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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凑热闹说G2之学邓公提三大条件 (1) -- changs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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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想法不错。提一提修改意见,既降格又强化。

第一条,不能仅限于中美的政治协议,太虚。还需要增加申明美国不再在全球贸易上制约中国,中国有权在世界上以合适的条件(自然,包括以人民币支付的形式)自由出售、取得实物资产、资源和各种技术包括武器,美国不得以所谓国家安全为由限制中国的进出口和市场并购行为。

第二条:由于中国一贯坚持台湾问题纯属中国的内政,反对美国干涉。所以如果直接在中美条约或外交公报中提“大陆完成统一台湾大业”,等于变相承认美国对这个事情有干涉权,等于自打耳光----再看看邓的三个前提,可没有一件事是涉及中国内政的,都是涉及中国外部环境的。

所以这个条件需要修改升级。我建议改成

“美国在西太平洋地区的驻军和军事活动都需要取得中国同意。作为对等条件,中国在太平洋东岸地区的军事活动也要美国同意。”

--这也就是联合国安理会的“大国一致原则”在太平洋地区的具体适用,有先例就不怕人说狮子大开口--虽然有点狮子大开口而且就是狮子大开口,因为他需要撤退部分驻军而我们现在还没有,所以是他采取行动以换取我们不行动。但这个条款从长期来看也约束了我们,所以无所谓公平不公平。

这样升级之后就不仅有利于我们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和地位,也可以据此要求他退出朝鲜半岛、不在东南亚和澳大利亚骚扰我们,作用比你的第二条强化很多。

第三条,可以以全面彻底执行关于二战的协议为由,以中美英俄四国共同占领的名义提出,我们不仅要在冲绳驻军,还要在日本本土四岛包括东京周边驻军。

只有满足这三大条件,才能表明美国不是拿虚名来糊弄我们,而是出让实利来获取我们的支持。至于我们需要付出的,不见兔子不撒鹰,美元储备可以不在国债市场上抛售,只在实物资产市场上消化!

这样修改后,基本上就成了中美双方太平洋共处协议,也表明我们和美国的“C2”是政治经济的全球C2,军事的太平洋而不涉及大西洋印度洋地区C2,实际上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对G2定位降级,从而给欧俄留出一定的空间,方便他们继续折腾--这更符合我们现在的政治经济军事地位,也为将来实力对比改变后补充修改协议留下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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