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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爱与宽容――一篇关于同性恋的旧文 -- 淡淡微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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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俺对这个问题的思考,供大家批判

1)社会道德方面

正如Highway引用的例子里面Ellen说的---what's the next?

这个正是我们必须要考虑的。

里面说的兽交问题,当然只是玩笑,至少“正确地判定动物的真实意愿”当前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嘛....

不过,真的是“只要自己愿意,不妨碍别人”,就都能成为合法化的理由了么?

如果这样的思考成立,那么我们不妨想想,双方自愿情况下的乱伦算什么?他们要也来以次争取“合法权益”,又如何?

沿此思路拓展一下,卖淫,为什么要禁止?有人自愿买、有人自愿卖,一样不妨碍别人,为什么不可以?

再往前想想,吸毒,为什么要禁止?有人自愿买、有人自愿卖,一样不妨碍别人,为什么不一并合法化?

如果这些“底线”的打破,在我们看来是不可接受的,那么究竟是为了什么?

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与这样的看似“极端化”的例子,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

2)社会影响方面

我们现代社会,对同性恋的形成原因,无外乎两种观点:先天的、后天的。

对于先天的,从人权上来看,他们与其他人并不该有太大的区别,一样该有机会分享社会赋予的平等;

但对于是否存在后天的同性恋――也就是说,因为受社会环境的影响,而“变成”同性恋,始终存在争议,至今没有定论。

我们看到古代希腊罗马时代,同性恋盛行一时,上到皇帝大臣,下至庶民百姓,都以拥有同性性伴为荣耀。是不是就说明那个时代“天生的”同性恋很多?如果不是,是不是就能证明同性恋的发生不仅仅是基因决定的,而与后天的社会环境影响一样息息相关?

如果后天形成说不是子虚乌有,我们的社会,当然有必要考虑以下三个问题:

a)通过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否会造成鼓励同性恋现象的效果,从而在社会上产生出更多的同性恋行为?

b)上面的结果成立的情况下,同性恋现象在社会中的大量增殖,是否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种族的繁衍?

c)上面命题如果为否定结果的情况下,是否应该继续坚持鼓励同性恋的政策?

所以,这方面的决策我觉得必须慎重。

3)生物方面的观点,是否应该赞同同性恋?

男同性恋间的性行为,是否是适合作为进化结果的人体构造的?

我们都知道,现行男同性恋间的性行为,是在直肠内进行的,这是否是合适的部位?

如果直肠不是天生适合性行为的场所,这种“违背人体构造合理性”的行为,会否成为容易产生疾病的潜因?

同性恋间无法通过他们的性行为产生后代,如果现行的“进化论”理论有道理的话,他们就不会将自己的变异传给后代,也就不可能通过自然选择保留下去。这样一来,在进化上,通过许多世代的优胜劣汰产生出适合直肠性行为的稳定基因,也就成为不可能。

无法产生出这样稳定基因的情况下,这种性行为方式始终是无法取得安全保障的。

以上三点,是俺对现有同性恋行为的一点看法。

高手大侠们看不过眼,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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