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即将被阉割的新“劳动法” -- 滴语

共:💬38 🌺48 新: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家园 即将被阉割的新“劳动法”

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法制办8日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规定,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14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们来看看是那14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老板:小李,这是你这个月的工资,下个月不用来上班了。什么!干够了十年劳动法说不能炒。笑话,劳动法算老几,看看公司的规章制度吧。下个月走,公司就补你100元车费,否则......。这是协商)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老板:小李,这是你这个月的工资,下个月不用来上班了。什么!干够了十年劳动法说不能炒。笑话,看看合同,这十年你都是试用期,现在证明了你不符合录用条件,滚蛋吧)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老板:李S,昨天和你协商你不干,今天公司正式通知你,你因为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严重的影响,你今天马上滚蛋。什么!没有违反,你看仔细些,公司严禁上班干私活,你昨天是不是接了你老爸的电话,还有,公司严禁工作时间上外网,你昨天不是上网给奥运加油了,你老乡可以证明。看清楚啦,公司规定,工作时间上网一律开除。开除你不冤。滚蛋吧,)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老板:李S,昨天和你协商你不干,今天公司正式通知你,你昨天严重失职,给公司带来严重的影响,你今天马上滚蛋。什么!你没有。你昨天是不是接了你老爸的电话,你接电话时被客人看见了,客人说公司纪律不行,这是不是严重影响。滚蛋吧)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老板:李S,因为你晚上蹬三轮了,并和三轮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你被开除了。什么!生活很困难,干我鸟事,有困难找国务院去。滚蛋吧)

(六)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老板:李S,你说你家庭困难,我才招你进我公司工作,十年啦,今天我才明白,你是在胁迫我。根据劳动法,你被开除了。什么!不是胁迫,劳动法说你就是胁迫,不满找国务院去。滚蛋吧)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老板:李S,你昨天和小偷搏斗,打伤了。根据劳动法,你被开除了。滚蛋吧)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老板:李S,你被开除了。出车祸,出车祸干我鸟事。滚蛋吧)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老板:李S,昨天和你协商你不干,今天公司正式通知你,你不能胜任工作,你今天马上滚蛋。什么,你能!你能什么,昨天叫你交一份10万字的报告给你,今天还没影。你看人家小王,上午叫他写个字条,下午就交了。你不能胜任工作,滚蛋吧)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老板:李S,你今天马上滚蛋。什么!干够了十年劳动法说不能炒。笑话,公司改名了,从公司改成有限公司了,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了,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了。滚蛋吧)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老板:李S,你今天马上滚蛋。什么!干够了十年劳动法说不能炒。笑话,公司被人收购了,有问题找你以前的老板去,滚蛋吧,)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老板:李S,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因为我二奶和人跑了,我心里很困难,我困难,就是公司困难,所以,依据劳动法,你滚蛋吧)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老板:李S,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为什么?因为公司重大技术革新了,以前看门用人,现在看门用狗了,用不着你了,滚蛋吧)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老板:李S,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为什么?因为公司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了,以前这能请10个人,现在能请100人了,现在用不着你了,滚蛋吧)

有钱人的刀快啊,新劳动法这个五个月大的婴儿,现在就要给阉了,做有钱人的太监。

--------------------------------------

可以告诉大家,文中提到的十四条,没有一条是来自劳动者的意见。条条都是老板们的“呕心沥血”,条条都是老板们的高度集中。

劳动法是法律,是讲证据的。在劳资关系中,劳动者永远是弱势,劳动者存在收集证据的困难,而资方确存在制造证据的便利。我敢保证,一旦草案公布,各种骇人听闻的合法的公司制度就会穷出不尽,让人拍案叫绝。这种制度不在于执行,而在于存在。

我不是反对草案,而是反对草案推出的时机。在工会制度没有落实的背景下,在劳动者没有权利没有得到真正的包护下,此时推出草案,打得就是时间差,就是阉割新劳动法。这也是老板们上下活动的最好回报。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