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纯技术贴:依照现有的资料,中医到底能治好什么病?请您讨论 -- 想象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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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混淆视听
家园 贩卖私货
家园 这只是你的幻想而已

你说: "我这个论点是从实践与事实中来的"

我猜,你的论点是双盲无法有效验药,你所谓的事实,来自你推荐的JAMA论文,没错吧?

很可惜,我已经在这篇文章懒厨:不扒不知道,一扒吓一跳指出,论文作者的结论,跟你的结论大相径庭。

你的做法就是从论文里面挑了几个数字,接着举几个例子,就声称双盲无法有效验药!这种做法,我只能呵呵。

不过我倒是有个想法,应该能行得通。你既然喜欢引用JAMA的文章,想必是对其认可的了,如果双盲无法有效验药,JAMA上面应该有论文论证的,你能否选几篇出来,在其结论部分,白字黑字写明双盲无法有效验药?

当然,如果这是你的伟大新发现,我觉得你应该先去投稿,而不是在西西河跟我较真。

家园 请问一下,眼睛部位长的麦粒肿有效吗?

麦粒肿这种算是囊肿一类吗?我小孩眼睛部位过一段时期就会长麦粒肿,还经常复发,动过一次手术,效果也不是很好。

老兄这两个方子太实用了,多谢分享

家园 中餐到底能不能吃?

楼主是个老外,对中医中餐不了解,我替你问下,纯技术啊,不说理论啊。

。。。。

家园 可能是精分,也可能是精心设计的中医黑钓鱼贴

可能是精分,也可能是精心设计的中医黑钓鱼贴

这种贴,不顶也罢,回到我的主贴来谈吧。

有些中医黑的确是用心良苦,但这些人又能从中获有什么好处呢

关键词(Tags): #中医
家园 原理应该比较接近吧

受外部刺激或内部自发形成的非炎症淤肿。不妨在孩子有复发迹象时一试,如果三五天没有好转就说明无效,请即就医。

家园 这只是你的诡辩而已。

实践与事实等于论文? 这是你的幻想吧。

即便是在论文中,人家也说了Biologics, psychiatric therapeutics, 然后才是and accelerated and near–regulatory deadline approval这三种高发区域。 对此你的解读是

简单的说,就是根据统计发现,那些加速审批以及快到截止日期批下来的,出现安全事件的频率更高,因此,有必要继续对新药的安全性,在其周期内进行安全监控。

也就是说,在别人举的三个例子里,你硬生生地吃掉了前两个,把最后一个例子“加速审批以及快到截止日期批下来”当成唯一的一个结论。中医黑也就只剩这点技俩了。

而且快到截止日期批下来的有没有通过双盲啊?没通过双盲为什么要批?加速批的倒是一般没过三期,但跟Biologics, psychiatric therapeutics, near–regulatory deadline approval比,Accelerate的又占多少?按你前面的标准,进入II期都被你归为双盲了,这加速的也妥妥的也是过了双盲的哦。这个我跟你科普过多少次了,你一直忽视,现在转身变得到快,本质还是神棍钻科学未知领域空子的逻辑,选择性地看不见听不懂对神不利的证据,无非是把实践与事实等价成论文,论文等价成圣经,然后垄断圣经的解释权。可惜,懂英文的不止你一个,在科学面前,你幻想垄断解释权是做不到的。

还有为什么加速与临急批的药物近年会增多?原因不就是因为双盲无法有效验药,导致FDA只能不断扩大样本群,延长观测时间,以致于费用不断升高,样本难以凑齐,时间越拖越长,能承担的药企越来越少,上市的新药数量连年下降,病人无药可用么。你也不看看最近通过双盲药物的数量是下降还增长,等到降成零的时候就绝对安全了是吧,还是你上面的老旧诡辩逻辑,差评。加速与临急批的药物上升本身就证明双盲并不可靠,你倒看看最近加速与临急批的药物比例上升了多少,其在aftermarket安全性问题中比例上升不是正常的么,敢情你双盲可靠的结论是让双盲拒掉或拖着所有药物申请,然后把这些药物都变成加速或临急批的,所以出问题都跟双盲无关啊。你咋这么牛呢。

你看,从论文里面挑了几个数字,接着举几个例子,就证明作者的结论是双盲能有效验药,不正是你在做的么,而你总喜欢倒打一耙。我可没说过这论文的作者是在证明双盲的问题,人家只是对经FDA批准的上市药物进行安全性的跟踪调查而已,因为其论文的广泛性与严肃性,所收集的数据可靠性有保障。而我只是借用了他的数据,说明即使通过双盲,也不能说明药物有效,双盲有较大的局限性并不能对药物有效性进行可靠评估罢了,这就被你当成论文本身的主要目标是双盲?中医黑总是这么没有常识与逻辑么,到底是谁在幻想呢?再次见识神棍逻辑。并且人家作者的结论是,

“The high frequency of postmarket safety events highlights the need for continuous monitoring of the safety of novel therapeutics throughout their life cycle.”

翻译过来是高频率的postmartket 安全问题表明在药物生命周期内持续的安全监控是必要的。

在你看来,这是在说明双盲验药可靠?可靠不应该是节省资源,减少监控频率么?你这是连基本逻辑都不要了啊,再次发回重新洗地。

你这么喜欢双盲,我到觉得你应该去发个论文,用事实证明双盲有效,要求FDA减少postmarket的安全监控力度,甚至撤销,给广大病人带去可靠的药物。并以身做则,带头吃这些药物,这可是你的伟大新发现,何用跟我在西西河杠呢?

家园 受迫害妄想,这病得治!
家园 麦粒肿我小的时候大人给过一个偏方,外治法的,

就是用细线系在无名指的第一横纹处,具体是眼睛的同侧还是对侧我也没记住。用过一次好像没多大用处,最后还是破溃收口了事。

因为不费事也看不出什么危害,你可以试一试看。

这个还可以动手术我还真不知道,难道手术的伤口会比自然破溃的小?这大概是典型的“本科思维”在作怪吧,内科医生总是先考虑吃药,外科医生则先考虑开膛破肚。

家园 不能,不科学,个例不能说明什么
家园 其实楼主这个问题正好点出了关键

中医治的是人,不是病,西医治病不治人。这实际上是双方思维方式的不同造成的,西方的哲学方法更多的是从简单到复杂。比如运动的研究就是从匀速直线运动,匀加速直线运动,下抛运动,平抛运动,上抛运动,一步一步研究出来的。相对于医学而言,感冒就找感冒病毒,然后找灭杀病毒的办法,将病毒灭杀了,病就好了。这也是楼主问出中医能治好啥病的原因,因为他认为中医也是这么干的,一个一个的具体的病去治好。很遗憾,中医不是这么治病的,中医将人看做一个整体,通过对人体机能的调节来治病。同样是感冒,中医的搞法是弄明白人是受寒了还是受热了,并采用相应手段来调节人体,调节过来了,病也就好了。所以西医对一定的病症有比较明确的治疗方案,精确到针对某种疾病使用某种药的地步。中医却花样翻新的,同病不同医。为啥呢,因为即使在西医看来相同的病症,在中医看来也应该根据人体的状态采用不同的医疗方案。双方的病和人的认知不同,自然就发展出不同的治疗方法。

通宝推:广宽,
家园 医学都是救死扶伤的

,无论中西医。无论是治病还是治人,医学都得把生命放在第一位。中西医的差异实际上是对生命理解的差异,而不是对救死扶伤这个目标的差异。对生命理解的差异主要表观在对生理病理的认识不同上,并非治病的思维上,这两者只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认识生命去认识生理病理而已,并不存在谁对谁错的问题。而且所谓中西医思维方式的不同,与故意将两者对立还是有区别的。中医黑令人厌憎之处,就在于夸大甚至豪无理由地对立中西医,危害医学的共同目标。

西医其实也一样是同病不同医或异病同医的,比如不管是肺炎、疖肿还是牙周脓肿,只要是同一种细菌感染,就用相同的敏感抗生素——异病同治;同样是肺炎,治病菌(或病毒)不同,药物就不同——同病异治。再比如,中医讲“辨证施治”,西医要“个体化治疗”。病邪严重时,中医要“实则泻之”、“祛邪以扶正”,西医要“清除病灶”、杀菌抗毒。体虚为主时,中医要“虚则补之”,分别阴阳气血和不同脏腑而补益;西医要补液、纠正水电解质平衡,分别补充蛋白、不同血液成分、脂肪、微量元素等等。感冒发热时,中医要“发汗解表”,西医要解热镇痛,如此等等。

所谓的西医同病同治,只不过在引入科学共识形成指南(也称临床指南)以规范治疗方法后产生的误解。用科学共识形成指南的目的是使医疗决策更加科学、规范和易于实施。这个初衷是好的,但是,万事都怕个但是,指南是准入标准,指南年年在变,已经变了十几版了。为什么?第一版死那么多人谁负责?集体犯罪吗?用科学的思维来做医学要出很大的问题。

还有,中国的指南10%是中国的数据,90%抄国外,不出事才怪!比如肿瘤,有一千个肿瘤患者,有一千种抗癌药,每一种从科学上讲都是有效的,不可能一个人吃一千种药,也不可能一种药治千百个患者吧。科学是静态,医学是动态。上世纪感染性疾病高发,而现在是肿瘤高峰。

上面的问题在于医学不是简单地等于科学,不能以偏概全,科学这把钥匙既可以开启天堂之门,也可以开启地狱之门,究竟打开哪扇门?取决于是否以人以本的生命重于一切,而不是简单地将科学等于正确。用科学理论帮扶医学,但不能用之误解医学;用科学方法研究医学,但不能用之束缚医学;用科学数据助诊疾病,但不能用之取代医生;用科学共识形成指南,但不能用之以偏概全。不能在科学引入以后,我们就用科学的格式刷来刷医学,通过格式刷刷掉的是人的本性和特性,只剩下医学的科学主义和科学化的医学。而这是要出问题的,科学什么都可以做,研究细菌可以做成武器杀人,而医学不是这样,要受到伦理的要求,讲人道主义要把生命放在第一位的。而中医黑做的是相反的。

再回来说中医的同病异治与异病同治,这个比较复杂,只有引用专家的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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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中医界一般认为「同病异治」是辨证论治的特色,可是由于「病」的含义不清晰,以致「同病异治」的概念变得模糊,失去了实际意义。从另外一角度看,假如同一个病人,找不同的医师看病,却有不同的治疗,可否有这种真正意义上的「同病异治」?

历来中医界把「同病异治」提升到中医的主要特色来看待,究其内涵是甚么?这种说法有何不足?以下先从「病」的含意说起。

「病」的含意:

六版教材《中医基础理论》中指出:「病是有特定病因、发病形式、病机、发展规律和转归的一种完整的过程[1]」,这种说法是参照西医对「病」的定义而提出,可是从中医的角度看,假如「病」是有特定的规律和转归,则应当能够预测每一种病的未来变化,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中医看病最多只能从现阶段的病机来判断下一阶段的病情,却无法準确预测疾病的全过程。况且,即使是在《中医内科学》教材中,也没有一种疾病能够说清整个过程,例如感冒一章,最多可分风寒、风热、暑湿、虚人感冒等类型,但这些是空间上的划分,而非时间上的划分,可见即使一个简单的感冒,也无法脱离具体病人谈其发展规律,更莫说其他疾病。

这种认为「病」是疾病发展的全过程,而「证」则是阶段性的说法,并非中医本身的概念。其实「病」跟「证」、「病证」的意思本是相通[2],都是指临床表现。「疾」、「病」二字在《说文》中互训,字义上除了是病情轻重的分別外,基本含义相同,是一个泛义的词语,表示人有不舒服,身体不适而已。在《黄帝内经》中的「病形」、「病态」和「病状」,其实也是「证候」之意;《内经》中的病名与证名从未严格分开,某一名称常一身二任[3]。例如咳嗽,可说是病,也可是证,就算《伤寒论》中太阳病也可以说成太阳证,病跟证并非严格区分。

哲学上一句名言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意思指客观世界千变万化,而时间不断前进,我们不能回到过去,因此每一件事情也不可能相同。以此角度,因为每一个人的体质、所在环境、时间也不同,因此世界上也没有两个相同的病人。平常说两个人都患上同一种疾病,在中医上是指一些相似的临床表现,亦即证候相似,而不可能是疾病的全过程都相同。但如果说「同证」,也是概念不清,证即临床表现,例如「咽痛」是一证,但咽痛还可以细分多种表现形式,例如晚间痛甚、白天较轻,或整天俱痛,或咽养痛轻,或咽肿痛,或咽溃烂等,这些都可算是不同的临床表现,很难说两个人的咽痛完全相同。

如此理解「同病异治」,便变得失去原有的意义。《中基》指「同病异治」即是「同一种疾病当中,由于在疾病发展的不同阶段,病理变化不同,即证不相同,根据辨证论治的原则,治法也就不同1」,病跟证一样必然是阶段性的,如果按哲学上的严格理解,两个人的病不可能完全相同,既然没有「同病」,「同病异治」理论上是没可能发生。

「同病异治」一词在《黄帝内经》中已经提出,当中的「同病」亦非真正相同。在《素问·病能论篇》中说:「有病颈痈者,或石治之,或鍼灸治之,而皆已,其真安在?歧伯曰:此同名异等者也。夫廱气之息者,宜以鍼开除去之;夫气盛血聚者,宜石而泻之,此所谓同病异治也」,这里说的同病异治,实际上也不是「同病」,岐伯解释是「同名异等」,只是同名而已,病机有所不同,因而选择用不同治疗手段。另外,在《素问·异法方宜论篇》亦讨论过类似问题,说:「医之治病也,一病而治各不同皆愈何也?」这一篇所讨论的,是由于人生活在不同方位的地域,产生不同的体质,因而得不同的疾病,故产生了不同的治疗手段。从原文中说:「东方之域……其病皆为痈疡」;「西方者……其病生于内」;「北方者……藏寒生满病」;「南方者……其病挛痺」;「中央者……其病多痿厥寒热」,可以明确的看到,本篇并非指「一病」,而是因为病不同所以有不同治疗。当然,对于「同病异治」一说,我们应该了解其精神,就是辨证论治不可以单看「病」、「证」等现象,而是要看「病机」的本质。

讨论到这,希望引申讨论一个更有意义的问题:即使是同一个病人,给不同的中医诊治,到最后也会开出不同的方药、不同的治法、更甚至有不同的病机诊断,这在临床上确是可以出现的情况,是甚么一回事?可否说是真正意义上的「同病异治」?

同一个病人,却有不同治疗?

对于这问题,可以从三个层次逐步深入讨论:

2.1. 方药层次

同一个病人,不同医生在具体用药有所不同。这比较容易理解,一般解释,对于同一病机,中药的选择十分多,例如「气滞」,有不少理气药可供选择,不选陈皮可以选木香、还可以有橘皮、香附等等;理气的方也可以选四逆散、柴胡疏肝散、良附丸等等。虽然这些方药仔细分析必然有所区別,但大方向是一致的,临床上经常出现某药不方便时,则用他药取代。

2.2. 治则治法层次

同一个病人,却有不同的治则治法。这也不难理解,因为按照中医理论,治病时有许多治则上的规定,例如《内经》提出「大小便不利治其标」、《伤寒论》中提出先表后里等先后缓急治则。而有些治则是相对没有这么严格规定,例如几种内伤杂病同时出现时,该先治疗哪一个,则视乎病人的意愿、病机的复杂性、医生的习惯等等。至於具体治法,因为中医治法上有许多选择,以补法为举例,可以选择直接补虚脏,或者虚则补其母,补先后天,甚至有隔一、隔二脏补的说法,还有以通为补,以清为补等间接补益方法;治疗手段更是多样化,例如药物剂型的丸散膏丹,其他手段还有针灸、推拿、拔罐、外治等方法,医生可按专长选择可行、方便而合适的方法。

2.3. 病机层次

同一个病人,会否有不同的病机诊断?这是最受争议的一环,问题在于对「病机」的理解,以下详细讨论。

为甚么可以「同病异诊」?

按照笔者在《辨证论治的思维过程》[4]一文所述,辨证论治的过程中,病机可细分为三步,分別为:第一步:初步病机。医者对疾病本质的模糊印象,是对病机的初步假设;第二步:临床病机。医者仔细辨別证侯,发现病人身上的多种个別病机,可称为「多病机共存」的机体;第三步:核心病机。在各种临床病机之中,找出与主诉最为密切关系的病机,判断各种病机的标本先后缓急。

「同一个病人,可否有不同的病机诊断?」就此问题,中医界多不敢面对,如果回答「可以」的话,好像表示中医的诊断并无标準可循。其实,一般「病机」的说法较为笼统,从以上三个层面去理解,则能回答此一问题。

初步病机并非最后诊断,而只是诊断的开始。因为一个人可以同时存在多种病机,例如一个人素体脾阳不足,最近多了肝气郁结,还得了外感风寒,病机就相对复杂,多病机共存在老人身上更加常见,因此,能否将所有临床病机都找出,要视乎医生的水平。事实上,找出临床病机的目的是为了找到核心病机,有时不需要找到所有临床病机才可以到下一步,只要资料足以诊断核心病机即可。

临床诊断的关键是找寻核心病机,理论上一个疾病该最少有一个核心病机,但有时候解决核心病机时,我们必须同时兼顾其他相关临床病机。就像素体阳虚的人,如果得了表证,在《伤寒论》中认为不可单纯发汗,视乎阳虚的不同程度,考虑兼顾温阳解表,甚至单纯治里。兼顾各种病机,有时候并不严谨,医者可视乎病情的缓急,考虑兼顾临床病机的多少,也因此说,除了核心病机诊断应该相同外,其他兼顾病机,可以有所差別。

以上讨论指出临床病机的先后缓急判断可以有所不同,若再进深一步讨论,为甚么临床上可以出现同一个病人,不同医生可以有完全不同的「核心病机」诊断?这是在学习「各家学说」的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历代医家在面对相类似的疾病上,可以有各种不同的病机解释,这让初学中医者造成学习上的困难,该怎么理解这种情况?

各家学说造成「同病异治」?

古代大医家的学说能够流传下来,反映他们的方法具有临床疗效,才受后世推崇,因此在讨论之前,可假设他们误诊机会较低。按照前文所述,没有两个人的病是一样的,历代医家也不可能医治同一个病人,因此难以等同的去比较。

从大体上看,在历代医家治疗相类似的疾病时,可以存在很大差別,例如李东垣治疗脾胃气虚发热证,这种发热如果从张从正、刘元素的角度,可会认为是邪气是主要致病因素,需清热攻邪;朱丹溪在治疗虚损病时特別重视阴气,认为「阳有余阴不足」,而张介宾则更重视阳气,认为「阳常不足,阴本无余」;而即使现在的临床上,也有扶阳派医家主张以阳气为本,即使是阴虚之证,按「阳主阴从」也认为阳虚为根本。造成这些种种差异,是甚么原因?

如前所论,可以从核心病机的角度去分析。因为各医家对于中医理论诠释不一致,在临床病机中判断核心病机时,有所侧重自己的学术观点,造成不同的选择。还有问题是,核心病机可否不只一个?可否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核心病机?即是解决其中一方面的病机,另一核心病机会则迎刃而解?例如一个「阴阳两虚」的虚劳病人,阳虚和阴虚均是其核心病机,或许最好的治则是阴阳并补,但如果只治疗其中一方面,单纯补阳或者单纯滋阴,会否都能痊愈?很难排除这种可能,不然的话,则难以解释为甚么历代医家可以发展出这么多的学说。

应该指出,中医的理论主体没有因为各家不同而改变,核心病机的诊断仍然是不变的。但是因为治则治法有「殊途同归」的可能,就算用不同治则,也可能达到最后治愈的目的。正因如此,医家们则容易「以效测证」,按照自己的经验而揣测病人的病机,更化身成自己的学术观点。例如上述阴阳两虚的例子,如果某医家尝试以温阳的方法来治疗,其实中医理论也认为阴阳可互生,能够获效并不奇怪,但该医家可能因为获效,而推论出这病人只有「阳虚」的结论,更甚可发展出「纯阳学派」,认为一切虚损病都只是阳虚,实际上这只是反映了中医理论的一个侧面。

进深讨论

5.1. 为甚么治则治法可有「殊途同归」的可能?

从系统论的角度则比较容易理解。人是一有机整体,五脏系统互有关连,不能割裂,即使影响五脏中任何一个子系统,也会对其他子系统造成影响。现代临床上有种情况:某医家特別喜用柴胡剂,病人中十居其七也用小柴胡汤,不论当中有没有误诊,却也时有疗效,为甚么会这样?首先人的系统是有机的,具有自我修复能力,生病时即使不治疗亦有自愈之机,再者,系统各部份互有关联,即使没有对準特定系统作调整,而只给整个系统作一个随意的「震荡」,或许足以让其他子系统也达到自我修复,间接治好疾病。

当然,不是说中医不需要辨证论治,乱开方药也能治病,如此则没有中医理论的必要。这种「震荡」的方法是随机性的、经验性的,不需理论,而中医经典记载的治法,则是直接找到问题的根源作出调整。「殊途」虽然可以「同归」,也可能治好病,但没有找到核心病机的随机治法,则不一定能治愈疾病,疗效有所差別,这就像走不同的路到达目的地一样,路程自然有所不同,假若能抓準核心病机,自然是最快的捷径。

5.2. 中医诊断存在诸多变化,是否反映中医「不可重复」?

从具体病人上看,没有两个病人能有相同的病,因为客观实在的世界是复杂的、多因素的,因此完全没有重复的可能。而西医上的「可重复」,则是因为西医研究排除一切其他因素,单独研究两件事物的关系,这样虽然能够重复,但却把客观世界简单化,排除了众多因素后,世界也变得不真实。「可重复」不应该是科学的唯一标準,「不可重复」正反映著中医整体性的特点,亦是中医的优势。

不过,虽然「病」不能重复,但是中医理论却可以。中医经典和历代医家所奠定的理论,如能通过实践检验,后世可以学习而使之再现,医者的临床思维,假若是按照中医经典理论严格思考,当然是可以重复的。

结语

「同病异治」的说法本身含义不清晰,本文试提出「同一个病人却有不同治疗」,这种真正意义上的「同病异治」,实际上是对于病机诊断的不同理解,因而造成后世的各家学说。深入思考「同病异治」发生的原因,对于中医诊治思维有更深刻的认识。

【参考文献】

[1]吴敦序. 中医基础理论[M].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7.

[2]符友丰. 证候着论训诂一瞥[J]. 医学与哲学,1993,14(5):19-21.

[3]王洪图. 内经选读[M]. 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0:8.

[4]李宇铭. 辨证论治的思维过程[J]. 时珍国医过药,2008,19(10):2550~2551.

李宇铭.〈真正意义上的同病异治〉.《杏林新绿》第12期, 香港浸会大学中医药学会, 页23-27, 2011.

通宝推:川普,左右采荇菜,燕人,
家园 诡辩?科学杠精怎么会用这种招数?

诡辩通常意味着有逻辑错误,例如偷换概念,倒因为果等等,科学杠精怎么会这么傻让辩论辩论对手轻易抓到痛脚?相反,辩论对手挑不出逻辑毛病,而且又无法反驳事实,不肯认输之余,往往会指责对方诡辩,呵呵。

还是示范一下如何摆事实,讲逻辑吧。

你推崇的那篇JAMA,我再把结论贴一下:

Among 222 novel therapeutics approved by the FDA from 2001 through 2010, 32% were affected by a postmarket safety event. Biologics, psychiatric therapeutics, and accelerated and near–regulatory deadline approval were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ly associated with higher rates of events. The high frequency of postmarket safety events highlights the need for continuous monitoring of the safety of novel therapeutics throughout their life cycle.

关于此结论,有一个事实: 作者没有得出双盲无法有效验药的结论,作者的结论就是这句话:“因此,有必要继续对新药的安全性,在其周期内进行安全监控”。这个,你总得承认吧?(多说一句,这个事实跟我漏掉翻译两个例子无关)

如果你承认上面这个事实的话,那么,双盲无法有效验药这个结论,就是你自己推导出来的,这个你也会承认吧?

如果你承认这两个事实,接下来可以讲讲逻辑:

简单的一招,叫反证法,我们可先假设“双盲无法有效验药”这个说法成立,而众所周知,FDA目前又指定要用双盲验药,我们就可以推导出,上市的新药会有很严重的问题,很可能死伤无数,但根据JAMA的研究,仅有32%遇到安全事件,3个药退市,很明显这个推论跟事实是矛盾的,因此,假设不成立。在这里,我要再次提醒各位读者,我从来没有说过双盲验药100%有效。

反证法不但可以用来论证这个事实,还可以用来论证该JAMA文章该作者的结论,例如:我们可先假设“作者认同双盲无法有效验药”这个说法成立,而众所周知,FDA目前又指定要用双盲验药,我们就可以推导出,作者肯定会反对FDA目前的做法。可是,作者白纸黑字写着,仅仅是要求“有必要继续对新药的安全性,在其周期内进行安全监控”,因此,我们可以确认:“作者认同双盲无法有效验药”这个说法不成立。

那么,如果换成我这样的科学杠精,来论证“双盲无法有效验药”这个说法,要如何论证呢?当然要堂堂正正地出招了:

首先要搞清楚有效验药的定义,有两方面,第一,是要能剔除无效,或者有严重安全问题的药,第二,要能鉴别药物的有效性,确认安全性。

按照这个定义来操作的话,我首先就会去调查那些被FDA拒掉的新药,重新做试验(就用LeafWind提供的大招好了),发现那些被拒掉的药,居然大多安全有效,啊哈,成功了一半!

接下来,又去调查那些FDA批准上市了的药物,发现大半存在问题,很多病人,吃了非死即伤,欧耶,成功了另外一半!

这个才是堂堂正正的招数来论证“双盲无法有效验药”。

这种从别人论文里挑了几个数字,就自以为论证成功的做法,绝对是旁门左道,科学杠精会相当不屑。

既然提到你的大招,不得不补充几句,你的大招:“比双盲法更可靠的办法是医学实践加时间”,其实,说了等于没说,科学杠精会有很多问题要问:何为医学实践?要做动物试验吗?怎么认定是自愈还是药物起作用?何为加时间?需要多少时间,1年还是5年,不同药物是否需要不同的时间?标准是啥?等等,缺少答案之前,甚至无法评论这个大招,唉。。。。。

最后结尾,再提醒你犯的一个逻辑错误:

在这个帖子里leafwind:逃避才是技穷的表现。,你一再追问:“你到底承不承认双盲统计无法有效检测药物的有效性?”,不言自明,你是认为“双盲统计无法有效检测药物的有效性”了吧?

然后在这个帖子里leafwind:当然是你在逃避。,你又说:“双盲统计当然不是一无是处,但意义有限”

既然无法有效验药,请问意义何在呢?

通宝推:文化体制,
家园 越是自我标榜为科学的人越是不科学,心虚的表现罢了

神学也可以是逻辑上严谨的,就能说明神棍没有在诡辩?你自认”科学杠精怎么会这么傻让辩论辩论对手轻易抓到痛脚?“,不就是在给神学贴科学的标签,顺便美化自已为科学么。

你看看你从头到尾显摆的是什么?自已的论点空对空,离开事实基础,任意曲解别人原意与论文目的,把自已做的事倒打一耙,减裁歪曲别人的论点。说你是诡辨,你的对应居然是我就是科学,怎么可能被别人抓住痛觉。你发明了一个新的辩论方法,即不用驳论据(事实),也不用驳逻辑,只要自称我是科学就行。

你说你认为双盲能可靠验药,唯一的逻辑就是不能有效验效药为何FDA要使用双盲,没错吧。那么按你的”科学杠精“的做法,对方是不是应该回你一句”FDA为何不能使用一种无效验药的方法“,科学的做法是你得举证双盲通过的药物都是有效的安全的。我是科学的,你不这样你就不科学。哈哈,完全不用去找什么事实论据,逻辑上也没问题啊。啥?你有事实有数据有论文,嗯,论文可没说双盲有效啊,像你这种从论文里摘几个数据,就自以为论证成功的做法,绝对是旁门左道,科学杠精会相当不屑。你看,整个过程空对空,还自我打扮了一番,逻辑还算通顺,可就是没有事实,神棍的惯用技俩嘛,而这就是你的大招?

可是一旦你离开上述的神棍逻辑时,你的逻辑也就变得一塌糊涂了,你要求用的反证法,一般是进行正面的直接论证或反驳比较困难时使用的,这本身就说明你对直接论证“双盲能有效验药”或者反驳”双盲不能有效验药“有相当的困难。但反证法论题的反对判断是不能作为反论题的,因为具有反对关系的两个判断可以同时为假,所以你一旦你使用反证法,那么其反命题也就是你的论点“双盲能有效验药”也不成立,如果你坚持,那么从逻辑上说,你在诡辩,无论你再自喻多少次“科学杠精”,而改变不了你在诡辨的事实。

再来说你的可靠标准,“第一,是要能剔除无效,或者有严重安全问题的药,第二,要能鉴别药物的有效性,确认安全性。”逻辑更加混乱,不能鉴别药物的有效性安全性的话,如何去剔除问题药物?这两者本就是一回事,被你硬生生地分成两部分,感情你认为FDA一开始就打算即使能鉴别出药物的有效性安全性,也故意不去剔出的吗?还说自已不是FDA黑?逻辑混乱,诡辩。

然后再说说你的标准问题:

我首先就会去调查那些被FDA拒掉的新药,重新做试验(就用LeafWind提供的大招好了),发现那些被拒掉的药,居然大多安全有效,啊哈,成功了一半!

你出钱?你去找人来做试验?你去说服FDA给你legal permission?如能,当然可以做这个试验了,但从逻辑上来说证明一个方法能不能有效验药仅看它通过药物是否有效安全即可,重新试验被拒药物不是必要条件,当然条件允许做了更利于全面评估,成功一半的说法完全不合逻辑,诡辩。除非你认为没有药物通过这种验药方法,双或者通过的药物都是100%的安全有效,这种情况才需要返回去试验被拒药物,而这明显与事实相悖,所以还是诡辩。

接下来,又去调查那些FDA批准上市了的药物,发现大半存在问题,很多病人,吃了非死即伤,欧耶,成功了另外一半!
原来你的药物有效性标准是只要不是大半存在问题,只要病人吃了不是非死即伤,这药就是有效的?再回头去看看你说的话“我要再次提醒各位读者,我从来没有说过双盲验药100%有效。”,原来这就是你的不是100%有效法啊,再看看你的有效标准“有两方面,第一,是要能剔除无效,或者有严重安全问题的药,第二,要能鉴别药物的有效性,确认安全性。”,很好,这个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没有强制双盲,也没有看见哪个国家上市的新药大半存在问题病人吃了非死即伤的。按你这个标准,是不是也是不用双盲也能有效检药了啊,即然你要不要双盲都能有效验药,这双盲在有效验药中的必要性又体现在哪里?逻辑混乱,诡辩。另外,1/3的新药出现较严重的安全性问题,与大半病人吃了非死即伤是两回事,吃了非死即伤的是毒吧,安全性问题请以FDA的定义为准,这是偷换概念,诡辩。

科学的做法是什么,不是不停标榜自已是科学,而且切实拿出符合科学的论据与论证。一个在你认为可靠的验药方法,居然其通过的药物在短期内发现1/3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问题,而你的逻辑是没超过一半就是可靠的?还自我标榜这就是科学,唉,果然是心虚加诡辩么。那90年代发现超过50%以上通过双盲的药物存在安全性问题不知道你又该怎么说。当然,时间太久,找不到原始资料了,也就不为难你了。

用堂堂正正的招数来论证“双盲无法有效验药”,当然是像我这样以事实为论据的科学论证方法。你要觉得别人的论文哪里不合事实,我引用的数据如不对,你大可提出来,可惜你没有。通过双盲测试的药物在短期内发现1/3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问题,长期没有被发现的问题还不知道有多少甚至(长期)有效与否也不确定,当然不能称为一种可靠的药物有效性测试方法。这是很简单的逻辑,甚至是常识。你要驳这个论点,堂堂正正的方法是要么去找出与论文中提出的事实不符的论据,要么睁眼说瞎话,自称科学你说可靠就是可靠,或者用你的逻辑,只要没死伤一半以上的人就说明可靠,你选择吧。别扯什么不能引用别人论文的数据,这是公开的,作何人都能引用。

至于你提醒我犯的一个逻辑错误,看你跟捡到宝一样,我估计你要么对什么是逻辑错误一无所知,要么没看到我的另一个贴子。树靶子的是你吧

我早就说过了,双盲统计的意义在于帮助临床实践上,而不是在决定药物有效性权威上。没有P值的临床统计都可能对临床有启发,怎么到双盲这就没有意义了?这就是你所谓的逻辑错误?你的逻辑是什么?双盲统计只能有效验药?论据呢?事实呢?

至于“比双盲法更可靠的办法是医学实践加时间”,你认为说了等于没说,这不重要,重要的是FDA跟其它大多数国家的药管局在这么做。当然你也可以认为FDA他们做了等于没做,你还可以问FDA何为医学实践?要做动物试验吗?怎么认定是自愈还是药物起作用?何为加时间?需要多少时间,1年还是5年,不同药物是否需要不同的时间?标准是啥?等等“,唉。。。。。诡辩就是诡辩,说好的堂堂正正的科学杠精呢,连啥是实践都不明白呢。

所以你科学的杠精就是诡辩的代名词而已,你的字典与普通人有点不一样啊。你真想做科学的杠精,那就直接列出你的论据嘛,说明‘双盲能有效验药”,比如有可靠数据与事实表明过去10年通过双盲测试的药物都100%安全有效,或者你不同意100%那至少得证明一个百分之多少安全有效吧,并保证以后也不会被发现出较严重的有效性与安全性问题,不能保证的话用以前30年也行。这才是堂堂正正的科学杠精嘛,对了,按你的逻辑,还要注意不要引用别人的论文啊,从里面生拉活扯出几个数据,绝对是旁门左道,是科学杠精相当不屑的行为,还有要可靠哦,不能拿不可信的来源混事。

哈哈,感谢你持继为大家提供神棍逻辑的模板,示范诡辩的话术,科学不是你任你打扮的小姑娘,你这样只会贻笑大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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