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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眼辨色,耳听音,胡写几句爱尔兰 -- 潘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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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天朝民法为例,捡到东西,交公或归还失主时,当事人有权扣下总数的20%作为无因保管的酬劳。
很多国家的民法中都有类似条款——钓鱼执法真遇到懂法的,不得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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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辨色,耳听音,胡写几句爱尔兰 47 潘涌 字8666 2009-03-20 11:03:01
🙂老潘,谁捡到钱就是谁的这话错了 3 工大一匹狼 字170 2011-09-20 14:31:50
🙂还有这种好事?
🙂这不是天朝的,是日本的,中国没有这个规定。 njyd 字122 2011-09-22 10:39:4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 ST中国实话 字365 2011-09-22 16:39:18
🙂日本是明确规定失物人给拾物人20%。 njyd 字478 2011-09-22 21:18:45
🙂我不觉得法条里明确规定20%的报偿是合理的 2 ST中国实话 字611 2011-09-23 00:15:21
🙂扭腰钓鱼党?在中国这么干可就缺德冒烟了.... 还好下雪了 字0 2011-09-20 18:5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