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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阶级斗争新动向:走资派要抢公安局 -- 大圣王
广东省政改新行动:政法委书记不再兼职公安局长!改为副市(县)长兼职,本来这个也很平常,但这是广东所谓的政改:
新一届的换届选举,党政分家,公安局为政府部门,归政府管!!
注意:这次明确提出公安局的政府属性,不再归党的政法委管辖!!!政法委是党对公检法等强力部门的管理委员会,走资派已经在法院上下其手多时,虽然还没有完全掌握,但法院的近来表演已经证明不远了!自从军队国家化碰了大钉子后,转而求其次掌握公安局了!!!
有利于轻松拿下爆丑闻的局长们。
军方与地方是两码事,地方警察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不勤换勤清理,嫌现在警民纠纷遍地还不够恶劣?
至于警力下放会导致国家权利失衡,或者说共党权利削弱?
就凭各地警察四处插手经济利益,民怨重重,谁敢乱动----定向反腐不是万能的,但对特定地区、特定个人,一锤定音。
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就更不好拿了
彻底推翻TG基层政权,让茉莉花自由地开遍南粤大地。
如洪水般汹涌,如日中天。楼主标题中把“抢”字去掉,倒是更切合当下。
这个把戏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党务官和政务官的体系,不是完全分开的,而交互的,一个官是作党务官,还是作政务官,它不是两个系统,而是一个管理体系的,他今天是一级政务官,明天就可能升到一个党务职上,今天是党务职官,明天也可能升到一级政务职上。
所以这个东西,就算在具体持行人身上,也是会出现摇摆的,他在这个职上,把事改了,如果升不上去,那后面就有可能叫别人改了,而如果他能升上去,那么上去后,是升到党务职还是政务职,又是不一定的。那他前面为方便作的修改,就可能反制于他,那么他前面为方便作的修改,就又可能为方便再往回改。
说到底这些是些个小把戏。
而不在职称。
一个原向政法委书记行贿的人,只要改向副市长行贿就可以了,而一个图贪腐的官,也只要把谋求的职位,从政法委书记,改成副市长就可以了。
这种没有实质加强管理和监督,但也没明显削弱的,在不同职位之间的,职能平移,对相关个人可能有一些便利,但对司法管理,没有什么大用。
是挖党的领导的墙脚吗!要知道历来掌管政法系统的政法委书记,如今的周永康,都是9常之一。要挖这里的墙脚,敢情这届的阎王好说话???
1、公安局从来都是属于政府序列的,这个不是从今天开始的。
2、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局长还是副市长兼任公安局长,在全国各地是不一样的,一直以来两种情况都存在。并且,很多地方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局长是最近5年左右时间才出现的,在此之前一般都是副市长兼任公安局长。
3、明确公安局的政府属性(其实不明确也是属于政府序列),和归不归党的政法委领导完全没有关系。政法委是一个协调性机构,它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之间不是简单的隶属关系。三个单位的党委或党组是直接隶属于当地地方党委的,而不是隶属于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