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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杀杀杀杀杀杀杀! -- 骨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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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杀杀杀杀杀杀杀!

3月4日成为早晨7点20分左右,在长春市西环城路与隆化路交汇处附近,一辆RAV4车辆被盗,而当时,车内还有一个2月大男婴。

长春市已出动包括交警、巡警、特警在内的各警种共3500多名警力全城寻找,长春、四平等地的数千私家车主、出租车司机都加入到寻找行列,长春市内多个广播频率吉林交通广播、长春交通之声等都放弃日常播报,全程追踪事件进展。

这个是婴儿的照片: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最新的进展是:

罪犯周喜军于3月5日17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周喜军交待,他盗走汽车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车辆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

真让人看的毛骨悚然。车已经偷到手了,就算把婴儿丢在超市等公共场所,也算给他一条生路。什么人能忍心用双手掐死一个两个月的婴儿,这要何等的钢铁的心肠!我不由得想起张献忠的一句诗:

“杀杀杀杀杀杀杀!”

罪犯周喜军应该难逃一死,估计判词大约是“虽然犯罪人有自首情节,但是情节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残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云云。看网上的介绍罪犯没有什么背景,估计不会有大学教授等社会精英跳出来替他辩护“激情杀人”、“弹钢琴杀人”之类的。

令人费解的是丢弃婴儿也就罢了,在东北现在的天气下,被丢弃的婴儿也只有一死,为什么还要在丢弃前掐死他?假如周喜军有专家的智力,他大概会替自己辩护说“丢弃在外面被冻死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为了减少婴儿的痛苦,我决定直接掐死他”。基本上跟公知们提倡用注射执行死刑是一个逻辑。

有些网友呼吁应该活剐了他。我认为这是非常不妥当的。活剐这种方式太过血腥刺激,会影响我们对死刑的推广的。

我是一个比较传统的人。我认为合适的死刑方式是由受害者的父母掐死他。

假如受害者的非直系亲属,姥姥姥爷姑姑舅舅什么的也想一起掐,需要酌情收取一定费用。

倘若受害者家人愿意额外再多出一笔钱,可以组织一支精干的医护人员在一旁待命。等罪犯被掐死,马上实施心肺复苏术,抢救过来以后可以再掐一次。按次收费,童叟无欺。

如果受害者家人财力不支,还可以要求社会捐助。我认为这是非常公平的。罪犯的民愤有多大,就可以死多少次。以这个禽兽为例,恐怕限制掐死他的次数的因素不是捐款的数量,而是医护人员的水平了。

额外收取的这些钱呢,可以捐给“推广普及死刑”基金会。只要这个基金会的管理者没有干女儿就行。

“玛勒格比德,这系神马系道!”

通宝推:聚沙成塔,住在乡下,
家园 这真是个畜生,无知愚昧,

没有一点人性,更不用说良心和道德了。谁养的,一起去死吧!

家园 据说凶手的儿子和婴儿的母亲曾经是夫妻
家园 不要贬低畜生,畜生比他强。
家园 做一回“加东”的反向操作

正好也是最近的事。

纽约偷车嫌犯发现车内有婴儿 报警后弃车离开(组图)

点看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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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美国《纽约邮报》2月6日报道,当地时间2月5日,一对年轻美国情侣从商店里出来准备驾车离开时,男子因惦记在商店里看中的一款手机,回到店里将手机举到窗边给女友看。女友为了看清,从未熄火的吉普车里下来凑近看。结果一名小偷迅速上车将车开走。

  当时,汽车后座坐着这对情侣刚满8个月的女儿。男子见状慌忙出来追车,但未能追上,遂立即报警。然而在警察接到报案40分钟后,报警中心接到另一个报警电话说发现一辆吉普车内有一名女婴,在告知车辆的准确位置后电话被挂断。警方立即到该地点将被盗的吉普车和女婴救回。

  据警察推测,这名有西班牙口音的嫌犯应该是在偷车后发现后座有个婴儿,也许出于不忍心,就主动报警,弃车逃跑了。目前该嫌疑犯还没有被抓到。

家园 那个把孩子留在车里的父亲也有过失

的确责任心差了点。

家园 这个畜生应该死一万次
家园 车主两口子开了个超市

一大早开车去超市开门营业,一晚上暖气停了,屋里非常冷,现在长春还在下雪呢,两口子怕孩子热身子进冷屋会感冒,就先进屋把炉子生着,想着等一会儿暖和了再把孩子带进来,孩子留在车上,车不熄火就是为了开着车上的暖气。

说实话我不觉得父母有多大责任,如果我是孩子父母的话也会这样,区别可能就是让孩子他妈留在车上陪孩子,但是很有可能超市开门要忙的事情很多,需要两口子一起做,所以他们做出了让他们终身痛苦的选择。

让我愤怒的是这个世道,两口子停车不熄火是偶发事件,前后不过十分钟,这样的偶发事件都能让那个王八蛋没有错过盗窃的机会,说明平时街面上有多少人在贼着,在盯着,一有抢一把捞一票的机会马上就能冲上去,想想让人不寒而栗,我知道我的认识有误区,但必须承认我对长春的治安环境印象大坏。

家园 不能掐,要把他脱光衣服放到雪里,然后一片一片肉的削死它!

每个想去削的都去削一刀,我希望能够给我留一把刀,也要削一片。

昨天看到宝宝的照片,眼泪就开始哗哗的,这小小的小东西,只有两个月大,他用哭在喊,“疼我,爱我,照顾我”

越想心越揪的慌

通宝推:踢细胞,
家园 不熄火的车比较吸引盗贼

盗贼可恶,但也许是生活所迫,也许是恶习难改,但是掐死半岁孩子就是丧尽天良了。这整个事情的焦点不是那辆汽车,而是那个可怜的孩子。

如果可以救回孩子,估计那对父母送给盗贼一辆汽车都不会不愿意,但是上天连这个机会都没给他们。是什么样的心理让一个盗贼做出这样的事情,那是比丢汽车恐怖百倍的事情。

家园 据传闻说现在的自首的人和孩子的母亲有交集

自首的人的儿子和孩子的母亲曾经是夫妻。

而且自首的人对案子的细节交代不清楚,现在警察怀疑自首的人是为儿子顶罪。

如果是真的,偷车到杀婴的跨越是有原因的,而不仅仅是临时起意。

家园 个人认为非杀不可,另外大家坐看中国JY、叫兽们如何表演!
家园 杀人偿命本是天经地义的事。

可是中国很有部分法律工作者(法官,律师,砖家)一直在努力颠覆这个准则。

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在云南李昌奎案后试图分析这些人的动机:

1. 上有所好 下必甚焉。 有些人想通过少杀, 慎杀来彰显盛世以及和谐社会。 要体现太平盛世,最俗套的方式就是罪犯少,几乎所有史书都不忘记载贞观四年, 全国只判了29个死刑犯。

2. 洋大人们都废除死刑了, 尤其是老欧洲们。洋大人们是他们的榜样,人家有啥, 咱也要有, 没有的话, 创造条件也要上。从来不考虑和人家的文化, 宗教, 传统的差异。老百姓是可以忽悠的,民意是可以忽略的。

3. 把罪犯毙了, 就没利润空间了。 罪犯活着, 只要家里肯出钱, 法官,律师和狱方就可以想办法把无期变有期, 长期变短期, 把人捞出来。

家园 精英们已经开始表演了

但这次换了个方向,看看李开复的微博,我都奇怪中国怎么能出现这样的。。。。,好在正常人还是多

家园 我也在网上看到这个传言了,静等事实真相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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