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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龚自珍旧事 -- 翼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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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龚自珍旧事

    读黄裳先生书知,他很喜爱龚自珍的诗文。龚自珍是清中叶的奇才,于中国古典学问多有造诣。但是多次参加考试落榜,到38岁的时候才成为进士,终于得以进入中央政府,先后在若干不重要的位置上做过十年的京官。黄先生说,

    【种种奇言异行,只不过是表面现象,其实他对世事人情,感受极深,看他给

    朋友的信《与人笺》可知。他更随时毫无避忌地揭出统治者的用心】

    龚自珍有篇名文《杭大宗逸事状》,写自己杭州同乡杭世骏故事,从中可以看到满清的封建制度和民族压迫的实质。

    杭世骏在乾隆八年给皇帝上书,说

    【意见不可先设,轸域不可太分,满洲才贤号多,较之汉人,仅什之三四,天下巡抚尚满汉参半,总督则汉人无一焉,何内满而外汉也?三江两浙天下人才渊薮,边隅之士间出者无几。今则果于用边省之人,不计其才,不计其操履,不计其资俸。而十年不调者,皆江浙之人,岂非意见轸域?】

    要求满汉平等,这大大地触了皇帝的满洲龙鳞,差点被砍头。最终被剥夺官职返乡。龚的文章接着说:

    【乙酉岁,纯皇帝南巡,大宗迎驾,召见,问汝何以为活?对曰:臣世骏开旧货摊。上曰:何谓开旧货摊?对曰:买破铜烂铁,陈于地卖之。上大笑;手书:“买卖破铜烂铁”六大字赐之】

    这是杭世骏上书后二十二年的事情。八年后皇帝再次南巡,还记得这个老反贼,

    【癸巳岁,纯皇帝南巡,大宗迎驾。名上,上顾左右曰:杭世骏尚未死么?大宗返舍,是夕卒。】

    杭世骏卒年77岁,在那个年代算是高寿。如果皇帝没有说那句话,他或许还能多活几年。他是被吓死的,还是被哪个“懂事”的官员下手解决的,就无人能够知道了。

    黄裳先生的文章总结道:

    【文章写得简洁诙诡,而情事 毕 见,无 论 是 谁,读 了 都 会 感 到 一 种 阴 冷 的 印 象,久 久 不能去。】

    不知诸位同学是否有这个感觉。这是所谓“乾隆盛世”的一个写真。

    通宝推:西安笨老虎,尚儒,super97,阴霾信仰,不远攸高,
    • 家园

      文革后期搞儒法斗争史,龚自珍被划分为法家。这里的原因我没有去追究,但是毛主席对龚自珍的欣赏应该是起作用的。毛主席多次引用龚自珍的《己亥杂诗·其一百二十五》,“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确实很有气魄的诗句。

      黄裳先生说龚自珍的《己亥杂诗·》中艳情诗不少,多作于弃官后从杭州北上再次经过清江浦时的作品。如这首

      【赋凌云偶倦飞,偶然闲慕遂初衣。偶逢锦瑟佳人问,便说寻春为汝归。】

      黄先生认为这诗所表达的对女性的态度是非常恶劣的。但他又提到龚自珍有一首真正的爱情诗,意境很美:

      【暮雨怜幽草,曾亲撷翠人。林塘三百步,车去竟无尘。雨气侵罗袜,泥痕 (黑宛 )画裳。春阴太萧瑟,归费夕炉香。想见明灯下,帘衣一桁单。相思无十里,同此凤城寒。】

      这首诗是作于北京(即凤城),是写给一个不知名的女性。黄先生认为这位女性应该是满洲宗室贵族贝勒奕绘的侧福晋,著名女诗人太清西林春。证据是《己亥杂诗·》中另外一首

      【空山徙倚倦游身,梦见城西阆苑春。一骑传笺朱邸晚,临风递与缟衣人。(自注:“忆宣武门内太平湖之丁香花一首。”)】

      诗中太平湖畔的“朱邸”正是贝勒太素与太清夫妇所居的邸第。缟衣人即太清。太清好著白衣,故云云。太清貌绝美,尝与贝勒雪中并辔游西山,作内家妆,披红斗篷,于马上拨铁琵琶,手白如玉,旁观者以为昭君重生。傍晚时分送信给白衣美女,其中情怀不可言喻。

      有人为龚自珍辩护,说太清是苏州人,在京与杭州人龚自珍家眷来往送花也很平常。但是黄先生认为这些辩护是从封建礼教观念出发的,并不能真正理解龚自珍的“不拘一格”的作风。

      龚自珍单身弃官南归,并未携带家眷。在南方徘徊后再次北上。但是他本人并未进京,而是在冀南一带徘徊,只是在儿子一再要求下,稍微靠近北京。《己亥杂诗·》中有两首谈及此事:

      【任邱马首有筝笆,偶落吟边便驻车。北望觚棱南望雁,七行狂草达京华。(自注:“遣一仆入都迎眷属,自驻任邱县待之。”)

      房山一角露崚嶒,十二连桥夜有冰。渐近城南天尺五,回灯不敢梦觚棱。(自注:“儿子书来,乞稍稍北,乃进次于雄县,又请,乃又进次于固安县。”)】

      河北老乡们看着这些地名,知道龚自珍离北京还有多远。他害怕什么呢?或者说他弃官南归的原因是什么?

      黄先生介绍了一种解释观点,说龚自珍不敢进京不是因为害怕贝勒家的势力,因为

      【亥为戊戌之明年,贝勒已没,何谓寻仇。太清亦已老而寡,定公年已四十八,俱非清狂荡检之时。】黄先生认为这个解释是不通的。因为贝勒一死,太清就被赶出贵族府邸。这里面的原因在清代宗室家族,视为不可容忍的奇耻大辱是不便公开讲的。

      清末民初的戏曲作家孙静庵著《栖霞阁野乘》中有龚定庵轶事一则。谈及这段,比较符合逻辑

      【在京日所欢甚多,与某贝子福晋谊最笃。旧例,凡满蒙王公贵人诸内眷,例不许外出,惟每季可游庙一次。游庙有定期,某福晋于游庙时,与定庵遇,既目成,以蒙语相问答,由是通殷勤。未几,为某贝子所知,大怒,立逼福晋大归,而索定庵于客邸,将杀之。贝子府中人素受福晋惠,侦知其事,告定庵,定庵孑身走至江淮间,几乞食。】

      龚自珍接回妻儿南归。一年后在江苏丹阳云阳书院“暴卒”。黄先生认为这个“暴卒”有文章。上面引用的《栖霞阁野乘》说龚自珍被他所相好的妓女灵霄毒杀。这个说法过于惊悚。所以黄先生没有采纳。他在文章中引用了另外一段记叙

      【写此文竟,忽忆清初著名诗人、浙西三李之一的李符分虎,有《花南老屋诗集》五卷,康熙中刻入《梅会诗人遗集》中,高层云为撰墓表,云康熙二十八年卒于福州,年五十一。沈西雍《匏庐诗话》云:“吾禾三李,秋锦而外,惟分虎足称二难。诗固抗行,词则有过之无不及。分虎客闽中某官署,其夫人亦能诗,慕分虎才,因越礼。某官侦知之,召分虎与眷属共饮。酒半,舁一巨棺,强二人入之,遂葬后园。至今土人犹呼为鸳鸯冢。”《墓表》只说是“暴卒”,未言死状。此事绝奇,与龚定庵的情事绝类。定庵道光二十一年卒于丹阳县署,年五十。也是“暴卒捐馆”,死得不明不白。封建礼教杀人,这是两个著例。】

      其实这段故事也够惊悚,拍成电影肯定出效果。

      这三个故事的结局都是以“暴卒”收场。在封建时代,个人的权力乃至生命可以轻易被上级官僚否决。想起前段时间与同学讨论英国工业革命中土地自由买卖的重要性,同学指中国土地买卖唐朝时早已实现。我没有说话。我认为在人身权力都不能保证的情况下,商业的买卖自由能够进行到何种程度,与资本主义工业革命的距离还有多远,其实很明显的。

      中国社会反封建的任务还很重。黄先生此文的重点在于此。

      注:黄裳先生原文见《龚自珍二三事》,收录于2004年《皓首学术随笔》,网上有下载。

      通宝推:尚儒,桥上,
      • 家园 最后一段怎么就跳跃到”英国土地自由买卖“,实不解?
      • 家园 一两首好诗不能证明啥,宋徽宗字还写得好呢
      • 家园 这奸夫淫妇还能扯到封建礼教了?

        写此文竟,忽忆清初著名诗人、浙西三李之一的李符分虎,有《花南老屋诗集》五卷,康熙中刻入《梅会诗人遗集》中,高层云为撰墓表,云康熙二十八年卒于福州,年五十一。沈西雍《匏庐诗话》云:“吾禾三李,秋锦而外,惟分虎足称二难。诗固抗行,词则有过之无不及。分虎客闽中某官署,其夫人亦能诗,慕分虎才,因越礼。某官侦知之,召分虎与眷属共饮。酒半,舁一巨棺,强二人入之,遂葬后园。至今土人犹呼为鸳鸯冢。”《墓表》只说是“暴卒”,未言死状。此事绝奇,与龚定庵的情事绝类。定庵道光二十一年卒于丹阳县署,年五十。也是“暴卒捐馆”,死得不明不白。封建礼教杀人,这是两个著例。

        这就是个渣男寄宿主家,和主家的老婆勾搭成奸,然后被丈夫捉奸杀掉的故事。这种东西就是放到现代也扯不上封建礼教。难道奸夫淫妇就符合现代道德标准了?

        说穿了,文人们老以为他们勾搭别人的老婆是“佳话”。被戴了绿帽的丈夫报复就是“封建礼教”。这位“黄先生”还真是“黄先生”。什么玩意儿。

        • 家园 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

          手动狗头

          • 家园 重点不在此偷

            在于杀人的权力。

            可以为偷情而杀人/被杀吗?

            • 家园 按清律是可以的

              清律:凡妻妾与人奸通,而本夫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者,勿论。

              限定为登时(当场)。

              • 家园 就是现场捉奸

                还是很爽地杀之。

                • 家园 不好说

                  杀掉奸夫爽不爽也不好说,如果杀了奸夫舍不得杀老婆,见了官老婆也还是要问罪的。

                  因为涉及名誉,此类事多数为私刑,官府默许。对两位诗人暴毙死因的猜测符合当时律法人情。

                  另外确实是礼教杀人。本身就是礼法赋予“本夫”现场捉奸杀人的权利,而且记不清在哪朝,本夫要是放任奸情还要吃罪。所以礼教维护的是这个秩序本身,未必是出于维护本夫的目的,自然是礼教杀人。礼教本身不是贬义词,要说不妥的话,“本妇”没有类似权利可以算一条。

        • 家园 捧腹大笑

          孟同学这个回复出人意料,似乎也情有可原。既自称“词宗”,必然是文青一枚。文人相轻,然否😁。

          黄裳先生的文章是这样结尾的

          【两人都是诗人,都死于“行为不检”,在有的人看来,是“咎由自取”,是“活该”也说不定。】

          如何孟同学?早被看透了啊。

          不过黄先生最后还是和稀泥了

          【仅此一事,即可见“舆论一律”是多么不容易!】

          孟同学,你有你的权力反抗“舆论一律”!😁

          我还要稍微多说一句。如果我的妻子有外遇,首先我需要自省。她有个人的自由。我不会想去杀人,更不可能杀人后还能安然无恙。感谢老天爷,我们终于进化到一个自由和法制的社会。

    • 家园 腐乳加漏洞百出的“旧闻“

      杭世骏是个典型的腐儒。清朝以武功著称,乾隆更是大有为的君主。正在对外用兵之时,不用边地军功之人,难道用江浙的一帮文痞?江浙文痞掌权有啥后果?前有明朝党争,后有民国乌烟瘴气。

      类似杭世骏这种人,汉武帝时就出过。博士狄山攻击张汤“诈忠”,主张和匈奴和亲。结果汉武帝问他:

      “吾使生居一郡,能无使虏入盗乎?”曰:“不能。”曰:“居一县?”对曰:“不能。”復曰:“居一障闲?”山自度辩穷且下吏,曰:“能。”

      于是汉武帝派他去边境守烽火台,没几天就给匈奴杀了。

      江浙文痞大多就是这类人。眼高手低,只看到自身私利。

      不过龚自珍的《杭大宗逸事状》里可没有引用杭世骏的原文。里面只不过说:

      乾隆癸未岁,杭州杭大宗以翰林保举御史,例试保和殿,大宗下笔为五千言。其一条云:我朝一统久矣,朝廷用人,宜泯满、汉之见。是日旨交刑部,部议拟死。上博询廷臣,侍郎观保奏曰:是狂生,当其为诸生时,放言高论久矣。上意解,赦归里。

      大宗原疏留禁中,当日不发抄,又不自存集中,今世无见者。越七十年,大宗外孙之孙丁大,抱大宗手墨三十馀纸,鬻于京师市,有茧纸淡墨一纸半,乃此疏也。大略引孟轲、齐宣王问答语,用己意反复说之。此稿流落琉璃厂肆间。

      所以这篇有头有尾的“时务策”,至少要到几十年后才面世。到底是谁写的天知道。

      另外所谓的“例试保和殿”要到道光才成为成例。而“乾隆癸未”也不是乾隆八年,而是乾隆二十八年。杭世骏已经当了二十多年的官了。被贬后未吃啥苦头,从两年后乾隆下江南他还有接驾的资格来看,并没有遭到任何迫害。他写的书照样出版。乾隆还能手书“买卖破铜烂铁”赐给他,可见最多也就是调侃他一下罢了。不过是一个以卖惨认罪,另一个以调侃宽恕罢了。

      至于之后那条“癸巳岁,纯皇帝南巡,大宗迎驾。名上,上顾左右曰:杭世骏尚未死么?大宗返舍,是夕卒。 ”就根本是胡说八道了。

      癸巳是乾隆三十八年。问题是乾隆根本没有在癸巳年下过江南。乾隆在十六年(1751年)、二十二年(1757年)、二十七年(1762年)、三十年(1765年)、四十五年(1780年)、四十九年(1784年)六次巡幸江南。

      所以这类野史小说,看看就好。别太认真。

      • 家园 你知否

        我都不敢引用这句龚自珍的原文"宜泯满、汉之见",因为这句话比我引用的文字直截了当得多。

        从你最后否认龚自珍的那段话看,你到底认为龚自珍这篇文字是否可信。

        在半信不信之间,只选你相信的部分呗😁

        • 家园 野史不就是道听途说加自我创作?

          龚自珍的这篇东西前后矛盾的地方很多。例如把道光年间的常例考试当作乾隆初年的事。千不该万不该还把乾隆下江南的日期搞错了。清朝人犯这种常识错误根本就不应该。

          至于说"宜泯满、汉之见",这句话并不犯忌讳。事实上这还是清朝历代的官宣。杭世骏因何被罢官,实际上当时没有记录。至于最后这条,楼下不是已经提醒了,明显是抄袭永乐杀平安的桥段。

          至于你看的那本书的转述,很明显是带有自己私货的。可惜学艺不精,连乾隆朝的干支记年都没搞清楚,贻笑大方。也就比余秋雨的“致仕”升官要好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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