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原创】“城管”你让我的心情甚是复杂! -- 躲雨的猫

共:💬24 🌺192 🌵1 新: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家园 有一些基本的事情你没有了解清楚

说违章建筑的事,先要从规划说起,简单的说有两个最基本的规划,一个是土地利用规划,一个是城乡建设规划,这两个规划都是具有法定效力的。前者由各级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就是规定每一块土地是干什么用的,是工业用地还是农业用地还是商业用地,如果没有这个规划就会造成混乱,造成很多浪费。比如,一片农田中建了一个工厂,周边的农田可能就会因为污染无法耕种了。

土地利用规划是比较粗糙的,只大概地规定了土地的用途,更多的事需要城乡建设规划来规定,这个规划由各级城乡建设局或者规划局来实施。城乡建设规划,大致分为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详规和专项规划等。这几个规划之间基本上就是从粗到细的关系。

举个例子来说明规划是怎么来发挥作用的,比如你要建设一个工厂。先要看你的选址符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就是你只能在建设用地上建设。土地规划没问题的,就要看符不符合城乡建设规划。有空气污染的化工项目就不能摆到城市的上风方向,与居民区就要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这个跟规划有关也和安全生产规定有关),只能摆到指定的化工产业园区去。位置确定之后,规划局会去给你放线,就是标定地理坐标,确定边沿四至。你修围墙就不能修到路上去,即使周边还是荒地你也不能越线,因为周边在规划中早就预定为道路或者别的项目用地或者绿化带了。在给你规定的范围内也不是随便怎么干都行,必须严格按照符合规划的工程设计方案干,比如规划批准的厂房高度是8米你就不能修12米,因为厂房上空可能是规划预留的高压输电线走廊,将来架设上高压线,你厂房过高安全距离不够就可能发生伤亡事故。

工业项目如此,商业、居住项目更是如此。你盖一个商业地产,哪里留消防通道,甚至外墙是什么颜色的,都是用规划规定的。居民区的容积率也是规划确定的,你盖一个楼会不会遮蔽其他建筑的采光,这也是规划要管理的。一个城市要建哪些路,每条路多宽,往往也都是规划早就定好的。现在还有很多专项规划,比如天然气管网规划,就要根据气源位置、用户分布、安全需要、施工方便等等因素早早地确定下来,有些有爆炸性危险的工业项目或者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就不能建在天然气主管道附近,反过来如果现在已经有这些建筑了,规划中就要避开这些建筑。

实事求是地说,我们国家以前对规划重视的很不够,对规划的执行也很不严格。比如北京,为什么现在搞成了摊大饼式的城市布局,为什么空气质量糟糕到天怒人怨,从根子上讲都和规划有关系。如果几十年前城市总体规划搞得好,各种功能分区确定科学合理,现在大家生活得就会更方便、更舒适,城市的建设成本也会更低。如果城市道路规划的科学合理,也会大大减少堵车现象和空气污染。

北京如此,其他大大小小的城市更是如此。很多小城市甚至连总体规划都没有,详细规划就更别提了,居民区里可能冒出个化工厂来,道路七拧八弯,到处私搭乱建,排水设施不配套,一下雨到处脏水横流。饱受诟病的马路拉链现象,就是规划没搞好的结果,道路规划和各种管网规划不匹配造成的。这方面据说新加坡就搞得不错,城市规划做得很先进、很科学,执行也到位,所以有花园城市之称。

最近这十几年,地方政府对规划的重视程度提高了不少,但还远远不够。至于普通民众,估计很多人根本不了解规划,甚至都不知道还有规划这回事。

说了半天的规划,回到违章建筑这个话题上来。所谓违章,这个“章”一般就是指规划。从法规政策上讲,每个公民建设的每一个建筑物都应该经过规划部门批准,特别是城市里更是如此。城市空间密度大,你建的每一个建筑物都可能影响到城市的整体利益或者其他人的利益。你占路影响交通,占绿地影响绿化,即使你占用的是空地,也可能是规划中将来要建设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地方。我记得河里有在国外的朋友说过,在一些发达国家,规划执行的极其严格。比如你不能随便把自己房子的开放式阳台封闭起来,因为这样会破坏整个小区的整体形象,照成房价的整体贬值,损害邻居们的利益。甚至你不及时修剪自己院子里的草坪,警察都会来找你。

以那个打死城管的事情来说,从报道和照片看,凶手一家盖房子的地方是廉租小区的胡同口,这个小区可能居住几千人。如果小区发生火灾,因为胡同口违章建筑的存在,可能消防车就进不去,就可能造成人员和财产的巨大损失。不考虑这样的极端状况,也可能这个位置正适合建一个公交站点,有了违章建筑,几千人就需要天天多走不少路,从而损害更多人的利益。

因为对规划的不重视,我们对违章建筑的态度就太宽容,政府执法不严,公民不但经常自身违法,而且往往对其他人的违法行为持宽容理解态度。当然,前提是别人的违法行为没有直接影响到自己的利益,至于是不是影响到社会的整体利益就没人在乎了。对于弱势群体的违法行为,更是喜欢用道德绑架法律,过多的强调个别因素。

楼主提到拆迁前抢建问题,我觉得有必要澄清一下。拆迁前抢建的建筑能否获得补偿款,理论上讲是不能的。一般补偿都是根据你房照面积来确定的,抢建建筑因为没有规划手续,自然不能办房照,没有房照自然不能给予补偿。但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因为很多城市以前没有规划,在老城区有很多房屋自然没有规划手续,也从来没有办理过产权证照。对于这样的房屋,的确是居民长期使用的,不能简单视为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以我现在居住的城市为例,现在对这种情况是这样处理的,1984年以前建筑的房屋,一律视为有照房屋,按有照房屋标准补偿;1984-2000年建筑的房屋,如果没有房照,按照有照房屋补偿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2000年之后建筑的房屋,如果没有房照,一律视为违章建筑,原则上不予补偿。房屋建筑时间的确定,据我了解是根据航拍照片,就是说1984年和2000年政府组织过全市范围的航空拍照,通过照片判读对比可以确定具体房屋的建筑年代。

我前面用了两个词“理论上”和“原则上”,实际的意思就是还有“实际上”和例外的情况。拆迁前抢建的建筑理论上不能得到补偿款,但实际执行中往往也会给予一定的成本补偿。比如,每平米给几十元钱,但一般不会超过违章建筑的成本价。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减少矛盾冲突,保证能够顺利拆迁。毕竟被拆迁人付出了成本,如果让其血本无归,会激化矛盾。但是从道理上讲,这样的政策完全是错误的,是饮鸩止渴,变相鼓励了抢建行为,浪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如果仅仅是执行这样的制度,时间一长大家无利可图,就不会有人去抢建了。但是,还有例外的情况发生,就是钉子户现象。由于钉子户的长期抗争,拆迁不能按期完成会大大增加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很多时候开发商会对钉子户的抢建房屋给予高额补偿。这样一来,很多人就看到了希望,抢建行为就控制不了了。就像买彩票中大奖的人是极少数,但一旦有人中奖,就会一传十、十传百,吸引大批的人去购买彩票。获得高额补偿的钉子户是少数,但引起的效仿行为却是很广泛的,看到别人抢建房屋,很多人不分青红皂白就跟风了。我敢肯定,最终大多数抢建户是没有得到便宜的。

楼主问:“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办法去解决这样的矛盾吗?难道就无法避免这样的悲剧重演吗???”

答案是有的,就是依法办事。政府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民个人也依法办事,遵章守法。作为体制内的一分子,我最反感的就是“人民公仆”这个提法。 “公仆”和“父母官”这种带有尊卑的提法,本身就是和民主、平等理念格格不入的,隐含着中国人一种错误的或者说落后的观念。表现在现实中,就是对公务人员或者怕的要死,或者恨得要命。怕的要死自然谈不上监督,恨得要命也很难正确地行驶公民权利。什么时候我们的大多数公民可以不卑不亢地和公务人员大交道,依法依政策地主张自己的权利,什么时候我们的国家的民主就算实现了。

多点法律的理性,少点道德的感性,我们这个社会就会变得更好一点。

通宝推:二十年后,随机微分算子,兰州人,acton,bldc,海峰,njyd,躲雨的猫,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