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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曹德旺回忆的改开前(1)-文革时靠拿提成成为万元户 -- 天马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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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曹德旺回忆的改开前(1)-文革时靠拿提成成为万元户

现在很多中老年人都在回忆改开前,由于不同际遇,不同经历,不同境界,回忆起来千差万别,但基本就是贫穷、饥饿,满腹牢骚。

恰好,近期我看了著名企业家曹德旺的自传《心若菩提》。曹德旺1946年出生,六七十年代已经成年,从他的笔中,我们我们看到一个截然不同的改开前亲历者,也让我们知道中国很大,我们所见所闻也许都是管中窥豹略见一斑。

在这篇短文里,我分几个小节以倒叙方式阐述解开之前的曹德旺,里面的内容出处都是其自传《心若菩提》。

曹德旺于1973年认识山兜农场的场长王以晃,两人意气相投,曹德旺受邀到山兜农场做果苗推销员,提成是销售额的百分之二十。

以下文字摘自《心若菩提》:

因为刚入行,第一年我没赚到什么钱,年终的时候,王以晃就跟农场的人商量给我1 万块。他是怎么商量的我不知道,虽然他是场长,但反对者也肯定是有的。所以我很感动,在我看来,这1 万元,是对我的扶持,更是对我的激励。我更加发奋图强了。第二年我就赚了3 万多,第三年,我又赚了3 万多。

从曹德旺的回忆中,七十年代的国营农场,并不是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样,而是十分注重经济效益,否则,他也不可能拿到这么多提成。

八十年代万元户都十分稀有,但七十年代曹德旺已经每年赚3万多,固然是由于他本事大收入高,但其他推销员收入也不低。如果其他推销员一年只挣1千几百,不可能曹德旺实际没挣到钱,王以晃还跟其他人商量给他争取到1万元的。

曹德旺在山兜农场的提成够高了,但是还有更高的。由于曹德旺推销果苗打出名气来,竟然另有果苗场想把他从山兜农场挖走,给高达百分之四十的提成。

想挖他的农场给这么高的提成,除了说明曹德旺确实是个人才之外,还说明七十年代有些物资比如曹德旺家乡的果苗,已经是培育容易,销售却有一定难度,也就是相对过剩了。否则,在还狠批私心杂念,提倡一大二公的七十年代,农场不可能让只是磨嘴皮子的推销员拿那么高的提成。

不过,曹德旺不为高额提成所动,于1976年从山兜农场辞职,回高山公社办玻璃厂去了。

通宝推:tanhuan,tanhuan,落木千山,strain2,
家园 不可能七十年代都赚两三万的啦

主要是时间点,之前的每年的情况,后台的情况,组织形式。

这样就好说了,某些论坛现在正在再次反文革呢,呵呵呵。

家园 文革中云南东川矿务局女模范雷昌萍也是万元户

掘进模范也是高收入。

而不只是销售曹德旺。

家园 虽然曹德旺成为万元户是在老凳复出之后

但貌似跟老凳复出的关系不是很直接,随后几年他收入都很不错,并没有受到打击右倾翻案风、老凳再次倒台受到影响。

家园 以张网红为旗帜的专家弄出这么大风波

当然要再次加大力度反文革的

无关痛痒的事情,放任民粹;有关痛痒,文革余孽

家园 华西村啊,和邓有毛关系

外出销售,按劳分配,就是毛主席思想,华西村,毛主席可是亲自鼓励过的。

家园 我想弄死他们
家园 理解但不支持

某些说风凉话的还是说对了几句的,我们应该想办法当上人大代表、当上政协成员

家园 【原创】曹德旺回忆的改开前(2)-投机倒把被处罚

众所周知,改开之前倒买倒卖物资是犯罪行为,当时被称为投机倒把,但这种行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却是众说纷纭。无论是亲历者,还是现在的年轻人,一般都说这种犯罪行为处罚很重很重。还有些大V时不时不知道从哪里找一些照片来,说改开前某年某月某日某人因为犯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死刑。虽然那些照片仔细分析漏洞很多,却吓唬了无数人。

恰好,曹德旺在七十年代做果苗推销员之前也有投机倒把的经历,不妨八卦一下。

曹德旺的父亲解放前就是一个精明的商人,解放后平时在高山公社劳动,但闲暇之余偷偷从福州买一下香烟烟丝什么回高山公社卖,赚取差价。这种行为按当时的法律是非法的(按现在的法律倒卖香烟也是非法的),至于处罚,曹德旺在书中说得很清楚:

那时,是不允许自由买卖商品的,抓到就会当投机倒把论处,轻者没收,重者收押,游街示众。

曹父的方法很巧妙,和还没成年的曹德旺一起带香烟,香烟放在曹德旺的书包里,没人会怀疑一个未成年的学生参加投机倒把的,这办法非常成功。

不久之后,曹德旺改做水果生意,每次竟然从福清县城载两三百斤水果回高山镇卖,一天能赚3块多前。

这事说明三点:1、当时农村已经种了不少如果树等经济作物,否则曹德旺根本买不到这么多水果;2、曹德旺倒买倒卖水果最起码是半公开的,卖的时候大家看见,在路上大家也看见,毕竟两三百斤水果不可能塞进书包里的。3、当时的城镇,已经有一定消费能力。否则,他的水果卖给谁?

做水果生意可以半公开甚至公开,但烟草由于是专卖的,就不能这样搞了。然而正因为烟草专卖,利润比水果生意高多。后来曹父又做回烟草生意。

下面的文字引述自《心若菩提》:

和水果的利润比,烟丝的利润要高许多。水果生意做了三四年,曹父又回头做起了烟丝生意。不到一年,父亲被当地的工商局抓了现场,烟丝被收缴,自行车也被牵了去。执行者,是我小学的一个同班女生。她那时显得很得意,一副了不起的样子。其实,她的母亲也在做生意,我气愤不过,指着她的鼻子骂道:"姓X 的,你得意什么,你妈不是也在做生意吗?只不过您有一个好姐夫当官,罩着你而已。老子从此不做了,你也得给我小心点。"

货物、作案工具被没收,貌似对曹父的处罚就到此为止,曹德旺辱骂执法人员也没有另外受到处罚。其实,这次是曹德旺欠理,这个女执法人员的母亲是做生意,但别人没有倒卖倒卖专卖物资啊。不要说在当年,就算在现在,跨地区倒卖香烟烟丝受到这样的处罚也不足为奇。

不久之后,大约1970年,曹德旺倒买倒卖价值更高的白木耳,贩到江西,一次就赚了上千元,最多一次赚了3000元。公社的一个干部见到曹德旺赚得多,竟然不是来抓投机倒把犯,而是要来入干股。有公社干部的支持,村民愿意赊帐,曹德旺的生意做得更多了,一次就收购了好几千元的货。不过,上山多终遇虎,这次,曹德旺作为投机倒把嫌疑犯,在江西鹰潭火车站货物差点被没收,幸亏他说这批货是集体而不是他个人的,才改扣留货物,让他回家乡开证明。

曹德旺去找入干股的公社干部开证明,这毕竟是违法行为,此人哪里敢开?结果,那段事件曹德旺欠了一屁股债,是人生最灰暗的日子。

几个月之后,曹德旺在工地里帮修板车,给公社干部出身的教导员留下深刻的印象,帮忙搞到一张真的假证明。曹德旺拿着这证明去江西,按比市场价便宜三分一的收购价要回了那批白木耳货款,这笔生意不但没有吃亏,还略有盈余。

在七十年代,曹家父子都曾经投机倒把,都曾经被抓,当时的政策以及一般对投机倒把的处理办法,从他们的经历可以大致了解。

通宝推:落木千山,迷途笨狼,
家园 投机倒把的定罪标准是跨县

所以他在本县搞没问题,去江西就出事了。。。

那时存在市场经济因素也太正常不过了,因为中国的计划经济运行非常失败,即使上海计划内的供应只占需求的七成,全国在一半左右,而且越到基层计划供应越差,越得靠自己想出路。一个著名的事情是71年,贵州煤矿缺坑木,广西缺煤炭,向国家计委要,计委拿不出来,最后让允许广西在计划外多砍树,换贵州计划外生产的煤。国家计委都开口子了,从此计划外经济一发不可收。。。

通宝推:Swell,
家园 投机倒把一直到80年代啊。
家园 中国的计划经济本来也没给自己提完全取消市场的目标吧
家园 我有点怀疑私人在本县搞也是有问题的

这次我有点证据,是曹德旺自己说的

但那时,是不允许自由买卖商品的,抓到就会当投机倒把论处,轻者没收,重者收押,游街示众。

点看全图

细留意,曹德旺自己说的是“商品”,并没有说是限于烟草,烟草私卖当然会有问题,即便今天也有。

至于你说的计划外的东西,采购方也必须是公家才行吧,如果私人想做,也得挂靠公家,这点曹德旺的自传也有提及,他让公社干部入股,想让他开证明,类似今天的挂靠了。

点看全图

至于他在那个年代成为万元户,肯定是非法的了,估计他自己都提心吊胆,请看他自己的说法:

点看全图

有兴趣的河友可以来这里看看https://www.163.com/dy/article/H3QRFL5D055331SH.html

家园 县内可以零售,但要有证

本县自产自销是允许的,但是怎么证明是自产自销,得通过公社开证明,从事批发也算投机倒把,但什么是批发也没有清晰定义,所以认识公社基层干部这些都好办,而长途贩运的定义很清楚,只要跨县且货品超过一定重量就算,都是硬杠杠,何况执法者还是异县,需要比较高层的证明,所以他就搞不定了。。。

家园 对计划外的生产消费长期没有制度性的安排

国家计委75年才成立机构管理计划外物资,77年才正式发文承认其合法性。在此之前二十多年没有任何制度管理,既有市场化的推销,也有大量走后门批条子,完全是个灰色地带。不可否认双轨制最恶劣的时期是八十年代,但双轨其实从建国起就一直存在,只是一条轨一直没有合法地位。比如社队企业,的确六七十年代就在大力发展,却又长期处于计划外,生产销售怎么办没有具体规定,中央只提有条件的要纳入计划却又知道对广大无条件的这不太可能,到76年才成立社队企业管理局,而且设立之初的主要任务是宣传,79年才终于有文件规定计划外的社队企业有生产销售自主权。老曹就是个典型,给国营农场当推销员不少赚,但这钱赚得合不合法他也糊里糊涂。如上所述文革末期其实国家层面已经基本默认了第二条轨的存在,但这个最关键的合法性问题是文革后才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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