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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西西河的经济学,及清流措施,需要主动参与者,『稷下学宫』新认证方式,24年网站打算和努力目标
主题:【原创】神仙又在打架了 -- 英雄史
我的老家,过去20年就没有像样的水利建设,池塘严重退化,成了垃圾池,水渠完全堵塞,下大雨就内涝, 不下雨就干旱,即使和每个村民切身相关的村间道路都只能勉强建一个单车通行的道路。
国家给的水利建设资金,大部分成了某些人的贪腐对象。唯一的例外是沿江防洪江堤,铺上了石头,遏止了崩塌。
在任何社会都难以解决,因为没有足够的动力。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一个办法,就是恢复乡绅,家有万顷良田,自然就有动机解决这些问题。 另一个办法就是恢复集体所有制。
没有中间道路可选。
并且利用私人通道向586力推林毅夫。所以,林毅夫的后台比厉股份的厉害。
土地流转就可以让二者同时并行,同起作用。
土地用来种田,得到的收益远低于市场平均收益,那些来流转的,基本都没安好心,不过是期望将来转非农用途。
大规模流转,亡国之始。
流转后,虽然有一部分会私有化,但完全可以靠税收来平衡。这个事要先从房产税开始做起。耕地可以暂不收税,一旦将来耕地用途被大量占做他用,就可以从非农用的农地开始收税,既能保证粮食供应,又能促进农田水利建设。
一任不如一任。这个位置按说还是需要点儿理想的,可惜都是现上轿现擦屁股的主。历高徒又是两任十年,不知道禁不禁得起这么折腾。
你可以先去查一下宪法,所有者是三级集体。
邓江胡拆掉了三级集体,现在等于无主。
至于收税能解决问题,这从来就是笑话。房价高企, 吊丝欲哭无泪,新中堂大人说,这应该由市场解决。
在宪法上没有法人资格,没有法律地位,在不遵法的年代,可以模糊存在,习强调依法治国,依宪治国,集体要想存在,必须在宪法上找到存在的依据,否则就不能存在。暂存只说明现在还没有完全解决问题的时机。但是,不合理的,不依法存在的东西,迟早会没有生存条件的。
1982年宪法改变名称为“乡”,生产大队改名为村,小队改名为村民小组, 何来法人资格问题?
即使有问题,也是后来的人乱改宪法导致的不协调。
厉以宁,1930年11月出生于南京。195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毕业后留校工作,历任资料员、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系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曾任北京大学管理科学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现任北京大学贫困地区发展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学部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教授还担任中国国际交流协会顾问、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执行副理事长、中国企业投资协会副会长、中国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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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厉老同志没有干过具体务实的工作,一直都是在搞理论务虚,组织上也从来没有安排他担任过具体工作的正职岗位,对他的能力鉴定是明确的,不用担心组织被他忽悠。
真要羞辱他,安排他当个村长街道办主任就行了,这种眼高手低的人满大街都是。
2、出生于南京,他七岁的时候日本人屠城,百度一下没有找到他就“南京大屠杀”发表过任何言论。
3、虽然他曾经做过克强同志的老师,但是这丝毫不妨碍学生看透老师的公知做派,例如我本人,难道真有人工作上遇到问题了会回家去问老师吗?其次,看透又能怎么样呢?学生能公开批评老师吗?那一群道学家围上来跟你语重心长切手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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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他最近的言论
第二,收入分配的协调,这个主要在初次分配,初次分配最大的问题就是农民没有产权。
意见条条提到“产权”,看来是私有化思维走火入魔了。
对于产权问题要一分为二地看,产权明确最大的好处是“定纷止争”,最大的坏处是,产权必然走向继承从而造成人的生来不平等。
最后,“70年产权”这个说法太天才了,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万物对于人类来说,只存在有限时间的使用权,去尼玛TMD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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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农村去看看现在农村的道路硬化工程.
自由流转必然导致土地的集中,而这种集中必须归于国家才能保证土地本身和政权的安全,因此所谓“土地流转”不过是把分到个人手里的土地再一次拿回到政府手里而已,只是现在D国有钱,叫“和平赎买”也行啊,这个事情搞好了,就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二次土地革命,意义非比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