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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16:孙书——用之必胜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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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6附:艾陵之战1/5

《哀九年传》:

九年春,齐侯使公孟绰辞师于吴。吴子曰:“昔岁寡人闻命,今又革之,不知所从,将进受命于君。”((p 1652)(12090101))(138)

秋,吴城邗,沟通江、淮。((p 1652)(12090501))(138)

冬,吴子使来儆师伐齐。((p 1654)(12090701))(138)

我的粗译:

在我们的哀公九年(公元前四八六年,周敬王三十四年,齐悼公三年,吴夫差十年),春天,齐侯(齐悼公)派了公孟绰前往吴国,提出吴国不需出兵为自家助阵了。可吴子(吴夫差)告诉来人:“昔岁寡人闻命,今又革之,不知所从,将进受命于君。(上年寡人接到了贵方的命令,可今年贵方又变卦了,寡人不知所从,将去您那里直接向主上请示。)”。

这年秋天,吴国在“邗”那里筑城,同时开挖水道,沟通了江水和淮水。

到这年冬天,吴子派了人来我们这里,通知我们准备召集部队,将要进攻齐国。

一些补充: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吴”推测位置为:东经120.48,北纬31.25(木渎遗址,春秋晚期大城遗址。阖闾以后)。

“邗”(杨注:邗音寒,邗城当在今扬州市北,运河西岸。邗江即《水经注》之韩江。吴于邗江旁筑城挖沟,连通长江与淮水,大致自今扬州市南长江北岸起,至今清江市-淮水南岸止,今之运河即古邗沟水。),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9.42,北纬32.43(邗,扬州-蜀岗,有遗址,长方形城,1900×1400。春秋末至汉:吴,楚)。

“江”推测位置为:东经119.39,北纬32.24(瓜洲南)。

“淮”(杨注:吴于邗江旁筑城挖沟,连通长江与淮水,大致自今扬州市南长江北岸起,至今清江市-淮水南岸止,今之运河即古邗沟水。),推测位置为:东经118.93,北纬33.58(清江县——今淮安市-清浦区西之运河入淮处)。

《哀十年经》:

公会吴伐齐。((p 1654)(12100002))(138)

《哀十年传》:

公会吴子、邾子、郯子伐齐南鄙,师于鄎。((p 1655)(12100201))(138)

齐人弑悼公,赴于师。吴子三日哭于军门之外。徐承帅舟师将自海入齐,齐人败之,吴师乃还。((p 1656)(12100301))(137、138)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的哀公十年(公元前四八五年,周敬王三十五年,齐悼公四年,吴夫差十一年,晋定公二十七年),我们的“公”(鲁哀公)会合了吴子、邾子、郯子进攻齐国南部的属地,大军驻扎在“鄎”。

随后,齐人弑杀了他们的悼公,并派人通报给来进攻的大军。于是吴子(吴夫差)在军门之外连着哭奠了三天。也在这一段,吴军将领徐承率领了舟师准备从海上攻入齐国,但被齐人打败,于是吴军就撤军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齐人弑悼公”曰:

《史记》《齐世家》、《卫世家》、《年表》并谓杀悼公者为鲍子,《伍子胥传》则云“鲍氏”,《田齐世家》直云“鲍牧”,而据八年《传》,鲍牧已为悼公所杀。梁玉绳《志疑》据《晏子春秋?谏上篇》“田氏杀阳生”,疑杀者为陈恒。存疑可也。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邾”——“绎”(杨注:邾,国名,曹姓。参见王国维《观堂集林?邾公钟跋》。(僖二十一年?传?称之为“蛮夷”。)初都今曲阜县东稍南,盖鲁之附庸,后都今邹县东南,春秋后八世楚灭之。《礼记?檀弓》、《公羊》皆作“邾娄”,《国语?郑语》、《晏子春秋?内篇上三》、《孟子》并作“邹”,盖邾娄速读而音变。传世彝器有邾公牼钟、邾公华钟(“邾”并作“鼄”)及邾公钟、邾公[釒乇]钟等。仪父,邾君之字,名克。另一曹姓邾,楚之与国,在湖北-黄冈(见陈直《金文拾遗》)。#绎音亦,邾邑,今山东省-邹县东南有峄山,绎、峄字通。邾文公所迁当在峄山之阳与郭山之北夹谷地带。一九七二年夏于此地因大雨冲出一铜鼎,为费敏父嫁女与邾之媵鼎。沈钦韩《地名补注》引《山东通志》谓邾城在邹县东南二十五里,邾文公所迁城周二十余里,在峄山之阳,俗误为纪王城,邾迁都后,境内又另有绎邑,宣十年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峄,乃取其别邑,非取其国都。#“绎”,《公羊》作“蘱”,不知其故。杜《注》:“绎,邾邑。”孔《疏》云:“文十三年《传》称邾迁于绎,则绎为邾之都矣。更别有绎邑,今鲁伐取之,非取邾之都也。亦因绎山为名,盖近在邾都之旁耳。”余见文十三年《传?注》。),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2,北纬35.31(邾国,邹城-纪王城,纪王村及其东周围,有遗址,近方形城,2530╳2500,南部凸出依山势。东周至汉。当于文十二年迁此)。

“郯”——“拔”(杨注:郯音谈,国名,据昭十七年《传》,为少皥之后,则为己姓;然《史记?秦本纪赞》云:“秦之先为嬴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徐氏、郯氏。”则郯似又出于伯益。《汉书?地理志》谓为“少昊后,盈姓”,盈即嬴。则于其所自出从《左传》,姓则从《史记》也。《楚世家》顷襄王十八年有郯国,则郯国至战国犹存。郯国故城当在今山东省-郯城县西南二十里。#“拔”,《传》作“郯”,江永《考实》谓即宣四年《经》“平莒及郯”之“郯”,在今山东-郯城县西南。杜《注》云“拔,地阙”。互详宣四年《经?注》。#杜?注?:“郯即拔也。”),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4,北纬34.63(郯城-北老城)。东经118.32,北纬34.56(郯庙村)。

“鄎”——“奚”(杨注:“奚”,《谷梁》作“郎”,郎盖“郋”之误字,郋、奚同音,《谷梁》假郋为奚,详臧寿恭《春秋左传古义》及叶德辉《说文读若考》卷三。奚,当在今山东省-滕县南六十里之奚公山下。#鄎,齐南鄙邑。),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5,北纬36(“清”与“遂”之间齐国境上某处)。

《哀十年经》:

晋-赵鞅帅师侵齐。((p 1655)(12100005))(138)

《哀十年传》:

夏,赵鞅帅师伐齐,大夫请卜之。赵孟曰:“吾卜于此起兵,事不再令,卜不袭吉。行也!”于是乎取犁及辕,毁高唐之郭,侵及赖而还。((p 1656)(12100401))(138)

《哀十年经》:

五月,公至自伐齐。((p 1655)(12100006))(138)

我的粗译:

还在这一年,夏天,晋国执政的卿赵鞅(赵孟)准备率兵进攻齐国,大夫请求先为此占卜,赵孟(赵鞅)告诉他们:“吾卜于此起兵,事不再令,卜不袭吉。行也!(我已经占卜过此时进攻齐国,同一件事不可两次惊动龟甲,何况再次占卜未必能得吉兆。干吧!)”。于是乎出动大军打下“犁”和“辕”,破坏了高唐的外城,一直打到“赖”,然后撤回去。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吾卜于此起兵”曰:

杜《注》:“谓往岁卜伐宋不吉,利以伐姜,故今兴兵。”

杨伯峻先生注“事不再令”曰:

令,命龟也。谓一事不再次卜。《易?蒙?卦辞》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筮如此,卜亦同。

杨伯峻先生注“卜不袭吉”曰:

杜《注》:“袭,重也。”谓再卜亦不致又得吉兆。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犁”——“犁丘”——“隰”(杨注:《潜夫论?志氏姓》云:“隰氏,姜姓。”#杜《注》:“隰鉏,隰朋之曾孙。”#犁即二十三年《传》之犁丘,在今山东-德州地区-临邑县西。辕,据顾祖禹《方舆纪要》,在今山东-德州地区-禹城县西北,一云在禹城县南百里。#二十七年《传》称此役为隰之役,则犁丘即隰,江永《考实》谓即十年《传》之犁,在今山东-临邑县西。),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95,北纬36.9(孙耿镇西)。

“辕”(杨注:犁即二十三年《传》之犁丘,在今山东-德州地区-临邑县西。辕,据顾祖禹《方舆纪要》,在今山东-德州地区-禹城县西北,一云在禹城县南百里。),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7,北纬36.95(禹城西北)。

“高唐”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45,北纬36.85(今高唐县东三十五里,禹城市西南)。《昭十年传》有“穆孟姬为之请高唐,陈氏始大”((p 1317)(10100205))(137),则四十七年前“高唐”即已为陈家采邑。

“赖”推测位置为:东经117.23,北纬36.95(章丘市-黄河乡-土城村)。

下面是赵鞅帅师伐齐几个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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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家园 同感,和感觉晋人用兵诡计多端类似,

我感觉这陈家在宫廷斗争方面也是诡计多端的典范。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6附:艾陵之战2/5

《哀十年传》:

秋,吴子使来复儆师。((p 1656)(12100501))(138)

《哀十一年经》:

十有一年春,齐-国书帅师伐我。((p 1657)(12110001))(138)

我的粗译:

到这年秋天,吴子(吴夫差)又派人来我们这里,让我们准备再次派部队配合吴军出动。

一些补充:

鲁军配合吴军出动是要进攻齐国,所以下一年,上面那条《春秋经》中记载了齐军来抢先进攻了鲁国,国书是齐国的世卿,是来攻齐军的主帅。此次齐国进攻鲁国的主要战斗就是所谓“郊之战”,《左传》中有较详细的介绍,见后面几段。而这条《春秋经》有点象是后面那几段《左传》的标题。

杜《注》“秋,吴子使来复儆师”云:“伐齐未得志故,为明年吴伐齐传。”

杨伯峻先生注“十有一年春”曰:

正月初二辛亥冬至,建子。

“吴”推测位置为:东经120.48,北纬31.25(木渎遗址,春秋晚期大城遗址。阖闾以后)。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哀十一年传》:

十一年春,齐为鄎故,国书、高无?[不/十,pī]帅师伐我,及清。季孙谓其宰冉求曰:“齐师在清,必鲁故也,若之何?”求曰:“一子守,二子从公禦诸竟。”季孙曰:“不能。”求曰:“居封疆之间。”季孙告二子,二子不可。求曰:“若不可,则君无出。一子帅师,背城而战,不属者,非鲁人也。鲁之群室众于齐之兵车。一室敌车优矣,子何患焉?二子之不欲战也宜,政在季氏。当子之身,齐人伐鲁而不能战,子之耻也,大不列于诸侯矣。”季孙使从于朝,俟于党氏之沟。武叔呼而问战焉,对曰:“君子有远虑,小人何知?”懿子强问之,对曰:“小人虑材而言,量力而共者也。”武叔曰:“是谓我不成丈夫也。”退而蒐乘(shèng),孟孺子-洩(泄)帅右师,颜羽御,邴洩为右。冉求帅左师,管周父御,樊迟为右。季孙曰:“须也弱。”有子曰:“就用命焉。”季氏之甲七千,冉有以武城人三百为己徒卒,老幼守宫,次于雩门之外。五日,右师从之。公叔务人见保者而泣,曰:“事充,政重,上不能谋,士不能死,何以治民?吾既言之矣,敢不勉乎!”((p 1657)(12110101))(138)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的哀公十一年(公元前四八四年,周敬王三十六年,齐简公元年,吴夫差十二年,越句践十三年),春天,齐国因为我们参加了鄎之役对他们的进攻,就由两位世卿国书和高无?[不/十,pī]率大军前来进攻我们,打到了“清”。

我们执政的卿季孙(季康子,季孙肥)就问他的大管家冉求(冉有,孔子弟子):“齐师在清,必鲁故也,若之何?(齐国大军开到了“清”,肯定是来找我们鲁国的麻烦来了,拿他们怎么办?)”。

“求”(冉有)提出:“一子守,二子从公(鲁哀公)禦诸竟。(留一位大人守城,两位大人随我们“公”到边境上抵抗。)”,季孙说:“不能。(我做不到。)”。

“求”又建议:“居封疆之间。(那就在我们田地的周边抵抗。)”,季孙把这个建议通报给另外那两位大人(季孙和另外两位卿叔孙、孟孙很长时间以来一直全面掌控着鲁国的国政,季孙为首,“四分公室,季氏择二,二子各一”),那两位大人都认为不可。

“求”就再建议说:“若不可,则君无出。一子帅师,背城而战,不属者,非鲁人也。鲁之群室众于齐之兵车。一室敌车优矣,子何患焉?二子之不欲战也宜,政在季氏。当子之身,齐人伐鲁而不能战,子之耻也,大不列于诸侯矣。(既然还不可,那就不请我们的主上出动。由一位大人率兵出城,背城而战。要再不肯出力,那就不是鲁人了。我们鲁国各家族的兵车加起来超过了齐国来犯的兵车,就算是咱们一家的兵车,也超过他们,大人有什么可担心的?那两位大人不想出战也有他们的理由:我们鲁国的政事可都是由咱们季家说了算的。在大人执政期间,齐人来进攻鲁国而我们不敢出战,那只能是大人您自己的耻辱,也会让您再不能列于诸侯。)”。

于是季孙让冉求跟随他一起前往朝廷那里,自己进入朝廷商议,把冉求留在党氏之沟那里等待。正碰上了也前来朝廷的另外那两位大人,其中的武叔(叔孙州仇)就问冉求对开战之事怎么看,冉求回答:“君子有远虑,小人何知?(长久的事情是你们这些贵族才该考虑的,我这样的小人能明白什么?)”。一旁的懿子(孟懿子,仲孙何忌)逼着冉求回答,冉求就又说道:“小人虑材而言,量力而共者也。(我们小人只会根据给我们的条件提出建议,按照我们的本事尽力去实行。)”,武叔说:“是谓我不成丈夫也。(这是说我没出息呢。)”,于是马上回家去召集人马。

最终鲁国由孟孺子-洩(仲彘,后来的孟武伯)率领右师,派颜羽驾驭他的指挥战车,邴洩当他指挥战车上的“右”;由冉求率领左师,派管周父驾驭他的指挥战车,樊迟(樊须,孔子弟子)当他指挥战车上的“右”。季孙提出:“须也弱(樊须年纪还小。)”,有子(冉求)说:“就用命焉。(足以完成任务了。)”。

季家派出了七千甲士,冉有召集三百武城人做自己的徒卒,留下老幼守卫季家宅邸,左师大军开出城,驻扎到雩门之外。等了五日,右师才也开出了城。公叔务人(公为,鲁昭公子,曾挑起动乱随昭公流亡在外)看着那些被征召来的人,哭泣道:“事充,政重,上不能谋,士不能死,何以治民?吾既言之矣,敢不勉乎!(征发频密,赋税繁重,在上者不能好好谋划,那些“士”又不肯拚死,还怎么管理“民”?我既说了这话,怎敢不拼出命去!)”。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国书、高无?[不/十,pī]帅师伐我”曰:

程公说《春秋分纪?世谱二》谓国书为国夏子,国夏见定七年《传》;高无?[不/十,pī](高无邳)为高张子,高张见昭二十九年《传》。

杨伯峻先生注“鲁之群室众于齐之兵车”曰:

杜《注》:“群室,都邑居家。”吴闿生《甄微》云:“群室即谓三家。”《会笺》则以为“群室盖指国都之大夫、士也”。据《论语?先进》“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则大夫皆有车,士未必能专有车。群室者,卿大夫之家也。

杨伯峻先生注“一室敌车优矣”曰:

此一室指季氏,四分公室而有其二,见昭五年?传?,则季孙之兵车独多,而齐师所出少,故云以季孙之兵力敌齐甚有余裕。

杨伯峻先生注“子之耻也,大不列于诸侯矣”曰:

《会笺》以“大”字属上读,亦通。季氏专鲁政,鲁被大耻,不能与诸侯并列,即季氏不能列于诸侯。

杨伯峻先生注“孟孺子-洩帅右师”曰:

孟孺子,孟懿子之子,懿子不自率师,以其子帅,必已立为后,故称孺子,名彘,谥武伯。洩其字。

杜《注》“颜羽御,邴洩为右”云:“二子,孟氏臣。”

杨伯峻先生注“须也弱”曰:

弱谓少幼。据《仲尼弟子列传》,樊须少孔丘三十六岁,则此时已三十二,不可谓弱。《孔子家语》谓须少孔丘四十六岁,则此时仅二十二,宜谓之弱。王肃作此书,或有所本。马宗琏《补注》谓“愚懦不壮毅曰弱”,不确。

杨伯峻先生注“公叔务人见保者而泣”曰:

杜《注》:“务人,公为,昭公子。”《礼记?檀弓下》作“公叔禺人遇负杖入保者息”。

杜《注》“敢不勉乎!”云:“既言人不能死,己不敢不死。”

桥:据上面《左传》中“季氏之甲七千,冉有以武城人三百为己徒卒,老幼守宫”,则此时鲁国城内之人口我估计当在十五万左右。

“鄎”——“奚”(杨注:“奚”,《谷梁》作“郎”,郎盖“郋”之误字,郋、奚同音,《谷梁》假郋为奚,详臧寿恭《春秋左传古义》及叶德辉《说文读若考》卷三。奚,当在今山东省-滕县南六十里之奚公山下。#鄎,齐南鄙邑。),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5,北纬36(“清”与“遂”之间齐国境上某处)。

“清”(杨注:清,地名,据杜《注》是卫邑,当在今山东省-东阿县南约三十里之地。#据《水经?济水注》,清在今长清县东,高士奇《地名考略》江永《考实》皆主此说。沈钦韩《地名考略》引《山东通志》,谓在今东阿县,大清河西。以下文季孙谓冉求语推之,沈说较合理。),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2,北纬36.2(今黄河时济水北岸)。

“党氏之沟”(杨注:江永《考实》云:“庄三十二年,公筑台,临党氏,则近公宫有党氏。”党氏沟,公与党氏间之沟也。),所谓“党氏”,在《左传》中有四处提及:

初,公筑台,临党氏,见孟任,从之。(《庄三十二年传》(p 0253)(03320401))(027)

子般即位,次于党氏。冬十月己未,共仲使圉人荦贼子般于党氏。(《庄三十二年传》(p 0254)(03320501))(027)

季孙使从于朝,俟于党氏之沟。(《哀十一年传》(p 1657)(12110101))(138)

己巳,王入于王城,馆于公族党氏,而后朝于庄宫。(《定七年传》(p 1561)(11070601))(125)

前三处都是鲁国的“党氏”,后一处则是王城“党氏”,从这些叙述看,“党氏”都离核心宫殿不远,最后一处“党氏”前面还冠有“公族”,因此我猜测“党氏”实为“公”(“王”)之“党”——族党,即“公族”所居之处,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99,北纬35.60(公宫西)。

“雩门”(杨注:雩门,鲁南城西门,盖南城有三门,正南门曰稷门,见三十二年《传》;东门曰鹿门,见《公羊》闵二年《传》;西门则雩门也,或以雩门即稷门,误。说详梁履绳《左通补释》。窃出,私自出击。实为公子偃窃出。(实用公子偃之谋。)(据隐公之《注》(01000001),一九七七年考古探得鲁故城南面只两座门。)#杜《注》:“南城门也。”),推测位置为:东经116.98,北纬35.59(“鲁”南面靠西的城门)。

下面再贴一遍《鲁国故城遗址分布图》(截自网上),南面靠西的城门(有棕色的道路出城处)即为雩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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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面的图中,我标出了“周人墓”的位置(图左上部分标有“周墓”的左上向右下的斜条区域),还标识了另外几个殷人的墓地(也是左上向右下的斜条区域,标为“殷墓”)和一些居住遗址(右上向左下的斜条区域),居住遗址分为两类,一类是曲阜刚建城或建城不久就有的,标为“原”,一类是春秋时期才有的,标为“新”。棕色的线是当时的道路。还有春秋时的手工业作坊遗址,冶铜遗址标为“铜”,制陶遗址标为“陶”,制骨遗址标为“骨”。注意,图中左下部分空白较多是因被曲阜市区占压,大部分尚未勘测。

上图是我利用出自《曲阜鲁国故城》一书的附图作为底图,根据我的理解和臆测,尽量涂去了与春秋时代无关的痕迹,得到的春秋时代鲁国城内概况的示意图。很可能有应涂掉而未涂掉的,或者不应涂掉而涂掉了的,或者标注错误的。我的水平有限,只好请列位包涵了。

“武城”(杨注:此武城为南武城,即《论语?雍也》子游为宰之邑;又见昭二十三年《传》。其地多山,故云险道。在今山东-费县西南,沂蒙山区之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7.62,北纬35.19(平邑县-郑城镇-南武城村、北武城村)。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6附:艾陵之战3/5

《哀十一年传》:

师及齐师战于郊。齐师自稷曲,师不踰沟。樊迟曰:“非不能也,不信子也,请三刻而踰之。”如之,众从之。师入齐军。((p 1659)(12110102))(138)

右师奔,齐人从之。陈瓘、陈庄涉泗。孟之侧后入以为殿,抽矢策其马,曰:“马不进也。”林不狃之伍曰:“走乎?”不狃曰:“谁不如?”曰:“然则止乎?”不狃曰:“恶贤?”徐步而死。((p 1660)(12110103))(138)

我的粗译:

我们左师的部队和齐军在“郊”那里开战,齐军从稷曲方向开来,我们部队却被一条沟阻住,不愿跨过沟去迎战。于是樊迟向左师主帅冉有提出:“非不能也,不信子也,请三刻而踰之。(部队不是不肯行动,是还不信任大人,请大人三次申明号令然后再下令跨过沟去。)”,冉有接纳了他的建议,大家都服从了命令,跨过沟去。随后,左师的部队就突入齐军阵中。

而我们的右师却逃跑了,齐人追击他们,陈瓘和陈庄率领部队涉过了泗水追击我们右师的败兵。孟之侧有意最后入城为部队殿后,于是他抽出了根箭假意催打自己的马,然后说:“马不进也。(这马它不肯往前走。)”

在另一处,林不狃同一伍的伙伴问他:“走乎?(我们跑吗?)”,他回答:“谁不如?(那还不都跑了?)”;又问:“然则止乎?(那我们停下来抵抗吗?)”,答:“恶贤?(又能好到哪去?)”。于是慢慢往回走,终被齐人杀掉。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此(孟之侧后入以为殿,抽矢策其马,曰:“马不进也。”)云:

杜《注》:“之侧,孟氏族也,字反。”《论语?雍也》叙此事云:“孟之反不伐,奔而殿,将入门,策其马,曰:‘非敢后也,马不进也。’”

杨伯峻先生注此(林不狃之伍曰:“走乎?”)云:

杜《注》:“不狃,鲁士,五人为伍,败而欲走。”杜以不狃为伍长,故云“鲁士”;实则伍有多义,昭元年《传》“伍于后”,服虔则以百二十五乘为伍,虽未必合于彼《传》义,然古有此义,服乃言之。行列亦可谓伍,犹今言行伍。此伍字之义,似可解为同军营者,不狃未必是伍长。于鬯《校书》谓林不狃即公山不狃,尤不足信。

杨伯峻先生注“谁不如?”曰:

章炳麟《左传读》卷七云:“能、如声通,言走谁不能,岂我所为乎?”然“如”通“能”,甚缺例证。疑如,当也。不狃言,我若走,谁不当走?

杨伯峻先生注“然则止乎?”曰:

止谓留而抗敌。

杜《注》“恶贤?”云:“言止战恶足为贤,皆无战志。”

杨伯峻先生于此段之末注云:

此叙右师虽有林不狃、孟之侧,然主帅孟孺子不欲战,终败。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稷曲”(杨注:杜《注》:“稷曲,郊地名。”此谓自稷曲攻鲁师。),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7.05,北纬35.7(“鲁”北泗水北岸支流曲流处)。

“泗”(杨注:泗,经鲁都城北及西。),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7.02,北纬35.63(“陈瓘、陈庄涉泗”处,“鲁”东北)。

“上东门”(杨注:杜《注》谓上东门为鲁东城之北门。),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2,北纬35.61(“鲁”东面靠北之城门)。

下面是郊之战示意图,底图出自天地图地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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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十一年传》:

师获甲首八十,齐人不能师。宵谍曰:“齐人遁。”冉有请从之三,季孙弗许。((p 1660)(12110104))(138)

孟孺子语人曰:“我不如颜羽,而贤于邴洩。子羽锐敏,我不欲战而能默,洩曰‘驱之’。”公为与其嬖僮汪锜乘(chéng),皆死,皆殡。孔子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可无殇也。”冉有用矛于齐师,故能入其军。孔子曰:“义也。”((p 1660)(12110105))(138)

我的粗译:

我们的部队斩获了八十个甲士的首级,齐人的部队已集结不起来。傍晚探子来报:“齐人遁。(齐人溜了。)”,冉有(冉求)三次建议追击,季孙没答应。

孟孺子后来跟人说:“我不如颜羽,而贤于邴洩。子羽(颜羽)锐敏,我不欲战而能默,洩(邴洩)曰‘驱之’。(我不如为我驾车的颜羽,但比我车上的“右”邴洩强,子羽锐敏,我不想开战,他也没吱声,可“洩”却喊了声“快逃”。)”。

公为(公叔务人,前面曾言“敢不勉乎!”)和他的小侍从汪锜同乘一车,都战死了,都在为他们办理丧事,当时孔子就提出:“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可无殇也。(这汪锜能够拿上武器保卫我们的国家,可以正式下葬,不按夭折的孩子对待。)”。

冉有冲击齐军时让部队都把矛架起来,靠这个突入了齐军阵中,孔子表扬说:“义也。(这是为公室谋了利。)”。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公为与其嬖僮汪锜乘,皆死,皆殡。孔子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可无殇也。”)云:

《檀弓下》亦载此事,云“战于郎”,郎当是鲁郊地名,但公为属右师,战场必不与左师同。齐亦分两师,国书为一师,高无?[不/十,pī]为一师,故鲁亦以二师禦之。《檀弓下》且云“鲁人欲勿殇汪锜,问于仲尼”云云,较《传》为详。殇音商,未成人而死,其丧服降于成人,详《仪礼?丧服?大功章》。

《礼记?檀弓下第四》:

战于郎,公叔禺人遇负杖入保者息,曰:“使之虽病也,任之虽重也,君子不能为谋也,士弗能死也。不可!我则既言矣。”与其邻童汪踦往,皆死焉。鲁人欲勿殇童汪踦,问于仲尼。仲尼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虽欲勿殇也,不亦可乎!”

杨伯峻先生注(冉有用矛于齐师,故能入其军。孔子曰:“义也。”)云:

冉有用矛,非其一人用矛也,盖冉有知齐军之情,以用矛为利,左师俱用矛也。

家园 这里的“不为”该是“不要”吧?

请求这一次不为吴国出兵助阵

事情的背景似乎是此前齐请吴出兵帮忙,这会儿又不想吴兵来,结果吴王怒了:玩我哪!我等这一天这么久了

“昔岁寡人闻命,今又革之,不知所从,将进受命于君。(上年寡人接到了贵方的命令,可今年贵方又变卦了,寡人不知所从,将去您那里直接向主上请示。)”。

通宝推:桥上,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6附:艾陵之战4/5

《哀十一年经》:

五月,公会吴伐齐。甲戌,齐-国书帅师及吴战于艾陵,齐师败绩,获齐-国书。((p 1657)(12110003))(138)

一些补充:

国书是齐国此时执政的世卿、齐军的主帅。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吴”推测位置为:东经120.48,北纬31.25(木渎遗址,春秋晚期大城遗址。阖闾以后)。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艾陵”——“艾”(杨注:艾,疑地在齐、鲁之间,当在今山东省-新泰县西北(当为东北)约五十里。#艾陵,据江永《考实》,在今山东-泰安县南六十里;据沈钦韩《地名补注》引《山东通志》,即艾邑,在莱芜县东境,此说较确。),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7.96,北纬36.11(沂源县-徐家庄乡,上土城与下土城之间)。

《哀十一年传》:

为郊战故,公会吴子伐齐。五月,克博。壬申,至于嬴(yíng)。中军从王,胥门巢将上军,王子姑曹将下军,展如将右军。齐-国书将中军,高无?[不/十,pī]将上军,宗楼将下军。陈僖子谓其弟书:“尔死,我必得志。”宗子阳与闾丘明相厉也。桑掩胥御国子。公孙夏曰:“二子必死。”将战,公孙夏命其徒歌《虞殡》。陈子行命其徒具含玉。公孙挥命其徒曰:“人寻约,吴发短。”东郭书曰:“三战必死,于此三矣。”使问弦多以琴,曰:“吾不复见子矣。”陈书曰:“此行也,吾闻鼓而已,不闻金矣。”((p 1661)(12110301))(138)

甲戌,战于艾陵。展如败高子,国子败胥门巢。王卒助之,大败齐师,获国书、公孙夏、闾丘明、陈书、东郭书,革车八百乘(shèng),甲首三千,以献于公。((p 1663)(12110302))(138)

我的粗译:

为了报复上次的郊之战,我们的“公”(鲁哀公)会合了吴子(吴夫差)去进攻齐国。五月,攻下“博”,壬申那天(杨注:二十五日。),打到了“嬴”,两军对阵。

我方中军由“王”(吴夫差)亲自指挥,吴国的胥门巢指挥上军,王子姑曹指挥下军,我们的大夫展如指挥右军。

齐国方面,国书指挥中军,高无?[不/十,pī]指挥上军,宗楼指挥下军。

开战前,陈僖子(陈乞)对他亲弟弟“书”(孙书,陈书,子占)说:“尔死,我必得志。(你要是战死,我肯定能得志。)”。宗子阳(宗楼)和闾丘明也互相激励赴死;桑掩胥负责驾驭国子(国书)的指挥战车,公孙夏预言说:“二子必死。(那两位大人一定会战死了。)”。

要开战的时候,公孙夏让他的属下唱起了《虞殡》那首挽歌,陈子行(陈逆)让他的属下准备为自家敛葬用的含玉。公孙挥却告诉他的属下说:“人寻约,吴发短。(每人都去找些绳子来,吴人的头发短。)”;东郭书说:“三战必死,于此三矣。(三战必死,这回我是第三次参战了。)”,就派人带了一具琴去看望弦多,把那具琴送给弦多,说:“吾不复见子矣。(我再不会来见大人了。)”;陈书(孙书)则说:“此行也,吾闻鼓而已,不闻金矣。(这一次行动,我只会听着鼓声前进,不会再听见下令收兵的铙声了。)”。

甲戌那天(杨注:二十七日。),在艾陵开战,我们的大夫展如率领右军打败了齐方高子(高无?[不/十,pī])指挥的上军,齐方的国子(国书)指挥中军打败了吴方胥门巢指挥的上军,但吴方的王卒前来助战,于是大败齐军,斩获了国书、公孙夏、闾丘明、陈书(孙书)、东郭书,缴获了革车八百乘,还斩获了三千个甲士的首级,吴方把这些都献给了我们的“公”(鲁哀公)。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公孙夏命其徒歌《虞殡》”曰:

《虞殡》即送葬之挽歌,唱之以示必死。挽歌之起,谯周《法训》谓起于汉初田横之从者,见《文选》“挽歌”《注》引,其实不然。《晋书?礼志中》挚虞引《诗?小雅?四月》“君子作歌,维以告哀”,为不废葬歌之证,实则《虞殡》真葬歌也。参李贻德《辑述》、何焯《义门读书记》。

杜《注》“陈子行命其徒具含玉”云:“子行,陈逆也。具含玉,亦示必死。”

杨伯峻先生注“人寻约,吴发短。”曰:

杜《注》:“约,绳也。八尺为寻。吴发短,欲以绳贯其首。”沈钦韩《补注》云:“盖斩首数级,皆以发结联,吴发短,则用绳耳。公孙挥欲以多获为功。《北史?尔朱荣传》令其众办长绳,至便缚取是也。”章炳麟《左传读》卷七云:“寻约者,每人各持八尺绳也。盖缚人者,或散其发使垂及背膂,因系以数尺之绳,复反屈其两臂于背,因以系发之绳交结之,则手首连而不得脱矣。今吴人髡首短发,绳系于发,但在首而不在背,故必用长八尺者乃得下垂于背而反缚其手也。”八尺绳或捆敌首,或捆敌人,皆可,但未必能联于短发。

杨伯峻先生注(东郭书曰:“三战必死,于此三矣。”)云:

东郭书曾历三次战争,《传》所载者仅夷仪与此役而已。三战必死,或当时有此语,或古代相传之语。

杨伯峻先生注“使问弦多以琴”曰:

杜《注》:“弦多,齐人也,六年奔鲁。”孔《疏》云:“礼以物遗人谓之问。二十六年,卫出公使以弓问子赣,《论语》(《乡党》)云‘问人于他邦’皆是也。”问即问好,兼馈礼品。

杨伯峻先生于此“吾闻鼓而已,不闻金矣”之后注云:

杜《注》:“鼓以进军,金以退军。不闻金,言将死也。《传》言吴师彊(强),齐人皆自知将败。”《淮南子?缪称训》云:“艾陵之战也,夫差曰:‘夷声陽(阳),句吴其庶乎!’”吴声昂揚(扬),《传》所未叙。齐声低沉,则《传》详言之,惟公孙挥异耳。

“博”(杨注:博,今泰安县东南三十里旧县村,本张云璈说。),推测位置为:东经117.21,北纬36.11(泰山区-邱家店镇南之旧县村,泰安城前身,古博城旧址,大汶河北岸,徂徕山以西)。

“嬴”推测位置为:东经117.57,北纬36.33(莱芜西北城子县村)。

下面是艾陵之战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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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十一年传》:

将战,吴子呼叔孙,曰:“而事何也?”对曰:“从司马。”王赐之甲、剑铍,曰:“奉尔君事,敬无废命!”叔孙未能对,卫-赐进,曰:“州仇奉甲从君。”而拜。((p 1663)(12110303))(138)

公使大史固归国子之元,置之新箧,褽之以玄纁,加组带焉。置书于其上,曰:“天若不识不衷,何以使下国?”((p 1663)(12110304))(138)

我的粗译:

之前正要开战的时候,吴子(吴夫差)叫来了我们的卿叔孙(叔孙州仇,武叔),问他:“而事何也?(你干什么的?)”,回答:“从司马。(在司马那儿。)”。这位“王”(吴夫差)就赏赐了他甲和剑铍,告诉他:“奉尔君事,敬无废命!(好好干好你主上的事,小心谨慎,别犯错误!)”,叔孙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一旁的卫-赐(子贡,孔子弟子)马上上前替叔孙回答:“州仇奉甲从君。(我州仇一定带着这个甲追随主上。)”。然后两人一起向吴子下拜,拜谢这个赏赐。

战后,我们的“公”(鲁哀公)派了大史固把国子(国书)的首级送回了齐国,装在了一个新木匣子里,匣子里衬垫着黑红色与浅红色的丝绸,匣子上系着丝带,还附了一封信,里面写到:“天若不识不衷,何以使下国?(上天要不是认为你们走了邪路,怎会假手我们这个下国来惩罚你们呢?)”。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从司马”曰:

从司马犹言为司马,言“从”者,当时谦词,《晋语九》董安于自称“以从司马”,《论语?先进》、《宪问》孔丘并自言“从大夫之后”,皆可为证。说参马宗琏《补注》、沈钦韩《补注》、钱绮《札记》。

杨伯峻先生注“王赐之甲、剑铍”曰:

甲为护身具。剑铍为一物,《说文》:“铍,大鍼也;一曰,剑而刀装者。”段玉裁《注》:“剑两刃,刀一刃,而装不同。实剑而用刀削(袋)裹之,是曰铍。”

杨伯峻先生注“叔孙未能对”曰:

君赐臣剑,是欲其死,疑古无受剑铍之礼,故叔孙不知所对。下文子贡代对,亦只言受甲。

下面是张颂斌先生所作《西汉铍复原图》以及张先生找出的《插在兵栏上的铍——沂南汉画像石拓片》(图中左下兵栏上插了两枝带鞘的铍,特征是鞘端有两緌(ruí)——穗),出自山东电视台收藏天下频道《收藏大讲堂-大器青铜—20130529》之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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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曾提到:

出土于汉长安城武库遗址的小铜件,曾被误认为“铜铃”,后来才发现,是长兵器“铍”鞘顶端的铜饰。“铍”区别长矛和其他长兵器的特征,是有鞘,有二緌(ruí)(即类似红缨枪的“缨”)。

《左传》中共有四处提到“铍”,另外三处是:

宋-华阅卒,华臣弱皋比之室,使贼杀其宰华吴,贼六人以铍杀诸盧门-合左师之后。(《襄十七年传》(p 1031)(09170501))(093)

夏四月,光伏甲于堀室而享王。王使甲坐于道及其门。门、阶、户、席,皆王亲也,夹之以铍。羞者献体改服于门外。执羞者坐行而入,执铍者夹承之,及体,以相授也。光伪足疾,入于堀室。鱄设诸置剑于鱼中以进,抽剑刺王,铍交于胷,遂弑王。阖庐以其子为卿。(《昭二十七年传》(p 1484)(10270203))(110)

阳虎前驱。林楚御桓子,虞人以铍、盾夹之,阳越殿。(《定八年传》(p 1568)(11081003))(128)

以上后两段中的“铍”都属于侍卫部队的装备,这大概是当时的常态,所以“铍”才会装饰上飘飘的“二緌”吧。

杨伯峻先生注“卫-赐进”曰:

杜《注》:“赐,子贡,孔子弟子。”孔《疏》:“子贡?卫人,故称卫-赐。”《论语》载其言行甚多。

杨伯峻先生注“天若不识不衷,何以使下国?”曰:

衷,正也。杜《注》:“言天识不善,故杀国子。”《会笺》云:“不衷,斥齐侯也,非斥国子;使下国者,使下国得克也。《吴语》,夫差释言于齐曰:‘天若不知有罪,则何以使下国胜?’此亦为吴王之辞必矣。”《会笺》谓不衷指齐侯,是也。至引《吴语》因谓此加书为吴王之辞,恐未必然。书为鲁所加,自是鲁人语,何以为吴王之辞?

通宝推:楚庄王,
家园 谢谢,我错了,已改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6附:艾陵之战5/5

《哀十一年传》:

吴将伐齐,越子率其众以朝焉,王及列士皆有馈赂。吴人皆喜,惟子胥惧,曰:“是豢吴也夫!”谏曰:“越在我,心腹之疾也,壤地同,而有欲于我。夫其柔服,求济其欲也,不如早从事焉。得志于齐,犹获石田也,无所用之。越不为沼,吴其泯矣。使医除疾,而曰‘必遗類焉’者,未之有也。《盘庚之诰》曰‘其有颠越不共,则劓殄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邑。’是商所以兴也。今君易之,将以求大,不亦难乎!”弗听。使于齐,属其子于鲍氏,为王孙氏。反役,王闻之,使赐之属镂以死。将死,曰:“树吾墓槚,槚可材也。吴其亡乎!三年,其始弱矣。盈必毁,天之道也。”((p 1664)(12110401))(132、138)

秋,季孙命修守备,曰:“小胜大,祸也。齐至无日矣。”((p 1665)(12110501))(138)

我的粗译:

而在早前,吴国将要出兵进攻齐国的时候,越子(越句践)率领着大批手下前去朝见,吴国方面从“王”直到下面的列士,全收到了越人的礼物。吴人都很高兴,只有子胥(伍员)很担心,他说:“是豢吴也夫!(他们这么干是要把我们吴国养肥了啊!)”。

于是子胥进谏说:“越在我,心腹之疾也,壤地同,而有欲于我。夫其柔服,求济其欲也,不如早从事焉。得志于齐,犹获石田也,无所用之。越不为沼,吴其泯矣。使医除疾,而曰‘必遗類焉’者,未之有也。《盘庚之诰》曰‘其有颠越不共,则劓殄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邑。’是商所以兴也。今君易之,将以求大,不亦难乎!(越国对于我们,是心腹之疾,和我们同处一块地域,还对我们不怀好意。现在他们的恭顺,是想达到他们的目的,不如我们早点对付他们。我们在齐国那里取得成功,就像拿到石田,没什么用。要不能彻底消灭越国,我们吴国迟早灭亡。就像让医生治病,却说“一定留下病根”,从没人这么干。《盘庚之诰》上说:“要是有不顺从而企图闹事的,就把他们全部歼灭,不留根苗,决不让他们在我们城邑范围内得以传承。”,“商”家就是靠这样才兴盛起来的。现在主上不照这样办,要想追求发达,不亦难乎!)”,但他的“王”不听他的。

后来他的“王”把子胥派往齐国,子胥带上了自己的儿子,把儿子托付给了那里的鲍家,其后裔后来成了王孙氏。等他回到吴国,他的“王”(吴夫差)听说此事,就赐给他属镂之剑让他自杀。死前,他说道:“树吾墓槚,槚可材也。吴其亡乎!三年,其始弱矣。盈必毁,天之道也。(在我的墓上种“槚”吧,“槚”可以出木材。我们吴国怕是快要灭亡了吧!只要三年,就是开始衰落的时候。满了就会坏掉,这是上天的规律。)”。

这年秋天,我们执政的卿季孙(季康子,季孙肥)下令要准备防守的器具,他说是:“小胜大,祸也。齐至无日矣。(小国战胜大国,其实是灾祸。齐国以后会不停地来报复。)”。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盘庚之诰》曰‘其有颠越不共,则劓殄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邑。’”曰:

与今《尚书?盘庚中》较,似引文有节略,古人常如是。“不共”,今作“不恭”,以今字改古字也。伪孔《传》云:“劓,割也。殄,绝也。”曾运乾《尚书正读》云:“育读为胄。易,延易也。”文意谓若有狂乱不听命者,即割绝之,不遗留其后裔,毋使其延种于此地。

杨伯峻先生注“属其子于鲍氏,为王孙氏”曰:

顾炎武《补正》云:“《传》终言之,亦犹夫概王为堂谿氏也。”杜氏《世族谱》谓伍员子,其在齐为王孙氏,顾栋高《大事表》十二下谓伍员子名丰,梁履绳《补释》云:“不知所据。”

杨伯峻先生注“使赐之属镂以死”曰:

杜《注》:“艾陵役也。属镂,剑名。”章炳麟《左传读》引《荀子?成相篇》“恐为子胥身离凶,进谏不听,刭而独鹿弃之江”,谓属镂、独鹿一也;又引《周书?王会》及《汉书?武帝纪》,以独鹿为山名,在涿郡,因云“然则独鹿,盖其地所出之剑,以地名剑”云云。其言虽不尽可信,据《淮南子?氾论训》“大夫种身伏属镂而死”,则属镂非一剑之专名可知。

杨伯峻先生注“树吾墓槚,槚可材也”曰:

槚即楸,落叶乔木,干高三丈许,木材密致,古人常以为棺椁,襄二年《传》穆姜使择美槚以自为榇,又四年《传》季孙为己树六槚俱足为证。《史记》《吴世家》及《伍子胥列传》“榎(槚?)”作“梓”,梓木质轻,自古为琴瑟良材,虽亦可供建筑及制器具之用,然今江苏不产此树,或古今之异。

下面是梓木的图片,出自中国绿化行业平台《梓树 ?紫葳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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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于此段之末注云:

杜《注》:“越人朝之,伐齐胜之,盈之极也。为十三年越伐吴起。”此事又见于《吴语》、《吕氏春秋?知化篇》、《史记》《吴》、《越》《世家》、《伍子胥列传》、《仲尼弟子列传》、《说苑?正谏篇》、《吴越春秋》、《越绝书》等书篇,说有同有异,甚有近小说家言不足信者。

下面是《伍子胥列传》中的相关段落:

其后四年,吴王将北伐齐,越王勾践用子贡之谋,乃率其众以助吴,而重宝以献遗太宰嚭。太宰嚭既数受越赂,其爱信越殊甚,日夜为言于吴王。吴王信用嚭之计。伍子胥谏曰:“夫越,腹心之病,今信其浮辞诈伪而贪齐。破齐,譬犹石田,无所用之。且《盘庚之诰》曰:‘有颠越不恭,劓殄灭之,俾无遗育,无使易种于兹邑。’此商之所以兴。愿王释齐而先越;若不然,后将悔之无及。”而吴王不听,使子胥于齐。子胥临行,谓其子曰:“吾数谏王,王不用,吾今见吴之亡矣。汝与吴俱亡,无益也。”乃属其子于齐鲍牧,而还报吴。

吴太宰嚭既与子胥有隙,因谗曰:“子胥为人刚暴,少恩,猜贼,其怨望恐为深祸也。前日王欲伐齐,子胥专愎强谏,沮毁用事,徒幸吴之败以自胜其计谋耳。今王自行,悉国中武力以伐齐,而子胥谏不用,因辍谢,详病不行。王不可不备,此起祸不难。且嚭使人微伺之,其使于齐也,乃属其子于齐之鲍氏。夫为人臣,内不得意,外倚诸侯,自以为先王之谋臣,今不见用,常鞅鞅怨望。愿王早图之。”吴王曰:“微子之言,吾亦疑之。”乃使使赐伍子胥属镂之剑,曰:“子以此死。”伍子胥仰天叹曰:“嗟呼!谗臣嚭为乱矣,王乃反诛我。我令若父霸。自若未立时,诸公子争立,我以死争之于先王,几不得立。若既得立,欲分吴国予我,我顾不敢望也。然今若听谀臣言以杀长者。”乃告其舍人曰:“必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以为器;而抉吾眼县吴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入灭吴也。”乃自刭死。吴王闻之大怒,乃取子胥尸盛以鸱夷革,浮之江中。吴人怜之,为立祠于江上,因命曰胥山。

吴王既诛伍子胥,遂伐齐。齐鲍氏杀其君悼公而立阳生。吴王欲讨其贼,不胜而去。其后二年,吴王召鲁卫之君之橐皋。其明年,因北大会诸候于黄池,以令周室。越王勾践袭杀吴太子,破吴兵。吴王闻之,乃归,使使厚币与越平。后九年,越王勾践遂灭吴,杀王夫差;而诛太宰嚭,以不忠于其君,而外受重赂,与已比周也。

以上太史公叙述中提及的“吴东门”据传说即今胥门。

“吴”推测位置为:东经120.48,北纬31.25(木渎遗址,春秋晚期大城遗址。阖闾以后)。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越”——“於越”(杨注:越,越器者[氵弓]钟自称作“戉”。《周礼?考工记》、《楚世家》、《汉书?天文志》并作“粤”,《越世家?索隐》引《纪年》作“於粤”,定五年、十四年《传》及《公羊》作“於越”。於,发声词。《越世家》称“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云云,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二十二辨其不然,但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云:“甲骨文有戉国,疑即越国。《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载无余始受封及子孙兴衰等事,似有所据。”越封于会稽,即今浙江省-绍兴县,有浙江-杭州市以南东至海之地。孔《疏》引《谱》云:“滨在南海,不与中国通。后二十余世至于允常,鲁定公五年始伐吴。允常卒,子句践立,是为越王。越王元年,鲁定公之十四年也。鲁哀公二十二年,句践灭吴,霸中国,卒。春秋后七世,大为楚所破,遂微弱矣。”终为楚所灭。),推测位置为:东经120.57,北纬30.00(绍兴-府山,哀五年——越句践七年建都于此)。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下面是苏州-胥门为伍子胥建造的纪念广场的图片,出自《胥门伍子胥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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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一直想找到表现伍子胥素车白马、乘怒涛而来的图像,但没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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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陵之战损失最惨重的其实是国、高两家,暗中占了便宜的是陈家,陈书——孙书——孙武子也作了陈家的垫脚石。

通宝推:迷途笨狼,楚庄王,
家园 这些人都战死了?

获国书、公孙夏、闾丘明、陈书、东郭书

以前的战争很少看到这么多战死的贵族,是因为吴国的缘故?还是战争烈度的增加?

另外,齐国因为什么跟吴国交恶?因为鲁国?这期间吴国跟楚国倒是和平了。

国高两家就看不出战争的后果吗,那么出死力?齐国之前跟晋国也打过不少次,基本上就没胜过,那些败仗似乎对他们两家没啥损失?

通宝推:东学西读岛主,桥上,
家园 您出的题目不太好答,我试答如下:

关于当时的战争,确实如您所说“很少看到这么多战死的贵族”,这种在战斗中不轻易杀死贵族的现象在《左传》中多有提及,下面是从《左传》中摘出的一些例子和我的相关想法。

首先是宋襄之论,在当时必有根据:

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馀,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吾敌也。虽及胡耉,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僖二十二年传》(p 0397)(05220803))(043)。

我以为需注意的是,这里没有仁义云云,那是后人的发挥。子鱼之反驳,当然是对战争本质的认识,但当时有一种特定的战争——各诸侯国之间的战争,而非一般的战争。我原来曾讨论并试图分别出两种战争:“这些车战,说的都是战车对战车的战斗,是各诸侯国之间“政治”的战争,在《左传》中很少提到另一类战争以及战车在其中的作用,就是华夏农耕族对戎狄游牧族的战争,这是车兵对徒兵(未配备战车的部队)的战争,这种战争比各诸侯国之间的战争更加残酷,可能也更加重要。”(《春秋左传注读后11左传中的车战_感想》)。

当时“各诸侯国之间的战争”是由“礼”规范的,在这种战争中宋襄之论当有用武之地。

下面是战斗中不轻易杀死贵族的现象早期的几例:

战于繻葛。命二拒曰:“旝动而鼓!”蔡、卫、陈皆奔,王卒乱,郑师合以攻之,王卒大败。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军。祝聃请从之。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况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无陨,多矣。”(《桓五年传》(p 0106)(02050304))(010)。

夜,郑伯使祭足劳王,且问左右。(《桓五年传》(p 0106)(02050305))(010)。

乘丘之役,公以金仆姑射南宫长万,公右歂孙生搏之。宋人请之。宋公靳之,曰:“始吾敬子;今子,鲁囚也。吾弗敬子矣。”(《庄十一年传》(p 0189)(03110401))(031)。君子被俘后会放回去之一例。

夏四月辛巳,败秦师于殽,获百里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以归。遂墨以葬文公,晋于是始墨。(《僖三十三年传》(p 0498)(05330302))(049)。优待将领。

接着是战斗中不轻易杀死贵族的现象在邲之战中的两例:

楚-许伯御乐伯,摄叔为右,以致晋师,许伯曰:“吾闻致师者,御靡旌、摩垒而还。”乐伯曰:“吾闻致师者,左射以菆,代御执辔,御下,两马、掉鞅而还。”摄叔曰:“吾闻致师者,右入垒,折馘、执俘而还。”皆行其所闻而复。晋人逐之,左右角之。乐伯左射马,而右射人,角不能进。矢一而已。麋兴于前,射麋,丽龟。晋-鲍癸当其后,使摄叔奉麋献焉,曰:“以岁之非时,献禽之未至,敢膳诸从者。”鲍癸止之,曰:“其左善射,其右有辞,君子也。”既免。(《宣十二年传》(p 0734)(07120206))(066)。

晋-魏锜求公族未得,而怒,欲败晋师。请致师,弗许。请使,许之。遂往,请战而还。楚-潘党逐之,及荧泽,见六麋,射一麋以顾献,曰:“子有军事,兽人无乃不给于鲜?敢献于从者。”叔党命去之。(《宣十二年传》(p 0736)(07120207))(066)。

但是,在同一战中亦有“中军、下军争舟,舟中之指可掬也”(《宣十二年传》(p 0737)(07120209))(066),可见当时晋人害怕被杀的惊恐。背景是当时普遍的“人命为轻”。《左传》中就有两处当时人提到“食肉寝皮”:“不捷,参之肉将在晋军,可得食乎?”(《宣十二年传》(p 0728)(07120203))(066)、“然二子者,譬於禽兽,臣食其肉而寝处其皮矣。”(《襄二十一年传》(p 1063)(09210802))(090、104)。而且当时的战争成果之一就是割下的左耳朵,所谓“馘”。因此所谓不怎么杀贵族只是在普遍“人命为轻”背景下的不怎么杀。其实,人命不那么重的时代离我们并不远,用现在的想法看那时就很难理解。

然后是战斗中不轻易杀死贵族的现象在鞌之战中的几例:

韩厥执絷马前,再拜稽首,奉觞加璧以进,曰:“寡君使群臣为鲁、卫请,曰:‘无令舆师陷入君地。’下臣不幸,属当戎行,无所逃隐。且惧奔辟,而忝两君。臣辱戎士,敢告不敏,摄官承乏。”丑父使公下,如华泉取饮。郑周父御佐车,宛茷为右,载齐侯以免。(《成二年传》(p 0793)(08020305))(069)。

齐侯免,求丑父,三入三出。每出,齐师以帅退。入于狄卒,狄卒皆抽戈、楯冒之。以入于卫师,卫师免之。遂自徐关入。(《成二年传》(p 0795)(08020306))(069)。

郤至三遇楚子之卒,见楚子,必下,免胄而趋风。楚子使工尹襄问之以弓,曰:“方事之殷也,有韎韦之跗注,君子也。识见不穀而趋,无乃伤乎?”郤至见客,免胄承命,曰:“君之外臣至从寡君之戎事,以君之灵,间蒙甲胄,不敢拜命。敢告不宁,君命之辱。为事之故,敢肃使者。”三肃使者而退。(《成十六年传》(p 0887)(08160509))(077、079)。

晋-韩厥从郑伯,其御杜溷罗曰:“速从之?其御屡顾,不在马,可及也。”韩厥曰:“不可以再辱国君。”乃止。(《成十六年传》(p 0888)(08160510))(079)。

栾鍼见子重之旌,请曰:“楚人谓夫旌,子重之麾也。彼其子重也。日臣之使于楚也,子重问晋国之勇,臣对曰:‘好以众整。’曰:‘又何如?’臣对曰:‘好以暇。’今两国治戎,行人不使,不可谓整;临事而食言,不可谓暇。请摄饮焉。”公许之。使行人执榼承饮,造于子重,曰:“寡君乏使,使鍼御持矛。是以不得犒从者,使某摄饮。”子重曰:“夫子尝与吾言于楚,必是故也,不亦识乎?”受而饮之,免使者而复鼓。(《成十六年传》(p 0889)(08160512))(079)。

再然后是战斗中不轻易杀死贵族的现象后期的两例:

六月,鄅人藉稻,邾人袭鄅。鄅人将闭门,邾人羊罗摄其首焉,遂入之,尽俘以归。鄅子曰:“余无归矣。”从帑于邾,邾庄公反鄅夫人,而舍其女。(《昭十八年传》(p 1397)(10180401))(126)。

子禄御公子城,庄堇为右。干犨御吕封人华豹,张匄为右。相遇,城还。华豹曰:“城也!”城怒,而反之。将注,豹则关矣。曰:“平公之灵,尚辅相余。”豹射,出其间。将注,则又关矣。曰:“不狎,鄙。”抽矢,城射之,殪。张匄抽殳而下,射之,折股。扶伏而击之,折轸。又射之,死。干犫请一矢,城曰:“余言汝于君。”对曰:“不死伍乘,军之大刑也。干刑而从子,君焉用之?子速诸!”乃射之,殪。(《昭二十一年传》(p 1428)(10210602))(107)。

但是,这以后,就有了对贵族大开杀戒的例子,可能反映了您所说的各家诸侯之间“战争烈度的增加”:

丁巳,葬景王。王子朝因旧官、百工之丧职秩者与灵、景之族以作乱。帅郊、要、饯之甲,以逐刘子。壬戌,刘子奔扬。单子逆悼王于庄宫以归。王子还夜取王以如庄宫。癸亥,单子出。王子还与召庄公谋,曰:“不杀单旗,不捷。与之重盟,必来。背盟而克者多矣。”从之。樊顷子曰:“非言也,必不克。”遂奉王以追单子,及领,大盟而复。杀挚荒以说。刘子如刘,单子亡。乙丑,奔于平畤。群王子追之。单子杀还、姑、发、弱、鬷、延、定、稠,子朝奔京。(《昭二十二年传》(p 1435)(10220501))(125)。

吴子以罪人三千先犯胡、沈与陈,三国争之。吴为三军以系于后,中军从王,光帅右,掩馀帅左。吴之罪人或奔或止,三国乱,吴师击之,三国败,获胡、沈之君及陈大夫。(《昭二十三年传》(p 1445)(10230501))(110)。

六月丙子,越子伐吴,为二隧,畴无馀、讴阳自南方,先及郊。吴-大子友、王子地、王孙弥庸、寿于姚自泓上观之。弥庸见姑蔑之旗,曰:“吾父之旗也。不可以见雠而弗杀也。”大子曰:“战而不克,将亡国,请待之。”弥庸不可,属徒五千,王子地助之。乙酉,战,弥庸获畴无馀,地获讴阳。越子至,王子地守。丙戌,复战,大败吴师,获大子友、王孙弥庸、寿于姚。丁亥,入吴。吴人告败于王。王恶其闻也,自刭七人于幕下。(《哀十三年传》(p 1676)(12130301))(132)。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的后两例,还有此处的例子,都和吴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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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早期,也有对贵族大开杀戒的例子:

鄋瞒侵齐,遂伐我。公卜使叔孙得臣追之,吉。侯叔夏御庄叔,绵房甥为右,富父终甥驷乘。冬十月甲午,败狄于鹹,获长狄侨如。富父终甥摏其喉以戈,杀之。埋其首于子驹之门。以命宣伯。(《文十一年传》(p 0581)(06110501))(051)。

初,宋武公之世,鄋瞒伐宋。司徒皇父帅师禦之。耏班御皇父充石,公子谷甥为右,司寇牛父驷乘,以败狄于长丘,获长狄缘斯。皇父之二子死焉,宋公于是以门赏耏班,使食其征,谓之耏门。(《文十一年传》(p 0583)(06110502))(051)。

晋之灭潞也,获侨如之弟焚如。齐襄公之二年,鄋瞒伐齐。齐-王子成父获其弟荣如。埋其首于周首之北门。卫人获其季弟简如。鄋瞒由是遂亡。(《文十一年传》(p 0584)(06110503))(051)。

但这都是与戎狄的战争,是所谓“另一类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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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您说的“吴国”,上面所说的各家诸侯其实不应该包括吴国。各家诸侯之间之所以能把战争控制在所谓“礼”的范围之内,是因为他们都是同属于一个文化系统的“兄弟甥舅”,根本利益一致,有共同敌人北方的游牧族。而吴国虽然号称与多数诸侯同属姬姓,但恰恰不在这同一个文化系统之内,也不需面对北方的游牧族:于是当初“吴伐郯”(《成七年经》(p 0831)(08070002))(068)时,鲁国的季文子认为这是“蛮夷入伐”(《成七年传》(p 0832)(08070102))(068)。

因为吴人“断发文身,臝以为饰”(《哀七年传》(p 1641)(12070302))(132),与多数诸侯的风俗大不一样,又不和他们同仇敌忾,所以他们也不会把战争控制在这些诸侯所提倡的“礼”的范围之内。至于鲁人,四十八年前即有“伐莒”之后“献俘,始用人于亳社”(《昭十年传》(p 1318)(10100301))(116)的例子,越出了“礼”的范围,也是反映随着共同敌人的消失、这些诸侯互相之间“战争烈度的增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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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测前面“齐人弑悼公,赴于(吴)师”的主持者就是“国书”,当时鲁人千方百计笼络夫差,而夫差也不懂得远交近攻,其实从争霸的角度我觉得他应该联合齐人灭了鲁国的。至于国书,既已杀了悼公,也只能咬紧牙关硬上了。我想这是他及其同伙自己的战争,不上交代不过去。而在过去和晋国的战争中,他们有躲在齐君身后的余地,何况是各家诸侯之间的、在“礼”的范围内的战争,总归是比较客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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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说的有些乱,还请多多指教。

通宝推:李根,baumchen,
家园 【讨论】莊, 表示城中主要大街

《爾雅·釋宮》五達謂之康,六達謂之莊

莊, 表示城中主要大街的交汇处.

一方已经入于宫, 另一方正在如宫, 双方当战于宫门前的主要街道或街道口.

稷门、鹿门都应该是宫门, 鹿门应该是公宫和苑囿之间的门.

通宝推:桥上,
家园 抱歉,前两天一直上不来,没能及时回复

我觉得非嫡出未必没有外援,好比齐桓和子忽,至少必有一个非嫡,可都有外援。别的大体赞同。

谢谢讨论,因为论坛本身限制,现在已无法宝推,容后。

家园 【商榷】用矛可能是泛指

矛是锐利的攻击性武器,车战中用于前驱。

战前冉有主战,战中冉有指挥左师越沟突击,呈攻击态势。

相对于右师孟氏的消极被动(盾势),冉有积极主动(矛势),故为孔子称赞。

“用矛“之用如“将士用命“之“用“、矛如“锐意进取“之“锐“。

——管见,不揣孤陋,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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