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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茗谈(二十九) -- 本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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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茗谈(二十九)-5

事情到这一步,小本哭笑不得,老实说有点厌烦了。

孔学是什么?是显学,在很多人眼里,是执政学,毕竟当年执政了两千年了,姜是老的辣,似乎有他的道理。小本并不是专门研究这个的,不指着捧它或者反它而混饭,连说服人的热情都没有。你要信, 尽管自己去信好了。但小本本着“在野精神”,把千年来文人们“为圣者讳”的那些八卦,淘唤出来晒晒,大家都是成年人,自辨嘛,拜托对自己肩上的圆球有点信心好不好?捧孔的文章,充斥于途,随便找一些来,两边平衡着看,不就结了?至于嘛。

(一)

孔丘的出身,史书所记,是“野合”。现在小三当道,二奶横行,大家立刻就想到某些激情表演了。其实不是的。

孔纥(读“河”),字叔梁,鲁国武将,已经60多岁时,遇到了孔子的生母颜征在(不满20)。叔梁纥当时为官,是贵族,已经有一妻一妾,但只生了九个女儿和一个有残疾的儿子。春秋时代,封建思想不浓厚,男女习俗上比较开放,重大节庆时可以同乐,这在《诗经》里有不少记载。这两人大概在春节联欢会上一见钟情,就自说自话结婚了。因为不是按礼教的繁文缛节,明媒正娶,所以连妾都算不上,称为“野合”,可不是野战啊。孔子三岁丧父,因为无名无份而饱受歧视的颜征在回了娘家,曲阜阙里。

有一种说法,孔子之所以对“礼”(具体说就是婚丧祭祀之礼仪)有特殊的爱好和学习机会,是因为颜氏家族。颜氏很可能是一些以当各种司仪和礼乐伴奏为生的专业人士,这些人里头,尤其是乐师,有不少是盲人,出去做法事需要有小童引路。孔子的一生,对盲人都很尊重体贴,可能是因此而来。

(二)

任何一个文明的主体价值观,必须有一个核心。比如说,西方哲学起自苏格拉底,经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到15世纪的F。BACON(培根),核心是理性主义,以逻辑推敲客观世界;释迦牟尼的佛教,核心是“脱离轮回”,就是自永远循环的苦海解脱(印度有一位奥修,1931—1990,21岁开悟,他比较推崇老子,认为佛教同老子的哲学相通);耶稣的基督教,核心是无怀疑的信仰和爱。

那么孔学的核心,就是“仁”和忠恕,克己复礼。简单说,就是相信人心本善,只要在后世勤加开发,不需要求诸鬼神宗教,就良心发现,再接受“礼”的框架束缚,克制自己的自然欲望,就能充满灵性,随心所欲而不逾矩。

在当时,这个“矩”,无疑就是周礼。具体到政治上,就是回归周公定的礼(政治体制),由周天子把权力下发给诸侯,诸侯下发给卿大夫,卿大夫下发给家臣,井井有条。有了这样的“礼”,克己才是允许的,你总不能“克己”克到要把家财权力下发给“野人”和奴隶吧?至于周礼对不对,那是不可怀疑的。

就是说,为了维护不可质疑不可更改的周礼,孔子才创造出“克己复礼”这样一种看来柔性温和的孔教教义。在孔教里,周礼是核心,“仁”是用来服务核心的工具。与其说“仁”为里,“礼”为表,我看不如倒过来说。

小本不反对“仁”这样一种较为柔性温和,要求人们发自内心求得自律的生活态度,但我反对无条件地崇拜“礼”,我认为应该崇拜的,是“天命”。也就是,核心是“天命”。

我说的“天命”,是一种以实用主义衡量的,当下的社会核心价值观。这个东西,无所谓高下贵贱,随时可以变,与时俱进,大多数老百姓要的是什么,它就是什么。或者说,多数人民的利益和喜好,就是“天命”。

如果物欲当道,就拿“物欲”作天命好了,西方社会又不是没这么干过,没啥大不了。

我们在前几篇已经说过,由于周初创立的经济制度崩溃,封建制度和宗法制度相应也要修改。此时的实际,是相比与国君,卿大夫们更有才能,同百姓的利益更加一致,对百姓的生活更加关心。那么如果以百姓之利为“天命”,社会进步需要国君被欺辱,被剥夺,被驱赶,那就没什么了不起,不值得孔老二们如丧考妣。权归国君,利归国君,他们就能用得更好?不见得嘛。

事实上,以民为天命,这不可能,在孔老二们的心目中,周礼是永恒不变的。但是洪荒初始,也不是姬家开天辟地,无非是姬家比如今的卿大夫们早一茬占了位子而已,“皇帝轮流坐,明天到我家”,为什么不可以?

所以我觉得某党真是有问题,孔教最重正统,而中国政权的正统(所谓“法统”),在流亡台湾的民国,尊孔岂不是打脸? “三个代表”说得好清楚,我们只尊这样一种天命:“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民国不死,那还要尊孔干什么?

(三)

老子希望小国寡民,政治上取放任主义,也就是啥都可以拿来作“天命”,无所谓香臭,你周天子算老几,顶多是其中之一。人类有了文明,老子把文明看作“退化的起源”,而孔子式忧国忧民老想插一脚帮倒忙的“圣贤”,则被看作人民中最坏的腐化分子,以至于老子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后来有一个尼采,把苏格拉底看做全欧洲最大的坏蛋。

我们不赞成这种彻底的惊世骇俗,不过可以帮助我们换个角度看问题。

(四)

孔子20岁时,与幷官氏结婚,一年后生子孔鲤,随后绝大多数时间,孔子没有管过家里,甚至没有回过家几次。那时候还没有低保,他们母子只能自寻生路。公元前485年,幷官氏死。当时,孔丘同她已经离婚多年,依周礼,幷官氏已经不是孔妻,而孔鲤随父,不可以服丧(周礼,儿子应守孝三年,而此时幷官氏已无此资格)。孔鲤同母亲相依为命如此之久,如何割舍,当时孔子在周游天下,也没有回来主持丧事,所以母死后孔鲤仍服丧。一年刚满,孔子自周游列国而归,斥孔鲤“非礼”,孔鲤不得不除丧服。

从这件事情上说,孔丘是没有人性的。他也是单亲家庭,寡母拉扯大的,将心比心,为了他所谓的大义,一味在社会上钻营,一个小女人就牺牲得如此轻巧,实在是“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仁”就是爱人。或者孔子是大爱,或者他对前妻也很惭愧。但历史就是如此,这件家务事,他不仁。

这造成了家族式创伤。孔鲤后来与妻子离婚,孔鲤的儿子,子思,也与妻子离婚。

(五)

孔子诛少正卯,语出荀子《第二十八 宥坐篇》,《史记》也有记载,但学术界对于有没有杀少正卯确实有争论。荀子也是儒家,而不是史家,他可能是编造此故事,用于提醒执政者:对礼乐秩序和维稳有破坏作用的言论,足可以治以死罪。后来的法家韩非子,李斯都出于荀子门下,这个故事对后来的“焚书坑儒”,无疑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http://21works.cn/topic-609.html

(六)

孔子在世时,他推行的一套政治理想,受到很大的反对,最终无法实现,其中较为著名的人士,一个是老子,另一个就是齐相晏婴(晏子)。孔子到齐国见齐景公。齐景公不是个有能力的国君,耽于享乐,私人养有骏马4000匹(有马千驷),死时人民毫不惋惜。齐景公听了孔子的言论,觉得又轻巧又方便,自己不费什么力就能收回君权,大悦,准备照办。晏子赶紧出来挡住。

晏子三朝为相,自己为官清廉简朴,一心维系齐国的稳定,是个恩来式的好同志。但当时齐国的形势,已经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齐公是姜姓,而国事由国氏,高氏,田氏等大夫掌握。其中田氏最强(后来取代姜家自立为齐王),已经公开为所欲为,放赈大斗出,小斗进,各国皆知,惟独齐公装不知道而已。晏子的目标,就是通过和稀泥,勉强维护微妙的平衡,防止齐公与大夫们撕破脸。孔子的蛮干主义,只能令生民涂炭,国君横尸,百害而无一利。在晏子的力劝下,齐景公明白了利害关系,马上对孔子敬而远之。孔子只好怏怏而走,临走时疑似有人要来加害,居然把刚下锅的米掏出锅就跑(《孟子》万章:“孔子之去齐,接淅而行。”,淅就是淘好的湿米)。

晏子是这么说的:“夫儒者滑稽而不可轨法;倨傲自顺,不可以为下;崇丧遂哀,破产厚葬,不可以为俗;游说企贷,不可以为国。自大贤之息,周室既衰,礼乐缺有闲。今孔子盛容饰,繁登降之礼,趋详之节,累世不能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君欲用之以移齐俗,非所以先细民也。”(“这些儒者能言善辩不能用法度来规范;高傲自大自以为是,不能任用他们来教育百姓;崇尚丧礼尽情致哀,破费财产厚葬死人,不可将这形成习俗;四处游说博得人主青睐,不可以此治理国家。自从圣君贤相相继去世,周朝王室衰落以后,礼乐残缺有很长时间了。如今孔子盛装打扮,繁琐地规定尊卑上下的礼仪、举手投足的节度,连续几代不能穷尽其中的学问,从幼到老不能学完他的礼乐。国君打算用这一套来改造齐国的习俗,恐怕不是引导小民的好办法。”)

那为什么说孔子的“还政于公室”(收大夫之权,归还给国君),是蛮干呢?这得说回“堕三都”。

通宝推:夏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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