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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城管”你让我的心情甚是复杂! -- 躲雨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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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城管”你让我的心情甚是复杂!

曾几何时,“城管”是一个让我愤恨的字眼,提起“城管”俩字,眼前就会不由的浮现起城管暴力执法,驱逐因为处于社会的底层,为了生计而出门摆摊的小商贩的画面,更会想起前几年因为强拆而引起的村民自焚的画面。很长一段时间,城管在我眼里都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群体,就会欺负弱势群体,试想一下,如果不是迫于生计的话,鬼才愿意风里来雨里去的出门摆摊呢!当然,也许有的人有练摊的癖好,这部分人除外。不过今天看了两段关于城管的视频,看过后让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感觉很是纠结,很是复杂,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无奈之下,只好来到西西河,想与河友共勉,更希望能通过与河友的交流,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

两段视频如下:第一段视频,湖北城管被村民锄头砸死;第二段视频,广州城管公布掐小贩全程视频。

先来说说第一段视频,在刚看过标题,没有看过视频之前,我以为城管被砸死的原因是因为城管在执法时与村民发生了肢体冲突,从而引发城管被砸死的事件。可是看完视频之后才发现双方并没有发生什么肢体冲突,仅仅是出现了双方的拉扯而已,可是在拉扯的过程中,一位年纪大点的村民举起干活用的锄头,照着一个城管的头就是一下,那位城管像木桩一样突然倒地,接着城管被抬走,村民被控制。

整段视频给人看过之后,感觉更像是一段悲剧,就那么一下,一个年轻的,鲜活的生命就没了......

先从村民的角度来说,那位肇事的村民年纪偏大,衣着简朴,更像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在我看来他更像是吃过无数的苦,没享过几天福的我们这一代人的父辈,看外表根本都不像是一个惹是生非的人,这样的一个人会基于义愤做出这样的事情必然有不为人所知的原因。

视频中村民正在施工的建筑在城管看来是违章建筑,所以理应去阻止,但是在我看来,现在关于违章建筑这一点,值得说道的地方,不公的地方可就太多了。

例如某地方政府打算在一块区域规划一片商业用地,因而出台一项公告,告诫居住在那个区域上的村民,自公告公布之日起严禁在自家的宅基地上私搭乱建,如果建了,一律被视为违章建筑而强行拆除。但是在公告公布之前,早有一些村民因为嗅觉灵敏,或者因为有关系早就得到了内部消息,抢在公告公布之前把自己家的宅基地盖得是一寸空地也没有了,更有甚者的村民盖了好几层,一二十层的也并不少见,这样在拆迁的时候就能得到更多的补偿。可是问题是有头脑,有关系,有资金的村民可以这样做,那同样居住在那块区域的没头脑,没关系,没钱的村民该怎么办呢?难道就只能眼睁睁的,心甘情愿的看着自己吃亏吗?这个村子本来就存在着贫富差距,这个时候就会因为政策的原因而造成更大的贫富差距,对那些因为这个政策而觉得吃了亏的村民来说,那心里边能没有怨气吗,这个时候城管再去强拆所谓的违章建筑,那村民和城管发生暴力冲突几乎就是必然的事情!如果说视频中的那个城管死得冤,那么视频中那个肇事的村民也许会觉得自己更冤!

在我看来,视频中的那个城管确实死得冤,死得不值,在并没有和村民发生暴力冲突的情况下,却被人一锄头砸死。尤其是当我从事后看到的资料中得知那个城管曾经在部队服役十余年,曾经两次荣获三等功,荣获过优秀士兵称号的时候,就更加为他的死而痛惜了。对于军人,我向来怀有一种崇敬感,尤其是对于立过功的军人,因为我觉得他们毕竟为保卫这个国家和人民的安宁而付出过青春和血汗,理应得到别人的尊敬!但是现在这样的悲剧却发生了,一位曾经保卫过这个国家的军人却被他曾经保卫过的人民中的一员一锄头砸死了!对于这位曾经的军人,我除了惋惜,还是惋惜......

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办法去解决这样的矛盾吗?难道就无法避免这样的悲剧重演吗???

第二段视频我首先看到的是城管掐小贩的那张图片,那张图片看得我怒火直烧,恨不得抓住那个城管暴打一顿!但是当我看完事后公布的整段视频的时候,又觉得也不完全是那个城管的错。那位女小贩动手在前,城管动手在后,城管虽然不对,但是那位女小贩也有责任,事后城管也被停职了。

到底是谁错了呢?城管要是不执法,他就渎职。女摊贩不摆摊,她就没收入!对待这种两难的问题,究竟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也许是由于个人性格的原因,我喜欢了解时事,更喜欢去深入思考时事背后的社会问题,也有了解我的朋友奉劝我,操那么多心干嘛,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行了;说的更难听一点的会说我生的是吃地沟油的命,操的却是国家领导人的心。其实这样的道理我又何尝不懂呢!但是对我来说,我觉得我愿意去考虑这些问题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我热爱这个国家,因为我生于斯长于斯,我和这个国家属于打断骨头还连着筋的关系,就好像你的亲人一样,不管他们曾经如何的对不起你,在你的心里却始终有一份对他们难以割舍的牵挂!

通宝推:打铁的,airman,
家园 制度的执行者和设计者经常是不同的人群

执行者遇到的问题经常只有改变设计才能解决,这个时候如果不能把问题倒推到设计者那里,问题就无解了。

把制度当成某种产品,执行者就是产品用户,只是制度产品的设计者和用户通常有上下级的从属关系,导致用户反馈渠道的阻尼极大。

家园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吃地沟油就不能尽匹夫之责吗?

城管不是武装执法人员,碰到软的,可以颐气指使,持强欺弱;碰上硬的,就会非常危险。

家园 你还年轻,所以难过

这就是制度设计出的。

家园 你还年轻,所以难过

这就是制度设计出的。

更可怕的是,总有一天没人愿意干这脏活了,那时谁来维护这个制度呢。

只靠“难以割舍的牵挂”是不可持续的。

家园 不能只看新闻报道中城管的恶行恶相

还应看到城管在维护城市正常秩序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否者一个仅仅维护政府经济利益人神共愤的队伍是无法存在的。

说说自身经历:

孩子上大学前大都是我出去买菜,最大的农贸市场离住处很近,农村上来赶集出售自种新鲜蔬菜、鸡鸭鱼蛋水果等等的都是早来早回,冬季会晚一些,不过拉海鲜的车都是头天下午去,半夜上货后往回赶,早晨六七点钟就上市,所以为新鲜我冬季也经常一大早去赶集,市场边上的大路经常被来找活干的民工堵住,那是十字路口,周围有宽阔的空场作为劳务市场,他们不在空场中,都跑到路上,很多人直接站到路中央造成人为堵车,即便我骑自行车也不得不下来推着走。

为了维持那里交通,不得不派城管去,我们这里冬季早晨有时到零下十几度,六点多钟天刚亮,我去时城管已经穿着大衣在寒冷中维持秩序,他们不能走,前脚走后面马上乱套,不用说夏季出来的更早,你能说他们不辛苦,他们的作用不大!

现在临时住的小区外面马路自发形成了市场,久而久之成固定市场,人行道全建起棚子经营,固定摊位每家都做个大牌子立在自己的摊位前的路上,还不紧靠马路牙子,而是向路中间推进一块,临时来的不仅把人行道占了,还得摆到下面道路上,行人想贴路边走都不成,经常走之字形,两边都如此把道路变窄,制造交通堵塞。市场方便了居民,又带来了困扰,您说没有城管这情况咋办?

家园 锄头打城管的那个是在廉租房小区搭建餐馆,城管已经来过,

他们已经同意不建,等城管回来,他们还在建,而且当时只在说理,杀人的也说根本城管没打他们没骂他们,只是双方在说理。

那个女小贩家里还挺有钱的,都被天涯扒出来平时在网上秀她家的房子车子,打扮得妖艳多姿。

家园 碰巧我也看了新闻

但感想与您不一样。

看得出您属于现实生活中的大多数,即无良记者和公知着意蒙骗的那一类——凭现象第一时间得出结论的人。如此话不当,请原谅,因为我找不出合适的词儿了。

第一段视频您描述的非常准确,但您的“例如”和本案一点关系都没有,甚至有自己立一个靶子自己打的嫌疑。

这个村民的情况绝非您所假如的那种情况,实际上是一个属于尚未完工的住宅小区的地方,他家要抢占了卖早点。注意:这不关任何贫富不均,不关任何怨气。只关利益。

再者,即使您假如的那种状况成立,那些“那些因为这个政策而觉得吃了亏的村民”就有拿锄头砸人家脑袋的理由?

第二个视频我早就看到了,因为我最先看到的也是那张“城管掐小贩的那张图片,那张图片看得我怒火直烧,恨不得抓住那个城管暴打一顿!”

但我第一时间选择不信,我要找其它途径的资料去证实,于是第二天我就看到了第二段视频。

我还知道这个女人有本田车,有住房,玩微博,换句话说:她在这里摆摊不是因为迫于生计,而仅仅是因为这个地点能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而已。

综上:两个案例甚至大多数案例都是个人私欲与团体利益之间的矛盾而已,根本无关什么正义不正义。解散城管岂不是大家都正义了?政府何必找这麻烦?

现实中每个人都把自己当法官,在看到记者和公知发布某些事件的时候,能不能听听另一方陈述的事实再做出判决呢?

我在这里恬噪只是不想向您这样善良的人被别人利用,无良记者和公知根本关心的不是哪个个人的权益,而是通过放大和扭曲类似的事件去蒙蔽您这样的人,从而达到瓦解整个社会人心的目的。

通宝推:海峰,
家园 第一段不好评说

按说强拆违章建筑这种事,应该是联合执法,公安什么的应该保驾护航的。

第二段我觉得小贩的责任更大。就我所见,占道摆摊的小贩和城管之间是有默契和潜规则的,那就是:城管不在的时候,你随便摆;城管来了,你就躲开,等他们走了,你再来摆。如果违反这种规则就容易滋生事端。

城管发展了这么多年,现在在广州这种大城市,城管对于占道摆摊的小贩主要是定时驱赶、恢复秩序,否则很多地方交通会拥挤甚至瘫痪的,而不是想罚没小贩的财物。

所以,什么事情都要有个度,要知道自己做事的边界,一旦过了界,那就会“摊上事”,甚至“摊上大事”,这回这个小贩我觉得就是过界了,应该为其他小贩所警惕。

家园 有一些基本的事情你没有了解清楚

说违章建筑的事,先要从规划说起,简单的说有两个最基本的规划,一个是土地利用规划,一个是城乡建设规划,这两个规划都是具有法定效力的。前者由各级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就是规定每一块土地是干什么用的,是工业用地还是农业用地还是商业用地,如果没有这个规划就会造成混乱,造成很多浪费。比如,一片农田中建了一个工厂,周边的农田可能就会因为污染无法耕种了。

土地利用规划是比较粗糙的,只大概地规定了土地的用途,更多的事需要城乡建设规划来规定,这个规划由各级城乡建设局或者规划局来实施。城乡建设规划,大致分为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详规和专项规划等。这几个规划之间基本上就是从粗到细的关系。

举个例子来说明规划是怎么来发挥作用的,比如你要建设一个工厂。先要看你的选址符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就是你只能在建设用地上建设。土地规划没问题的,就要看符不符合城乡建设规划。有空气污染的化工项目就不能摆到城市的上风方向,与居民区就要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这个跟规划有关也和安全生产规定有关),只能摆到指定的化工产业园区去。位置确定之后,规划局会去给你放线,就是标定地理坐标,确定边沿四至。你修围墙就不能修到路上去,即使周边还是荒地你也不能越线,因为周边在规划中早就预定为道路或者别的项目用地或者绿化带了。在给你规定的范围内也不是随便怎么干都行,必须严格按照符合规划的工程设计方案干,比如规划批准的厂房高度是8米你就不能修12米,因为厂房上空可能是规划预留的高压输电线走廊,将来架设上高压线,你厂房过高安全距离不够就可能发生伤亡事故。

工业项目如此,商业、居住项目更是如此。你盖一个商业地产,哪里留消防通道,甚至外墙是什么颜色的,都是用规划规定的。居民区的容积率也是规划确定的,你盖一个楼会不会遮蔽其他建筑的采光,这也是规划要管理的。一个城市要建哪些路,每条路多宽,往往也都是规划早就定好的。现在还有很多专项规划,比如天然气管网规划,就要根据气源位置、用户分布、安全需要、施工方便等等因素早早地确定下来,有些有爆炸性危险的工业项目或者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就不能建在天然气主管道附近,反过来如果现在已经有这些建筑了,规划中就要避开这些建筑。

实事求是地说,我们国家以前对规划重视的很不够,对规划的执行也很不严格。比如北京,为什么现在搞成了摊大饼式的城市布局,为什么空气质量糟糕到天怒人怨,从根子上讲都和规划有关系。如果几十年前城市总体规划搞得好,各种功能分区确定科学合理,现在大家生活得就会更方便、更舒适,城市的建设成本也会更低。如果城市道路规划的科学合理,也会大大减少堵车现象和空气污染。

北京如此,其他大大小小的城市更是如此。很多小城市甚至连总体规划都没有,详细规划就更别提了,居民区里可能冒出个化工厂来,道路七拧八弯,到处私搭乱建,排水设施不配套,一下雨到处脏水横流。饱受诟病的马路拉链现象,就是规划没搞好的结果,道路规划和各种管网规划不匹配造成的。这方面据说新加坡就搞得不错,城市规划做得很先进、很科学,执行也到位,所以有花园城市之称。

最近这十几年,地方政府对规划的重视程度提高了不少,但还远远不够。至于普通民众,估计很多人根本不了解规划,甚至都不知道还有规划这回事。

说了半天的规划,回到违章建筑这个话题上来。所谓违章,这个“章”一般就是指规划。从法规政策上讲,每个公民建设的每一个建筑物都应该经过规划部门批准,特别是城市里更是如此。城市空间密度大,你建的每一个建筑物都可能影响到城市的整体利益或者其他人的利益。你占路影响交通,占绿地影响绿化,即使你占用的是空地,也可能是规划中将来要建设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地方。我记得河里有在国外的朋友说过,在一些发达国家,规划执行的极其严格。比如你不能随便把自己房子的开放式阳台封闭起来,因为这样会破坏整个小区的整体形象,照成房价的整体贬值,损害邻居们的利益。甚至你不及时修剪自己院子里的草坪,警察都会来找你。

以那个打死城管的事情来说,从报道和照片看,凶手一家盖房子的地方是廉租小区的胡同口,这个小区可能居住几千人。如果小区发生火灾,因为胡同口违章建筑的存在,可能消防车就进不去,就可能造成人员和财产的巨大损失。不考虑这样的极端状况,也可能这个位置正适合建一个公交站点,有了违章建筑,几千人就需要天天多走不少路,从而损害更多人的利益。

因为对规划的不重视,我们对违章建筑的态度就太宽容,政府执法不严,公民不但经常自身违法,而且往往对其他人的违法行为持宽容理解态度。当然,前提是别人的违法行为没有直接影响到自己的利益,至于是不是影响到社会的整体利益就没人在乎了。对于弱势群体的违法行为,更是喜欢用道德绑架法律,过多的强调个别因素。

楼主提到拆迁前抢建问题,我觉得有必要澄清一下。拆迁前抢建的建筑能否获得补偿款,理论上讲是不能的。一般补偿都是根据你房照面积来确定的,抢建建筑因为没有规划手续,自然不能办房照,没有房照自然不能给予补偿。但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因为很多城市以前没有规划,在老城区有很多房屋自然没有规划手续,也从来没有办理过产权证照。对于这样的房屋,的确是居民长期使用的,不能简单视为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以我现在居住的城市为例,现在对这种情况是这样处理的,1984年以前建筑的房屋,一律视为有照房屋,按有照房屋标准补偿;1984-2000年建筑的房屋,如果没有房照,按照有照房屋补偿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2000年之后建筑的房屋,如果没有房照,一律视为违章建筑,原则上不予补偿。房屋建筑时间的确定,据我了解是根据航拍照片,就是说1984年和2000年政府组织过全市范围的航空拍照,通过照片判读对比可以确定具体房屋的建筑年代。

我前面用了两个词“理论上”和“原则上”,实际的意思就是还有“实际上”和例外的情况。拆迁前抢建的建筑理论上不能得到补偿款,但实际执行中往往也会给予一定的成本补偿。比如,每平米给几十元钱,但一般不会超过违章建筑的成本价。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减少矛盾冲突,保证能够顺利拆迁。毕竟被拆迁人付出了成本,如果让其血本无归,会激化矛盾。但是从道理上讲,这样的政策完全是错误的,是饮鸩止渴,变相鼓励了抢建行为,浪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如果仅仅是执行这样的制度,时间一长大家无利可图,就不会有人去抢建了。但是,还有例外的情况发生,就是钉子户现象。由于钉子户的长期抗争,拆迁不能按期完成会大大增加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很多时候开发商会对钉子户的抢建房屋给予高额补偿。这样一来,很多人就看到了希望,抢建行为就控制不了了。就像买彩票中大奖的人是极少数,但一旦有人中奖,就会一传十、十传百,吸引大批的人去购买彩票。获得高额补偿的钉子户是少数,但引起的效仿行为却是很广泛的,看到别人抢建房屋,很多人不分青红皂白就跟风了。我敢肯定,最终大多数抢建户是没有得到便宜的。

楼主问:“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办法去解决这样的矛盾吗?难道就无法避免这样的悲剧重演吗???”

答案是有的,就是依法办事。政府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民个人也依法办事,遵章守法。作为体制内的一分子,我最反感的就是“人民公仆”这个提法。 “公仆”和“父母官”这种带有尊卑的提法,本身就是和民主、平等理念格格不入的,隐含着中国人一种错误的或者说落后的观念。表现在现实中,就是对公务人员或者怕的要死,或者恨得要命。怕的要死自然谈不上监督,恨得要命也很难正确地行驶公民权利。什么时候我们的大多数公民可以不卑不亢地和公务人员大交道,依法依政策地主张自己的权利,什么时候我们的国家的民主就算实现了。

多点法律的理性,少点道德的感性,我们这个社会就会变得更好一点。

通宝推:二十年后,随机微分算子,兰州人,acton,bldc,海峰,njyd,躲雨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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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头晕, 矛盾论都学到哪里去了..... 阶级矛盾分析阿

这不过算是一种维护自己利益的无意识阶级反抗而已.

里面一堆麻烦, 资本家vs钉子户,官僚vs钉子户,城管vs钉子户, 城管过去角色vs现在的角色,城管家庭vs钉子户家庭,钉子户vs已经搬迁户,钉子户vs普通人群在本地块的利益等等等

一堆矛盾在这,问题就在如何看待这些矛盾的主体? 这就涉及到评论者的阶级立场了,背后体现的评论者自己的阶级利益

有支持拆迁的,因为可能有利益考虑,有支持城管的,因为也许就是统治集团的成员而兔死狐悲,有支持钉子户的,因为和自己的利益共鸣,也有支持搬迁户的,因为拖延导致这些人利益受损。。。。。

阶级利益决定阶级立场,简单的分析就是这些。更复杂的利益模型会导致更复杂的立场判断。。。。

你的阶级立场会决定站在哪一方说话,也许会有难以选择的感觉。但是呢,这算是阶级矛盾极端激化的例子,面临选择什么是你认为的核心矛盾了,选啥呢?

同情谁?支持谁?实际体现的你的利益判断,说到底阶级屁股还得坐在自己的利益一边?什么样的呢?这就看自己的判断了。到底那个阶级呢?只能自己回答了。。。。。

家园 在学校学过的矛盾论跑哪儿啦?我也不知道跑哪儿啦

我想大概是我毕业的时候全都还给老师了吧

家园 这次小贩确实做过界了

开始撒泼耍赖了

家园 第一段视频之后我举出来的事例在现实中普遍存在

也就是说由于政策原因导致的贫富分化现象普遍存在,尤其是在拆迁的时候更是突出

家园 我不仅年轻,并且善良

如果我很冷血的话,对别人的死活我才不会关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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