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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务虚放炮:“依法治国” -- 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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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务虚放炮:“依法治国”

不谈法律的本质,假定治律是公正的,法官是公平的,律师规范的。以前为基础,进行简单推演。

依法治国应该有以下内涵

一,依法治国,根本在于法,就是说,必须有法。官方说法是“有法可依”

二,必须依法。用官方的提法,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法律没相关条款怎么办?电视剧原型李大律师明确指出:“法无禁止即可行”。

四,只能依据法律来治理国家,集体,个人等各行为主体及相互之间的关系。

那么

一,执政的合法性,在于制定和执行法律。

二,要体现执政的合法性,必须要不断的进行执法,审判行为。执法行为越多,审判行为越多,越说明“依法治国”做得越好。说人话就是诉讼越多越细越好。

三,要依法治国做得越来越深入,必须制定越来越多越来越细致的法律。

结果

一,执法越多,发现法律没规规定的事情越多,即反谓法律漏洞越来越多。

二,法律漏洞越多,必须制定更多更细的法律条款来完善。如此法律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入生活,最终出现上厕所尿尿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诸如离便池多远,用什么角度,用哪个手扶,用多大的力,站丁字步还是马步,等等等等——因为尿尿有可能出现测到人,污染厕所令人不适,声音令人反胃等等纠纷,由此产生相关的诉讼。

三,执法成本越来越重。执法人员越来越多。每个公厕得派三组执法人员,轮班监控。当然,为了节约人力,全天候无死角视频音频监控,应该也是可接受吧。

四,越来越的法律修定人员。

五,越来越的法官及配套人员,设备。

六,越来越的律师。毕竟尿尿都有违法的危险。

七,越来越的人诉讼,平均每个人花在诉讼上的资源越多。

八,法律行业成了支柱产业,最后大家都吃法律饭,个个西装革履,人人坐着收钱。

结论:“依法治国”是环保高效无污染高收益的社会管理方法。

通宝推:xm,my8883,
家园 这不正中了“死瞌派”讼棍的下怀了!
家园 依法治国

最后就是讼棍治国。

美国就是讼棍治国的典型,美国一国的律师占了全世界律师八成。由此,美国诉讼横行,抬高了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成为了美国去工业化的助力。

所谓“依法治国”是环保高效无污染高收益的社会管理方法,全是笑话。美国讼棍的培养费用你知道吗?一大笔钱,不去培养工程师,科学家,工人,而是培养讼棍,纯粹浪费。成了产业,自然要制定更多法律,让本来不犯罪的变成犯罪的,讼棍才有的饭吃,这是最大的犯罪。高收益更可笑了,难道讼棍生产了东西?还不是刮全社会的钱。美国讼棍那么牛都还是吃美国人民,纯粹残害自己社会的产业。

妄图以简单的办法就能管理好人类社会,那是蔑视人类社会的复杂性。

通宝推:三笑,xm,换了人间,金口玉言,迷途笨狼,feebe,惟望汉威远,盲人摸象,大井故事,樊逖,my8883,梓童,mezhan,拿不准,
家园 北美3大骗:修车,律师,房产经纪?
家园 政客、律师、经纪人
家园 这个我们老祖宗早就玩过了

商鞅,玩的就是这个。

法,就是条文,尽可能详细的条文,不断补充的条文。

那时候社会还比较简单,只有农业和一点手工业,目的也明确,就是为了打仗。所以,凭商鞅一己之力,熬几个夜,就能制定出一套涵盖所有社会生活的律条,让后靠一根木头立信于天下,靠秦王的权威执行于四方。

后来,秦惠文王虽然车裂了商鞅,但是这套法律还是继续使用了。无他,秦国已经靠着它运行了好多年了,一旦废除,整个国家就要玩不转了。

这一套一直用到刘老四进咸阳,约法三章,才算费了。

后来,就是独尊儒术两千年。

儒家和法家治国的出发点不一样。

儒家是靠教育建立人的自觉性,就是所谓道德,日本人将其简化为“不给别人添麻烦”,从小灌输。如果大家都自觉不去侵犯别人的利益,还要法律干什么呢?所以,中国几千年来不是完全没有法,但是很粗糙,很不普及,只有几个师爷能背下来。普通百姓对法的认识基本就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而已。

儒家的优点是,治国成本低。在道德的约束下,只有很少的人会最后碰触到法律的底线,一个县太爷加三个老学究基本就能对付了。当然也有缺点,首先个人的自由和欲望受到限制,每个人都要缩肩弯腰过日子。二是,最被人诟病的人治,同样的事情的处理结果因官而异。尽管朝廷通过科举通过监察御史等方法尽力保持官僚队伍的先进性和正确性,但总有维持不住的时候。

而法家治国的重点是放在事后的惩治上。条文详细,童叟无欺。优点,一是可以保持连续性,商鞅死了,商鞅提拔的官员被撤了,但是犯了法照样受罚。二是可以避免随意性,保证公平,你说我判得不对,拿出你的条文来。法治的缺点是,一是成本高,效率低,因为条文浩繁,偷一只鸡的事,从确认证据到法庭辩论可以拖个大半年判不下来。二是不能预防犯罪,法无禁止皆为可,被人钻了漏洞只能以后再补。

所以,儒法各有利弊,应当相互补充。说到这里,忍不住要夸日本一下,现阶段,个人以为,现阶段,它是儒法结合得最好的典型。

就中国的现状来说,本人以为,首要问题是先补上法治的缺课,不然难逃几千年的循环。

通宝推:金口玉言,
家园 西方的“法”跟中国的“法”不是一个概念

西方的“法”是神的,有上千年的历史传统,简单地说就是“法”对西方人有神圣感,至今法庭上还要把手放在《圣经》上宣誓,包括政客和总统宣誓就职

顺便提一句,美国的宪法就好比国家的《圣经》,那是因为西方政教分离,国家不必按照《圣经》办事了

而中国的“法”是人的,也有上千年的历史传统,“法”对中国人来说根本就不是必需品,简单地说就是“法”对中国人没有神圣感

明摆着,法的用处是控制人的,从客观效果来说,神的“法”比人的“法”不知道要强多少倍,所以,在中国搞法制是不可能有在西方同样的效果的,类似的都不可能,就是因为中国的法庭没《圣经》

除了“法”,还有很多很多东西,西方的都跟中国的不是一个概念,我再举一个例子,比如“书”

西方有两种“书”,中国只有一种“书”,因为,西方有《圣经》,有《圣经》坐镇,别的“书”都是小巫见大巫没什么影响,所以,马克思想闹事也不得不搞无神论,也就是否定《圣经》,因为否则共产主义也得服从《圣经》,共产党员也就得服从教堂和神父

在中国就不同了,中国只有人的“书”,中国有书书平等,所以才会有轮子书闹那么大的影响,因为没有《圣经》坐镇,所以,西方可以有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中国就不行

家园 还有神父,西方曾经是宗教社会

还有神父,西方曾经是宗教社会

西方的“法”是神的,有上千年的历史传统,简单地说就是“法”对西方人有神圣感,至今法庭上还要把手放在《圣经》上宣誓,包括政客和总统宣誓就职

家园 这一套一直用到刘老四进咸阳,约法三章,才算费了。

不是汉从秦律吗?

刘老三权益之策怎么能概括汉朝四百年

通宝推:時千峰,
家园 法律不应该成为违法犯罪的保护伞

今天又报导了一宗未成年违法犯罪事件,起码是违法了。手段之凶狠,我算是心大的了,也是心有慽慽。

我不会发图。[URL=链接]标题http://m.guancha.cn/society/2018_06_11_459652.shtml[/URL]http://m.guancha.cn/society/2018_06_11_459652.shtml。

前两年顺德发生过一宗奸杀小学女生案,案犯也是才十八九岁,之前因杀人(应该是杀人)被抓,短时间内放出,伤人,再被抓,然后放出,然后奸杀。最近身边朋友的小孩也有一宗校园事件。

还有声名赫赫的“嫖宿未成年”,还有各种有报导没报导的,包括玉垒美美女最近提到的候家家产之争。

法律应该是保护守法者,惩治不守法者的呀。

家园 法律的定义和执行在阶级社会无法超越工具论

我们这里因为统治级官僚阶级的人数和范围相当大,造成普通人感受到法律的缺失和法律的压制多于便利。便利性在相当时期并不是最优解。

上层肯定会考虑这个问题,因为影响到P民这种工具本身的产出效率。

技术和制度的演化如何最大化上层的利益是出发点。

家园 与刘老四有什么关系,整个汉代基本上是道法相间
家园 法是机械唯物,是阶段性生产关系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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