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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本衰人——英国喜剧演员Frankie Boyle自传 -- 万年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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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我本衰人——英国喜剧演员Frankie Boyle自传

致Dan Nightingale 先生与Sam先生,感谢他们对我的帮助与支持。

致Mick Ferry 先生,感谢他对我的支持与鞭策。

致Colin Manford 先生,感谢他对我的支持,祝他的事业更上一层楼。

致Jonathan Mayor 先生,感谢他对我的支持,祝他事业顺遂,家庭美满。

致 Manchester Galaxy Radio 的全体工作人员,很高兴能拥有与他们共事的经历。

最后致 Frankie Boyle,当代英国最优秀的stand-up 喜剧演员。愿他与他的同行们将笑声带给英国内外的更多观众。

——译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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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所有的敌人

早晚废了你们

前言:

我觉着但凡是写过自传的人写着写着都会琢磨同一个问题:“谁想知道这堆破货?”我看别人的传记时总是在想,“别跟我扯史蒂芬.泰勒*是从哪里长起来的,赶紧告诉我他到底操过多少粉丝就行了。”我这里姑且假设人们买这本书是因为他们对我的生平感兴趣,不过为了凑字数起见,史蒂夫.泰勒操粉丝的细节也将在此书中占据相当篇幅。

*【Steven Tyler ,空中铁匠乐队主唱。】

我一直很小心不让自己过于怀旧。我以为怀旧是人类所有情感当中最为脑残与装逼的一种。恐怕过不了多久在公共汽车站等车的时候就会听见有人说:“再怎么说萨达姆不好吧,你看看那个国家没了他都变成什么鸟样了?” 萨达姆还在的时候火车的确不晚点,只不过所有的火车都往集中营里开。说句实话,通向集中营的火车也经常晚点,不过老百姓都吓得不敢说话就是了。

本书当中粗口甚多。原本我打算一句粗话都不说的,可后来又一想,“去死!看这种书的读者也都不是什么好鸟。”有人认为只有在作者试图抒发真挚情感或者阐述强烈论点时才可以使用粗口。我看这是十分英国化的观点,言外之意就是除了粗口以外的其他表达方式都不应该惨遭真挚情感或者强烈论点的连累。该不该说粗口的辩论多少有些无的放矢。最近我投宿饭店,看了一场弗兰克.斯金纳*的演出,里面提到了在电视上说脏话的问题。于是我换了个频道之后顺手撸了一管。算上我全英国一共三个人敢在电视上说脏话,结果我还换台了。其实弗兰克.斯金纳随便扯点别的什么我都能听下去,而且另一个频道的主持人碰巧是个蕾丝,不撸白不撸。

*【Frank Skinner,英国著名喜剧演员,主持人。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c0MjgwMDEy.html?beta&】

BBC的一位监制曾经说过,做节目的时候“操”字不能用来当动词,但是“操他妈的”可以用来当形容词。所以现在你就得说:“你知道天底下什么最操他妈的爽吗?人上人!” 伊恩.怀特*曾经批评BBC的智力与日俱减,我同意他的看法。不过如果他一直留在BBC的话这一论点将更有说服力。不管怎么说,他成功了逃离了这一轮智力退化的潮流,转而开始主持《摔跤生死斗》这种富有教育意义的节目,我很为他高兴。

*【Ian Wright,英国著名主持人,主打节目为《玩转地球》(global trekker)。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w1_iw0eTgMw/】

本书内容不尽属实。书中人名无不遭到更改,事件顺序也有前后颠倒之处。我最喜欢的一本自传是克里夫.詹姆斯(4)的《不可靠回忆录》。他在前言中坦承书中所有可信部分均为捏造而所有不可信部分均为事实。我这里也盗用一下他的话。此外如果有人奇怪我为什么去澳大利亚上高中,那是因为我的整个第四章都是从他的传记里抄来的。文中关于我当年在维多利亚时期跑到伦敦当侦探的段落也是抄来的。

*【Clive James,澳大利亚籍小说家,散文家,诗人。】

很不幸的是,我生活中的某些章节没能在本书中得到表现。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参与了一项绝密计划,这事不好说太细,但是绝对惊天动地。我能告诉你的就是计划代号:C.I.AIDS。我参加了一个C.I.A的培训班,不过内容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反正现在我只要一听见约翰.列侬的单曲就忍不住要去买鱼叉枪。此外我还保有一烧瓶迈克尔.杰克逊的DNA。他的DNA唾手可得,我不过将自己打扮成一枚正太,烧瓶藏于菊花深处。我还参与过暗杀卡斯特罗,不过这老小子鸡贼得很,我最后当上了他的按摩师,不过就算这样他也只允许我用台球杆架在他身上划拉,而且还只能隔着屋门从猫狗洞里伸进来。

当特工是一份很不错的工作,比方说我见过全部三个充当保罗.麦卡特尼的替身。录完了《青蛙之歌》*之后好些人都恨不能把他掐死,免得他继续糟蹋艺术。不过当真下手的人就只有我一个。我被CIA雇用的时候他们正在利用妓女给人下药,套取他们的秘密情报。等到他们发现我酷爱一边嗑药一边跟妓女打炮,我就只能听他们摆布了。

*【https://en.wikipedia.org/wiki/We_All_Stand_Together】

本书当中包含相当篇幅的嗑药情节。我真心规劝大家谨慎对待毒品。比方说参加集体心理康复疗程之前千万不要吸食可卡因。别人正在痛陈乱伦造成的身心伤害之际你却忍不住想要高歌一曲,实在不太合适。另外鸦片精用嘴吸就行了,做成栓剂从后门塞进去实在有些过犹不及。我还从来没有这样想过:“要是菊花和脑袋一起产生幻觉,肯定比现在还要爽。”

我还做过一段时间的英格兰国家队心理辅导员。不过那帮孙子对待妇女的态度让我实在干不下去。比方说,接送他们的大巴车里面放的电影都是《暴劫梨花》*。不过这也使得斯文.埃里克森的工作格外好做。只要他在更衣室里高喊一声:“抢娘们儿去也!”全体队员连门都不走,直接就在更衣室的墙壁上留下一排人形的窟窿。之后我又参与了一个策划项目,从强奸犯和连环杀手那里征集电视节目创意,说句实话,电视台能想到的他们早就全都想到了。

*【The Accused,朱迪.福斯特于1988年主演此电影并获得奥斯卡奖,影片表现了一起轮奸案的经过。http://movie.douban.com/subject/1291867/】

有些事情你一提别人就上火,还有些事情他们则装聋作哑,其间的差异一直令我很感兴趣。今年年初我不得不放弃我在《每日记录报》上的专栏,因为我和别人发生了一场道德争执:拿一位已故娈童犯开玩笑是否正当?这倒不是说我不喜欢迈克尔.杰克逊,我八岁那年十分喜欢他。当时我不知道,但现在看来我小时候应该正对他的口味。为了在伦敦开演唱会,迈克尔.杰克逊打出广告招募下肢残疾的儿童。谁家的爹妈这么缺心眼儿?那些长着腿跑得了的小孩尚且没能幸免呢!演唱会的门票顷刻间就销售一空,这很能说明英国国民对恋童癖保有怎样的态度:“我们不欢迎恋童癖——除非他跳舞跳得真好。”

迈克尔的生平对我们很有教益。比方说就算天天晚上都在氧气帐篷里睡觉,该猝死也还是照样猝死,买帐篷的钱还不如干点别的。迈克尔的死讯刚刚公布的时候,他父亲立刻冲到了医院。显然,只要医生打算为迈克尔做心肺复苏按压,他父亲就会自告奋勇冲上前去冲着他的胸口一通死踹。迈克尔斯人已去,但尽管他的肉身归于尘土,他的音乐成就与他那张硅胶强化的脸皮必将历经百年而不朽。

现在社会上支持审查制度的人满街都是。决不能容许《每日邮报》和那帮宗教疯子继续猖狂下去。除非把所有的电视节目都和谐一遍他们绝不会收兵。除非《与恐龙同行》的无耻谎言本质得到彻底揭露他们的使命就不算完成。宣扬真理的节目应该叫《与创造论者同行》——“我们的地球由上帝创造于7000年前,和今天的地球半点不差。这里是一头霸王龙,上帝正在将其埋入地下以考验我们的信仰。”菲奥娜.布鲁斯*当初要主持《古董巡回秀》的时候,也是同一帮傻逼说她造型放荡,勾引淫欲。也只有这帮玩意儿的淫欲才能这么容易就被勾引起来,想必他们一看见菲奥娜.布鲁斯就会大撸而特撸,活像是监牢深处的强奸犯嗑了摇头丸一样。

*【英国著名主持人。https://en.wikipedia.org/wiki/Fiona_Bruce】

有趣的是,尽管我们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大大小小的苦逼事件,我今年却因为拿以色列开涮而吃了一记黄牌。那个笑话大概是这样的:“我最近一直在研究以色列军体拳,现在我已经学会十六种方法来撂倒一位手无寸铁的巴勒斯坦妇女了。”之所以要把这个笑话撤下来,是因为当时伊斯兰军队正在加沙地区杀害平民。这个笑话原本应当出现在Radio 4的《政坛野兽》节目当中。制片人也就只剩下在节目名称里毒舌一下的胆气了。

不过以色列人也真有脸说他们在约旦河西岸盖房子是因为巴勒斯坦人在那里种地产量不高。这么说将来你们家花园草坪叫人占了也只能怪自己,谁他妈让你光种花不种菜来着。有人说中东问题没法解决,无论是斡旋、裁军还是财政援助都没有效果。我说办法还是有的:无神论。只要在中东普及了无神论,保管所有人心里都会想:“我们在这里发什么神经呢?怎么大家的头上一人一顶非主流造型的帽子?”此外我还建议在公共场合只允许穿泳衣,这样就能一举解决自杀炸弹客的威胁。以色列占领加沙其实就和南非搞种族隔离差不多恶劣,只不过大家都碍着全世界犹太人的面子不好意思管以色列叫傻逼就是了。最后我还得说说巴勒斯坦人,你们要是这么恨以色列那怎么自己不他妈立个国?

这倒不是说人家说话难听我就不生气。去年我就让人吓得不轻,有人说洪水是上帝对同性恋的惩罚*。这话说得太恶心人了,谁不知道上帝的惩罚明明是艾滋病来着!不过真正让电视台老板抓狂的笑话往往人畜无害。有一次我拿哈利王子砸挂,说他现在参军了,很快他的菊花就会像无证开采的小煤窑一样塌成一堆。我话音刚落就有一名妇女冲进演播室,双手抽疯般挥舞,如同《神秘博士》当中即将被外星怪物追上吃掉的路人甲,慢动作一般从口中喷出一个高亢而绵长的“不————————”字来。不过别为哈利感到难过,和王室内部的规矩比起来部队上一定轻松的很。部队里整治新兵的方法无非就是先把人灌醉再用大棍子打屁股。在那里他至少不用眼看着一群来自四维空间的蜥蜴怪簇拥着自己的奶奶张开血盆大口把捆在祭坛上的流浪儿童一口吞下去。哈利其实与一般的英军士兵有很多相似之处,例如他也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亲爹是谁。

*【本书出版于2009年,08年英国遭遇了洪水。】

话虽如此,我还是不太明白干嘛要把王子送到军队里去。哈利与威廉都是宠坏了的软蛋,送他们上战场实在起不到好作用。打仗要的是冷血无情的杀戮机器,例如菲利普亲王就是理想当中的完美士兵。首先他爱打枪,其次他是个种族主义者。要是他觉得自己能够逍遥法外,就连儿媳妇都能结果了。

堕胎广告刚刚获准上电视的时候我们在节目中砸挂受到了相当的限制。我觉得堕胎广告可以参考一下之前的经典广告作品,例如麦当劳的“我就不喜欢”。又比如雀巢的“滴滴香浓,一流即尽”。不过最有效的堕胎广告应该是三十秒的抠脚大汉克里斯.莫耶斯*面部特写。避孕药的广告我已经想好了,就从《天线宝宝》里面剪一段出来,配上画外音:“你真想在早饭期间收看这堆米田共吗?——不想就吃药!”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hris_Moyles】

写这本书的时候我顺便回顾了一下自己的职业生涯。我一向认为演艺圈是个好地方,尤其对于克苏鲁小说的爱好者来说。保罗.加斯科因最近参加了一场名为《大挑战》的真人秀闯关节目。这么折腾他那把老胳膊老腿实在太没人性了。近来的加斯科因看上去活像每天凌晨一点都会尖声惊叫的精神病患者,他的尖叫足以让方圆十英里之内的一切昆虫爆体而亡。从这档节目的名称来看,我觉得节目内容应该是挂着生理盐水吊瓶的加斯科因两眼空洞地盯着电视屏幕,口中喃喃念诵《泰恩河上迷雾》*的歌词,同时还有人用冰激凌勺子为他进行大脑手术。我觉得这档节目一定很好看。

*【https://en.wikipedia.org/wiki/Fog_on_the_Tyne】

进了演艺圈的人很容易找不着北,我完全理解为什么演艺圈的人会犯二,因为时时刻刻都有人往你手里塞钱。娜迪亚.苏曼是今年早些时候生了一批八胞胎的母亲,现在有人出价七十万英镑请她参与一部爱情动作片的拍摄。很合理的想法,和其他艳星相比她的容量绝对大得多。不管和她配戏的男星是谁,我希望他戴上GPS,免得进去出不来。这已经不能用香肠与峡谷来打比方了,更像是用一粒米来填满外太空。一气生完八个孩子以后一般的男根恐怕已经不能阻止她了,必须要召唤英国国家队,还得给每名队员配发一把电动镐。

我知道,现在的演艺圈比起希罗尼穆斯.波希擤鼻涕用的手绢上的污渍还要更加奇形怪状。不过扪心自问一下,你知道情况只能越变越糟,恐怕过不了多久就连汤姆.克鲁斯我们看着也觉得顺眼了,因为顶替他成为好莱坞一号大腕的演员崇拜得不是外星人,而是邪神大蛇,娶得是《哈利波特》里面的赫敏,还要把她开膛破腹让大蛇在腔子里面产卵。

像我这样做个二线名人也挺好玩的。尤其是现在真人秀参赛选手已经让名声这玩意儿贬值到底了。曾几何时,只有像格蕾丝.凯丽这种级别的演员走在街上才能被人认出来,现在只需要在《英国达人》预赛现场掐死一只黄鼠狼就能家喻户晓。苏珊.博伊勒*一夜成名之后克罗地亚国家电视台到苏格兰采访她,想知道怎样的种族战争才孕育出这样一朵奇葩。有位咖啡店老板说自己在烤面包片上看到了苏珊.博伊勒的脸,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每天晨起之后都能从马桶里看到她的尊容。总有人问我和苏珊.博伊勒是不是亲戚,打死也不是——我们家的亲戚都被我锁进地窖里了,没有跑出来现眼的。不过我们两个确实有一项共同之处;我穿上女装以后同样难看得要死。平心而论,如果让戈登.布朗出演《窈窕奶爸》,主角造型肯定和苏珊.博伊勒一模一样。她说好些人都因为她的外貌嘲笑过她,这些人都太没见识了。在她的故乡西洛锡安郡,她的相貌绝对名列前茅。

*【Susan Boyle,2009年《英国达人》亚军。https://en.wikipedia.org/wiki/Susan_Boyle】

我不敢过分取笑苏珊.博伊勒,毕竟她深受英国人民的热爱。我还能说什么呢?毕竟英国人民喜欢沙皮狗。不好意思说错了,是落水狗。实话实说她的确独一无二,上帝创造她的时候肯定是中风了。苏珊.博伊勒说她从没接吻过。这足以说明苏格兰醉汉的行径远不如传闻中那样无所顾忌。就算她没接过吻吧,可她能怪谁?她毕竟生在苏格兰,公交车上有得是色狼与流氓,归根结底还是要怪她自己太挑剔。目前在民间恐怕还有上千名尚未成名的苏珊.博伊勒,因为害怕别人嘲笑而不敢展示真我。我希望眼下这个苏珊.博伊勒的成功不至于改变这一现状。不过再怎么说还是要祝贺她成为苏格兰博伊勒家第三有才的人,第二名是我,第一名是我叔叔吉姆,他能用四个不同的身体部位来吹笛子,其中一个是嘴,还有两个是左右鼻孔。

苏格兰出身的名人出名程度与他们在苏格兰遭人恨的程度成正比,这样看来我还是个小虾米。当二线名人的麻烦之一在于总有一帮骗子缠着你。最近有个小破孩给我来电话,假装是我失散多年的儿子。我只好告诉他,想要让我给他捐献骨髓,他就必须每天早睡早起。

说一千道一万,电视和名人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麻醉剂,这样外星蜥蜴附体的既得利益集团掏你的口袋时你就会麻木不仁毫不反抗,就像给肉牛听音乐一样。将来早晚有人要把名人真人秀直接灌到你的脑子里。要不人还会有谁来买这种破书?醒醒吧你们这帮傻逼。

通宝推:mezhan,桥上,豪哥的江湖,年青是福,
家园 一:

我从小在格拉斯哥长大。这是个令人抓狂的地方,但却自有其可爱之处,就像一个刚刚撒过酒疯此刻正在哭天抹泪的醉汉。本市的负能量标语一向深得我心:“俺们这疙瘩鸟都不飞,俺们这疙瘩树都不长,俺们这疙瘩鱼都不游,俺们这疙瘩钟都不响。”就好像二战结束后的广岛挑了一条他们不要的标语塞给我们。不如再设计个市徽,图案就是圣芒戈吊死在废弃的起重机悬臂上面。*

*【鸟、树、鱼、钟组成了格拉斯哥市的市徽。圣芒戈是格拉斯哥的主保圣人。】

我们家生活在一个名叫波洛克肖的地方。这里是一片铺满水泥的虚空之地,可谓是扇在我幼小童年脸上的一记响亮耳光,对我的家庭来说则意味着社会地位的提升。

直到三岁那年我们都生活在高鲍斯区,这是一片很破的地区,我们刚搬走就拆掉了。我还能记得一点发生在那里的事情。有一次我站在后院里,看到一个满脸脏污的大孩子在街上玩火柴。他点着火柴之后就一直捏着不松手,直到火头差一点就烧到手指尖为止。我一边看心里一边想:“这肯定就是妈妈一直跟我念叨的坏孩纸。”我还记得我妈在糖果店掏钱给我买糖,结果我将满满一把硬币全都扬在了毫无戒备的售货员脸上。

此外我还清楚记得有一次我与我哥哥在路旁捡到一块招牌,就是冰激凌店门口挂着的那种风一吹就会吱吱响的招牌。我们将这块招牌视若珍宝,把它搬回家摆在了门前。这一年暑假结束我妈带着我们从姥姥姥爷家回来以后,我爸告诉我们招牌被人偷走了。我和我哥哥都哭了。我们说了很久那块招牌多么多么好,我们多想再见它一面。回头想想,那块招牌肯定是让我爸扔到垃圾场里了。

我爸是个工人。我出生的时候街上正在闹罢工,他想支持工友参加罢工,又怕我妈说他不知轻重,于是做出了最高尚的选择:假装坐骨神经疼请了三周的病假。我妹妹出生之后,我爸有了申请廉租房的资格。我妈希望他挑一个适宜小孩子成长的地方,结果他挑来挑去还是没离开高鲍斯区。新家周围的环境比我们这里更差劲,就是离他上班的工厂近一些。据我所知这是他平生最后一次运用自己的判断力。得知新家地址之后,我妈就像出膛炮弹一样尖啸着冲进房管所,然后就像扎了根一样谁劝也不走。最后扛不住她撒泼的房管所将新家地址改成了波洛克肖。

三岁那年我们搬了家。也就在那一年有一次我从碗橱背面搜出一瓶我妈藏起来的止痛药。我以为她把糖藏起来自己偷着吃,于是就来了个大包圆。家里人赶紧送我去医院洗胃,结果发现我之前还吃了整整一筒饼干,因此止痛药根本没消化。谁说贪心一定害死人的!

我打小就流露出了说怪话揭人短的才能。有一次家里来了一位爱尔兰女士,她正夸我懂事的时候我突然来了一句:

“我看见你昨天晚上在澡盆里洗PP来着。”

她是一位很有教养也很矜持的女士。主客双方无语了一会儿之后她很快就走了。

我们家所在的联排房一共有六座单间,共用一条楼梯。房屋外围有四个大庭院,花园之间拉着篱笆。篱笆挡得住成年人,但是挡不住流浪猫与小孩子。成年人在庭院里晾晒衣服以及倒垃圾,我们小孩子则在地上挖坑,然后将各种小虫子扔进去碾死。

我对小时候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家里特别冷。到了冬天,屋里唯一的热源就是客厅煤气壁炉里的三根小火苗,每天只在六点新闻的时候才会开火。我妈总会面对壁炉岔开两腿坐着,裆部正对着火苗。我们几个孩子也坐在她腿上有样学样。当时我晚上睡觉时身上盖的毯子厚度足以让我不痛不痒地正面挡下一颗子弹,可就算这样我依然总是感冒。有时候在我去幼儿园之前壁炉也会点起来。于是我就会在壁炉跟前烤衣服,把两条腿都靠在壁炉栅栏上,因此我的裤子总是烙得一道一道的。

现在回头看看,我觉得当时大多数人都在竭力应付我们今天所谓的“燃料紧缺”。苏格兰的燃料价格比欧洲的平均水平高一倍。有没有搞错啊!海里面左一个右一个全是井架,就好像苏格兰人都眼瞎了看不见似的。别忘了苏格兰基本上就是个大号煤球,上面撒了层土,土上杵着几家百思买超市。这一点充分说明了我们苏格兰人就是一帮干啥不成的废物点心。我们原本应当让每家每户的壁炉点起十六道火苗,让老年人穿着三角裤衩也能舒舒服服地听完女王演讲,顺便在壁炉边上烤个肉饼吃。可是我们却告诉老年人冬天到了多加一件毛衣就行。

如今已经有些俗套的说法是当年的邻里关系远比今天融洽,街坊四邻全都相互认识。我的童年正赶上这个时期的尾声。我们家住在一楼,对门的老两口子是罗宾逊夫妇,他们家的孙子特别会画画。每次我去他们家玩的时候都会坐在他身边看他如何用一块木炭变出栩栩如生的汽车与斗牛犬。我们家顶头上层是佩顿一家。要不是我们这个埋没人才的残酷社会不懂得充分报偿暴躁易怒、缺少教养以及粗声大嗓等等优良品质,这家人早就应该发达起来了。佩顿家对门是海因茨太太,她的面容活像晒干了的苹果。顶层住着一个特别自以为是的白痴,他开设了一家报摊,还用蜡纸将自己名字的首字母印在了丰田花冠的车门上。他的对门住的是一个名叫诺里斯的小个子。此人有三重身份:共产主义者、高尔夫球员、男同性恋——排名不分先后。

波洛克肖看上去很像《银翼杀手》去掉特效后的样子。从我们家看去,一边是高楼阴影下渺小冰冷的六十年代预制板房,另一边是全欧洲最凄凉的一条道路。路旁有一片四面墙围起来的荒地,里面堆满了八百年也没人用的建筑材料;一座比房车大不到哪里去的写字楼;还有一座牛奶加工厂。道路另一边是一座二手车回收站。我小时候最害怕的就是原子弹,每当天上有飞机经过我都以为我们即将在一团光芒四射的火球当中化作骨灰。凑巧的是,二手车上的报警器经常会在半夜里无缘无故地尖叫起来,在六岁小孩的心目中像极了空袭警报。

波洛克肖的中心是一家半死不活的地下商场。当然赌马与卖酒的店铺生意还不错,反正这里也没人拿吃饭当正事。“波洛克肖地下商场”的招牌破烂得旁逸斜出,“肖”字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喷涂得龙飞凤舞的“diao”字。老太太们经常三五成群地聚集在“diao”字下面押注打赌,赌得是她们哪个老姐妹活不过今年冬天。商场中心是伟大的苏格兰社会主义活动家约翰.麦克林的纪念碑,眼前惨状定然会令此君双目垂泪。

我妈带我上街的时候我总是格外小心。一旦她看见熟人就会停下聊天,从当前物价一直聊到另一位熟人的病情——她谈论别人病情的时候总是特别绘声绘色——与此同时我只能孤零零地站在旁边,听她们叽里咕噜地不知道讲什么外语。我妈是爱尔兰人,因此她确实经常说外语。

波洛克肖一带至少有六栋高层建筑。七十年代时这里高楼的外观全都让人感到了无生趣,还不如直接在楼顶上修个跳台。这里的主干道叫肖桥路,由于夹在大楼之间,起风的时候街道就是个风洞。我小时候我哥哥走这条路送我去上学(他总让我跟在身后五步远,免得我给他丢人),有一次刮大风直接把我吹起离地四英尺,活像像一个脑子进水的二手超级英雄,打算用身上的粗呢外套把犯罪分子都吓死。然后风一下子就停了,然后我就脸朝下拍在了地上。我很为我蹭破的裤子与双腿而骄傲——这回总算有光荣疤了!

高楼后面有一块场地的风力特别强,以至于你站在那里喊话谁也听不见,或者说至少你听不见自己喊话;我一直不知道别人能不能听见。或许周围的居民一到大风天气就提心吊胆,因为总会有一帮熊孩子跑到他们家楼底下喊脏话。平心而论,不刮风的时候我们照样这么玩。

我哥哥有个望远镜,他一直没用过,后来就归了我。我整天都把望远镜架在窗台上好往别人家里看,盼着兴许哪天运气好,能像《足球女将》*里的情节那样看见露点的妇女。不过最主要的动机还是好奇。有一对夫妇经常喝醉了以后一起跳舞。这场景既甜蜜又有些龌龊。

*【https://movie.douban.com/subject/1294075/】

我最喜欢的观察对象是个三十多岁的老女人,她经常在屋里张牙舞爪地跳上一段八十年代风格的健身操,然后来到阳台上抽事后烟,一抽就是大半天。曾经有人从同一座楼上跳下来过,他留在地上的人形印记保留了很久也没人清理,附近的小孩都很喜欢在印记上面跳房子。我猜那个老女人抽烟的时候想的也是跳还是不跳。我一直想知道那个人为什么要跳楼,对于我爸的解释(“他喝醉了。”)我一直很不以为然。我从小就讨厌这里,每天晚上从图书馆回家,看着马路两边一个个拿帘子捂着的窗口,我总是在想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赖在楼上而不是全都跳下来。

我最喜欢的一扇窗户位于肖桥路边一栋高层建筑的顶层。房间里有一个穿着忍者服在卧室里练武术的人,看上去忍者服是用黑色紧身衣改造的,头套则是防火面罩。他的习武器械包括一对双节棍与一把木剑,每天晚上都操练不懈——有时候你能看见他关灯之后在屋里上蹿下跳。上大学以后有一次我回家探亲,当时我以为这一幕只是我小时候的臆想而已,可是当我再次拿起望远镜指向那扇窗户的时候,却看见那个人还在那里。十年过去了,他的武艺确实长进不小。

附近高楼的地下室里有几家商铺,最主要的是一家报摊。这家报摊经常转手,因为每一任摊主都要计算彻底清除门口涂鸦的成本是否低于巧克力糖的利润。我小时候那里有一家汽水吧,这家店铺活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新时代。店主是一对顶着蜂窝头的老太太,店里售卖冰激凌与奶昔。她们收钱拿货的动作特别特别慢。后来有一位老太太去世了,这家店也就关门了。我记得有一天放学的时候,某个同学的妈妈告诉了我们这个消息。我问她怎么回事,这女人嘟囔了一句:“她的肝不行了。”

我们总是去“老休理发店”去理发。老休不是本地人,整天没好脸色,还有一条木头腿。我理发的时候我妈总会恶狠狠地在后面坐着,一个劲地要求老休多剃一点。每次她都会因为我没有变成秃子而大失所望。我觉着不把我的脑子露出来一块她就不甘心。

波洛克肖历来就有接纳移民的传统。十九世纪这里搬过来一大帮佛兰德人,当时还有人编了一首歌来形容他们,《肖镇基佬》。当年的佛兰德人定居区拥有附近唯一的图书馆与游泳池,因此难免受人怀疑。在城镇另一边的山头上是我们的教堂与学校,建筑四周绿树掩映,煞是好看。这座山头的所有者是约翰.斯特灵.麦克斯韦*。当年他允许天主教徒在山上修建教堂,前提是教堂周围必须多多种树,好让他眼不见心不烦。

*【苏格兰托利党贵族,慈善家。https://en.wikipedia.org/wiki/Sir_John_Stirling-Maxwell,_10th_Baronet】

我们这里民风十分彪悍。我小时候凯尔特人俱乐部的一名球员在自家阁楼里不慎触电身亡了。当时电台排行第一的歌曲名叫《我的派对我想哭就哭》,于是这一周的球场上流浪者队的球迷就齐声高唱:“我家阁楼我想抽抽就抽抽。”然后有个名叫汤姆.麦肯的流浪者队球员在自己的车里用尾气自杀了,结果第二天就有人在他家门口留下一行大字:“尾气1分,麦肯0分”。

这里的宗教分歧也很尖锐。有一次我住院摘扁桃体,和我同病房的是一个信新教的小孩。由于我们第二天都要手术,所以谁也睡不着,干脆一起趴在窗台上数火车。夜色中的城市神秘而美丽,随着清晨渐渐到来,街上出现了三三两两的小人儿。后来我爸爸问我在医院里都干了什么,我说我和一个新教徒说话来着。什么事给我的感觉都不如这一点怪异。

我生下来就有一对招风大耳,耳轮上面没有褶皱。这要是在中学里就相当于在我的眼眶四周纹了一圈“此处落拳”,不过小学还好。整形手术的等待名单很长,于是我妈不知道怎么就找了个熟人大夫给我提前开刀。手术安排得很随便,就好比一个机修工下班后到哥们家里朝着打不着火的汽车踹上两脚。手术之后我不得不戴了好几周的耳罩,大夫说这能起保护作用,但是就学校同学看来这等于是我在头上树了一块“欢迎来搞”的招牌。原本我还有个后续手术,结果这个大夫居然好死不死地咽气了。结果到现在我的两个耳垂还朝外撅着。谁知道这家伙曾经在业余时间里助人为乐地做过多少起手术呢?每当我在苏格兰见到另一位长着招风耳的人就觉得我们兴许是同一个变态兄弟会的成员。

就波洛克肖当地标准而言,我们住的地方其实还算适合儿童成长。令房屋中介骇然失色的环境却是儿童的天然游乐场。我们家附近有一大片荒地,在那里不管你挖多少坑或者上树搭建多少树屋大人们都不管。所谓的树屋其实就是将三合板、塑料布或者随便什么东西拖到树上去张开,然后就可以大言不惭地将其称作树屋了。有一次我们在荒地上找到一堆没人要的屋门,于是就不辞辛苦地将它们搬到树下围成一圈,修了个小碉堡。谁也没想到只要拉开屋门就能进出碉堡,我们都是翻进去的。

我在家里行二,我哥叫约翰,我妹叫卡伦。我和约翰共用一间卧室。约翰打小神经衰弱,总是担心父母会数落他或者觉得他做的不够好。我们每晚会一起祷告,然后在睡觉之前谈上几句。有天晚上睡觉前他对我说:

“总有要你担心的事情,这件完了还有下件,永远没个完。”

我再也睡不着了,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真正让我担心的话语。

好几年的时间里,我哥早上上学的时间都比我早。照理说这意味着我可以比他多睡一个钟头,事实上并非如此。他总是起不来床,我妈每天都要站在他的床前千回百转地尖声呼唤他的名字,与此同时我只得用枕头把脑袋捂起来。他赖床的架势就像卡通角色一样夸张。眼屎会糊住他的上下眼皮,他一边往嘴里塞果酱三明治一边还要使劲把眼皮扒拉开。接下来他就会抱着外衣外裤钻回被窝里一阵抽搐,然后就像表演脱逃术的哈利.胡迪尼一样穿戴整齐地钻出来。

我们兄妹三人都和隔壁的一对双胞胎交上了朋友,他们叫托马斯.杜菲和罗丝玛丽.杜菲。我们的交际圈还包括前来探亲或者跟随父母在此地暂住的孩子们。当年小孩子们的生活远比今天更加自主。我们经常跑到外面一疯就是大半天,只要赶在午饭或者晚饭之前回家大人就没意见。

不管在什么时候,荒地上总有七八个小孩子在皮打皮闹。罗斯玛丽性情甜美,最喜欢喂流浪猫,还给它们都起了名字。相比之下托马斯的性情更为残忍,于是我们就成了棒打不散的铁哥们。我们两个经常从楼顶上往下扔蜗牛,看谁的蜗牛活得更长。有一次我们在院子里挖坑玩,因为位置偏僻,挖了半天都没有大人过来管我们。于是接下来三四天我们一直没停工。后来肯定有人注意到了我们每天回家都精疲力尽,一身泥土,咳嗽不止,就像矿工一样。我记得最后有一个惊骇的人影笼罩了我们,当时那个坑已经被我们挖到了齐胸深,再挖两天恐怕就把自来水管道挖出来了。

托马斯想到了一个利用这个大坑的好点子。换一个没那么缺德的孩子兴许只会找块油布铺在坑口充当陷阱坑害一下过路人。托马斯却捣鼓了一出“昆虫灾难电影”。我倒拿着望远镜下到坑里,看他把坑壁上的蜗牛、蚂蚁、鼻涕虫等等拢成一堆,然后用石头一个一个碾死,一边使劲一边给小虫子们配音,就好像它们是正在逃离地震灾区的难民一样。

杜菲家里养了一条特别壮硕的阿尔萨斯牧羊犬。有一次我去他们家玩,罗斯玛丽刚给我开门就不见了,原来是大狗咬着她的脚腕子把她拖到客厅里去了。他们两个的父亲老汤姆是我爸的酒友,尽管我实在想不出来他们喝酒的时候都聊什么。我爸话很少,老汤姆更是个闷葫芦。他偶尔开口的时候只会发出一阵低沉焦虑的颤音,就好像中央空调通风口里传来的微弱呼救声一样。有一次他和我爸一起去一家西部主题酒馆,里面的服务员全都穿成牛仔的样子。有一个人向大家展示了他的拔枪术与舞枪术,一边装逼一边洋洋得意地说,“我拔枪的速度比约翰.韦恩还快!”话音刚落他的枪就掉在了地上。老汤姆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十分难得地开了口:

“约翰.韦恩要是在这儿,你早就屎(死)透了。”

有一回附近所有的孩子都跑到杜菲家里玩。那一天我们决定成立一家黑社会团伙。女生一致认为我们的团伙应当名叫米老鼠俱乐部,男生则更喜欢吸血鼻涕虫这个名字——是我想出来的。一想到今后要成为吸血鼻涕虫团伙的一员,我妹妹吓得哭了出来。那天晚些时候,罗斯玛丽把我捆在了晾衣杆上说要亲我。我极力挣扎,想要摆脱晾衣绳的束缚,但是我也真想让她亲我。最后我还是挣脱了出来,满心失落地跑回了自己家。

托马斯.杜菲和我都加入了童子军,也都玩得很开心。我们向家里大人虚报了童子军报名费,用多出来的钱买冰棍吃。尽管我们回家的时候嘴唇都被染成了蓝紫色,吃冰吃得头都疼了,但是我们的父母从来没有起过疑心。童子军的负责人是一位住在我们家附近的女士。当时我就觉得她对童子军一无所知;她的做法无非是将我们集合到教堂里然后随便给我们安排一点活动。正规童子军那套麻烦复杂的敬礼仪式我们一概没有。如果你想要个童子军徽章,跟她说一声就行。她会随便给你安排一项任务。比方说我就赢得了“绕教堂慢跑一周徽章”。到了万圣节我们会举行化装舞会。有一年我化装成了绿巨人——全身只穿裤衩,身上抹了一层广告水彩,水彩干了以后一块一块地往下掉,就好像全身都长了恶性皮癣一样。托马斯比我聪明得多。他在身上套了一个纸箱子,将自己打扮成了一块方糖。那一次他坚持要求他爸爸陪他参加舞会,因为他担心会有神经病冲过来把箱子点着。

童子军领队女士有一个弟弟,经常过来给她帮忙。此人大概二十来岁,每次童子军集会的最后二十分钟,他都会掏出一根长绳子,在绳子一头拴上一只鞋,然后在头顶上将绳子抡成圆圈,我们则要在他身边努力跳高,将鞋子拽下来。至今我也不知道此人的人生当中发生了怎样的变故,使得他每周都会揣着一根一头拴着鞋子的绳索跑到教堂里折腾小孩,但是我很庆幸这些变故的发生,因为我们全都玩得很开心。有一次我还赢了呢!之后信心爆棚的我在我们家附近组织了一场跳高比赛,看谁能跳到护栏另一边,结果这次护栏把我的裆部教训了一顿。

后来有一天,我们的小分队(因为从没参加过正规童子军,鬼才知道正规术语应该怎么说)访问了一处正规童子军营地,这一来可就乱了套了。就我个人而言,我一直觉得童子军领队全都没安好心。中年男性将一群小正太领导树林深处学习如何用绳子捆东西显然不会有好结果。不过我也认为童子军徽章多少还是有点用的。如果领队真的摸进帐篷里把你给猥亵了,你至少还能用徽章把短裤屁股上的破洞挡起来。

率领这次访问的领队多少有些皇英主义心理。我们这些小孩在大巴车上唱起了《苏格兰之花》,结果他当场就气炸了,立刻要求司机靠边停车,然后就瞪大眼珠口沫横飞地冲着我们发表了一篇从小就要忠于女王的演讲。皇英分子的问题在于他们总以为自己那套屁话比天还大,其实别人谁都听不进去。那家伙在一帮九岁小孩面前大谈特谈《联盟法案》,我们心里想得却是中午有没有热狗吃。以貌取人肯定不对,但是现在回想起来那家伙无疑是个恋童癖。

我们从来没学过如何搭帐篷生火,因此到了人家的营地之后就像出笼的猴子一样到处乱窜。有个瘦竹竿(现在想想他的个头实在太高,当童子军实在不太合适)直接爬到树上,折断树枝往别人头上扔。还有一位一下车连衣服都不脱就冲到河里去了。对面的正牌童子军好孩子们一个个目瞪口呆,眼看着我们这帮野猴子上蹿下跳,还抄起木棍想跟他们比赛击剑。显然我们已经露馅了。

童子军总部派来了一位观察员向看看我们都有哪些日常活动。视察那天我没去,后来听别人说那一天我们的活动是把好多椅子摞成一堆然后往上爬。已经爬上去的人就脱掉鞋子,把半山腰的其他人砸下去。这一幕显然为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后来我们全都被送到了正规童子军活动的现场。这时候我们才知道童子军活动开始之前要列队敬礼,而且从两尺高的椅子上跳过去并不足以换回运动员徽章。正规童子军的领队从我们当中叫了一个男孩出列,让他简述一下童子军运动的发展历史。这个男孩牙龈发炎,半边脸都肿了,说话呼噜呼噜的。从那以后我们的童子军分部就被撤销了,我们又回到了没啥鸟事的无聊状态。

在没啥鸟事的地方,犯罪是自然而然的选项。有一次有个大孩子骑着一辆偷来的摩托车来到空地上,问我们谁想兜风。我太害怕了,没敢凑上去,但是也有胆大的孩子直接爬到了后座上。我依然清楚地记得摩托车一骑绝尘驶向远方的画面。他大概是我这辈子遇到过的最自由的人,而且毫无疑问他现在肯定已经死了。

鸟不拉屎的生活环境把我逼进了奇幻小说的世界。我很小的时候就遇到了《霍比特人》,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地读完了我能找到的每一本魔法题材儿童读物,例如艾伦.加纳与戴安娜.韦恩.琼斯的作品。

不过我自己编的故事比什么小说都离谱。好多年里我一直在构思一个特别扯淡的故事,经常找个没人打地方手舞足蹈地将故事场景表演出来。故事发生在一片类似中土的大陆,我是个走乡串镇的大法师,我的身边还有一位我亲手创造的泥巨人当保镖。这位泥巨人的尊姓大名如今我已经忘了,总之他经常摔碎一地,需要我用法术把他拼起来。他有两个红宝石眼珠子——不是随便什么红宝石,而是会喷火的魔法红宝石。故事的情节经常变化,一般来说我们两个总会碰上一个自以为牛逼的当地领主看我们不顺眼,派出一帮狗腿子想把我们抓起来。这时泥巨人的两眼就会喷出烈火,把领主、狗腿子以及领地上的屁民们统统烧死。

最精彩的情节还在后面。我有一把魔法神剑,砍出来的伤口永远不能愈合。如今想想我总觉得当年我在某本小说里见过类似的设定,于是直接抄了过来。在某些版本的故事里,我不慎用神剑割伤了自己,以至于缺了一条胳膊。所以我只能用斗篷把断臂裹起来,整天体力衰弱。我们经常被投入监狱或者遭到追逐,我的烈火泥巨人保镖总会保护我,我则趁机积攒精力,好施放一个足以团灭敌人的大招。这样的YY与日后我进行全国巡回表演的经历颇有相似之处。

我们兄妹三个每周可以买一本漫画书。我对画工向来没什么讲究,而是更喜欢故事情节。我最喜欢的一个连载故事名叫“求死”,说的是一个因为车祸而五官搬家的赛车手,他整天就琢磨怎么能开车自杀。怎样作死的特技动作他都做过,可就是死不了,而且这些动作每次都能给他挣个奖杯什么的回来。然后就是一大帮三叔四婶到医院病房里给他开香槟庆功,他的脸上则是一副了无生趣的表情。

我很快就会翻完男生的动作漫画,因此经常会趁着没人的时候偷看我妹妹的女生漫画。平心而论,女生漫画远比男生漫画更加猎奇。比方说有一部漫画名叫“作假的苏珊”,女主人公出了车祸,然后她的坏叔叔就逼她整天装聋,好多要一些赔偿金。每周她都会听到许多理应告诉别人的内容,但是跟谁也不能说。还有一部漫画里的女主——我不太确定我究竟是不是在做梦——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只有一点例外:她被困在一颗硕大的元气弹里面了。她上学的时候只要一跺脚就能腾空而起,如同火流星一样划过天空。多年后有一次我打算用这个题材编个小品,制片人看过我的剧本之后说出了一句我最喜欢的话:

“你知道做一颗元气弹需要多少预算吗?”

从事电视行业就有这点好处,有时候你会觉得没有什么不可能。这家伙没说我们做不出元气弹,他只是觉得把女演员塞进元气弹里面可能比较破费。

当时出了一部绝对让人脑洞大开的新漫画杂志,名字叫《哥们》。光看题目还是挺积极向上的,但是每份杂志都附送一枚骷髅胸针,而且第一期的主打漫画就是“他们保存了希特勒的大脑!”另一部漫画的主人公名叫利姆帕洛.莱斯利,是个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国际球星。为了弥补身体缺陷,他的大脑总要超负荷运转,从而最大限度地利用自己高低起伏的跑步姿态。不过更猎奇的漫画还是要算“塔菲”,一位无家可归的守门员。就算在他为热刺队打比赛的那几个赛季他也找不到住的地方。

其他小孩喜欢的东西我大多不感冒,比方说足球。从感情上我支持凯尔特人队,但是从理智上我始终觉得足球不过就是大企业从穷人手里骗钱的另一种新花样而已。凯尔特人的主场简直就是一座巨大的金属要塞,坐落在一片毫无指望的贫困地区。1967年凯尔特人赢得欧洲杯的时候,全队球员的家庭住址都在这座球场周围五英里以内。如今在球场五英里以内就连十一个双腿健全的人都凑不出来了。我总是很奇怪,人们居然会因为某个百万富翁大腿扭伤而心焦。这也是我不待见足球的另一个原因——足球与搞基似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群大男人坐在草地上相互搓揉腿筋——直接在中圈里面相互爆菊还痛快一些。

两家老字号德比俱乐部都从宗派主义当中受益匪浅。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这些年来处理北爱问题的相关各方全都不关心北爱人民的利益。北爱最好交给第三方托管,例如西班牙。假如贝尔法斯特的一般老百姓能在家门口买到好吃的塔帕斯而不必整天啃猪食,那么他们肯定不会满腹怨气地纠缠宗教问题。而且西班牙也不像北爱那样整天下雨,更没有枪打膝盖的恐怖分子。

苏格兰足球的行业标准长年以来一直很难看,值得称道的亮点少之又少。观看苏格兰联赛就好像观看毛驴赛跑一样,每一头驴都累得呼哧带喘。大多数人都有自己支持的队伍,但最后的赢了的那个玩意儿说到底还是头畜生,只不过身上披的布片颜色有区别而已。

通宝推:一个地址,桥上,
家园 你牛!
家园 二:

小学简直爽翻了。我记着第一天报到的时候看着活动室心里想:“我靠!这么大的屋子里装得都是玩具……”我对小学生活不打算说太多,一方面小弗兰基大概不会喜欢我在这里如此数落他的学前教育,另一方面我还要留点篇幅好好讲讲我嗑药的事。所以我就长话短说了:小弗兰基在小学里每个月总会将充气游泳池打翻一次,把自己淋成落汤鸡,必须跟老师借一条裤子才能回家。

小学最大的好处就是成天一直在鼓励与表扬小孩子。恐怕这种做法对他们未来在苏格兰生活没什么好处,但我还是很喜欢。我看要是真拿现实生活做参考,那苏格兰的教育系统应该尽量模仿约瑟夫.弗雷茨家的地窖*。整件丑事当中最令我气愤的就是弗雷茨妻子的态度。她声称这么多年来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她丈夫每周都要出去采购六大包婴儿用品,她难道都不起疑心吗?她是不是以为这些东西都是给宠物狗预备的?“阿黄的确是咱们家的一份子,不过有必要给它买尿布吗?”人人都说弗雷茨的眼里没有孩子,可他每天都要把自己的孩子OOXX一遍,我看他的孩子巴不得他的眼里没有自己。这种事在奥地利已经见怪不怪了,以至于商店里都开始出售相关主题的贺卡:“逃出地牢,摆脱蹂躏,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当然我不该拿这种人伦惨剧开玩笑,弗雷茨的女儿忍受了非人的折磨,但是想想她现在能一次性拿到这么多年来政府拖欠的生育补助还是很值得高兴的。

[*奥地利男子约瑟夫.弗雷茨囚禁亲生女儿24年,与之乱伦产下7个孩子。其中3个在地窖中成长,从未见过阳光。本案于2008年曝光。]

小学老师们是如此的可亲,以至于我直到十岁那年还以为自己是绘画奇才,因为不管我如何乱涂一气——脑袋让驴踢了的弱智都比我画得好——老师都说“画得好”。直到后来有一天,我和一位查理小朋友比赛画画,画航天飞机。当时全世界第一架航天飞机刚刚上天,小孩子们全都很兴奋。我用尺子在纸上比出一个长方形当做机身,又在两边加上两个更大的长方形充当助推器。再接下来我在三个长方形上各自添加了一个三角形——这就是火箭。这价航天飞机看上去歪七扭八,还有点像人脸,但是整体效果依然令我非常满意。

查理面无表情地看了一眼我的大作,然后拿起笔来寥寥几下,白纸就变成了黑白照片,上面不光有航天飞机,还有发射台上正在进行最后检查的小小科学家,发射台本身又被燃料箱的阴影挡住了一部分。当时的情况活像是《史努比》里的情节:查理.布朗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堆成一个歪七扭八的雪屋,然后莱纳斯就在旁边堆了一座高大的城堡,还插上了旗杆。我坚持我才是第一,然后就找老师评理去了。

小时候我对太空探索特别着迷。那还是航天飞机爆炸事故之前的事情。NASA兜里有这么多钱,怎么就不能策划一场不用让人送死的太空任务呢?要不然就干脆诚实一点,以后的任务直接叫做“太空坟墓行动”就行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时候人类往宇宙里发射了一大群猴子和狼狗,然后就把它们留在太空中不管了。恐怕将来外星人访问地球时首先遇到的就是无数环绕地球飞行的动物死尸,就好像警察逼近杀人犯的住所,发现四周的地面上洒满了用过的手纸一样。

有一天我和朋友加里一道上学,路上捡到了一本工口杂志。杂志的厚度超过了字典,里面满是七十年代风格的女性“三角地”。当时我还看得半懂不懂,可就是放不下来。加里建议我们把杂志藏在树丛里,什么时候想看就回来看。第二天我再回去就发现杂志没有了。我很失望,但同时也松了一口气。多年以后我向别人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才想明白,肯定是加里把杂志顺走了。

小学里面的宗教活动很多。每周我们都要去教堂唱圣歌,我们的领队老师是穆特小姐,她精神昂扬,身材魁梧,看上去活像是某个半职业女足球队的首发后卫。当时我觉着每周唱圣歌很烦人,但是好歹我还没上教会学校。他们的口号是“给我一个男孩,还你一个男人”,一般来说是一个身心饱受摧残且菊花红肿的男人。他们要是把“男”字换成“女”字,早就让家长们打死了。

我们七岁那年做了平生第一次告解。我挖空心思地为自己搜罗罪名。我说我偷过东西——其实没有。我说我撒过谎——我撒谎说自己偷过东西。把一个憋了半辈子的老光棍和一个萝莉/正太关在同一个橱子里?我要是性变态的话一定要当神父。当然,现在看来性变态群体早已在此方面采取了行动。今年早些时候教皇接见了一批受到天主教神父性侵害的受害者。要是我让神父爆过菊那我最不想见到的人肯定是教皇,和他见面就好像打游戏碰到关底Boss一样。听取七岁小孩的告解一定非常无聊,我猜这就是为什么有这么多神父愿意帮助小朋友们成为“真正的坏孩子”。

第一次领圣餐是件大事——所有女生都穿上了造型猎奇的童装版婚纱,迈着小碎步走进教堂,说是要“嫁给上帝”。宗教活动只有在集体参与的情况下看起来才没那么扯淡。要是哪家父母把孩子关在地下室里来这一套,准得被判处无期徒刑不可。领圣餐那一周我正好换牙,两颗门牙都掉了,因此拍照片的时候不敢开口笑,只能紧紧抿着嘴,看上去活像是一名拒不悔改的谋杀案嫌疑人。我依然记得第一次领圣餐之后收到的礼物是一名绝症晚期脑瘫基督徒少年的自传:《见到耶稣之时我将不再残缺》。我将这本书放在枕头边上,每晚睡觉之前都拿起来翻两页,权当看鬼故事。

有个现象一直令我大惑不解。我们那一片的人们对于教会的富裕程度普遍无动于衷(就连我去领圣餐的那家小教堂也比一般人家的住所更加美丽,简直有些不成体统),同时大多数人似乎又信奉社会主义。有一回一位外地访问的神父在我们的教堂里布道,愤怒地抨击了一番共产主义,结果台下的信众纷纷默然离席。神父们似乎特别喜欢在镶金嵌宝的环境里宣扬贪婪的邪恶之处。至少我小时候的布道已经不用拉丁语了。我父母小时候教会相信上帝的奥秘必须用谁也听不懂的语言来表达。你要想知道耶稣多么爱你,先要买一套外语辅导教材。

宗教信徒最令人丧气的一点在于他们满脑子都是杀杀杀。最近有个基督教团体在公共汽车上做广告攻击无神论者,我个人对在公共汽车上发动宗教战争举双手欢迎,只要别把我坐的那辆车炸了就行。如果教皇、圣经、古兰经、耶稣以及积累了四千年推销经验的有组织宗教都不能说动某人改变信仰,那么通向拉克霍尔的16路车恐怕也只能顶个球用。广告词是“上帝绝对存在”。这话最好留着给车上那位一天挣不了三毛钱还得被人问候一百遍母系亲属的售票员去说。我认为更准确的标语是:“上帝绝对存在,他打算整死你。”

可别忘了,当年二战的时候教皇和纳粹是一边的。如果当年纳粹科学家们真打算保存希特勒的大脑,保存在冰箱里并伺机移植进某位当今重要政治人物的脑袋,那这个人在公开场合露面时一定得戴一顶大帽子,好把绕头一圈的缝线痕迹挡住。教皇说避孕套不能预防艾滋病,我认为他老人家大概没套在正地方。考虑到绝大多数性变态神父都因为留下精液的痕迹才被定罪,教皇如此反对使用避孕套实在令人费解。不过转念再一想,非洲每年都有2500万人死于艾滋病,那就相当于2500万场法事活动,这么大一笔业务教皇不愿意撒手也是可以理解的。

小学有一项活动叫做“黑宝宝”。这是一项遭到严重误导的慈善努力,天主教学校的学生们全都要参与进来。我们每人都要掏钱捐助一位非洲宝宝,有时候你还能为他们起名字。总有些脑子不太灵光的小孩以为只要交了钱就能把非洲宝宝领回家里来。他们还是太幼稚了,没有意识到这世上有一千个好理由不应该将非洲宝宝运送到另一个国家,人类永远不应该成为换钱的筹码。我认为麦当娜的情商就和我那些小学同学差不多。她既然买得起一个黑宝宝,那么凭什么就不该把孩子留下呢?她可能是被公益广告吸引住了——“一个非洲孩子一个月的伙食费只有两英镑,为他们做一次白内障手术只需要六英镑。”——多合算啊!其实我真心为麦当娜的非洲养子大卫.邦达感到难过,在他的生活环境里,唯一能给他充当人生榜样的黑人就是麦当娜伴舞团里的同性恋舞蹈演员。麦当娜说她将育婴室的墙上画满了丛林图案,好让孩子感到宾至如归。要是这么说的话,她家的厨房就该装修成联合国救援直升机的机舱内里。

每年放暑假我们都要去爱尔兰看我姥姥。她住在多尼戈尔的偏远地区,这里的景色美丽而苍凉,当地民风多少也受到了苍凉气质的一点点影响。我姥姥家住的地方与其说是僻静,倒不如说是缺少人气,很适合里拍摄核毁灭之后的末世场景,不过群众演员必须从外地拉过来,只用当地人肯定凑不齐必需的人数。

我姥姥与我姥爷、我舅姥爷以及我舅舅一起住在一间石灰刷墙的农舍里。我与我哥哥约翰晚上就和舅姥爷与舅舅睡在一个房间里。我舅姥爷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都会长篇大论地阐述一遍为什么我们三个晚辈死后都要下地狱以及地狱里有哪些酷刑正在等待着我们。我总是听得津津有味,因为这比鬼故事带劲多了。但是约翰却吓得魂不附体,以至于说梦话的时候都在祈祷。

我姥姥家四口人全都很虔诚。我舅舅买了一辆新车,直到神父开光之前他们都不肯坐到车里去。他们花钱请来神父,宣讲了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然后在引擎盖上撒了些圣水。我姥姥整天为大家祈祷。有时我觉得上帝之所以至今都还没有打雷劈死我,完全是看在她老人家的面子上。有朝一日她的面子用完了,我肯定会一时三刻化为一滩脓血而亡。

我姥姥家的人们都很痴迷于死亡,整天把死字挂在嘴边上。有一年暑假结束的时候我们上车回家,我在车上对我姥爷喊道:“明年见!”他毫无情感波动地答道: “明年我就咽气了。”。天主教其实就是拜死教,天主教教堂里常年悬挂的最醒目装饰品就是黄金十字架上的大理石耶稣咽气造像,至于耶稣诞生这样的大喜事每年至多敷衍了事地庆祝一个礼拜。在我们家附近的教堂,耶稣降生演剧采用一个六块钱的布娃娃充当婴儿耶稣,围观耶稣一家的牲口则用摇摆木马代替,木马上还赫然写着“俺是牛仔”四个大字。

我姥爷脾气很差。他不仅整天闷闷不乐,而且听见别人笑出声来就生气。我们只要一笑就肯定会挨骂,我妈也和他一样。他们认为开怀大笑是幼稚的表现。如今想一想,讨厌小孩子的笑声明明就是童话故事里食人怪的设定。我姥爷这一辈子都很苦。他从小受穷,刚刚懂事就要下地干活,吃尽了我想都不敢想的人间疾苦。后来他来到苏格兰打长工,挣了钱还要寄回家里供养弟弟妹妹,他们当中的大多数都没活到成年。现在他的身体已经不行了,全身没有一处不疼的地方。这些情况当时我就全都知道,但是直到今天我依然十分厌恶这个老逼养的。

无聊是当地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姥姥家位于爱尔兰雨水最多的地区。在爱尔兰评选雨水最多的地区就好像在邓迪市评选最浪最骚的女人——竞争十分激烈,赢了也不长脸。下雨的时候我们只能待在屋里摆弄噼啪作响的收音机。当地人都说爱尔兰语而不是英语,所以我不得不设法自娱自乐。我躺在床上看了好多书,静等着日子慢慢过去。儿童读物很快就让我看完了,因此不得不钻进我姥爷的雄性冒险小说书堆里面。这样的阅读体验只能用违和二字来形容。刚才你还是蹬着魔鞋的小男孩,转眼间就变成了遭到东德警察通缉的雇佣兵。

我姥姥家的主业是养羊,偶尔我们也要帮忙充当临时牧羊犬,或者为剪毛工送饭。我姥姥家的牧羊犬是我们这些小孩子打发无聊的好伙伴。我们想出了各种办法逗弄它们,我想它们一定觉得自己日了狗了。这些牧羊犬必须掌握一套远比其他同类更复杂的技能组合才能同时应付自己的本职工作与我们这些熊孩子——不仅能赶着羊群满山跑,还能从想给自己穿衣服的熊孩子怀里挣脱出来。

每周的亮点是糕点售货车的到来。这辆车到处售卖卖糕点和糖果之类的东西,我们只要一看见车子就会七手八脚地抢光车上的存货。然后我们就坐在大石头上把这些亮紫色或者明黄色的蛋糕全都吃掉。每个周日凌晨都会有一辆小巴车带上村里的人们前往邓格罗参加弥撒。弥撒本身极其沉闷,有时用得还是爱尔兰语,但弥撒结束后你可以在城里一直玩到公交车离开为止。邓格罗毕竟是个像模像样的城镇,卖什么的都有,例如糖果、小刀、玩具枪以及足球。

邓格罗在爱尔兰很有名气,因为每年夏天这里都要举行选美比赛,名叫“邓格罗的玛丽”。来自全球各地的爱尔兰社区都会把各自基因库里的新潮与传统典范送来参选。于是赛场上就会出现芝加哥玛丽与格拉斯哥玛丽。谁知道她们的真实姓名是什么呢?有一年的赢家是一个当地女孩——莫阿.迈克柯尔,或者说邓格罗的玛丽。她住在我姥姥家的山脚下。每个人都非常兴奋,到了晚上他们开车在路上兜了一圈又一圈,喇叭按得震天响,还举行了盛大的篝火派对。《周日世界报》刊登了她的照片,照片上的她前倾得有些过头,以至于把乳头露出了一点。我把照片剪下来,当成了日后很长一段时间的撸管素材。

在我姥姥家附近,人们的工作有时候会成为名字的一部分。我以为原因在于当地人重名重姓的太多。我们这里有送信的德米里克.邮差,有开烘培店的安东尼.糕点——此人还是我妈的娘家亲戚,我爸这边的人都管他叫安东尼.搞腚。还有很多人名叫某某.卡车或者某某.面包,简直就像二流美式摔跤选手的艺名一样。

我舅舅经常拉着我们去酒馆,然后我们就会灌下许多名为“足球特供”的饮料,直到快要喝出人命了才罢休。我们特别喜欢这款饮品,因为它不含酒精,可是表层就像啤酒一样有一层厚沫。现在想想这层浮沫也不知道是什么化学物质做出来的,而且我们当时肯定摄入了足以令人神志不清的糖分。

我们最常去的一家酒馆名叫泰西家。酒馆很破落,铺着石头地板,墙角怼着一堆酒桶。在寒冷的夜晚,很多人都会围坐在泰西酒馆厨房的炉火旁边玩牌。我们这里的牌戏名叫“25分”,挂彩头但是很小——至多不过五毛钱。钱不钱的其实并不要紧,关键在于打牌为人们提供了相互骂街的借口。牌技太臭的人要挨骂,手气太顺的人要挨骂,输不起的人要挨骂,缺爹少妈或者有妈没爹的人更要挨骂。有一回,几个美国游客误打误撞地摸了近来,问店里的人们卖不卖低度啤酒——屋里足有十来个醉汉正在酒桶上面打牌,薯片掉了一地,一条狗正在到处捡薯片吃。楞了半晌之后,屋里的人们全都哄笑怪叫起来。这不仅仅是粗鲁的体现;“低度啤酒”这四个字在当地人听起来简直就像“从不破处的三陪”一样可乐。

我们孩子们很喜欢去酒馆,要是哪天晚上大人没带我们去,我们就会非常难过。原因可能在于我们已经对糖分上瘾了。有些晚上我们上床后会听到汽车发动的声音,然后我们就会立刻起床去追汽车。我们知道,要是大人们真不想带我们走,我们肯定拦不住他们。我觉得我们只是想让他们在后视镜里看到我们几个穿着睡衣站在门口满脸失望的形象,从而让他们良心不安。

当地人普遍不拿酒后驾驶当回事,并不算什么忌讳。有一天晚上我曾经见过一个人光是掏钥匙开车门就花了好几分钟,然后就一窜一窜地开走了。我舅舅每晚都要喝十大杯啤酒,然后才会开车送我们回家。我觉得他并不觉得自己会在回家路上撞上什么人,因为方圆好几里连个鬼都没有。

有一年寒假我妈又带我去了爱尔兰。当地的雪景里真的很漂亮。我的表弟马克也在那里,每天早上我们都会蹬上雨靴到处走,总能找有趣的地方。我认为正是这个时期让我后来一直幻想在爱尔兰定居。事实上我知道当地一家商店都没有,我肯定会因为百无聊赖而宰了我自己。

小时候我一直很无聊。有一年圣诞节我和我哥哥得到了一台Spectrum电脑当礼物。接下来几年里它完全接管了我们的生活了。这台电脑里安装了许多令我上瘾的游戏,这些游戏在如今的孩子看来恐怕就像拿根棍子捅狗屎一样有趣。如今就连一般按摩棒的内存都比那台电脑更高。有一个游戏叫《Schooldaze》,冷竣逼真地描绘了学校生活。你要做任务挣积分,但是你的计划总会乱套,因为你必须花费大部分时间在教室里坐着上课,否则就会被罚分。有时我玩得连家庭作业都没工夫做,无意中将游戏里的紧张氛围引入了现实世界。这个游戏的自由度高得惊人。比方说你可以跳楼自杀,然后校长会站在在你的尸体边上毫无感情地说:“埃里克,还真以为自己是只小小鸟哪?”你也可以进入空教室并在黑板上写脏话。要是被老师发现了肯定会挨训,但是老师训完人之后就会若无其事地照常上课,丝毫不管全班同学正在注视黑板上的“吸精巨逼”四个字。

还有一个游戏名叫《埃姆林.休斯的超级足球》。我们全都痛恨埃姆林.休斯,但这款游戏却很吸引人。游戏里有个bug,假如你在抢断的时候用力过猛,对方球员就会倒地装死,一动不动。然后电脑就会将这些半死不活的躯体移到一边,为任意球扫清场地。开球的时候你还可以来一段长距离助跑,然后飞起一脚直接半场破门。每次我与我哥哥对战的时候都会事先约好不用这一招,每次我们都会毁约。

我十一岁的时候开始自己去看电影。我父母对电影很不感兴趣。我真的很想看《星球大战》,因为每个人都有暴风兵或者黑勋爵的手办。最后我爸说他会带我去看,然后他就带我去看了《星际迷航一》,全系列当中最烂的一部。我从来都不忍心告诉他事实真相,免得他伤心。我自己看的第一部电影是《浑身是劲》*。当时我对老派摇滚乐非常入迷。去电影院之前我借了我哥的人造革夹克,在电影院里把领子翻了起来。现在想想,这部电影的基情似乎太重了一点。

[*https://movie.douban.com/subject/1296045/]

后来我开始带着我妹妹一起看电影。我们家附近的电影院简直是个时间胶囊,电影院员工一个个有出气没进气,活像是《捉鬼敢死队》里的幽灵。电影院有一个门卫名叫弗兰克——严格来说他的名字是“撸管弗兰克”,走到哪里都有人冲他这么喊。多年后我在公共汽车上,同车的两个少年看见他穿着便服在路边走过,立刻从车上冲下来对着他大喊大叫。我总会拖着我妹妹去看我想看的电影——也就是每一部新出品的小制作奇幻B级片。只要我带上她,我父母就会给我两个人的票钱。她的年龄还没有大到不买全票就不能进场的程度,但是我父母并不知道这一点。所以为了拿下这半张票款的回扣,我总会用麦丽素巧克力豆贿赂她跟我一起去,然后她就会坐在我旁边无动于衷地看着鲁特格尔.哈尔与一位穿着独眼巨人特摄皮套的反派进行一场显然砍不死人的斗剑。

动画版《指环王》在格拉斯哥剧院公映的时候我特别兴奋。小时候我就很高兴地意识到,或早或晚每个人都会成为托尔金的粉丝。我小时候奇幻文学还是宅男的专利。电影院里大约有十五六个戴着酒瓶底眼镜片的孩子——其中还有个孩子患有糖尿病,他妈妈给他带来了一大盒葡萄干当零食。能够见到格拉斯哥的其他小书呆子们是很不错的经历。阿拉贡一剑砍翻兽人的时候我们全都乐疯了。如今的非主流孩子们和我们那时候可不一样。现在有了手机与互联网,每一位杀马特中二少年都能轻而易举地找到组织与同伴。当年电影散场后我们只能在落日余晖的映照下默默地各奔东西,并且在心底祝愿这些一面之交的新朋友们都能够挺过未来十年的校园欺凌。

通宝推:桥上,
家园 三:

THREE

一味念旧不是好事,所以我并不想太过详细地描述我在中学里经受的苦日子。话又说回来,要是史蒂夫.提斯波利哪天犯在我手里,我一定要把他五花大绑,塞进中国军方专门为我改造的面包车车厢里。接下来的九个月他将在手术台上度过,四肢拴紧,只能靠输液来吊着一口气。到时候我将会用一把指甲剪子与一只打火机让他充分理解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深层含义。偷别人足球袜的臭贼活该落得这样的下场。

如果你很享受让刑满释放的恋童癖每周向你教授五个小时的地理课,那么中学时光对你来说才能称得上快乐。学校里的性事简直令人不忍直视。一般人不管学什么手艺,二十年工夫都该有模有样了,可是我们学校的扫地大爷已经肩披黄毛巾耍了半辈子流氓,到了见真章的时候依然手忙脚乱。总之如今我只有在装满体育用品的小黑屋里才能高潮。

人们总是说学校生活是人一生最美好的时光。如果说人生最美好时光的内容就是让一个酗酒无度的中年卢瑟整天骂你是窝囊废,那么你的人生也太杯具了。任何声称“学校生活是最美好时光”的人显然没有尝试过在三陪小姐的双峰之间舔舐LSD的酸爽感受。老实说我并不憎恨中学的一切。我只是恨老师、恨同学、恨课程、恨教学楼、恨食堂、恨厕所、恨我花在那里的每一分每一秒——不过学校门前的停车道还算不错。

上学的路程需要先坐公交车,然后步行几英里。步行路线正对着太阳——玛雅人的天文台都不能冲得这么齐——阳光总是直接射在我脸上。要是头天晚上下雨,第二天放晴以后一个个水洼的反光都能闪瞎人眼,感觉就好像走进了科幻电影里的太空船舱一样。

我们学校就是一座动物园,里面放养了各种小畜生。新生报到第一天我就在操场上见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有人赌钱,有人撩妹,有人动粗,有人把别人的胳膊当沙包。操场一头有个下沉式地下室入口,周围有一圈铁栏杆,中间是一道朝下的楼梯。谁的书包要是不小心让人抢走了,肯定会被扔进这里面。要是不开眼的受害人竟敢下去拿书包,操场上立刻就会爆发出一阵嚎叫:“唾沫坑!唾沫坑!”转瞬之间栏杆周围就挤满了人,纷纷向下吐唾沫。然后一个可怜兮兮的初一新生就湿哒哒地爬了出来,活像初生的牛犊。当时我就意识到,接下来五年学习不学习都无所谓,保命才是第一位的。

后来我发现,在学校里保命的关键在于在午餐时间找一间能够反锁的教室。老师有时候会把教室钥匙交给听话的孩子,名义上是让他们做功课,其实是为他们提供庇护所,免得别人抢走他们的午饭钱或者拿他们练拳脚。我刚刚入学就加入了拉丁语社团,接下来好几年里我们几个社团成员一直扎堆吃午饭。当然我并没学到多少拉丁语知识。不过社团里有一位蜜雪儿.卡德维尔,她总喜欢叉腿坐姿,裙摆深处的风景若隐若现。我很喜欢拉丁语社团。

把教室托付给我们的拉丁语老师是个很和气的人,也是学校的性教育辅导员。此人高瘦谢顶,留着一口流浪汉风格的大胡子。有时候他会在宗教课堂上讲授避孕知识。显然宗教教义更认同外射而不是避孕套。我觉得他肯定练习过很多次外射,因为他一说到这个问题就会面部抽搐,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开黄腔。他有九个孩子。

就算躲在教室里也不见得一定安全,因为其他学生经常像僵尸围城那样堵在教室门口,要么想要硬挤进来,要么想在外面把门卡住不让我们出来。有一回有个家伙打算从屋门顶上的小窗户里硬挤进来。这家伙的身材简直高大得不像话。听说他的父母曾经联系过吉尼斯世界纪录组织,想为他申报“同年龄段双脚尺码最大的男孩”这一头衔。我还听说他是被人领养的。我想他的养父母一定觉得自己好像是一对不小心养大了杜鹃鸟雏鸟的老麻雀。那一天的午餐时间只能用惊心动魄来形容。我们当中的两个人使劲顶着屋门,其他人则拼命想把他那两只已经从窗户里伸进来的创纪录大脚推出去。

小孩子的行为和神经病往往区别不大。第一次上手工课的时候老师花了半节课讲解安全须知,我们却彼此面面相觑,心想:“好锋利的凿子啊……”老师刚说完还没有两秒钟,一个学生就把金属锉屑吹进了另一个学生的眼睛里。这一年余下的课程我们一直在学习绘图。

有一位手工课老师说话总是乌鲁乌鲁的。有一次他找我单独谈话,说了半天我也不知道他打算骂我还是夸我。我觉得应该是骂我,因为我的手艺太差了。有一次我们的作业是制作书箱。我根本不知道怎么下手,于是乘人不备偷来了老师之前制作的样品。为了不露馅,我敲掉了书箱底部四个角上的滚轮,又用万能胶粘了回去。结果我得了个C。

手工课是一个极为脑残的主意。好些孩子只要随便拿起几块材料捣鼓几下就能做出杀人的凶器。到了学期结束的时候我们的手工作业足以武装一支半兽人军团。我一直觉得这里面有阴谋:为什么不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学习如何成为对冲基金经理或者证券交易员呢?学校只肯教他们制作茶杯架,做出一堆来也卖不了几个钱。

多年以后,我成为了《十猫有八》*节目的写手。有一期特别节目的主题是《老大哥》,于是我花了一周时间补番,看到最后都快吓尿了。

*【8 out of 10 Cats,英国谈话类喜剧节目。】

“节目组都是从哪里扒拉出来这些个欠操脑残的?!”我呻吟道。“随便是个人就不能这么弱智好吧!”

吉米.卡尔*耐心地看着我说道:“你忘了中学里的情况了吗?”

*【Jimmy Carr,英国著名喜剧演员。https://en.wikipedia.org/wiki/Jimmy_Carr】

言之有理。中学里的傻逼确实格外多。有一次物理课上我们两人一组做实验,题目是速率。我们要给小车装上五个砝码,然后让小车从斜坡上滑下去并且测量速度,然后拿掉一个砝码再测量一遍,以此类推。我的实验搭档显然把这些年来摄取的养分全都转换成了肌肉与骨骼,却忘记了给大脑留一点。我刚把五个砝码装上小车,他就拿下来三个。“你吃饱了撑的啊?咱们一共两个人你放五个砝码干嘛?”他不以为然地说道。

好几个我在学校里最喜欢的孩子都是死不悔改的牛皮大王。每所学校里都有极少数学生会一口咬定自己的骨头都被超强合金置换了,或者自己和U2乐队是铁哥们。最精于此道的家伙名叫艾德.拉文。我上二年级的时候他转到了我们学校。他看上去已经十八九岁了,而且有些驼背。他声称自己在德国生活过,并且赢得了德国自行车越野大赛冠军。他还说他很有钱,因为他在柏林附近有一家肉联厂。一般人吹牛都喜欢天上一脚地上一脚,像艾德这样朴实刚健的吹牛方式着实罕见,也确实很高明。多年以后我的一位朋友在格拉斯哥大学门口碰上了艾德。他手里拄着一根手杖,来不及说话就匆匆走开了。显然他的私人游艇正停靠在克莱德河沿岸,他不能让船员们干等着。

我们班里也有这样的货色。有一天这家伙迟到了,并且编出了十分疯狂的理由。我们全都来了劲头,因为我们知道他肯定会说什么从动物园里跑到大街上四处伤人的美洲豹差点把他咬死。他刚刚眉飞色舞地说到一半老师就打断了他。原来他的迟到原因是他妈让他在家里等着煤气管道维修工上门,而且他妈事先已经跟老师打过招呼了。被老师揭穿以后,他的表情就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好像在说:“你这人怎么这么没劲?有意思吗?”我在一定程度上也能理解他们这号人的想法,他们的现实生活的确太没意思了,还不如生活在胡诌瞎扯的设定之下。

有专家认为父母在孩子们的成长过程中平均要说三千个所谓善意谎言。比方说我父母曾经吓唬我说只要我撒一个谎,就会有一只狗熊头章鱼腿的喷火蜘蛛把我的谎话捡了去织网,等到网足够大了就把我裹在里面抓走。至于我的孩子,我打算告诉他们我不是他们的亲爹,他们全都是我领养的。实际情况当然不是这么回事,我就是憋不住想要这么告诉他们而已。

我在学校里有几个朋友,但是总体而言我并不合群。主要原因在于我觉得我的同学们全都是一帮混吃等死的东西,一个个都在麻木不仁地走向朝九晚五一辈子的人生道路。话虽如此,我心里确实一直有些顾虑,不知道是否应该全身心投入集体生活,将我自己的想法抛到一边。但是我实在受不了那帮人的世界:打卡挣钱,贷款买房,把中学初恋娶回家里日到吐,再把自己下的崽子送回自己当年的学校受二茬罪。我的很多中学同学确实过上了这样的生活,当年我存心拿他们开涮的时候说得过头话如今都成了他们的生活常态。

二十七八岁的时候,有一次我与好朋友保罗.玛什一起出去玩(保罗是个超凡脱俗的人,也是个彻头彻尾的神经病,他的多彩事迹下文还要细说)。我们两个最早是在中学里认识的,从那以后他就成长成了一名真正的独立思考者。那一天他穿了一件绿色的皮夹克与格子布裤子,而我在此前好几天里一直在一边嗑摇头丸一边赶稿。这时一名高中同学从对面走了过来。尽管我们同岁,但是他的腰围已经涨了两三圈,鬓角已经有了白发,还穿着我爸经常穿的同款冲锋衣。这人其实不是坏人,但是他眼中的保罗穿得活像太空小丑,他眼中的我三魂七魄已经少了一大半。他端详了我们一会儿,说道:“二位,你们究竟往彼此的菊花里塞了几个高尔夫球啊?”

二年级一开学就发生了一件很能说明问题的事情。我们的教学楼中间有个天井,有一天我们正在天井里打闹,突然一大帮人全都扑向了一位约翰.乔——我觉得他大概看别人的眼神不对——他们冲他拳打脚踢,还把他的脑袋往墙上撞。那之后约翰.乔他妈就让他转学了。有一位老师非常不以为然地向我们描述了约翰.乔他妈怎样跑到学校里指责学校管理不力。显然在他看来,仅仅因为平白无故被人群殴了一顿就要转学纯属吃饱了撑的。要是约翰.乔他妈不想让同学们抓着她儿子的脑袋往墙上撞,那么格拉斯哥的学校恐怕不适合她家那个娇生惯养的窝囊废。

我们的学校在格拉斯哥远远算不上最烂的,但就算这样也足以吓倒好多外地人了。我的同学已经死了好几个。有一个名叫比利.科尔的小个子是被他爸砍死的。他爸是个屠夫,发酒疯的时候一刀削掉了他的脑袋——一看就是千锤百炼的过硬手艺。当时向我报告死讯的同学凶残地添加了一句:“这回他可没有以前那么闹腾了。”“恐怕还会比以前矮一头呢,”我感叹道。

我们学校附近有一家特殊教育机构,里面的学生不是少年犯就是先天弱智。有一天中午这帮家伙闯进了我们的学校,见人就打,见窗户就砸,简直就像老电影里非洲土著围攻殖民营地的场景一样。他们的主力部队堵在学校门口,吆喝着要让某个与他们有过节的学生赶紧滚出来。一位我们的老师(是个硬汉)镇定地走到他们面前,冲着其中个头最高大的家伙的脑门来了一记头槌,当场把他放倒了。这一幕简直就像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在西部片里的表演一样,或者说更像是一名成年人打翻了一个先天愚型的青少年,总之我们在旁边看得非常过瘾。

如今青少年的生活大概不如我们那时候这么暴力了。我觉得还是应当让他们了解一点基本的斗殴常识,例如动刀的时候要瞄准对方的肾脏。另外还可以看看反映枪支犯罪青少年受害者的新闻报道,伤者的病房里堆满了同校学生送来的泰迪熊,祝他早日康复——这些孩子真是太不会送礼了。那个挨枪的小兔崽子明明就是个毒贩子,因为跟别人抢地盘才挂了彩。

学校的伙食只能用可笑来形容。很多人都拿着薯片当午餐——油炸薯丝饼也很受欢迎。我妈每天都给我带盒饭,于是我经常花费大量时间与其他带盒饭的同学交换食物,用我的熏火腿肉卷与蓝丝带饼干换回更有趣的东西。学校门前有一辆冰激凌车,论个出售无花果。还有一家小卖部,唯一的商品就是巧克力冰砖。我很喜欢这些垃圾食品,如果当年的我能够看到如今的我是个什么德性——为了多活两年每天都要捏着鼻子咽下一盆生菜叶——肯定会吃得更有滋味。

我认为儿童的确需要更好的营养教育——从小到大我对营养学历来一窍不通,直到几年前为了给自己续命才自学了一阵子。科学家们发现喜欢吃薯片与巧克力的人们天生具有肥胖基因,而且发现了辨识具有此类基因的群体的方法——找一张苏格兰地图,再用红笔把苏格兰圈起来。最近苏民党提出要让苏格兰的全体小学生接受肥胖体检,具体方法是把他们套进亚历克斯.萨蒙德*的裤腿里,要是套不进去就说明他们需要减肥。

*【Alex Salmond,苏格兰政客,2007-2014年担任第四任苏格兰第一大臣。https://en.wikipedia.org/wiki/Alex_Salmond】

我们学校最胖地胖墩名叫杰瑞.马克布莱恩。据说有一次他在化学课堂上撸管被抓了现行。谁也不知道有没有这回事,但是我们全都很喜欢欺负他,因为闲着也是闲着。杰瑞的爹妈很胖,妹妹很胖,他们家的狗也很胖。一家五口经常穿着毛巾布质地的运动服在附近的公园里跑步。我有个朋友叫莱斯丽,是个特别淘气的丫头,她家与杰瑞家是街坊。有一天她给外卖打电话,点了半张菜单的菜品送到杰瑞家门口。按照她的说法,杰瑞的爸爸开门看见不堪重负的外卖派送员,立刻笑成了一朵花。

一直有人主张肥胖儿童的父母应当遭受罚款,我觉得这些父母只是好心办坏事而已。他们其实只想让恋童癖一看见自家胖孩子就没性趣而已,但是他们却没想到,万一碰上个不挑食的恋童癖,那么肥胖的身材反而不方便孩子们逃跑。说到肥胖,有一次我在拉斯维加斯见过一个坐在代步车上的特大号胖子,他把车开到了路边的自动步道上,这样一来他连开车都不用开了。这才叫懒出了境界呢。

“拯救生命”大型义演在学校里造成了轰动。小孩子感到激动还可以理解,大人要是花钱购买义卖磁带就有些尴尬了。《他们知道这是圣诞节吗?》的歌词实在有些肉麻。“在那里响起的圣诞钟声……是刺耳的丧钟?”写出这句歌词的人实在是用力太猛了。甚至还在十二岁的时候,我的噩梦也赶不上这首歌的MTV这样猎奇。对抗饥荒这么多年,我们至少应当总结出一条经验:大型义演屁用不顶。好好想想吧,每次义演之前肯定会有人这样开会商议:“几百万人快要饿死了。”“赶紧把安妮.蓝妮克丝找来!”

小时候的另一件大事就是观看电影《甘地传》。我先在电视上看了几个宣传片段,看到甘地如何因为自己的肤色被乘务员从火车上赶下来。这一幕气得我手脚冰凉,后来我跟我爸讲到这段情节的时候愤怒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我觉得我的政治立场就是在那时候开始成型的。伦敦地铁曾经在车站里张贴过甘地语录,不过我记得电影里的甘地从来没说过“玛布阿克站有人卧轨自杀”。他们还张贴过其他名人名言,不过自从他们选用了古兰经语录之后乘客们就都不敢坐地铁了。

小时候的我特别热衷于社会主义,读完了《穿破裤子的慈善家》以及乔治.奥威尔的许多作品。当时我非常理想主义,到了十四岁的时候已经通读了很多政治专著。十六岁那年我就加入了工党,然后发现工党实在不太适合理想主义者或者任何一个很容易就会闲得蛋疼的人。从政的基本功就是精神抖擞地挺过一场又一场空话连篇的会议。换句话说每一位赵家人都是泯灭人性的怪物,因为但凡尚有一丝人性的人在政界都肯定没有出头之日。我在市政厅里听了几个月的演讲,感觉脑仁都要炸了。从那以后我就与政党活动拉开了距离。我们的政治体系屁用都不顶。如今在英国开车上路每过一百米就要被路面的陷坑颠一下。根据我的估算,大约需要十三年时间与十亿英镑的成本,才能在每个陷坑旁边搭配一个干瞪眼不干活的建筑工人。

从政之人从骨子里就都是些贻笑大方的烂货。他们的生活全都经不起一板一眼的审查。上学的时候我曾经为格拉斯哥工党递补选举当过义工。候选人名叫迈克.沃森*,看上去像是个真心实意信奉社会主义的家伙。当选之后他就把社会主义扔到一边,很快就为自己套上了沃森勋爵的头衔。后来我听说他试图在苏格兰年度政治家颁奖现场纵火。起初我还以为他终于回心转意了。在一年一度的拍马屁大会上身陷各路马屁精重重包围的迈克一定突然间灵光闪现,意识到了自己这么多年来走上了怎样一条邪路。他是想效仿参孙的先例,拼着性命将整个会场夷为平地,把会场里的老魔小丑一网打尽。再后来有一次我来到充当会场的那家酒店进行演出,酒店员工告诉我,他之所以放火是因为酒吧拒绝给他继续上酒。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ike_Watson,_Baron_Watson_of_Invergowrie】

我爸的世界观总体而言也很倾向于社会主义。他倒不想把旧世界砸个落花流水,不过如果真有人打算下手他也一定不会拦着他们。多亏了我爸从小的熏陶,我们兄妹三人全都知道新闻联播里的内容不可全信。有一次班主任组织讨论课,题目是核战争。出于莫名的恐惧,我早己把相关问题向很多人问了无数遍,因此这堂课对我来说可谓手到擒来。

“你们知道当核警报响起时,我国的重要人物都会进入地堡避难吗?”她冲着满头雾水的全班同学问道。

“老师我知道!我爸爸说最大的大官都要到那里去。”

“说的很对弗兰奇,很多政府要人会被护送到哪里,这样我们的国家就能继续运转了。”

“我爸说了,只要让他找到这个地堡在哪里,他就要提前带上霰弹枪堵在地堡门口,进来一个人就崩死一个人。”

我的音乐老师也参加过格拉斯哥递补选举。他是个口吐白沫的苏格兰民族主义者,曾经用文件夹当盾牌,用钢笔当宝剑,绘声绘色地为我们重演了卡洛登战役的厮杀场面。他曾经为苏民党的电视宣传片慷慨献声,宣传片播出那天我们早早就赶回家里想看看他的唱功如何。

“这是我的高山啊!”他一边唱一边指着身后的居民楼,“这是我的大河!”他又转身指向了马路对面飘满垃圾的臭水沟。

不光学生们要在学校里饱受煎熬,有些老师的日子同样不好过。有一位数学老师休斯先生,此人虽然是个其貌不扬的直男,但却特别喜欢点缀着金花的抛光皮鞋。无论他走到哪里,身后总会跟着一大帮起哄的学生。他就像避雷针一样吸引着不知从哪里冲着他射过来的纸飞机、纸球以及各种千奇百怪的飞行物。我们上课的时候总喜欢趁着老师背对我们写板书的机会将课桌向前悄悄移动几寸。休斯先生从来没有胆量训斥我们,于是快下课的时候全班同学恨不能把讲台围了个水泄不通,有些时候他就连转身的空间都被我们霸占了,只得面对黑板继续上课。有一次他在课堂上讲了一个笑话。

“衡量腰围的单位是厘米、米还是千米?”他问道。

“米。”答话的是哈莉特.亚当斯,一个特别调皮的丫头,最喜欢在课堂上捣乱。

“你要是肉山大魔王的话确实应该用米,”休斯先生抢白了一句,然后就忍不住自己笑了出来。

我们也跟着大笑起来。突然间我们全都心照不宣地意识到我们不打算停下。

我们笑得一个比一个嗓门高,简直如同鬼哭狼嚎一般。有些人笑出了眼泪,有些人连腰都直不起来了,有个男生双手掐着脖子就像要窒息了一样。休斯先生木呆呆地站在那里,两眼空洞地盯着教室的后墙。

后来休斯先生决定自己不适合担任教职,于是改行成为了一名公交车司机。不过命运存心跟他过不去,因为他负责的公交线路恰好从我们学校门口经过。于是每天午休的时候都会有一大帮人等在校门口的公交站,只要他的车进站开门,他们就会冲着他齐声合唱“你个大丑逼”。

我们的科学老师是克拉克森先生,他总是醉醺醺的,讲课的时候总会假装不小心把手里的东西掉在地上,然后就趁着弯腰捡东西的机会偷看女生裙子底下。每周他都会口齿不清地为我们上一节电池保养课。课本上根本没有这一课,尽管每周都要重复一次,还是谁也不知道他究竟说了些什么。

有个笑话说教皇需要心脏移植,于是他从阳台上扔下一根羽毛,羽毛落在谁头上谁就要捐献心脏。结果下面的信众们纷纷仰着头朝天吹气。克拉克森先生上课的时候情况也差不多。假如课堂秩序在他反复绘画电池剖面图的时候乱了起来,他就会随便叫个人接受“惩罚锻炼”。科学课教室中间有一张长条桌子,我们全都坐在桌子两边,老师则站在桌子一头。克拉克森先生会将一张白纸划过桌面,白纸停在谁的面前谁就要挨罚。所以我们一个个都吹得上气不接下气。有一位同学他妈来到学校抱怨自己的孩子明明不惹事也整天受罚,原因其实在于她儿子有哮喘。

体育课总是特别难熬。体育老师就是教育界的乡下二杆子,顶着老师的名头,其实只是一帮喜欢到处乱跑以大欺小的混球而已。我们的体育课内容就是无休止的爬绳子与爬攀登架,就好像我们毕业以后全都要去中世纪帆船上当水手一样。我们的体育老师是健身狂人麦凯恩先生。第一堂课上他就告诉我们,人体柔韧性在十二岁达到顶峰,此后就越来越硬,直到咽气为止。然后我们就打了一整堂课的躲避球。

我们学校每年都要组织一次橄榄球赛,而且每一场比赛都在高年级与低年级之间展开。比赛期间总是充斥着凶狠野蛮的行为,足以与监狱暴乱相媲美。有一次轮到我上场,开场哨一响我就冲向对面队伍里个子最矮的球员,一把抓住了他的卵子。在剩余的一个小时比赛时间里我除了像没头苍蝇一样满场乱跑就没干别的,至于球场上的景象活像是功夫片版本的《拯救大兵瑞恩》。

中学二年级的时候学校组织长跑,绕着一个煤渣大坑跑五英里。整个二年级共有132名男生,我得了个123名。二年级最胖的男生名叫克里斯.卡托斯,他爸爸是开烤肉店的。跑到第二圈的时候我看见他躲在路边小树林里,怀里抱着一大包油炸菜盒子。

我们的戏剧课老师是斯凯伦小姐——一个身材不高的中年妇女,胸部大得连腰都直不起来了。有时候制片人会到学校里挑人。当然不可能所有的选角流程都遵循同样的套路,但是我参加过的选角全都是英格兰导演要求候选人扮出一副典型格拉斯哥糙汉的样子。有一次他们要为一个毒贩子角色挑演员,面试题目是勒索钱财的场景。最终被选上的家伙名叫克雷格.泰勒,他的表演声色俱厉,当场就征服了导演。他其实还真是我们学校的毒贩子,平时也确实经常向低年级学生勒索钱财,因此演这个角色可谓驾轻就熟,充满了生活气息。那天面试之前他刚刚从别人那里硬抢来一笔钱,然后在面试现场假装抢了一笔钱,面试结束后又回到现实世界继续抢钱去了。他拿到了五千英镑的片酬,接下来胡天胡地地玩了两年没来上学。

即便在参加选拔的儿童演员当中,刻板印象的存在依然显而易见。假如伊恩.麦克莱恩爵士生在格拉斯哥,那他充其量只能演一个患有躁郁症的夜店保安,一紧张就喜欢闻胶水。苏格兰人就是苏格兰人自己最大的对头。就连苏格兰自己拍摄的电视剧都将大多数苏格兰角色描绘成了吸毒吃低保的废物。美国电视剧可不会将每个美国人都描绘成坐在电椅上啃热狗的牛仔。我真的很想看到一名反常规苏格兰角色,例如一名住在驳船上的跨性别芭蕾舞蹈家。

我一点演技都没有,不过还是捞到了一两个只有一句台词的龙套角色。我在《今日剧》*当中演了一个小花匠。有一幕戏是我们一帮小孩远远地冲着主角拉塞尔.亨特*骂脏话。那时候我的脏话词库还没多少存货,于是就一遍又一遍地高呼:“阴蒂!阴蒂!”这一集在电视里播出的时候,我的声音特别清楚。导演不是苏格兰人,因此大概没听出来我喊得是什么。但是很多苏格兰观众肯定都被我闹糊涂了。

*【Play for Today,http://www.imdb.com/title/tt1406556/?ref_=fn_al_tt_2】

*【https://en.wikipedia.org/wiki/Russell_Hunter】

后来我出演了一集《吉玛拉玛》*,我的角色是一个调皮的送奶工。这一集的主演是马克.麦克马努斯*——塔格特探长本人居然和我一起拍戏!他经常在更衣室里打盹,有时候还会穿着睡衣敲开我的更衣室屋门,问我有没有香烟。对于成年人来说,当龙套领盒饭大概挺没劲的。但是对于小孩子来说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不仅可以名正言顺地不去上学,而且居然还有人给我钱!简直就好像找到了整个宇宙的通关作弊码一样。

*【Dramarama,http://www.imdb.com/name/nm0573155/】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ark_McManus】

儿童演员在片场必须有成年人陪同。这条规定使得我有机会遇到了很多很有意思的人。有一位陪护人是个五十来岁的格拉斯哥家庭主妇,她特别喜欢理查德.张伯伦(“这么帅的男人居然去搞基太浪费了”),平时跟我说话的时候就好像我是她的理发师一样,无论怎样的家长里短与小道消息都不避讳我。我最喜欢的一位陪同人是个留着小胡子的社会主义者,他经常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要是有朝一日他有机会与各路政客以及明星同处一室的话打算怎么收拾他们。任何人只要在移动化妆间里与另一个人呆上足够长的时间,就肯定会显露出自己的本来面目——就算另一个人只是个小孩子也一样。他向我承认他有婚姻问题,因为他性欲太强,总忍不住在家门外偷吃。万幸的是如今社会上出现了艾滋病,因此他总算有了洁身自好的动力。

“要是搁在过去,街上随便哪个美女冲我乐一乐,接下来三天我肯定不回家。就算感染了尖锐湿疣什么的,大夫给你打一针就算完事,大不了半个月不准喝酒。如今可是不行喽,好日子到头了。”

我很喜欢被成年人以平辈相待。每次排演结束的时候我都会很伤心,因为我不得不将剧本、扑克游戏与培根面包卷都抛在身后。回想起来,我对演艺界的兴趣大概就是在这时候养成的。我对表演本身兴趣不大,但是我真的全心热爱从业人员之间的战友情谊,五花八门的个人背景,以及无休止的胡扯瞎说。

我们学校每年有一次才艺汇演,我和好朋友艾登有一年排演了一个特别三俗的小品。我们饰演一对警探,一边讨论案情一边交换自己的床上战绩。这个小品里没什么双关语,我们的段子都只有一种理解方式,因此全校的观众都被我们吓了一大跳。从那以后我们两个就只得单独参加预选,再后来学校干脆剥夺了我们的参演资格。我曾经很盼望单独预选的到来,因为整个礼堂舞台上就只有我自己在滔滔不绝地讲黄段子,台下则坐着一位非常年长、面色阴沉的评委老师。

每年才艺表演都由一对穿着猴子装的家伙主持,一个叫维克多,另一个叫安迪。他们两个的惯用桥段就是轮流上台相互寻找。维克多跑到台上以后一边问“安迪在哪”一边到处乱转,他下台以后安迪又会一边吆喝着“维克多在哪”一边转悠到台上来。由于没有表演资格,我与艾登经常在台下喝倒彩。回头看来,我很希望告诉你们我当时的词锋既犀利又机智,可惜情况并非如此。

“安迪在哪?”台上传来了重复八百遍的台词。

“维克多大傻逼!”台下的角落里传来了我的声音。

我很快就意识到戏剧社就是鸡巴乱的代名词。我认为鸡巴乱正是演艺行业的精神内核。我甚至还想过跟着乱一把,过把瘾就死。我们学校排演《红男绿女》的时候我去侦查了一番,发现实在得不偿失。饰演女主的女生体毛特别茂盛,以至于落了个狼女的绰号。她的双臂宛如洗车店里的滚筒,发际线一直伸到下巴上。剧组里的男生全都假装不喜欢她,但是我们一提到她就性致高涨,因为她是个开惯了公交车的老司机,还因为她的私处就像拳击手的腋窝一样茂密。

当时我养成了一项习惯,这也是我的喜剧职业的开端。辩论社团里有一对辣妹,我们发现了她们每天早上会从哪个校门进入学校。于是我经常等在校门口,装出一副不小心来早了的样子。我在上学路上总会预备几个笑话或者小故事,并且在脑海里反复排练,好让她们两个刮目相看。倒不是说我真希望和她们发展到什么程度——她们两个都是高年级学生,其中一个的男朋友还是个五大三粗的华裔夜店保安——只不过我从来没能捞到上垒的机会,能够逗弄漂亮女生笑一笑就已经算是她们给我赏脸了。于是我就将全副精力都投入了进来。

我天生就会逗人发笑,在学校里尤其如此。我对我的段子历来抱有精益求精的态度,除非能让听众笑得把饮料从鼻子里喷出来,否则这个笑话就不算成功。假如某个笑话能把女生逗笑,我就在原有基础上添加一点新内容,留着下次再用,就像真正的喜剧演员一样,只不过是受到了性欲的驱动而已——其实的确就像真正的喜剧演员一样。当时我特别喜欢四频道的《喜剧连台》*以及《周六夜现场》。整个学校里似乎只有我一个人收看这两个节目。综艺类喜剧在我小时候还是小众爱好,远远不像今天这样主流。

*【The Comic Strip Presents,https://en.wikipedia.org/wiki/The_Comic_Strip】

我最早意识到环保问题的重要性是在看了本.埃尔顿的节目之后。如今的人们都喜欢数落埃尔顿,因为他编排了一部以皇后乐队为题目的音乐剧但是反响极差,据说有些观众看完以后就得了癌症。但是我依然认为他在环保领域启蒙了整整一代人,更何况他还是《黑爵士》的编剧,所以就算他将伊安.亨特利*当成主角再写一部音乐剧,我也依然不会说他的坏话。我总是很奇怪,人们怎么能无动于衷地看着北极冰盖的崩碎而不是吓得屎尿齐流。对我来说这一幕简直就像噩梦一样。斯科特如果在今天去北极探险,他的旅程肯定不如当年那样精彩。“第一天,到达北极;第二天,回家。泡热水澡。”再过几年他就能用酒瓶子把整个北极装起来当纪念品了。

*【此人于2002年8月4日在剑桥郡索厄姆杀害了两名十岁女童Holly Marie Wells与Jessica Aimee Chapman。2003年12月17日被判处终身监禁。https://en.wikipedia.org/wiki/Soham_murders】

不过话又说回来,在苏格兰只要太阳一出来,第二天的小报头版标题肯定是《天气即将烤死人》。我很希望有朝一日小报在报道炎热天气的时候能够搭配身穿三点泳衣的美少女,大标题是《全球变暖迫使北极熊自相残杀》。气候模式变化意味着迁徙动物的路线与时间也要跟着变化,我很想看到比尔.奥迪*在诺福克观鸟的时候被美洲豹一口咬掉脑袋。至于我本人已经想好了一套对抗全球变暖的有效方法:我会把保暖内衣脱下来。

*【Bill Oddie,英国演员,作家,自然保护活动家,自然节目主持人。https://en.wikipedia.org/wiki/Bill_Oddie】

我本人对于未来的看法很悲观。大卫.鲍伊正当红的时候看上起总是领先整个时代好几年,早在地下丝绒乐队还默默无闻的时候他就为他们唱过歌。这个人简直就是时代精神的化身。我始终认为大卫.鲍伊具有预知未来的特异功能,而且好多年前政府就把他抓了起来,用特型演员取而代之。真正的大卫.鲍伊就像汉尼拔博士一样被关在一座玻璃监狱里,政府人员通过观察他的日常举动就能了解未来的走向。据说最近政府人员纷纷吓得屎尿齐流,因为大卫.鲍伊一夜之间全身长出了一层钢甲,而且无师自通地说起了中文。

在众多漂亮女生的引诱下,我也加入了辩论社团。于是我的个性当中最丑恶的缺点突然就变成了长处。我眼中的辩论社团就像银行劫匪眼中大门敞开的金库一样,一开始还犹豫着不敢进去,唯恐全副武装的特警正埋伏在里面。我是一个天生喜欢胡搅蛮缠的刺头,可是辩论比赛需要的就是胡搅蛮缠的刺头。我是个一无所长的撸瑟,可是社团里的其他男生看上去比我更加撸瑟。这一切简直太完美了,简直就像唬人的一样。辩论社社长名叫帕特.斯拉文,她当真是一位了不起的女性。假如今天的我能够肉身穿越回到当年,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与年轻时候的戴安娜.瑞格打一炮,第二件事就是向帕特女士求婚。

我对待辩论社的态度非常严肃。因为我当真认为参加辩论能够赢得女生的青睐。我不知道有多少男性在破处的时候女伴口中高喊着“说得好!”,恐怕是负数。我经常在辩论场上连珠炮似的讲笑话,因为我经常听不懂论题究竟是什么意思。重大辩论比赛前夕,我的生活总会染上一层超现实色彩。一大清早天还没亮我就把自己吓醒了,我妈已经提前将新衣服在壁炉边上烘烤过了,还会把剃刀肥皂与热毛巾一字排开。在前往对方学校的校车上,其他人都在嘻嘻哈哈地玩闹,只有我将自己包裹在恐惧当中。比赛结束后的返程路上我则会如释重负,兴高采烈,谈笑风生,甚至还有心情与同车的女生调笑几句,摆出一副摇尾乞怜的处男丑态。事后想来,当时恐怕其他人都以为我是躁郁症患者。不过话说回来,我们学校的辩论社还是很强的,因为帕特女士实在是一名杰出的教练。我们总能轻松闯过前一两轮比赛,接下来就要与一大帮公学硬碰硬了。

苏格兰的公学很有克苏鲁小说的气质:陈腐古旧的建筑当中,面无表情的青年如同行尸一般四处游走。我绝不会送我的孩子去公学读书。一方面是因为我相信公学体系本身就是加剧社会阶层分裂的黑手,但是更主要的原因在于我觉得公学只会把学生教育成一帮没见过世面却又以候补赵家人自居的俗物。当我的孩子在二十岁出头之际遭受精神崩溃的时候(每个人似乎在三十岁之前都要崩溃一次,只不过主流文化历来要求我们假装没这回事),我希望能有一帮狐朋狗友陪他们一起哭一起笑一起撒酒疯。如果他们进了公学,那么他们身边就只会充斥着手拿精装简历、满嘴大政方针、即将成为精英律师与精英牙医的装逼犯。不过就当时而言,公学的环境对我们来说还是很新鲜的。我很喜欢站在巴洛克风格的历任校长油画画像下面侃侃而谈,身上穿着C&A的衬衣,鼻梁上架着全民医保免费配发的近视镜。我们在公学里取得过好几次客场胜利,并且借此机会见识了另一个不一样的世界。这个世界里的书呆子们全都知道,眼下欺负他们的校园霸王们迟早有一天要给他们打工。

辩论社的经历使得我第一次正面遭遇了阶级体系。有一次我们在一所公立学校赢了比赛之后,对面有个辩手拒绝与我们握手致意,因为我们来自综合学校,与我们握手有失身份。后来有一次我在格拉斯哥大学又遇到了他,此时他早已摇身一变,成为了组织反人头税静坐示威的左翼学生领袖。我不知道这帮人究竟懂不懂原则与立场意味着什么,还是说搞政治只是他们的泡妞手段而已,这边的妞都睡过一遍之后就到另一边换换口味。人生的选择不仅存在于保守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其他选择包括在牛剑大学的舞会上勾引马球运动员,或者在环保公益周的宣传车里操弄瑜伽教练。

当然,英国的赵家人全都是近亲结婚的后代。英国贵族上数祖宗十八代就一直在内部通婚,如今的贵族基因全都像X战警一样扭曲,像切尔诺贝利的难民一样千疮百孔。有一个小测试可以清楚表明一户人家的阶级属性。你扔给他们一只狐狸,贵族家庭会纵马驱犬紧追不舍,开枪将狐狸打死;中产阶级家庭会让孩子画一张狐狸素描,寄给电视台的儿童节目组;工人阶级家庭会抡起铁锨把狐狸拍死并且做成炖肉。从教育层面来说,上层阶级的孩子去牛剑大学混文凭,中产阶级的孩子去其他大学念书,工人阶级的孩子去阿伯泰邓迪大学接受深造——就好比罪犯在监狱里接受深造一样。

上层阶级有一个特别糟糕的习惯,就是在阁楼里乱塞东西,一般老百姓至多就是把旧家具塞进阁楼里,上层阶级的阁楼里却关满了近亲交配生下来的弱智。所以说《鉴宝》*节目才从来都不会邀请上层阶级的人物。

“这件器物很罕见,您知道这是什么吗?”

“哦,这是连体双胞胎爱德华与查尔斯的干尸,我都忘了他们一直在阁楼里关着呢。”

*【Cash in the Attic,https://en.wikipedia.org/wiki/Cash_in_the_Attic】

格拉斯哥不仅有阶级分化,我小时候种族问题也比今天严重得多。亚裔杂货店老板经常被地痞流氓围殴,黑人球员上场之后还会被观众投掷香蕉。我不知道如今的情况究竟改善了多少,兴许人们只是比以前更会装好人了。

我曾经以为苏格兰的种族主义问题特别严重,但是到了英格兰之后才发现天下乌鸦一般黑。有一天晚上我坐出租车,司机问我在编写段子的时候是否要顾虑政治正确。我含糊答道偶尔是需要收敛一下,结果司机立刻就来劲了:

‘就是说啊!如今见了黑鬼都不能喊黑鬼了,见了基佬都不能喊变态了,你说这是什么世道!’

我们在《一周讽刺秀》*里面编排了很多关于奥巴马的种族笑话,例如奥巴马在台上高谈阔论,台下的观众却只想大喊:“猩猩说人话了!”不过我们只是放嘴炮,这个司机可是实干派。不过话又说回来,苏格兰与英格兰在爱尔兰面前都只能甘拜下风,那里的种族主义足以与第三帝国相媲美。当然还有澳大利亚也不能不提,但是澳大利亚人闹种族主义的时候总不如爱尔兰人那样底气十足。因为爱尔兰常年不见太阳,肤色苍白原本就是当地人的招牌,可是澳大利亚人常年都是紫外线的活靶子,当地白人都快因为皮肤癌死绝了,这样一来再吵吵什么“黑鬼滚出去”多少有些不顾实际。

*【Mock The Week是弗兰奇.博伊勒的成名节目,下文中还有详细描写。https://en.wikipedia.org/wiki/Mock_the_Week】

我这人向来宽容各种文化,比方说我很喜欢穆斯林妇女的波卡罩袍,因为穿上罩袍之后在公共场合撸管方便多了。英国的政客们总是想当然地认为老百姓全都是种族主义者,实在令我感到恶心。事实上我专门设计了一套公民身份测验,帮助移民们更好地适应英国文化。

一:请列举下列两幅先知穆罕默德卡通画像的所有不同之处。

二:请说明你为何在《欧洲好声音》节目当中拒绝为英国歌手投票?

三:你是否曾在观看烹饪节目时想到“这些材料可以拿来制作炸弹”?

四:你在地铁口买了一份报纸。你是不是想装逼?

五:请在离你家最近的恋童癖家屋顶上粉刷十个英国最常用的脏字。

六:某电视台主持卷入了性丑闻,对此新闻你感到(A)义愤填膺(B)硬了。

七:你母亲刚刚去世。你应当花费多少时间与主治医生谈论足球?

八:假如你未能通过英国公民身份测试,你是否愿意接受出租车执照?

通宝推:桥上,豪哥的江湖,
家园 四:

我们学校有一项优良作风,就是经常组织学生进行社区敬老活动。每年圣诞节我们都会三三两两地分成许多小组,将各种食品包装起来,送给那帮老不死的当做新年礼物。按照规定,老师会在一旁监督我们干活,免得我们使坏。但是实际上他们只会把完成了的包裹放到秤上,只要分量够了就行。所以我们往包裹里塞进了各种不能入口的东西。有一年我与马林耐尼家的双胞胎分到一组,他们从自家店铺里找来了一堆令人忍不住拍案叫绝的宝贝:两罐出厂日期可以登上历史课本的沙丁鱼罐头;好几瓶各种口味的过期奶粉掺成了一瓶;一盒代代相传的豆子罐头;还有一包差了几张牌的《顶级拉力车》集换卡片。

全社会对于老年人的态度始终摇摆不定。老年人有很多讨人烦的习惯,例如不知道什么时候该死什么时候不该死。有时候你头一天刚发现自家祖辈的止痛片嗑起来很爽,第二天他们就蹬腿闭眼切断了你的供应;也有时候他们占着一栋户型敞亮的房子,可是却整天躺在床上哼哼唧唧的死活不咽气——多亏了金黄葡萄球菌的给力表现,我才能住上现在这套厨卫齐全的住宅。从好的一面来说,老年人在公共汽车上有专座,尽管座位上总是弥漫着小便的气味。我总觉得公交车上的老年人专座数量太多了,简直就好像拉了一车烧香请愿的香客一样。

五年级的时候我与艾登自告奋勇与照顾两位老人,借此逃避体育课。一位老人是鲍曼先生,他的脾气很好,整天前言不搭后语地跟我们讲解苏格兰历史,经常让不同时期的历史人物相互串门,就像后现代小说的写法一样。另一位老人是个老太太,名字我已经想不起来了。我们不太喜欢她,因为她整天打发我们出去买东西,而不是用热茶与小点心招待我们。这个老太太耳背得很,带着一副尺寸很大的助听器,假如调试不好就会发出嘘嘘的声音。于是我与艾登都学会了嘴唇不动吹口哨的本事,一边吹一边歪头,就好像听见什么动静似的。于是老太太就会回到里屋调试助听器,我们则趁机打开电视看十分钟。后来她也学精了,识破了我们的手段。于是艾登又学会了说话吞字的本事,说着说着话就突然沉默一下子,同时嘴唇还在照常运动,

艾登和我最受不了的一点就是这帮老东西的床上运动项目居然比我们还丰富。在苏格兰,每五个四十五岁以上的男性里面就有一个打炮不带套——如果这个岁数还能硬起来,谁也不会藏着掖着,不带套根本不算什么,就算开个新闻发布会都不为过。绝大多数这个年龄的男性都已经有孩子了。对他们来说,与自家老婆上床就好像加入了全国名胜托管协会:会员可以免费参观废墟,不过他们从来都不去。我曾经看到过一个特别悲剧的故事:一个失明三十年的老头通过人工义眼回复了视力。之所以说这是个悲剧,因为他在看不见的时候可以在脑海里尽情想象自己的妻子多么美丽,现在他终于看见了妻子如今的老朽面容,恐怕他的胯下之物也要换成人工制品才能照常使用了。

我们学校是一所天主教教会学校,因此开设了宗教课。全部课程内容用八个字就可以概括:人工避孕,天打雷劈。每月都会有一名神父到学校里为我们答疑解惑,我们在宗教课上看惯了血糊糊的流产胚胎图片,却从没读过圣经,因此实在不知道应该问他什么。我猜他也不知道我们想知道什么。

“神父,小孩到哪里能买酒喝啊?你认不认识特别骚的小妞儿啊?”我们争先恐后地发问道。

满脸愕然的神父坐在那里一声不吭,活像泥胎木塑一样。于是有一周老师提前教训了我们一顿。

“你们可以问问神父为什么要戴假领子,或者为什么圣经不允许吃猪肉而我们今天依然在吃培根。”

哈瑟维神父落座之后教室里陷入了漫长而难堪的沉默,然后操着一口爱尔兰腔的艾登就打了头炮。

“神父为什么要穿鞋啊?!”

哈瑟维神父显然有些发懵,他还没回过神来艾登就打出了二连击:

‘你们也能吃培根吗?!’

为了稳住阵脚,哈瑟维神父就像任何一位喜剧演员一样亮出了久经考验的段子。接下来不管回答什么问题他都要首先长篇大论地解释一番没药究竟是什么。

艾登是个烦人精,整天不捣乱不舒服。他最喜欢用书包抽低年级学生的脸,每次都能把别人抽得一屁股坐在地上。我一直缠着他想要学习其中的窍门,后来他告诉我他在书包里藏了一把特大号活扳手。

或许是受到了我小时候自创的YY小说的影响,在我生活的每一个阶段我都会结交一位特别高大的朋友。艾登家里的兄弟姐妹特别多,当时我经常在他们家里玩。显然我把他们家的人烦得要死,但是当时我根本感觉不到这一点。我曾经以为艾登家里热热闹闹的氛围才是家庭生活的常态,而我自己的家庭更像是一座活死人墓。后来我见识了几次他们家真情流露的场面,然后才意识到还是我们家的集体自闭症氛围更适合我。

我和艾登都在中学里学会了喝酒。有一家酒馆不忌讳向未成年人买酒,酒馆的名字叫做外层楼。我即将长到十六岁的那年夏天在这里灌了一肚子伏特加兑橘子水外带好几瓶啤酒。我只要三杯下肚就合不上嘴,对着同校的酒友们喋喋不休地讲解我最近又看了什么新书,他们则会夹杂不清地向我抱怨凯尔特人队的板凳深度不够。后来这家酒馆歇业了一段时间。有传言说原因是某人领着斧子来到酒馆里寻仇,他的仇人刚刚冲到大门口就被一斧子砍在了两片肩胛骨中间。我希望当时酒馆里的唱片机正在播放特别激昂的乐曲,唯此才能对得起这么过瘾的场面。或许情况并非如此,或许这一切都只是传说,但是从那以后每一个来到外层楼喝酒的人都信誓旦旦地宣称当时自己在场,而且他们的口径彼此都能对上茬。尽管我们当时都是一帮酒瘾攻心精虫上脑的青少年,这些故事依然还是太吓人了,以至于我们再也没敢回去过。

所有人都盼着到别人家里参加派对,在派对现场你可以依靠酒精的魔力压制住整整十六年的天主教抑郁,顺便把化学课上与你搭档的女生拉到墙角来一发。最好的派对是父母不在家的派对,因为他们的孩子会把各种八竿子打不着的点头之交请到家里来,任凭他们在地毯上吐得左一滩右一滩。参加派对就像上战场,即便是并肩作战的人们也会有大相径庭的说法——例如在不同的房间与壁柜里与许多不同的人分别上了一二三垒。尝到荤腥的人肯定会在学校里大吹大擂。我记得有个家伙冲着他哥们大吼道:“你也配跟我比?你个死猪就知道瘫在地上睡觉,我在你隔壁什么姿势都玩了一遍!”

由于禁止未成年人买酒,因此派对现场的酒水总量往往不够所有人都喝醉。艾登和我经常一边倒立一边用吸管从易拉罐里嘬啤酒喝,希望自己能醉得快一点。有时候父母们会留下好些淡啤酒,我们每个人都会喝上十罐,因为我们觉得鼓胀的膀胱能够加剧酒精的效力。

我在学校里从没想过要受人欢迎,也没有哪个小圈子让我特别有亲近感——除了那些见人就上的破鞋以外,但是她们日程安排全都满满当当,根本没空搭理我。中学女生绝不是守身如玉之辈,她们只是在你面前守身如玉而已。假如将中学里的性资源比作一条大河,那么整天开车来上学的高富帅们就在上游修筑了截断水流的大坝。我们这号人只能在下游的龟裂焦土上勉强求生,依靠性瘾土肥圆与醉酒宅女的泥水坑润润喉咙。艾登的情况与我半斤八两,因此走投无路的我们对于每一位略微有点意思的女生都拿出了十二万分的关怀备至,就好像她们每一个人都是身患绝症却依然强拖病体前来我国访问的外国王室成员一样。她们一定觉得我们两个都有病。

家园 五:

绝大多数男性的人格都是由性欲支撑起来的。如果他们另有说法,那肯定是在玩弄欲擒故纵的把戏。夏天夜晚户外的卿卿声响不是草虫的鸣叫,而是欲火攻心的广大男性磨牙的声音。当年有人告诉我男性的性冲动在十七岁那年达到顶峰,然后就会逐渐减弱。这话纯粹是哄弄人的。自从青春期以来,每一名男性都要面对长达七十年的百爪挠心,感觉就像被锁在鸡窝门外的狐狸一样。他们的上网费用也会因此达到进出口贸易额的水平。

已婚慈善家金斯利.艾米斯形容自己的性欲“就好比五十年来一直与一名神经病用手铐拷在一起。”我觉得我的性欲就像一栋着火的大楼,而我被反锁在了里面。阳光对于性欲更有火上浇油的效力。中东国家一定要把女性裹起来也并非不能理解。伊拉克或许也曾经是一片鲜花盛开的土地,直到后来才被人们操得遍地飞沙走石。

男性天生迷恋女性的胸部。我依然记得我平生看到的第一对胸部,当时我十一岁,一名伍尔沃斯百货店的售货员在我面前弯下了腰。要是她们弯腰次数更多一些,伍尔沃斯估计也不会倒闭。从那一刻至今我已经遗忘了无数人生细节(包括绝大部分童年与全部高等物理课程),但是那对胸部却像两盏明灯那样烙在了我的视网膜上。男性记不住老婆的生日与纪念日,却能记住每一个老婆不慎走光的时刻。等到我们行将就木之际,这恐怕会是我们唯一剩下的记忆,大概这就是为什么老头都喜欢流口水的原因。如果我将精虫上脑的时间全部用来研究科学,我现在肯定已经闻名全球了,因为我肯定已经为自己研制了一套能够轻松洞穿银行金库墙壁的机器触手。

学校里的日常节目之一就是一群小孩围在一起相互考问性知识,最后总有人会忍不住信口开河——有一个名叫伊莲.杜伦的女生就曾经在众人起哄的压力下声称一男一女蹭蹭屁股就能怀上孩子——然后其他人就会把这个可怜鬼嘲笑得无地自容。我当时对于性问题也是一知半解,稍微深入一点就只能不懂装懂。日后的事实证明,就算真的闹到了床上,不懂装懂也是一项很有用的技能。

我第一次射出来是在十二岁那年。当时我看了一部名叫《彼时、彼地》*的电影,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苏格兰,女主由菲利斯.洛根扮演。她在影片里让人操了两次。然后我的裆部就出人意料地爆炸了。第二天我们动身去爱尔兰过暑假,在接下来的六个星期里我一有空就把自己反锁进厕所撸了又撸,差点把皮都撸掉了。我一直试图向我父母隐瞒我的性冲动,但是鉴于当时我们家日常开支的一半都花在了手纸上面,我想他们两个大概并没有完全被蒙在鼓里。

*【Another Time, Another Place,http://www.imdb.com/title/tt0036606/?ref_=fn_al_tt_2】

在我上学的路上总有一个女士在路边散发印度教克利须那派的传单。我经常和她聊天,因为她很漂亮,也因为当时我以为克利须那派拉人入伙的方式是房中术一对一辅导。后来我买了一本克利须那派的经书,发现他们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可是这时候我看见她已经不好意思不说话了。于是每天放学我都要绕道走。

有一位教语文的老师名叫泰特女士。她当时三十出头,黑发披肩,整天穿着一件紧身毛衣,腿上蹬着长筒丝袜与吊袜带。全体男生一看见她就像丢了魂一样。万幸的是她不教我们班——要不然我非得神经崩溃不可。有一段时间我们班的物理课教室与她上课的教室正好面对面,她的教室靠走廊一侧的窗户上安着毛玻璃,不过毛玻璃与窗框顶端接触的部位留下了一长条透明的空白。物理课下课后我和艾登就踩着窗台往对面教室里瞄,我们能看到泰特女士翘着二郎腿坐在讲台上,吊袜带露在外面。台下男生的眼神就像遭受长期囚禁的人质一样迷离而又空洞。当然窗台上不止扒着我们两个人——想得美。如今想想,她一定能看到窗户顶端有一排直勾勾的贼眉鼠眼,而且我们的裤裆也紧紧顶在了毛玻璃上。

多年之后我在酒馆里遇到了另一位当年的老师。三杯下肚之后我们就谈起了泰特女士。“我有个理论,”我对他说。“泰特女士其实并没有真正存在过。她的形象其实是上百名青春期少男的性激素共同营造出来的幻觉。真实的泰特女士只是幻觉的载体,我们全体同意要用幻觉来替代她的真实形象。换句话说泰特女士是集体意识构建的产物。”

“我也有个理论,”我的老师一仰脖灌下了一杯啤酒。“丫的就是一破鞋。”

当然,从小的天主教教育往我心里灌输了巨量的罪恶感。十二岁那年我因为自己看到已婚女性会有生理反应而惊慌失措,恨不能自我了断。于是我采取了在我看来最符合道德的做法:每次我一面YY泰特女士一边撸的时候,我都会在射出来之前将脑海中的YY对象强行转换成学校里随便哪个女生。当然平心而论,冲着一名十四五岁的女生射出来恐怕也不会让上帝感到特别欣慰。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罪恶感是性欲的引擎。吃掉苹果之前的亚当与夏娃只会男上女下式,吃了苹果之后就跟蛇一起玩3P了,亚当还会吆喝着上帝过来捅他的菊花。

最近有一位波兰神父出版了一本已婚夫妇性生活指南,提供了神学与姿势两方面的建议。书中一共有四百多条意见,每一条意见的开场白都是“首先邀请一名神父进入你的卧室……”。批评家们觉得一辈子打光棍的和尚没资格指导别人的性生活,不过话又说回来,结婚两年之后你的性生活肯定不如一辈子打光棍的和尚更活跃。

当时我们家有一台便携式黑白电视。我经常告诉我妈我想看斯诺克比赛,然后就把电视拿回卧室里一通换台,希望碰上床戏场景。我第一次看到女性正面全裸是在电视剧《女子集中营》*里面,有一位女性战俘在全副武装的日军守卫的围观之下打水洗澡。不过当时我还没什么反应。后来四频道播出了红三角禁片系列,然后我的大脑就被烧化了。一连好几周每天晚上我都能看到真刀真枪的操练场景,不过电视台也会在其中穿插播放几部因为血腥暴力而遭禁的电影,题材无非是土耳其的监狱生活之类。由于我的胃口早已被吊了起来,就算这些影片我也会强忍不适坚持看下去。监狱里的犯人出狱之后兴许要打个庆功炮呢!进监狱谈案子的女律师兴许会被犯人轮了呢!红三角系列为一场撸管马拉松打响了发令枪,到最后我撸得浑身发冷,裹着被子都打哆嗦。

*【Tenko,http://www.imdb.com/title/tt0081944/?ref_=fn_al_tt_1】

当时如果能在电视上偶尔看到一个露点镜头感觉就像过年一样。如今的青少年打开笔记本电脑随便敲几下就能观赏侏儒肛毛驴的精彩画面。尽管如此,我依然保留着在电视画面当中截取色情镜头的可悲才能。几年前我在伦敦某酒店过夜,电视里播放的节目是《100个最幽默电影时刻》。这个节目我看过一次,还记得排名第二十位的是《当哈利遇到莎莉》当中梅格.瑞恩在餐厅里假装高潮的场景。于是我先轻抚慢捻了一阵,等到梅格.瑞恩露面的时候才猛然发力。当节目进行到《三个奶爸一个娃》的时候我在心理与生理两方面都已经平复下来了。这部电影幸亏没有拍续集,《三个奶爸一个十六岁少女》未免口味太重了。

我永远忘不了我的初吻,尽管我姥爷一直声称他什么都不记得了。我与异性的初吻发生在一家名叫棉花俱乐部的夜店里,我就像吸血鬼一样堵住了我的化学课实验搭档的嘴。当时我鼻子不通气,所以她的鼻子吸进来的氧气必须供应我们两个人。中学毕业那年的暑假,我勾搭上了一名为期甚短的女朋友。她是个护士学员,一连三周我都会在她家客厅地板上度过上半夜。她允许我随便蹭来蹭去,但是等到凌晨一点多我终于忍不住想往里插的时候,她就会一脚把我踢出门外。格拉斯哥午夜的街头就像二战末期的柏林一样危险,四处游荡着走投无路或者穷凶极恶的人影。但是我一点也不怕,因为我憋着一肚子火泄不出来。谁要敢跟我找事,我当场就能肛了他。

如今当我清理邮箱里的色情垃圾邮件时,往往会想象十四岁的我如何看待现在的我。如今的我看到“火爆成人现场直播”的标题只会撇撇嘴,就算是“口爆小甜甜布兰妮”也提不起我的性趣。十四岁的我肯定无法理解如今的我生活在怎样一个色情资源极大丰富的世界里,以至于可以不动声色地删掉“修女也上床”。他那时候可是只能在路边树丛里拾取缺页断篇的二手杂志,或者偷瞄几眼图书馆管理员阿姨的膝盖。色情片的问题在于究竟是谁遭到了利用。是那些姑娘们吗?还是看片的饥渴男性呢?废话——当然是姑娘们。既然整形医生能将色情片女优改造得前凸后翘,那么为什么就不能处理一下她们那死气沉沉的眼神呢?给她们装一副多少带点生气的隐形眼镜有这么难吗?雪人脸上的煤球都比女优的眼珠子更活泼,她们的眼神看上去就像是正在为自己的亲爹绘制裸体素描一样。

据说足有66%的女性看成人片,如果把不小心撞见另一半看成人片的女性也算进来数字还要更高。有报道称洁奎因.史密斯*的丈夫花费公款看了两部成人电影。我实在不懂这有什么值得非议之处,我要是一不小心娶了洁奎因.史密斯这样体型好似锅炉的丑逼,肯定要接受脑后插管手术,全天二十四小时向前额叶投射成人电影,不然根本熬不下去。哪怕到时候我的外形看上去活像是反活体解剖海报上掀掉头骨露出脑仁的猴子一样猎奇我也顾不得了。反过来说,就算这家伙不用公款看成人电影而是老老实实地往洁奎因的床上爬,照样少不了花钱——至少需要一整瓶伟哥,一大瓶伏特加以及好几个疗程的心理咨询。新闻报道称洁奎因“震怒不已且大为惊骇”,还许诺要“拽着丈夫的耳朵好好教训他一顿。”她要是舍得经常拽拽她丈夫身上的另一个部位,恐怕他也不会去看成人片。洁奎因的丈夫在公开道歉时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这也是理所当然的——网上这么多免费成人片他不看非得要花冤枉钱。

*【Jacqui Smith,1997-2010年间当选工党雷迪奇议员,曾于2009年2月被揭露有不当公款报销行为。https://en.wikipedia.org/wiki/Jacqui_Smith】

我本人的看片习惯就像得了疟疾一样:平时没有大碍,但是每过两三个月都会有几天下不来床。一开始我只打算看半个小时就起床吃早饭,但是当我合上笔记本电脑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凌晨四点了,笔记本屏幕的射线已经烧光了我的胸毛。我觉得大部分男性都和我一样,只是更会装而已。老派小说里描写社交聚会,男性会聚在一个房间里打台球,女性则在隔离房间里玩牌。我觉得台球室里的男性其实正在设计互联网的雏形。台球桌上铺满了蒸汽计算机的设计图,还有一个家伙手拿两颗台球不断相撞,免得隔壁的女士们起疑心。如今来自日本与俄国的色情片已经司空见惯了,但是广大的非洲大陆依然还没有跟上时代的脚步。非洲风格的色情片大概会以群体颜射为主:铺天盖地的黑叔叔在后面追,一位楚楚可怜的白人少女在前面跑。当然这是拍给外人看的,如果要面向非洲本地观众,那么只要冲着敞开流淌的水龙头拍着一个半小时就足够让他们看得饥渴难耐了。

情况只能越来越糟——宽带传输的能力很快就要突破天际了。人们常说宽带技术带来了交互合成媒体格式的崭新未来,翻译成人话就是“激情火爆影片下载只需一秒”。今后的人们再也不必死盯着下载进度条干着急了,再也不必一边攥着纸巾一边无聊地翻阅数独大全了。我个人认为无限制高清晰度的色情内容比小行星撞击更能毁灭人类文明。我们用来完成大部分工作的工具居然包含着最令人分心的内容,实在太讽刺了。托尔斯泰之所以能写完《战争与和平》,都是因为他的墨水瓶里没有妖精打架的场面。

我一直认为性欲促使着人们相互交谈,所以人类种族才能进步。曾经有好几年的时间,唯一驱使我出门上街的动力就是约炮。从这一点来说我多少能接受弗洛伊德的下半身决定上半身理论。比方说航天飞机之所以采用了巨大金属阳具的造型,纯粹是因为科学家们在泡妞的时候需要夸口的素材。我甚至觉得航天飞机根本用不着如此巨型的燃料箱——这个造型完全是出于美学考虑,要不然有枪没蛋实在不好看。

对我来说,男性的性冲动更像诅咒而不是福音。有一次我去柏林旅游,将当地的博物馆全都逛了一遍——不沾酒的中产阶级假装玩得尽兴的首选方式。有一家博物馆重建了巴比伦神庙的入口通道,游客可以穿行其中,就好像千百年前巴比伦古城的居民一样——这份体验只能用美轮美奂来形容。我在神庙门口凝神静气,试图排除一切杂念,想象自己已经化身成为了巴比伦的古人,即将步入神庙向各位神灵进贡许愿。可是走进通道之后我的目光一直固定在前方一名德国女游客的后腰上,因为她的内裤露了出来,上面的洗涤说明标签一步一摇。

我认为我们对于性欲的理解还很浅薄。有报道称科学家发现雄猩猩会用肉食交换与雌猩猩性交的机会——这里所谓的科学家其实是一位正被离婚搞得焦头烂额以至于患上抑郁症的屠夫。研究表明,向雌猩猩提供肉食的雄猩猩的性交成功率可以翻一番,这也从侧面表明了为什么我带着香蕉去动物园却招不来猩猩。不用说猩猩了,我都想拿肉换炮。猩猩或许对我没兴趣,但是菲恩.布里顿*兴许会联系我吧。

*【Fern Britton ,英国烹饪节目主持人。https://en.wikipedia.org/wiki/Fern_Britton】

五:
家园 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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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六 :

中学毕业那年的暑假我在一家图书馆打工,平生第一次与许多同性恋男性以及更年期女性结下了深厚友谊。我很不擅长图书馆的工作,就像不擅长日后的每一份工作一样。显然不管干什么工作,吃瘪受气都是不爽不要玩的入职要求,可是我偏偏一点委屈也受不了。我入职的第一天,一个穿着考究的老先生对我说了几句重话,我当场翻脸让他一边玩蛋去。我的反应显然超出了他的大脑的处理能力上限,于是他就像梦游似地蹒跚离开了,嘴里一直念念有词。

这家图书馆的藏书只能用稀烂二字来形容,人物传记书架上赫然挂着“明星生活”的牌子。对我来说图书馆只是一个冬天出门以后的取暖场所。我很快就读完了令我感兴趣的书,不得不转向那些我不太感兴趣的书,例如哈蒙德.英尼斯与弗雷德里克.福赛斯的惊悚小说。不知为什么,格拉斯哥人特别喜欢商务飞行员被曾经的战友拖进雇佣军里的故事。万一本书读者最近刚好碰上一位许久不见的老战友,千万记住他要么不小心欠了高利贷,要么不小心睡了黑社会老大的小蜜,而且打算拿你当替罪羊。此外我还看了很多在其他环境里根本不会翻开的苏格兰人物回忆录。这些书籍让我意识到,尽管我目前的生活单调乏味毫无盼头,但是却依然摆脱了此前世世代代苏格兰人生活的决定性特质:贫穷。

也是在这一时期,我成为了乔姆斯基的粉丝。老乔特别擅长一清二楚地解释人类目前的处境,并且警告我们当心人类未来的走向。乔姆斯基曾经说过资本主义不可能事事顺遂,否则就会“创造出一个任何理性人都不愿置身其间的地狱”。显然乔姆斯基从没在苏格兰坐过火车,因此并不知道任何理性人都不愿置身其间的地狱根本就是苏格兰生活的常态。我最早开始接触乔姆斯基是因为看了一段比尔.希克斯的专访,他在访谈当中谈到了乔姆斯基。比尔.希克斯是我最佩服的喜剧演员,而且他多少还算是个政治思想家。每次我一听见有同行声称自己受到了希克斯的影响我就想笑,因为他们的表演就连一丁点希克斯的皮毛都没学到。说这种话的人总是装出一副愤世嫉俗的样子,可是为了争取上电视做专访的机会,就算让他们学哈巴狗钻火圈他们也乐意。此外我还很关注乔治.蒙波特*,他的写作题材主要包括气候变化、英国政治与果木培育。他的作品要么会催生一个高度政治化的果农游说集团,要么会培养出一批挑选水果的口味特别刁钻的革命党。

*【George Monbiot,https://en.wikipedia.org/wiki/George_Monbiot】

我们图书馆里有一位特别火辣的管理员,喜欢穿超短裙,而且脾气特别坏,这两样对我来说都是加分项。她是第一个能让我撸出来的熟人。图书馆里有一位已婚直男,整天被她的存在闹得心力交瘁。只要她靠得稍微近一点,直男同志就会两眼无神,汗出如浆。有一次我因为一本书是否过期与她吵了一架,下班后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射了一裤裆。

图书馆里还有一大堆单口喜剧录像带,我把每一盘录像带都借回家里转录了一份。这批资料片着实打开了我的眼界。此前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单口无非来自吉米.塔布克(Jimmy Tarbuck)在《女王剧场现场直播》(Live from Her Majesty’s)当中表演的温吞水爱尔兰笑话,只能用味如嚼蜡来形容。现在我却看到了《狗腿子秀》(Goon Show)、彼得.库克(Peter Cook)以及杜德利.摩尔(Dudley Moore)的表演。好多人都一厢情愿地认为最优秀的喜剧肯定能上电视,这话反过来说才正确:只有最稀烂的喜剧才肯定能上电视,因为这些喜剧戳不到任何人的痛处。

从此我产生了成为一名喜剧写手的渴望。我经常一屁股坐下就开始写段子,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与其他志同道合的人们共聚一堂,一边喝咖啡一边交换灵感。《说谎者比利》*的主人公总想要成为一名职业段子手,我与他心有戚戚,并不觉得这种想法是愚蠢的白日梦。中学里曾经讲解过这部电影,全班同学一致认为主人公想要远走高飞从事创造性工作的愿望是脑子进水的表现。格拉斯哥的民风由此可见一斑。

*【https://movie.douban.com/subject/1427349/】

我认识的绝大多数人都留在原来的学校读六年级了,不过艾登和我却跑到朗赛德学院*呆了一年。假如你特别喜欢与神经短路的怪胎谈笑风生,喜欢追求冰山高冷做派的印度裔美女,同时还喜欢抽大麻解闷,那我强烈推荐你到这里来上学。随便哪个班里都有一位闲着没事回学校读书解闷的家庭妇女、为了更换课程而一心积攒学分的职场进修人员,还有为了申请奖学金才过来上课的混子。这是我见过的最接近现实世界的环境,简直要把我吓尿了。

*【应为格拉斯哥克莱德学院的朗赛德校区(Langside Campus)。】

在这里上学期间我加入了戏剧社,还登台表演了一回。我饰演一名十二岁小男孩,比演我爹的演员高半头。尽管并非出于我的本意,但是好多观众都认为我饰演的角色是个天生智障。不过这部戏里确实有几个称职的演员。我一直认为演戏是一项真本领,尽管好多人都觉得演戏没什么难度,但是此中高手的全心投入确实能令观众们如醉如痴不能自已。此外我还发现越是优秀的演员越是嘴欠。我们戏剧社里最出色的的几名演员平时聊天的时候听上去都像是在拐着弯子相互问候祖宗十八代。

也是在这个时期我开始长膘了,从那以后就陷入了减肥与增肥的拉锯战。当时肥胖问题还不像今天这样热门,而且人们也没有意识到喝啤酒能长肉。大学毕业之后我就一直处于说瘦不瘦说肥不肥的状态,通过坚持游泳使得体重徘徊在“你真会保养”与“你个死胖子”之间。科学家建议每半小时走三千步可以减肥,我觉得这样做根本就是在培养强迫症。还有人说胖子床上功夫更好,说这话的肯定是还没破处的胖子。但是皮包骨头的零号模特依然是社会争议的热点。为了推进男女平等,我认为全体男性都应当口不应心地宣称一切时装宣传都应当由身材一般的模特来完成,并且口不应心地宣称搓衣板与飞机场要比傲然双峰更性感。不过真要这样对于男性又未免太残酷了。有人认为男性特别喜欢广告画上身穿内衣的苗条女性,这种说法并不对。男性喜欢一切身穿内衣的女性。事实上只要将胸罩与丁字裤铺在床单上让我们看,我们就会去老老实实地刷碗扫地买牙膏。

我在朗赛德开始与一位乔伊老兄厮混在一起。此人当时二十二岁,大脑当中的每一根神经都接到了错误的插口上,干坏事如同吃饭喝水一般自然。他曾经是名职业足球运动员,后来因为踢废了别人而被迫退役。他在伦敦东区开了一家武馆,我去过一次,发现更衣室里摆放着好些磨刀石,于是就再也没去第二次。武馆只有两项训练项目,首先是爬到三五米高的攀登架顶端再跳下来,说是能锻炼腿脚;其次是两人一组相互拳击下腹部,一边出拳一边吆喝。绝大多数正规受训的格斗运动员与他们相比都欠缺了一项特质:不要命。

乔伊是个亡命徒,但是在生人面前却总是彬彬有礼,开朗热情。有一次我看见他来到物理课教室门口接女朋友,老师还在上课他就径直走了进来。老师问他干什么,他情词恳切地声称他正在为一户谋杀被害人的家庭募捐善款。最后老师给了他五块钱。当时我们为一家夜店打工,在学校里散发门票。赚了钱以后乔认为我们应该买一把枪,“免得有人想要操弄咱们。”我买了一部随身听。

有一天晚上我们从夜店回家,马路对面有几个人冲着我们乱喊。

“你使这个,”乔伊顺手塞给我一个用绳子拴着的铁疙瘩,他自己则从怀里掏出啤酒瓶子往墙上一磕,然后就挥舞着茬口毕露的半截瓶子冲了过去,全然没有注意到我正在冲着相反的方向一路小跑。

我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但是车还没开乔伊就追了上来,一把拽开车门就跳进了车里。他气得七窍生烟,因为我是个“不管兄弟死活的无耻小人”。我认为主动避战全身而退是明智之举,他认为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才是天经地义的规矩。一下车他就把酒瓶子茬口顶在了我的喉咙上,高声尖叫着要替天行道铲除我这个人面兽心的败类。幸亏有一对过路夫妻经过并且开口呵斥了乔伊,我才捡回一条命。眼看着一个大流氓打算捅死一个小流氓,不但不远远躲开,还要凑过来发表意见,这样的人我这辈子只见过这一次,我也只能说一声大恩不言谢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一心想要与这个神经病拉开距离。我们在夜店打工的工期还没有结束,一想到我还要和他一起上下班我就吓得差点尿床。我想告诉他我心脏不好,稍微激动一点点就会撕裂成一堆碎肉。因此我不得不终止我们两个之间的友谊。这话确实狗屁不通,但是当时我已经没咒念了。最后我告诉他我在爱尔兰找了一份工作,因此要搬家。我每周只有几节课,因此我总会戴着帽子溜进教室,再从消防通道离开教学楼。我再也没见过乔伊,不过我敢肯定如今他绝对已经闹出人命来了。

有趣的是,我父母对于乔伊的印象非常好。他来我家拜访过好几次,每次他走后我父母都要我向人家好好学习待人接物的能力。老头老太太们总以为自己看人最准,其实他们的眼珠子都是用来出气的。“这小伙子人真好啊!”这小伙子是个卖假药搞传销的诈骗犯好吧!我认为老年人缺乏识人之明有着深层次的心理因素,也就是所谓的死亡本能。这种本能压制了大脑当中负责预警的部分,让他们将陌生人放进家里,因为他们内心的最隐秘之处其实希望这些陌生人骗走自己的养老钱,或者干脆抄起雨伞架砸死自己。

大学开学那年夏天我申请了一份文员工作。我只打算干一个夏天就走人,但是为了申请成功,我不得不假装自己打算一辈子填表打电话。我在面试的时候说了一大堆言不由衷的废话,听上去简直就像是在反话正说一样,这一招确实奏效了。入职之后我才发现文职工作简直就像地狱一样可怕,随便哪个人都装着一肚子职场厚黑学,随便一句话说出来都要拐三个弯,在办公室里混了一辈子的老油条们全都是人性丧尽的行尸走肉。

我的工作职责只能用惨淡二字来形容。我为海关与消费税局工作,他们有一本很厚的册子,上面记录了全国每一位请病假员工的情况,我的工作就是更新册子上的内容。我要向每一个病号家里打电话,询问他们的病情。许多人请病假的理由都是“压力太大”,其实他们是想说“心里害怕”。有一个家伙失踪了,我要经常给他妻子打电话,确定他没有回来。只要他失踪,海关就要付全薪。要是他偶尔冒头,工资就要砍一半。

有一次我给一个在威廉堡工作的家伙打电话询问病情,因为他的医生的电话打不通。威廉堡位于某空军基地飞行路线的正下方,因此我们的通话反复被战机轰鸣声淹没。我问他答重复了几次,每一次都要扯着嗓子喊。到最后他开口的时候飞机恰好飞过去了,我听到他极其响亮地喊道:“我有尖锐湿疣!”接下来是一阵漫长的沉默,显然电话对面那位此时正坐在办公室里而不是自家卧室里。他大概意识到今年的圣诞派对将不会有人邀请他参加,于是就一言不发地扣了电话。

我觉得文员工作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肆无忌惮地偷东西。这两个月的工作保证了大学四年我都用不着花钱买文具,不过其他同学的确觉得用牛皮封面的空白账册来记笔记有些奇怪。办公室里最受欢迎的行窃目标是厕所里的手纸。有一段时间便利贴曾经最受欢迎,不过后来人们发现便利贴材质太硬,尺寸太小,而且不吸水。

我显然干不了正经工作,从根子上就不行。我经常在上班时间感到无聊透顶,于是就溜出去喝酒,或者躲在消防通道里抽烟。我的“领导”当时二十二岁,整天穿着白衬衣,套着马甲。让这样一个人呼来喝去简直都算不上可怜,只能算是可笑。我的同事也全都是一帮二十来岁的人,每天闲聊的内容就是二十年后能爬到什么位置上。在我看来,实验室里钻迷宫找糖块的老鼠也比他们有出息。

有一周的星期五晚上,我和这帮人一起去酒吧。他们聊天的内容简直听得我心惊肉跳。我隔壁工位的两个人正在商量如何加入办公室的高尔夫球队,好为领导留下个好印象。我一直以为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日本商社里才有人这么玩。这次去酒吧的主要活动是庆祝某人订婚,他当时十九岁,他的未婚妻就在楼下工作。他们叫来了一个目光空洞的脱衣舞娘,肚皮上有一道剖腹产留下的蜈蚣疤,手指上还套着婚戒。我相信,我只要把脑袋往墙上撞上千八百次直到遭受永久性脑损伤,就肯定能与这帮人相处融洽,可惜我没这个闲工夫。于是后来我就再也不去上班了。

当时撒切尔在苏格兰提前一年推行了人头税制度,想看看结果怎么样。最终结果惨不忍睹,可是她依然不管不顾地将这项政策推广到了全国。我参加了好几次反对人头税的游行与静坐示威。能看到这么多普通人组织起来团结对抗如此不讲理的制度,实在令我心里暖洋洋的。媒体把这些人抹黑得很厉害,就好像阻止法警将穷人从家里赶出来是十恶不赦的大罪一样。我从没交过人头税。后来我上大学之后还收到了催缴人头税欠款的信件。我在信封上写了“新加坡?”几个字,用烟头在信封上烫了个窟窿,又把信寄了回去。从那以后他们再也没有骚扰过我。

不过话又说回来,尽管我厌恶撒切尔,但是工党更不是什么好东西。我觉得视屁民如寇仇是从政的必备品质,唯此才能解释他们为什么要推出这么多反人性的政策,最突出的例子就是显然没有考虑清楚的全民身份证制度。比方说在俄温市采集指纹就纯粹是做无用功,那里的人们前肢长得都是蹄子,还要过上好几万年才能进化出手指头来。

说到动物,我确实为它们感到难受。在人与动物的斗争当中我们人类已经赢得不能再赢了。当然我们依然要小心蚂蚁们有朝一日起来造反,趁我们睡觉的时候把我们啃成一堆骷髅。但是其他物种基本上都已经被人类打翻在地并且踩上了一万只脚——那些还没有绝种的动物也仅仅在苟延残喘而已,眼看着我们人类嘴里嚼着它们的肉,身上披着它们的皮,耀武扬威地在它们面前转悠,它们一定觉得与其这样活受罪,直接灭绝还要更痛快一些。

有一次我的朋友斯科特与我一起带着孩子去野生动物园自驾游。这是一段极为野蛮的体验,人与动物都遭到了贬低。就像所有野生动物园一样,第一站是猴园,但是我们一路开过去一只猴子也没见着。据说这里的猴子养成了拆车的爱好。猴子的卖点就是调皮,但是这里的猴子显然突破了“小猴纸掰雨刷哈哈哈真好玩”的底线,发展到了“我勒个去猴子要砸开车窗撕人脸了”的程度,因此动物园把它们全都关了禁闭,而我们只得在空荡荡的丘陵之间开车巡行了十分钟。下一站是猩猩岛。如果让我设计猩猩岛,首先就要在岛上种树。但是这里的猩猩岛却光秃秃的,猩猩们的眼神就像监狱里的无期徒刑犯人一样百无聊赖,好像在说:“世界末日快点来吧。”

野生动物园里还设立了宠物馆,让游客与动物亲密接触。宠物馆里有一头越南大肚猪,有人欺负这头猪脾气好,将一支削减的HB铅笔捅进了它后背上的赘皮里面。园方一直没有把铅笔取出来,如今猪背上已经长出了一个长条形的肉包。水池里有一只可爱的小水獭正在吱吱叫。“快来看啊,”我如释重负地将孩子们叫了过来,心想总算不用让他们遭受心理创伤了。“小水獭跟你们打招呼呢。”这时饲养员在一边插嘴说道:“不对,这家伙的老婆上礼拜刚死了,它这是在惨叫。”

苏格兰特别喜欢搞放生活动,实在可笑之极——人都住不下去的地方还指望动物能呆得住。苏格兰的动物园也好不到那里去。爱丁堡动物园号称是英国熊猫繁育第一家,想必是因为爱丁堡街头打野炮的人太多,熊猫也受到了民风的感化。当然熊猫的归宿理应是爱丁堡而不是格拉斯哥,因为格拉斯哥街头两眼乌青的男男女女实在太多了,熊猫就算送过来我们也不稀罕。苏格兰人特别喜欢参观动物园,不是因为他们喜欢动物,而是因为他们很想看看三餐不愁且居有定所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爱丁堡动物园为了鼓励熊猫交配,专门给它们播放熊猫三级片。这种做法实在是失策。公熊猫不会因为看了三级片就想上床。它只会等到下半夜母熊猫睡熟了以后偷偷溜进园长办公室,从他私藏的大卫.爱登堡纪录片全集里翻出几张特别带劲的碟片,一边看一边撸。

如今的科学家拿着基因各种乱来,把整条基因切碎了再拼起来,制造出一帮混血杂种。原本应该往馅饼里面放的猪心如今都塞进人的腔子里了。科学家还把水母的基因混进了猴子体内,让猴子晚上闪荧光。据说这项研究有朝一日能用来帮助绝症患者。“有朝一日”是什么意思?如果我现在就得了绝症,养一只晚上能发光的猴子当宠物绝对能提升我的士气。要是科学家能研究出拉棉花糖的小猫,那我的病当时就能好一半。

通宝推:桥上,豪哥的江湖,
家园 七:

被公务员队伍除名之后不久,我发现我正在就读美国文学专业的大学把这个专业砍掉了。我费尽力气在苏塞克斯大学申请上了类似的课程,但是要等一年才能开工。我已经等不及搬出家门自己住了,于是就在阿斯顿大学找了一个补录名额,一方面能拿到助学金,另一方面也为我提供了搬出去住的手段。

补录名额的课程简直就是一泡污,好像叫“城建计划与政策”什么的。我一点书也没看。其他人说“我一点书也没看”,其实真正的意思是“我看书的程度没能达到考试必过的最低限度。”而我确实是一点书也没看。这门课程太鬼畜了,上课的人都是来混学分的。我们的结业论文题目是《论1974年伯明翰的购物趋势》。我手写了两页纸,题目是《论1974年伯明翰的购物趋势:你丫闲的蛋疼》

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阿斯顿大学都是傻逼的聚集地。学校里的大部分课程都是工程技术,规模最大的社团是保守党俱乐部。我住在汉兹沃思的宿舍里,在这里修宿舍简直就是扯淡——几年前这里还是种族暴乱的场地*,如今却空降了一堆欠操的托利党。学生们根本不敢在校园外面转悠,吃饭就去餐厅,喝酒就去学校里的酒吧。这栋宿舍楼就好像格雷厄姆.格林的惊悚小说里描写的殖民地大饭店一样,里面歌舞升平,外面杀机四伏。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汉兹沃思曾爆发过两次种族骚乱,分别发生在1981年与1985年。https://en.wikipedia.org/wiki/1981_Handsworth_riots https://en.wikipedia.org/wiki/1985_Handsworth_riots】

我的室友名叫安迪,是个工程师,喜好曲棍球,还是个彻头彻尾的废物。他的存在感完全是负值,他的个性只能用空白二字来形容,见过他好几次的人依然不知道他是谁,和他住在一起就好像住在闹鬼的房子里一样。他很不喜欢与别人同住,因此整天骂骂咧咧的。他的哥们都是运动队里的糙汉,整天以恶作剧整人为乐。有一天晚上我喝醉了回到寝室,他和几个哥们一起把我扔进了放满冰水的浴缸里。我对此人的憎恨就像意式西部片里的主角憎恨反派那样深沉而炽烈。万幸的是,他的工程学专业全天都有课,我的课很少而且经常不去。这一来我就有了充分的机会可以报复他。他晚上的主要活动是给女朋友撰写又臭又长的情书,主题思想可以用“俺想和你困觉”来概括。他去上课的时候我把这些情书全都浏览了一遍,一边看一遍啧啧称奇:这个看上去情商欠费的庸人居然还有一颗如此鬼斧神工的心灵。有一封情书里这样写道:“我认为爱是喜欢的更高级表现形式,即:爱=喜欢+2。”我不太喜欢抽烟,但是安迪尤其厌恶抽烟,因为他害怕得癌症,于是我总会在房间里点燃几根香烟权当熏香。他还喜欢自酿酒,所以我经常往他的酒瓶里撒尿。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过着醉多醒少的生活。有一个周日早上,宿醉未消的我挣扎着上街买报纸,然后一辆小巴车就停在了我面前。车上跳下来一个和我选修同一门课的保罗同学,身后跟着整整一支爱尔兰足球队的队员。他们要打比赛,但是缺了一个人,于是我就被抓了壮丁,荣幸地成为了守门员。于是我摘下眼镜,脚上蹬着暇步士的休闲鞋,下身套着别人借给我的运动裤,站在球门前不敢乱动,唯恐一不小心就会骨断筋折。结果对方前锋一脚把球正好踢进了我的怀里,让我抱了个结结实实。我还没来得及得意,对方前锋就大踏步冲上来,连我带球一起撞进了球网里。那一天我们输得很惨,比赛结束后我们不歇气地喝了两天。

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逐渐习惯英格兰的各种口音。大家都说迪克.范.戴克在《欢乐满人间》里面说了一口蹩脚的伦敦口音,可是谁也不说正宗的伦敦口音听上去更装逼。在人类历史上英格兰干过很多坏事,苏格兰则没有。我们只是英格兰的狗腿子而已。

我依然对漫画抱有浓厚兴趣,于是与一位朋友在校报上搞了个漫画连载,题目叫做《哑巴老爹》。主角是一个整天用各种陈词滥调教训儿子的父亲,但是由于他是哑巴,不得不手舞足蹈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所以谁也看不懂他想说什么。

为了确保我在苏塞克斯大学的位置,我必须前去参加一场面试,换句话说我不得不搭乘长途汽车。在我看来长途汽车只是有人驾驶的移动公厕而已,车厢里充满了各种不堪言说的丑事。接下来的几年里我将会对此具有越发深入的认识。参加完面试之后我没赶上当天最后一班返程车,只得在车站逛来逛去,直到人家关门为止,然后在一家教堂的门廊里睡了一夜。当我听说苏塞克斯大学录取了我之后立刻拔腿离开了阿斯顿大学。我觉得这个地方仅有的一点乐子都被我找完了,剩下的都是渣滓。

我很不乐意回家,即便距离开学还有半年也一样。因为我没有奖学金,而且也没事可干。我已经知道了我干不了任何正经工作,而且波洛克肖的环境根本就是一曲奉献给无聊的颂歌。我要是只鹦鹉,这样的环境肯定会逼得我把全身羽毛一根一根啄下来。在无限循环穿越流的开山作品《土拨鼠日》里,比尔.默瑞大概把安迪.麦克道威尔先奸后杀了好几次,只不过电影里没拍出来而已。按照电影里的情节设定,比尔.默瑞通过无限循环同一天逐渐改掉了自己的性格缺陷,最终战胜了自我。要我说他取得的最大胜利是最终居然还能爱上那个曾经被他反复奸尸的女人。

我有一位小学同学就住在苏塞克斯大学附近,名叫查理.巴克(就是跟我比赛画航天飞机的那位仁兄)。这些年来他已经充分长成了一朵奇葩。他整天上身穿着粗呢质地的三件套西装,下身穿着紧身短裤,头上顶着硬草帽。我们经常一起喝酒侃大山。他是个从里到外的好人,而且能认识一个比我还不着调的人也让我感觉不错。查理喜欢撰写短篇小说与短剧剧本,他的文笔残忍而又暴力,充满了刻意为之的疏离感。他经常向各种一看名字就很无聊的征文大赛投稿,不为获奖,只为吓人。有几个题材格外让他着迷,反复写了好几遍:首先是七十年代被北爱共和军打死的英国空军特别部队卧底罗伯特.奈拉克,其次是女演员格列塔.斯卡奇,最后是詹姆斯.邦德。他会将上述三者搅成一锅充满暴力色情的杂烩,寄送给斯特拉斯克莱德图书馆的“苏格兰故事”征文大赛这样的活动。在众多回忆二战时期格拉斯哥风情的怀旧文章当中,他的“性变态间谍绑架女演员”小说总能鹤立鸡群。

查理的小说有一股精雕细琢的乔.奥顿风格,不是为了吓坏某些读者,而是要让所有读者都愕然无语。英格兰承办欧洲杯那年有人举办了一场征文比赛,查理提交了一篇名为《为了英格兰》的短篇小说,小说采用了双男主结构,两人是同一只球队的两位主力,平时水火不容,相互使绊子,因此在比赛中双双被教练撤了下来。不成想这其实是他们上演的双簧戏,离场之后他们立刻钻进更衣室相互爆菊去了。

有一段时间里我觉得自己患上了抑郁症,部分原因在于我觉得抑郁症很酷。我觉得其实是因为我周围的环境太无聊也太恶心了。我的顾问医生建议我参加每周一次的抑郁症患者互助组集体疗程,我趁机见识了一下正宗抑郁症患者的成色。集体疗程其实还挺好玩的。第一次疗程期间我们要与其他人分享自己的喜好与厌恶。有一个一直不说话的小个子突然站起来,滔滔不绝地列举了一张个人憎恨清单。清单当中包括多种职业,多种性格类型,好几名家庭成员,以及若干名其他疗程参与者的名字。他的语气极尽阴损尖刻,听上去就好像用毒液漱过口一样。说了半天之后他喘了一口气,恶狠狠地甩下了最后一句话:“……还有邮递员也全他妈该死!”真正的抑郁症患者看起来比我难受得多。与他们的接触使我意识到了我其实只是个无病呻吟的中二傻逼而已。

有一周轮到我发言,于是我之前仔细准备了一篇发言稿,塞了好多笑话进去。抑郁症患者是喜剧演员的最大挑战,因为这帮人不管听到什么笑话都面无表情。当我结束发言回到座位上的时候,发表仇恨演讲的那个小个子兄弟用追悼会念悼词的语调对我说道:“你真逗。”当然他平时说话也是这个腔调,因此我也不知道他是真心还是假意。我在互助组呆了一个多月就溜号了,因为我听说我们要去集体观看Runrig乐队的现场表演,我恐怕这会让我当真患上抑郁症。

也正是在这段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时间里,我与保罗.玛什终于成为了知交,尽管我们早在中学辩论社里就认识了。我记得我为他写过一篇辩论稿。他的演讲声情并茂,令我叹为观止。这次辩论的题目是“我们的现实世界是不是供外星人欣赏的动物园?”。我方论点认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被外星人记名认领的宠物。有些运气比较好的外星人能分到生活多姿多彩的影视明星,运气不太好的外星人则会分到从白天睡到晚上不下床的宅男,或者抓住过路人手提袋往里面呕吐不止的醉鬼。在外人看来,这样的论题就像以海军为题材、用数学公式当唱词、调门高到冲破屋顶的俄语芭蕾舞剧一样四六不通,但是保罗的表现却如鱼得水,收放自如。保罗就是这样一个无法言喻的人。如果我非得勉为其难的话,我要说他就好比你嘴里的怪味,尽管接受了催眠疗法却依然挥之不去;又或者他好比一部失传已久的七十年代圣诞电影,拍摄地点曾经是某邪教的献祭场所,结果杀青之后人们发现影片中莫名其妙地出现了一段全体演员都满嘴脏话的场景。

文笔比我更好的作者或许会由小及大、循序渐进地塑造出保罗的形象,介绍一点他小时候的趣事,好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他的成长轨迹。不过我的文笔并不好,所以就只能正面莽一波了:有一次保罗制作了一个实现世界和平的魔符,为了给魔符充能,他自唱自录了一首热带岛屿土著民歌,名叫《和平芒果》,并且上传到互联网上,利用听众们的意念能量来驱动魔符。这就是保罗.玛什的做派。

当然保罗也不是生下来就这副德行的,不过种子早就种下来了。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他多少有些反动,还是个托利党。后来我向他安利了《无形之人》*漫画的第一期——你要是还没看过,那我强烈建议你也吃下我这发安利。格兰特.莫里森的这部反文化巨著吸引了我们好多年。至今我闭上眼睛,依然能回想起当时我怎样将漫画书隔空扔给他,漫画书怎样飞过整个房间,书页怎样像翅膀一样在空中展开。从那以后他就跳进了神秘学的无底大坑,这世上从此少了一个电子产品测评记者,多了一个整天神游物外的半疯子。

*【The Invisibles,https://en.wikipedia.org/wiki/The_Invisibles】

既然到了安利时间,我建议你把格兰特.莫里森的漫画全都看一遍,顺便把马克.米勒与阿兰.摩尔也补一补。这几位大触的作品远比许多当代小说更加扣人心弦。说到小说,我是詹姆斯.艾尔罗伊、托马斯.品钦以及吉恩.沃尔夫的粉丝。令我伤心的是,我还从没遇到过吉恩.沃尔夫的书迷。沃尔夫经常被贴上科幻或者奇幻作家的标签,并且被人推进类型文学的领域。不过“类型文学”这四个字只是妨碍读者找寻有趣内容的障眼法而已。出版界的既得利益集团不希望你看到真正能改变人生的内容,只想让你整天灌一肚子心灵鸡汤,熬汤的家伙无非是蜗居在某个二三线城市的中年猥琐男。话说回来,《无形之人》的确改变了保罗的人生

在我去苏塞克斯上学之前,保罗和我整天喝酒。他妈每周都会给他买一板啤酒。我们经常上半夜出去泡吧、下半夜回来喝啤酒,直到双双不省人事。如果啤酒全喝完了我们还没趴下,我们就会玩一款他很久以前买下的雅达利游戏。如今想来,这款游戏实在稀烂得很,就算倒找钱依然不值得碰一下。

不知怎么搞的,我们两个与一帮男同扯上了关系,以至于成了同志酒吧的常客。当时我们两个都只有十九岁,满心以为同志酒吧里必然挤满了不设防的腐女,我们可以利用这一点向她们发动突然袭击。事实上同志酒吧里挤满了男同。

我们的圈子里面一位名叫芭布的直女,她对保罗养成了近乎痴汉一样的迷恋。她是个重度天主教徒,经常送给保罗各种信物。有一次她送给保罗一台咖啡机,保罗拿着机器附带的咖啡杯当成了烟灰缸。还有一次我们去酒吧,保罗开始勾搭一名显然已经酩酊大醉的女子。当时芭布去上厕所了,等她回来的时候刚好看见保罗抓着醉酒女子不停晃荡,想把对方弄醒。从那以后她就一门心思转向了宗教,听说后来出家当修女去了。

保罗的特点之一是经常漫不经心地抛出怪异可笑或者吓死人的信息,就好像它们只是司空见惯的大白话而已。有一次他去巴塞罗那度假回来,我去机场接他。他刚下飞机二话不说就告诉我他认为太阳是具有自我意识的生命体。坐飞机回来的一路上他都战战兢兢的,因为有人送给他一支据说被宇航员用过的钢笔,他担心这支笔会在高空爆炸——他却没想到在太空里都不会爆炸的笔为什么就非得在大气层里爆炸不可。

有一次我们一起磕迷幻剂,我想试试能不能凭借心理屏蔽来对抗药性。服用迷幻剂的感觉就好像有一头巨大的怪兽把你的三魂七魄都含在嘴里然后不住地漱口一样。本书写作的时候,LSD的发明人以102岁的高龄驾鹤西去了——或者说骑着肋插双翅的半人马飞向了星际蠕虫的脏腑深处。药性即将发作的时候,保罗突然告诉我他最近读到一篇文章证明了地球马上就要遭到小行星撞击。老实说接下来我的体验略微有些不太爽。

保罗极大地开拓了我的眼界。有一年的守岁派对上他这样告诉我:

“你知道大卫.艾克吗?”

“听说过。”

“他的新书你看了吗?”

“没有。说的啥?”

“王室成员还有老多政客名人都是从四维空间跑过来的蜥蜴怪。”

考文垂队守门员大卫.艾克的作品确实充满了想象力与理解现实世界的渴望。他相信每一位有权有势之人都是杀人成性的变形蜥蜴。我的观点比他保守一些,至多只觉得他们喜欢将蜥蜴当成肉便器而已。话说回来,好些赵家人的行为表现用蜥蜴怪理论来解释的确很方便。在一本书里有一张蜥蜴佩刀穿长袍的插画,题目是“艺术家眼中的泰德.希斯”。我之所以对这次派对印象深刻,是因为我喝断片了。两天之后我在一个公园里醒来,全身淤青,手里紧握着一把甜点勺子。新年快乐。

通宝推:桥上,豪哥的江湖,
家园 八:

苏塞克斯大学实在很不错。当然,学校里到处都是呆头呆脑的中产阶级傻逼,但是他们的外形都很养眼,而且也不像大多数苏格兰人那样唯唯诺诺。在学校里的最初几周是我最愉快的时光,校园里洋溢着乐观主义与希望,每个人都能相处融洽。日后这个良性大环境的恶化与崩溃也有我的一份力量。

我的宿舍楼里住着一帮人见人嫌的美国留学生,好几个哥特风非主流,还有一个相貌英俊的毒贩子。迎新会的时候他把我们全都打量了一遍,然后就再也没跟我们说过一句话。他每晚都会带一个新妹子回来过夜,想必他清醒意识到了这栋楼里除他以外的所有人全都是不值得交往的撸瑟单身狗。有些人会把其他宿舍楼的朋友请过来开联谊会,后来我们意识到我们这些人除了酗酒之外其实并没有共同语言,于是一切社交活动就都散伙了。

有一个乏味如同白水的哥特系女生经常来我们宿舍楼做客,她号称自己会通灵。如果有人问别人见没见过鬼,他们自己肯定相信有鬼,并且等不及想要与你分享自己的见鬼经历。这些经历全都大同小异,无非是觉得背后有人,回头一看却啥也没有。我的中学同学们的谎话与牛皮要比这些人的所谓亲身经历精彩得多。如果我要瞎编一段见鬼的经历,那么情节一定会发生在足球场上,一名多年前在比赛期间被雷劈死的球员浮现在我身边,不住嘴地挑剔我的运球姿势多么不规范。

有一个好办法能把这些见鬼的家伙们轻松打发走。你要对他们的见鬼经历嗤之以鼻,同时还要两眼放光地坚信太空野狼的存在。最好拉拢其他人和你一起造势,花上半小时时间来描述这些不可言说的星际食腐兽以及孽生这些怪物的腐毒丛林星球。然后你们就可以尽情讥笑那些见鬼的家伙们,因为充其量只见过他们的爷爷在玻璃窗上现形,实在是一帮没见过世面的东西。我个人认为死后变鬼的人生前都是偷窥狂,一般正常人死了以后都会赶着去投胎,只有性变态才会整天跟在别人背后瞎转。你觉得屋里有秽气?那是因为他把裤子拉链拉开了。通灵师要是实话实说的话就应该这样讲:

“我能感到另一边的能量……这个人曾经住在这个房间里……他说……他想看你在茶几上拉屎。”

有一段时间我为学校里的一档广播节目接听电话。节目名称是《美国之音》主持人是一个名叫布拉德的美国大汉,满脸络腮胡子,而且一丝幽默感也没有——只有美国人才会将自身的幽默感消灭得如此彻底。布拉德整天不苟言笑满脸晦气,因此在学校里臭名昭著。每周他都会在学校里的卡拉OK歌厅灌下好几大杯啤酒,然后就有板有眼地唱一曲《牛皮歌》。人们收听他的节目主要是为了看他出丑,作为接线员的我则必须直接应对一轮又一轮的听众投诉。我总会用最恶毒的辞藻将每一位打来电话的听众骂得狗血淋头,无言以对。我的用意就是让这档节目趁早关门。布拉德大概一直没有识破我的用意。回头看来他很可能是个精神变态,因为他能听见我在一旁满嘴喷粪,却从不觉得有什么不妥。这是我做过的最有趣的工作之一,因为我可以喝醉了以后再去上班

苏塞克斯大学就像任何其他一所大学一样充满了自以为是的傻逼。学校里有一帮意大利交换生,整天背着木吉他到处乱窜,只要遇到有人开派对就会闯进去扯着公鸭嗓子唱摇滚。不过与学校里的其他傻逼们相比他们还算不错的。有时候我真觉得就算核战争没有爆发,有朝一日蟑螂也会取代人类统治地球。全世界最乏味的人似乎都集中到了校园里,而且他们全都顶着一针见血的绰号。“烦人凯特”人如其名,“呵欠夫人”也是一样。还有个家伙显然是弱智,谁也不知道他是什么专业的。他说话大舌头,而且还主持了一档校园广播,于是很多人故意打电话过去问他各种拗口的问题,听他如何满嘴拌蒜。这种做法令我感到恶心,尤其是因为我也把零花钱全都花在了给他打电话上面。

在这个阶段,长途汽车成了我生活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到学期末,我都要坐上全国特快公司的大巴车,一路颠簸九个钟头从伦敦回到格拉斯哥。如今想来,全国特快公司大概是唯一一个不对员工进行犯罪背景调查的公司。假如你在街头遇到一个缺了两根手指头,脖颈子上布满纹身,满嘴骂骂咧咧的家伙,那么此人很可能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过长途车。在这里我要提供一点人生的经验:千万别跟这帮家伙顶嘴。有一次我们在大雾天前往格拉斯哥。司机迷路了,一不小心从高速公路上开了下来。这一下车上的人们全都来了劲头,纷纷大呼小叫起来,气得司机一脚刹车停在路边,接着一步跳到过道上,顶着一脸显然出自监狱犯人之手的纹身破口大骂道:

“都他妈闭嘴!谁再说一个字我就让你们自己走回去!”

接下来的情节雄辩地表明了为什么格拉斯哥自古以来就没有培养过世界级的外交人才。有一个人不紧不慢地站了起来,摊开双手,掌心向外,用近乎催眠的声音轻柔地对司机说道:

“冷静,冷静……你个傻屌不要冲动。”

就这样,满车半睡半醒的乘客不得不沿着路边走到最近的车站。

从格拉斯哥返回伦敦的旅程同样艰难。我曾经在维多利亚车站一等就是半天。车站周围的环境活像狄更斯小说里的场景,犯罪分子的数量比良民还多。车站里有一家土耳其小餐馆,你要想在等车的时候保住行李,最好躲在餐馆里别出来,点上两杯咖啡慢慢喝,同时还要用绳子将行李箱捆在脚腕子上。假如要在白天等车,那我肯定不会进站,而是在车站对面的酒馆里等着。在酒馆里我逐渐学会了怎样与刚刚出狱的刑满释放人员打交道。出狱的时候监狱会交给他们一张乘车卡,免得他们因为身上没钱而在附近逗留。因此他们会将车站附近的酒馆当成与旧日同伙接头的地点。我在这里遇到了好多一般人只有在法制节目里才能见到的坏人,而且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都是我的苏格兰老乡。几年之后我又路过车站,发现这家店正在重新装修,显然打算走高端路线。我一开始对此嗤之以鼻,因为原本的顾客群体太难打发了,恐怕开业没几天新店就会被一场群殴夷为平地。新店开业之后我去了一趟,惊讶地发现店里的主顾居然真的全都是中产阶级潮男潮女。店家的秘诀很简单:一杯啤酒收四英镑就行了。

我一向对社会边缘人很感兴趣,或许是因为我在人生的好些路口上都差点加入他们的行列。在大学里我经常与一位流浪汉一起喝酒。我的酒量很大,以至于一般人陪我喝上几天就必须闭门谢客休养肝脏。因此我结识了一大帮酒友,喝跑了一个之后就去联系另一个。我经常去这家伙所在的收容所去找他以及他的哥们一起喝酒。新闻里的流浪汉形象特别差,但是只要你拎着酒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的态度总会非常热情。

与这些流浪汉拼酒的经历让我注意到了一个很少被人提起的现象。我们这个社会之所以把流浪汉当成垃圾对待,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不愿直面自己身上的混乱倾向与惰性。没错,我们都觉得流浪汉是咎由自取,我们绝不会堕落到他们这样的地步。但是流浪汉与我们绝非没有共通之处。我们每个人都有拖延症,都有不乐意按时回电话或者缴清账单的时候,尽管回电话与付账单并不需要费多少事。我这话可能不太中听,但是我觉得人们之所以假装看不见街头的流浪汉,部分原因在于他们在流浪汉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们的文化以工作狂为荣,因此在工作与生活当中谁也不愿承认自己存了犯懒的心思。我们不愿将心比心,更不愿承认我们有可能在全民参与的经济游戏里沦为输家,以至于成为流浪汉群体的一员。我认为流浪汉是整个社会犯病的症状。人天生就会将心比心,后天的社会环境却逼着人们压抑这种本能,时间长了所有人都会受害。

我问过一个流浪汉他是怎么沦落到收容所里来的。

“你有没有水电费拖了两三个礼拜不交,或者该打电话却拖了两三天不打的时候?”

“当然有过了。”

‘你有没有水电费拖了五六个礼拜不交?的时候?只要你不交水电费或者不回电话,慢慢地就会陷在这里。”

大一那年我去海边玩,因为喝得太多在沙滩上睡了一宿。后来我才得知这里是布里顿最出名的裸体浴场。我是怎么发现的呢?有人好心告诉我吗?没有。我一觉醒来才发现周围全都是一丝不挂的老头老太太们,就算是磕了摇头丸的强奸犯看见这一幕也会当场软下来。裸体主义一点道理都没有。要是裸体主义没错,那么欧洲迪士尼乐园凭什么至今依然不让我进门呢?有人说裸体主义有助改善这个世界,强奸犯们肯定认同这种说法。你要说裸体主义没什么不对,就等于说八十岁老头胯下耷拉到膝盖的阴囊没什么不对。我见过好些深海鱼类的照片,有些鱼全身透明,隔着皮肉就能看见肠子肚子;也有些鱼的眼珠子长在了菊花里面。但是这些画面都不如八十岁老头胯下耷拉到膝盖的阴囊在羽毛球比赛当中左摇右摆的场景更猎奇。你当真觉得让你家十二岁的闺女跟一个五十六岁的裸体牙医打乒乓球没问题吗——那位老汉打球都不用拍子了。

我很希望在日常生活当中装扮成维京海盗。我之所以没有这么做,是因为我很清楚别人会把我当成神经病。但是上街买牛奶的时候究竟是装扮成维京海盗更容易遭到逮捕呢,还是露蛋遛鸟更容易被捕呢?我的亲身经历表明两者都会遭到逮捕。但是我从没听说过维京海盗爱好者要在警察局登记挂号。我认为裸体主义者都是装逼犯,而且还是最差劲的那种——因为胆子太小,不敢爬进陌生人的浴缸里让人家拳交,只敢在海边转悠转悠。

裸体主义者最常用的论点就是“你又不是没见过”。抱歉,不过我以前确实没见过一个九十公斤往上的胖子将汗水浸透的睾丸搁在乒乓球桌上晾干,从没见过七十五岁的老太太低头撅腚从室内高尔夫的球洞里掏球时赫然开裂的臀沟。全裸老太太的私处就像是被汽车碾过一样不成形状。就算他们喜欢全裸,为什么非得当着我的面全裸呢?为什么就不能在自家卧室里全裸然后将自拍照发到网上让我自己找呢?我又不是找不着。实话实说,裸体主义真正的问题在于裸体的人们都太难看了。如果裸体海滩上全都是时装模特,我肯定会带上一车纸巾在海滩安营扎寨,此外还要带上热敷袋用来缓解手腕酸痛。当然,海滩上肯定到处都是像我这样的变态正在忙着撸管,在海滩上一脚踩下去感觉就像陷进了麦片粥里一样。

总而言之,我假装没看见身边的裸体人士,然后很吃力地坐起来,想要不带感情里往海里扔一块石头,掩饰一下我的情绪。结果我不偏不倚地砸中了一个人的屁股。当然,这个屁股不算小——因为我是瞄准了大海才把石头扔出去的。于是一帮裸体男女纷纷朝我围过来,就像有伤风化的企鹅一样。万幸的是光脚在卵石滩上跑不快,我这才得以脱身。这段记忆就到此为止吧,继续回忆我就要犯神经病了。

为了赚啤酒钱,我会领着预科生与家长们参观校园。我一有机会就向他们扯谎,例如走到食堂门口我就告诉他们这里是动物活体实验中心,每学期实验中心都要举行一次化装舞会,学生们全都要身穿集中营囚服,导师们全都要装扮成纳粹。有一次我上了一个预科生。对于一个满嘴胡话每小时赚三英镑的醉鬼来说这算是很不错的成就了。她妈一直跟着她,但是我一阵花言巧语就骗得母女二人分开行动了。就算是一辈子偷鸡的黄鼠狼也肯定会认为我的表现可圈可点。当时我身上没带套,只得向隔壁的毒贩子借一包——我就跟他说过这一次话。回到房间里我才发现这是一包情趣避孕套,上面布满了一道道张牙舞爪的凸棱。那个女生接下来的表情就好像我往她下面插了一把霰弹枪一样。

大二那年我的助学金支票又来晚了。有一张支票直到下学期期末才来,结果那年暑假我差点死于酒精中毒。手头拮据意味着我只得在朋友家的沙发上度过了二三学期。他住在一栋三层楼里,整栋建筑从里到外找不到一个直角。我们将这里糟践得乌七八糟,让人看一眼就觉得恶心。你大概以为自己也在社会底层混过,见识过乌七八糟的生活环境。除非你把两桶大粪倒在地上再用耙子划拉开,否则你住的那个地方与我这里就根本没法比。比方说我们的地板上铺着厚厚一层旧CD封套与食品包装袋,在上面走起路来都晃晃悠悠的,活像是电影里腾云驾雾的特效一样,只不过这部电影的主角不是神仙或者魔法师而是一群死宅。

我的室友包括一位身材高大谈吐流利的英格兰人理查德,他碰巧是个性变态。有一天他告诉我暂时不要用吸尘器,因为他将吸管当成了飞机杯。另一位室友名叫奥利,壮汉的体格里装着熊孩子的心灵。他人不错,就是经常走神,三观极其幼稚,说话奶声奶气,就好像牙还没长全一样,而且他的谈话内容也只有四岁小孩的水准。这一年年末,奥利和我留守在屋子里。我们身上分文没有,能吃的东西只剩下了一袋大米与些许调料。我出去了一趟,回来之后发现奥利不知从哪里找来一口足以充当洗衣盆的大锅,将一口袋大米全都煮熟了。他根本不知道煮熟的大米会变质。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们一到吃饭时间就对坐在大锅两侧,看着锅里逐渐长出绿毛的米饭,歇斯底里地相互嘲笑,尽管笑声一天比一天更微弱,因为我们都饿得有气无力了。

奇怪的是,住在这座房子里的人全都酷爱《逍遥骑士》,我觉得或许是电影反映的六十时代与片中音乐特别打动他们。因为没钱而经常长期宅居的我将《逍遥骑士》反复观摩了三十多遍,还从尾到头倒放了两遍。有人说经典电影每看一遍都有新收获。我的收获就是不管什么电影看到第十二遍都会让人忍不住想要自我了断。

客厅里有一台破破烂烂的旧电视。不知为什么,每当画面变形的时候只要有人在电视机前跳一跳就能让画面恢复正常。我们全都学会了根据画面变形程度来估计需要跳几下。好比说画面陷入循环播放就需要跳三下。我们兴许会通过打牌来决定谁来跳。搬出去的那天,我们将这台电视扔进后院,一顿砖块将其砸了个粉身碎骨。

我们的一切家务都由打牌来决定,谁沏茶,谁买菜,谁扫地,等等。结果就是没人沏茶,没人买菜,没人扫地。到最后整个屋子闻起来就像三伏天气里大胖子的咯吱窝一样。按照租房协议,我们在离开之前必须首先将房间打扫干净才能把押金要回来。于是我们发动了一场惊世骇俗的斗牌大战来分配各项清扫任务。每个人都不想干活,所以这局牌整整打了五天五夜。意志力稍微薄弱一点的人肯定会半途而废,扔下纸牌拿起扫帚抹布,但我们早已在如此恶劣的生活环境里磨练出了钢铁一般的意志。最后我得分最低,因此要把入住以来积攒的所有脏碗碟都刷洗干净。就算雅克-伊夫.库斯托*那样的资深探险家也会被这些碗碟吓得屁滚尿流。碗碟的手感已经不能用油腻来形容了,简直就好像深海蠕虫的表皮一样不可名状,只要摸一下就会起一身鸡皮疙瘩。有几个碗里装着几个月以前的剩饭,此时碗里已经长出了蘑菇。这次经历让我学到了一条宝贵的人生道理:我的牌技还需要提高。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dxIg0gOscpdQLoHVA0kUlFLECQS1PGhDMGBL-jcBlOC-2Ql3PzNJcMlyZotSofEcWNXn5lylToLLFvPpGPv7gN3aWbTG0GQkXKc7IAK3DUE0je6lqEl8mNxpExw1e7bT-5R_iPI5MaIBHMpEgSK72KthMgf0fkceDU3j1jtVZpa】

大二大三这两年里我的酒瘾越来越大。只要手里有闲钱,我就会一个人坐在酒馆里一边喝酒一边看书。酒精的阴险之处在于人们都以为酒是社交润滑剂——适量饮酒确实有助于活络气氛——但是根据我的经历,酒精的根本作用却是让人们自我封闭,隔离外界。酒精是抑制剂而不是兴奋剂,只能关闭大脑的某些部位却不能将另一些部位打开。我记得有一次看到乔治.贝斯特*的采访,记者在酒馆里和他见面,他每天都要来这家酒馆喝两杯,看看报纸,做做填字游戏。可是所有人都会走过来跟他打招呼,闹得他不胜其烦,尽管身为乔治.贝斯特的他肯定已经见惯了这种事。所以说喝酒其实就是一群人的孤单,酒精就是帮助人们袒露感情的药物,因为我们的文化不太允许我们随便袒露感情。酒瘾不仅是化学生理方面的问题,也是社会情感方面的问题。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kCmU62YtWddbZ3OlLOTeYBuYYyt9Nk0CLZxw8AZNVJWTHWKKJbBwBB9f8KjJrzedKBLYUDRoN4rN5F7NWXoOmDvMxLijNd0_edx22X5Bdb2z4VAUSPbQS2_Dfg8W7YZ8CXQE1cEWxarbV1f2oHxW6gRX8rVvjKUhKkkykEgNYBOm-gdhPlqVLLZ059SvU47RRc4APg_S2yWSyNqQeykyZrea9fmQnsGgPP9rIwGqPRHZkwzRffJPvxmUPW6ChGI_】

现在的人们整天吵吵什么“酗酒问题”,喝多少才算酗酒呢?现在所谓的酗酒不就是我们以前的“喝酒”吗?“连续酗酒两三天”不就是以前所谓的“周末”吗?最近基尔马诺克出了一档子事,一群中二少年把市中心砸了个遍,现场景象就像是为运动服与田径鞋做广告的僵尸电影一样。又一次周六晚上我坐火车回家在基尔马诺克下车,碰到凯尔特人队与流浪者队两边的球迷同城一趟车从球场回来。下车之后两拨人自觉而有序地在车站两头排成队列,然后就迎头冲撞打起了群架。斗殴现场充斥着公事公办的沉闷气息,一点也不痛快。我的城市规划课学的很烂,但是我依然认为基尔马诺克是城建失败的典型案例。城镇中心假如不是河流而是汽车站,必然把各种人渣都招过来

我喝酒的时候最喜欢看书——因为在放松状态下吸收信息的速度最快。微醺的感觉就像神魂出窍一样,足以让各种信息涌入脑海。喜剧表演的关键之一就在于大量吸收信息并且加以反刍。肚子里的存货越多,喜剧表演就越得心应手——优秀的喜剧演员能够随口说出十几个最愚蠢的历史人物,或者十几位冷僻漫画书里的角色,或者十几种水果甜点的式样。我觉得正因为如此才有这么多喜剧演员喜欢喝酒或者嗑药,或者像我一样药酒双修。

接下来的一年里我与几位玩乐队的朋友住在一起。他们并不是学生,只是来自朴茨茅斯的几个中二少年而已。我总觉得玩乐队只是他们为了找茬打群架而采取的伪装。他们住的这栋房子位于一道大陡坡的最顶端,爬坡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已经变成了蜘蛛侠。有时好不容易爬到楼房门口的我会因为太累或者太醉而干脆放弃,就在一楼的沙发上凑合睡一宿。在二楼走廊里有一条破烂的长椅,就像高山半山腰存放氧气瓶的帐篷一样拯救了无数精疲力尽的住客。

我的助学金又没到位,于是我一连几个月宅在他们家里,看完了他们收藏的整整一大堆漫画书。这段时期让我彻底成为了一名漫画迷。由于无事可做,我一头扎进了几千本漫画的书山当中,在充斥着激光枪与平行宇宙的童年世界里畅游了许久。宅居在家重温童年的做法自有其价值。美国正义会社、2000AD以及八号球的世界不顾房间里没有暖气,不顾我的肠胃饿得咕咕作响,毫不留情地牢牢抓紧了我的注意力。至今我依然认为看漫画是打开思路的最快捷手段之一。如果你平时只消费主流媒体,只看排行榜上有名的畅销书,那么随便一本漫画书都能重塑你的三观。

大学快结束的时候我越发感到无聊,无论是课程还是绝大多数同学都令我提不起兴趣。我觉得大学里的人们都与真实世界隔着一层——不要误会,我举双手赞成逃避真实世界,但是逃避的方法或许值得商榷。大学文化理论讲师躲在教室里逃避真实世界是一回事,摇滚歌星依靠粉丝膜拜与狂野性爱来逃避真实世界又是另一回事,我更倾向于后者。大学课堂上的讨论总是彬彬有礼,多少让人觉得有些敷衍。我总觉得教室里的绝大多数人在走出校门之后都将再也不会阅读课堂上指定的书籍文献——甚至会将其彻底忘得一干二净。

我记得有个左派老师曾经严厉训斥过一位上课迟到的同学,这位同学解释道他没钱坐地铁,只能搭车来学校。这位老师很不屑地说道,“车票只要三块钱,随便是谁都有三块钱。”他是个马克思主义者,可是他却忘记了有时候有些人身上确实就连三块钱也凑不出来。老实说,这个故事里的同学就是我,而且当时我身上确实能够凑出三块钱。那天我其实是故意迟到的,因为那天轮到我做课堂展示,可是我事先却一点功课都没做。不过尽管如此,我依然认为我的论点站得住脚。话说回来,搭车的确是我的主要通勤方式。我很想说随便坐进陌生人车里的感受并不吓人,但是我确实被吓尿了好几次。有一个司机经常捎带我,他安着一只假手,看上去总是抓不住方向盘,而且他从没跟我说过一句话。最近我看新闻里说由于经济衰退致使搭车人数上涨——但是新闻并没告诉你电工胶带与铲子的销量上涨得更快。

我们的毕业仪式是按照姓名字母排序来发放毕业证的,但是领证之后依然不能走,而是要坐在现场继续看西洋景。这么多成年人居然与父母出现在同一场合实在太诡异了,这也是古时候比今天更强的一点:古人成年之后父母就会很知趣地赶快蹬腿闭眼。我从医生那里诳来一张病假条,说我肾脏感染,因此我领了证之后就立刻撤退进了酒吧,一边喝得大醉一边透过毛玻璃看着神采飞扬的同龄人们告别学生时代,纷纷投身于电话推销墓地的事业。

通宝推:桥上,豪哥的江湖,
四:
家园 看到四了,出生于苏格兰的人确实完全英格兰式的搞笑。
家园 九:

二十二岁那年我大学毕业,在一家精神病院找到了第一份工作。这家精神病院位于布里顿附近,马上就要关门了,病人都要打发到社区收容所去。像我这样的临时工负责在精神病院里与病人聊天,带着他们去社区里熟悉环境。精神病院的大楼很破,病人也都没有独立的病房,而是在病床之间拉起帘子形成隔间。到处都是亚麻毡,不仅地面上铺满了亚麻毡,而且离地五尺的墙上也铺得毫无空隙。考虑到亚麻毡的最大好处就是粘上屎尿之后容易清洗,以前这里的环境一定很有趣。精神病院里有些员工已经干了二十年,他们的精神状态比起病人也好不到哪里去。有一个来自康沃尔郡的大块头,虎背熊腰活像摔跤运动员。每天早上七点半他都会准时出现在为病人放映电视的活动室里,反锁屋门,将十把椅子两两相对拼成一张床,然后一觉睡到吃午饭的时候。

有好些病人其实根本就不该被关进来。他们都是在六十年代遭到收容的,理由包括抑郁症、智商低与酗酒。此外病人当中也有些个性鲜明的人物。我最喜欢一个衣装整齐的老头子,经常在腋下夹着一台黑胶唱片机来到活动室里,放上唱片,然后就四肢僵硬地跳起舞来。他舞姿生涩,上身不稳,一边跳一边仔细地打量着屋里的每一个人。其他人都假装他不存在,但是他的唱片上有划痕,因此会循环播放下去。这完全就是意志力的比拼,谁先绷不住就算谁输。还有一位老先生以为自己是超人。他整天穿着紧巴巴的三件套西装,说话的时候总忍不住眨眼打响指吹口哨。我对他的超人幻想非常好奇,有时候也会问他是怎么回事。他一开始肯定不承认,后来才会逐渐告诉我他这是要保护自己的秘密身份。有一次吃午饭的时候他没去,我去病房找他,看见他正站在床上张开双臂往下跳。他看见我之后挤了挤眼说道:“这回你知道了吧?”

我也在社区收容所工作过。看到这些曾经在条件如此恶劣的医院里苦熬了这么久的人们如今搬进了环境优美的郊区住所,我心里的感觉真的很舒爽。我的工作包括做饭、打扫卫生以及洗衣服。这些事情我自己在家从来不干,在这里做起来却觉得十分新鲜。我最喜欢晚上在收容所里过夜,陪着大家一起熬夜看电视,一起抽烟,听他们跟我分享各自的疯狂故事。有时候我也会带上他们出去玩,有一个名叫布莱恩的小个子是个紧张症患者。我特别喜欢带他去泡酒吧。他从来不说话,绝大多数时候都只会盯着桌子看。但是偶尔他也会抬起视线冲我微笑,就好像他想听我说话一样。于是我就想起什么说什么,从足球到政治再到我的熟人。如果他心情好,还会冲我微笑点头

有一个周日,有个家伙想去教堂,我就带上布莱恩和他一起去了。此人是精神分裂症患者,还有些秽语症的倾向,经常捏尖了嗓子说出好些特别不成体统的话来。国教会的法事与天主教会的法事有一点共同之处,就是教士们全都披着基佬紫的长袍。我觉得仅仅从服装品味上来说,教会痛恨同性*恋实在是乌鸦落在猪身上。总之法事刚刚开始这位仁兄就忍不住了,扯着嗓子一遍又一遍地喊道:“牧师秃头,我有龟头!牧师秃头,我有龟头!”大约听他喊了一个小时之后,布莱恩扭过头来看着我,说出了自从我认识他以来的第一句话:

“这孙子他妈是要疯啊,”他忧伤地说道。

有一项很有趣的理论认为疯狂也是进化策略的一部分,因为疯狂与创造力是一体两面的存在,而创造力则是种族存续的关键。提出这项理论的人显然没有在精神病院干过护工。如果此人曾经不得不花费大半夜时间说服一位裹着尿布的老头不要把一整块合家欢分量的奶酪全部吃完,那么他的理论八成不会这么乐观。

偶尔病人也会逃跑。所谓的逃跑其实就是慢慢走出大门口谁叫也不回来的意思。布莱恩就跑过一次。他走路总是有些哆嗦,他的速度比起僵尸也快不了多少。但是他的身体素质其实很不错,以前他曾经沿着高速公路一路走到沃特福德,被过路人发现的时候双脚的鞋底都已经磨掉了。万幸的是这一次他只是走到了花园最深处而已。最近有个心理学家主张要让患有痴呆症的老年人佩戴卫星导航装置,让他们重拾自由与尊严。我们家的做法并没有这么麻烦。我姥爷自从脖子上套上狗链子之后就再也没有走丢过。当然,他也并没得老年痴呆症。

在这段工作期间我与一帮陌生人同住。我在酒馆里遇到一个贼眉鼠眼的房东,几杯酒下肚之后他就租给我一间房。我的室友是三位夜班电话促销员,全都被成功学洗了脑,把他们那个破烂公司当成了亲爹亲妈,一说话就像打了鸡血一样。餐桌上的景象简直就是《学徒》的翻版,我一边听他们自吹自擂今天销售业绩如何可观,一边了无滋味地咀嚼着食物。这三个人的道德水准加起来还赶不上一只猫,猫还知道拉了屎要用猫砂埋起来,他们却将各种坑蒙诈唬的行径当成了往脸上贴金的业绩。好处在于我经常能够一个人在屋里待着,因为他们的老板经常让他们义务加班,他们也经常为了完成业绩指标或者在考核期间刷好感度而通宵不回家。可以肯定,这几个家伙的工作如今都已经外包到印度去了。有一件事我总觉得很好笑:印度抢走了这么多电话服务业务,但是最需要印度人来做的一项电话服务却留在了英国:自杀干预热线才当真应该交给某个家住孟买的穷人来打理。我们那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在人家面前根本不值一提。你因为丈母娘要到你家过圣诞节而焦虑吗?人家全家老小都被洪水冲走了。

看护机构里经常能见到一些照顾病人一丝不苟、照顾自己却敷衍了事的人。我就是他们当中的一员。我的冰箱就像战区一样狼藉。我从没买过被窝,一直用睡袋将就着。不知道为什么,我还在卧室里摆放了好几个花园地精雕塑当装饰品。我的雇主很喜欢我,因为我经常自愿值夜班。其他同事则不太喜欢我,因为他们都已经成家了,而我只有一间一塌糊涂的廉租房而已。

有一次三位电话促销室友当中的一位恰好与我同一天晚上休假。我在楼上卧室里能听到他在楼下客厅里玩音乐。假如我从客厅出门,那就肯定要与他寒暄到令我作呕为止。于是就像任何一名理智的成年人一样,我决定从卧室窗户钻出去,顺着排水管爬到地面上。结果我刚刚钻出窗户就有热心过路人打电话报警,我刚刚走上马路就被警察逮捕了。我解释了一番前因后果,于是警察反铐着我的双手将我押回了大门口,叫出我的室友与我对质。警察站在一边面无表情地听我在室友面前坦诚自己多么讨厌他,以至于宁肯从二楼窗户跳出来也不愿与他打照面,然后就一言不发地离开了。现场的尴尬气氛简直浓厚得能用刀切开。

从小我就特别害怕警察。我牢牢记得小时候有一次我妈带我出门,看到十来个警察包夹着一名少年从我们面前经过,那小子吓得全身紧绷,就像一块冲浪板一样被两名警察夹在中间。他的罪名是从路过的卡车上偷了一瓶汽水。话说回来,那辆卡车的目的地确实是警察局的食堂。不过与最近G20峰会的抗议者比起来这家伙还算没怎么吃苦头。YouTube上面警察袭击抗议者的视频简直就像《指环王》里面的删减场景一样。我总觉得只要镜头往上抬一点就会看到英格兰银行大楼顶上有一只熊熊燃烧的眼球。有目击者声称遭到警察殴打的抗议者有率先挑衅警察的举动,那还真是谢天谢地:要是她完全无辜,恐怕早就被警察一枪爆头了。从视频里可以看到,警察挥舞警棍的时候她一直在高呼:“我是女人!”警察一定以为她这是在提醒自己——“哦对了,你是不是想说你个子小、胳膊短、就算还手也打不过我?那我就不客气了。”事后警方再三宣称抗议现场的警察全都受过严格训练,那么没有受过严格训练的警察能干出什么事来呢?一记头槌把神父撞个脑震荡?

从抗议现场拍摄的视频来看,起码警方并没有偏见,警棍总是一视同仁地挥过去,不管对面是男是女,是抗议者还是过路人。警方发布的每一份报告里“殴打”前面都跟着“显然”,就好像网上的视频都是倒放的,警察实际上是在用裹着粘扣的警棍将自己摔倒在地的抗议者拉起来。如此肆虐的警察暴力丑闻令我怒不可遏,因为互联网上塞满了警察打人的视频,以至于稍微像样一点的毛片都找不到了。

精神病院彻底关门之后我也因为无聊而辞职了。社区护理的内容基本上就是带着老头们去打折店买东西。每天和这么多老头一起呆八小时,不用多久你走到哪里就都会闻到隔夜小便的腐臭气味。我在爱丁堡找到了一处教师培训空缺。就像绝大多数做教职的人一样,我也是因为别的事情全都做不了才做教职的。教育体系的讽刺之处就在这里:青少年时期正是人这一辈子最刻薄多疑最喜欢找茬的时期,一群在社会里混得最失败的人们却要负责教育他们。很多受训的教师之所以做这一行是因为他们的父母也做这一行。警察的情况也差不多。格兰特.莫里森说得好,英国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种姓制度国家。

尤其令我痛恨的是,如今整个教育行业都沦为了政治的肉便器。头两天还有人说要在学校里弘扬英国价值观,要是沿着这条路走下去,过几天英国首相就要穿着元帅制服进行导弹阅兵了。学校应当拉近自身与年轻人的关系,测试一些真正用得着的技能——例如被人贩子塞进汽车里之后怎样呼救。有报告称在英国每五名青少年当中就有一人有自残行为。省心的说法当然是认为他们都欠揍,但是要是当真动手揍他们反而遂了他们的心意。戈登.布朗还说他既想根除儿童贫困又想根除儿童卖淫,要我说这就叫首鼠两端。每天都有青少年横死在街头,迫使我们不得不发问:他们的手机是被警察拿回家自己用了呢,还是被警察局收集起来统一拍卖了呢?

还有消息称政府打算将申请协警的年龄限制降低到十六岁。我想这些十六岁协警的权限包括用手指比成手枪啪啪乱射以及看见坏人之后威胁要去找他们的家长。雇佣青少年担任协警的决策向所有现任协警发出了一条明确的信息:他们之所以还没有丢掉工作,是因为用来接替他们的猴子还没训练好。一旦猴子们学会了不能在警盔里拉屎,他们就全都要下岗。话说回来,我觉得如今警察行业内部的拼酒风气如此盛行,也只有青少年的新鲜肝脏能遭得住。

我向来反感中学教育将循规蹈矩捧得高于一切的做法。规矩就是铃声,铃声一响你就要换教室,之前无论你学的是莎士比亚还是暗物质都必须放下,铃声响起你就必须跟着大部队转移阵地,因为学知识显然不如守规矩更重要。我有教授英语的资质,因此接触到了很多教师。他们全都是一帮离开体制就没活路的窝囊废,当年就是因为像他们这样没有主见的人太多,希特勒掌权才会这么容易。这些人肉傀儡远比我更加适应学校里的环境。我与学生们的关系向来不错,只是其他老师让我受不了。这些身穿粗呢外套、手拿塑料饭盒的家伙们或许确实有很多人生经验想要传授给你的孩子,但是他们张嘴说不了三句话你的孩子就会打瞌睡。

在暗自意淫了这么多年以后,我终于在担任教师的阶段正式踏上了单口喜剧的舞台。当时我二十三岁,去的是爱丁堡W.J.克里斯蒂酒馆的“站直了”喜剧俱乐部*。这家酒馆的地下室是一家脱衣舞厅,舞厅一角用三合板围出了一块空间作为表演场地。俱乐部的经营者是汤米.谢巴德与简.麦凯夫妇。就算我用最乏味最平铺直叙的语言来描述他们的为人,你也依然会认为他们是从狄更斯的小说里蹦出来的。汤姆将自己称作“生意人”,后来我才发现在苏格兰这是“老油条”的同义词。简是俱乐部的主持人,每次登台的时候都是元气饱满而且酒气熏人。她不仅会逗人发笑,也能打动人心。

*【The Stand,http://www.thestand.co.uk/whats-on】

有一天晚上我跟几个朋友来到俱乐部,问他们今晚我能不能上场。汤米告诉我谁也不能说上就上,必须提前预约。我告诉他我们一共来了十个人而且全都买了票,他立刻改变主意允许我登台五分钟。演出空间很窄,只能容纳三十来个观众。一边是卖酒的柜台,演员更衣要去消防通道,卖酒柜台头顶上还挂着一面大镜子,站到台上的人都能从镜子里看见自己的五官怎样因为紧张怯场而扭作一团。

那天我的表演就是一泡污,但是演出本身还算顺利。每一个单口喜剧演员第一次登台肯定都是这样。这一行的关键就在于试错,在于从失败当中总结经验教训,因此第一次登台的效果只可能是一泡污。我的开场笑话是这样的:“我希望我能提前得知有人想要谋杀我。倒不是说我想要逃命,我只是想利用这最后几天的时间做一些特别奇怪的事情,给《犯罪观察》节目的命案情节重建人员找点麻烦。”在正式表演单口喜剧的第一年里,我的所有笑话讲的都是谋杀与断胳膊断腿,由此可见教职对我的神智造成了怎样的影响。

我原本没打算再回去,可是汤米与简却找到了我的住处,往门缝里塞了一张名片,告诉我保持联系。几个月之后我们就成了一家人,我也在这个坐满醉汉的小屋里当上了主持人。俱乐部的灯光音响师名叫克里斯.库珀,当时二十六岁,但是长得活像六十二岁。都说中世纪的人寿命短,活到五十岁就算高寿,二十六岁已经是土埋半截的年纪了。克里斯看上去就像是从中世纪走出来的一样。他说话嗓音低沉嘶哑,而且相当性感。还有一位什么活都要干的助理名叫迈克,酒量很大,嘴巴很严。将我们这个草台班子维系在一起的关键在于我们全都热爱“站直了”俱乐部,更热爱喝酒、嗑药以及打炮。

我很快发现喜剧演员分两种。一种是外向型,演出结束之后就跑到观众席上呼朋唤友;另一种是内向型,演出结束后就要立刻回家跟老婆报道。前者喜欢跟女观众玩一夜情,后者喜欢勾引俱乐部里的女招待。“站直了”逐渐发展成了两家全时喜剧俱乐部——在全英国都数一数二,一家位于格拉斯哥,另一家位于爱丁堡。我与俱乐部里的酒吧员工形成了近乎共生的关系。演出结束后依然和他们厮混在一起。当真演出的时候他们从来不过来看,因为他们已经看腻了,而我正是相中了他们这一点。我磕的药全都是他们弄来的。为了不辜负他们的好意,我总是有多少磕多少。如果要我设计一个代表喜剧俱乐部酒吧员工的星座,那么就应该是“鼻孔座”。一个硕大的鼻孔高悬天空,毒品已经在里面结了一层硬壳。就算你的笑话再怎么好笑,这个鼻孔也不会抽动一丝一毫。当然,我不想将酒吧员工贬损得太狠,因为他们当中很多人都是我多年来的好朋友;另一些人则很有可能在今后成为我的好炮友。

爱丁堡艺术节正式举办的第一年,我们决定“站直了”要在八月份的每一个晚上都举办一场表演,和艺术节打打擂台。艺术节开幕的时候我们已经连续表演了八个晚上,俱乐部的全体成员都出现了重度酒精中毒的症状。到最后我肚子里的牛黄狗宝全都掏干净了,只得在中场休息的时候跑到门外的垃圾箱里乱翻,希望能找点灵感。我找到了一副破烂眼镜,于是戴着这副眼镜完成了下半场演出。

后来汤米决定在演出现场卖高档面包卷,为观众们提供下酒菜,好让他们多喝一点。一般观众走进这么破败的地下室之前都想不到,过一会儿自己居然要在格鲁耶尔蛋卷与法式芥末卷之间二选一。汤米全身心扑在了面包卷销售上面,演出本身反倒成了次要问题。有一天晚上面包卷没卖完,于是迈克和我拿了几个送给门口的流浪汉。他根本不明白这些面包卷都是什么口味:

“这个是布里奶酪加鳄梨馅的,”迈克对一脸茫然的流浪汉说道。“那个……布里奶酪就是淡奶酪,鳄梨就是……就是鳄梨。”

我们的举动简直把汤米气死了。“白送给流浪汉?这么好的东西白送给流浪汉?”他吼叫道。我不得不提醒他,他毕竟是苏格兰工党的代理总干事,顶着左派人士的名头,说话还是要注意一点体面,不要动不动就摆出一副“穷逼都去死”的嘴脸。

汤米参加过《厨艺大师》。像这种真人秀节目都会录制一段参赛选手的背景短片。汤米为自己设计的背景是经常在乡间小路上遛狗的登山爱好者,实际上他是一个晚上喝酒白天睡懒觉的爱好者。因此他找遍了爱丁堡的每一位熟人,费尽力气才借来一条狗,又费尽力气说服简和他一起在短片里爬山。我一边喝酒一边看完了那一期节目,感觉就好像异次元的大门在我眼前敞开了一样。其他选手都在尽其所能地装逼,给自己的菜式起了各种花哨的法语名字,不把舌头拧成麻花就念不出来。但是汤米是个闷葫芦,直接就将自己的作品称作“素馅烤饼”。当时戈登.拉姆齐已经是节目评委了,但是还没有获准在镜头前飙脏话。注意看看他的表情就能发现他憋得多么难受。

在苏格兰,我的饮酒习惯并不显得多么出格。其他人都以为苏格兰人特别爱玩爱闹,其实那是爱尔兰人的做派。在爱尔兰人看来我们苏格兰人全都是抑郁症患者。。我发现我越喝越多,我的行为也越来越极端,但是由于我身兼苏格兰人与喜剧演员这两重身份,谁也没注意到我有什么反常之处。老酒鬼的必备技能就是云淡风轻地呕吐,而不是每次呕吐都闹得死去活来。有一天早上我在汤米与简的客厅沙发上宿醉醒来,突然发现自己看不见了。恐慌了半天之后我才意识到我没戴眼镜。在喝到断片之前我隐约记得自己曾经从窗户探出头去呕吐了一阵,眼镜大概就是在那时候掉出去的。于是我探头出去,看到两层楼下面的地面上有一摊呕吐物,一群海鸥正在围着呕吐物大吃特吃,我的眼镜就插在呕吐物中间。这一幕令我受到了极大的触动,于是五年之后我就戒酒了。

我担任教职的地点是莫尔豪斯的一所学校。这里是爱丁堡最破落的地区,当年《猜火车》剧组还在这里取过景。这座中学里有很多相当聪慧的孩子们。我的校长名叫玛格丽特.赫巴德,是个当真了不起的女性。她率先在苏格兰推行了面向中学生的传媒研究课程,坚持要教育孩子们带着问题看电视,想清楚每一档电视节目的来源与用意。她还曾经在多家小学进行过示范授课,题目是《“邮递员帕特”节目的意识形态解读》教育小学生们如何解析儿童节目的潜台词。上过这堂课的孩子们告诉我,她经常因为背痛难忍而不得不躺在地上讲课,学生们则围坐在她身边。

在这里的工作经历让我真切意识到了“边缘化”这三个字对于许多人来说究竟多么沉重,花团锦簇的主流社会与他们一丁点关系都没有。当然严格说来这里的生活并不算艰苦,但是在过去这里的日子要比现在好过得多。有一天有几个孩子领着我在他们家附近参观了一圈,简直看得我牙都要咬碎了,真没想到这个世界居然就用这么潦草的环境来敷衍他们。这里到处都是精神昂扬的孩子们,可是他们的国家却根本不拿他们当一回事。当然,孩子们也全都不是一张白纸。有一回几个一年级男生跟我谈到了女演员艾拉.菲舍尔。“你喜欢人家是不是啊?”我用我舅舅当年逗弄我的语气跟他们开玩笑。“你还暗恋人家是吧?”有个男生略显困惑地看着我,眨了眨眼说道:“差不多吧,老师。我们其实是想上她。”

下课以及吃午饭的时候是实习老师们的交际时间,我自然也不能免俗。我们这批实习老师里面有三位美女,一个比一个漂亮,每一个人的气质都不一样。我上课的时候经常因为想起她们而不由自主地走神,往往嘴上还在朗诵诗歌,脑子里已经排演起了全套爱情动作片,只有咬紧后槽牙的咯吱声才使得我猛然回过神来。我从来都算不上称职的老师。一想到我这样的货色居然也能成为老师,我就觉得整个世界都乱了套。就算我穿越回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一位家庭主妇的体内,我也不会觉得比我站在黑板面前写大字更奇怪。我的班上绝大多数孩子都是可爱的好孩子。我把剩下那几个不堪造就的刺头的座位安排在了一起,每当我在上课的时候想要放屁,就会不动声色地走到他们身边。无论多么顽劣的学生也想不到老师居然会放屁,因此每次都会像斗鸡一样相互责骂。

三年级的班上有个小个子特别基。当然目前他还没有完全显露出来,但是长大了以后他肯定要走上宁弯不直的道路。有一次我布置了一篇作文,题目是“好运气”。其他学生写得都是希伯尼安队或者哈茨队如何战胜强敌赢得奖杯,或者自己如何彩票中奖。他却交上了一篇四十页纸的中篇小说,情节是一位女性如何在米兰时装界出人头地。她正在设计一套鞋带,同时她的古巴情人正在要挟她与自己上床并且最终得手,在浴室里“狠狠地插了进去”。前面关于时装设计的描写可谓声情并茂,细致入微。相比之下浴室里的情节多少有些应付公事。

实习结束的时候学校里搞了一场才艺展示。我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表演了单口喜剧。这时距离我第一次登台已经过去了半年时间,多少积累了一点经验。现场环境相当混乱,因为小孩子们就像周六晚上的醉汉一样喜欢起哄。任何一名喜剧演员如果没有当面打压过一名十三岁男生就不算见过世面。我毫不留情地声称他还没破处,尽管他的床上经验大概已经比我还多了。大多数其他实习老师都令我感到难以忍受,因为他们身上熊熊燃烧的正能量烤得我精神萎靡,只得整天与少数几个表现最差劲的家伙们厮混在一起,一边吸取他们身上的衰气来滋养我自己,一边盼望着实习早点结束。

当时我就很讨厌教师培训,但是如今的教师培训更糟糕。政府打算让金融从业者接受教师培训,这帮人上课的德性可想而知:“好比说我没有苹果,你有三十个苹果,你把苹果都给我,苹果就都归我了。哈哈哈你们这帮穷鬼!你们的苹果都是我的啦!”然后他们就会揣着四百万个苹果的奖金安然退休。有些学校雇佣夜店保安在老师请病假的时候维持课堂秩序。要是学校能像夜店一样不允许穿球鞋入场,那么课堂秩序肯定会好很多。要是学校也像夜店一样不让长得丑的学生进门,校园环境还能得到更大改善。

我的最后一段实习安排完全是一场大失败。科室里的老师全都不欢迎实习生,因此谁都不跟我说话。对此我感到非常舒适。我最喜欢的消遣就是跑到其他老师旁边大肆安利我正在读的迈克尔.摩考克小说——其中包含大量嗑了迷幻药之后才能想出来的情节——而他们则不得不假装我不存在。这部小说里架空了一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世界,大英帝国凭借飞艇技术覆盖了全世界。办公室里唯一一个愿意跟我说话的人是一名同性恋采菊贼。几经纠缠之后我终于发现了能让他回避三舍的语句:“我认为你是一名同性恋采菊贼。”

这里显然不是完成实习的最佳场所,于是有关部门将我打发到了一所小学。我总觉得小学老师不算正经工作,无非就是监督一帮小孩在白纸上乱涂乱画而已。就算没有老师盯着,他们照样会在白纸上乱涂乱画。此外小学生特别轻信,你说什么他们都能当真。我一直强忍着没有告诉他们,万圣节的面部彩绘其实是犹太人在二战期间为了躲避纳粹追捕而发明的:“指挥官先生,我们不是犹太人!我们是老虎人……那边那个是蜘蛛人。”

如今都说小学教材要修改,好让小学生更熟悉博客、podcast、维基以及推特。我说这么做纯属脱了裤子放屁。如今的小学生坐在电脑跟前比起NASA科学家还得心应手。唯一有资格教育七岁小孩玩电脑的人就是八岁小孩。更新课程的另一个问题在于信息技术进步太快,等到如今的小学生毕业的时候,推特大概就像渡渡鸟一样绝种了——或者说就像MySpace一样绝种了。学习信息技术早晚要取代读历史书这样的癖好。有人可能会觉得惋惜,但是别忘了下一代人将不得不面对赛博战争的威胁。当铺天盖地的巨型机器蜜蜂军团来袭时,懂得如何下载电磁脉冲干扰器图纸的人才能活,只知道维多利亚女王在位多少年的人就要死。

事实上在小学当实习老师的经历对我来说非常愉快。全班同学都宽宏大量地忍耐了我这样一个根本不会画画的白痴满教室乱转,对他们的画作指手画脚。不过每周一次唱赞美诗的时候我都要缺席,并不是因为我本人不信教,而是因为班上有个男生的父母都是耶和华见证人,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受到异端侵染,于是我就承担了看护他的任务。礼堂里上百个稚嫩的声音齐声歌唱耶稣的时候,这个戴着酒瓶底眼镜的小家伙则缠在我身边不住嘴地询问我过去的各种经历,我的回答从来没能将他吓倒。他一直跟我说他扔球特别厉害——后来我才发现体育才能确实是某些人基因自带的本领——于是有一次我们趁着别人都去唱圣歌的时候偷偷溜到了教学楼后面的空地上,周围半英里都没有房屋。我眼看着他手臂一挥,球就像火箭一样扑向地平线,然后我们就依稀看见了一片玻璃碎裂的反光。我们对视一眼,耸了耸肩,都明白了对方的意思:“这事就用不着外传了,咱们就假装这事不存在好了。”

通宝推:桥上,
家园 十:

我在精神病院工作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朋友,在教师实习期结束的时候我们结了婚。为什么呢?因为我喝醉了。从谈恋爱到求婚再到此后为期一年的婚姻期间我一直醉醺醺的。我知道话说至此我至少应当装出一副羞愧难言的样子来,但是平心而论醉酒确实有助于人们步入婚姻。谈恋爱的关键在于无视对方的缺点,主动为对方营造出一副理想的形象。假如你早上剃胡子的时候对着镜子都看不清自己的脸,一上床就像死猪一样呼呼大睡,想要忽视对方的缺点自然更容易。不管怎么说我已经尽力了(其实并没有)。最近我得知有科学研究表明,对于男性来说幸福婚姻的秘密就是娶一个自己根本配不上的美女。这项研究源自一位长相特别寒碜的科学家。他此前的研究成果包括《论科学家与超级名模的结合有助于社会进步》以及《为什么说尺寸越小床上功夫越好》。

我们结婚以后生活在布罗利。按照行政区划这里属于肯特郡,但其实更像是伦敦远郊。如果有朝一日你不得不搬过来长期居住,我劝你趁早自杀,免得活受罪。如今我早就搬了出来,但是每次坐火车经过这里都会忍不住想要自残。这里的居民老的老小的小,十八岁以上三十岁以下的人全都跑光了,只有那些整天只知道嗑药的啃老族才会赖在这里不动弹。这一地区充满了不可言说的恐怖,哪怕只是回忆一下都要承担精神失常的风险,所以我就不再多说了。

我们养过一条西班牙短腿猎犬。有一回我闲得无聊将狗身上的毛全都剃掉,然后用狗毛在家门口摆成狗的造型,还在脖子的部位放上了项圈。我妻子一回家我就告诉她狗被汽车压扁了,她当场就哭了出来。至今我都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和我离婚。我听说全世界最老的狗是一条二十一岁的德国腊肠,这条狗又聋又瞎,而且还不能动。这不能算是狗,至多只能算是会拉屎的门缝挡风垫子。

保罗.玛什当时也住在布罗利,我们两个经常厮混在一起。他经常租一盘他觉得不错的录像带拉着我一起看,在我看来其中的内容简直就是针对人类创造力衰退的尖刻讽刺。录像带开播十分钟他就会失去兴趣,转而抄起吉他五音不全地弹奏起来,留下我一脸骇然地给他当听众。一切正常人眼中的烂片警示标签都会鼓励保罗奋勇向前。英国国产电影?好得很。基思.艾伦的兄弟是导演?真不错。能看到老年迈克尔.凯恩的光腚?就选它了!我总觉得保罗是外星人打入地球的特务,正在努力模仿地球人的正常举止,恐怕哪一天我不小心说错一句话就会让他以为自己已经暴露,然后他就会立刻召唤来十万飞碟将地球烧成灰烬。

我实在受不了正式当老师的约束,于是干脆成为了一名全职喜剧演员。我签了一份合同,正式加入了所谓的“喜剧网络”,换句话说就是要做一大堆大学表演。演出场地极为多样,从容纳五百人的剧场到专门招待外国留学生的酒吧角落——后者远比前者更常见。

我第一次巡游演出是跟着保罗.史奈登(Paul Sneddon)*一起去的。这一次我当主持人,他的节目是弗拉基米尔.麦克塔维士吐槽大全。另一位演员是肖恩.科伦(Seán Cullen),他的舞台角色是一位常年在剧院工作的老太太西比尔夫人,整天喋喋不休地念叨自己当年在娱乐圈里的各种见闻——他的台词几乎全都是临场胡诌的。无论观众多么不配合,他都会依靠即兴发挥完成整场表演,该有的笑点一个不少。他的才能实在令我望尘莫及。有一回他的观众是一帮理科大学生外加几个夜店保安,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死了三天没埋的神气。他们见识了西比尔夫人生平当中一段特别猎奇的经历。当时她住在印第安土著部落当中,并且扮演了类似莫罗博士的角色,为自己的土著邻居们培育了一批长着人手的马匹。在故事的结尾,印第安人对她群起而攻之,她不得不爬上山顶避难,却发现人手马跟在后面爬了上来。酋长在山顶堵住了她,但是一句话也没说,只是让自己的坐骑人立起来,用长在前腿上的两只手反复扇她耳光。

*【http://comedycv.co.uk/paulsneddon/index.htm】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e%C3%A1n_Cullen】

有一次我去纽卡斯尔表演,演出方把所有演员都安排在了同一所公寓里落脚。有一天,一位演员抱怨说昨晚做了个噩梦,梦见自己去某地表演,发现现场没有舞台,只有一个干草垛。他不得不爬到草垛顶上,然后又发现没有麦克风,只能扯着嗓子喊,而且下面的观众全都在自顾自地说话。我很不以为然地指出我们全都在现实生活中见识过更糟糕的表演场地。接下来大家纷纷倒起了苦水。有个家伙曾经不得不站在汽车展览厅的一辆车顶上演出,过往的人们都以为他犯了精神分裂症。另一个家伙被演出方塞进面包车里运到了一片停车场上,然后掀开后门,让他脸朝外半蹲着表演,观众是一帮在停车场上遛弯的老头老太太。

说到演出场地,我也有一堆恐怖故事可讲。格拉斯哥有一个梅菲斯特艺术节,艺术节上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假如一家酒馆承办了音乐门类以外的其他表演,就能免费获得深夜经营执照。我认为有关部门的想法是这样的:酒鬼兴许会干坐着看完一整部《推销员之死》,人们或许能够一边大嚼花生米一边受到文化熏陶。但是在实际操作当中,酒馆老板们只会找来一帮像我这样的二把刀喜剧演员来充数。为了让他们拿到执照,你必须登台五分钟。从好的一面来说,登台一次就能挣到五十英镑,而且一晚上还能赶好几场。有一次我在城南的一家酒馆演出。这里原本是教堂,后来改建了。当时是周六晚上,观众有三百多人。DJ喊了一声“有请喜剧演员”就将话筒交给了我。话筒屁股上的电线总共只有二尺长,连在混音台上面。我凑在台子边上弯着腰讲了几个笑话,观众哄堂大笑,可是他们的笑声与我抖包袱的节奏总是不合拍。我下台之后有一位酒客告诉我,台下有个观众用激光笔在我脑门上指出了一个红点,就好像我随时会被狙击手爆头一样。

我个人见识过的最糟糕的一场演出是在埃尔文的港口艺术中心。白天当地搞了一个音乐节,晚上所有艺术节游客全都能免票入场。组织者看了看屋里的人数,满意地向我点了点头,好像在说:“我最希望看到喜剧演出开始之前满屋子观众都像高难度僵尸游戏关卡里的僵尸一样到处乱转。”然后就轮到我上场了。我试图压倒一名起哄者,他却干脆跑到台上尖叫起来——我觉得他是情感崩溃了。他的嘴角堆满了白沫,我站在一边瞪着他,突然觉得十分没劲。于是我一言不发地指着台下的空座位,示意他赶紧下去,就好像他是一头受训的动物一样——说句实话,这家伙接受过的教育与培训肯定赶不上一条优秀的缉毒犬。我勉强让观众安静了一会儿,然后说道:“你们这帮傻逼趁早快去唱卡拉OK吧,”然后就在一片嘘声中将麦克风往地上一扔,头也不回地下台了。

演出结束后我原本打算立刻就溜之大吉,结果走到外面才想起来更衣室里还放着我买的一箱酒,只得硬着头皮又走了回来。观众们一看见我就好像僵尸看见活人一样扑了上来,指着我的鼻子不住嘴地痛骂,而我只想赶紧回到旅馆房间里把自己灌醉。我的住宿地点就是隔壁的旅社,而且很多观众也都住在这里。第二天早上我醒来之后发现房间里所有的家具都堆在了门口,死死地堵住了屋门。昨晚回房间之后的事情我已经想不起来了,不过一定很热闹,因为观众们显然想要冲进来对我动用私刑。

我建议每个人都应当尝试一下在舞台上当众出丑的感觉。人们全都在追求快感,偶尔换换口味追求一下难堪也挺不错。在众目睽睽之下恨不得钻进地缝里的感觉可以说是最顶级的难堪体验。我听说有个人参加了一场面向司法不公受害者的义演,结果差点囧死在台上。演出结束后有位老先生给了他一个拥抱。一开始他稍稍振奋了一点,然后才意识到这位老人是当年伯明翰六人组*的一员。就连这些蒙冤受屈坐了小半辈子黑牢的人们都觉得他实在可怜。

*【http://www.independent.co.uk/news/uk/home-news/birmingham-six-40th-anniversary-of-pub-bombings-that-led-to-one-of-the-worst-miscarriages-of-british-9874920.html】

我曾经在一家连锁喜剧俱乐部“贾格罗”(Jongleurs)表演过一段时间。由于不太放心我的水平,他们只会把我安排在观众比较客气的地点,而且总让我第一个登台。如今我再也不想为他们工作了。他们的演出场地缺乏必要设施——例如舞台与观众席之间没有护城河与铁丝网的阻隔——而且坚决要求每名单口喜剧演员都要在台上至少表演二十分钟。我很害怕假如我表现太突出,他们兴许会把我安排到观众口味更挑剔的场所或者干脆让我压轴,因此我从来不肯超时。有时候如果我觉得演出效果已经不错了,还会干脆把笑话搁置起来与台下观众聊闲天,直到耗尽二十分钟为止。

曼城有一家特别不好整的喜剧俱乐部名叫“蛤蟆桶”(Frog and Bucket)*,位于好几条穷街陋巷的团团包围之内,一般人只有打算雇黑社会流氓干湿活的时候才会到这里来转转。有一次我在赶场途中被两个瘾君子抢劫了,他们一把抓住我,接着就把刀掏了出来。我奋力挣脱并且冲进了俱乐部大门里面。应该说俱乐部的安保工作还是很过硬的,保安刚看见我冲进来就怒吼一声,抽出一根多节警棍冲到门外,恨不能立刻抓住那两个家伙并且把他们揍得屎尿齐流。即便依然惊魂未定,这一幕还是看得我忍不住笑意。

*【http://www.frogandbucket.com/manchester/,译者本人曾有幸在这里表演过六七个月。】

“格林喜剧大观”(Gig on the Green)是曾经在格拉斯哥格林区举办的夏季喜剧活动。这里充斥着喜爱小众冷门音乐的大学生以及专门对大学生下手的抢劫犯。有一年我去演出,走进演出帐篷之后发现里面已经挤得水泄不通了,所有人都在等待当天主持菲尔.凯(Phil Kay)*。菲尔在苏格兰深受爱戴,因为他在台上历来花样百出不讲套路。这一回菲尔来晚了,主办方打算让我先上台顶一会儿,不愿当炮灰的我费尽口舌才说服他们再等等。最后菲尔终于露面了,他刚一上台全场观众就爆发出一阵足以与足球流氓相媲美的怒吼声,随着吼声逐渐低沉下去,有一个观众突然高叫道:“把屌掏出来给我们看看!”菲尔不假思索地回答道:“你要给我撸我就给你看!”然后就落落大方地拉开了裤子拉链。全场观众都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位起哄的兄弟也不含糊,二话不说就往台上冲。由于舞台与观众之间站着一圈保安,他还特意后退了几步,然后撒开双腿一阵助跑,想将保安们撞开。他刚刚纵身飞跃到舞台边上,两个保安就一左一右把他扑倒在地摔了个嘴啃泥。在一片哗然声中我听到菲尔大声说道:“……下面让我们欢迎弗兰基.博伊勒!”我跟菲尔握了握手,走到台上,努力将目光从他的裤裆转移开。

*【https://en.wikipedia.org/wiki/Phil_Kay】

表演单口喜剧的一个副作用就是不得不在很多一般人从来不会落脚的地方耗费很多时间,例如堆满啤酒桶的走廊或者消防通道都是正式登台前临阵磨枪的场地。在赶场的路上你也会经过很多奇葩地点。比方说全国大概只有我知道兰开斯特火车站里有一家全英国最烂的咖啡馆。除了老虎机与三合板桌椅之类的常见垃圾以外,这家咖啡馆还专门空出一面墙来陈列兰开斯特的名人照片。比方说足球绅士加里.莱因克尔就是兰开斯特人,自然之友大卫.爱登堡也是兰开斯特人,台球名将威利.索恩还是兰开斯特人。尽管这三位人物全都义无反顾地离开了兰开斯特,但是显然兰开斯特市民都决定不去在意这些细节。名人榜上的最后一张面孔是著名的畸形大象人约瑟夫.麦里克。如果马戏团里的巨型怪胎也能令一座城镇感到骄傲,那么这座城镇的整体风貌也就可想而知了——而且就连大象人后来也搬到了伦敦安家,远远躲开了生他养他的地方。可见他只是造型猎奇,脑子却并不糊涂。更有甚者,照片里根本不是大象人本尊,而是约翰.赫特在《象人》一片中的造型。英国航天中心就位于兰开斯特,想必是要为科学家们提供一点早日摆脱地球的额外刺激。

抽大麻与表演喜剧有一点共同之处,都能让你探查到人心深处的许多幽深角落。抽大麻的地点往往是曲折街巷的最深处或者四下无人的荒地。在这些地方呆久了就算不抽大麻也会胡思乱想。有一次我在格拉斯哥某拆迁区的公园里抽嗨了,突然想到本地的流浪猫们大概用猫语给我起了名字。还有一次格拉斯哥出了一个在逃杀人犯,于是每次我跑到僻静角落抽大麻抽嗨了以后都会陡然打个冷战,心想:“我要是在逃杀人犯肯定会躲在这里。”

身为喜剧演员走遍英国各地,我的最大感受就是英国的公地侵占现象太严重了。公园理应是休闲放松的地方,可是在市政当局看来,公园里不开和路雪专卖店就是浪费。曾经有苏格兰政客抱怨说每年有这么多游客来罗蒙湖观光,可是湖畔一家商店也没有。于是他们就在湖边上修了一家购物中心,结果连个鬼都不去。这些人整天琢磨怎样利用远门免费的东西来赚钱,简直恨得我要死。火车站里的公厕居然要投进三十便士才肯开门,还不如直接把我送进屠宰场更痛快。瑞安航空最近宣布他们的廉价客机上也要使用付费厕所。用不了多久他们就要把投币槽安装在座椅扶手上了,乘客要是不肯持续投币,飞机就要从天上掉下来。

早年巡回演出还让我学到了一条经验:有一小撮喜剧演员是死不悔改的骗人精。圈里人都知道他们是谁,也都盼着有机会和他们同车出行,因为他们的脑洞只能用狂放不羁来形容。有一个家伙告诉我他是空手道黑带,但是后来练剑的时候不小心切掉了自己的大脚趾,只得退出武术界。他说这话的时候脚上还穿着人字拖。他还告诉我他有个朋友是特技演员,曾经从巴黎蓬皮杜艺术中心的屋顶上掉下来,落在了一个水桶里。

“你是说浴缸里吧?”我问道。

“没错,就是水桶里。”

“那不就成了《猫和老鼠》动画片了吗?”

“一点不错。”

还有一次,另一个家伙和我一起去格拉斯哥的贾格罗俱乐部演出,我们正在更衣室里准备的时候他跑到外面接听手机。当天晚上正好赶上滚石乐队来巡演,所以他回来之后理所当然地告诉我米克.贾格尔想请他去暖场。如此面不改色的谎言足以与约克郡开膛手的伪装相提并论。

还是这个家伙有一次给我打电话,问我能不能将本周末我预定好的演出机会让给他。他的妻子得了癌症正在住院,而演出场地离医院很近。我并没有问他为什么不去老老实实地给妻子陪床,非得在医院与俱乐部之间来回跑,为了一百二十英镑的演出费冲着一群学生爆粗口。反正他大概会说自己需要凑钱买抗癌药。 当然,我认识他妻子。她身体很好,而且几年前刚把这家伙从家里轰出去。不过我还是心甘情愿地将这次演出机会让给了他。从那以后每次我再见到他都会关切地询问他妻子病情如何,直到最后他终于不胜其扰地告诉我她妻子已经死了。就像我在中学里见到的撒谎学生一样,这些人也觉得现实生活太无聊,还是撒谎更有趣。他们的观点确实有几分道理。话说回来,喜剧演员圈子里很多人都是社交白痴。每次我和这些人一起呆在更衣室里,我都盼望汤姆.克鲁斯赶紧出现在门口,把他们全都接到拉斯维加斯去心算二十一点。

通宝推:桥上,
家园 十一:

在国内做了一年的全时喜剧演员之后,我去迪拜演出了一回。这是我唯一一次出国演出,因为我讨厌坐飞机,更讨厌出国定居的英国人。出国定居的英国人分两种,要么是在国内混不下去的撸瑟,要么就是想去第三世界国家开荤的恋童癖。阿联酋的英国人群体活像是克隆杰里米.克拉克森实验的失败品集中营,这帮人全都习惯了女仆伺候的上等人生活,因此永远也不会返回英国,至多只会搬到另一处丑恶不堪的新时代殖民地,至于他们的简历看上去活像是约瑟夫.康拉德的小说情节。倘若他们当真回国,见到朋友之后的第一句话肯定是“你怎么还没走啊……”三杯酒下肚之后又会补充一句,“……满街黑鬼你也不嫌恶心。”他们还会喋喋不休地夸耀阿联酋的天气多么明媚,食品多么美味,却从来不说阿联酋是个第三世界警察国家。我这么说肯定要被有些人骂做白左,但是我确实相信永远都不该定居在一个搞基要坐牢的国家,哪怕只是为了以防万一。

和我一起参加演出的同行水平都不低,但是我落地之后花了一个礼拜才缓过劲来。我讨厌坐飞机,部分原因在于我直到二十来岁之前都没坐过飞机。我依然记得第一次坐飞机时的情形,飞机在跑道上越冲越快,我心里却在想:“不好了,要是冲得再快点我们可就真要离地了!”每次起飞之前我都要吃一把安眠药。有一次我实在吓得不行,在起飞时牢牢抱住了邻座的一位壮汉,然后就保持这个姿势昏睡了过去。兴许我想把他劫持为人质,兴许我是个深柜基佬,谁知道呢?飞机上的防撞姿势(头放在两膝之间)是为了保护你的牙齿不被撞掉,认尸的时候方便一些。我认为假如掌握好时机,你可以在内机坠地的一刹那将满嘴牙齿都喷出去,给验尸员出个难题。

我最恨别人说,“飞机失事死得可痛快了,一眨眼人就没了。”他们居然觉得这种话能用来安慰人。有人说死无好死,但有些死法——例如在嗑药磕嗨了之后死于性高潮引发的心脏骤停——确实比其他死法更舒服一些——例如被几千加仑航空燃油烧成焦炭。假如飞机真要掉下来,我肯定要争取赶紧用性高潮引发心脏病。有一次我坐飞机遇到气流紊乱,当时我就恨不能脱下裤子把送饮料的推车操弄一番。美国政府之所以迟迟不肯公布911事件的黑匣子信息,大概也是因为黑匣子录下了机舱乘客在最后时刻集体淫乱的淫声浪语。

我在迪拜呆了一个礼拜,演出了好几场。有些场所就像国内一样环境良好,也有些场所不仅环境恶劣,还恶劣得很有中东特色。我在侨民村演了一场。住在侨民村里的人都是一帮出国之后还想整天跟英国人厮混在一起的弱智,给他们表演要多憋屈有多憋屈。就好比去某家公司进行内部演出,大老板也在台下坐着,只要他不笑,其他员工就谁都不敢笑——这里的场面一模一样,每个人都在偷偷打量别人笑了没有。万幸的是台下还坐着一个二十来人的苏格兰旅游团,他们根本不管这一套,一个个都笑得前仰后合,与此同时占据了大部分座位的侨民们则一声不吭。这一幕很别扭,也很解恨。这是我入行以来第一次意识到有些观众永远都会恨我,而且我的成功根本不需要他们的认可。

巡演团的每个人玩得都很开心。跟团的主办人员之一是一位四十来岁的妇女,一直想方设法想与同行的一位年轻演员上床,把那家伙吓得不轻。她为人很善良,就是整天端着一副长期便秘的表情。有一天晚上宾馆房间里就剩下了我们三个人,那位年轻演员拉着我没完没了地讨论电影,生怕我独自离开,让他跟那个老女人单独呆在一起。当我终于起身走到屋外关上门的时候只听得他在我身后歇斯底里地喊道:“等等弗兰基!你还记得艾瑞克.斯托罗兹演过一个脸特别大的男孩吗?!”

不过话说回来,我从小到大的生活环境一直是阴天多晴天少,因此迪拜整天艳阳普照的天气很合我的胃口。有时候我也在想,苏格兰的国民性以及我自己的脾气在多大程度上要归咎于阴沉冰冷的天气。我个人一向不在苏格兰的冬天办大事,因为所有人都憋着一肚子怨气。最近有民调显示十名苏格兰人当中就有一个人长期服用抗抑郁药物,也不知道剩下九个人整天瞎乐什么。还有报道称苏格兰人的抑郁症在冬天格外严重,在我看来原因在于苏格兰的冬天要持续十二个月。事实上任何民调都无法如实反映苏格兰的国民性,因为任何民调都不会采访躺在大街上挺尸的醉汉。我小时候玩过一款Spectrum电脑上的文字冒险游戏,名叫《霍比特人》:

“快去拿宝剑!”

“我没看见什么宝剑!”

“快去拿宝剑!”

“什么剑?”

“赶快把剑拾起来!”

“你刚刚拿起宝剑,兽人首领就把你宰了。”

玩这个游戏的最终结局肯定是卡在妖精地牢里进退不得。谁也不知道怎样逃出地牢,因为只要进到地牢里一切提示就都会消失。在地牢里呆上很长一段时间之后(例如一整天)精灵王埃尔隆德就会莫名其妙地钻出来,不顾你与精灵是盟友的设定,瞪着两个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剑捅死你。苏格兰的冬天就是妖精的地牢。原本的熟人在连续六个月的冰雨之后也会变成面目全非的怪物。你只要看见某人的眼睛变得水汪汪的,就知道他忍不了多久就会一剑削掉你的头盖骨。有一年我在苏格兰进行了圣诞节专场演出,观众情绪始终调动不起来,感觉就好像率领一群患上抑郁症的黑猩猩上战场一样。

我听说最近安迪.罗迪克与安迪.穆雷打赌,看谁能泡在冰桶里坚持更长时间*。罗迪克显然犯了美国人一贯的毛病,就是丝毫不了解其他国家的国民性:他忘记了穆雷是苏格兰人,而每年十月到来年三月之间的苏格兰本身就是一个大号冰桶。挑战期间穆雷都出汗了。他要是挑战穆雷泡桑拿浴,那么肯定能把穆雷当场蒸死。

*【http://www.dailyrecord.co.uk/news/uk-world-news/murray-and-roddick-in-ice-bath-challenge-997327】

回国之后我的婚姻很快就解体了。婚后我一直没有喝酒,整整坚持了九个月,结果我妻子并不喜欢我清醒的样子。我带着全部行李回到了格拉斯哥,身后留下了一片狼藉,就好像被印第安纳.琼斯临幸过的古代神庙一样。汤米与简去旅游了,于是我就去给他们看家,顺便演出几场,整理一下思绪。他们两口子在玛琪蒙有一间公寓,环境很不错。我可以在米多思附近散步,闲来无事听一听他们的七十年代音乐收藏,经常在附近餐馆叫一份炸鱼薯条。他们只给我立了一条规矩:不能进他们两个的卧室。因为当时我还没戒烟,而汤米希望卧室里一点烟味都没有。有一天晚上我勾搭上了“站直了”俱乐部的一位女招待,把她领进门之后她告诉我她已经有男朋友了,所以不能主动跟我暧昧,但是我可以对她为所欲为。好巧不巧的是我记错了汤米与简的返程日期,于是他们两个进门之后就看见我正在他们的床上操弄他们的雇员,床头还放着一个满满当当的烟灰缸。

在英格兰游荡了这么久之后能够回家确实感觉不错。我搬回苏格兰的时候正是地方自治运动的开端,尽管将近一半的选民并没有参与地方自治投票。新闻宣传大肆炒作选民的冷无缺心态,自以为牛逼哄哄的政客们整天抱怨,“选民都有病吗?为什么不出来投票?”可是他们从来不问,“我们有什么毛病?为什么没人给我们投票?”在我看来,假如苏民党真想调动苏格兰人的积极性,就应当着重强调苏格兰独立的庆典因素:“独立——疯狂一整夜!不对,是疯狂一个月。” 格拉斯哥的街头将会流淌鲜血与威士忌的河流,爱丁堡将会购买一百万英磅的烟火平放在地上冲着英格兰边境发射;阿伯丁会在BBC的采访镜头面前跳起民族舞——这当然是给外人看的,阿伯丁的市电视台将会播放更能反映当地文化的节目,也就是色情片版本的《荒野大镖客》;唯有丹迪的日常生活不会受到影响,谋杀、发狂、乱放烟火……恐怕要过相当长一段时间他们才会逐渐意识到苏格兰已经独立了。

我的朋友斯科特不久前也离婚了,他决定我们应当一起去度个假,把自己灌个烂醉,泄泄火气。斯科特是个妙人。他是青年剧场的导演,看上去像个基佬,其实孩子都能打酱油了。话剧圈子里净是他这种伪基佬,就好像热带雨林里的大蜘蛛伪装成花朵引诱昆虫上钩一样。斯科特与蜘蛛还有一点相似之处,那就是他们全都轻易不开张,一年到头逮不到两三只猎物。斯科特是一个一本正经的人,整天眉头紧锁,整天琢磨如何戒烟,整天有些轻度抑郁症的表现——就像一部苦乐交加且从未公映过的情景喜剧。另外我还要补充一点:他长了一张布满褶子的棕色大脸。有一次我问他家闺女她爸爸长得像什么,小丫头不假思索地说道:“牛皮纸袋子!”他还有一大特色,就是喜欢给自己的老二起外号,一天一个不重样。我最喜欢的一个是“呕吐的送奶工”。不知何故,身为青年剧场导演的斯科特在罗马尼亚很出名。我一直觉得“身为青年剧场导演在罗马尼亚很出名”其实是恋童癖的代名词,但是斯科特当真是个很有才的人。等到这次假期临近尾声的时候,他要在罗马尼亚举办好几场讲座,与此同时我则可以一杯接一杯地灌下无色无味的当地土产烈酒,直到我忘记了失败的婚姻并且把肺叶吐出来为止。

坐上飞机之后我就开始叫酒喝,为接下来的酩酊大醉热身。与此同时斯科特宿醉未醒,因此同样口渴。他叫了双份伏特加,一口灌下肚之后他的腿就不由自主地踢了出去,横挡住了走廊。踢腿的动作伴随着一声夹杂着极度愉悦的惨叫。下飞机的时候我们都已经颇有醉意了。我们的导游名叫克劳迪奥,板着一副纹丝不动的面孔。在传送带跟前等着拿行李的时候我一直想跟他套套近乎,可是实在想不到该说什么。最后我终于开口说道:

“你觉得有史以来最烂的烂片是哪一部?”我试着直视他的眼睛。

“《泰坦之战》!”他的眼神突然精光四射,就好像前半辈子一直盼着有人这样问他一样。

当时的布加勒斯特满街都是流浪狗——今天恐怕还是一样,反正那个大粪坑我是不会再去第二次了。当地的流浪狗非常怕人,因为虐杀流浪狗是当地人最喜欢的休闲活动。布加勒斯特周边有个城镇的镇长在竞选时承诺要解决流浪狗问题,当选之后他将全镇的流浪狗都抓起来送进动物园,充当喂狮子的活食。斯科特一直警告我罗马尼亚非常贫穷,希望我做好思想准备。一开始我对他的忠告一笑了之,以为自己见过穷日子什么样,结果当地的惨状差点吓得我精神崩溃。我看到年龄能给我当妈的老太太蹲在路边泥水坑旁洗脸,我看到五岁大的小男孩蹬着高跟鞋上街当童妓,晃晃荡荡地冲着我们的出租车走过来。有一天我们在街头看见一个老汉手拿小锤跪在人行道上一下一下地敲击地砖,因为碎砖片能卖钱。我们终于坚持不住破口狂笑起来——我们笑了又笑,直到忍不住想吐为止,眼前的可怖场景与我们心里的可怖念头都已经无法触动我们了。

斯科特一直告诉我他的罗马尼亚语非常流利——至少他本人完全相信这一点。他会扯着嗓子喊出每一个单词,手臂像风车一样挥舞。奇怪的是,与他交谈的当地人都有些不以为然,甚至有些发懵。有一天晚上我们跟几位当地艺术家喝酒,斯科特起身去上厕所,对方有一个人跟另一个人说了句话,逗得听话人前仰后合。我问导游她他们说了什么,导游告诉我:

“他说斯科特先生的罗马尼亚语听上去就像是好多年没来过罗马尼亚的匈牙利智障。”

斯科特在房间里不出门的时候特别喜欢赤身裸体。他身材很高大,体型好像海龟一样。早上我总会赖在床上缓解宿醉,心里暗自希望他能在我起床之前至少穿条裤衩。他很没耐心,经常在我的卧室门前走来走去,等不及要带我去参观某个破败的造船城镇。当地人的饮食一点蔬菜水果都没有,于是这天早上我在懵懵懂懂的时候就开始放屁,屁声隆隆作响,好像地狱里的妖魔鬼怪们正在热烈鼓掌。透过门上的毛玻璃我能看到斯科特的肉色身形在另一边不耐烦地来回晃动。最后他实在等不及了,干脆赤身裸体地撞开了我的屋门,然后屋里的瘴气就扑了他一脸。勉强从床上坐起来之后,我看到他趴在客厅地板上正在呕吐,发出一阵阵只有在屠宰场才能听到的惨叫声。

这次旅行结束的时候,我们参加了一场罗马尼亚传统婚礼。在婚宴上我向全体宾客下了斗酒的战书。显然当地人一辈子喝的都是闷倒驴级别的私酿酒,因此想放倒他们并不容易。不过他们喝酒的态度从来不像我这样一根筋,因此还是纷纷败下阵来。最后的决斗发生在我与一名脾气恶劣并且酗酒成性的当地艺术家之间。我记得他最后说了一句:“咱们算平手吧。”然后就出溜到了桌子底下。这是迄今为止我最后一次喝酒,这场告别酒精的仪式算得上盛大而华丽,就算日后滴酒不沾我也不会感到后悔。而且我突然清醒意识到,如果继续喝下去,酒精不仅会毁掉我的人生,还会要了我的命。

戒酒之后我决定学习跆拳道。我热爱这门武术,但是我的水平只能用稀烂二字来形容。格拉斯哥有一家很优秀的跆拳道道场,场主当真是从韩国来的大师。我每周都要去两到三次,甚至还在训练营里呆了一周时间。跆拳道的要旨在于在于不屈不挠,决不放弃。可是我发现我这人一屈就挠,于是就放弃了。等到下一次全国巡演结束后我肯定要专门拿出时间来学习武术。就算你能将荤段子讲得天花乱坠,也肯定不如一拳捣穿实心砖墙的功夫大师更牛逼。

除了跆拳道之外,我将一大部分社交时间都花在了“站直了”俱乐部。酒吧员工里有一位罗博,为人很不错,就是整天想着嗑药打炮,不得不苦苦压抑自己。他简直就像动画片里的角色,脸上的每一根线条都因为整天天人交战而绷得紧紧的。在我看来是个很安静很诚恳的人,但是偶尔也会听说他不小心失态并且胡乱发疯的故事。有天晚上演出结束后我去他家玩,第二天我们同乘一辆出租车回到了俱乐部。司机的气场特别诡异,一直在后视镜里不动声色地打量我们,收钱的时候也一句话都不说。

“这人有病啊,”我笑着说。

罗博告诉我他一周以前嗑药磕高了之后曾经给这家出租车公司打过电话。公司派了车过来——很可能就是这位司机开车——发现罗博正光着膀子在门前伴随着震耳欲聋的电子音乐手舞足蹈,冲着出租车高喊道:“你有药吗?”看来出租车司机很不喜欢这这种做法。

我参加了“站直了”俱乐部的苏格兰高地巡演。算上我一共有五名演员参演,他们的名字全都带着浓郁的苏格兰风情,简直就像是迪士尼音乐剧里为了塑造苏格兰人形象而编出来的名字一样。汤米开着自家的奔驰车带着我们到处赶场,简是我们的主持人,她的脾气特别大。演出本身很有趣,不太有趣的是赶路。汤米总是一脚油门踩到底,将车速提升到一百英里,吓得我们脑子都要烧化了。搞到最后我甚至考虑要给简下药。我有一包强力泻药,打算掺进她的饮料里。另一位演员打消了我的念头,他认为就算腹泻不止简也会包着成人尿布继续演出。于是我们只得继续忍耐了整整一周,竭力无视这两口子的疯狂举止。

“站直了”经常为喜剧新手举办培训课,有时我也会客串一把老师。学生们多少都有些精神病症状,而且症状表现五花八门。有一个大块头一上台就说:

“我操了个黑逼……丫的就会嘿嘿嘿!……我上了个黑妞……掉了一地黑毛!”

我告诉他“黑逼”这个词在周六晚上恐怕反响不会太好。另一个学生气愤地举手问道:“政治正确也太猖獗了吧?”

后来我提供给他一个段子,“我操了个蓝皮妞,因为我有恋尸癖!”他认为我的品味实在太低俗了。

我的班上有个小个子,他并不是唐氏综合症的患者,但的确会给人留下患有唐氏症的第一印象。他的神智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总让人觉得哪里有些不太对。他有两套惯用段子。一套是本色出演,另一套则扮演一位女性诗人。两套段子都很垃圾。每次登台之前他都会苦苦纠结应当表演哪一段。假如他决定男扮女装,登台之后肯定会让全场观众倒吸一口凉气,就好像看到了维多利亚时代马戏团里的畸形儿一样——有一位观众告诉我他一开始还以为演员装扮成了ET。有一次我在爱丁堡主持演出,他问我究竟应该本色出演还是男扮女装。我尽可能委婉地告诉他本色出演效果更好,他当场就哭了出来。“可是我都把道具服穿过来了呀!”说着话他把外套一掀,露出了一对假胸部。他这次是从格拉斯哥坐火车赶过来的,一路上胸前始终顶着两团颤悠悠的乳胶,活像是中土世界怪物展览会的参展人员。

还有个学生给自己起了个艺名叫“点泥指”。他扮演一个奇幻小说里的角色,只要用魔指一碰就能将任何东西都变成泥巴。他上台的时候身上披着床单缝成的长袍,手上用透明胶带固定着一根卫生纸纸轴充当魔指。他会先扯几句闲话,说明自己的能力,然后就用魔指到处乱戳。可惜的是,他始终没能掌握当真把什么东西都变成泥巴的本事。因此观众们很快就会失去耐心,有几次还差点冲上台去将他活活打死。

到头来培训课简直要把我熬死了。这帮欠操的神经病一分一秒都不让我省心,而且我还跟真正的神经病打过交道。在最后一节课上,我与另一位同行苏珊.莫里森(Susan Morrison)*一起上课。课上到一半,我突然从衣兜里掏出一颗安定药片来。显然我一直留着这颗药以备不时之需。于是我鬼鬼祟祟地吞下药片,跑到酒吧柜台后面就地躺下,一边逐渐丧失意识一边祈祷苏珊能代表我多多鼓励他们几句。

*【http://www.suziemo.co.uk/standup.htm】

喜剧与精神病之间存在着切实的联系,我认为部分原因在于终日赶场实在太过劳累。理查德.道金斯纵然整天摆着一副理性客观的尊容,可要是让他在英格兰北部连续巡演十天,只怕他也要手捧大便粪发涂墙。说道精神病,我要承认一个小秘密:我亲眼见过UFO。事实上我见过格拉斯哥的查令十字见过两个UFO晃晃悠悠地挂在天上。这个地方环境极差,要不是赶路路过谁也不会专门到这里来。可是外星人却不远万里来到这里,而不是去西区或者商人城之类更有文化底蕴的地方,可见外星人的品味实在值得商榷。当时我刚刚走出咖啡厅就看见天上有三个拼在一起的银色圆球,离地大概五百英尺。接下来又有一个造型一模一样的东西凑了过来,这两个东西在空中停了一会儿,然后就一起箭也似地飞走了。我的第一反应就是顺着它们飞走的方向追过去想再多看几眼。好在这里是格拉斯哥,抬头看天脚下飞奔不停的人并不会吸引过路人的格外关注。

我总觉得外星人肯定不是开着飞船的人型生物,因为这还是没有摆脱人类想象力的范畴。我认为与外星人的接触就该是完全无法预测的。第一次接触之后,人类世界肯定将会不再相同,兴许在一和十之间会多出一个从未存在过的整数,又兴许我们的语言当中会多出一个单词来形容租影碟时遇到并没有烂到好笑的烂片的感受。

我相信军方藏着很多我们不知道的黑科技,例如无人机。我以为那就是我看到的东西。我跟别人说起这件事的时候他们都认为我喝咖啡喝得太多,以至于产生了幻觉。讽刺的是,尽管我酗酒嗑药,但是在喝咖啡方面却并不比其他人更过分。如果喝几杯咖啡就能产生看到飞碟的幻觉,那我的人生肯定要比现在有趣得多。不过有可靠消息证实我们的政府已经接触过外星人了。他们的星球即将干涸,所以他们来到地球寻找水资源,但是现在他们除了可卡因什么都不想要。

尽管现在的手机上全都装着高清摄像头,但是UFO的照片依然全都是朦朦胧胧的一团,就好像隔着墙头扔出来又糊在马路上的馅饼一样。人们都说邦尼桥是全英格兰最好的UFO观察地点,不过在邦尼桥十个手指头全都不缺的人就已经像外星人一样稀罕了。最近政府刚刚解密了所谓的英国X档案,英国X档案要比美国X档案烂的多。美国人的X档案里有外星人诱拐,奶牛器官遭到摘除,当事人被外星人爆菊。我们的X档案只有一张失焦的风筝照片,还有一个醉汉的目击证词:他不止一次看到闪烁的光球从盖特威克机场的方向冉冉升起。为什么遭到外星人诱拐的总是农村醉汉呢?假如你不惜跨越宇宙来寻找智慧生命,我觉得你应该不会这么说:“我们应该和这名人类谈一谈,他排泄之后用手指清洁了排泄孔,想必他是人类文明的大使。”

我很确信接下来这一点与我看到UFO的经历毫无关系,但是当时我抽大麻抽得很凶。大麻是精神层面的调味料,只有搭配了大麻我才能勉强下咽各种恶劣的电视节目。看到最后你会意识到你根本不是在看电视,而是利用电视屏幕上的原材料重组再创作。你一面沐浴在陈腐平庸的闪烁紫外线照射下,一边在头脑里构思另一套你心目中的理想节目。大多数电视节目都是垃圾,不过我确实找到了少数几件难得的珍宝。我本人最欣赏的一位主持人名叫汤姆.威尔(Tom Weir)*,他是一位苏格兰远足家与登山家,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他主持了一档节目名叫《威尔之路》。这档节目的气质非常清奇脱俗。假如十九世纪就有人发明了电视,那么他们制作的节目一定就是这种风格。也有可能1982年的苏格兰与十九世纪依然无甚差别。此人的脑洞别出机杼,经常问一些谁都想不到的问题。有一回他来到苏格兰某村镇,当年阿拉伯的劳伦斯精神崩溃之后曾在这里休养过一段时间。 关于他的这段经历并未留下多少记载。不过汤姆还是找到了一个孩提时代曾为劳伦斯跑腿的老者。

“你能向我们介绍一下T.E.劳伦斯吗?”

“我跟你说汤姆,他可爱吃帝国牌薄荷糖啦!”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om_Weir】

另外还有一集节目特别精彩。他去某个海岛上采访当地小学的校长,这位女士留着爱因斯坦一样的爆炸头,戴着酒瓶底一样厚的眼镜。汤姆与她谈起了在海岛上教育儿童的困难,她则骄傲地宣称学校里有一台崭新的电脑。接下来这台老旧的Acorn电脑得到了一个相当长的特写镜头。汤姆又问孩子们能不能每天都使用电脑。

“那可不行!”校长惊骇地答道。“可不能让麦肯兹先生每天都爬到山底下启动一次发电机,那可要累死他了。”

此时我开始与保罗.玛什一起服用墨西哥迷幻蘑菇。曾几何时这些蘑菇都是合法药品,而且非常时髦——一旦吃下去,你就会感到整个世界都豁然开朗起来。有一次吃了蘑菇之后我正在出神,突然看见墙壁上浮现出了钢铁侠的剪影。我很清醒地意识到,只要再多吃几个蘑菇,钢铁侠就会从墙上走下来跟我说话,于是我就去睡觉了,因为我实在不喜欢钢铁侠漫画。还有一次我吃过蘑菇之后突然意识到了一条足以解释万事万物的至理名言,于是满屋子寻找纸笔想把这句话写下来。第二天一早我发现我的床头有一张A4纸,正中间用蝇头小字工整地写到:“语言毫无意义。”

我开始每周周四晚上在“站直了”主持节目。我先在格拉斯哥演出了一段时间,接下来几年又在爱丁堡磨炼了一番。在同一个地点长期演出确实很有趣。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养成了一项本领:在前往喜剧俱乐部的路上通过观察路人的状态我就能大概估计到当天晚上要来多少观众以及演出气氛如何。

不管干什么事情,一旦做过头就会出现各种问题。有一年格拉斯哥喜剧节开幕当天正好是星期四。我正在台上主持的时候,台下有个女人突然站起来尖叫道她正在服用抗抑郁药,而且美军正在轰炸巴格达——至今我都不明白这两者有什么关系——然后好几个观众跟着她一起站起来,有两三个人将她拦腰横抱起来,然后他们就从消防出口跑掉了,她的脑袋结结实实地撞在了防火门上。这一幕对我很有启发。下一周演出的时候另一个女神经病冲我扔饮料杯,于是我示意一位身材魁梧的保安也把她横抱起来冲出去。他们两个一直都没回来,他们的外套一直留在了现场。兴许保安把那个女疯子给勒死之后又畏罪潜逃了——至少我是这么希望的。

无论怎样的演出场合都有出幺蛾子的可能。有一位同行告诉我有一回他去某大学学生舞会现场演出,当天举行的是化装舞会,学生们全都玩的不亦乐乎,却把他晾在了一边。唯一一个老老实实坐在台下看表演的学生装扮成了小丑,帽子的尖角上挂着一个铃铛。主办方坚持要他把全套节目都演完。

“整整四十分钟,那个欠操的铃铛就连一声都不响!”他这样告诉我。

有一次我去剑桥大学的学生舞会上演出,时间是凌晨两点。平时到了这个时候我已经沉浸在充满性暗示的噩梦里了,因此觉得全身都不得劲。更糟糕的是我不小心喝了一罐功能饮料,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但是厂家真应该在罐子上印上一句:“三十六小时金枪不倒”。台下有好些学生喝倒彩,我当场放话要下台掐死他们。我的反应引起了一片喝彩,学生们大概以为我是在丑化苏格兰人的形象,却不知道我当时真的因为睡眠不足而起了杀心,只是勉强忍耐着而已。我退场之后的下一位登台演员是个催眠师。我真希望他能像彩衣魔笛手那样把满屋子学生都领到康河里淹死。

第二天晚上我在一座苏格兰城堡里表演,观众是一群杂货店行会的会员(“千万别讲伊斯兰教的笑话,弗兰基。”)这次的演出要有趣得多。我前边的节目是风笛合奏,我后面的节目是驯鹰。工作人员告诉我上台以后不要拼命逗弄观众大笑鼓掌,因为“老鹰的睡觉时间已经过了。”

我在爱丁堡演出了太久,因为当地俱乐部里有一位女招待非常美丽,简直是语言不能形容的美丽,就像是旅游宣传片里的泰姬陵那样美丽。我一贯喜欢倾心于我显然高攀不起的美女。随着我的年龄越来越大,相貌越来越丑,符合这一标准的女性也越来越多了。这倒不是色欲作祟,更像是审美爱好。有人爱看名山大川,有人爱看名胜古迹,我爱看美女。演出开始之前我总会假装打量观众席上的人数,其实是在偷偷看她百无聊赖地刷杯子。更加锦上添花的是,她讨厌单口喜剧,因此我从没和她认真说几句话。真要是跟她说过话,说不定她在我心中的形象就维持不住了。后来她辞职了,我也就不去了。周四晚上空闲下来之后我总要去波洛克公寓区周围骑车兜风,然后就找在一棵大树下面休憩片刻,顺便抽一支大麻。此时小鸟与松鼠都已经各回各家了,偌大的树荫就全归我一个人享受。一开始我还以为骑自行车是为了消耗平时用来支撑演出的肾上腺素,后来我才逐渐意识到我其实是想用一种美丽取代另一种美丽。我跟本书的编辑争执过一阵子,究竟要不要采用上面这段文风与全书基调不搭界的文字。我觉得英国人都是假正经,享受不了发自内心的美好故事。如果我这本书日后翻译成法语,这段文字兴许还能给我赢个文学奖呢。

既然谈到了恋爱问题,我就从自身经验出发再多说两句:嗑药比谈恋爱爽多了。假如嗑药嗨过之后的低潮期就像失恋那样难受,根本就不会有人嗑药。嗨过一阵之后,你会觉得有人用碎玻璃反复戳穿你的心口,同时还在用毫无感情的声音历数你这辈子的所有失败,而且这样的感觉会整整持续四年。当然我这是在开玩笑。只要有机会就一定要不顾一切地去追求爱情,要像先天弱智那样无视一切艰难险阻。没有爱情的人生就是一片倒霉催的荒地。要不是因为有人发明了摇头*丸,我早就跳到公交车面前把自己撞死了。话说到这里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所以请各位自己脑补一下动物受伤后的惨叫声。

通宝推: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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