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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关于美国保险法的有趣问题 -- landl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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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关于美国保险法的有趣问题

前几天有位朋友跟我谈到人寿保险的事儿,我就想起了当年买人寿保险的时候,还看了看美国的保险法。本来以为会挺枯燥的,没想到里面有些规定还挺有意思的。趁着现在还记得,写下来给大伙儿分享一下。

写之前声明一下:

1.我不是卖保险的,我的家人里头也没有卖保险的,想买保险别找我。

2.我不是专业人士,而且看那个法律起码有5、6年了,说错了多包涵。

说之前先简单介绍一下美国的人寿保险:

首先,美国的保险法是归各州自己管,联邦(中央)级别只是交流建议,没有管辖权。

还有这买保险的(即保险计划的拥有者)不一定就是被保人。受益人有第一级和第二级,一般大家说受益人指的是第一级。举例来说,最常见的人寿保险计划就是张三自己给自己买个保险,所以他自己既是这份保险的拥有者,也是被保人。拥有者当然可以规定受益人,他设定的第一级受益人理所当然就是他老婆张嫂,即他要是挂了,张嫂拿100%的保金。小心起见,张三又规定了第二级人,就是他父母,如果万一张嫂走在他前头了,张三父母每人拿一半保金。

美国保险法保金有个很大的福利(呵呵),那就是免税!一百万的保金给受益人,就是实实在在的一百万;而一百万的遗产给继承人,那就没准儿了,美国杂七杂八的遗产税,最多的能被剥削走一半!

闲话说了不少了,开始提问吧(答案在下面)。文中的保险专指人寿保险(又称生命保险)。

问题一:是不是只要你愿意,对方也愿意,你就可以给他(她)买保险?

问题二:人家不同意,你能不能强行给他(她)买保险?

问题三:你的小命值多少钱?

问题四:有没有可能被保人不死也拿赔偿?

问题五:被保人自杀了还赔不赔?

问题六:太胖太瘦太高太矮会不会要多交钱?

问题七:夫妻一起挂了怎么赔? 这可不是个简单的问题,比如上面张三的那个例子,我们假设张嫂的法定遗产继承人是张嫂的父母。那么如果张三夫妻俩同时出事儿挂了,张三的那些保金归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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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快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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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是不是只要你愿意,对方也愿意,你就可以给他(她)买保险?

不行,保险的购买人和被保人之间一定要有利益关系(interest)。比如黄世仁可以给杨白劳买保险,因为杨白劳欠他钱;也可以给穆仁智买保险,因为那是他有特殊贡献的雇员;但不能给喜儿买保险,喜欢不是理由。

另外,“爱”也算是一种利益关系,夫妻之间的爱,对子女的爱,甚至对(外)孙子(外)孙女的爱都可以。但对侄子侄女的爱,或者兄弟姐妹之间的爱就不够格了。嘿嘿,美国这保险法也真逗。

问题二:人家不同意,你能不能强行给他(她)买保险?

绝大多数情况下,被保人不签字,保险无效。有两种例外:一个是被保人因为年龄(未成年)、智力等原因无法签字,可以由其监护人代签。第二种就比较狠了,记得我说过保险是各州自己的事儿么,所以有的州有一些特殊规定。比如马里兰州规定,老婆可以背着老公给他买保险!在马里兰州的男同学们,千万要对老婆好一点。。。

问题三:你的小命值多少钱?

保险法中明文规定,生命是~~~无价的!但是~~~保险公司有权拒绝任何不合理的保险计划。。。一般来说,你能买的最高保额大概是你年收入的10倍左右。

问题四:有没有可能被保人不死也拿赔偿?

看到这个问题有点匪夷所思吧。其实不但可能,而且有两种情况呢。一个是大悲,另一个是大喜。

第一种就是被保人被医生确诊活不过一年了。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提前支付保金给受益人,以便让被保人最后的日子过得开心一些。多么人性化的条文啊!可我当年看到的第一反应却是,如果出现奇迹不死咋办。答案是除非医生撒谎,否则不追究。那倒不错,鄙视自己。。。

第二种可就太爽了。在保险法里,活到100岁也能拿保金!终身人寿保险么,这个终身就是100岁。条约期满,合同结束,普天同庆啊!哈哈。不过现在人活的越来越长了,据说有些州已经把这个“终身”的年龄改成120岁了。同学们要努力啊!

问题五:被保人自杀了还赔不赔?

回答之前先想一想保险公司不赔的理由。既然是生命保险,人挂了根据合同(就是保约)当然应该赔啊。为什么不赔?只能是合同无效。为什么无效?理由可以是签约人当时签约时是有欺骗目的。所以,买了保险就自杀是不成的,要耐心的等一等。多久呢?两年后就没问题了,嘿嘿。

问题六:太胖太瘦太高太矮会不会要多交钱?

NO。保险公司订保额的标准保险法有规定的,年龄、性别、抽烟与否、职业(比如军人)以及有危险性的特殊爱好(比如攀岩、蹦极、滑翔等)。除此之外,不能有其他的价格级别。保险公司可以拒保,如果一旦接受,则不能歧视(加钱)。

问题七:夫妻一起挂了怎么赔?

这条是美国保险法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特别规定。显然因为这样的事儿发生的比较多,案子也不少,搞得大家焦头烂额。所以美国保险法干脆一刀切,统一规定:如果夫妻一起死亡,无法判定先后,那么不管受益人是谁,保金强行放入被保人的遗产,over。估计这条是美国政府干的,也不考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真黑。

文章最后我说一句:买人寿保险不是给自己的,受益的是家人;作为一个有家有口的人,如果出现万一,家人以后靠什么生活,这些考虑应该想到,这也是一个成年人的责任。当然,这只是我的一家之言,不是什么普世真理。再说一遍,我不卖保险,买保险别找我。

关键词(Tags): #地主瞎侃#保险#人寿保险#生命保险通宝推:加东,踢细胞,密银,观望者,游识猷,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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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赞常识普及

俺收藏下来先。。。

家园 好@ 收藏@
家园 谢谢

家里头有未成年子女的, 我觉得必须得买个保险. 否则发生不幸的时候, 让配偶独自来承担所有的后果, 太不公平了. 这"不幸"应该包括两方面, 死亡和丧失自理能力. 有时侯后者给家人带来的景况更悲哀.

在收音机里听到有个新的保险产品叫做"生前利益万全保"(大概的名字),所谓的"不死也拿赔偿"的保险 ( 针对你的第四点). 我听得有些动心. 但究竟该保"死"还是保"活"呢? 嗯, 有些难以选择.

谢谢
家园 担心自己活的太长?

那可以买年金(annuity)。

简单来说,买人寿保险是活的越短越赚(当然物极必反,能活到100或120---看你在哪个州---更是大赚特赚),而买年金则是活的越长越赚。担心自己“老不死”的朋友们,建议买年金,自己养自己,不麻烦子女

家园

送出连日来的第一朵有效花儿....... 高兴一下.

没错, 我觉得自己很有可能活得太长. 谢谢你的建议!

家园 这个提醒好,年金不是比退休金还合算吗!

退休金活得越长越拿越少,担心长寿以后的生活质量;年金就撒开了健健康康地活吧,活得越长越赚!

而且免税!!

我决定买年金,鼓励自己老不死,动力大大地。

家园 两年后就没问题了

关于自杀,还是有疑惑。如果两年以后自杀也赔,那会不会手上有保险的人自杀的时候更加无后顾之忧,从而更容易选择跳下去呢?反正身后有保险公司替我养着,我走了一了百了。

随便瞎想,理论上的探讨而已。

家园 也是理论上的探讨

很多人寿保险都有个意外死亡的附加款,没有的话也可以买。那个附加款就是说自然死亡按原价赔,意外死亡多赔,好像有的是加倍。所以简单明了的自杀还是不太合算。。。

家园 地主,推荐几个好的保险吧!

哦,对不起,你不卖保险啊。

好文先收藏了,不过,对于第二个有点怀疑,MD 这个规定怎么实施啊?买人寿保险不是要先做体检,验血验尿吗?反正俺通过公司买的是这样子的,不过俺不在马州。

家园 怎么实施?

这我也不清楚,会不会是让保险公司直接和男方的家庭医生或者其他什么机构联系呢?据说这个规定的历史原因是因为当年马里兰有一个什么教派的人,特别忌讳谈生生死死的,所以就有人提了这么一个建议。

说起验血验尿,有个河友跟我说现在胆固醇高会加价。我一查,还真有这事儿。可能是这几年才出现的,貌似我买的那会儿还没这个说法呢。当然保险公司可鬼了,它们不说加价,而是说胆固醇正常的(一般是总的<240)减价,有Preferred Rates

你rp好啊

谢谢:作者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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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买!

立刻,马上,现在就去!

家园 难道是地主人寿咨询公司开张了?
家园 我一直怀疑国外保费比国内便宜,参保人数问题?

而自杀国内肯定是不赔的,等多久都一样

家园 自杀

自杀国内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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