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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殖民者的反扑:被逐出台湾后荷兰联清攻郑的企图和失败 -- 情人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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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殖民者的反扑:被逐出台湾后荷兰联清攻郑的企图和失败

(按:这篇小文是本人去年写的一个跟工作有关的小东西,搁在电脑里好久了。因为最近遭逢变故,心情不佳,故久未在西河发帖,今日将这篇小文奉上,谨供诸位河友解闷、拍砖,也权当是给自己转移一下注意力,消散一下悲伤,增加一点分数吧。)

1662年,郑成功收复台湾,荷兰殖民者遭到驱逐。荷兰人不甘心军事上的失败以及贸易利益的损失,本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原则,试图联合与郑氏为敌的清政府力量反攻台湾。其后数年间,荷兰殖民者数次派兵远征,或联合清军,或单独行动,但都归于失败。

一、荷使访清

早在1661年郑成功围攻热兰遮城期间,从巴达维亚赶来救援的荷兰舰队以及围城内的台湾评议会就试图与福建的清军取得联系,联兵攻打郑军在福建沿海的基地金门、厦门,希望通过“围魏救赵”的策略来解除郑军对台湾的攻击。但是由于荷兰援军的统帅考乌逃回巴达维亚,这个计划最终落空了。

荷兰人被逐出台湾后,念念不忘卷土重来。1662年6月,荷兰东印度公司派遣海军提督波特率领12艘海船、1000 多名士兵自巴达维亚出发,前往中国,争取与清政府合作,联合围剿在金门、厦门地区的郑氏势力,以期夺回台湾,并取得在中国的自由贸易权。这个荷兰统帅波特就是在清代史料中经常出现的“荷兰出海王”。

8月14日,荷兰舰队抵达闽江口,每艘船上都竖起“支援大清国”字样的大旗。8月18日,波特派员到福州,向当时的靖南王耿继茂和福建总督李率泰递交照会,内称荷兰舰队愿意协助清军“剿除逆贼”,但是要以“准许自由贸易、恢复台湾”为条件。

靖南王耿继茂早在驻守广东时期就和荷兰人打过交道,调任福建后在和郑军的海上对峙中也多处于下风,因此对于联荷攻郑持积极的态度。但是面对荷兰人的要求也感到无法自专,因此上书清廷,请旨定夺。同时,福建方面盛情款待荷兰来使,以示笼络之意。

由于从福建到北京路程遥远,荷兰人在福州一直等到来年的3月1日,仍然没有等到朝廷的回音,期间荷兰舰队只能在福建沿海的各个岛屿和城镇之间往来游荡,记录下一些福建沿海的风土人情,以满足西方人对于中国的好奇心理。后来,波特决定自己先率领舰队返回巴达维亚,派遣商务员康斯坦丁诺贝尔和8名荷兰人赴京朝贡。临行前,他还与闽安镇总兵韩尚亮约定:“待入夏后,率领舟师前来助剿。”

至于耿、李等人的奏折直至1663年1月7日(康熙元年十二月十九日)才送抵北京。先经兵部拟议,再由皇帝批示,历时四个多月。5月1日,康熙皇帝接见了前来朝贡的诺贝尔等人,对其“助剿海逆”的行为表示嘉奖,并赐予银币以示奖赏。虽然清政府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借助荷兰人的力量进攻郑氏,但是对于他们的“准许自由贸易、恢复台湾”的要求,除破例答应荷兰人每两年前来贸易一次外,在史料中却未见清政府同意荷兰人“恢复台湾”的明确记载。

二、助攻金厦

1663年7月1日,波特再次率领舰队驶向福州,这次他率领的舰队共有舰船16艘,运载大炮443门、兵员2713人,此外还携带了大量的货物前来贸易。8月底,荷兰舰队抵达闽江口,9月5日抵达闽安镇,受到福建方面的热烈款待,靖南王耿继茂和福建巡抚委托官员为荷兰人准备了房屋,以便“卸存货物”,并邀请荷舰驶往泉州会合。10月16日,荷兰舰队驶入泉州湾。21日,波特向在泉州的耿继茂、李率泰递交了一份他已经签字盖章的荷清联军协议草案,要求耿、李同样签字盖章并且送交清廷批准,“以合乎平等外交的惯例,以昭信守”。协议共十一条,第一、二条开宗明义的确定了清荷双方存在的同盟关系以及双方结盟的目的是“为对抗共同敌人郑军,两国应紧密合作,至敌人投降为止”,其余各条多是双方合作的细节安排,但是荷兰人在七、八、九三条中则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这让耿继茂、李率泰等人颇感为难,对此持保留态度。其中,协议第七条规定“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中国与一切华人得享有贸易之自由,不受任何干涉。但联军未克服金厦两地以前,对于荷人所带来之货物,暂不讨论”;第八条为“克复金厦二岛后,荷人必要时,得在两者之间,择取其一或其他地点,以驻扎舰队,以防海贼攻击”;第九条为“克复金厦二岛后,联军应驶往台湾。攻取此岛后,清军应将该岛以及一切城堡物件交与荷人,以供荷人居住”。对此,耿、李推说自己无权做主,要向朝廷请示方可定夺,但是为了推动清荷同盟的形成,动员荷兰舰队助战,最终还是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了。至于该协议是否呈送朝廷审批,则史料不详。荷兰人的要求虽未得到清廷明确的认可,但是在交涉期间荷兰舰队单独对金门发起的试探性进攻被打退后,也只能勉强同意了福建当局的说辞,继续与清军合作。

协议签订后,清荷联军对郑军在福建沿海的主要基地金门、厦门展开了联合作战。清军陆路提督马得功督同郑鸣骏以船数百号出泉州港,水师提督施琅同黄梧出海澄港,耿继茂同荷军扎营于同安港刘五店。11月18、19两日,清荷联军与郑军展开海战,荷兰舰队依仗船体高大且火炮众多,“横截中流,为清船藩蔽”,“炮声如擂鼓,从辰至酉相续不绝”。20日,荷兰舰队继续在海上牵制郑军,清军则水师各路并进,进攻厦门。面对清荷联军的联合进攻,郑军水师仍然表现出了极强的战斗力,“往来攻击,剽疾如马”,甚至在金厦海域的乌沙头海战中取得了击毙清军提督马得功的战绩。但是毕竟众寡不敌,最后郑军还是撤出了厦门,退往铜山。厦门、金门遂先后落入清军之手。

三、再占鸡笼

金厦攻克后,清荷同盟关系似乎出现了裂痕。战后,清方欢喜庆功,但是荷方却没有得到什么实质性的报酬,甚至到了12月初,驻留福州的商务员诺贝尔还抱怨贸易活动受到了阻碍。荷兰人催促清方依约进攻台湾,但是清方却希望首先进攻铜山,双方日渐分歧。

荷兰人开始对清方是否会履行协议产生了怀疑,于是又私下跟郑氏方面进行接触。1663年12月27日,荷兰人派代表向郑氏提出6点议和条件:一、放弃并移交整个台湾岛给荷兰人,让他们像从前那样占有并实行统治;二、特别是大员的热兰遮城、赤崁的普罗文查城以及武器、弹药和鸡笼等等,须移交给荷兰人;三、归还公司放弃大员时被占有的商品、金钱以及其他物品,并赔偿两年来因派舰队到中国沿岸所花的费用,共计约黄金60吨;四、所有公司的债务人,不管是仆人还是自由民,都须偿还他们的欠款;五、荷兰俘虏必须立即释放,并送他们连同货物到荷船;六、同意并批准上述条款,彼此之间将永久和平,以往一切事情应被遗忘和宽恕。

面对荷兰人如此苛刻的和谈条件,郑氏方面当然无法同意。不过,为了避免两面树敌,缓解双重压力,瓦解清荷联盟,郑方首领延平王世子郑经于1664年1月5日在铜山致信“荷兰出海王”波特,内称金厦之战“思明百姓失亡虽多,而王之士兵损伤不少,俱非两国之初意”,表示愿意做出让步,释放荷兰俘虏,答应与其通商,甚至不惜以重镇南澳相许,条件是荷方必须解除与清方的联盟,“盟约已定,即授王以南澳之地,悉还荷兰之人。信使往来,货物流通,岂不美哉。”

郑经的让步不能满足荷兰人的要求,双方没有谈出什么结果。2月,荷军独自向澎湖、台湾进发,曾一度占领了澎湖的一些岛屿,但是仅凭荷军的自己力量无法攻克台湾,这时听说清郑和谈有所进展,荷兰人也只能寄望于清方最后能依约移交台湾,因此波特率队又返回了巴达维亚。

1664年7月,波特第三次率舰队来到中国。在这次行动之前,荷兰人已经认识到,“由于种种原因,现在还不可能取回台湾……因决定暂时放弃取回台湾的想法”,只准备重新占领鸡笼,“作为行驶于北方——即中国沿岸的船只的临时集合地”。8月18日至20日,荷军在澎湖打败了守岛的郑军。27日,占领了无人驻守的鸡笼。之后,波特最后一次前往福建,试图与清军联合进攻台湾,但是因为洋面骤起飓风,清军水师被迫折回,这次联合行动无功而返。至此,荷兰人再也无力进行这种耗资巨大的劳师远征了,不得不打消了反攻台湾的计划,停止在中国沿海的军事活动,波特也结束了作为荷兰出海王的使命。荷兰人只能退而求其次的经营鸡笼,希望其成为新的贸易基地。

四、最终败走

荷兰人占领鸡笼后,开始修建城堡工事,驻军守卫,希望将其建设成为船只停靠点和贸易中转站。每年南向季风起后,荷兰商船从巴达维亚起航,分别驶向福州和鸡笼,而后再驶向日本。返航时也是在福州或是鸡笼停靠,再驶向巴达维亚或是东南亚等地。因为清廷允许荷兰人每两年前往中国贸易一次,所以荷兰船只也经常公开或是暗中往返于福州和鸡笼进行两岸贸易,负责此项事务的正是那位朝觐过康熙皇帝的商务员诺贝尔。

荷兰人虽然努力经营鸡笼,但是其在鸡笼进行贸易的规模却远远不如过去,这除了与其控制区域大小、管辖人口多寡、资源丰沛与否有关外,荷清关系的变化也是原因之一。自从波特第三次远征失败后,荷清联盟形同瓦解,之后几次进攻台湾都是清军水师独立进行的。荷兰人丧失了利用价值,当然也就失去了与清廷讨价还价的筹码。1665年后,清廷改变对台政策,不再主动出击,以“迁界禁海”进行经济封锁,同时辅以政治招抚,以期最终迫使郑氏投降。而“迁界禁海”的政策效果又与荷兰人的海上贸易形成了冲突,因此在这种背景下,荷兰人要开展贸易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另外,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都对于西方“夷人”有一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猜忌和排斥,1665年6、7月间,荷兰人在浙江普陀山抢劫寺院的海盗行为,引起清廷的极大愤怒,认为“外夷禀性贪利”。1666年,亲身参与并一手促成联荷攻郑的福建总督李率泰临终前上疏提醒清廷,“红毛夹板船虽已回国,然而往来频仍,异时恐生衅端”。于是,康熙皇帝当年下令从此停止荷兰人两年一次的贸易,取消了给予其的优惠待遇。当中国的贸易大门关闭之后,鸡笼这个贸易基地就成为无源之水了。

再从岛内形势而言,荷兰人占领鸡笼后,郑军就一直对其保持着军事压力,希望将其驱逐而后快。1666年,郑经更是派大军攻打鸡笼,与守城荷军展开激战,虽未能将其一举消灭,但是也迫使荷兰人增兵驻守,从而背上了沉重的军费包袱。以1668年为例,荷兰人在鸡笼支出98549盾,收入仅18918盾,损失高达79631盾。这对注重商业利益的荷兰人而言是无法接受的。

由于占领鸡笼已经无利可图,1668年7月5日,荷兰东印度公司被迫做出决定:撤走驻守鸡笼的军队和物资,放弃这一地区。至此,荷兰殖民者的身影从台湾彻底消失了。

五、结语

荷兰殖民者被郑成功赶出台湾后,不甘失败,妄图恢复。1662年6月以后,他们三次组织远征舰队前往中国,积极游说清政府联荷攻郑,以期重夺台湾,实现自由贸易。但是清荷双方各有盘算,彼此互相利用,合作并不愉快。最终,荷兰人的远征无功而返,殖民者的反扑归于失败,而清荷攻郑这段尘封的历史也成为荷兰殖民者的“回光反照”和荷据台湾史上最后一抹“余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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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氏还是有功于民族的。

家园 老兄这文字,足以在《文史知识》上发表了

PS:这个杂志是我比较喜欢的。

家园 谢谢你的夸奖,我写这些东西不过是工作需要罢了,个人感觉

比较八股,干巴巴的不生动,不过这不属于“戏说”文字,算是比较严肃的史学小论文了。

家园 我觉得比较生动,而且又符合科学的风格

跟《文史知识》的文章风格很像。

这种史学小论文,我从小就蛮喜欢看的,可能是因为那时候没有什么东西读吧。

《文史知识》这刊物刚刚创刊的几期,我在家里的柜子里到处翻检的时候就看到了,那时候我还在上小学呢,呵呵。

家园 有更详细的材料吗?

“1665年6、7月间,荷兰人在浙江普陀山抢劫寺院的海盗行为,引起清廷的极大愤怒,认为“外夷禀性贪利”。”

这个材料好!有更详细的描述,资料吗?

家园 荷兰人抢劫普陀山寺院

“福建总督李率泰临终前上疏提醒清廷,‘红毛夹板船虽已回国,然而往来频仍,异时恐生衅端。’”出自张本政主编:《<清实录>台湾史资料专辑》,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第13页。

“荷兰人在浙江普陀山抢劫寺院”出自《南海普陀山志》,该书卷六记载“红毛番人来山,住半月,尽取铸像幢幡等物往日本贸易,得金二十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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