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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方舟子:举报造假应有根有据——关于饶毅举报的学术造假 -- ziyun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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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大长老的问题我不再回答,其他的,

第一,这是各自的自由,不妨碍他人,不危及社会。客观上促进社会正义。

第二点,比较复杂,不能重复,判定比较难,因为牵扯到实验技巧问题。

有的实验能出样品,你再重复不过来,也不敢出声,人家也不怕你这种弱鸡怀疑。

有的则不然,可能性有,重复需要的能力较高,运气,和最大可能即造假。

还有最缺德的,就是在理论上推测,某个实验能成功,依据自己在其领域丰富的实践,虚拟设计了一个很可行的方案,当作做了,发了文章。这个他做不出来,别人反而稍作修动,做出来了。

就我本人偏好,我倾向饶毅。一般而言,对于老手,只要怀疑,那就呵呵了。

第三点,饶毅是对的。科学界应该自证清白。看新闻,毕业的博士如果拒绝回应这种程度怀疑,下场只有一个,撤销学位。

通宝推:盲人摸象,
家园 谢乔兄关注,期待乔兄对所讨论内容发表意见

我认为关注的重点,是科研教育界的话语权问题。饶毅的所作所为,是否和方舟子一样在争夺话语权。正如武汉疫情一起,境外和国内媒体就一起打造了一个李文亮,塞给中国。

饶毅可以堂而皇之用自己以前的“意见”,说法国那位诺奖“撒谎”,这才是问题。他一个13年没有(维基百科可以列出的科研成果)、忽而转任医科大学的校长,王城兄乔兄胶东兄也不认为是他自己的力量吧?

这个才是问题。

家园 胶东兄已解释规则,那我们就继续讨论问题

双标问题是疫情以来,各个同学群内吵得最热闹的:

比如李文亮吹哨人的问题,我当时请教群内同学:请举例加拿大你认识的医生,是否可以把医院内部的病例文件,发到朋友圈?有没有哪怕一个加拿大执业医生站出来说“我会”。这个问题得到了一堆同学的反驳(甚至举报),但是没有一个能举出实例,也没有一个“我会”。后来,米国对“泄露”医院内情人员的处理结果出来了,于是乎大家都不在就这个问题发言了。

饶毅的举报,和方方的举报(向西方),有没有本质的区别?这其中可以讨论的双标就是举报人的品质问题——方方的别墅腐败问题、饶毅转院当医科大学院长问题。

饶毅从北大生命科学院,转到首都医科大学当院长,王城兄看起来也不对劲儿,有没有腐败势力背后操作?有没有境外势力背后操作?按照王城兄的观点,不仅可以质疑、可以举报,饶毅也有责任自证清白?

再说实验重复的问题,也需要转发此文,请王城兄就别在形式上挑我的错了:

https://www.163.com/dy/article/G12EOKOH05327SMN.html

  另外,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分子结构实验室(Laboratory of Molecular Architecture)首席研究员(Head)张曙光博士就“饶毅再次举报”一事致信饶毅,提供了相关研究佐证,也发表看法:

  “您(饶毅)在不熟悉相关科学文献的情况下提出的指控,在科学和伦理上都是完全不负责任的。作为在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和哈佛大学受过训练的科学家、华盛顿大学和西北大学的教授,您理应知道,任何指控都必须基于有效的科学证据。您鲁莽的指控,对于被指控者,尤其是年轻科学家的科学声誉和科研生涯造成极大损害。”

请教:图片怎么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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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就王城兄的三个回答,与王城兄商榷

第一个问题,问的是饶毅的动机与方舟子是否一致。王城兄没有回答一致或者不一致,仅说“各自的自由”、“客观上有利”。

关于饶毅的举报是否“不妨碍他人,不危及社会”,张曙光教授给饶毅的信,和王城兄有不同看法,期待王兄继续发表见解。

第二个问题,诚如王城兄所言,如果饶毅不能做实验,是否他在举报信中也应该说明为什么他不能做实验?饶毅要请方舟子监督裴再做一遍实验,道理何在?

我看不出饶毅哪里可信,正如看不懂他为什么说法国那位诺奖得主搞“伪科学”。如王城兄了解饶毅和那位的详情,请不吝赐教。

第三个问题,王城兄的“科学要自证清白”,大家都没意见,但是只要别人也做出了实验,就证明了他的清白吧?所以我才问:是否饶毅要联系其它实验者,大家都做不出来,问题才成立,对不对?张曙光是否可以证明裴院士的实验?

家园 进入抬杠状态。不谈饶毅,就一个是与不是,

被举报的几位学界领袖,是否都清白?

----

暂且饶毅算是小人,方舟子也是小人。所有举报者都心里龌龊。

那---

这样可以谈其他人的问题了吧。

家园 多谢回复,

发表意见就算了,这里有好几位生物方面的大牛,哪轮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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