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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为梁警官捐款的呼吁 -- 关中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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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他没有任何射击任何人的企图,只是在极端紧张的

情况下的一个下意识反射。如果他是一个黑人或者白人警察,会这么判决吗?看看以前的案例。别人把华人抛出来牺牲,你为这种行为叫好,难道你要跟纽约那几个无耻华人政客学吗?

家园 三个华人以各种理由退出,悲哀啊,不知道为自己人

争取最大权益。

家园 他的搭当当时的表现如何很重要

这就是个对比实验:掏了枪么,开了枪么?警察掏枪的操作条例呢?一点点死扣. 这个PETE问题是有个拍当,他的表现很重要。判断是否有必要掏枪开枪。如果扒当连枪都没有掏的话,他开了枪就不好解释了。

其实判决挺简单的:那就是PETE开枪有没有错。这个支持他走火的证据是在太不足了。他的例子可以和去年FLORIDA的协警开枪打死黑人的例子做个对比。那个是和被杀者扭打在一起,在生命可能被危及的条件下开枪的。而且喊了就援。如果开枪有错了,其他的罪名都是顺理下来的。这跟他训练多少没关系。他训练不足就上岗,那是警察属的错。

协警开枪的例子警察内部都没有什么负面意见,局长都人为这个不值得起诉。现实是过庭也判协警无罪。那天的情况只有PETE和他的排挡最清楚。所以他拍挡讲的东西就非常重要了。

三个华裔陪审退出,可不可以这么理解:我不愿意投PETER有罪的票,采取的回避策略。华裔裁定华裔有罪,这总没什么可说的了吧?不能说法庭偏见。

美国的确是无处不在的有歧视。但是这件事情不是个好例子。如果用这件事求权那是

fight a wrong battle!

家园 有啊,快去签,链接在下面。

https://petitions.whitehouse.gov//petition/demand-brooklyn-district-attorney

-kenneth-p-thompson-withdraw-indictment-against-asian-minority-officer-peter

-liang-177?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家园 支持,现在不发生,就别抱怨被人家主流牺牲!

华人,觉醒吧,你以为你努努力力干活人家就公正对待你?你以为你融入主流了?当年犹太人也认为他们融入主流了,都可以管理他们的金融了嘛,呵呵,他们终结到了哪里?

家园 每一个人对待压力的反应是不一样的,你可以说他不是一个

训练有素的警察,我前面也说过,他的性格不适合做警察,可是判有罪就是歧视华人。

家园 媒体都不强调这一点,你知道,左逼控制的媒体。
家园 法律上的定义而已

开枪行为的后果杀了人。否则就是故意杀人了。Involuntary manslaughter, 酸起来也是MANSLAUGHER了

杀人醉是无法避免的。除非他开枪射击的是危险人物,那是制止犯罪。只要对方无辜,他射击后果就是杀人罪。

家园 请愿已经被白宫拒绝了

首先那个链接好像不对,下面这个是请愿信的官方答复

请愿信

白宫说自己没办法干涉案件的起诉,这个也是实情,美国的地方检察官都是地方选举出来的,不算联邦系统,美国总统也无权给他们下命令

家园 你还是没有给出如何得出“这实在是个不公正的判决”

的依据。

我在网上查到的信息是:

根据主要有信用的媒体报导,梁警官在一个不安全区域的大楼中与另一警官例行巡逻。本来警局上司要求警员不要进入黑暗的楼梯间巡逻,但不知何故,梁警官和他同伴进入了楼梯间自上而下巡逻。当时被害人与女朋友由于电梯失灵,也正在楼梯间往上走。据说梁警官手枪走火,子弹遇墻反弹射入遇害男子胸部,导致死亡。据目前报导信息,枪击后6分钟内,梁警官沒有打911寻求救护帮助遇害人,还是楼里住户打了911电话。现在起诉的六项罪名围绕:1,梁警官有无违反指令,进入容易产生误伤风险的黑暗楼梯间;2.是否违反基本枪支安全操作规定,在无射击必要时将手放在扳机上。任何经过枪支安全基本训练的人都知道四大规则:除非要射击,不要把手指放在扳机上;永远把所有枪都当作己上膛;决不将枪膛对准你不想摧毁的目标;清楚你的目标及目标之外子弹可及范围的情况(作者顺便权当普及枪支安全宣传); 3.梁警官有否对他伤害对象及时施救。警局方面从头到今一直坚持这是一起走火意外事故。检察方也不认为有故意杀死他人意向。双方也确认遇害人对梁警官没有任何安全威胁。现在的争议是:梁警官是否明知风险(黑暗楼梯道有误伤风险而进入楼道。另外违背上级指令)而放任风险发生(将手放在出鞘的枪的扳机上,并走火)-因此被控二级杀害罪(注意,不是谋杀)。其他几项控诉罪行较轻。

从事实上看,深警官好象有过失。所以检察官起诉应是合理。刑法专家分析,如能达成诉前协议,梁警官可能会认罪几项轻罪而检察方可能同意撤销二级杀害。这样,梁警官可能以缓刑定罪,不用入狱。梁警官现在己保释回家,法官没要求一分钱保释金,只要求梁警官口头答应今后到庭受审便放人了。

对于起诉决定,应该说是公正。具体起诉罪名当然有探讨余地。在这种情況下,如果遇害被杀的是你的亲人,你会有什么样诉求呢?要注意,这不同于最近几例警察在受一定威胁情況下射杀嫌疑人。梁警官明确未受威胁。因此。这一案件相当于重大责任事故的处理问题。如果有手枪专家证明梁警官所用手枪过去有多次未扣扳机就走火先例,梁警官基本可被定无罪了。如果梁警官过去有受惊吓后木愣证据,也可减轻事后抢救反应欠佳的责任,警局倒有失察雇佣的责任。所以,整合律师和专家证人资源是帮助梁警官的关键。

家园 说说我对此案的看法

与其它警察枪杀黑人的案件相比,此案的检察官很难找到理由不起诉梁。相关的讨论可以看看这个:外链出处

这个案子梁的律师(或梁自己的决定)处理的不好,否则应该可以避免二级谋杀的判决。

家园 暴力是权利的基础

华人不上街,不搞成几出骚乱,就不会有应得的权利。

法庭,请愿,写信,这些是文的一手;没有武的一手,没有人拿华人的权利当回事。

高兴了,分点好处福利,讲讲作弊的公平正义;局势吃紧了,华人就是替罪羊,消费品。

修铁路的华工,底特律的棒杀,再加上彼得梁,都证明了这点。

华人的问题就是单纯相信文的一手,拒绝承认美国黑白墨信奉的是丛林准则,在恐怖平衡中才讲讲法律。

但是如今的骚乱需要组织,需要大量青年,需要一致的思想,需要长时间的经济支持。这些华人都不具备。那个陈姓议员就说明了问题。

话说回来,梁警官并不无辜。大多数觉得不公平的是,那么多警察做了比梁警官更烂的事情都没事,凭什么单单惩罚梁警官?这个逻辑是行不通的。很多人只是觉得没有一视同仁,而不是梁警官无罪。

也有人说那房子里没灯,很危险。但是警察的工作就是危险的。就算去黑社会卧底的警察也不能直接把罪犯突突了,也得有个审判。梁警官作为警察的职责就是冒着危险巡逻,检查可能存在的罪犯或者犯罪。所以梁警官听到声音就开枪打死人,按道理应该受到惩罚。

通宝推:盲人摸象,
家园 我说句真不好听的:

公知们天天在网上骂国内的赵家人,如果有人真信了他们移了民,才会发现,外国也有赵家人,而且比中国的更强横,更不讲理,逻辑更奇怪。

如果大家认为中国的赵家人是罔故民生民意,那有什么理由认为外国的赵家人不会这样?你们在这里纠结这个案子的细节有什么用?白皮杀了这么多黑人,这次抓着个黄皮的来给黑人泄泄愤,有什么问题吗?

也好,很多事情,总要有人要去吃螃蟹的。

家园 破坏秩序、作奸犯科不是华人的强项

在美国的华人,不是爱念书就是爱挣钱,唐人街的黑帮也不知道还存不存在了。即使在,让黑帮出头给一个警察讨公道也是笑话。

而且这是公道吗?就这次事件看来,被杀的那个明显更冤啊,人家只是在那里爬楼梯而已。

白人警察杀人的那些案子,至少还可以警示后人:不要跟警察大爷对抗,任何理由,哪怕你想自杀也不行。人家再野蛮再不占理,那都是执行公务出了“意外”,警局爱兜着就可以兜着。这次的算什么?不要随便在自家楼里面走?黑人黑了灯就不许出来吓人?据说都没人派他去那个地方,工作时间瞎跑,瞎开枪,误杀被判了误杀,警局要怎么兜?我要是美国法律界,这也不能无罪啊,不然以后警察走火事件肯定暴增。

更正一下,又有人说他其实是被派去那个黑暗的楼梯间巡逻的,所以不算是瞎跑。暂且存疑吧。

从个人的角度看,梁还是挺值得同情的一个倒霉孩子,主观上也没什么恶劣的想法,能有办法让他轻判是最好了,只是就事论事,援引旧例判成无罪的可能基本是没有的。

家园 你这些就是开枪可以不负责任的理由?

我理解你希望华人也可以享受超额待遇。但把希望放在这件明显不靠谱的事件上,我认为你想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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