。俞樾《平议》谓:“枚当读为微,微,匿也。匿其事而使之筮,故为微筮。哀十七年《传》‘王与叶公枚卜子良以为令尹’,义亦同此。”

      杜预《注》“《坤》”云:“《坤》下《坤》上,《坤》。”

      杜预《注》“《比》”云:“《坤》下《坎》上,《比》。《坤》六五爻变。”

      下面是《坤》之《比》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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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伯峻先生注“黄裳元吉”云:“《坤》六五《爻辞》。”

      杨伯峻先生注“外彊内温,忠也”云:“以卦言之,《比》外卦为《坎》,坎,险也,故彊。内卦为《坤》,坤,顺也,故温。彊于外而温于内,故为忠。”

      杨伯峻先生注“和以率贞,信也”云:“以《比》卦言之,《坤》为水,《坎》为土,水土相合则和。贞,卜问也。率,行也。以和顺行卜问之事,故为信。”

      杨伯峻先生注“黄,中之色也”云:“此中字有双关义;按下文有上中下之义,此则借为衷,谓里衣,亵衣。”

      杨伯峻先生注“裳,下之饰也”云:“古代男子着裳,犹今之裙。”

      杨伯峻先生注“中不忠”云:“此中谓中心。”

      杨伯峻先生注“下不共”云:“共同恭,谓为下不恭。”

      杜预《注》“不得其饰”云:“不为裳。”

      杨伯峻先生注“不得其极”云:“极犹今标准、准则。”

      杨伯峻先生注“外内倡和为忠”云:“外彊内温比如古俗之夫妇倡和。”

      杨伯峻先生注“率事以信为共”曰:

      杜《注》:“率犹行也。”信,诚也。

      杨伯峻先生注“供养三德为善”曰:

      惠栋《补注》云:“三德谓黄、裳、元也。”疑不确。三德谓忠、信、极。杜《注》以“正直、刚克、柔克”(《尚书?洪范》)解之,尤无关连。

      杨伯峻先生注“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曰:

      南蒯仅言“有事”,惠伯明知而故问,《易》不可以占险事,汝将举何事。

      杨伯峻先生注“且可饰乎?”云:“谓为下恭乎不恭乎。”

      杨伯峻先生注“中美能黄”云:“能犹乃也,例证见《词诠》。”

      杨伯峻先生注“参成可筮”曰:

      杜《注》:“参(三)美尽备,吉可如筮。”可即上文“忠信之事则可”之可。

      杨伯峻先生注“犹有阙也”云:“犹,假设连词,如果。句言若于三德有缺失。”

      杨伯峻先生注“我有圃,生之杞乎!”曰:

      圃即《论语?子路》学圃之圃,谓种菜(之)地。杞柳生于水旁,圃不生菜蔬而长杞柳。喻所得违其所欲。

      下面是杞柳的图片,出自《郯城杞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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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伯峻先生注“从我者子乎”云:“子为男子之美称,意谓顺从我者不失为男子汉。”

      杨伯峻先生注“去我者鄙乎”云:“去犹违也。鄙谓鄙陋之人。”

      杨伯峻先生注“倍其邻者耻乎!”曰:

      倍与背通。杜《注》:“邻犹亲也。”意谓背叛其亲(指季氏)将有耻。

      杨伯峻先生注“已乎已乎!”曰:

      《论语?公冶长》,“已矣乎,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也。”又《卫灵公》:“已矣乎!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楚辞?离骚》:“已矣哉!国无人莫我知兮,又何怀乎故都?”已乎、已矣乎、已矣哉,皆绝望之词。

      杨伯峻先生于“非吾党之士乎!”之后注云:

      此歌以杞、子、鄙、耻、已、士为韵,古音同在咍部。

      通宝推:老老狐狸,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5附:三分公室7/7

      《襄二十九年经》:

      晋侯使士鞅来聘。((p 1153)(09290006))(087)

      《襄二十九年传》:

      范献子来聘,拜城杞也。公享之,展庄叔执币。射者三耦,公臣不足,取于家臣。家臣,展瑕、展王父为一耦;公臣,公巫召伯、仲颜庄叔为一耦,鄫鼓父、党叔为一耦。((p 1159)(09291001))(082、087)

      我的粗译:

      也在这一年,晋国的下军将范献子(士鞅)来我们这里访问,是要拜谢我们派兵去为“杞”加筑城墙。我们的“公”(鲁襄公)设宴招待他,由展庄叔负责致送礼品。在举行射礼时,公臣之中的射者已经凑不够三“耦”,只好用家臣代替。于是上场的是:家臣,展瑕、展王父为一“耦”;公臣,公巫召伯、仲颜庄叔为一“耦”,鄫鼓父、党叔为一“耦”。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展庄叔执币”曰:

      杜《注》:“公将以酬宾。”币是束帛。在享礼中,主人劝宾饮酒,送之以束帛,名为酬币。据《公食大夫礼》,宾三饭之后,公受宰夫束帛以侑,则执币是宰夫之事,庄叔或时为宰夫欤。

      杨伯峻先生注“射者三耦”曰:

      此因享而射。《长甶盉铭》云“穆王才(在)下淢[广/立] ,穆王鄉豊(饗醴),即井(邢)白(伯)大祝射。”谓穆王享邢伯之后,即与邢伯射,可以为证。二人为耦。古代天子与诸侯射六耦,诸侯与诸侯射四耦,此诸侯与卿大夫射,则三耦。依古礼,三耦先射,每射四箭;《诗?齐风?猗嗟》“射则贯兮,四矢反兮”是也。然后主人与宾射。

      下图是表现了射礼的青铜器纹饰拓片,出自《先秦礼乐制度与淇河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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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伯峻先生注“公臣不足”曰:

      三耦有六人,此六人必须习于礼仪又善用弓矢者。时鲁公室已卑,材能之士多在私门,故公室不能备六人。

      杨伯峻先生注“展瑕、展王父为一耦”曰:

      “王”本作“玉”,今从《石经》、金泽文库本、宋本作王。此一耦或为上耦。

      杨伯峻先生注“公巫召伯、仲颜庄叔为一耦”曰:

      此或为次耦。据《广韵》“公”字注及“仲”字注及《通志?氏族略》四皆以公巫、仲颜为复姓,《路史?高辛纪下》又云公巫、仲颜皆公族,唯俞正燮《癸巳存稿》卷一谓“公巫,官也;召伯,氏也;仲,字也,一人也。颜,氏也;庄叔,谥字也,一人也。”今不取。

      杨伯峻先生注“鄫鼓父、党叔为一耦”曰:

      此或为下耦。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杞”——“淳于”(杨注:杞,国名,姒姓。杞本旧国,汤封之,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二曾言之,证以卜辞中有杞侯(《殷虚书契后编下》三七?五),良信。周武王克殷纣,求禹之后,得东楼公,封之于杞,是为重封,故亦称夏(见《逸周书?王会解》),犹宋之称殷、称商。国都初于今河南?杞县,春秋前即已东迁。清-光绪间,山东-新泰县出土杞伯器多种,许瀚以为新泰即杞都所在,详见吴式芬《攈古录?金文》卷二。其后又迁淳于,即今山东-安丘县东北三十里之杞城。据顾栋高《大事表》,杞武公二十九年入春秋。春秋后三十六年,即杞简公元年,楚惠王灭之。《史记》有《杞世家》,传世有杞伯鼎、杞伯豆等。一九六六年,山东-滕县-木石公社-南台大队又发见杞伯-每比所作邾曹鼎,定为西周-厉王时物。),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4,北纬36.07(僖十四年前襄二十九年后杞都,泰安县-淳于村)。

      “杞”——“缘陵”(杨注:缘陵,今山东省-昌乐县东南七十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9.03,北纬36.58(僖十四至襄二十九杞都,营丘)。

      下面是鲁襄薨于楚宫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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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三十一年经》:

      夏六月辛巳,公薨于楚宫。((p 1183)(09310002))(087)

      《襄三十一年传》:

      公作楚宫。穆叔曰:“《大誓》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君欲楚也夫,故作其宫。若不复适楚,必死是宫也。”六月辛巳,公薨于楚宫。((p 1184)(09310301))(087)

      叔仲带窃其拱璧,以与御人,纳诸其怀,而从取之,由是得罪。((p 1185)(09310302))(087)

      我的粗译:

      我们襄公的三十一年(公元前五四二年,周景王三年,晋平公十六年,楚郏敖三年),我们“公”(鲁襄公)建起了楚宫。于是穆叔(叔孙豹)评论说:“《大誓》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君(鲁襄公)欲楚也夫,故作其宫。若不复适楚,必死是宫也。(《大誓》里说:“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主上老想着楚国,所以盖起了他们那样的宫殿。要是主上不能再去楚国,就只有死在这个宫殿里了。)”。夏六月辛巳那天(杨注:辛巳,二十八日。),我们“公”薨逝在了楚宫。[/COLOR]

      叔仲带(叔仲昭伯)趁乱偷拿了主上(鲁襄公)的大玉璧,传给他的侍卫,塞进那人怀里,后来就从那里搜了出来,因此坏了名声。[/COLOR]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公作楚宫”曰:

      杜《注》:“适楚,好其宫,归而作之。”《秦始皇本纪》谓秦每破诸侯,图画其宫室而仿效之,作于咸阳北阪上。此是其先例。

      杨伯峻先生注“《大誓》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曰:

      杜《注》:“今《尚书?大誓》亦无此文,故诸儒疑之。”杜预所见《大誓》,乃西汉后得之《大誓》,马融《尚书传序》云:“其文似若浅露。”且云:“吾见《书?传》多矣,所引《大誓》而不在《大誓》者甚众。”诸儒疑之者,马融其一也。王肃亦云:“《大誓》近得,非其本《经》。”此又其一也。西汉后得之《大誓》已亡。东晋-梅賾又献古文《尚书》,其内有《泰誓》三篇,悉采记传所引《大誓》,则更不足信矣。

      杨伯峻先生注“叔仲带窃其拱璧”曰:

      拱璧,襄公之大璧。

      下面是山东博物馆藏鲁国大玉璧(1977年出土于鲁国故城遗址,为战国时期的随葬礼玉,周径32.8厘米,孔径11.6厘米,器型较大,为国内发现的战国玉璧中最大的一件)的图片,出自《鲁国大玉璧:国内已知最大的战国玉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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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预《注》“由是得罪”云:“得罪谓鲁人薄之,故子孙不得志于鲁。”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楚”——“郢”——“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二至僖二十七,僖二十七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

      《襄三十一年经》:

      秋九月癸巳,子野卒。((p 1183)(09310003))(087)

      《襄三十一年传》:

      立胡女敬归之子子野,次于季氏。秋九月癸巳,卒,毁也。((p 1185)(09310303))(087)

      《襄三十一年经》:

      冬十月,滕子来会葬。((p 1183)(09310005))(087)

      《襄三十一年传》:

      冬十月,滕成公来会葬,惰而多涕。子服惠伯曰:“滕君将死矣!怠于其位,而哀已甚,兆于死所矣。能无从乎?”((p 1186)(09310501))(087)

      《襄三十一年经》:

      癸酉,葬我君襄公。((p 1183)(09310006))(087)

      《襄三十一年传》:

      癸酉,葬襄公。((p 1186)(09310601))(087)

      我的粗译:

      于是我们立胡女敬归之子子野作主上(鲁襄公)的继承人,让他住到季家。秋九月癸巳那天(杨注:癸巳,十一日。),他去世了,因为哀伤太过。

      这年冬十月,滕成公(滕子)来会葬,表现得疲懒,鼻涕眼泪流了很多。于是子服惠伯(子服椒,孟椒)评论说:“滕君将死矣!怠于其位,而哀已甚,兆于死所矣。能无从乎?(这位滕国国君快要死了,在履行职责时松懈,偏偏特别悲伤,出现这样的状况还是在坟墓上。他能不跟着去吗?)”。

      这个月癸酉那天(杨注:癸酉,二十一日。),为我们的襄公下了葬。

      一些补充:

      杜预《注》“立胡女敬归之子子野”云:“胡,归姓之国。敬归,襄公妾。”

      杜预《注》“卒,毁也”云:“过哀毁瘠,以致灭性。”

      杜预《注》“惰而多涕”云:“惰,不敬也。”

      杨伯峻先生注“怠于其位”曰:

      谓惰。

      杨伯峻先生注“而哀已甚”曰:

      已,太也。谓多涕。

      杨伯峻先生注“兆于死所矣”曰:

      死所,谓葬。兆,将死之预兆。

      “滕”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8,北纬35.04(滕,滕州-东滕城村周围,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内城?:东555,西590,南850,北800。周-汉)。

      《昭元年经》:

      六月丁巳,邾子-华卒。(p 1198)(10010005))(087)

      葬邾悼公。((p 1199)(10010009))(087)

      《昭三年经》:

      三年春王正月丁未,滕子-原卒。((p 1231)(10030001))(087)

      《昭三年传》:

      丁未,滕子-原卒。同盟,故书名。((p 1233)(10030201))(087)

      我的粗译:

      三年后,我们的昭公三年(公元前五三九年,周景王六年,晋平公十九年),春王正月丁未那天(杨注:正月二十四日壬戌冬至,建子。丁未,九日。),滕子-原(滕成公)去世了。因为此时滕国是我们的同盟,所以《春秋经》上记下了此人的“名”。

      一些补充:

      滕国在滕子-原(滕成公)主持下此一段时间内一直是鲁国的同盟者。而邾国在邾子-华治下则一直是鲁国的对手。

      杨伯峻先生注“六月丁巳,邾子-华卒”曰:

      丁巳,九日。无《传》。孔《疏》云:“华以襄十八年即位,十九年盟于祝柯,二十年于澶渊,二十五年于重丘,皆邾、鲁俱在,是三同盟。”传世有邾公华钟,据铭文,为此人(元年)所铸。

      下面是邾公华钟(传山东省-邹县出土,器上有铭文75字,高36.4厘米、口宽18.1厘米)的图片,出自《邾公华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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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伯峻先生注“三年春王正月丁未”曰:

      《公羊》“原”作“泉”,原即滕成公。据孔《疏》引杜预《世族谱》,是文公之子。文公死于成十六年,《经》书“滕子卒”,未书名。即隐七年书“滕侯卒”。宣九年昭公死,亦仅书“滕子卒”。昭公为宣公之子,鲁僖十九年宣公为宋所执,未书卒。鲁桓公二年滕子来朝,庄十六年盟于幽,此人当为宣公之上一代,亦未书卒。自滕子-原之死皆书卒、书名。原自襄五年于戚、九年于戏、十一年于亳城北、十九年于祝柯、二十年于澶渊、二十五年于重丘,凡与盟者六次。襄公卒,原来会葬;其葬,鲁卿亦往会,相亲好如此。

      “邾”——“绎”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2,北纬35.31(邾国,邹城-纪王城,纪王村及其东周围,有遗址,近方形城,2530╳2500,南部凸出依山势。东周至汉。当于文十二年迁此)。

      ————————————————————

      鲁襄公三岁即位,从小就被控制,管不了事,就让季武子(季孙宿)有了施为的空间,从“三分公室”(襄十一年)到“四分公室”(昭五年),几乎与襄公时期重合。

      通宝推:老老狐狸,
    • 家园 借地问个事。有个文章我想不起来了,看你有没有印象

      以前有个人,说天下粗安。皇帝问他为什么总是用粗来形容。他就分析说,现在很多事情都是草创,所以说是粗。当时他说了好多,但是我不太记得原文是怎么说的了。大意是天下刚刚安定不旧,人情还不稳定,所以说是粗定;四方稍稍安宁,但是人心归附未久,还不牢固,所说是粗安;各项事业有所起色,但是都是刚刚开头,还没有达到兴盛的程度,所以说是粗治,因此说现在国家的事情都做得很粗。大意如此,原文不记得了。你读过这篇文章么?能不能帮我想一下?

      通宝推:桥上,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5附:三分公室6/7

      《襄二十九年经》:

      夏五月,公至自楚。((p 1153)(09290002))(087)

      《襄二十九年传》:

      二十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释不朝正于庙也。((p 1154)(09290101))(094、087)

      公还,及方城。季武子取卞,使公冶问,玺书追而与之,曰:“闻守卞者将叛,臣帅徒以讨之,既得之矣,敢告。”公冶致使而退,及舍,而后闻取卞。公曰:“欲之而言叛,只见疏也。”((p 1155)(09290401))(087)

      公谓公冶曰:“吾可以入乎?”对曰:“君实有国,谁敢违君!”公与公冶冕服。固辞,强之而后受。公欲无入,荣成伯赋《式微》,乃归。五月,公至自楚。((p 1156)(09290402))(087)

      公冶致其邑于季氏,而终不入焉。曰:“欺其君,何必使余?”季孙见之,则言季氏如他日。不见,则终不言季氏。及疾,聚其臣,曰:“我死,必无以在冕服敛,非德赏也。且无使季氏葬我。”((p 1156)(09290403))(087)

      我的粗译:

      我们襄公的二十九年(公元前五四四年,周景王元年,晋平公十四年,楚郏敖元年),春王正月,我们的“公”(鲁襄公)还滞留在楚国,《春秋经》上写“公在楚”,就是要说明此年为何没有“朝正于庙”。(桥:此处恐怕也反映《春秋经》例应记载“朝正于庙”之事,只是大多没保存下来。)。

      我们的“公”从楚国返回,到达方城时,接到书信:季武子夺占了“卞”,先是派出季家子弟公冶慰劳主上(鲁襄公),然后把此事写在书信中,用印章封固这个书信,派人追上公冶让他带给主上。书信中写着:“闻守卞者将叛,臣帅徒以讨之,既得之矣,敢告。(得知“卞”的守将要作乱,臣下率领部属平乱,已经打下了“卞”,特地向您禀报。)”。公冶向主上报告了自己的使命,然后退下,到驻地,他才得知书信中有夺占“卞”的信息。而我们“公”看了信只是说:“欲之而言叛,只见疏也。(看上了想要却说他们作乱,只会让我不再信任你。)”。

      接着,我们“公”问公冶说:“吾可以入乎?(我还能回去吗?)”,公冶回答:“君实有国,谁敢违君!(这“国”只能是主上的,谁敢不要主上!)”。我们“公”赐给公冶冕服,他坚持不愿接受,我们“公”下了命令他才最终接受了。

      当时,“公”不想回来,听到我们大夫荣成伯唱:“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躬,胡为乎泥中!”(《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052)《邶风?式微》),他才继续踏上归程。这年五月,“公”从楚国回来了。

      回来以后,公冶把自己名下的村邑都还给季家,从此不主动去季家。他说:“欺其君,何必使余?(既然要糊弄自己主上,何必把我拉进来?)”。季孙如果召见他,他就正常讨论季家的事;如果不召见他,他就绝口不提季家的事。等他生了病,还把自己的家臣召集起来,告诉他们:“我死,必无以在冕服敛,非德赏也。且无使季氏葬我。(我死以后,一定不能把家里主上赏的那套冕服陪葬,这不是因为好事赏下来的。还要记住,不能让季家为我下葬。)”。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夏五月,公至自楚”曰:

      去年十一月鲁襄公往楚,此年五月归,凡历七月。

      杨伯峻先生注“二十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释不朝正于庙也”曰:

      所以书“公在楚“者,盖为“不朝正于庙”作解释。诸侯每月初一至祖庙,杀羊致祭,然后回朝听政。前者谓之告朔、视朔或听朔,后者谓之朝庙、朝享或朝正。告朔之礼大。但春秋中期以后,天子、诸侯均不亲临,仅杀羊而已,故“子贡欲去告朔之餼羊”(《论语?八佾》)。此不言告朔,而言朝正,或者鲁此时已不告朔矣。

      杨伯峻先生注《僖五年传》“公既视朔”云:

      诸侯于每月朔日,必以特羊告于庙,谓之告朔,《论语?八佾》所谓“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文六年《传》“闰月不告朔,非礼也”是也。告朔之后,仍在太庙听治一月之政事,谓之视朔,亦谓之听朔。文十六年《传》“公四不视朔”、《礼记?玉藻》“诸侯皮弁听朔于太庙”是也。杜《注》云,“视朔,亲告朔也。”混告朔、视朔为一,实误。互详文六年《经?注》。((p 0302)(05050101))(035)。

      杨伯峻先生注《文六年经》“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云:

      《传》云“闰月不告朔”,则“告月”即告朔。告朔者,每月以朔告神也。《论语?八佾篇》云,“子贡欲去告朔之餼羊”,是告朔用特羊,告朔之后,听治此月朔之政事,谓之听朔。《礼记?玉藻》“天子听朔于南门之外,闰月则阖门左扉,立于其中。诸侯皮弁以听朔于大庙”是也。听朔又谓之视朔,僖五年《传》“公既视朔”、文十六年《经》、《传》“公四不视朔”是也。行此礼讫,然后祭于诸庙,谓之朝庙,此“犹朝于庙”是也。又谓之月祭,《礼记?祭法》“皆月祭之”是也。其岁首则谓之朝正。襄二十九年?传?“释不朝正于庙”是也。先告朔,次视朔,然后朝庙,此三事同日行之。告朔、视朔皆于大庙,孙诒让《周礼?春官?太史?正义》分别甚明,可参看。又孔颖达本《疏》及《礼记?玉藻?疏》以《周礼?春官?司尊彝》之“朝享”为朝庙,则不可从。朝享为四时之间祀,非月祭也,亦详孙诒让《周礼正义》。齐召南《考证》云:“犹者,幸其仅存此朝庙之礼,是餼羊之意也。《经》意所讥,在不告朔耳。”((p 0543)(06060009))(052)。

      杨伯峻先生注《文十六年经》“夏五月,公四不视朔”云:

      诸侯于每月初一以特羊告庙,谓之告朔,亦谓之告月。告朔毕,因聽(听)治此月之政,谓之视朔,亦谓之聽朔,又见六年《经?注》。孔《疏》:“《传》称‘正月,及齐平,公有疾,使季文子会齐侯’,则正月公初疾,不得视二月朔,至五月而四,故知不得视二月、三月、四月、五月朔也。”又云:“告朔谓告于祖庙,视朔谓聽(能)治月政。视朔由公疾而废,其告朔或有司告之,不必废也。”孔说是也。《论语?八佾》:“子贡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公羊传》:“自是公无疾不视朔也。”后人据此遂谓告朔之礼废于文公,其实非也。鲁文仅此年二月至五月四次不视朔,六月以后仍视朔。若永不视朔,是不为君矣,安有此理乎?告朔之礼,或自定、哀之间而渐废,视朔之礼则不得废。前人议论此事,多混告朔、视朔为一,即江永《乡党图考》亦不免此病。((p 0615)(06160002))(062)。

      杨伯峻先生注“季武子取卞”曰:

      杜《注》:“取卞邑以自益。”卞今泗水县东,洙水北岸。本鲁公室邑,故《鲁语下》载此事,谓襄公欲出楚师以伐鲁,荣成伯力劝止之,乃归。

      杨伯峻先生注“使公冶问”曰:

      《鲁语下》作“使季冶逆。”问为问候,逆为迎接。襄公未离楚境,且季武子亦难以知襄公还归之日程,《左传》较确。杜《注》以公冶为“季氏属大夫”,《鲁语下》韦《注》则曰“季冶,鲁大夫,季氏之族子冶也”。据下文,“致其邑于季氏”云云,则为季氏属大夫明矣。

      杨伯峻先生注“玺书追而与之”曰:

      以印封书追与公冶,使之转致襄公。玺,印章。蔡邕《独断》云:“古者尊卑共用之。”据《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西门豹为邺令,魏文侯收其玺,是大夫之官印亦曰玺,是尊卑共用玺名。秦始皇始以天子之印曰玺,然据《汉书?百官表》师古《注》引《汉旧仪》,诸侯王之印亦称玺。古时无印泥,封识用印,先以泥封口,然后按印,近世有所发现,谓之封泥。清人吴式芬、陈介祺曾合辑?封泥考略?,可参看。据于省吾《双剑誃古器物图录》,载殷商铜玺摹本三,一为“商[朋/十] 鉩(古玺字)”,一为“商隼鉩”,一为“商奇文鉩”,然此三玺,出自古董商,疑不可信。清-徐坚《西京职官印谱自序》谓印“始于周,沿于秦,而法备于汉。”《周礼?春官?职金》云,“(职金揭)楬而玺之”,亦用玺之证也。

      下面是1972年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玺印文字为“轪侯家丞”之封泥(长5厘米,宽2厘米,厚1.5厘米)的图片,出自《湖南省博物馆藏古玺印撷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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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玺印文字为“长沙后府”之封泥的图片(长5厘米,宽3厘米,厚1.2厘米。1993年长沙望城坡西汉渔阳王后墓中出土。封泥匣呈长方形,中间下凹以填封泥,纵断面呈凹字型。封泥上印有“长沙后府”四个字),出自 长沙简牍博物馆《【渔阳墓器物】“长沙后府”封泥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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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悬泉置遗址出土封检的图片,右侧凹槽处似有封泥的遗痕。图片出自《丝路上的国家邮驿——悬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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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伯峻先生注“闻守卞者将叛,臣帅徒以讨之,既得之矣,敢告”曰:

      此玺书内容。盖季武子欲得卞,乘襄公不在国内,借口卞大夫将叛而自取之。

      杨伯峻先生注“及舍,而后闻取卞”曰:

      公冶固不知玺书内容,襄公拆阅而后传闻于外,始知之。

      杨伯峻先生注“公与公冶冕服”曰:

      襄公知公冶不以季氏为然。杜《注》:“以卿服玄冕赏之。”

      杨伯峻先生注“荣成伯赋《式微》”曰:

      《式微》,《诗?邶风》篇名。有云:“式微式微,胡不归?”荣成伯劝之入国。式,语首词。

      杨伯峻先生注“公冶致其邑于季氏”曰:

      退还季氏所与之邑,示不为其臣。

      杨伯峻先生注“欺其君,何必使余?”曰:

      公冶知季孙问公起居是假,致书告取卞是真。取卞是欺君,己受使亦见欺。

      杨伯峻先生注“我死,必无以在冕服敛,非德赏也”曰:

      公冶自恨为季孙欺骗鲁君,鲁君赏之,则非以其有德,因不欲以所赏敛。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楚”——“郢”——“为郢”(杨注:楚亦名荆,详庄十年《经?注》。初都丹阳,据《史记?楚世家?集解》及《正义》当在今湖北省-枝江县;《水经注》谓在今秭归县一带,难信。武王迁郢,今江陵县北十里之纪南城。定公六年,楚昭王因畏吴而迁鄀,旋后还郢,证之楚王盦章钟铭,可信。武王十九年入春秋。楚王-负芻五年,灭于秦。楚器传世及出土者多见。#郢,楚都,今湖北省-江陵县(,详桓二年《传?注》)。黄在今河南省-潢川县(,见桓八年《传?注》)。自江陵至潢川今约七百里,古里较(今里)短,今之七百里当古之九百里,亦犹今自苏州至山东省-邹县约一千五百里,而哀七年《传》邾子谓“吴二千里,不三月不至”也。说参阎若璩《四书释地》。),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二至僖二十七,僖二十七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

      “方城”——“城”(杨注:姚鼐《补注》云:“楚所指方城,据地甚远,居淮之南,江、汉之北,西踰桐柏,东越光-黄,止是一山,其间通南北道之大者,惟有义阳三关,故定四年《传》之城口。《淮南子》曰,绵之以方城。凡申、息、陈、蔡,东及城父,《传》皆谓之方城之外,然则方城连岭可七八百里矣。”说方城者甚多,唯姚说最为有据。《水经?潕水注》引盛弘之云:“叶东界有故城,始犨县,东至瀙水,迳(原作“达”,依赵一清校改)比阳界,南北联,联数百里,号为方城,一谓之长城云。”《注》又云:“郦县有故城一面,未详里数,号为长城,即此城之西隅,其间相去六百里。北面虽无基筑,皆连山相接,而汉水流而南。故屈完答齐桓公云‘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又云:“《郡国志》曰:‘叶县有长山曰方城’,指此城也。”依郦《注》诸说,以今地理度之,凡今桐柏、大别诸山,楚统名之曰方城。洪亮吉《左传诂》谓“方城”当作“萬城”,萬或作万,以字近而譌。然《国语》及《战国策》诸书皆作“方城”,则未必各书皆误,洪说殊不可信。#方城已见僖四年《传》并《注》,此方城当指方城山之关口,或即定四年《传》之城口。与文十六年《传》之庸方城自不同。#据江永《考实》,缯关在今河南省-方城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3.22,北纬33.34(方城县-独树镇-杨武岗村南)。

      “卞”(杨注:卞,鲁邑,故城在今山东省-泗水县东五十里。#杜《注》:“取卞邑以自益。”卞今泗水县东,洙水北岸。本鲁公室邑,故《鲁语下》载此事,谓襄公欲出楚师以伐鲁,荣成伯力劝止之,乃归。),推测位置为:东经117.50,北纬35.63(泉林-卞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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