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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文摘】在陷入生命绝境的时候 你会吃已死同伴的肉 -- 庄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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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是理性与欲望的碰撞,是人类最艰难的选择

以下重口,没有承受力的朋友请远避。

我们的老祖先原始人类,许多都是食人族。把不属于自己部落的人不作为人看待,将俘虏杀死并吃掉,是原始社会的常态。据专家考证,连北京猿人也是食人的,而且连自己部落内的同伴都会吃。

然而从医学角度而言,同类相食是导致朊病毒,也就是蛋白质感染因子传播的重要途径。疯牛病就是这么弄出来的,而克雅氏症最早也就是在巴布亚新几内亚的一个原始部落里发现的,这个部落的习俗是祭奠死者时吃掉死者的尸体。至今为止人类都没有发现克雅氏症的治疗方法,一旦得上基本必死。

当然古人不可能知道这种知识,但是生存竞争自然会逐渐淘汰掉食人的部落。大多数古人也会从中得到不可同类相食的观念,这是与禁止近亲结婚一样自然产生的最基本的道德束缚,并一直流传至今。因此人将他人视之为自己的同类,视为有生命与理性的独立个体,而不作为食物。当然,前提条件是通过感官认知能发现这是同类。诸如老萨的某贴里曾写到某老人在路上捡了一袋子肉回家,然后送给儿子烹调吃掉了,在民警没上门前,他是察觉不到事实真相,也不会有心理上的不适感的。

然而即使如此,也绝不会没有反弹。历史上自愿食人者依然比比皆是,大体上分为宗教习俗、变态心理、复仇心态与极端条件下的求生四种。

第一种是礼仪性食人(ritual cannibalism)。西方记载的阿兹特克帝国,就有着向神献祭时食人的习俗。阿兹特克人以人肉和活人的心脏(神鹰仙人果,eagle-cactus fruit,得名于祭献给太阳的神圣化心脏)供奉神灵,然后吃掉作为神圣祭品的肉,而分有神性。这依然是一种不把杀戮对象视为人类的心理折射,是原始风俗的遗存。

第二种是品味性食人(gastronomic cannibalism),这是指不是为了分有死者的性质,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嗜好的食人行为。那些变态杀人狂,如德国汉诺威市的弗里茨·哈尔曼,日本的佐川一政,中部非洲的阿明等就属于这种类型。这样的人类既有“破除禁忌的兴奋”,也有“自此和整个人类社会剥离甚至敌对所带来的恐惧”这样两种相反的情感冲动,整个认知都已经异化了。

第三种是所谓的复仇性食人(revenge cannibalism),这也是古老的习俗。“如澳大利亚的恩加里戈人,他们在吃死敌肉的同时,嘴上还要说些对尸体表达轻蔑的语句。”下面潜水用兄举的北京城居民生吃袁崇焕肉的行为,也应该算入这种。

至于第四种就是饥谨性食人(famine cannibalism),历史上那些“易子而食,析骨而炊”的事例就是惨烈的证明。

这四种中,最后一种似乎是最能令人谅解的。不过想想历史上那些不幸成为“两脚羊”、“人脯”、“盐尸”的人们,我们在无话可说的背后隐藏的是深刻的恐惧。古龙在《绝代双骄》里写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人物——李大嘴,江湖上好汉死都不怕,却怕看到他吃人肉,包括吃死尸。

《魏晋世语》中写:“初,曹操乏食,昱略其本县,供三日粮,颇杂以人脯,由是失朝望,故位不至公。”不知道程昱也好,曹操的手下也好,吃上这种军粮的时候,内心中都是个什么想法。也许自我麻醉以后,就忽略这个问题了?但曹军的对手会是个什么反应,那是可以预料的,只要他们没吃过“人脯”的话。

这一点倒是有其他的事例可以作证。“登既代卫平,遂专统征伐。是时岁旱众饥,道殣相望,登每战杀贼,名为熟食,谓军人曰:‘汝等朝战,暮便饱肉,何忧于饥!’士众从之,啖死人肉,辄饱健能斗。姚苌闻之,急召硕德曰:‘汝不来,必为苻登所食尽。’硕德于是下陇奔苌。 ”

无论如何,食人是对社会秩序最大的破坏,对社会禁忌最深刻的违背,因此,自然也是最彻底的肮脏之一。就算是LZ提到的“幸存者为了求生”,他们也背负上了沉重的罪业,这不是从宗教概念,而是从个人与社会心理角度而言的。选择清白的死,还是选择背负阴暗与污秽活下去,这才是千古未变的疑问。面临这种问题,确实有助于认识人性,同时认识我们每个人的本性。

渔父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世人皆浊,何不淈其泥而扬其波?众人皆醉,何不铺其糟而歠其醨?何故深思高举,自令放为?”

屈原曰:“吾闻之:新沐者必弹冠,新浴者必振衣,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宁赴湘流,葬身于江鱼之腹中,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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