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序有所改变。发帖如还有问题请报告
- 【征集】西西河的经济学,及清流措施,需要主动参与者,『稷下学宫』新认证方式,24年网站打算和努力目标
主题:【原创】闲扯天朝历史上的皇家姑父们 -- AleaJactaEst
再富的包衣依然是包衣,也得给小僧行礼避道啊。要不是这层身份,他连见道光的机会都没有,还谈何选中。
西方资本主义兴起的初期,那么多的富商倒贴钱,也要把女儿嫁给贵族,哪怕穷也无所谓。还不是因为等级制度依然左右着人在社会中的真正地位吗。
二十岁一代的话,也四百多年啊。
跟皇室最多只有家庭血亲关系,但在社会关系上,已经和皇室没有任何关系了。
柴荣是郭威的内侄,郭威姐姐的儿子,同时也是养子,当时改姓叫郭荣了的,貌似并没改回来,所以应该叫 后周世宗郭荣才对。
五代传养子很正常,徐温就传给养子徐知诰,徐知诰后来改回姓李,就是南唐烈祖李昇。
其实郭威一开始并没传外甥的想法的,无奈皇帝把他全家杀了个干净,除了这个外甥,其他儿女都被杀了。到了要传位的时候,除了这个外甥,就剩下女婿张永德,外甥李重进了。相比之下,郭荣不但亲近,而且能力很强。
“元太祖十八世孙图蒙肯,号班珠尔,兴黄教,西藏达赖喇嘛贤之,号曰赛音诺颜。其第八子丹津生纳木紥勒,纳木紥勒生策棱。”
这是不是乱了辈分了
好像主流说yes.
赵高乃秦王室宗亲----这个好像没有哪个史学家是这么说的.
查了一下《皇室典范》关于皇女(日本称为内亲王)出嫁的规定。
明治22年(1867年)到昭和22年(1947年)的《皇室典范》里规定皇女只能嫁给皇族或华族(贵族),如果嫁给皇族,身份随丈夫。如果嫁给华族,则不再属于皇族,但是如果有天皇的特旨,依然可以保留皇族的身份。
现在的《皇室典范》一是把出嫁范围的限制取消,因为战后不存在“华族”了。二是把“天皇特旨”的小尾巴砍掉了,一律泼出去。
家族、血统的根本在于财产继承权。中国民间的传统是,女儿出嫁后不再拥有娘家的遗产继承权,而是参与夫家的财产分配。
虽然查不到中国皇家对女儿出嫁后身份的明文规定,想来和民间传统不会差太远吧。
如果公主及其子女不再自然拥有皇家的财产和权力的继承权,姑父们参与竞争的合理性不强,利益性不高,自然积极性就要打折扣了。
再牛鼻的姑父能比得上曾经当过皇帝的姑父,姑侄二人均为帝,老牛逼了
宋朝的苏轼曾说:“始皇致乱之道,在用赵高。夫阉尹之祸,如毒药猛兽,未有不裂肝碎胆者也。”到他那时候,已经明确将赵高定位为宦官。
再往前,唐朝的元稹说过:“彼赵高者,诈宦之戮人也。”即赵高虽然是个假宦官,但还是挨过刀子的。这里的“宦”应该不是“官宦”之宦而是“宦官”之宦,否则“诈宦”没法解释,总不能说是冒充官员吧,何况后面还有“戮人”即刑余之人。
但是再往前追溯,就比较模糊了,做为源头的《史记》只说“赵高昆弟数人,皆生隐宫,其母被刑僇,世世卑贱。”这里的“隐宫”是啥意思,一直众说纷纭。
司马迁是汉初人,而汉末的孔融则说“且被刑之人,虑不念生,志在思死,类多趋恶,莫复归正。夙沙乱齐,伊戾祸宋,赵高﹑英布,为世大患。”这里将赵高与英布并列,由于英布肯定不是宦官,所以这句话应该只是表达赵高、英布这些受过刑罚的人是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有人考证后认为,最早明确说赵高是宦官的文字出自唐代开元年间著名史学家司马贞的《索隐》,里面引用了一条据说是南北朝一个姓刘的人留下的说明,认为赵高“盖其父犯宫刑,妻子没为官奴婢,妻后野合所生子皆承赵姓,并宫之,故云‘兄弟生隐宫’。谓‘隐宫’者,宦之谓也。”《索隐》尽管名义上是对《史记》的注释,但内容非常丰富,已经相当于再创作了,大致等于《水经注》或《裴注三国》一类。
不过后来,上世纪70年代在湖北云梦出土了一批秦简,湖北江陵的张家山汉墓也出土了一批汉简,一些学者研究后认为,“隐宫”极有可能是“隐官”的误写,而后者指的其实是刑满释放人员,与宦官没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