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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34:华元——尔虞我诈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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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4:华元——尔虞我诈

    华元,是华父-督的曾孙,华是“氏”,元是“名”。此人长了一部大胡子,眼睛向外鼓,肚子很大,但轻功很好,功夫很深。

    公元前七一〇年(鲁桓公二年,周桓王十年,宋殇公十年,齐僖公二十一年,郑庄公三十四年,陈桓公三十五年),在宋国为卿的华父-督杀了国君宋殇公,另立宋庄公为君。当时,有四家诸侯齐僖公、郑庄公、鲁桓公、陈桓公一齐率军队前往宋国,要干涉这一政变,但他们最终还是认下华父-督的执政地位。自此开启了华元他们家在宋国六代、将近二百年的兴盛。

    华父-督执政宋国九十年后,公元前六二〇年(鲁文公七年,周襄王三十三年,宋成公十七年),《左传》中提到了华父-督的孙子、华元父亲华御事。当时华御事仅任司寇,虽然也是卿,但在六个卿里排最后。

    过了八年,公元前六一二年(鲁文公十五年,周匡王元年,宋昭公八年),华元弟弟华耦已经当上了在六个卿里排第三的司马。但华耦很快去世,司马这个职位没留在华家。

    再下一年,公元前六一一年(鲁文公十六年,周匡王二年,宋昭公九年),华元终于在《春秋经》和《左传》中出现,已经是六卿中排首位的右师,当时华耦还在,华家在六卿中占了两席,这很可能是此时华家族长华元起了作用,则他必有过人之处,至少是武功高强。当然,应该也和华耦能干,且此时华家人多势众有关。

    华元最后一次出现在《春秋经》和《左传》中是公元前五七一年(鲁襄公二年,周灵王元年,宋平公五年),距他首次出现整四十年,因此他这回首次出现时我估计只有二十五岁左右。

    公元前六〇七年(鲁宣公二年,周匡王六年,宋昭公十三年,楚庄王七年,郑穆公二十一年),春王二月壬子那天(杨注:二月无壬子。),三十岁左右的华元带兵抵御受楚国指使来进攻的郑国部队,在大棘那里开战,结果大败亏输,他自己和二百多人被俘虏,他的副将司寇乐吕和一百多人战死,还被对方缴获了甲车四百六十乘。

    其实华元这一仗输得十分冤枉,战前,他杀羊慰劳将要一同出征的那些“士”,却落(là)了为自己驾驶指挥战车的羊斟(叔牂)。于是到开战那天,羊斟把华元的指挥战车直接赶进对方阵中,致使他这个主帅被俘,他手下部队也就一败涂地了。

    宋人只好拿出兵车百乘、文马百驷赎华元,东西刚送一半,华元大展武功,自己逃了回来。到宋国城门下,他还严谨地让人向宋昭公(杵臼)请示,得到批准之后才进城。进城后他又严谨地向那个坑他的叔牂(羊斟)当面求证战斗中的状况,那人只好逃走。

    回来不久,宋国加筑城墙,由华元负责。他巡视工地时,那些干活的役人在夯筑号子里加上了讽刺他的词:“睅其目,皤其腹,弃甲而复。于思于思,弃甲复来。(瞪着眼,腆着肚,盔甲都不顾。大胡子一部,又来装迷糊。)”,他让为他驂乘的随从回唱:“牛则有皮,犀兕尚多,弃甲则那?(牛皮有的是,犀牛也不少,皮甲不难搞。)”;那些役人又唱:“从其有皮,丹漆若何?(就算有牛皮,颜色哪去寻?)”,华元只好对自家随从说:“去之!夫其口众我寡。(赶紧走吧!他们这么多张嘴,我们两张嘴唱不过。)”。

    当初,二十年前,公元前六一七年(鲁文公十年,周顷王二年,楚穆王九年,宋昭公三年),楚人讨伐宋国,华元父亲华御事提出以服从避免与楚国作战的建议,收到了预期效果。但随后当时的宋国国君宋昭公(杵臼)跟着楚国国君楚穆王去打猎,却受到楚国大夫文之无畏(子舟,申舟)的羞辱。

    可过了二十二年,到公元前五九五年(鲁宣公十四年,周定王十二年,宋文公十六年,楚庄王十九年,齐顷公四年),新一任楚国国君楚庄王(楚子-旅)又把这事翻了出来。他派曾经羞辱宋昭公的申舟(文之无畏)出使齐国,但经过宋国时要求申舟闯过去,不寻求宋国批准,再次羞辱宋国。

    申舟试图闯过宋国,被宋人抓住,华元发话:“过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杀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亡一也。(从咱这儿过也不说一声,是拿咱当他们属下了。咱成他们属下,不就亡国了吗。就算宰了这使者,他们再讨伐咱,最多也不过亡国,反正会亡。)”,于是宋人杀了申舟。

    楚子(楚子-旅,楚庄王)得知申舟被杀,马上出发,这年秋九月,率军包围了宋国。下一年,公元前五九四年(鲁宣公十五年,周定王十三年,宋文公十七年,楚庄王二十年,晋景公六年),宋人向晋国告急,但晋国不敢出兵。

    到这年夏五月,已经包围宋国八个月仍没打下来的楚国军队打算退兵回去种庄稼,申舟(文之无畏,毋畏,子舟)儿子申犀拦在楚子马前,趴下磕头,哀求:“毋畏(申舟)知死而不敢废王命,王弃言焉。(我父亲毋畏明知会被杀,也不敢放弃“王”您交给他的使命,可“王”您现在却要违背当初的承诺了。)”,“王”(楚庄王)无言以对。这时,正替“王”驾车的申叔时发话了:“筑室,反耕者,宋必听命。(只要我们在这里盖房子,只分一部分人回去种庄稼,宋人一定会屈服。)”,那位“王”采纳了申叔时的建议。

    宋人探知楚人那些行动,害怕了,就让轻功高手、首席执政大臣华元趁夜晚潜入楚军营内,登上楚国司马子反(公子侧)的床,把他弄醒,对子反说:“寡君(宋文公)使元(华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虽然,城下之盟,有以国毙,不能从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听。’(敝国主上让我“元”来告饶:“就算我们这小地方把小孩子都换着吃,把死者的骨头都挖出来当柴禾烧,就算我们全城人都会死,我们还是不能接受城下之盟,不过要是贵方肯退兵三十里,我们将随时听从贵方要求。”。)”,子反害怕了,就和华元盟誓,并禀告他们“王”(楚庄王)。于是“王”下令退兵三十里,与宋国达成和约,并由华元去楚国当人质。两国盟誓时盟辞为:“我无尔诈,尔无我虞。(我们不再算计你们,你们也不必一直防着我们。)”。

    四十二岁左右的华元凭着一身武功,挽救了宋国。

    五年后,公元前五八九年(鲁成公二年,周定王十八年,宋文公二十二年,楚共王二年),宋公-鲍(宋文公)去世了,他和华元可说是一同上位的,二十几年配合默契,于是去楚国当人质已回来的华元就厚葬了他,还受到君子的批评。

    又三年后,公元前五八六年(鲁成公五年,周定王二十一年,宋共公三年,楚共王五年),代替华元去楚国当人质的公子围龟回来了,华元准备宴请他。他恨华元,就向宋公(宋公-固,宋共公)提出让自家人马擂鼓大呼出入华家,还说什么这是“演练进攻华家”,宋公杀了他。

    再六年后,公元前五八〇年(鲁成公十一年,周简王六年,宋共公九年,楚共王十一年,晋厉公元年),华元听说楚人已经答应晋国-糴茷带去的讲和请求、让糴茷回国复命,察觉当时两大霸主晋国和楚国已经打累了;又仗着自己和楚国执政的令尹子重(公子婴齐)以及晋国执政的中军元帅栾武子(栾书)关系都很好;于是这年冬天,华元先去楚国,再去晋国,撮合晋、楚两国讲和罢兵。

    下一年,公元前五七九年(鲁成公十二年,周简王七年,宋共公十年,楚共王十二年,晋厉公二年),五十七岁左右的华元终于撮合成功,这年夏五月癸亥那天(杨注:癸亥,四日。),晋国派出在卿中间排第三位的上军将士燮(范文子),楚国则派出大夫公子罢和许偃,晋、楚两国在宋国的西门之外举行了盟誓,盟辞是:“凡晋、楚无相加戎,好恶同之,同恤菑危,备救凶患。若有害楚,则晋伐之;在晋,楚亦如之。交贽往来,道路无壅;谋其不协,而讨不庭。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队其师,无克胙国。(我们晋、楚两国不再互相作战,协调一致,共同救助遇到困难的诸侯。要是谁敢危害楚国,晋国会讨伐他,晋国遇上事,楚国也同样。互相多走动,保证道路畅通,一起处理出现的问题,讨伐不肯顺从的地方。谁要不遵守这个盟约,上天神祗将降下雷电惩罚,让他家出征的军队覆灭,不能延续他的“国”。)”。

    可这次盟约很快就失灵了,直到三十三年后,公元前五四六年(鲁襄公二十七年,周灵王二十六年,宋平公三十年,晋平公十二年,楚康王十四年,齐景公二年,秦景公三十一年),两大霸主才又在宋国再度达成“弭兵”和约,不过那时华元早就去世了。

    此次盟会三年后,公元前五七六年(鲁成公十五年,周简王十年,宋共公十三年,晋厉公五年,楚共王十五年),夏六月,宋公-固(宋共公)去世了。当时,宋国有九位大夫职位最高,其中:华元为右师,鱼石为左师,荡泽为司马,华喜为司徒,公孙师为司城,向为人为大司寇,鳞朱为少司寇,向带为大宰,鱼府为少宰。以上九人中:二华,都属于戴族,那个华喜是华老(季老)的孙子、华郑的儿子、华元的堂侄;司城公孙师,属于庄族;其余的六官都属于桓族。

    结果在卿之中排第三位、属于桓族的司马荡泽(山,子山)起意削弱公室,杀了宋共公(宋公-固)的大子公子肥,扶持宋平公上位。面对这样的形势,华元说:“我为右师,君臣之训,师所司也。今公室卑,而不能正,吾罪大矣。不能治官,敢赖宠乎?(我当着右师,“师”的职责,就是保证君臣各守本分。现在公室被人看轻,又无法改变,我罪过太大了。既然该干的事儿干不好,我还敢仗着国君的偏爱赖在这位子上吗?)”,然后他就自行流亡前往晋国。

    这时,华元的副手、也属于桓族的左师鱼石提出要去把华元拦回来,但他的同族,少宰鱼府提出疑问:“右师反,必讨,是无桓氏也。(要把右师请回来,他一定会追究犯事儿的人,那我们整个桓族就都完了。)”,鱼石答:“右师苟获反,虽许之讨,必不敢。且多大功,国人与之,不反,惧桓氏之无祀于宋也。右师讨,犹有戌(向戌,庐门合左师)在。桓氏虽亡,必偏。(右师要能回来,就算让他追究,他也必不敢过头。而且他多大功,国人又支持他,如果我们坚持不让他回来,我怕我们整个桓族以后都会在宋国没了香火。再说,就算右师追究,还有“戌”会留下。这样我们桓族虽然败了,总还有支派能延续下去。)”。

    然后,鱼石亲自出马在黄河上拦下华元。华元要求追究犯事儿的人,他也答应了,华元这才回去。回去以后华元就指派不属于桓族的华喜和公孙师率领国人攻打荡家,杀掉了子山(荡泽)。

    另外那五个属于桓族的大夫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离开宋国在附近的睢水之上扎营,华元派了人去拦他们,他们没答应。到这年冬十月,华元亲自出动去请他们,他们还不答应,华元就回去了。

    这时,鱼府发话了:“今不从,不得入矣。右师(华元)视速而言疾,有异志焉。若不我纳,今将驰矣。(现在我们不听他的,怕就回不去啦。右师眼睛转得非常快,话也说得很急,那是有了二心。他要本不想我们回去,现在会让车子跑起来。)”,他们马上登上高坡去看,华元车子果然跑了起来。他们也赶紧驾车去追,可华元已经把睢水的堤坝挖开放水淹没道路,同时关闭城门、组织人上城防守。

    于是左师、二司寇、二宰这些人只好流亡去楚国。华元则让向戌当左师,老佐当司马,乐裔当司寇,以此安定了他们国人。

    又三年后,公元前五七三年(鲁成公十八年,周简王十三年,宋平公三年,晋悼公元年,楚共王十八年),当时宋国从属于北方霸主晋国,这年夏六月,流亡在南面霸主楚国那里的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又跟着楚军打了回来,楚军打下宋国的彭城,把他们安置在那里,还留下三百乘规模的部队守城。

    这年秋七月,华元派司马老佐和司徒华喜包围了彭城,可老佐忽然死于军中。到这年冬十一月,楚国的令尹子重(公子婴齐)率兵来攻打宋国,以援救彭城。华元亲自前往晋国告急。晋军出动,在靡角之谷赶走了楚军。

    下一年,公元前五七二年(鲁襄公元年,周简王十四年,宋平公四年,晋悼公二年,楚共王十九年),春天,以晋国为首的各家诸侯共同包围彭城,彭城向晋人投降,晋人把鱼石他们带回了晋国。

    再下一年,公元前五七一年(鲁襄公二年,周灵王元年,宋平公五年,晋悼公三年,楚共王二十年,郑成公十四年),六十五岁左右的华元两次参加以晋人为首在“戚”的会盟,并且和这些诸侯一起,在郑国重镇“虎牢”周边筑了好几个小城,派兵驻守,以此逼迫楚国盟国郑国。这是华元最后一年出现在《春秋经》和《左传》中,距他首次出现已四十年,不久他就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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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春秋经》和《左传》中的相关段落及我的粗略翻译和一些补充说明(065华元巡功1节、073华元杀山4节、084共姬不妇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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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4附:共姬不妇1/1

      《成八年经》:

      宋公使华元来聘。((p 0836)(08080004))(084)

      《成八年传》:

      宋-华元来聘,聘共姬也。((p 0838)(08080401))(084)

      《成八年经》:

      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p 0836)(08080005))(084)

      《成八年传》:

      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礼也。((p 0838)(08080501))(084)

      《成八年经》:

      卫人来媵。((p 0836)(08080011))(084)

      《成八年传》:

      卫人来媵共姬,礼也。凡诸侯嫁女,同姓媵之,异姓则否。((p 0840)(08081101))(084)

      我的粗译:

      在我们成公八年(公元前五八三年,周简王三年,晋景公十七年,宋共公六年,卫定公六年),宋国首席执政大臣、右师华元来我们这里正式访问,为他们国君宋共公(宋公-固)求娶我们先君宣公的女儿共姬(伯姬)。

      这年夏天,宋公(宋公-固,宋共公)派自己祖父的堂弟公孙寿来我们这里为娶共姬“纳币”,这是规矩。

      这年晚些时候,卫人给我们送来共姬的陪嫁女子,这也是规矩。凡诸侯嫁女,同姓诸侯都得送女子陪嫁,异姓诸侯则不必。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宋-华元来聘,聘共姬也”曰:

      据明年《传》,共姬为穆姜所生,成公姊妹。其夫为宋共公,以夫谥为谥,故称共姬。古代士人婚礼有六,见庄二十二年《经?注》。在六礼之前,男方遣媒向女方表示通婚之意,《士昏礼》谓之“下达”。孔《疏》谓华元来即《士昏礼》之“下达”。

      杨伯峻先生注“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曰:

      公孙寿见文十六年《传》。纳币详庄二十二年《经?注》。

      杨伯峻先生于《文十六年传》(初,司城荡卒,公孙寿辞司城,请使意诸为之。既而告人曰:“君无道,吾官近,惧及焉。弃官,则族无所庇。子,身之贰也,姑纾死焉。虽亡子,犹不亡族。”)有注云:

      七年公子荡为司城,八年荡意诸继之,则公子荡之卒,当在七、八年之间。寿为荡之子,父死,宜继其位。意诸,寿之子。寿辞位,而使其子为之。((p 0620)(06160502))(047)。

      杨伯峻先生注《庄二十二年经》“冬,公如齐纳币”云:

      纳币即《仪礼?士昏礼》之纳徵,亦即后代之纳聘礼。币,帛也。但古人于玉、马、皮、圭、璧、帛皆称币,因此六种皆常用作礼物。《士昏礼》言昏礼有六,一纳采,採择女也;二问名,问女之姓氏归以卜其吉凶;三纳吉,卜于庙而吉,使使者往告;四纳徵,使使者纳币以定婚;五请期,告婚期;六亲迎,往迎妇。《春秋》于六者仅《谷梁传》于此年书纳采、问名、纳徵、告期,《左传》唯书纳币与亲迎及成八年“聘共姬”,余数者不知同于《士昏礼》否。(互详文二年《传?注》。)纳币不自往,故文二年“公子遂如齐纳币”,《传》曰“礼也”;成八年“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传》亦曰“礼也”,则此庄公亲往纳币,其不合当时之礼可知。《公羊》、《谷梁》两《传》俱云:“亲纳币,非礼也。”((p 0219)(03220006))(026)。

      杨伯峻先生注“卫人来媵共姬”曰:

      媵,遣女陪嫁。据礼,一国国君之女嫁与另一国君,他国送女陪嫁。《公羊》庄十九年《传》云“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但共姬出嫁,则有卫、晋、齐三国来媵。

      杨伯峻先生于“凡诸侯嫁女,同姓媵之,异姓则否”之后注云:

      十年“齐人来媵”无《传》,依此《传》意,则是“非礼”。然俞正燮《癸巳类稿》三《武王女得适齐侯之子义答何休皇甫谧》云:“《左传》?记载事实,言同姓当媵,异姓不必。凡嫁皆媵,非谓不许媵。”

      《成九年经》:

      二月,伯姬归于宋。((p 0841)(08090004))(084)

      《成九年传》:

      二月,伯姬归于宋。((p 0843)(08090301))(084)

      《成九年经》:

      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p 0841)(08090005))(084)

      《成九年传》:

      夏,季文子如宋致女,复命,公享之。赋《韩奕》之五章。穆姜出于房,再拜,曰:“大夫勤辱,不忘先君,以及嗣(sì)君,施及未亡人,先君犹有望也。敢拜大夫之重(zhòng任)勤。”又赋《绿衣》之卒章而入。((p 0843)(08090501))(084)

      《成九年经》:

      晋人来媵。((p 0841)(08090006))(084)

      《成九年传》:

      晋人来媵,礼也。((p 0844)(08090601))(084)

      《成十年经》:

      齐人来媵。((p 0847)(08100004))(084)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成公九年(公元前五八二年,周简王四年,晋景公十八年,宋共公七年),二月,我们先君(鲁宣公)和穆姜的大女儿伯姬(宋共姬)就要嫁往宋国了。

      这年夏天,我们首席执政大臣季文子前往宋国送伯姬出嫁,回来复命后,“公”(鲁成公)设宴招待他。宴席上,他唱了《韩奕》之五章:“蹶父孔武,靡国不到,为韩姞相攸,莫如韩乐。孔乐韩土,川泽訏訏,鲂鱮甫甫,麀鹿噳噳,有熊有罴,有猫有虎。庆既令居,韩姞燕誉。”,借此汇报伯姬的状况并用“蹶父”恭维我们“公”。他唱完,伯姬母亲、也是我们“公”母亲的穆姜从“房”里出来到“堂”上,两次向他下拜,感谢说:“大夫勤辱,不忘先君,以及嗣君,施及未亡人,先君犹有望也。敢拜大夫之重勤。(大夫为我们辛苦了,您不忘先君,还惠及嗣君,也惠及我这个未亡人,先君就得靠您了。我这里斗胆拜谢大夫的辛劳。)”,然后她唱了《绿衣》之卒章:“絺兮绤兮,凄其以风。我思古人,实获我心!”,这才进去。

      再下一年,我们成公十年(公元前五八一年,周简王五年,晋景公十九年,宋共公八年),晋人送来为伯姬陪嫁的女子,这同样是规矩。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曰:

      致女见桓三年《传?注》。

      杨伯峻先生注《桓三年传》“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于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于天子,则诸卿皆行,公不自送。于小国,则上大夫送之”云:

      此释“非礼”之义。《士昏礼》云:“舅饗送者以一献之礼,酬以束锦。”郑玄《注》云:“送者,女家有司也。”则纵大夫与士嫁女,主人亦不自送,贾公彦《疏》所谓“尊者无送卑者之法”。诸侯嫁女,更不自送,故以自送为“非礼”。((p 0098)(02030601))(014)。

      杨伯峻先生又注《桓三年传》之“冬,齐-仲-年来聘,致夫人也”云:

      古者,女出嫁,又使大夫随加聘问,所谓“存谦敬,序殷勤”。在鲁而出则曰致女,成公九年《经》、《传》“季孙行父如宋致女”是也;在他国而来则总称曰聘,故《传》以致夫人释之。((p 0098)(02030701))(014)。

      杨伯峻先生注“夏,季文子如宋致女,复命,公享之”曰:

      据《仪礼?燕礼》贾《疏》引郑玄《目录》,诸侯卿大夫出使外国归来,国君因其有勤劳之功,设宴慰劳,公享之即此。说参马宗琏《补注》。

      下面是季文子唱到的《大雅?荡之什?韩奕》:

      奕奕梁山,维禹甸之,有倬其道。韩侯受命,王亲命之:缵戎祖考,无废朕命。夙夜匪解,虔共尔位。朕命不易,榦不庭方,以佐戎辟。

      四牡奕奕,孔脩且张。韩侯入觐,以其介圭,入觐于王。王锡韩侯,淑旂绥章,簟茀错衡,玄衮赤舄,钩膺镂鍚,鞹鞃浅幭,鞗革金厄。

      韩侯出祖,出宿于屠。显父饯之,清酒百壶。其殽维何?炰鳖鲜鱼。其蔌维何?维笋及蒲。其赠维何?乘马路车。笾豆有且,侯氏燕胥。

      韩侯取妻,汾王之甥,蹶父之子。韩侯迎止,于蹶之里。百两彭彭,八鸾锵锵,不显其光。诸娣从之,祁祁如云。韩侯顾之,烂其盈门。

      蹶父孔武,靡国不到,为韩姞相攸,莫如韩乐。孔乐韩土,川泽訏訏,鲂鱮甫甫,麀鹿噳噳,有熊有罴,有猫有虎。庆既令居,韩姞燕誉。

      溥彼韩城,燕师所完。以先祖受命,因时百蛮。王锡韩侯,其追其貊。奄受北国,因以其伯。实墉实壑,实亩实藉,献其貔皮,赤豹黄罴。

      与以上第五章(已加粗)有关的高亨先生的注有:

      蹶(guì贵)父,周宣王的大臣,姓姞。《小雅?十月之交》:“蹶维趣马。”即此人。侯的妻是蹶父的女儿。

      韩姞,即韩侯的妻,她姓姞,嫁于韩侯,所以称为韩姞。相,看也。攸,所也。此句言蹶父为他的女儿相看住所,即为他的女儿找婆家。

      訏(xū虚xǔ)訏,广大貌。甫甫,多貌。噳(yǔ雨)噳,鹿群相聚貌。猫,指一种毛色浅淡的虎。

      (《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57))。

      杨伯峻先生注“穆姜出于房”曰:

      当时诸侯宫室制度,路寝之北,中间曰室,东西两旁曰房。室北有墙壁,房北无墙壁,但有阶。燕礼举行在路寝,穆姜为伯姬之母,此时在东房,有门户通于路寝。闻季孙行父所赋《韩奕》五章,即由东房出至路寝。

      关于“房”与“堂”的关系,再贴一遍徐良高先生在《周原云塘西周建筑基址的初步认识》一文中对此的分析,见下面。其下的图前面我也贴过,来自杜金鹏先生《周原宫殿建筑类型及相关问题探讨》一文中的配图,应该与徐良高先生下面分析中所依据的是同一张图:

      F1无疑是整组建筑的主体建筑,居于中心位置,台基最高,规模最大。其中,一级台基长22米,若以东西两门第一级台阶外缘计,则东西总长23.43米,南北宽:东西两端凸出部分宽16.50米,中间凹入部分宽约13.10米。

      台基之上共有大型柱础37个,这些柱础的分布有一定的规律。从这些柱网分布上可以大致看出台基之上的房屋开间布局状况。

      柱础9、10、11、12、15、19、22、26、27、28、29、17、20、24之间构成一个开间很大的房间,约12×9平方米,位于台基正中间,这应即是中心建筑部位——堂。在“堂”的东西北三面围绕一圈小房间,应是房室之所在。

      楹:居于堂之中间东西的两柱础16、23号当是两楹之所在。李如圭《仪礼释宫》云“堂之上,东西有楹”,释曰“楹,柱也。古之筑室者,以垣墉为基,而屋其上,惟堂上有两楹而已”。《礼记檀弓上》夫子曰:“夏后氏殡于东阶之上,则犹在阼也;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则与宾主夹之也;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则犹宾之也。”《仪礼?既夕礼》云“正棺于两楹间,用夷床…”。从本座建筑结构看,殡于西阶上,犹在两楹之间耳,两楹间是堂的中心和主要空间,当置柩于此。《仪礼?有司彻》载:“主人先升自阼阶,尸、侑升自西阶,西楹西,北面东上。主人东楹东,北面拜至,尸答拜…”,《仪礼?聘礼》“宾升西楹西,东面,…公侧袭,受玉于中堂与东楹之间”,《仪礼?燕礼》“媵爵者…升自西阶,序进,酌散,交于楹北,降适阼阶下”。《仪礼?乡射礼》“司正告于主人,遂立于楹间以相拜。主人阼阶上再拜,宾西阶上答再拜”,“射自楹间”。《仪礼?士昏礼》“宾升西阶,当阿,东面致命。主人阼阶上北面再拜,授于楹间,南面”。由此可见,堂内两楹一带作为堂内建筑的重要空间,是宾主所居及举行各种礼仪活动的主要场所。

      (徐良高《周原云塘西周建筑基址的初步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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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图出自郑宪仁先生《诸候大夫宗庙图研究》,前面我也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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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再贴一遍我推测的“房”与“堂”所在建筑的平面图和正面图,省略了一些柱子和结构,是为了藏拙,看上去也清楚些。其中:细线是在后的;深黄色的是在前的墙,浅黄色的是在后的墙;下面是棕色的夯土台基,深色的在前,浅色的在后;上图中的圆圈以及下图中粉色的是柱子,西楹和东楹是此建筑的两根主要的大柱(顶梁柱),此两柱所在空间是“堂”,两侧的空间是“房”。“堂”前面中间部分没有墙,是敞开的。灰色的是屋顶;浅蓝色的是天空,可以看出有些地方是通透的;上图中的淡紫色线是屋檐外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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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伯峻先生注“又赋《绿衣》之卒章而入”曰:

      《绿衣》见《诗经?邶风》,其最后一章两句“我思古人,实获我心”,穆姜之意所在也。《列女传?贞顺篇》亦录穆姜事,“穆”作“缪”,同。

      《邶风?绿衣》:

      绿兮衣兮,绿衣黄裏。心之忧矣,曷维其已!

      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心之忧矣,曷维其亡!

      绿兮丝兮,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无訧兮!

      絺兮绤兮,凄其以风。我思古人,实获我心!

      高亨先生注以上最后一章云:

      絺(chī痴),细葛布。绤(xì隙),粗葛布。

      凄,凉也。此写作者身穿葛布衣裳,面对凉风。

      获,得也。实获我心,指我想到的她已想到,她在世时,我觉得寒,她就给我加衣了。

      (《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037))。

      杨伯峻先生注“齐人来媵”曰:

      无《传》。为伯姬送陪嫁之女。八年、九年卫、晋先后来媵,《传》皆云“礼也”。《传》又云异姓不媵,则意为齐人来媵,不合于礼。

      《襄三十年经》:

      五月甲午,宋災。宋-伯姬卒。((p 1169)(09300003))(084)

      《襄三十年传》:

      或叫于宋大庙,曰:“譆譆,出出。”鸟鸣于亳社,如曰:“譆譆。”甲午,宋大災。宋-伯姬卒,待姆也。君子谓宋共姬“女而不妇。女待人,妇义事也。”((p 1174)(09300701))(084)

      《襄三十年经》:

      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宋共姬。((p 1169)(09300006))(084)

      《襄三十年传》:

      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共姬也。((p 1175)(09300901))(084)

      我的粗译:

      到我们襄公三十年(公元前五四三年,周景王元年,宋平公三十三年),伯姬(宋共姬)出嫁已三十八年,她丈夫宋共公(宋公-固)去世也已三十三年,宋国有人在宋大庙大叫:“譆譆,出出。”;又有鸟鸣于亳社,叫声也像是“譆譆。”。结果五月甲午那天(杨注:甲午,五日。),发生了大火灾,伯姬被烧死,因为她不等“姆”来就不肯走。贵族们都说宋共姬(伯姬)“女而不妇。女待人,妇义事也。(竟还像闺女那样行事,没妇人的样子,妇人应该见机行事,闺女才要等人来。)”。

      这年秋七月,我们的卿叔弓前往宋国,为共姬送葬。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或叫于宋大庙”曰:

      叫,大呼。大庙即哀二十六年《传》“大尹殡公于大宫”之大宫。当是微子之庙。春秋列国皆为始封君立大庙也。

      杨伯峻先生注“譆譆,出出”曰:

      象声之词。

      杨伯峻先生注“鸟鸣于亳社”曰:

      宋有亳社,盖宋乃殷商之后。哀四年《经》“亳社災”,则鲁之亳社。

      杨伯峻先生注“宋-伯姬卒,待姆也”曰:

      杜《注》:“姆,女师。”《公羊》何休《注》:“礼,后夫人必有傅母,所以辅正其行,卫其身也。选老大夫为傅,选老大夫妻为母。”《谷梁传》云:“伯姬之舍失火,左右曰:‘夫人少辟火乎?’伯姬曰:‘妇人之义,傅母不在,宵不下堂。’左右又曰:‘夫人少辟火乎?’伯姬曰:‘妇人之义,保母不在,宵不下堂。’遂逮乎火而死。”《公羊传》云:“宋災,伯姬存焉。有司复曰:‘火至矣,请出。’伯姬曰:‘不可;吾闻之也,妇人夜出,不见傅母,不下堂。’傅至矣,母未至也,逮乎火而死。”

      杨伯峻先生注“女待人,妇义事也”曰:

      未嫁曰女,已嫁曰妇。君子谓伯姬其行乃女道,非妇道。女应无保傅不下堂,妇则可以便宜行事,何必葬身火窟中。伯姬为宋共公夫人,故又谓之宋共姬。其嫁于共公在成公九年,嫁六年而共公死,寡居三十四年,此时已六十左右。左氏举当时人议论,不以共姬之行为贤,与《公羊》、《谷梁》、《淮南子?泰族训》、《列女传》等异。西汉-张敞奏谏亦云“君母下堂则从傅母”,见《汉书?张敞传》,是亦用《谷梁》义。

      杨伯峻先生注“葬共姬也”曰:

      杜《注》:“伤伯姬之遇災,故使卿共葬。”据昭三年《传》云:“国薨,大夫吊,卿共葬事;夫人,士吊,大夫送葬。”若按此礼,不当遣叔弓往宋。故杜预以为此乃特例。

      ————————————————————

      如上面杨伯峻先生注“女待人,妇义事也”所提及的,刚只是到了战国以下,同一件事人们看出来的东西已经完全相反,可见春秋、战国之交社会变动极大。因此,理解孔子还是要尽力从春秋当时的社会状况着手,否则就难说了。

      通宝推:普鲁托,楚庄王,mezhan,二手大少,
      • 家园 问一下,关于《左传》里的这个“君子谓”

        这个“君子谓”应该是作者记录的时人(君子们)对共姬死于火灾这事的议论。

        而谷梁传和公羊传虽然同样记录了此事,却没记录时人的议论。按这类史书的写法,没有议论就应该是没有非议,是这样吧?

      • 家园 请教“媵”

        请问,媵的作用是不是相当于今天的伴娘?

        她在娘家一般是什么身份:

        君主的嫡出(新娘的嫡亲妹妹)还是庶出(新娘的庶出姐妹),还是宗室的嫡出或庶出(新娘的堂妹),还是其实就是尊贵点儿的侍女(类似以后和亲时找一个宫女封一个公主名分然后送去)?

        到了夫家,算是侧室,还是比侧室地位低的妾,甚至是专门侍奉正妻的高等侍女?

        晋国早期好像有位媵的儿子还被立了晋公,但按礼是不能继位,应该还算是庶子吧?

        • 家园 媵,还有姓

          大王出的题目难,还牵涉另外我一直关心的问题:“姓”,所以答得慢了些,恕罪恕罪。同时多谢您这一问,让我下决心多读了些书,尽力解决了些我自己的疑问。

          不知我的答卷能否令您满意,请多批评。因为要附在相关帖子下面,没直接复在这里,请多包涵。下面是链接:

          桥上《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姓与媵-上》

          桥上《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姓与媵-中》

          桥上《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姓与媵-下》

          通宝推:楚庄王,
        • 家园 春秋的媵不是伴娘

          春秋的不是伴娘,地位比后世的妾高,多妻制的残余,一般以妹妹或侄女陪嫁,儿子在正夫人无子的情况下有优先继承权,一次嫁三个,加大有子的概率,一人有子三人地位都安稳

          通宝推:楚庄王,
          • 家园 谢谢,能再详细说说吗
            • 家园 春秋有点不一样

              礼法是诸侯一娶九女,一国娶嫡夫人同姓两国送女陪嫁,三位都带侄女和妹妹各一,共九人,嫡夫人去世,另外两位夫人依次主持家事,诸侯就不用再娶了。立嗣是嫡夫人无子立另外两国女之子,三位夫人无子按地位依次立各人侄娣之子,这些媵女显然地位高于后世的妾,更像是多妻制下的次妻。但从左传记载看,诸侯不按规矩办事多了去,经常从多国娶妻,同姓送媵似乎也不多,因为记载儿子有资格立嗣的夫人们多是异姓。诸侯继位前已娶妻,继位后娶的常常反为嫡,真是贵易妻,烝婚的妻子儿子可以立为嗣,估计是为了延续两国关系,再娶一次好浪费,干脆收继婚,夫人们无子优先考虑侄娣之子还是挺多的。

              通宝推:楚庄王,
              • 家园 谢谢指教!

                同姓国的陪嫁原来在自己家里是什么地位?——我的意思是,他父母也是国王,怎么舍得将亲生的嫡亲女儿去做低人一等的陪嫁?是不是其身份就是次女或庶出的女儿(已注定不能成为别国的正妻的)?

                • 家园 这些缺乏资料记载

                  国君夫人出身记载很有限,鲁国很多国君从齐国娶夫人,基本没提过这些夫人是嫡女还是庶女,提到的基本是顺带写一笔,卫庄姜是东宫之妹,秦穆夫人与太子申生同母,宋桓夫和许穆夫人是宣姜和昭伯所生,少姜是晋平公妾,但是死了齐国要再送女的时候提过她是先君之嫡,晋平公母悼公夫人是杞国女,看起来大国嫡女也有可能为妾,收继婚生的女儿,小国女也有可能为正夫人,嫁女就看当时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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