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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看于欢案 -- texasredn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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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我看于欢案

我看于欢案

我不太清楚中国的法律,只能从美国法律来看于欢案。

如果在美国,起因是一件明显的绑架案(kidnapping)。绑架的关键在于限制人身自由,任何没有法律根据的限制人身自由都可以构成绑架罪。所谓绑架并不是非得要用武器把人弄到一个黑屋子里去,而是限制人身自由。比如说并没有武器,只是用语言,你不跟我走就杀了你,或者在你自己的家里不让你出门,核心在于违背他人的意愿,都可以是绑架。

但是有一个原则是与国家无关的,就是不能以错对错,不然法律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社会就乱了套。说一个例子比较容易理解,有一个人在美国开餐馆,有人吃了饭不给钱,于是老板就不让走,要等警察。警察来了以后,确定此人的确没有钱,给了一张罚单就让吃白食的家伙走了,然后对餐馆老板说:

“你以后不能这样,你没有权利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这可能会构成绑架罪。除非这个人是被通缉的危险逃犯,或者这个人正在用暴力攻击他人,不加以限制会危及他人的时候,你才能这样做。

当然,这一次我们不会追究,因为你立刻打了911,时间短又没有暴力,如果你把人扣住,让他的亲友拿钱赎人,那你的麻烦就大了。”

老板当然心里不平,说我是做小生意的,都这样不就完蛋了,那你说我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警察告诉他:下一次你可以不让他进门,立刻叫警察;你可以一边跟着他,一边通知警察。不会有很多人这样,不过是十几块钱的事情,做小生意多少都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应该看成是成本的一部分,不管怎么说,不能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这就不是小事了。

这是一件真实的事情。讨论法律的对错没有多少意思,因为那是一个必须遵守的东西。绑架在美国不管什么地方都是重罪,判到十年以上一点都不稀奇。

如果用上面的观点来看,于欢和他的母亲明显是被绑架了,警察的不打人就不算错完全是在扯淡,应该把那些人都抓起来,以绑架定罪,这个与欠钱没有关系。有人欠钱不还应该到法院去诉讼,不能以此作为理由来限制人身自由,不能以错对错,那还要法院干什么?

如果认为于欢是被绑架了,那么他是不是正当防卫就得从一个完全不同的角度来看了。当然,在美国这得最后由陪审团来决定,有可能无罪,也有可能轻判,这要取决于当时的情况以及背景,特别是双方有没有前科(这一点非常重要,特别是被告有没有暴力的前科),陪审团的判决在这种复杂的案件中是很难预测的,律师和检察官这时变得极为重要。所以美国有钱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请到名律师来搞定陪审团,人人平等从来在任何地方都是笑话,当不得真。

美国有一些案子是非常令人叫绝的,比如在休斯顿旁边的一个小镇,有一位老兄的只有几岁的女儿被邻居强奸了,他就拿着自己的枪把强奸犯干掉了,结果在当地的大陪审团就被认为这个案子用不着审理,他什么事都没有,连律师费都不用。这里的关键是自己的枪,说明他当时就是要去杀人的,但是陪审团认为他无罪此案就完结了,而且陪审团是用不着给出理由的。

美国和中国还是有很大的不同,美国的有罪无罪是由陪审团决定的,不大的案子被告(DA不行)可以选择由法官决定,但大案都是陪审团决定的,可以理解为法官不想负这么大的责任,而陪审员都是像你我一样的普通人。美国的法院可以这样来看,是由法官根据法律来组织,运行的一个场所,让原告被告辩论各自说出自己的理由,由陪审团来作裁判,并不是法官。而中国根本就没有陪审团,大案是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实际上是党组织决定的。这个背后实际上是在对于社会极为重要的法律判决上,是由法律精英(法官)还是由不懂多少法律的普通老百姓老决定。当然,陪审团是人,人就都会犯错,他们也会受到舆论以及法官的影响,但是,法官难道不是人,一样也会受到舆论的影响。总而言之,这是一个相信老百姓还是精英的选择,所谓的绝对公正是一个并不存在的东西。

在美国媒体可以公开批评判决公不公正,但基本不可能推翻判决,改变陪审团的判决的门槛很高,原则上只能重审由另一个陪审团来推翻。最高法院当然可以,但最高法院接受案件的门槛也是极高,不然法官要累死了。而在中国妄议政治是要有麻烦的,但是议“对”了还是有效的,就像这一回,媒体一边倒,中央一级的媒体发了话,这说明了一定有一个大领导的批示在后面,所以这个案子肯定会改判。对不对只有这种人知道,你我这种屁民是不知道的。

但不管怎么说,在美国无期徒刑是不可能的,这个刑期只是对有预谋的杀人。还是那一句话,说法律的对错没有意思,只能说你喜欢哪一个。

通宝推:普鲁托,乔治·奥威尔,脑袋,
家园 看过一审判决书和了解于家背景的,就会

不上南方记者的当了。。。。

二审律师接受了委托,立刻就找南方记者帮忙造舆论。。。。这个南方记者就是当年造谣烟台红富士苹果套药袋的那个。。。。

南方记者立刻就帮忙了。。。而且时间点很巧合,高一级法院接受再审,这篇稿子就刊发了。。。。

国内于欢案子这事啊。。。。怎么说呢。。。。吵七吵八。。。可那个记者却隐身了消失了。。。他点了一把火,然后他就不见了。。。

好歹出面说明一下嘛,稿子是怎么写的嘛,采访了谁嘛,那些令人气愤的情节,你作为一个记者,是怎么认定是真的而且把这些情节给写下来报道出来的呢。。。。没有,这记者不见了。。。

当年宣传张志新。。。还说在监狱里被强奸。。。。公安部啥的无端端躺枪背黑锅,都恼火了,陈禹山,你采访这么厉害的啊,你指出来,监狱里是哪些看守或者看守指示人强奸了张志新,我们一定抓!。。陈禹山没话可讲。。。。

通宝推:风云故事,日月光,
家园 别的不说了,只能说于欢案记者选题绝妙

这个案件不仅自身有很多有争议的地方,还有黑社会,高利贷背景的加成,想不火都不行,真的很久没有看到一个案子能引出那么多话题了。

我个人对怎么判倒是没啥可说的了,这个案件本身怎么判在我看来不算很重要,无论怎么判,都没法解决案件背后的大环境问题。

家园 为什么大环境没法解决?

如果“无论何种原因,凡侵入他人领地的,统统抓捕;在侵入期间,被人砍了的活该,砍了人的罪加一等”,是否就能避免于欢案的发生?

是不是领导太忙了,顾不上整这一茬?还是,这会给领导造成什么不便?

家园 美国是有公民逮捕权的

但是前提是你犯罪了,欠债不是犯罪,是民事纠纷,商店偷东西则是,餐馆不付账则不知道算什么

还有如果逮错了,也可能有麻烦。

家园 最后一句,引申一下。

中国和美国的法律方式各有其特点,没有对错,只是个人喜欢不喜欢罢了。

家园 死人无法开口

死人无法开口,陈禹山拿笔头子强奸了死人,却毫无惩罚。。。。

家园 思维方式不同吧

culture shock似乎不是专属于上个世纪的名词,不限于中外之别……

想象公安罗罗嗦嗦和受害人说这个那个,应该怎么样不该怎么样,还说你的损失是必要的成本,能不能说推卸责任懒政怠政呢?

之前追捧说美国法好,什么程序正义结果正义的,看着这里给出了个鲜活的结果正义的例子,当年真是被侮辱智商了。

绑架和限制人身自由是一回事么?

也想起来前两年的事情,一帮韩国小孩(青少年吧)来旅游抢了一超市,算抢夺还是抢劫呢?言语暴力也能构成“绑架”的要件的话,那么人多势众半大小伙对于几个女店员的隐形威胁算是抢劫的要件么?推搡能够作为抢劫的要件么?琢磨琢磨还是有点意思哈

德先生纡尊降贵,让我这真正的屁民感动涕零啊

家园 你不知道记者归谁管么?P民不要瞎掺和,吃瓜看戏的份!

怎么看,演戏的都是吃皇粮滴,即使不领也归吃皇粮的管。

让他们狗咬狗去,反正暴力机构都在他们的头手里。

如果天要灭他们,我们只能跟天走了。

家园 这个态度,无论西方民主自由还是共产大同社会,都和你无缘了
家园 只能做自个能做的事,没希望的就不忽悠人了。你说也不对,

就是说这样的草根占人口大多数,几千年社会还不是被主体人群他们给演进到当下。

家园 居然又跑来谈司法了,而且完全不看此案件的事实!
家园 我知道,结论是:中国是一个“畸形的国家”。
家园 看过一部电影叫铁面无私

芝加哥黑帮头子卡彭被送上法庭后还满不在乎,因为他花钱搞定了法官和陪审团。等到法官迫于压力,把陪审团调走,换了一批人后,卡彭才真急了。

家园 最高法出来定性了,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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