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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高房价下的流血案。 -- 沾花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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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拆迁补偿少,报复社会逻辑很清晰啊

要是补偿7个亿还要报复社会才是不太对劲。

家园 先来个小目标,一个亿。

一个亿对于富人来说不算事,对于你也不算事么?

你眼里的三五千房价,对贫困人口来说和你眼里的一个亿一样是天文数字。

家园 麻烦给出个当地7万售价的小房源,14万也行

“2020-07-13 03:06:03

2020-07-13 06:00:24

4536485 复 4536444

白浪滔天

公租房,没产权,你知道这什么意思? 新

是早年这些分房给大家的房子以低价卖产权的时候没买啊,赔7万就不错了,而且7万在当地房价3k-5K买个小房子并不难”

麻烦给出个当地7万售价的小房源,14万也行

另当年房改实际是花两次钱,很多出不起

家园 哎 臭鹅那破事就悄无声息过去了

想当初牢厂法务出马陷害离职员工被刑拘,国家赔偿后牢厂屁事没有,还能不要脸来句,有种去告! 教主还有脸来句这辈子可能见不到它女儿了。。

这次臭鹅搞老干妈,好在老干妈财力丰厚,一般公司还不被直接拖死! 记得臭鹅上次是搞周360。

这两南山必胜客,搞这么大,影响如此恶劣,屁事没有。。。

家园 群众报复群众

1、群众报复群众当然是喜闻乐见

2、群众对寡头财阀认识不足并且引以为豪也是喜闻乐见的

说正经的要封号删帖喝茶,说不正经的又容易阴阳怪气。

家园 是当地政府对使用权房拆迁太抠门

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

(2017)最高法行申7783号:本院认为,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投资兴建、自行管理的自管公房的承租人,实际系福利分房的享有者,不等同于普通的承租人,其与征收行为之间具有利害关系。

当地政府很抠门,以比产权房低得多的价格征了使用权房。

然而知乎上竟然有很多人把使用权房(又称老公房、自管公房)和现在的公租房相提并论,觉得拆他补7万是理所应当😓

通宝推:迷途笨狼,
家园 使用权房(老公房)和公租房两码事

使用权房是历史遗留产物,是可以出租和买卖的

https://c.m.163.com/news/a/ES13308C051598C3.html

这和现在的公租房完全两码事。

家园 体制没有纠错机制,社会生态自身有纠错机制

房地产问题无解。

大家可以做一下调查,许多购房者清楚知道自己子女以后要买房,也买不起一、二线城市的房子,但是房价应该涨。

这个留给社会自身去纠错。

我们能做的事情——实事求是去解读事件本身。

家园 还真有,当时讨论就有人列出来了

点看全图

家园 而且那个房子他也没住
家园 狡辩有意思?

别人的房子,他愿意住就住,不愿意住可以出租多一份收入。

你别提公租房不能转租,类似的事海了去。

现实是公租房被强拆了,无处维护自身利益,结局是拉几十人陪葬。

如果没这几十条鲜活的人命,会闹的全国皆知么?

目前的结论是除了司机错了,谁都没错。

这是现代版的苛捐杂税猛于虎。

把人活生生的逼往绝路。

家园 你的眼光真的很怪异。

在你眼里十来万的房屋超级便宜,不等于对全国所以人都便宜。

你让贵州全省居民拿十来万买房,看看有多少家庭拿不出来,这笔在你眼里微不足道的购房款。

家园 谁在狡辩啊,你要说一个月入三五千的驾驶员被这钱逼死的

你就是想说苛政猛于虎呗,得了吧,找个别的例子吧。你要说他委屈觉得委屈肯定的,说猛于虎算了吧,就因为这个做极端的事别说理所应当了,情有可原我都说不出来,本来刚看新闻,我也想说,冤有头债有主之类的,后来了解的多了我觉得这话都说不出来了。苛政猛于虎的例子有没有,多不多?挺多!但是这个事谈不上,懂了没?别浪费自己的信用和底气什么都想有枣没枣打两杆子。

尤其是总的局势上看,真没有矛盾普遍激化的程度,还真以为随便就有突尼斯小贩啊

家园 报复社会肯定是错的.但怎么防止此类事件是个社会综合过程

今天看了一段话,写了"社会"的缺失,挺有感触:

在政府(公权力)和个人之间,就是广阔的“社会”,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空间是被大大压缩了。最终,公权力直接面对个人,当然拥有碾压对方的实力。而作为“萎悴的个体”,到哪里去寻求客观、理性的道路呢?最终他只能通过自己的死亡“制造影响”。

社会由无数个个体、社会组织和团体来组成。当个体声音得到声张,社会就能获得发育,反之,社会萎靡,个人最终也会失去最后的牵挂。但是我们看到的现实是,不但“中间地带”(社会)日益萎缩,而个体似乎也在崇尚一种碾压的狼性文化。

这种冷漠,有时候以一种进步的面目出现。昨天看到一篇文章,说“连x讯员工都开始逃离深圳了”,控诉的是深圳的高房价。后面的网友评论有一条非常经典:“是你自己的进步慢了,赶不上深圳的进步速度……”

这是相当可怕的观念。如果某讯的员工都赶不上,张某钢就更赶不上。当一个人无论如何都赶不上的时候,他就可能“制造影响”,逼迫你们回过身来。如果那个“社会”真的存在,它就像一辆公交车一样。你坐在前排,或者更好的靠窗座位,确实相当进步优越,但是终究还在车上。

家园 给你投朵花,只是为了回答你,并非和你观点一直。

一,这司机的收入是多少?三五千你能确定么?

二,你我也就键盘侠,敲几下键盘争论下而已。别人实实在在付出自己生命。你我的争论在别人鲜活的生命面前,一文不值。别人已经选择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无论你如何狡辩已经无法改变事实。能做也就把所有的责任推给这位早已死亡的司机。

三,只是目前官方和你观点一直,司机全责,初此之外无人有过错。

官方真的无错么?

一,无视高房价肆虐。这是在为人民服务?

二,在利益驱动下,强制拆迁屡屡发生,这是四九年建国时期的解放目的么?

三,在民众的利益受损时,是否有渠道解决民众的问题?

别提信访办,市长热线,这位司机已经试过。

最荒唐的是别人已经死亡,你居然还推责说没人逼迫,怀疑此人不正常,其实是你压根不敢承认高房价下民众被逼生活艰难的事实罢了。

通宝推:迷途笨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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