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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顺风车再出强奸命案,是否应该取消滴滴上市? -- 夕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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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已经听着像活动妓院了

可以满地跑的天上人间,这个IPO的想象空间不小。

会不会整个事件是为了给IPO造势,不出人命我敢说好多人比如我还不会这么了解滴滴的投资潜力。可惜了那个小女孩的一条命。

家园 现在是革新思维泛滥的时代

什么都可以试一试,这个我完全赞同。

我以前也说过《共车》,大致也是这个意思,但是我构想的,参加的私车司机要有比较严密的组织,像个帮会(大家庭)那样,堂口上约束得住。

现在试下来,UBER这个新生事物,在中国不完全适用,那就最好先关掉,等将来技术更发展了------滴驾一接到客人,监督仪自动开启,全程录音,由AI监听,一旦出现敏感词,立刻转接人工接听,通过扬声器直接介入现场,还不行就地报警------这才重新开张。

现在关(或者国家收购),投资人要有损失,程柳要有损失,但愿赌服输,你确实押错宝了,赌品就要好一点,看上去像个现代贵(tu)族(hao)的范儿。

家园 当然有必要

马云可是要收这些淘宝店开店和相应服务的费用,收钱的时候他怎么不犹豫?开设新店铺的时候双方签署的协议就是法律追究的凭证。马云的淘宝总部可不是在国外,当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出现假货纠纷淘宝有义务向当事人甚至警方公布相关责任人的信息而绝不是简单的当甩手掌柜。最近的一起淘宝假货案件淘宝就败诉了,这是法院的判决论据:

对于淘宝辩称自己不应负连带责任一说,判决书称,淘宝作为网络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和管理者,在本案纠纷发生前,应当了解、掌握涉案卖家差评率非常高等情况,但淘宝却未采取有效措施对涉案卖家翟某进行监管。

在纠纷发生后,淘宝既没有及时向投诉者提供卖家的真实有效信息,也没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双方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关于“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之规定,淘宝应对卖家的欺诈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淘宝即使缺乏验证商品的条件,在买家提出假货指控并无法得到卖家正面回复的情况下,暂时关停卖家的店铺所有商品和锁定该账号当日已有交易行动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以此强制卖家提供正品的相应凭证,不是正品或者拿不出凭证就必须在商品信息中明确说明。正常商贩在这种情况下都会采取协商解决的办法来避免自己的损失,除非其本来就没有获得原厂家的品牌代理销售权。说到底是淘宝不愿意花钱建立这样的GM逃避自己该有的责任罢了。滴滴也一样,在接到多起乘客投诉后仍然对嫌疑司机不问责不公报甚至不报警,那它就应该承担责任。公安局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限制他们的某些活动自由同样是这个目的。

家园 一叶知秋

我们从斑马案可以看出,行走江湖还是要一点警惕心,不要以为人性本善。那么,把包包和车钥匙交给外人是错的,随便上陌生人的车岂不更错?不是一种巨婴的无知?

但UBER和滴滴则包装这种鲁莽,涂上艳遇/探险等等巧克力色。UBER在西方社会还能大体运转,在中国,实践中确实遇到现实的反击。

滴滴这种做法,确实能迅速应用很多新科技成果,比老旧的出租车行业要灵敏时髦。但一个坏人想要冒充出租车司机不那么容易,你要让你的私车穿上“出租车的制服”,作案后还要改装回去,这是多大的动静?现在好了,少数几个坏人混进滴驾,滴滴就是便衣痴汉队,露械是罪犯,收起是良民,警察也很头疼吧。

而且,任何出租车公司都是小地域经营,规模有限,驾驶员也是普通低端人口;滴滴却是全国营业,公关能力/删帖能力绝对不是小出租车公司可比,车主很多都是高智商。到今天命案已经一连串,掩盖的投诉不知还有多少,但至今还没有跟“米兔”挂钩,这又是多么大的“自洗自卫能力”?

资本孕育的(实际不是需求孕育的)巨大的,全域性的,超高速膨胀的垄断企业,利多还是弊多?请大家自行判断。

这不是单个公司的本质性问题,其实是一批公司的问题,一旦大了就不得不“为恶”,屈服于资本的意志从而不择手段追求业绩的问题。这个问题,GOOGLE,FACEBOOK,APPLE,都有。

通宝推:薄荷糖家族,知其何休,白玉老虎,
家园 假道伐虢罢

有钱人除非变态猎奇,否则一般都会找安全的渠道约炮的。成天想着这种歪道打野鸡、吃天鹅肉,要么是穷吊在YY,要么就是油腻大叔在以己度人了。

老本你能与多少个滴滴司机谈过呢,至少我每次座滴滴车,都与司机谈这份营生事情,多少有些了解吧。

1,出租车玩不过滴滴的,现在还在开出租的,要么没钱买车,要么之前的份子钱未到期罢,新入行去做出租车的,目前还没遇见过。

2,滴滴在各大城市都有限制,但为何还能风生水起,无非以前的链条吃水太深吧。如现在我这城市限定只有2.0排量以上的车才能开滴滴,否则抓到罚几万。能开2.0以上的车,谁会在乎那几个油钱呢,开滴滴的基本是2.0以下的车。滴滴凭自己门阀世家一直绕开地方诸侯,收益可观,招人怨恨理所当然,但间接上让司机也少受了一些盘剥也是有目共睹的。

3,滴滴盘活闲用车来营运也是件利国利民的事情,出问题也是必然,多做多错,少做没错嘛,谁能无错呢?至少作为交通便利的受益者,我是支持滴滴的。

通宝推:jhjdylj,
家园 已经是你做初一,我做十五的节奏了

浙江破获“史上最大数据窃取案”:涉30亿用户信息

近来的头条真的一个比一个大,滴滴道歉了,炒人了,这次轮到国企,又是什么的一出戏呀。

家园 问题在于这个有没有违活违规呢

如果没有,你总不能用强吧,如果有,之前你又吃什么去了?

家园 你说的也有道理

但地方上的官场生态,是需要适当“涵养”的,这其中包括留下一些灰色财源,比如市一级的药监,工商。出租车行业其实也在其中,因为这里面涉及到交警队的经济利益,以及刑警队的利益(出租车司机是警队的好线人,司机也愿意,因为难免栽在交警手里)。现在北京来个大公司,鼻孔朝天,把我们小地方的一点小花头都拿走了,最后留个恶性案子给我们,算什么?

滴滴是什么?说穿了就是黑车,只不过柱上文明棍参加“柿油党”了就了不得了。地方政府到底怎么想,你知道不知道?

通宝推:等明天,
家园 女性的苦日子还在后面

宗教审判所还没有出来。

家园 网店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3年就已经给出条款了

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淘宝自己打着保护店铺隐私权的名义不公开卖家信息也不采取任何措施补偿买家,当然要承担连带责任。

家园 块块到条条是大势所趋

随道信息和交通日益完善,原来的块块被整合成条条是大势所趋。当年朱总搞分税制,还不是地方哭穷,迫着把税收二一添作五,中央地方各占一头。今天纪委和督查组这些绵衣卫走马灯似的下来,卫星满天飞,地方豪强村霸能不夹着尾巴做人吗,搞对抗的无非是人血馒头,然而大家都学精了,看看多少马甲在网里嚷嚷,能忽悠几个愣头青上街?大家还不是搬着小板凳吃瓜。

至于黑车不黑车的,看税收和就业嘛,这次敲打,滴滴多少也得吐些出来吧,否则应急机制调动不了起地方吧。其实最大的问题是滴滴是姓国的还是姓私的罢。蒙牛懂得这个就活得好好的,国美不懂就坐穿牢底去了。

今天电信出事,打脸来得真快呀,今年真的算是多事之秋,咱在国内的,言行还是谨慎些好。

家园 一统就死

块块还是要保持一点独立性,否则不可能有最起码的活力。

中国历史上,国家在上升期时,办成大事主要靠条条;但一走下坡,条条就是让你下坠得更快,最后临危护国则主要靠块块(比如曾国藩的湘军)。

通宝推:llama,
家园 现在是上升期嘛,块块向海外发展去了

中国现在这势头,就只剩下米帝能挡道了,只要不被联合制裁,远交近攻将是轻车熟路。门阀争得再利害,对外拓展还是一致的。上升期不言顶,继续进取吧

通宝推:fuxd2002,
家园 国美不懂就坐穿牢底去了

如果是西西河的老人,或者深挖过河泥,就不会这样说了

家园 这个黄VP确实恶心

一路跟着互联网第一流氓周鸿祎,后来又在腾讯社交这个大染缸里浸淫这么久。除了走下三路还会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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